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湖露天煤矿设备作业规程

白石湖露天煤矿设备作业规程
白石湖露天煤矿设备作业规程

作业规程

第三编作业规程

第一章穿孔设备作业

第一条严禁回转器反转钻进。

第二条卸杆扳手卡住钻杆时,防止卸杆扳手飞出伤人。

第三条人员扶握钻杆时,禁止回转运转。

第四条禁止人员扶住卸杆扳手卸杆。

第五条作业时,如因系统压力突然大幅度升降引起回转、推进速度巨变,应立即停机,及时进行处理。

第六条正常钻进时,排渣风压为0.4—0.5Mpa,如排渣风压超过0.7Mpa时,停止钻进,上下提升钻杆进行排渣。

第七条当钻机停止作业时,所有操纵手柄应置于零位。

第八条在接卸钻杆时,取杆人员必须离开钻杆1米以外的安全地点后,方可进行退钻杆操作,退钻杆过程中,取杆人员和司机必须密切配合,相互照应,防止误操作造成意外。

第九条当钻杆倾角大于30°卸杆时,操作人员不得正对钻杆,防止钻杆滑出伤人。

第十条在操作走钻时,操作人员必须精力集中,站在履带外侧操作,防止履带对操作人员造成伤害。牵引压风机行走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钻机与风车之间操作行走。转弯、倒车时,应轻推轻拉走行操作杆,防止钻机突然转向,将操作人员挤伤。

第十一条机器停止工作时,不得在有台阶崩塌及浮石滑落迹象等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地点停放。

第十二条钻机站立位置距离台阶边缘要有限位,距离不能小于

2米,

穿孔作业前,必须清理山体浮石和虚渣并平整工作面,确保各种隐患消除。

第十三条穿凿存在裂隙威胁的工作面时,钻机必须距裂隙5m 外进行穿孔作业。

第十四条穿孔作业安排经验丰富的老司机进行操作,特殊区域安排3人作业。

第十六条钻机在工作面穿孔时,必须设置规格为高度60cm,宽度80cm的安全土墙,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穿孔作业时因受地形和山体裂隙影响,在穿孔时,穿孔参数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并在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第十八条遇大风、大雨、大雪、浓雾等恶劣气候条件时,严禁钻机作业。

第十九条钻机司机在工作前必须配戴好防尘口罩和耳塞等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条钻机司机在工作台阶边缘穿孔作业前,必须检查工作面有无安全隐患(有无伞檐、裂纹、裂隙),如有安全隐患应停止作业并立即向当班班长汇报。待安全隐患排除后,方可作业。

第二十一条钻机司机在工作台阶边缘穿孔作业前,必须先检查钻孔的位置能否满足钻机作业的安全距离,如钻孔的位置不能满足钻机作业的安全距离或有安全隐患的禁止作业。

第二十二条钻机作业场地浮渣要清扫干净,杂物要推平。采煤工作面,彻底清理浮煤,严格按设计孔位穿孔。

第二十三条钻机进行穿孔作业和走行时履带边缘与台阶坡顶

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所规定:

台阶高度与安全距离表

台阶高度/m <4 4~10 10~15

安全距离/m 1~2 2~2.5 2.5~3.5

第二十四条穿前排孔时,钻机应垂直于台阶坡顶线或调角布置(最小夹角不小于45°),在有顺层滑坡危险区必须压渣穿孔。

第二十五条钻机严禁在可疑炮孔或盲炮孔处重新穿孔,并在该处设明显警示标志。

第二十六条钻机在斜坡道或工作台阶边缘作业时,为防止跑车,履带前必须用枕木掩垫。

第二十七条夜间作业照明设施要完好。

第二章爆破作业

第一节松动爆破作业管理程序

白石湖露天煤矿松动爆破作业要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爆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做到“穿孔之前有设计,穿孔之中有监督,装药过程有措施,爆破之后有分析”,确保我矿爆破作业的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程序。白石湖露天煤矿的爆破装药、起爆等作业由专业爆破公司提供服务,规程中出现的“炮区负责人”均指“爆破公司炮区负责人”。

一、爆破设计

第一条每次松动爆破必须按照爆破设计单位提供的松动爆破设计说明书施工。

第二条爆破施工单位的松动爆破设计必须由矿方技术部、安全

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二、布孔

第四条布孔严格按照松动爆破设计进行布孔,由布孔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爆破技术人员负责抽查布孔质量,由爆破技术人负责。

三、穿孔

第六条施工单位组织穿孔作业要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并有专门的穿孔作业负责人。

第七条爆破技术员抽查穿孔质量,抽查比例不小于15%,由穿爆技术负责人负责。

四、验孔

第八条施工单位负责验孔,验孔时要严格填写《炮孔验收单》。

五、火工品使用

第九条火工品领用必须严格遵守矿火工品领用相关制度,必须严格填写《爆破作业申请表》、《爆破作业流程控制表》;一次领用的火工品不够,需再次领用时必须重新开据《爆破作业流程控制表》。

第十条火工品现场使用必须严格遵守矿“三位一体”的安全管理模式;由炮区负责人和安全员、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十一条爆破后剩余的火工品,按照退库流程,严格填写《火工品退库单》,由炮区负责人和矿安全员共同负责。

六、装药

第十二条装药时必须矿方安全员、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监控进

行。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装药,炮孔充填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若现场装药发生超装,且充填高度不足时,必须采取处理措施,由炮区负责人负责。

第十三条矿方安全员负责抽查装药质量,当班安全班长负责。

七、联线

第十四条严格按照爆破设计进行联线,执行“三级检查”制度,由炮区负责人负责。

八、警戒

第十五条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范围,爆破警戒程序进行警戒爆破,由炮区负责人负责。

九、起爆

第十六条起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白石湖露天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由炮区负责人负责。

十、爆区检查

第十七条炮区起爆15分钟后,严格进行爆区检查,由炮区负责人负责。

十一、解除警戒

第十八条解除警戒必须严格按照白石湖露天煤矿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警戒指挥员负责。

十二、爆破效果分析

第十九条每次爆破后,要对爆破效果进行技术分析,总结爆破经验,由各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

十三、资料整理

第二十条爆破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将《爆破作业申请表》、《爆破设计说明书》、《爆破作业流程控制表》一并交由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内勤员负责存档。

第二节爆区准备

第二十一条穿孔前必须清理工作面,确保钻机作业安全,提高穿孔质量。

第二十二条提前做好爆破设计,遵循先设计后作业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严格按设计布孔,不得随意改变孔位、孔深。孔深与设计深度偏差不得超过±0.5m,孔距与行距偏差不得超过±0.3m。涉及预裂爆破钻孔时,预裂孔线与设计误差不应超过±0.2m。

第二十四条认真验收,孔深、孔位不合格的必须补孔。

第三节装药

第二十五条装药前必须清理炮区内障碍物。

第二十六条装药区域外缘插红旗或设置其它警示标志,以标示装药警戒区。

第二十七条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无关设备严禁进入装药警戒区。

第二十八条火工品的领用必须由专人负责,运载火工品应使用专用车辆,严禁人货混装,雷管、继爆管不得与导爆索、起爆弹混装。

第二十九条火工品领、用、退的数量要吻合,账物一致,不得

丢失,禁止私存,严禁销毁或挪作它用。

第三十条装、卸、运火工品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冲击或碰撞,更不准踩压。人力搬运时,每次不得超过40千克。

第三十一条火工品在指定地点摆平放稳,炮区20m内不得有热源、烟火。

第三十二条装药前要复查炮孔的积水、坍塌、堵塞等情况。

第三十三条炮孔有水,采取如下措施:

(一)、水孔爆破必须选用抗水炸药和起爆器材。

(二)、使用抗水炸药和起爆器材时,尤其是导爆管(导爆索)连接的网络,导爆管(导爆索)必须用细土压好,防止因炸断导爆管(导爆索)而产生拒爆和盲炮。

(三)、使用柱状乳化炸药时,必须用专用绳子装药,不见底不脱钩。严禁徒手扔投。

(四)、水孔爆破要匀速缓慢的充填,防止泥浆糊住炮孔。

(五)、第一次充填完成后要指定专人负责充填有沉降的炮孔再次充填工作,确保充填长度和质量。

第三十四条在高温区、自然发火区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测试孔内温度。有明火的炮孔或者孔内温度在80℃以上的高温炮孔采取灭火、降温措施。

(二)高温孔经降温处理合格后方可装药起爆。

(三)高温孔应当采用热感度低的炸药,或者将炸药、雷管作隔热

包装。

第三十五条炮孔坍塌,必须补孔。

第三十六条炮孔堵塞,应掏孔。如掏孔不成功或掏孔后不合格,必须补孔。

第三十七条必须按设计装药,随时掌握药柱高度。

第三十八条遇雷雨或暴风雪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

第三十九条装药发生卡堵时,只准用炮杆处理,处理不了时向炮区负责人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四十条装药时,联线折断或掉入孔内,经处理难以正常引爆,可再补装一个适量的起爆药包,然后充填,如处理无效时,则应设置警示标志,在2m处补孔、装药。

第四十一条充填物发生卡堵时,要用炮杆或绳索套取,不能疏通时,必须向爆破公司炮区负责人汇报,以便在起爆前采取措施。

第四节充填

第四十二条充填高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十三条药柱超高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第四十四条充填时,充填物粒径不应大于40mm。

第五节联网

第四十五条继爆管要靠紧缠牢,联接长度不得小于10cm。

第四十六条网路除联接时的水手结和T型结外,禁止打结或打圈。

第四十七条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药包的传爆方向。

第四十八条爆破网络的联接必须由工作面向起爆点依次进行。

第六节警戒

第四十九条警戒工作由炮区负责人负责。

第五十条小于警戒距离的两个炮区同时起爆时,应互相做好联系,共同警戒,统一指挥。

第五十一条炮区负责人布置警戒时必须做到:

1.根据爆破的安全距离和警戒边界上具体情况必须派足够的警戒人员;

2.向警戒人员交授警戒旗时,同时向其交待清楚警戒地点、范围及注意事项。

3.警戒点的设置位置必须能够有效防止人员和设备进入警戒区。

第五十二条警戒人员必须在指定地点警戒,并监护警戒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五十三条警戒人员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到达规定的安全警戒距离后站在合适的位置;

2.能够监视本人负责警戒范围内的所有人员和设备。

第五十四条凡在警戒区的人员、设备,按警戒人员指令(挥),在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到安全地区,不得延误。

第七节起爆

第五十五条一般规定

(1)各种起爆网络,均应使用现场检查合格的起爆器材,并由专人进行起爆网络的联接,网络连接检查人员不少于两人;

(2)起爆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

(3)在可能对起爆网络造成损害的部位,应采取措施保护穿过该部位的起爆器材或网络;

(4)敷设起爆网络应由有经验的爆破员或爆破技术人员实施,并实行双人作业制。

第五十六条导爆索起爆网络

(1)切割导爆索应使用锋利刀具,严禁用剪刀剪断导爆索;

(2)导爆索起爆网络应采用搭接、水手结等方法联接;搭接时两根导爆索搭接长度严禁小于15cm,中间严禁夹有隔离物和炸药卷,捆扎应牢固,支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应小于90°;

(3)连接导爆索中间严禁出现打结或打圈;交叉敷设时,应在两根交叉导爆索之间设置厚度不小于10cm的木质垫块;

(4)起爆导爆索的雷管与导爆索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雷管的聚能穴应朝向导爆索的传爆方向。

第五十七条导爆管起爆网络

(1)导爆管网络应严格按设计进行联接,导爆管网络中严禁有死结,炮孔内严禁有接头,孔外相邻传爆雷管之间应留有足够的距离;

(2)用雷管起爆导爆管网络时,起爆导爆管的雷管与导爆管捆扎端端头的距离应不小于15cm,应有防止雷管聚能穴炸断导爆管和延时雷管的气孔烧坏导爆管的措施,导爆管应均匀地敷设在雷管周围

并有胶布等捆扎牢固;

(3)用导爆索起爆导爆管时,宜采用垂直联接。

4.起爆网络检查

(1)联线工作完成后,由放炮班长和技术员进行检查,其它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线以外,导爆索或导爆管起爆网络应检查内容:

①有无漏接或中断、破损;

②有无打结或打圈,支路拐角是否符合规定;

③雷管捆扎是否符合要求;

④线路连接方式是否正确、雷管段数是否与设计相符;

⑤网络保护措施是否可靠。

第五十八条炮区网络联好后,要核对火工品的使用数量是否相符。

第五十九条起爆前由炮区负责人或指定专人检查网络连接情况、连接方法是否正确、有无漏联。

第六十条人员及设备都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下令点火起爆。

第六十一条起爆命令由炮区负责人发出。

第八节警戒解除

第六十二条爆破完毕后,炮区负责人应对该爆区进行检查,确认没有问题后,发出警戒解除信号。

第六十三条警戒解除后,人员及设备方可进入警戒区。

第九节瞎炮处理

第六十四条爆破后,检查发现有瞎炮时,立即向炮区负责人汇

报,炮区负责人要及时联系矿方安全部门制定相应处理方案。

第六十五条处理瞎炮时,炮区负责人要派有经验的爆破工处理,处理不了时,要在瞎炮位置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六十六条爆破网络未受破坏,且最小抵抗线无变化的,可重新联线起爆;最小抵抗线有变化的,应计算安全距离,并加大警戒范围后,再重新起爆。

第六十七条如爆破网络遭受破坏,且无法再次联结爆破时,在距离瞎炮孔口2m处,另打同等深度的平行孔,装药起爆。严禁钻机按原孔位穿孔。

第十节二次爆破作业

第六十八条一般规定:

1)二次爆破工作必须在班组长或指定炮区负责人指挥下进行。

2)爆破员必须有取得爆破员证的爆破工担任。

3)炮区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放炮员在放炮工作中必须穿纯棉工作服,工作中严禁携带火机等点火物品。

4)二次爆破所用火工品在运输保管使用作业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得撞击、坠落、推拉、掷滚和敲打以防爆炸或破损。

5)在大风、大雨、大雪、浓雾恶劣气候和夜晚,禁止放炮。

6)每次放炮后,剩余爆炸器材应及时退库,工地不准存放爆炸器材。

7)二次爆破前要清除炮眼周围及孔内的浮渣和岩粉。二次爆破仅限于同一水平,严禁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水平同时进行二次爆破。

8)二次爆破装药前要检查炮区内的机械设备、压风机等物能否撤到安全地点如不能撤到安全地点应禁止装药。

9)起爆前应将挖掘机、钻机开出炮区,开至安全区域。

10)运输爆破材料应使用专用车辆。专用车量必须保持完好状态,车箱底部铺设胶皮。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必须按指定路线行使。行使中不得与其他车辆抢行,严禁随意停车,无关人员搭乘和进入加油点加油。用汽车装运爆炸材料时,装运量不得超过汽车额定装载量的80%,并盖好,绑牢。

11)严禁炸药、雷管同车装运。

12)运输爆炸材料的车辆必须专人押运,装卸和运输过程中严禁装卸、押运人员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13)爆炸材料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物一致的管理制度。严禁发放和使用变质失效的炸药。

14)在工作面根部进行二次爆破作业前必须先检查工作面上部是否有大块伞岩等危险情况,如有应在处理后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准进行二次爆破作业,否则应禁止作业。

15)火工品距离明火的安全距离,顺风时不少于50m,逆风时不少于30m。

第六十九条引药(起爆药包)的加工:

1)在装药前应把雷管放入药卷制成引药,引药应在爆破点附近安全地点制作。

2)引药(起爆药包)的加工,必须在距炮区10m以外的安全地

点,设专人负责按所需数量加工。

3)加工引药(起爆药包)时,药卷必须用手揉松,不能揉松的药卷不准用于加工引药。

4)用导爆索加工引药时,可将导爆索一端结一绳扣,套在药卷上拉紧即可。

5)用导爆管加工引药时,先撒开导爆管,将药卷一端用木制锥子扎一个孔,(孔深要以没过雷管为宜)把导爆管雷管轻轻插入药卷中,再把导爆管与药卷捆绑在一起。

6)引药(起爆药包)加工必须由专人负责,按所需数量加工。

7)两人同时加工引药(起爆药包),相互距离不得小于10米,距炸药堆不得小于20米,加工起爆药卷必须距放置炸药的地点5m以外,加工好的起爆药卷应放在距炮孔炸药2m以外。

8)已变硬或受潮炸药不能用于加工引药。

第七十条装药与充填:

1)装药前要分工明确并将工具准备齐全。

2)装药时用木制炮杆将引药、炸药卷依次按量连续慢慢送入炮孔内并均匀用力压实,严禁用力冲击药卷。

3)炮孔装完后要认真清点雷管、炸药的数量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以防现场施工丢失雷管和漏装炮孔,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网络连接。

第七十一条网络联接与起爆:

1)采用导爆管雷管并、串联或导爆索簇联方式进行联接。

2)起爆前要对网络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起爆。

第十一节领取、运输、使用、清退爆破材料第七十二条爆破材料领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十三条爆破材料领用人员在爆破材料领取、清退时要严格遵守炸药库的有关规定。

第七十四条领取爆破材料必须使用《爆破作业申请表》及《爆破作业流程控制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

第七十五条运输爆破材料必须使用专用爆破材料运输车,并严格遵守矿内有关行车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留。如途中车辆发生故障无法行驶时,必须在路上设置警示标识并及时汇报更换车辆。

第七十六条爆破材料运送到爆破地点后,领用人员必须当面点清交给炮区负责人,做到出库单、物一致,并由领用人员、炮区负责人、看护员共同签字确认。

1.卸药人员由当班爆破班长按现场情况进行指定,除指定人员外任何人严禁进入炮区卸药。

2.卸药人员在作业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第七十七条炮区负责人对本炮区爆破材料负责,由看护员负责监督。爆破人员必须服从炮区负责人的指挥正确使用爆破材料,严禁野蛮操作。

1.装药过程中发生卡堵,只准用炮杆处理。处理不了时要及时向炮区负责人汇报,插上标志按盲炮进行处理。

2.装药时引药连线折断或掉入孔内经处理难以正常引爆时,可再补装一个引药,然后充填。如处理无效时,则要插上标志按盲炮进行处理。

第七十八条爆破人员在作业中如发现爆破器材损坏、掉入孔内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炮区负责人汇报。

第七十九条严禁任何人员踩踏、车辆碾压爆破材料。

第八十条起爆前,炮区负责人和监督员要认真检查炮区,清点剩余爆破材料,做到数量和实际相符。

第八十一条各炮区剩余的爆破材料由炮区负责人按品种、规格点清数量,由爆破材料领用人员、炮区负责人、监督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八十二条当天所有爆破作业结束后,爆破材料领用人必须将各个炮区剩余的爆破材料退回爆破材料库。

第八十三条清退爆破材料时,由爆破材料领用人员点清数目,经爆破材料库保管核实后开清退票,严格填写票据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十四条剩余、瞎炮、拒爆、不合格的爆破材料必须交由爆破材料领用人员退回爆破材料库,严禁个人或使用单位自行销毁。

第八十五条严禁私埋、私藏、私买、私卖、转借、转让爆破材料。任何人如发现爆破材料丢失、被盗或其他安全隐患时都应及时向矿方安全部门及有关部门汇报。

第八十六条为防止在运输、保管、收发、销毁和使用方面发生撞击、坠落、推拉和敲打,造成破碎、爆炸等严重事故,必须制定火

工品管理及防范措施。

第三章爆破工与炸药车司机联合作业第一条在爆破区域内,严禁烟火。

第二条炸药车进入爆破区域内,炮区负责人应派专人指挥,炸药车司机必须听从专人指挥;如需人员操作侧螺旋时,侧螺旋操作应派专人操作和控制。

第三条严禁炸药车碾压炮孔和爆破器材,当遇有障碍物或爆破器材时,爆破人员彻底清理后,炸药车方可进入作业区。

第四条当爆破工作面不平整时,经处理后,由炸药车指挥人员指挥炸药车司机进入工作场地。

第五条炸药车司机待炸药车停稳后,启动液压系统运转正常时,方可平稳操纵侧螺旋。

第六条炸药车在移动过程中,操作侧螺旋人员要控制好侧螺旋,不得使侧螺旋随意摆动,以免伤人或损伤设备。

第七条装药时,炸药车司机必须根据爆破指挥员的要求装药。必要时,在爆破指挥员报出需要药量后,炸药车司机要回复药量,确保装药量准确无误。

第八条在爆破区域作业时,炸药车司机要注意周围的人员和设备;爆破工要注意炸药车的动向,确保作业安全。

第九条炸药车侧螺旋的自由摆动半径6.5m回转范围内不准无关人员逗留。

第十条在爆破区域内,严禁敲打炸药车输药螺旋管。

第十一条炸药车在爆破区域内熄火,再次启动发动机,电瓶电量不足时,严禁用导线搭接的方式启动。

第十二条严禁爆破人员搭乘炸药车。

第十三条当装药结束后,爆破工要把侧螺旋放回原位置,炸药车方可驶离爆破区。

第四章采掘设备作业

第一节电铲司机作业规程

第一条岗位人员不许自带交通工具或搭乘单位不允许的机动车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

第二条岗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在现场对职交接。

第三条安全设施、安全部件及灭火器材的配备,必须齐全有效,每班检查。如数量不足或者失效不能起到安全作用时,应立即配齐重新更换。

第四条上岗前,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条作业前,要明确任务,了解本设备的所在位置和作业条件变化情况,不得违规作业。

第六条班前要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班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七条“师带徒”期间,学员必须在师傅的监控下进行作业。

第八条不允许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

第九条设备运行中,严禁接听和拨打手持电话。

第十条设备或场地不具备作业条件时,禁止作业。

第十一条各种设备在条件比较恶劣和复杂的情况下作业时,必

须配有专人监控,并在保证设备、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作业。

第十二条挖掘机装车前,必须先发出运行信号,待自卸车进入装车位置停稳后,方可装车。运行时,任何人不得上下设备。

第十三条有其他设备在镐位作业时,挖掘机禁止回转,同时将尾部停在外侧。

第十四条挖掘机长距离(500米以上)走镐时,须由现场管理带领本镐司机,查看行走路线,确定安全路线后由现场管理(现场负责人)指挥走镐。走车部分状态无法保证或坡道通行困难时,须采取相应措施并在修理工监护下走镐。

第十五条上、下设备时,必须将镐转向外侧,再从车梯和人行走台通过,不许攀爬护栏和履带板。车梯、护栏损坏后须修复后方可作业。

第十六条换电缆时,要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安全可靠的绝缘防护用品和绝缘工具;并在确认已经断电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否则不准操作。

第十七条挖掘机清理底板散料时,要事先向大车发出信号,确认大车已经接到信号并停在安全距离以外,再进行散货清理。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应牢固树立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在上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九条停送高压跌落保险,必须使用合格令克棒,并戴高压手套及穿绝缘鞋,由两人配合,做到呼唤应答。大雪、雨天严禁停送跌落保险。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

露天煤矿安全规程试题(100分)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44分) 1、露天开采过程中,作业人员在2M及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系( 安全带)或者设置( 安全网)。 2、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3、爆炸物品的领用、保管和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帐)、(卡)、( 物)一致的管理制度。 4、挖掘机升降段之前应当预先采取( 防止下滑)的措施。爬坡时,不得超过挖掘机规定的( 最大允许坡度)。 5、单斗挖掘机向矿用卡车装载时,装入车的物料要(均匀),严禁单侧偏装、(超装)。 6、排土场卸载区应当有( 通信设施)或者(联络信号),夜间应当有(照明)。 7、露天煤矿应当进行专门的( 边坡工程)、( 地质勘探)和( 稳定性分析评价)。 8、露天煤矿执行电气检修作业,必须停电、验电、放电,挂接三相短路接地线,装设遮栏并悬挂(标识牌)。 9、露天煤矿的采掘、运输、排土等主要设备,必须配备( 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和更换。 10、电压小于( 10kv )的输配电线,允许采用移动电杆,移动电杆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 50m ) ,特殊情况应当根据计算确定。 11、有爆炸危险场所中的金属设备、管道和其他导电物体,均应当(接地)。 12、露天煤矿必须配置能够覆盖整个开采围的无线对讲系统,有基站的必须配备(不间断)电源,同时配置其他的有线或者无线( 应急通信)系统;调度室与附近急救中心、消防机构、上级生产指挥中心的通信联系必须装设( 有线)。 13、检修设备高压线路时,必须切断相应的断路器和拉开隔离开关,并进行( 验电)、(放电)挂接短路接地线。 14、机动设备在维修前,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并由维修工挂相关的( 警示标志)。 15、矿各种机动车辆在坡道、弯道和交叉路口行驶中均应让路于运输卡车任何车辆( 必须让路)于正常养路作业的平路机及工程机械设备。 16、排土场应当保持平整,不得有积水,周围应当修筑可靠的(载泥)、(防洪)和(排水设施)。 17、凡接触危险材料或物品的职工,必须熟知其在使用中的危险性, 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自己和他人)不受伤害。18、严禁任何人在吊起或悬挂的重物下( 工作和通行),禁止吊物从人员上空通过,如需要通过必须撤离人员。 19、高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35mm ),低压架空输电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 )。由架空线向移动式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分支线路应当采用( 橡套电缆)。 20、采场的主排水泵站必须设置(备用电源),当供电线路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必须能担负最大排水负荷。 2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定期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 22、煤矿企业应当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和督促其正确使用.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 防尘)或者(防毒)等个体防护用品. 2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 职业健康档案),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从业人员。 24、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从业人员离开煤矿企业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必须( 如实)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25、在露天煤矿行走的人员,必须走(人行通道)或者(梯子)。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 行走)或者逗留 26、露天矿开采过程中,严禁非作业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进入作业区。 27、采场有危险的火区、老空区、滑坡区等地点,应当充填或者设置( 栅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应当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应当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 28、机械设备必须备有完好的( 绝缘防护用品)工具,并定期进行电气绝缘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29、采掘、运输、排土等机械设备作业时,严禁检修和维护,严禁人员(上下)设备;在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围,严禁人员和设备( 停留)或者通过。 30、露天煤矿爆破作业,必须遵守( 爆破安全规程)。钻孔设备在有采空区的工作面钻孔时,必须制定( 安全技术措施),并在( 专业人员)指挥下进行。 31、爆破后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 当天)退回爆炸物品库,严禁私自存放和销毁。 32、爆破起爆前,必须将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接触爆炸物品的人员必须穿戴( 抗静电)保护用品。 33、露天采场最终边坡的台阶坡面角和边坡角,必须符合最终边坡( 设计要求)。 . 学习.资料.

露天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伊金霍洛旗兴华伟业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东达露天煤矿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017年2月1日

目录 一总则 (3) 二挖掘机操作规程 (3) 三运输车辆操作规程 (7) 四装载机操作规程 (10) 五推土机操作规程 (13) 六钻机操作规程 (16) 七矿用洒水车操作规程 (18) 八矿用加油车操作规程 (20) 一总则

依据内蒙古准格尔旗东达露天煤矿的地质及煤层情况,按照《内蒙古准格尔旗东达露天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结合本矿区范设计开采范围及排土场整体规划情况,将采用单斗—卡车工艺作为该露天开采项目的工艺。 为了安全文明作业,规范施工,根据上级有关法规要求,结合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范。全矿所有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该规范内容,做到人人懂规范,遵守规范。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挖掘机操作规程 1、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挖掘机特种作业资格证或《上岗证》方可上机操作。 2、挖掘机作业时必须设专人进行指挥和监护,每台挖掘机需配备2只灭火器,参与作业人员必须携带对讲机。 3、同一台阶两台以上挖掘机同时作业时,相邻两台间距不得小于最大挖掘半径的2.5倍。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回转半径内,台阶坡面、汽车距机尾回转半径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4、相邻上、下台阶挖掘机以及挖掘机与其它设备、设施如果构成相互影响时,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0米。 5、挖掘机作业前,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上报处理。作业过程中如遇滑坡等危险状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并迅速撤离、及时上报。 6、挖掘机作业时不得将司机室窗户关严,以便出现紧急情况时能听见指挥或监护人员发出的声音信号。 7、作业时挖出未爆炸的炸药、雷管,不明地下管线、不明障碍物等,不得擅自处理,保持现场及时上报,待专业人员妥善处理后继续作业。 8、严禁将废铁道、废钢管、不用的配件等金属物品和拒爆的炸药、雷管等危险品装入车内。 9、正常作业或行走路段上方有高压线时,天轮距高压线距离不得小于1.2米,距回流线和通讯线距离不得小于0.6米。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最新版) 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煤矿生产建设必须遵循的“三大规程”之一,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进行生产活动的准则和行为规范,是保障生产安全的基础。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从事矿井生产、生活的所有岗位工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由各分管领导组织本系统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所有岗位工种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并审核贯彻执行。(对山东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部分不再制定) 第2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现场条件,体现专业工种特点,具有指导性,便于规范化操作。 第3条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应涵盖如下内容: 1、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2、各工种、岗位对操作人员操作程序和标准; 3、岗位环节全过程控制,要涵盖从进入操作现场、操作准备到操作结束和离开操作现场全过程的各个操作环节; 4、违反操作程序和标准可能导致的危险和危害。 第4条安全操作规程必须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审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批准发布实施。 第5条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掌握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按规定经具有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6条基层区队(车间)必须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培训形式可多样化,每半年组织一次考试。 第7条安全监察部门、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操作规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8条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提高职工素质、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2021版矿山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安全技术总则 1、全矿职工要认真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规则。 2、入矿新工人和新工种工人必须经过矿、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技术工种需培训后,考试合格方可独立操作。 3、工作前要充分休息,上班时穿戴劳保用品要合适齐全,长大衣、长雨衣、要放在适当地方,操作时不准穿用。工作岗位及通道不准堆放东西,并随时清理工作现场。 4、工作时要精神集中,坚守岗位,循章作业,不准看书报,不准睡岗,打闹说笑和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5、自己不懂的设备和不是自己的设备,不能乱动。 6、挂有警告及危险标志或有爆炸、触电区域,非排险人员不准靠近。

7、爆炸时要严格清场和警戒,无关人员应提前撤离到安全距离以外。 8、裸露在外的机械运转部位应加设安全网罩,人人爱护,不得随意拆除,检修拆卸的要在检修后负责安装好。 9、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积极处理。 10、交接班制度: (1)、交班者应将当班生产情况,操作条件特殊变化情况,设备运转和故障情况,及处理程度以及对下班生产工作意见,应详细记录于交班日志中。 (2)、接班者对上班生产情况、设备状况、风、水、电系统供给情况、润滑部位和接合部位状态及设备升温情况等,应做详细检查和了解。 (3)、交班者还以口头形式向接班者交清当班情况,在接班者对岗位进行检查和阅签交班日志后,交班者才能离开现场。 (4)、在本班生产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本班处理排除,当交

露天矿山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1、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3、铲装设备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4、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5、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6、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露天采矿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促进我矿生产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一、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 2.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稀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一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3.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4.领取炸药 (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批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企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媒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5.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6.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放炮员助手推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矿规定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经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人; (5)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7.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置放炮警戒线之外的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2)火药箱内只准存放炸药和电雷管,炸药和雷管必须用隔板隔开,不准混放; (3)不准任何人在存放炮药箱的地点休息,更不准坐在炮药箱上。 8.装配引药 (1)只准由放炮员装配引药,不得由其他人代替; (2)严禁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 (3)从成束雷管中抽出单个电雷管时,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不得手拉脚线硬拽脚线,一个引药只准装一个雷管; (4)装配引药,应先将炸药卷顶部揉软,用木扦或竹扦庆药卷的顶端中心垂直扎好略大于电雷管直径的孔,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将脚线在药卷上拴一个扣,剩余的脚线全部缠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严禁将电雷管从药卷侧面硬插入药卷中或捆在药卷上;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及监狱(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上岗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 2、严格遵守劳动作息时间。一班制作息时间为:秋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 15:00—18:00;三班制作息时间为:白班 8:00—16:00 中班16:00—24:00 早班 0:00—8:00, 井下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提前一小时参与排班会并做好下井前的准备工作。上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离岗、溜岗,不得私自请人顶岗。 3、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 ①井下作业股队必须组织好班前排班会。排班会由值班队长主持,跟班队干部、当班班长、职工以及所有下井服刑人员必须参加班前排班会。值班队长要全面了解上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作业现场情况,安排布置本班的生产任务、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写好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指令。排班时值班队长要安排工作中的动态安全联保互保工作,安排携带本班所需的配件和工具等; ②按规定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穿好工作服和窿鞋,佩带防尘口罩,不得赤膊、赤

脚下井,不得穿胶鞋、皮鞋下井,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地面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穿好工作服和工作皮鞋等,佩带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或高跟鞋上岗。 ③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绞车司机、信号工、配电工、锅炉工、瓦斯检查员、放炮员、井下电钳工)必须佩证(或携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工种,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岗。 4、携带好作业工具、仪器、材料和设备。 ①入井人员领取矿灯和自救器时,要检查是否完好,性能是否可靠,并随身携带在矿带上,不得用手提、肩背或插入口袋。 ②挖斧、斧头等锋利工具应套上护套或刀口朝地,以防碰伤他人。 ③随身携带作业工具、仪器、材料和设备在进出罐、上下人车和提升过程中必须抓紧放牢,严防坠井伤人。电钳工、测量工、轨道维修工、刮板修理工、安装工必须佩带工具袋,工具、零配件必须入袋。 5、入井人员下井时都必须接受检身,严禁携带烟火等违禁物品下井,下井前不得喝酒; 6、下井时必须服从安检员和信号工的指挥,自觉维护进出罐和上下“猴子车”的秩序。 ①按顺序排队上下“猴子车”,不得拥挤; ②进出罐前要听清信号,严禁抢罐、挤罐; ③井底侯罐时必须撤退到警戒线以外,防止井筒坠物伤人; ④严禁搭乘机车、矿车或其他空、重煤车、材料车、平板车等下井和升井;

顺发煤矿各工种岗位操作规程

富源县顺发煤业有限公司顺发煤矿 各 工 种 岗 位 操 作 规 程 顺发煤矿

第一章掘进部分 掘进打眼工 一、一般规定 第1条掘进打眼工必须经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2条钻眼前应清除完工作面余渣,露出实底 第3条按测量给定的井巷中线、腰线延伸至工作面,并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用量具确定炮眼圈径和每圈炮眼眼位。 第4条每圈炮眼应钻至同一水平位置,掏槽眼应按要求增加深度。 第5条钻眼时应避开残眼和岩层裂隙。每个炮眼钻完后应及时封住眼口,防止掉渣堵眼,装药前应用压风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和污水。 第6条检修钻具必须在指定修理室进行,严禁在工作面随意拆卸和检修钻具。 第7条禁止在旧眼、残眼内或在煤层裂缝中打眼。打眼过程中,禁止用手或带手套扶托钻杆。 第8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迎头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3.发现煤岩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附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对上述1.2.3.4项,如情况紧急,还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

第9条打眼工应和放炮员紧密配合,共同搞好安全生产,确保爆破效果良好。 二、其它要求 第10条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临时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 2.必须扎紧袖口、裤管,扣好衣扣,围巾必须系在上衣内,严禁围巾和衣服的线头等外露。 三、打眼操作及其注意事项 第11条两人操作,一人在凿岩机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握紧手把操作。 第12条开眼时,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启动开关二、三次,使钻头钻进岩体。 第13条钻头钻进岩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过猛,要顺势推进。 第14条打够眼深后,移除钻头或钻杆并及时封住眼口,防止掉渣堵眼。 第15条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2.应用木棍或竹扁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眼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4.要做出有瞎炮的显著标志。 四、收尾工作 第16条完成本班全部打眼任务后,应先拔下钻杆、卸下固定钻、收好钻头,然后切断风源。 第17条将钻具、风水管分别运出工作面,放到指定的无淋水安全地点或送交工具房。需检修的钻具等要运到检修地点。 第18条要向放炮员交待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待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煤矿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爆破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爆破工必须依法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是专职的。 第2条爆破工必须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二、安全规定 第3条向班组长接受任务后,确定当班使用炸药,雷管数量,填写领取单。严禁携带不合格的瓦斯检定器下井使用。 第4条领取并检查防爆放炮器(1)用放炮器钥匙扭到充电位臵,氖灯要发亮;(2)禁止用短路的方法检查放炮器; (3)放炮器完好,电池有电。 第5条领取放炮母线 (1)必须使用橡胶铜芯或聚氯乙烯钢芯双线电缆; (2)放炮母线接头除锈、扭结并用绝缘带包好。 第6条领取掏勺、木扦或竹扦、木或竹质炮棍,炮棍的直径应略大于药卷直径。 第7条领取炸药(1)持有区(队)长、技术人员签字盖章的或经主管部门批 准的火药领取单到爆破材料发放站领取当班用的炸药; (2)只准领取作业规程规定的煤矿安全炸药,严禁领取和使用非煤矿安全炸药、黑火药、冻结或半冻结的硝化甘油类炸药、含水超过0、5 %的铵锑炸药及硬化到不能用手揉松的硝酸铵类炸药。 第8条领取电雷管 (1)只准领取瞬发电雷管或毫秒延期电雷管,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 毫秒; (2)当面点清电雷管数量; (3)严禁领用延期性电雷管、非电导爆管。 三、操作准备 第9条运送爆破材料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雷管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运送; (2)放炮员和安全员携带的炸药数量不准超过局、矿规定的限量; (3)爆破材料必须装在坚实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应分装在不同的容器内或分装在同一容器的具有牢固隔板的间隔内并加锁。严禁将火药装在衣袋内; (4)携带爆破材料上下井时,在每层罐笼内搭乘的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不得超过4 人,其他人员不得同罐笼上下; (5)携带爆破材料的人员乘坐车辆时,不得与其他人同乘一列车,并要乘坐靠尾部的车辆,每车不超过2 人; (6)携带爆破材料人员不得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内,沿井筒上下;(7)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8)严禁用刮板输送机、胶带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 第10条爆破材料的存放。 (1)爆破材料在工作面临时存放时,必须放臵在放炮警戒线之外的顶板完好、支架完整、无电器设施、不潮湿的安全地点;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 程正式版

露天采矿作业安全生产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安全生产管理 1、矿区(采场)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施工作业标准化;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建设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2、矿区(采场)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与环保办公室应对员工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法

规知识,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员工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对所有干部和工人,每年至少接受不少于24小时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考核一次。 新员工必须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矿、班组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员工带领工作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4、特种作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或执照后,方准上岗。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__GB_l6423-2006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 GBl6423—2006 2006年6月22日发布 2006年9月1日实施

目录 L.范围........................................................ - 1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 3.术语和定义.................................................. - 2 - 4.总则........................................................ - 3 -5露天部分 .................................................... - 7 -5.1基本规定 .. (7) 5.2露天开采 (9) 5.3运输 (15) 5.4水力开采和挖掘船开采 (23) 5.5饰面石材开采 (25) 5.6盐类矿山开采 (28) 5.7排土场 (34) 5.8电气安全 (40) 5.9防排水和防灭火 (45) 6.地下部分................................................... - 46 -6.1矿山井巷 . (46) 6.2地下开采 (54) 6.3运输和提升 (60) 6.4通风防尘 (78) 6.5电气设施 (82) 6.6防排水 (89) 6.7防火和灭火 (92) 7.职业危害防治............................................... - 95 -7.1管理和监测 .. (95) 7.2健康监护 (97)

非煤矿山安全操作规程范本

安全操作规程目录 一、爆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3 二、扒装运输工安全操作规程 .................... ?. (8) 三、空压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10 四、井下水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五、井下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11 六、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 (17) 七、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19) 八、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九、支护工安全操作规程....................... ..20 十、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十一、排险工安全操作规程 (24) 十二、凿岩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25) 十三、测尘和测风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26) 十四、通风防尘工安全操作规程 ................. ..27十五、地测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 (27) 十六、尾矿工安全操作规程 ....................... (28) 十七、铲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29) 十八、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 (30) 十九、外线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 (32) 二十、风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7) 二十一、采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38) 二十二、浮选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 . (38)

煤矿机电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荣威集团荣县煤业 机电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荣威集团荣县煤业 二0一七年

目录 地面电工操作规程 (3) 井下电工操作规程 (7) 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9) 机电维修工操作规程 (10) 配电工操作规程 (11) 电气焊工操作规程 (16) 主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20) 推车工操作规程 (22) 调度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23) 充灯工操作规程 (24) 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25) 主提升机司机操作规程 (27) 信号工操作规程 (32) 把钩工操作规程 (33) 空能热水机检修工操作规程 (36) 柴油发电机工操作规程 (37)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38) 掘进耙沙机司机操作规程 (41) 采煤机维修工操作规程 (47) 刮板运输机司机操作规程 (50) 防爆检查员操作规程 (51) 皮带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 .. (53)

地面电工操作规程 一、熟悉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高压工作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前完成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措施。 三、高压操作时必须两人工作,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必须使用合格的绝缘用具。在停电的开关上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停电警示牌。 四、电气设备未经验明确实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严禁用手去摸导电部位。 五、高压设备及线路上的检修,必须停掉开关、拉开刀闸及互感器保险并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合格验电器进行验电、对地放电,无电后挂接地线。挂接地线时,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接地线时顺序相反。 六、禁止带电作业,以及时停送电。 七、在工作中断、转移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八、在检修电气设备时,工作服、手套、安全帽穿戴整齐,扣紧袖口。 九、在工作中或工作结束需送电试机时,必须清点人数,清除故障物,保证万无一失。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煤矿操作规程

前言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煤矿生产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事关全体员工的根本利益,事关煤矿发展和稳定的大局。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必须要严格的制度、严密的管理、严细的作风。我们制定了这套《煤矿各工种操作规程》,是依据党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程和标准,结合本矿实际而制定的。希望全体员工、管理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严格执行,为创造矿井安全生产大好局面,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目标作出应有贡献。 煤矿矿长:

目录 前言 (2)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4) 掘进工程操作规程 (11) “一通三防”工种操作规程 (17) 机电运输工种操作规程 (23) 把钩、信号工工种操作规程 (42) 轨道铺设和维修工种操作规程 (45)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47) 0.8-1.2m绞车司机操作规程 (48) 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 (51) 抽风机司机操作规程 (54) 水泵司机操作规程 (56) 地面主要工种操作规程 (58)

采煤工种操作规程 一、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 打眼前的准备工作 1、打眼前,对电煤钻各部位要进行详细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然后给电煤钻送电试运转,确保无问题后,切断电源,运至工作面。 2、打眼前,首选在工作地点进行敲帮问顶,掌握顶板、煤壁及支柱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上好已打磨锋利的钻头,安装好钻矸,准备打眼。 (二) 打眼操作顺序 1、按规定确定眼位,找掉松动煤矸,准备打眼; 2、套上插销,接通电源,给电煤钻试运转; 3、打眼时,要用双手扶电钻手把,钻杆垂直工作面,对准眼位开钻,先点开2-3次,待钻进约0.1m时,尽快调整钻杆方向继续推进,以达到规定的角度和深度; 4、电钻开动后要注意钻杆速度,每隔一定时间把钻杆往外拉一拉,以便排出煤粉,钻眼到规定深度后,要把钻杆在眼内来回掏几次,以清除眼内煤粉; 5、打完眼后,抽出钻矸,并将底眼盖住,以防进煤。 (三) 打眼操作注意事项 1、向工作面运送电钻时,要用手提或肩扛,不准随地拖拉。 2、向工作项拖放电缆时,先要切断电源,从工作而第一、二排支柱中间分段拖拉,成椭圆圈盘放,凡电缆通过溜子及破碎垮顶地点,必须悬挂,注意避开溜子、矸石、物料的挤压。 3、打眼使用电缆,如果是按伸出方打眼时,按拖电缆方式多次盘放伸长,如果是按收缩方向打眼时,应及时盘成椭圆圈收缩,整个过程必须盘圈翻边,禁止电缆带插销一次拖全长。 4、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纱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绑扎好,系好

煤矿岗位操作规程大全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 目录 第一章通用岗位操作规程1 1.洒水工操作规程1 2.水沟清理工操作规程2 3.巷道维修工操作规程3 4.木支柱、回柱工操作规程4 5.棚架支护工操作规程5 6.锚喷支护工操作规程6 7.锚索支护工操作规程8 8.运料工操作规程8 9.爆破工操作规程10 10.人力装车工操作规程11 11.消防工操作规程12 第二章采煤工作面岗位操作规程13 (一)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13 1. 清煤工操作规程13 2.深孔工操作规程13 3.端头支护工操作规程14 4.扒煤工操作规程15 5.打眼工操作规程15 6.联网工操作规程16 7.矿压观测工操作规程16 (二)非正规采煤工作面17 1.打眼工操作规程17 2.支柱工操作规程17 3.扒煤工操作规程17 4.清煤工操作规程18 5.人力装车工操作规程19 6.井下翻煤工操作规程19 7.看滑轮柱工操作规程20 第三章掘进、开拓工作面岗位操作规程20 1.钻眼工操作规程20 2.扒煤工操作规程22 3.人力装载工操作规程22 第四章机电运输专业各工种操作规程23(一)机电运输专业通用操作规程23 1.回柱绞车司机操作规程23 2.提升小绞车操作规程25 3.刮板输送机清煤工操作规程27 4.胶带输送机清煤工操作规程28 5.采掘井下维修电工28 6.采掘井下维修钳工操作规程31 7.带式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33 8.带式输送机维护工操作规程35 9.小水泵司机操作规程37

11.把勾工操作规程39 12.井下机械安装工操作规程40 13.固定式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42 14.轨道检修工操作规程43 15.煤电钻打眼工操作规程44 16.风动凿岩机操作规程46 17.电焊工操作规程47 (二)、综采、炮采工作面岗位操作规程48 1.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48 2.乳化液泵司机操作规程49 3.喷雾泵操作规程49 4.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50 5.液压支架井下维修工50 6.工作面前部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51 7.工作面后部刮板输送机司机操作规程52 8.转载机、破碎机司机操作规程53 9.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清煤工操作规程53 10.深孔工操作规程54 11.采煤机井下维修工操作规程55 (三)、掘进、开拓工作面岗位操作规程56 1.掘进机司机操作规程56 2.耙斗装岩机司机操作规程58 3.临时轨道铺道工操作规程60 4.掘进机井下维修工操作规程62 (四)机电专业岗位操作规程63 1.主水泵司机操作规程63 2.井下变电所配电工操作规程64 3.变电所检修工操作规程65 4.矿井维修电工67 5.矿井安装电工69 6.井下管道工70 7.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71 8.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操作规程73 9.采煤机地面检修工75 10.单体液压支柱地面检修工操作规程76 11.液压千斤顶、液压件检修工操作规程77 12.缩管机操作工操作规程78 13.外线电工78 14.内线电工80 15.地面变电所值班员操作规程82 16.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84 17.矿灯检修工操作规程86 18.车床安全操作规程87 19.摇臂钻床、固定钻床工安全操作规程87 20.锻工安全操作规程89 21.地面氧焊、气割工操作规程89 22.铣床工操作规程90 23.牛头刨床工操作规程90 24.电动单梁起重机操作规程90 25.离心式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91 26.轴流式主通风机司机操作规程92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75

煤矿爆破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1.爆破工是特种作业工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及安全培训,全面熟悉和掌握爆破工艺、材料、工具、技术、安全知识,经考试合格,取得《爆破作业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3.工作前,必须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4.工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器材进行检验测试,确认完好无误安全可靠,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5.爆破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按要求制定爆破作业技术措施,并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对无技术措施或未按审批权限审批的,爆破工有权拒绝作业。 6.遇特殊情况需对设计有所变更时应及时上报。一般性变更报责任工程师批准,重大变更报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改变原设计规定。

7.雷暴天气不准进行爆破作业。 8.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各项规定,任何人不得违章作业,并有权拒绝和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在爆破作业过程中,一切行动必须听从矿长、段长、班长和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安全员的监督。 10.作业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团结协作。各项作业必须认真记录,严格检查。 11.炸药、雷管的支领必须按技术措施规定的数量,在搬运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不准扔、砸、撞。 12.炸药、雷管不准同车运输或与其他物品混装。 13.运输车辆必须挂好“危险品”标志,车辆驾驶应平稳,必须严格控制车速。 14.钻机钻完孔后,应立即检查孔深,做好记录并报告爆破技术人员。 15.装药前,应先清除炮孔周围的活石,并对炮孔的深度、堵塞、积水等情况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给爆破技术人员。

露天矿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露天矿生产安全技术操作 规程(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60-34 露天矿生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根据国家标准GB1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行业标准AQ2005-2005《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结合本公司露天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及上述国家标准,公司露天矿生产车间以及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必须在其设计露天矿工作时遵守。 一、一般规定 1. 进入矿山作业场所的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好劳保防护用品。任何人不应酒后进入矿山作业场所;受酒精或麻醉剂影响的人员不应从事露天作业。不应将酒类饮料和麻醉剂带入作业场所(医疗用麻醉剂除外)。

2. 露天采场主要区段的上下平盘之间必须设人性通路或梯子,并按有关规定在梯子两端设置防护栏。 3. 在露天矿内行走的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走人行通路或梯子。 (2)因工作在矿山道路行走的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前后方向来车。避让车辆时,必须到安全地点。 (3)横过矿山公路时,必须止步瞭望。 (4)严禁在有塌落危险的坡顶、坡底行走或逗留。 4. 采场内有危险的高陡边帮、塌陷区、老空区等地点必须充填或设置防护栏,并设置警示标志;地面、采场及排土场内临时设置变压器时必须设围栏,配电柜、箱、盘必须加锁,并设置明显的防触电标志;设备停放场、爆炸材料库、油库、加油站和物资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防爆防火等危险警示标志;矿山道路必须设置交通安全标志;严禁擅自移动和毁坏各种安全标志。 5. 在运输线路两侧对方物料时,不得影响行车安全。

煤矿安全操作规程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必须要经过专业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瓦斯检查 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操作。 2、 瓦检员必须了解所检查工作面的地质条件、通风设施及瓦斯、煤层一般变化情况。 3、瓦斯检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技术要求按时按地进行操作,不得出现 空检、漏检。 4、要随时注意通风和设的维护和使用情况,发现不完善或有异常情况, 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5、瓦检员负责工作面风筒的吊挂的维护。必须做到风筒环环必挂,吊 挂整齐。风筒如有破口及时粘补,保证风筒不漏风。 6、瓦检员入井前要首先检查瓦检仪是否完好,如有问题及时修理,不 能修好的要更换仪器,保证仪器完好方可下井检查。 7、检查瓦斯前,要向上一班瓦检员了解清楚本工作面的瓦斯情况。 8、一个工作面一个班中瓦斯检查不得小于三次。 9、瓦斯浓度较大时,工作面临时停产不得停风、停电。恢复生产时要 先送风和瓦斯检查,确信没有异常情况时方可正常生产。 10、瓦检员必须要及时、如实的填写“瓦斯记录”和“瓦斯牌板”,每 天要向值班经理汇报瓦斯情况,不得空班漏检。 11、发现瓦斯含量超过规定时,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能处理时 要马上撤出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并在井口处悬挂“禁止通行”标志牌,同 时马上向领导反映,研究处理方案。 12、检查瓦斯时,每个检查地点都应检查三次,必须检查工作面顶部的 瓦斯情况,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然而方可记录。 13、瓦检员要爱护检查仪器,携带时要防止碰撞,使用时要轻而准确, 不得用力过猛。检查完后要将镜头盖好,出井后清洗,每季度都要对瓦检 仪进行一次校正。 14、如发现瓦斯检查仪器失灵或不正常时,要及时更换仪器后再次进行 检查。 15、对失修或停工恢复的工作面,检查瓦斯时要由二人携带好自救器, 一前一后相距 5 米进行检查。

露天矿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前言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我矿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安全准则,也是我矿安全管理工作中依法治矿的直接依据,是岗位人员在生产活动中保障安全所遵循的依据。但是,随着露天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大型设备的陆续增加,非常有必要将原版《安全操作规程汇编》进行再次修订。 此次规程的修订,是在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规程》2006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我矿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我矿原规程内容进行了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要分为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三部分,规程内容涵盖了各环节的安全技术、设备操作等。 要求全矿职工必须认真学习、掌握本规程,并严格执行。 由于参与修订的人员水平有限,难免有疏漏和不妥之处,请广大职工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再版时进一步修订,使之日趋完善。 本规程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规、规程有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规、规程为准。本规程自发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规程同时废止。 本规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属神宝公司露天矿。 职工守则 1、凡露天矿职工必须经矿、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2、操作设备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上班,严禁上班时喝酒。 4、班中严禁睡觉、胡闹(搞恶作剧)、玩耍,以及其他可能致伤他人的行为。 - 1 -

5、职工在工作时必须根据季节、环境、工种等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 品。 6、严禁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地点吸烟或使用明火。 7、职工应负责保持自己的工作场所和设备清洁整齐。 8、每名职工都必须熟悉使用自己工作场所内或设备上的消防系统和灭火器。灭火器只供灭火,不得挪做它用。 9、若有险情发生时,每名职工都有参加紧急抢险的义务。 10、熟悉矿内的交通规则。 目录 第一篇安全规程 ................................................................................................. - 1 -第一章总则............................................................................................... - 1 - 第二章采剥工程........................................................................................... - 5 - 2.1. 台阶................................................................................................ - 5 - 2.2. 穿孔.................................................................................................. - 5 - 2.3. 爆破................................................................................................ - 6 - 2.4. 采装.............................................................................................. - 11 - 第三章运输工程......................................................................................... - 13 - 第四章排土工程......................................................................................... - 14 - 4.1. 一般规定............................................................................................ - 14 - 4.2. 卡车运输及排弃作业 ........................................................................ - 15 - 第五章滑坡防治......................................................................................... - 15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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