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气雾漆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气雾漆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气雾漆

ICS14.225.05

BB B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包装行业标准

BB /T0047—20XX

气雾漆

Aerosol paint

征求意见稿

2017-XX-XX 2018-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是2007年首次发布,20XX年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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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雾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雾漆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容积小于1L的溶剂型的气雾漆产品的设计、制造及运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7 漆膜一般制备法喷涂法

GB/T 1728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173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GB/T 1743 漆膜光泽度测定法

GB/T 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

GB/T 6739 漆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GB/T 9286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4449 气雾剂产品测试方法

GB 24408 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3042 包装容器铁质气雾罐

GB 17447 气雾剂阀门

GB 20578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易燃气溶胶

GB 28644.2 危险货物有限数量及包装要求

BB/T 0006 包装容器20mm口径铝气雾罐

QB 2549 一般气雾剂产品的安全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气雾漆(俗称手动喷漆、自动喷漆、自喷漆等)(aerosol paint)

气雾漆是指以气雾包装容器为包装物,通过控制阀门,借助推进剂压力把涂料按预定形态释放出来的一类产品。

4 要求

4.1 气雾漆的质量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气雾漆质量要求

*内压如超过0.8MPa,须采用高压罐

4.2气雾漆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气雾漆有害物质限量要求

5 试验方法

样板的制备

按GB/T 1727的规定进行,试验材料按GB/T 1727中3.1.1的规定,制板方法按GB/T 1727中6.2的规定,漆膜厚度为18±3um。

5.1 漆膜外观

目测。

5.2 干燥时间

表干时间按GB/T 1728中的乙法(指触法)规定进行,实干时间按照GB/T 1728中的甲法(压滤纸法)规定进行。

5.3光泽

按GB/T 1743的规定进行。

5.4 硬度

按GB/T 6739的规定进行。

5.5附着力

按GB/T 9286的规定进行。

5.6 耐水性

按GB/T 1733中9.1甲法:浸水试验法的规定进行。

5.7 喷出率

按GB/T 14449中5.3.6的规定进行。

5.8 内压

GB/T 14449中5.5.1的规定进行。

5.9 泄漏试验

按QB2549 中5.2的规定进行。

5.10 充填率

按照GB/T14449标准中5.4.4的规定进行测试。

5.11 有害物质限量

铅、镉、汞的测试按GB 24408中附录E的规定进行;六价铬的测试按GB24408中附录F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产品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使用说明和检验合格证。

6.2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1 出厂检验

凡提出交货的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以客户每订单交货量为一批,每批检验采用GB/T2828.1中特殊检查水平S-2和S-3的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检验项目及合格质量水平AQL值见表3。

6.2.2 型式检验

6.2.2.1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产品;

b)正式生产后,如配比、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式生产后,每一年进行一次;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2.2.2 型式检验包含所有项目,采用GB/T2829判别水平II的一次抽样方案,其检验项目、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值、样本大小及判定组数见表4,型式检验出现一项不合格即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表4

7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识

产品包装罐上应有清晰、耐久的标识,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产品名称;

b)产品的规格型号;

c)生产标准;

d)适用范围及必要的安全警告,符合GB 20578的要求;

e)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及产品保质期;

f)合格标记;

g)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h)内容物净含量(不含搅拌珠);

7.2 包装

7.2.1 合格证

产品应附有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印有合格标记。

7.2.2 包装要求

产品使用气雾罐包装,气雾罐应符合GB 13042或BB/T 0006要求,阀门符合GB 17447要求,气雾罐罐身光洁、图案清晰、套印准确,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纸箱印刷清晰、封口牢固。

7.2.3 包装外表

包装外表应有下列内容:

a)产品的名称及规格型号;

b)内装产品数量;

c)包装的外形尺寸;

d)总重量(kg);

e)产品出厂年月或批号;

f)制造厂名、地址;

g)防护要求等。

7.3贮存和运输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符合以下要求:

7.3.1产品运输时应符合GB 28644.2,避免碰撞、摔打、雨淋、曝晒,轻拿轻放。

7.3.2产品运输时依据GB 28644.2,运输的有限数量是1L的,可按有限数量的危险货物进行运输。

7.3.3 产品贮存时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远离火源,储存环境温度应低于45℃。

汽车分类国家标准

道路上行驶的汽车造型和性能特征等千差万别,如何区别这些汽车?一般来讲,根据新的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9417-89)就可方便地区分车型。中国汽车划分为8大类: 1.载货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微型货车(ga≤1.8吨)轻型货车(1.8吨<ga≤6吨)中型货车(6.0吨<ga≤14吨)重型货车(ga>14吨)2.越野汽车:依越野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越野汽车(ga≤5吨)中型越野汽车(5.0吨<ga≤13吨)重型越野汽车(13<ga≤24吨)超重型越野汽车(ga>24吨) 3.自卸汽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自卸汽车(ga≤6吨)中型自卸汽车(6.0吨<ga≤14吨)重型自卸汽车(ga>14吨)矿山自卸汽车; 4.牵引车:半挂牵引车、全挂牵引车; 5.专用汽车:厢式汽车、罐式汽车、起重举升汽车、仓棚式汽车、特种结构式汽车、专用自卸汽车; 6.客车:依车长(l)划分为:微型(l≤3.5米)轻型(3.5米<l≤7米)中型(7米<l≤10米)大型客车(l>10米)和特大型客车;中大型客车又可分为城市、长途、旅游及团体客车,特大型客车指铰接和双层客车; 7.轿车:依发动机排量(v)划分为:微型轿车(v≤1升)普通轿车(1升<v≤1.6升)中级轿车(1.6升<v≤2.5升)中高级轿车(2.5升<v≤4升)高级轿车(v>4升)8.半挂车:依公路运行时厂定最大总质量(ga)划分为:轻型半挂车(ga≤7.1吨)中型半挂车(7.1吨<ga≤19.5吨)重型半挂车(19.5<ga≤34吨)超重型半挂车(ga>34吨)本站点车型定义与分类本网站主要收集小型客车,如各种轿车,轻型越野汽车,微型货车,微型客车。在中国,根据公安部的车辆分类标准,小型客车的共分为四类,即:·小轿车、越野车、旅行车、轻型小客车·本站点即主要采用这种分类办法。·本站点还同时收录适宜家庭使用的小型货车(皮卡,pickup),归类为小货车每辆车属于哪一种车型,请参阅该车的行驶证(不是司机驾驶证)正页第5行均已标明。·小轿车举例:桑塔纳,宝马,奥迪等;夏利、奥拓属于小轿车。切诺基小客车在北京行驶按照小轿车进

涂料检测国标

涂料检测国标

涂料及其产品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1 GB/T 1720-1979(198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2 GB/T 1721-2008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 3 GB/T 1722-1992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颜色测定法 4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测定法 5 GB/T 1724-1979(1989) 涂料细度测定法 6 GB/T1725-200 7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7 GB/T 1726-1979(1989) 涂料遮盖力测定法 8 GB/T 1727-1992 漆膜一般制备法 9 GB/T 1728-1979(198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10 GB/T 1730-2007 色漆和清漆摆杆阻尼试验 11 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12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13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14 GB/T 1735-1979(1989) 漆膜耐热性测定法 15 GB/T 1740-2007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16 GB/T 1741-2007 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17 GB/T 1747.2-2008 色漆和清漆颜料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灰化法 18 GB/T 1748-1979(1989) 腻子膜柔韧性测定法 19 GB/T 1749-1979(1989) 厚漆、腻子稠度测定法 20 GB/T 1762-1980(1989) 漆膜回粘性测定法 21 GB/T 1765-1979(1989) 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 22 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23 GB/T 1768-2006 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24 GB/T 1770-2008 涂膜、腻子膜打磨性测定法 25 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26 GB/T 1865-1997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27 GB/T 3181-2008 漆膜颜色标准

国家标准智能交通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 《智能交通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智能交通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标准编制组 2017年7月31日

目录 一、工作简况 (1) 二、编制原则和确定主要内容论据 (2)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技术经济认证或预期的经济效果 (6) 四、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6)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6)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6) 七、标准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6) 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7)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7)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7)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智能交通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列入了《2011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11694-T-469。 通过对智能运输系统深入的研究,对智能运输系统中数字证书应用的安全消息的语法和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进行了规范,同时对安全消息语法的基本元素格式进行了定义。 本标准由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68)提出并归口,标准起草单位是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2、协作单位 标准编制参加单位为北京中交国通智能交通系统技术有限公司、360企业安全集团、恒安嘉新(北京)科技股份公司、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3、主要工作过程 2011年10月~2012年1月,将《智能运输数字证书应用接口规范》标准,作为交通运输部信息化课题《交通运输行业密钥管理与安全认证系统应用研究》的研究成果之一,纳入标准课题研究计划,成立标准编写组。 2012年1月~2012年7月,对国家政策、相关标准进行搜集整理,先后到卫生部、水利部、民航空管局、中科院信息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进行专题调研。 2012年8 月~2014年1月,确定标准编制技术方案后,先后在公路网出行报送系统、台湾海峡两岸航运网上行政许可系统、国家干线路网信息系统中进行验证性工作。 2014年1月~2014年6月,编制组起草了标准草稿,并对标准草稿进行详细研究讨论。 2014年7月,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写工作,通过网络、发函、会议等

【汽车行业类】汽车装潢标准

(汽车行业)汽车装潢标准

汽车美容装潢工职业标准(试行) 壹.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汽车美容装潢工 1.2职业定义 使用专用设备及工具,对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内、外部进行清洁、保养和装璜,且指导车主正确对车辆的非机械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1.3职业资格等级 本职业资格共分三级,分别为初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1.5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壹定的观察能力,有色觉感、四肢灵活、适应于长时间站立。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学历之上。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历教育: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 职业培训:初级汽车美容装潢工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汽车美容装潢工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汽车美容装潢工不少于30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初级、中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培训教师应具有高级汽车美容装潢工职业资格;高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培训教师应具有车容护理高级工职业资格三年之上,或长期从事车容护理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士。 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之上专业职称。车容护理高级工培训的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本科之上学历;或高级之上职称,或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和理论研究,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理论基础的人士。 1.7.3培训场所、设备 标准教室;汽车清洗场;室内装饰场;油漆烘干室;空压机;移动式清洗机;自动(半自动)洗车机;举升机;各种类型的缝纫机及磨、钻、锯设备;相关电子仪器。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汽车美容装潢工作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具有初中之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中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有初中之上文化水平,持有初级汽车美容装潢工证书半年之上。 高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有高中之上文化水平,有C级之上驾驶执照,持有中级汽车美容装潢工证书壹年之上; 1.8.3采用知识理论考核和技能考核俩种方式。理论考核采用笔试,技能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考核。俩门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60分为合格。 高级汽车美容装潢工可采用知识和技能壹体化的模块考核,同时仍须进行专业英语、计算机知识和论文答辩等项综合评审。

国内外涂料行业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分析

国内外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分析一、中国涂料使用VOCs排放估算 根据有关资料显示,2012 年中国涂料总产量1272万吨,其中各行业涂料产量及比例变化情况见图1。根据最近各年度产量,加稀后按VOC增加10%计算,估算出各行业VOCs的排放量见图2。

二、中国涂料VOC含量限值与国外的对比 涂料广泛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国防工业和新兴的高科技产业,起保护、装饰、标识和特种作用,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工业材料。2012年全国涂料总产量1267.33万吨,产值约3000亿元。目前业内涂料总产量中,溶剂型涂料占51%左右,其余为水性、粉末、光固化、高固体等低污染型涂料。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溶剂型涂料比例大(美国溶剂型占30%左右,日本是35%~40%,德国是20%),产生的VOCs 比例高;国内大多数涂料缺少VOCs限值的标准,已有标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为宽松。下面分别从外墙涂料、溶剂型木器涂料和汽车涂料三个方面对比我国标准与国外的差距。 (一)外墙涂料 表1 中外外墙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

(二)溶剂型木器涂料 表2 中外溶剂型木器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

(三)溶剂型汽车涂料 表3 中外溶剂型汽车涂料VOCs含量限值标准比较

三、国外涂料相关行业对VOCs排放的法规标准 (一)美国 美国在1998年的针对消费及商业产品制定了VOCs排放标准律法(40 CFR Part 59),分别针对汽车修补漆、建筑涂料和消费品等行业限定了具体的VOCs限值。D部分详细的介绍了建筑涂层VOC的含量限值,其中也包含了木器涂料的限值,详见表X。汽车修补漆的限值在B部分进行了规定,前面已有介绍。此外,各州为了积极降低臭氧的浓度,也提出了比国标更加严格的管理条例,例如美国马里兰州为了更好的实现大气中臭氧的控制,提出比国家标准更高的的要求,其建议的规章规定,到2013年7月1日对涂层和清洗溶剂实行以下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值,详见表X和表X。 表1 –建筑涂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限值 (第59部分D分部分中的)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服务质量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301所、中质协等单位负责起草,任务来源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编号:20141415-T-469)。 二、名称变更 本标准批准立项名称原为“服务企业质量分级通则”,在后期组织的多次专家研讨会中,多位专家提出了该标准应重点解决服务质量评价的问题,而“服务质量分级通则”在不同领域差异较大,难以统一进行分级,故建议本标准更名为“服务质量评价通则”,标准起草组采纳了专家的意见。 三、编制背景 近年来,我国的服务业取得了快速的发展,涌现出大批新兴的服务行业,而且它们已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我国的服务业发展,无论是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中都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为服务意识差,服务质量低,管理落后。因此,改进服务质量、完善服务管理、提高服务业竞争力将成为我国服务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在这些方面,提高服务质量又是重中之重。虽然有关制造业的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日臻成熟,然而由于服务质量的特殊性质,其相对应的理论方法研究则显得相对滞后,对服务质量评价方法的研究更是不能

满足实践中的要求。 在我国,近年来虽然人们对服务质量的重要性已经有所认识,但是由于相对落后的服务业发展现状,人们对于如何进行服务质量评价及如何对评价结果进行管理还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实践中也没有或者很少去做这方面的工作。因此对于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就有一定的必要性了。服务质量是服务或服务业满足规定或潜在要求(或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特性是用以区分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的概念,如旅游有陶冶人的性情给人愉悦的特性,旅馆有给人提供休息、睡觉的特性。特征则是用以区分同类服务中不同规格、档次、品味的概念。服务质量最表层的内涵应包括服务的安全性、适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一般要求。 鉴于服务交易过程的顾客参与性和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服务质量必须经顾客认可,并被顾客所识别。服务质量的内涵应包括以下内容: ——服务质量是顾客感知的对象; ——服务质量既要有客观方法加以制定和衡量,更多地要按顾客主观的认识加以衡量和检验; ——服务质量发生在服务生产和交易过程之中; ——服务质量是在服务企业与顾客交易的真实瞬间实现的; ——服务质量的提高需要内部形成有效管理和支持系统。 四、标准起草过程 (1)2015年12月;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服务质量

关于汽车的所有国家标准

B/T3730.1-1998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及定义车辆类型 GB/T3730.3-1992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及定义车辆尺寸 GB/T3730.2-1996道路车辆质量词汇和代码 GB/T17347-1998商用道路车辆尺寸代码 GB/T16735-1997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位置及固定 GB/T16736-1997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内容与构成 GB/T16737-1997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 GB/T16738-1997道路车辆世界零件制造厂识别代号(WPMI) GB/T17349.1-1998道路车辆汽车诊断系统词汇 GB/T4782-1984道路车辆-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词汇 GB/T4971-1985汽车平顺性名词术语和定义 GB/T12549-1990汽车操纵稳定性术语及其定义 GB/T15089-1994机动车辆分类 QC/T34-1992汽车的故障模式及分类 QC/T571-1999汽车清洁度工作导则名词、术语 GB/T9417-1988汽车新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GB/T17349.2-1998道路车辆汽车诊断系统图形符号 GB4094-1999汽车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17676-1999天然气汽车和液化石油气汽车标志 GB/T4781-1984牵引车与全挂车的机械连接装置互换性 GB/T4606-1984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5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GB/T4607-1984道路车辆半挂车鞍座90号牵引销主要尺寸和安装互换性尺寸QC/T538-1999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QC/T535-1999重型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GB1495-1979机动车辆允许噪声 GB16170-1996汽车定置噪声限值 GB1589-1989汽车外廓尺寸限界 GB11561-1989汽车加速器控制系统的技术要求 GB11553-1989汽车正面碰撞时对燃油泄漏的规定 GB/T7031-1986车辆振动输入路面平度表示方法 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17259-1998机动车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GB17258-1998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 QC/T245-1998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QC/T247-1998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和安装要求 QC/T251-1998矿用自卸汽车应急转向性能要求 GB/T16887-1997卧铺客车技术条件 QC/T635-2000双层客车技术要求

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征求意见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辣椒干、辣椒粉等辣椒制品为原料,经萃取、过滤、浓缩、脱辣椒素等工艺制而成的辣椒红,可以用食用油脂调整色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75 食品添加剂中铅的测定 GB/T 5009.76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 GB/T 5009.37-2003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3 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 3.1 分子式 辣椒红素:C40H56O3 辣椒玉红素:C40H56O4 3.2 结构式 辣椒红素: 辣椒玉红素: 3.3 分子量 辣椒红素:584.85

辣椒玉红素:600.85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 深红色油状液体。 4.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理化指标 5 试验方法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水。 5.1 鉴别 5.1.1 溶解性 不溶于甘油,几乎不溶于水,易溶于植物油、丙酮、乙醚、三氯甲烷,溶于乙醇。 5.1.2 显色反应 在1滴试样中加2~3滴三氯甲烷和1滴硫酸,应呈现深蓝色。 5.1.3 最大吸收峰 样品溶解在正己烷中,在约470nm 处有最大吸收峰。 5.2 色价 5.2.1 试剂 丙酮。 5.2.2 仪器 分光光度计,附1 cm 比色皿。 5.2.3 分析步骤 准确称取0.1 g 试样,精确至0.000 2 g ,用丙酮稀释于100 mL 容量瓶中,再精确吸取稀溶液10 mL ,稀释至100 mL ,用分光光度计在460 nm 波长处,用丙酮作参比液,于1 cm 比色皿中测定其吸光度。 注:比色液的吸光度范围宜在A=0.30~0.70范围内。 5.2.4 结果计算 色价(吸光度)按式(1)计算: 100 1 460%11?= m Af nm E cm ………………………………(1) 式中: nm E cm 460 %11——被测试样为1 %,1 cm 比色皿,在最大吸收峰460 nm 处的吸光度; A ——实测试样的吸光度; f ——稀释倍数; m ——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

《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 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17)》 编制说明 一、背景与概述 (一)定义与内涵 智能网联汽车(Intelligent&Connected Vehicles,简称“ICV”)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并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实现车与X(人、车、路、云端等)智能信息交换、共享,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可实现“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并最终可实现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 (二)国内外技术及产业发展现状 作为汽车与信息、通信等产业跨界融合的重要载体和典型应用,智能网联汽车代表了汽车技术和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也是国际汽车产业未来竞争的重要阵地。包括欧、美、日在内的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将智能网联汽车作为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通过加强共性技术研发、示范运行、标准法规、政策鼓励等综合措施引导和促进产业发展,并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方面构建了协调、协作机制。 在规划和战略层面,美国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通过实施

“智能交通系统(ITS)”项目,支持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和产业发展,2009年和2014年分别以网联化和自动驾驶为重点发布战略研究计划,并于2016年发布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欧盟议会早在1984年即通过关于道路安全的决议,并于1988年正式启动了“车辆安全专用道路设施(DRIVE)”项目,持续资助对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研发和应用。2015年,欧盟发布GEAR2030战略,聚集汽车、IT、通信、保险和政府等方面,重点关注高度自动化和网联化驾驶领域等推进及合作。日本政府也将自动驾驶和车车通信作为重要方向和目标,通过车辆信息与通信系统(VICS)、先进安全汽车(ASV)等项目支持技术研发与应用。2014年,日本发布《战略性创新创造项目(SIP)》,将自动驾驶作为十大战略领域之一。 在技术和产品层面,欧、美、日等国家和地区的整车企业,如奔驰、宝马、沃尔沃、通用、福特、特斯拉、丰田、日产等已经实现先进驾驶辅助系统,正在普及推动PA级自动驾驶产品的商业化,部分高端品牌已计划推出CA级自动驾驶产品;各国在整个产业链上的合作日益加强,相互持股与并购的情况日益普遍,通信、信息、电子、整车等行业深度融合发展。美国在网联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芯片技术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产业上、中、下游实力均衡,欧洲拥有强大的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企业,日本则在智能安全技术应用上较为领先。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技术及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安排专项资

涂料检测国标

涂料及其产品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 1 GB/T 1720-1979(1989) 漆膜附着力测定法 2 GB/T 1721-2008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外观和透明度测定法 3 GB/T 1722-1992 清漆、清油及稀释剂颜色测定法 4 GB/T 1723-1993 涂料粘度测定法 5 GB/T 1724-1979(1989) 涂料细度测定法 6 GB/T1725-200 7 色漆、清漆和塑料不挥发物含量的测定 7 GB/T 1726-1979(1989) 涂料遮盖力测定法 8 GB/T 1727-1992 漆膜一般制备法 9 GB/T 1728-1979(198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10 GB/T 1730-2007 色漆和清漆摆杆阻尼试验 11 GB/T 1731-1993 漆膜柔韧性测定法 12 GB/T 1732-1993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13 GB/T 1733-1993 漆膜耐水性测定法 14 GB/T 1735-1979(1989) 漆膜耐热性测定法 15 GB/T 1740-2007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16 GB/T 1741-2007 漆膜耐霉菌测定法 17 GB/T 1747.2-2008 色漆和清漆颜料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灰化法 18 GB/T 1748-1979(1989) 腻子膜柔韧性测定法

19 GB/T 1749-1979(1989) 厚漆、腻子稠度测定法 20 GB/T 1762-1980(1989) 漆膜回粘性测定法 21 GB/T 1765-1979(1989) 测定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 22 GB/T 1766-2008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23 GB/T 1768-2006 漆膜耐磨性测定法 24 GB/T 1770-2008 涂膜、腻子膜打磨性测定法?? 25 GB/T 1771-2007 色漆和清漆? 耐中性盐雾性能的测定 26 GB/T 1865-1997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27 GB/T 3181-2008 漆膜颜色标准 28 GB/T 3186-2006 涂料产品的取样 29 GB/T 4893.3-2005 家具表面漆膜耐干热测定法 30 GB/T 4957-2003 非磁性金属基体上非导电覆盖层厚度测量涡流方法 31 GB/T 5208-2008 闪点的测定快速平衡闭杯法 32 GB/T 5209-1985 色漆和清漆耐水性的测定法? 浸水法 33 GB/T 5210-2006 涂层附着力的测定法拉开法 34 GB/T 6739-2006 涂膜硬度铅笔测定法 35 GB/T 6040-2002 红外光谱分析方法通则 36 GB/T 6041-2002 质谱分析分析方法通则 37 GB/T 6461-2002 金属覆盖层对底材为阴极的覆盖层腐蚀试验后的电镀试样的评级 38 GB/T 6742-2007 色漆和清漆弯曲试验(圆柱轴) 39 GB/T 6743-2008 塑料用聚酯树脂、色漆和清漆用漆基部分酸值和总酸值的测定

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委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综合〔2014〕67号),《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国家标准列入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40435-T-607),由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起草,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2、主要工作过程 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清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自2008年10月份成立以来,致力于清香型白酒标准体系的研究与中国白酒产业国际化的推行。分委会在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指导引领下,秘书处承担单位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委员单位配合支持下,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合,通过分委会的平台,共同开展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研究。 自2010年以来,分委会秘书处在充分收集行业和市场信息的基础上,汇集各委员单位意见,认为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已经不能很好满足当前白酒现状,对指导消费与确保行业监管存在一定局限,一定程度上对行业的创新与发展、服务消费和强化行业监管都产生了影响,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分委会一致认为需要对现行国标进行修订。为使标准修订更具科学性与先进性,清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查阅各类清香型白酒资料,为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做了大量的基础性研究工作。

起草阶段: 2016年10月,全国白酒白酒标准化委员会会同清香型白酒分委会秘根据前期工作基础上,发文筹建了《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国内清香型白酒十多家主要生产企业积极申请参与标准修订工作。 2017年5月17日,在山西汾阳正式召开“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会”,会上对清香型白酒的定义进行了讨论,确定了产品各项指标的研究方向,并对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 2.1调查取样工作 2017年6月,根据标准修订启动会安排,清香型白酒标委会下发了“征集清香型白酒标准修订工作样品的通知”与“关于征集清香型白酒分析方法实验室比对的通知”,并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此次,共征集汾酒、内鄂尔多斯、中国劲酒、云南玉林泉、重庆江津酒业、北京红星、河南宝丰酒业、青海青稞酒、北京牛栏山、山西梨花春等16家酒企,不同工艺、不同档次、不同酒度172个酒样品。 (1)企业的基本工艺特点 目前,清香型白酒生产企业采用的工艺主要有三种:大曲清香工艺、麸曲清香工艺、小曲清香工艺。 (2)清香型白酒国家标准验证样品抽样情况 本次调研抽取了16家大中小型清香白酒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不同工艺,不同价位成品酒共172个样品。其中大曲清香酒77个,小曲清香酒20个,麸曲(包括大麸混合)清香酒76个;高度酒55个,低度酒61个,原度酒54个(信息均由生产企业提供)。

国家涂料有害物规定

涂料相关政策法规及标准介绍 前言 中国涂料市场的日益成熟,国内涂料企业的迅猛发展和外资涂料品牌的大举进入,涂料市场百花齐放。涂料除了单纯的保护功能性,还具有重要的美化家居、营造居室氛围的等作用。出于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考虑,人们制定出相应的政策和检测标准。 08年度宁波口岸进口涂料进口涂料采取登记备案、专项检测与口岸到货检验相结合的检验监管方式。 2008年度宁波检验检疫局共检验进口涂料484批,重量6787.4吨,金额2,697.0万美元。 第一章国内涂料行业相关政策和法规 1.中国《涂料行业行为准则》 2.危险化学品涂料产品生产许可证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9年第9号公告 4.2008年涂料“双高”产品名录 5.国家质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公告2001年第14号 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国质检检[2002]134号 中国《涂料行业行为准则》主要内容 1.总则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条令及按国家对化工行业的要求,为促进涂料行业健康和谐发展,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规范行业,规范市场,发挥本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与地位。 2.行业管理 包括了统计管理、安全管理、环保管理及对一些物质的禁止或限制使用。 安全管理: (1)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涂料及相关产品,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备案登记。 (2)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要求,附有法律、法规符合性相应产品的安全技术说明(MSDS)提供给客户/消费者。MSDS及产品标签需要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禁止或限制使用物质 (l)禁止使用红丹防锈颜料。推动颜、填料品种变革,减少含铅、铬、镉、锡等重金属颜、填料、助剂的使用。 (2)禁止纯苯溶剂的使用。降低有毒有害芳烃溶剂的使用。 (3)限制乙二醇醚、乙二醇醚酯类系列助溶剂、成膜助剂的使用。

GB7718现行2011版标准与征求意见稿对照表

二、食品伙伴网标签合规部解读征求意见稿亮点 现行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2012年04月20日实施至今已超六年,随着我国食品行业市场的不断发展及标准的深入实施,预包装食品标签问题越发引起关注。为了更好规范管理食品标签、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对该标准进行修订,结合本次GB 7718修订征求意见稿,食品伙伴网带您了解新增内容的几大亮点,具体如下: 1 食品名称的变化 增加了属性名称的定义,并明确了食品分类(类别)名称作为属性名称。 这一变化给企业带来了很多方便,尤其是执行企业标准的企业,因为在GB 7718中没有明确企业标准的地位,采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类别)名称可以有效弥补这一不足;针对进口食品企业变化更加明显,分类(类别)名称可以解决企业因无标准采用无法命名食品名称的尴尬境况。 2 配料表的变化 2.1增加了归类标示类别。非油脂产品中添加的各种植物油:“植物油”或“精炼植物油”;如经过氢化处理,应标示为“氢化”或“部分氢化(原先的条件:橄榄油除外已删除,并且增加了前提条件:非油脂产品中添加的);生产过程中添加的起发酵工艺作用的微生物(在终产品中存在且发挥非发酵作用的除外):“发酵菌种”、“微生物发酵剂”;食用香精、香料:“食用香精”、“食用香料”、“食用香精香料”、“食品用香精”、“食品香精”、“食品用香料”;添加量小于食品总量2%的非单一成分的果汁、蔬菜汁、果蔬汁:“果汁”、“蔬菜汁”、“果蔬汁”、“浓缩果汁”、“浓缩蔬菜汁”、“浓缩果蔬汁”。 针对这一变化,我们认为对于企业现在纠结的问题“传统菌种如何标示名称”可以通过标示“发酵菌种”不标示具体名称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另一个一直存在的争议“食品用香精”到底该标示为“食用香精”还是“食品用香精”也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方便了企业。 2.2修改了需要标识强调的特殊配料和成分的添加量和含量的条件。对于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如果不是来源于标准或法规中的属性名称时,也需要标识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的添加量或含量。对于属于GB28050营养素的成分,一定要标识在营养成分表中。

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最新)

汽车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汽车修理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进行汽车的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含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60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5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2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20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2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理论培训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际操作教师:培训初、中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高级人员的教师应具有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技师、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3年以上。 1.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培训场地应具有可容纳20名以上学员的标准教室,并配备投影仪、电视机及播放设备。实际操作培训场所应具有600m2以上能满足培训要求的场地,且有相应的设备、仪器仪表和必要的工具、夹具、量具,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安全设施完善。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奈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1.8.3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两门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技师和高级技师鉴定还需进行综合评审。 1.8.4 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员与考生配比为1:5。 1.8.5 鉴定时间 根据职业等级不同,理论知识考试为90~120min,技能操作考核为150~240min,论文答辩不少于40min。 1.8.6 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枝在具有必备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夹、量具及设施、通风条件良好,光线充足和安全措施完善的场所进行。 2. 基本要求

《菊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菊粉》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技术委员会(TC64/SC5)上报,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列入2010年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20100279-T-469。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业发酵分委会(TC64/SC5)归口。 2. 简要起草过程 标准任务下达后,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组织开展《菊粉》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2015年7月发文征集起草单位、调研行业情况,组建了标准起草工作组。2015年10月,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通过前期收集到的技术资料拟定标准草稿,下发各工作组成员。根据返回建议情况,提出标准文本讨论一稿,并于2015年12月在广州召开第一次标准研讨会。会后,综合各方意见,整理修改形成标准文本讨论二稿,确定后续工作安排,2016年3月公开征集菊粉样品。2016年5月,在北京召开第二次标准研讨会,对一些尚存在异议的内容进一步研究探讨,开展样品检测和方法比对工作。2016年6月~10月,组织完成菊粉含量方法比对工作,形成分析报告,确定检测方法。之后对5家企业43批次样品整理分发、组织测定普查,结果汇总分析后确定指标设置。2016年12月工作组针对标准中涉及的关键性问题达成共识,提出标准文本征求意见稿,形成征求意见稿,向行业内公开征求意见。 3. 主要起草单位及起草人 本标准由(暂略)等单位共同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暂略)。 所做的工作: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负责全面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制定研究方案,以及标准起草和编制说明编写等组织、协调、审核工作。其他起草单位协助搜索技术资料并研究分析,进行样品检测及数据整理,参与研究方案确定,对本标准各版本涵盖的全部内容提出编写和修改意见。

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标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目前,国内农村污水相关标准体系仍不完善,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排放标准,造成地方确定工艺和建设标准困难等问题。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评价、验收也缺乏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因此,农村污水行业对相关标准的出台十分迫切。今年四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技术标准对设计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施工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内容进行了标准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系统;6污水处理;7配套设施;8施工和验收;9运行和维护。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

与维护管理费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和分析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的处理模式、技术工艺和管理方式。 1.0.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处理水宜利用村庄的自然条件,经过周边沟渠、水塘、土地等方式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受纳水体,并应符合相关标准。 1.0.6 在不断总结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条件,积极慎重稳妥可靠地采用工艺、材料、设备。 1.0.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8 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考核制度,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正常运行。 2 术语 2.0.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rural area 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等全部处理系统。 2.0.2分户污水处理onsite wastewater treatment 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方式。 2.0.3村庄集中污水处理centralizedwastewater treatment 村庄或一定范围内的农户的污水经管网收集就近接入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方式。 2.0.4纳入城镇污水管网ruralwastewater into urban

高空作业车国家标准

GB/T 9465—2008(2008-02-03发布 2008-07-01实施)代替CB/T 9465.1~9465.3—1988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9465.1—1988《高空作业车分类》、GB/T 9465.2—1988《高空作业车技术条件》和GB/T 9465.3—1988《高空作业车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GB/T 9465.1~9465.3三个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最大作业高度改为100m,并提出不适用产品的范围; ——增加了额定载荷系列2000 kg、3000 kg、4000 kg、5000 kg; ——增加了型号中绝缘型高空作业车的标记; ——增加了高空作业车工作条件; ——结构安全系数、平台的升降速度、回转速度参照IS0 16368:2003国际标准的要求; ——增加了高空作业车调平机构要求; ——增加了绝缘性能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机械化研究院、杭州爱知车辆工程有限公司、杭州赛奇高空作业机械有限公司、徐州海伦哲专用车辆有限公司、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华、陈继军、陈建平、张秀伟、白日、张海云、张梅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465.1—1988、GB/T 9465.2—1988、GB/T 9465.3—1988。 高空作业车 Vehicle-mounted mobile elevating work platform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空作业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作业高度不大于100 m的高空作业车(以下简称作业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高空消防车、高空救援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7 绝缘油击穿电压测定法 GB 1589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766—2001,eqv ISO 4413:1998)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7935 液压元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1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关于汽车的所有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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