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移民安置综合监理专题报告11.17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

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围堰截流区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报告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核定:何学铭

校审:康建民

编写:刘玉含冯又增赵登帅

目录

前言 (1)

1概况 (2)

1.1工程概况 (2)

1.2建设征地影响及移民安置规划概况 (3)

2进度计划安排 (4)

2.1工程总体进度和蓄水计划 (4)

2.2移民安置进度计划 (5)

3枢纽工程建设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 (6)

3.1生产安置处理方案 (6)

3.2搬迁安置处理方案 (7)

3.3专项设施处理方案 (7)

4围堰截流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 (7)

4.1围堰截流前处理方案 (7)

4.2汛前处理方案 (7)

5移民安置实施情况 (9)

5.1玉龙县 (9)

5.1.1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情况 (9)

5.1.2枯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10)

5.1.3汛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10)

5.2香格里拉县 (10)

5.2.1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情况 (10)

5.2.2枯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11)

5.2.3汛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12)

5.2.4高阁平台集中安置点实施建设情况 (12)

6库底清理情况 (12)

7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3)

7.1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3)

7.1.1玉龙县 (13)

7.1.2香格里拉县 (13)

7.2围堰截流区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14)

7.2.1玉龙县 (14)

7.2.2香格里拉县 (14)

8移民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14)

9问题与建议 (15)

10总体评价 (15)

前言

梨园水电站是金沙江中游河段水电开发一库(龙盘)八级(龙盘、两家人、梨园、阿海、金安桥、龙开口、鲁地拉和观音岩)开发方案的第三个梯级,是国家和云南省“西部大开发”的重点项目,是“西电东送”、“云电外送”的骨干项目。该水电站的建设对加快云南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006年7月,《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的审查。受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中公司”)的委托,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昆明院”)负责开展梨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工作,昆明院分别于2007年8月、2007年12月、2008年1月相继编制完成了《金沙江梨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坝址、坝型及枢纽布置格局选择专题咨询报告》、《金沙江梨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并分别于2007年9月、2007年12月、2008年3月通过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的审查; 2008年6月,《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水库影响区范围界定工程地质专题报告》通过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的咨询。在上述审定、咨询成果的基础上,昆明院编制完成了《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以下简称“《调查细则》”),并于2008年3月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组织进行了咨询,2008年4月,通过了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组织的审查。根据以上工作成果,云南省人民政府于2008年5月发布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梨园水电站工程占地和水库淹没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以下简称“停建通告”)。

在停建通告发布之后,2008年6月至2008年8月,在金中公司的组织并参与下,昆明院会同建设征地涉及的丽江市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玉龙县)、迪庆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迪庆州)香格里拉县两县人民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以《调查细则》为依据,对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内实物指标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完成了实物指标的公示复核和签字认可工

作。在完成实物指标调查,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征求以及移民安置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昆明院编制完成了《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以下简称“《规划大纲》”)。

2008年12月,《规划大纲》在昆明通过了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组织的审查, 2009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以《云政复[2009]18号》对《规划大纲》进行了批复,同意该规划大纲作为移民安置规划的依据。昆明院根据审定的《规划大纲》中确定的移民安置方式、移民安置方案、安置标准等开展了具体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及移民意愿调查工作,并在充分征求移民、地方政府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金沙江中游河段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报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会同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分别于2009年3月和6月对《规划报告》进行了审查和核定。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昆明院于2010年10编制完成了《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专题报告》(以下简称《围堰截流报告》)。

受云南省移民开发局和金中公司的委托,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公司(以下简称“咨询北京公司”)承担了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工作,为指导围堰截流期间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咨询北京公司于2010年11月编制完成了《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围堰截流区移民安置综合监理报告》。

1概况

1.1工程概况

梨园水电站坝址位于云南省香格里拉县(左岸)和玉龙县(右岸)交界的金沙江干流上,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一库八级电站的第三个梯级,上游与两家人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阿海水电站。电站距丽江公路里程204km(经鸣音),距大理市公路里程384km,距昆明公路里程737km。本工程的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建成后可发展旅游、库内航运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梨园水电站控制流域面积22.01×104km2,坝址多年平均流量1410m2/s,枢纽工程主要是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右岸溢洪道、左岸引水系统、左岸泄洪冲砂洞及左岸岸边主副厂房等建筑物组成,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为1625.8m,最大坝高155m。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1618m,相应库容7.27×108m3,调节库容1.61×108m3,具有周调节能力,电站装机容量2400MW。前期(无龙盘水库)单独运行时,保证出力为305.9MW,多年平均发电量97.32×108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055h;后期(有龙盘水库)一库八级联合运行时,保证出力为1103MW,多年平均发电量将增加到107.05×108KW·h,年利用小时数为4459h。

1.2建设征地影响及移民安置规划概况

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范围包括水库淹没影响区(包括水库淹没区、影响处理区和影响待观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不涉及影响扩迁对象。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划大纲》,由于无法准确界定水库影响待观区发生失稳的时间和范围,因此对于列入水库影响待观区的对象仅在水库运行期进行观测、巡视,根据其实际影响情况进行处理,待观区实物指标不在建设征地实物指标中计列。经调查,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总面积为22.387km2,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12.76km2(水库淹没区12.57km2,水库影响处理区0.19km2),枢纽工程建设区9.627km2(永久用地3.09km2,临时用地6.537km2)。建设征地区征收、征用耕地1601.29亩,园地434.79亩,林地23691.09亩,草地和其他土地2291.27亩;居住在建设征地范围内人口有312人(其中农业人口308人,非农业人口4人),房屋总面积3.59万m2(均为农业房屋);建设征地区影响机耕道8.86km,简易码头三个,专业单位有采砂场两个,水位站两个,生态养殖示范园一个。

根据移民意愿和地方政府意见,梨园水电站移民生产安置实行长效补偿安置方式。经规划,梨园水电站设计基准年生产安置人口748人(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663人,枢纽工程建设区85人),规划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791人(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706人,枢纽工程建设区85人),通过长效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设计基准年搬迁安置人口312人(其中水库淹没

影响区177人,枢纽工程建设区135人),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324人(其中水库淹没影响区188人,枢纽工程建设区136人),规划设两个集中安置点集中安置移民240人(其中非农业移民3人),其余84人(其中非农业移民1人)分散安置。

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影响的专项设施数量少,仅涉及少量的企业单位、机耕道、简易码头、低压输电线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等,经征求权属人和地方政府意见,对受影响的企业单位(采砂场、水位站、生态养殖示范园)给予一次性补偿;对于建设征地影响的机耕道、简易码头、低压配电线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等专项设施,由于水库淹没后失去其原有功能且无法恢复,因此经征求权属人和地方政府意见,按重置价给予一次性补偿。同时,结合库区、安置区发展的需要,为解决安置区对外交通、供电、供水和改善库周基础设施条件,规划为香格里拉县高阁平台安置点新建汽车便道0.48km,新架设10kv输电线路16.05km,新架设输水管道1.2km;规划将长度为82m的玉龙县君山驿安置点对外连接四级单车道改扩建为四级公路双车道;规划为玉龙县花衣四组新建机耕道15.486km,新架设10kv输电线路8.1km;规划对香格里拉县两条原有的机耕道按汽车便道标准改扩建,改扩建长度分别为6.029km和20.556 km。

按2009年一季度价格水平计算,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补偿费用总投资(不含贷款利息)为98207.89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94868.61万元,价差预备费3339.28万元;静态投资中农村移民补偿费35234.72万元,专业项目处理费12252.67万元,库底清理费170.83万元,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费644.61万元,独立费用42029.81万元,基本预备费4535.97万元。

2进度计划安排

2.1工程总体进度和蓄水计划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中梨园水电站施工组织设计,梨园水电站计划于2009年12月中旬大江截流,2013年底下闸蓄水,首台机组发电,2014年电站完全建成。

根据可行性研究阶段调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梨园水电站各年度围堰和坝体建设进度与堰(坝)前水位变化情况为:2011年11月中旬大江截流,戗顶高程1509m,设计洪水标准P=10%时,设计流量Q=1260m3/s,上游水位为1507.4m;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围堰施工,坝基开挖,1#、2#导流洞联合过流,堰顶高程1513m,设计洪水标准P=5%时,上游水位1508.72m;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围堰挡水,坝体填筑,1#、2#导流洞联合过流,堰顶高程为1555.5m,设计洪水标准P=3.33%时,上游水位1552.95m;2012年6月至2013年10月,坝体临时断面挡水,大坝和永久泄洪建筑物施工,坝顶高程1575m,设计洪水标准P=1%时,上游水位1568.48m;2013年11月上旬,1#,2#导流洞下闸,左岸泄洪冲砂洞向下游供水,水库蓄水,坝顶高程为1626m,设计洪水标准P=10%时,上游水位为1509.89m;2013年11月~2014年5月,1#、2#导流洞封堵,2013年12月底第一台机组发电,坝顶高程1626m,上游水位蓄至正常蓄水位1618m;2014年6月以后,大坝挡水,永久泄洪建筑物正常泄流。

2.2移民安置进度计划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移民搬迁初步计划分三期进行:

(1)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为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应于2009年11月底前完成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工作。

(2)围堰截流移民安置

根据《围堰截流报告》,为满足施工进度要求,结合围堰区实际淹没情况,要求在2011年5月底前(汛前),必须完成围堰截流淹没影响的移民搬迁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2010年12月,完成围堰截流的处理范围和淹没对象的确定;

2011年3月底,完成玉龙县奉科乡达增村委会达增一组1户4人的搬迁安置工作;

2011年5月底,完成1户4人的房屋及附属设施清理和汛前移民搬迁工作检查。

为了满足围堰截流施工进度要求,对围堰截流汛期淹没范围内的土地,应于2011年5月底前(汛前)按国家审定的补偿标准进行兑付。永久征收耕地的补偿按照枢纽工程建设区的标准实行长效补偿。

(3)水库淹没影响区移民安置

根据电站蓄水计划,计划在2013年11月底前,完成水库淹没涉及玉龙、香格里拉县的移民安置、专项设施和库底清理任务。

3枢纽工程建设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建设征地面积为9.627km2,其中永久占地3.09km2,临时用地6.537km2。永久占地涉及耕地159.21亩;园地48.36亩;林地4238.65亩;住宅用地39.27亩;交通运输用地47.29亩。居住在建设征地永久用地范围内人口为135人(其中农业人口134人,非农业人口1人);房屋总面积13574.36m2(均为农村房屋);机耕道0.18km;人行路30.14 km。临时用地涉及耕地602.19亩;园地132.77亩;林地8865.56亩,不涉及人口、房屋和专项设施。

3.1生产安置处理方案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枢纽工程建设区基准年(2008年)生产安置人口为85人(其中玉龙县54人,香格里拉县31人),推算到枢纽工程建设区的计算截止年(2009年),生产安置人口为85人(其中玉龙县54人,香格里拉县31人)。

根据移民意愿和地方政府意见,梨园水电站移民安置实行长效补偿安置方式。依据《云政办发[2007]159号》中对生产安置土地资源配置的有关规定,结合涉及两县的安置点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对选择远迁集中安置的农村移民在享受长效补偿的基础上,根据安置区的资源情况和耕地以外其他土地资源的补偿费用情况,配置0.5亩耕地。对于近迁农业生产安置和分散安置的移民,继续使用和耕种库周剩余土地资源,不再增配土地资源。

3.2搬迁安置处理方案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枢纽工程建设区设计基准年(2008年)需搬迁人口为为134人(其中玉龙县9户34人,香格里拉县29户101人);推算到枢纽工程建设区的计算截止年(2009年)搬迁人口为135人(其中玉龙县9户34人,香格里拉县29户102人)。

根据《规划报告》,梨园水电站建设征地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玉龙县境内的9户34人在本村组内进行分散安置;涉及香格里拉县境内29户102人搬迁至高阁平台进行集中安置。

3.3专项设施处理方案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的专项设施数量较少,仅涉及少量的机耕道和人行路,经征求权属人和地方政府意见,给予一次性补偿处理。

4围堰截流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任务

根据省移民局技术服务中心组织省国土、林业等部门和相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移民部门领导咨询审查通过的《围堰截流报告》。梨园水电站截流后施工期堰、坝体防洪标准与洪水特点,库区移民搬迁进度计划总体安排以及围堰截流可能造成的淹没影响,梨园围堰截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分为截流前和汛前两个阶段。

4.1围堰截流前处理方案

根据确定的围堰截流枯期淹没范围、由于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前枯期淹没实物指标已列入枢纽工程建设区中提前处理,因此,围堰截流前无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工作任务。

4.2汛前处理方案

(1)淹没土地处理方案

依据围堰截流洪水特点,根据上述确定的围堰截流汛期淹没范围,结合围堰截流检查验收的总体目标,为保证围堰截流淹没范围内的各类土地的渡汛安全,除耕地进行长效补偿外,围堰截流汛期淹没范围内其它土地的补偿兑付工作须在2011年5月前(汛前)完成。

经调查确定,围堰截流汛期淹没范围涉及耕地15亩、其他土地190.26亩。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该部分土地面积已纳入库区淹没面积中并统一计算了补偿费用。其中:耕地参照枢纽工程建设区的标准实行长效补偿,其他土地结合移民搬迁的需要实行补偿兑付,费用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移民搬迁处理方案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上述确定的汛前(2011年5月底前)须完成的围堰截流移民安置任务,结合检查验收的总体目标,计划5月底完成水库淹没影响区涉及的玉龙县奉科乡达增村委会达增一组1户4人的搬迁安置工作(后靠分散安置)。

该部分人口相应的个人财产等指标均已纳入《规划报告》中的建设征地区实物指标并统一计算了补偿费用,本报告要求按围堰截流移民的搬迁时间计划和国家审定的标准兑现。

(3)专项设施处理方案

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汛期淹没范围涉及的专业项目仅有400m人行道,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对400m人行道按照审定的补偿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

(4)汛期安全检测

为保证围堰截流后,库区渡汛安全,应多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同时,在汛期应加强巡视和检测,公司与地方政府应加强汛情互通工作。在无特殊状况时,应保持每半月或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监测,同时组织村组相关人员不定期的进行巡视,如遇暴雨等特殊情况应视实际情况加强巡视的密度。如果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梨园水电站汛期安全检测应重点关注玉龙县宝山乡住古村委会住古五组以及高寒村委会花衣四组。两个村组搬迁移民共计32户138人,且在江

边有大量土地,虽然不位于上述确定的围堰截流汛期淹没范围,但仍应在围堰截流汛期来临后加大监测力度,发现异常情况后应及时上报并请示处理。

5移民安置实施情况

5.1玉龙县

5.1.1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情况

(1)移民安置情况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玉龙县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9户34人的搬迁安置和54人的生产安置任务,其中搬迁人口在本村组内进行分散安置,生产安置人口实行长效补偿安置方式。

为进一步明确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任务及加快工作进度,玉龙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1月与金中公司签订了《梨园水电站玉龙县枢纽工程建设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协议》(以下简称《工作协议》),为加强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玉龙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梨园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在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玉龙县移民局和奉科乡人民政府组成了移民安置工作组按照《工作协议》与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签订了移民个人财产补偿、搬迁安置补助协议,于2008年底顺利完成了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工作。

(2)移民建房实施情况

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玉龙县境内搬迁安置移民采用的是分散的安置方式,由移民户进行自行建房,截止2008年底,全部9户移民已经建房完毕,并已入住。

(3)土地流转工作

依据审定的《规划报告》对于近迁农业生产安置的移民,在实行长效补偿的基础上,可继续使用和耕种库周剩余土地资源,不再增配土地资源。

玉龙县枢纽工程建设区农业安置人口54人全部为近迁农业生产安置人口,故不再配置土地资源。

(4)移民安置后生产生活提高情况

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玉龙县9户34人的搬迁安置和54人的生产安置,居民搬迁后每户移民都可住上面积约160m2的砖混结构庭院住宅,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围堰截流区移民搬迁后,按照《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移民安置补偿补助意见》(云政办发[2007]159)的规定,我县按时发放了移民基本生活保障费(根据长效补偿测算标准发放),库周剩余资源完全满足移民生产生活需求,生活水平均超过搬迁前。

5.1.2枯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根据《围堰截流报告》确定的围堰截流枯期淹没范围、由于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前枯期淹没玉龙县境内实物指标已列入枢纽工程建设区中提前处理,因此,围堰截流前枯期淹没玉龙县境内无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工作任务。

5.1.3汛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梨园水电站汛期围堰截流淹没处理涉及玉龙县境内总面积0.097km2,其中耕地15亩,其他土地130.73亩;房屋394.32m2;影响人口1户4人,人行路0.4km及其他附属设施。2009年10月玉龙县人民政府与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梨园水电站玉龙县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年度移民安置工作协议》。按照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区移民搬迁工作计划,县移民局于2009年11月与移民签订了《梨园水电站玉龙县库区移民搬迁安置协议书》,所涉移民1户4人已按审核的规划进行了就近分散安置。目前,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正常。汛期不会危及移民生命财产安全。

5.2香格里拉县

5.2.1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情况

(1)移民安置情况

根据移民安置规划,香格里拉县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29户102人的搬迁安置和31人的生产安置任务,其中搬迁人口搬迁至高阁平台进行集中安置,生产安置人口实行长效补偿安置方式。

为进一步明确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任务及加快工作进度,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与金中公司签订了《梨园水电站香格里拉县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搬迁安置工作任务及补偿投资控制性协议》(以下简称《工作协议》),为加强水电站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亦成立了梨园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在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香格里拉县移民局和三坝乡人民政府组成了移民安置工作组按照《工作协议》与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签订了移民个人财产补偿、搬迁安置补助协议,于2009年初顺利完成了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工作。

(2)移民建房实施情况

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香格里拉县境内搬迁安置移民均搬迁至高阁平台近迁进行集中安置,截止2009年6月底,全部29户移民已经建房完毕,并已入住。

(3)土地流转工作

依据审定的《规划报告》对于近迁农业生产安置的移民,在实行长效补偿的基础上,可继续使用和耕种库周剩余土地资源,不再增配土地资源。香格里拉县枢纽工程建设区农业安置人口31人全部为近迁农业生产安置人口,故不再配置土地资源。

(4)移民安置后生产生活提高情况

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29户102人实行统一后靠集中安置,每户划分0.8亩的住宅用地,移民住宅完全按新农村建设标准实行“统规自建”,每户不低于200m2的砖木结构和人均每月不低于301元的基本生活保障费(按长效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标准测算),实现了人畜饮水标准化,照明、广播电视户户通,生产、生活水平比搬迁前有较大提高。

5.2.2枯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根据《围堰截流报告》确定的围堰截流枯期淹没范围、由于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前枯期淹没香格里拉县境内实物指标已列入枢纽工程建设区中提前处理,因此,围堰截流前枯期淹没香格里拉县境内无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相关工作任务。

5.2.3汛期围堰截流前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情况

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区处理范围位于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与水库淹没影响区衔接范围内,由于此范围内各项实物指标已列入枢纽工程建设区中提前处理,汛期涉及59.53亩其他土地也己列入枢纽工程建设区中提前处理,汛期围堰截流建设征地区不涉及耕地、林地、人口和专业项目等移民安置工作。

5.2.4高阁平台集中安置点实施建设情况

根据审定的《规划报告》,高阁平台安置点规划安置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涉及香格里拉县上、下渣日组29户102人,高阁平台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场地平整、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工程以及移民居住房屋已经基本建设完成,且所有移民已经搬迁完毕,目前香格里拉县政府正在筹备高阁平台安置点基础设施验收工作。

6库底清理情况

根据《围堰截流报告》确定的围堰截流淹没范围和淹没实物指标,建筑物清理和卫生防疫清理的清理范围为汛期20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区域,其他清理的清理范围为汛期多面平均流量水面线以下区域。

为了清除水库运行前存在的各种隐患,在2011年5月前(汛前)必须完成汛期淹没范围内的库底清理工作。清理内容包括建筑物清理、卫生防疫清理、其他清理等。

目前上述库底清理项目已经完成。

7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7.1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7.1.1玉龙县

2010年11月8日至11日,玉龙县审计局对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玉龙县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据《玉龙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截止2010年9月30日止,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围堰截流区共收到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拨入移民资金4254.8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84万元,共4260.70万元。玉龙县累计使用移民资金支出586.25万元(其中:农村移民安置资金支出468.57万元;专业项目设施补偿费8.10万元;独立费用支出97.40万元;预备费支出12.18万元),目前移民资金银行存款3674.45万元。

玉龙县在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坚持专款专用,基本能按照云南省有关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和金中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使用资金,无违法违纪问题,但在预备费用的支出方面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7.1.2香格里拉县

201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香格里拉县审计局对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香格里拉县移民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据《香格里拉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截止2010年10月31日止,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围堰截流区共收到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拨入移民资金2500万元,产生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88万元,合计2509.88万元。香格里拉县累计使用移民资金支出2008.41万元(其中:农村移民安置资金支出1805.79万元;预付移民专业项目工程建设款60.00万元;独立费用支出116.66万元;预备费支出25.96万元),目前移民资金银行存款501.47万元。

香格里拉县在移民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坚持专款专用,基本能按照云南省有关移民资金管理办法和金中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使用资金,无违法违纪问题,但在预备费用的支出方面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

7.2围堰截流区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7.2.1玉龙县

根据《围堰截流报告》,玉龙县境内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静态投资为309.13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补偿费用226.10万元,专业项目处理1.20万元,库底清理工程0.13万元,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6.11万元,独立费用60.69万元,预备费14.90万元。玉龙县围堰截流区相应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已包含在枢纽工程区和围堰截流区总费用中。

7.2.2香格里拉县

根据《围堰截流报告》,香格里拉县境内梨园水电站围堰截流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静态投资为69.42万元,其中农村部分补偿费用59.05万元,库底清理工程0.02万元,独立费用7.04万元,预备费3.31万元。由于香格里拉县围堰截流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工作已纳入枢纽工程建设区中,相应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已包含在枢纽工程区移民安置工作中。

8移民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玉龙、香格里拉两县均较为重视移民档案管理工作,于2009年初就设立了专门的档案室,均由一名县移民开发局副局长分管档案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并认真按照云移局[2005]7号文、云移局[2005]90号文、云移局[2005]138号文等文理归档。结合移民安置工作实际,对移民户设立专户档案,对移民档案件的精神,对移民安置公文、移民资金补偿、移民工程项目档案等进行整进行跟踪管理。目前基本健全了枢纽工程建设区移民专户档案。

两县移民档案管理工作基本规范有序,但局部移民档案资料仍需进一步完善其完整性和系统性,保证其完整、准确;同时加强移民档案的移交、接收、归档、分类分项整理及利用等工作。

9问题与建议

(1)建议玉龙、香格里拉县进一步加大力度,按照国务院令第471号的要求尽快兑现移民集体财产的补偿,确保移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有效恢复和提高,促进移民群众的稳定。

(2)本着加强和规范移民资金使用管理,提高移民资金使用效益的目的,建议玉龙、香格里拉两县在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移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经审定的《规划报告》及与金中公司签订的安置协议,按项目专款专用,并认真按照《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DL/T5382-2007)的要求,进一步合理理顺和使用财务科目,规范移民资金拨付使用的统计和确认。

(3)为便于对移民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建议玉龙、香格里拉两县移民局及时将每月完成的投资和工程量对应完成的工程按类别、项目、时间等进行统计汇总形成报表,在下一月5号前及时报送给金中公司、上级各有关部门和移民综合监理部,以便有关各方及时了解移民资金使用以及移民安置工作完成进展情况。

(4)鉴于枢纽工程建设区及围堰截流区移民安置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玉龙、香格里拉两县在移民安置过程中结合当地情况实施,出现的部分变化,应尽快完善相关手续。

10总体评价

梨园水电站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省移民开发局、丽江市、迪庆州人民政府的关心重视下,移民安置各项工作实施顺利,通过对目前已开展的电站建设征地区移民安置工作的综合监理,我们认为:

(1)玉龙、香格里拉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非常重视梨园水电站移民安置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多次亲临现场、深入移民户调查研究。两县人大、县政协多次组织了专项视察,州(市)移民局领导在具体工作中给予了大力支持,移民设代紧密配合,为梨园水电站移民安置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移民安置工作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程规范的要求,质量符合标准,进度按计划进行,资金使用合规,总体有控有序。

(2)玉龙、香格里拉两县已安置的移民居住条件和收入水平比安置前有了普遍提高,特别实行“16118移民补偿安置方式”,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

(3)目前梨园水电站枢纽工程建设区和围堰截流区涉及的玉龙、香格里拉两县均已基本完成了围堰截流移民安置工作,基本满足大江截流条件及2011年防洪度汛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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