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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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

作者:黄俊霞朱正茹

来源:《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8年第01期

摘要:专业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体现学校办学内涵、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水

平的标志,专业设置是否合理影响高职院校的生存和发展。以苏沪浙皖四省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为例,分析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基本情况及呈现的特点,剖析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坚定高职办学定位,打造彰显特色的专业品牌;紧贴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专业;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全面科学规划专业群;政行企校四方联动,提升专业设置科学化水平四个方面的对策。

关键词: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8.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8)01-0062-04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是针对办学定位明确、产教融合紧密、办学特色明显、辐射能力强的高职院校进行支持,以期推动高职院校特色发展。专业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载体,是体现学校办学内涵、办学特色、人才培养水平的标志。科学的专业设置是高等职业教育优化结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专业设置是否合理影响高等职业院校的生存和发展。本文对苏沪浙皖四省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及招生数进行统计,通过对专业建设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提高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一、四省市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建设基本情况

1.院校类型与区域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截至2016年9月,苏沪浙皖四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分布如下:上海市4所,浙江省6所,江苏省7所,安徽省3所。2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工科类8所,占40%;综合类3所,占15%;政法类、理工类各2所,各占10%;艺术类、旅游类、医药类、财经类、农林类各1所,各占5%。苏沪浙皖四省高职院校数分别为84、29、48、74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所占比例分别为8.33%、13.79%、12.5%、4.05%;从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的分布区域看,苏、浙、沪三省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较多;皖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其他三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所占比例低,这也说明了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水平有紧密的联系。从办学类型来看,工科类、理工类、综合类是主流,尤其是理工科类是主流,占50%。苏沪浙皖四省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基本情况如图1、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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