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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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稳定向来是我国的基本方针内容之一,中国传统更有血浓于水这一说,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繁荣富强,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抵御外来的侵略,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真正的实现不断地发展。而这部反分裂国家法就是集中体现了“和平统一、维护海峡两岸关系稳定”的法律。所以这部法律的推出也是十分及时有效,同时有着深远意义的。

在这部法律中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坚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四点是在“台独”日益成为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这也是为所有的中国人所不能接受和妥协的。因此,从全局出发,我国适时的推出的反分裂国家法,这绝不是针对于某个地区或某人的,只是一个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主权,为了更好地维持和平才出台的一部法律。

一个国家要发展,要不断的强大,稳定是基础、统一更是基石,只有内部一致了才能合成一股力,只有内部统一了才能够一致地表达和接受。从古至今,台湾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岛内人士更是和大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是中华儿女,我们都是龙的传人,我们一脉相连,我们更是一家人,所谓家和万事兴,其实也是这个道理。

我们要认真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理解这部法律,不仅理解其本质的内容,更要理解其含义、其颁布的初衷。任何要想分裂祖国的势力、任何想要分裂国家的不法分子和图谋者,我们要告诉你们的,也是反分裂法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一切都是妄想。任何想要破坏和平、破坏祖国大陆和台湾关系的人最终将被事实和民心所唾弃、所不容,同时我们更要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和平时代,大力发展经济,不断壮大我们的祖国,我们才能更好地保卫和守护我们的家园。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世界和平而努力。

浅析《反分裂国家法》的论文

浅析《反分裂国家法》的论文 浅析《反分裂国家法》 2005 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没有反对票的情况下,以极高票数表决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反分裂国家法》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而制定的。该法的颁布形成了对“台独”势力的强大震撼力,从而确保国家统一、民族振兴、世界和平,因此我们应对其有较为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一、《反分裂国家法》的主要内容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是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是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该法未分章节,共计10条,千余字,主要有4部分内容构成: 1、该法的宗旨是为本文由收集整理了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 《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同时,第二条第一款依据宪法对台湾主权进行了明确宣告:“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2、明确了台湾问题的性质和解决台湾问题的基点。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这是我对台工作的原则立场,受到全中国人民的拥护,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同。台湾问题是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关系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反分裂国家法》明确宣告:“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完全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3、确立了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的诚意。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有利于台海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海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4、维护祖国和平与统一永不妥协。 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同时,必须明 确,我们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采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国家、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我们在和平统一的努力完全无效的情况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后选择。《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还在第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实施非和平方式的程序:“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三、《反分裂国家法》的意义 1、把万众一心统一祖国的意志明确地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反分裂国家法》向全世界

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四个法律亮点

Word文档可进行编辑 解读《反分裂国家法》的四个法律亮点解读《反分裂国家法》得四个法律亮点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进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得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得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全然利益得法律. 近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高票通过了《反分裂国家法》.这是一部旨在促进国家和平统一、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得差不多法律.它不仅明确表达了国家坚持通过和平得手段和方式、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海峡两岸实现和平统一得努力,同时也表达了全国人民反对分裂国家、打击“台独”势力分裂国家行为得信心和决心.从整部法律来看,我们认

为,它有以下四个方面得法律上得亮点: 第一,《反分裂国家法》以差不多法律得形式,将我国宪法有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得神圣领土得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得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得全中国人民得神圣职责”得规定具体化、法律化,为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和制裁分裂国家得行为提供了有力得法律保障. 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反对分裂国家得行为,不仅是一个主权国家得差不多权力和差不多职责,也是现代主权国家得固有内涵.通过国家立法反对分裂国家得活动,维护国家得主权和领土完整,是世界各国通行得做法.任何主权国家都可不能容忍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得行为.美国、英国和俄罗斯等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反对分裂国家得相关法律.我国自然也不例外.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得统一

得多民族国家,现行得国家政权是我国长期历史进展得结果,也是维护国家独立、民族富强得基础.wwWCOm尽管由于历史得缘故,使得大陆与台湾存在着两个互不隶属以至互相敌对得政权,在各自范围内行使着治权,但它们都存在于同一个中国得领土之上,在中国得领土上进行活动,这种治权得分裂并不能改变一个中国得事实.同时即便在海峡两岸军事上长期对峙得情况下,双方都坚持只有一个中国,台湾自古以来确实是中国得一部分.而《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等具有国际法效力得文件本文由论文联盟收集整理也都明确了中国对台湾拥有主权.这也是两岸进行政治对话得政治前提和法律基础. 早在新中国得临时宪法《共同纲领》中,就在总纲第2条如此一个显著得位置,将完成祖国统一事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必须完成得差不多职责.我国现行宪法也明确了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不可动摇性和不可侵犯性.同时将维护国家统

军事理论试题题库

军事理论试题题库 第一章中国国防单选题 1、国防是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利益是现代国防的答案:B A主要任务 B根本职能 C根本大计 D 根本目的 2、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防止外来侵略、颠覆是现代国防的答案:C A根本职能 B根本大计 C主要任务 D基本要素 3、国防的主体是国防活动的实行者,通常为答案:D A国家领导人 B事业单位 C军队 D国家 4、在国防类型中国防是以防止外敌侵略为目的,在国防建设上主要依靠本国的力量,广泛争取国际上的同情和支持,维护本国安全,维护周边地区和世界和平与稳定。 答案:B A扩张型 B自卫型 C联盟型 D中立型 5、年联合国专门通过了《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 答案:D A1984年 B1994年 C1964年 D1974年 6、主权始终是一个国家国防的根本目的和任务。 答案:C A维护国家的统一 B保卫国家的领土完整 C捍卫国家的主权 D维护国家的安全 7、在国防的手段中,对付武装入侵和武装暴乱最根本和最有效的手段是答案:A A军事手段 B政治手段 C经济手段第1 页共1 页 D外交手段

8、在国防的经济手段中,经济手段的目的是给敌人造成经济恐慌,动摇其进行战争的物质基础,使敌方经济陷于崩溃,以便战而胜之。 答案:C A国防经济活动 B经济动员 C经济战 D经济制裁 9、现代国防的目标体系按范围可分为自卫、区域和全球目标,其中目标主要是维护国家主权。 答案:D A全国目标 B区域目标 C全球目标 D自卫目标 10、中国国防的历史源远流长,在古代的国防工程建设中国防建设时间最早、数量最多。 答案:A A城池 B长城 C京杭运河 D海防建设 11、为了防止倭寇的袭扰,从时间开始,在沿海重要地段陆续修建海防工程体系。 答案:C A宋朝 B清朝 C明朝 D春秋战国 12、清王朝签订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丧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答案:B A《瑷珲条约》 B《南京条约》 C《马关条约》 D《辛丑条约》 13、国防活动基本原则,是《国防法》确认和体现的,反映了国防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其中原则标明了我国国防的整体性。 答案:C A独立自主 B全民防卫 C协调发展 D统一领导 14、在国防活动的基本原则中,原则表明了我国国防的人民性。

《反分裂国家法》全文(中、英文版)

《反分裂国家法》全文 二00五年三月十四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

《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一、《反分裂国家法》本质上是一部维护台海和平与稳定、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法律从立法目的来看,《反分裂国家法》是“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从立法内容来看,该法紧紧围绕着遏制“台独”,促进和平统一这一主轴,用3/4的篇幅对关于在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岸关系、两岸平等协商和谈判的问题作了规定,充分体现我们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它充分考虑和照顾了台海现状和两岸民意,没有规定“统一时间表”,为和平统一而非使用武力,留下了充分合理的空间。然而,近年来“台独”分裂势力日益猖獗的严峻事实不得不使我们从多方面加以防范和进行斗争,其中包括军事准备。由此,在《反分裂国家法》中规定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和第九条对有关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的问题作了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三种情势,亦即三个前提条件:“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应当指出,上述的“事实”、“重大事变”和“可能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界定。该法没有明确地给“台独”和“分裂国家”下定义,但上述规定明确地为“台独”分裂活动划定了不可逾越的底线或“红线”。只要出现上述三种情势中的任何一种,非和平方式条款就可启动。非和平方式完全是针对“台独”势力,而非广大台湾同胞。《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它要求国家在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并组织实施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同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在中国其他地区的权利和利益。”在战争和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生命和财产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准则,我国一向遵守。在维护台湾同胞权益方面,我国政府已制订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等一系列的法律和法规。因此,本条规定只是重申我国政府遵守关于武装冲突的国际法的一贯立场,进一步明确地把“台独”势力与广大台湾同胞区别开来,把非和平方式的目标限定于“台独”势力。这有利于争取广大台湾同胞的理解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孤立“台独”势力。二、《反分裂国家法》的法律意义《反分裂国家法》将我们党和政府在解决台湾问题上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一贯立场法律化,表明了全中国人民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同时也明确了我们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它除了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和政治意义之外,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empirenews.page--] 1.《反分裂国家法》不仅表达了我国政府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主张,而且还表明了我国政府非和平处理“台独”问题的鲜明立场。台湾问题和“台独”问题性质不同。解决台湾问题的出发点是要“和”,不是“武”;而“台独”则意味着战争。《反分裂国家法》提出促进两岸关系发展的五个方向,两岸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对话沟通的六项议题,这实际上是用和平构筑一道道遏制“台独”的防线,而非和平方式条款是最后一道防线。实现国家和平统一是该法的首要目标,“在有一线希望的情况下,绝不放弃和平统一”是其潜台词。然而,如果“台独”势力越过上述红线,启动非和平方式条款就成为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法定职责。 2.制订《反分裂国家法》是贯彻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体现。它表明我国政府将依法解决台湾问题,尤其是在使用非和平方式这一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问题上,政府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审慎行事。非和平方式的三个前提条件为两岸双方设定了行为规则,不仅约束了“台独”分裂势力,而且也约束了大陆,对国家领导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地说,只要台湾当局不触犯三个前提条件,大陆就缺乏动武的法律依据;相反,如果触犯了,大陆就没有理由不依法使用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这就划清了和平与战争的界限,从而缩减了“台独”分裂势力的幻想、误判和操作空间。由此,解决台湾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05年1月28日新闻发布会

2005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5时,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在希介绍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在“纪念江泽民《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重要讲话发表十周年大会”上讲话的主要内容,并答记者问。 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在希 2005年1月28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下午,首都各界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纪念江泽民同志八项主张发表10周年大会,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发表了重要讲话。贾主席在讲话中总结了10年来两岸关系发展的基本特点,阐述了新一届中国政府对当前台海局势的基本看法及对两岸关系重大问题的主张。我现在把其中涉及两岸关系的一些重要观点,向各位记者朋友做一个介绍。 一、对当前两岸关系形势的基本看法。贾主席在讲话中认为,目前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持续发展,但是“台独”分裂活动仍在不断升级。坚决制止“台独”分裂活动,维护台海和平和两岸关系稳定,是两岸同胞的共同任务。贾主席强调:在各种不断升级的“台独”分裂活动中,最具危险性和危害性的是,台湾当局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实现“台湾法理独立”,也就是妄图通过公投、“制宪”,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的现状,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这是我们决不能容忍的。 二、中国政府对台大政方针和基本主张。贾主席在讲话中郑重表示,中国政府将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我们将继续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但我们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我们的这一立场是一贯的、坚定不移的。 三、进一步说明制定反分裂国家法的考虑。贾主席在讲话中指出:这部法律,将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和八项主张,把中国政府20多年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我们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它将规范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和方针;包括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两岸直接“三通”,保护台湾同胞的正当权益;也包括两岸协商与谈判,强调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同时,也表明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容忍“台独”分裂的共同意志。《反分裂国家法》将是一部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推进两岸和平统一的法律,一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维护台海地区和平稳定的法律,一部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法律。 四、关于维护台湾同胞权益问题。贾主席的讲话,表达了对台湾同胞的骨肉情谊,强调中国政府将努力解决涉及台湾同胞切身利益的问题。今后,象处理今年台商春节包机事宜一样,对诸如解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等台湾同胞关切的问题,我们都将积极推动,努力促成。只要是对台湾同胞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促进两岸交流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维护台海地区和平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对两岸关系发展与和平统一有利的事情,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 五、对两岸关系现状的定位。针对台湾当局对一个中国现状的歪曲,也针对各方关切中国政府对两岸关系现状的定

解读反分裂国家法

解读反分裂国家法 王宝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是一部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重要法律,对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实现和平统一的最大诚意,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提供了法律保障 《反分裂国家法》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基本方针,把我们党和政府长期以来争取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方针、政策法律化,体现了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和一贯立场。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也符合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潮流。该法规定了一系列法律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鼓励和推动两岸居民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总之,只要是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实现和平统一的事情,都予以鼓励和推动。同时还规定了两岸协商与谈判的平等原则和协商谈判的方式、内容,以求实现和平统一。该法规定的协商谈判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发展两岸关系的规划、和平统一的步骤和安排、台湾当局的政治地位、台湾地区在国际上与其地位相适应的活动空间以及与实现和平统一有关的其他任何问题,其实质是在一个中国原则基础上什么问题都可以谈。只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正视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追求和平统一的目标,任何事项都可以谈。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说,《反分裂国家法》为台海两岸协商与谈判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反分裂国家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这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了台湾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这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大诚意的重要体现,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法律保障。 二、《反分裂国家法》体现了坚决维护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为反对和遏制“台独”提供了法律武器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的问题。由于种种复杂的因素,两岸迄今没有统一。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从未改变。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完全是中国的内政,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必须坚持的、不可动摇的原则。 在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道路上,最大的威胁与障碍是“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近年来,“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不管是所谓“正名”、“去中国化”等“渐进式台独”活动,还是所谓通过“公民投票”、“宪政改造”等进行“急进式台独”活动,都严重威胁着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

精选2019-2020年政治思品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 维护宪法权威人教部编版习题精选五十

精选2019-2020年政治思品八年级下册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第一课维护宪 法权威人教部编版习题精选五十 第1题【单选题】 2013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免职名单:免去刘吉恩、王云河、何全印、牛静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这样做是因为全国人大具有( ) A、立法权 B、决定权 C、任免权 D、监督权 【答案】: 【解析】: 第2题【单选题】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等。这表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D、政治协商制度 【答案】: 【解析】: 第3题【单选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013年4月28日通过中国人大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816133866.html,)全文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之所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因为在我国( ) A、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B、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公民 C、人民享有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D、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 【答案】: 【解析】: 第4题【单选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确认2987名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其中,少数民族代表409名,占代表总数的 13.69%,全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本民族的代表。各族人民的代表齐聚一堂,共商国是。这表明( ) ①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②各族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平等地享有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 ③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④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A、①②③ B、①③④ C、②③④ D、①②③④ 【答案】: 【解析】: 第5题【单选题】

2-反分裂国家法2005

【发文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规名称】:反分裂国家法 【发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发文日期】:2005.03.14 【生效日期】:2005.03.14 【失效日期】: 【一级分类】:综合 【二级分类】:宪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3月14日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学习《反分裂国家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 2005年3月14日 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 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 第三条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 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是中国的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 第四条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 第五条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的基

础。 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台湾海峡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国家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实现和平统一。 国家和平统一后,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制度,高度自治。 第六条国家采取下列措施,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 (一)鼓励和推动两岸人员往来,增进了解,增强互信; (二)鼓励和推动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直接通邮通航通商,密切两岸经济关系,互利互惠; (三)鼓励和推动两岸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流,共同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 (四)鼓励和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 (五)鼓励和推动有利于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发展两岸关系的其他活动。 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权利和利益。 第七条国家主张通过台湾海峡两岸平等的协商和谈判,实现和平统一。协商和谈判可以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台湾海峡两岸可以就下列事项进行协商和谈判: (一)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

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后感

学习反分裂国家法后感 团结、稳定向来是我国的基本方针内容之一,中国传统更有血浓于水这一说,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繁荣富强,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抵御外来的侵略,一个国家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真正的实现不断地发展。而这部反分裂国家法就是集中体现了“和平统一、维护海峡两岸关系稳定”的法律。所以这部法律的推出也是十分及时有效,同时有着深远意义的。 在这部法律中强调了四个方面的坚持,第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第二,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第三,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第四,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这四点是在“台独”日益成为海峡两岸关系发展的最大障碍,这也是为所有的中国人所不能接受和妥协的。因此,从全局出发,我国适时的推出的反分裂国家法,这绝不是针对于某个地区或某人的,只是一个国家为了维护自己的主权,为了更好地维持和平才出台的一部法律。 一个国家要发展,要不断的强大,稳定是基础、统一更是基石,只有内部一致了才能合成一股力,只有内部统一了才能够一致地表达和接受。从古至今,台湾一直是中国的一部分,台湾岛内人士更是和大陆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们都是中华儿女,我们都是龙的传人,我们一脉相连,我们更是一家人,所谓家和万事兴,其实也是这个道理。

我们要认真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学习的基础上理解这部法律,不仅理解其本质的内容,更要理解其含义、其颁布的初衷。任何要想分裂祖国的势力、任何想要分裂国家的不法分子和图谋者,我们要告诉你们的,也是反分裂法所要表达的就是这一切都是妄想。任何想要破坏和平、破坏祖国大陆和台湾关系的人最终将被事实和民心所唾弃、所不容,同时我们更要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和平时代,大力发展经济,不断壮大我们的祖国,我们才能更好地保卫和守护我们的家园。 让我们共同携手为了世界和平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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