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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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理顺运输秩序,明确管理职责,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确保无轨胶轮车能够安全高效运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64-2008《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MT989-2006《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通用技术条件》、1996年煤科字第47号《煤矿井下柴油机用柴油的运输、储存、加注暂行规定(试行)》、晋煤培发(2013)1350号《关于加强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安全培训管理的通知》、晋煤科发(2014)219号《关于加强全省煤矿井下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晋煤集生字【2014】136号《矿井辅助运输管理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矿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第三条各使用单位要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无轨胶轮车管理办法。

第二章执行标准

第四条无轨胶轮车运行巷道行人严格执行《辅运巷人车分

流管理规定》。

第五条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安设标准执行《晋城煤业集团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第六条现场操作严格执行《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及其它相关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章职责划分

第七条生产技术科

(一)总体牵头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工作;

(二)负责制订、完善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规定;

(三)负责牵头组织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的会审工作;

(四)牵头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实践操作培训及考试工作;

(五)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各种交通安全标志、警示标志的统一管理工作;

(六)协助人力资源管理部培训开发办公室对职工进行无轨胶轮车运输专业技术培训;

(七)协助机电管理科对新入井的无轨胶轮车进行完好检查。

第八条机电管理科

(一)牵头负责无轨胶轮车的检修、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正

常使用,满足生产要求;

(二)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输系统机电设备及电器设施的业务管理工作,并负责相应配件的计划、审批及使用管理;

(三)牵头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输线路定位跟踪系统、通讯系统、信号系统的安装、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

(四)牵头负责无轨胶轮车有关技术参数的测试及年检工作;

(五)牵头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

(六)负责牵头组织各种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的编制、会审工作。

第九条调度室

(一)负责无轨胶轮车日常运行的调度协调工作;

(二)负责无轨胶轮人车时间安排工作;

(三)负责3#进风立井人员和物料提升时间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通风科

(一)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空气质量的检测工作;

(二)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风量的调配工作;

(三)负责无轨胶轮车加油硐室的瓦斯检测工作;

(四)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输与通风业务有关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质量检查科

(一)负责监督无轨胶轮车运行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岗位人员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二)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输现场的监督把关。

第十二条物资供应部

(一)负责3#风井地面材料库房的管理及物料发放工作;

(二)负责大矿至3#风井物料的运输工作;

(三)负责3#风井矿属相关单位地面生产使用材料的装卸工作。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培训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培训开发办)

(一)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输相关岗位工种的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作业人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二)牵头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检修工的考核发证工作,并组织定期复核、换证。

第十四条保卫科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安办)(一)协助生产技术科对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践操作培训和考试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无轨胶轮车在地面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运输工区

(一)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路面、照明灯、定位跟踪系统、通讯系统、信号系统及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检修和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使用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检修和维护工作;

负责全矿所有胶轮车的定期保养、抢修及大修工作;

(三)负责无轨胶轮车使用各类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

(四)负责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和相关岗位作业人员操作规程的编制,并参加会审且贯彻执行;

(五)负责各换装站设备、配件、材料的换装工作;

(六)负责井下设备、配件、材料等从各换装站至综采工作面料场、综掘工作面料场或指定地点之间的运输工作;

(七)负责无轨胶轮人车的运行管理工作;

(八)负责所管辖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车辆运输秩序的指挥调度工作,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处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九)负责所管辖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各种交通安全标志、警示标志的安装管理工作;

(十)负责所管辖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上的水沟清理、水沟盖板的更换、维护;

(十一)完成有关业务科室临时安排的运输业务工作。

第十五条各综采、综掘、准备队组

(一)负责本单位工作面所有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路面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工作面日常所需各种设备、配件、材料的装车、卸车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工作面日常回收的各种设备、配件、材料的装车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使用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日常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使用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工作面范围内各种设备、配件、材料的倒运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单位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运行、检修、维护台帐;

(八)完成有关业务科室临时安排的运输业务工作。

第十六条段河工区

(一)负责3#进风立井罐笼提升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的维护管理工作;

(三)负责3#进风立井罐笼提升时胶轮车进出罐笼的指挥;

(四)完成有关业务科室临时安排的运输业务工作。

第十七条其它单位

(一)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路面的维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本单位日常所需各种设备、配件、材料的装车、卸车工作;

(三)负责本单位日常回收的各种设备、配件、材料的装车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使用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日常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使用无轨胶轮车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各种设备、配件、材料的倒运工作;

(七)负责制定本单位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制度,建立运行、检修、维护台帐;

(八)完成有关业务科室临时安排的运输业务工作。

第四章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规定

(一)无轨胶轮车只能由矿指定的单位使用,严禁其它任何单位使用;任何单位使用其它单位的无轨胶轮车时必须经生产技术科和机电管理科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必须由生产技术科、机电管理科管理人员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三)所有无轨胶轮车必须实行编号建档管理、建立车辆使用台帐和检修记录,“三证一标志”齐全,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投运日期及大修记录等,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四)所有无轨胶轮车必须悬挂车辆完好牌和设备包机牌;

(五)车辆使用单位每六个月定期对胶轮车车身的反光条进行一次更新。

第十九条司机培训及证件管理规定

(一)各使用单位每年要根据培训开发办编制的无轨胶轮车教学培训计划,按时组织对无轨胶轮车司机、检修工进行培训;

(二)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三)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培训开发办牵头组织实施;实践操作培训考核由生产技术科牵头、交安办配合组织实施;实践操作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的不得再参加胶轮车司机培训;

(四)培训井下无轨胶轮车司机人员,须煤矿主体专业中专以上文化和取得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B本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2年及以上汽车驾驶经验;

(五)培训内容严格按《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执行,初训不得少于132学时;

(六)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复审培训周期为3年,复训时间不得少于24个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无轨胶轮车;

(七)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办理程序:

1、单位将办证申请(写清事由、办证人员名单)、办证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均一式两份)经运输科

长审批同意后上报到生产技术科运输科,并将办证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czjsszk@https://www.360docs.net/doc/fb4128784.html,”邮箱;

2、生产技术科统一汇总后将办证人员名单上报到培训开发办;

3、培训开发办组织进行理论培训和考试;

4、生产技术科运输科组织进行实践操作培训和考试,并将实践操作考试成绩报培训开发办;

5、培训开发办对理论和实践考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颁发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

(八)对于已经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但由于本人已调离从事井下辅助运输工作的岗位或由于其它原因证明此人不适合驾驶胶轮车时,其所在单位分管运输的副职必须及时将其胶轮车操作证收回,并交至生产技术科运输科对该证进行吊销、备案。

第二十条胶轮车运行巷道及路面管理规定

(一)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应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禁止出现高冒区,有高冒区的必须采取充填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二)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断面必须满足行车要求,单向行驶的车辆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一侧不得小于0.8米、另一侧不得小于0.3米,错车时必须在错车点错车,严禁两车在巷道中间任意错车。如需行人,且巷道宽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必须设臵躲避硐室保证行人安全;

(三)巷道内的风水管路、电缆吊挂高度规定:运输支架的巷道不得低于3.5米、其它巷道不低于2.3米。巷道中横跨梁高度必须满足最高设备车的通行,车辆最高点与横跨梁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小于0.3米;

(四)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坡度设计规定:运输大巷坡度正常设计不超过5°,最大不得超过7°;辅助运输巷坡度正常设计不超过7°,地质条件特别复杂时,最大坡度不得超过10°,长度不得超过30米。行驶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坡度达到7°时,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100米,同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五)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和盘区集中运输巷的道路必须按C20标准混凝土硬化,硬化厚度不小于250mm,必要时中间应加不低于Φ16mm钢筋或Φ10mm钢网。顺槽巷道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硬化,但必须保证路面平整、轴间距内不平度不得高于车辆的最小离地间隙,无淤泥、积水;

(六)使用锚杆、锚索支护的巷道,锚杆、锚索外露长度不得影响车辆安全通行,必要时应加装明显的防护识别标志;

(七)未硬化道路应适时进行喷雾降尘,保证无轨胶轮车运行环境良好;

(八)胶轮车运输巷道严禁堆放材料、设备等障碍物,不能影响车辆安全运行。确需堆放时,必须打申请经运输科、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同意,并粘贴明显的反光标识;

(九)胶轮车运行线路上绞车钢丝绳使用完后必须靠帮放

臵,不得影响车辆运行;

(十)胶轮车运输大巷安设绞车时,必须施工绞车硐室;

(十一)进入胶轮车运输大巷作业必须提前一天打报告,在无照明的胶轮车运行线路上作业时,前后两侧20米外必须悬挂红灯进行警示;

(十二)胶轮车运输沿线应设有专门的加水点供胶轮车加水。加水点要悬挂明显的标志,严禁在其它地点任意加水;

(十三)运输巷道沿线必须设错车点,错车点应设臵在水平地段,要有明显的标志,按规定加装照明灯,安全间距符合规定。

第二十一条胶轮车司机管理规定

(一)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驾驶胶轮车,严禁酒后驾驶胶轮车;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熟知胶轮车使用说明书的内容;

(二)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必须首先熟悉作业环境和沿途线路情况,了解作业方式;

(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规程及运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四)无轨胶轮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对胶轮车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胶轮车的防爆灭火装臵、反光镜、照明、喇叭及制动系统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完好,否则不得运行该车;每班司机开车前必须对车的机油量、冷却水量、液压油量、柴油量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严禁运行;

(五)胶轮车通过风门时,司机在距风门10米前停车、拉下手制动,开风门人员打开风门后将挂钩挂住,躲到躲避硐室内或者车辆后面至少5米距离后,司机拉起手制动,通过风门,开风门人员关闭风门。如司机自己开风门时,必须停车、拉下手制动、熄火、下车打眼后,打开风门、挂好挂钩,上车通过风门后司机停车、拉下手制动、熄火、下车打眼,关闭风门。通过拉线控制的风门时司机可不下车,但必须等车辆停稳、拉下手制动、挂空挡后方可将手伸出车外拉控制拉线。行车速度不得超过5Km/h;

(六)胶轮车司机在驾驶车辆行驶或卸料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行驶线路上或料场的机电设备,电缆、管路及人员,必须在确认安全距离允许的条件下,才可低速通过,严禁碰撞设备、电缆、管路及人员;

(七)胶轮车在行车过程中,车上所有人员严禁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

(八)胶轮车司机精神状态不佳时严禁开车;严禁司机疲劳作业,严禁打连班;

(九)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按车辆性能、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和装载,严禁超负荷过载、超速运行,严禁强行通过障碍物;

(十)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巷道内的瓦斯进行实时检查,当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0%时,(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瓦斯浓度达到

0.5%)必须停止运行并熄火。同时每台车辆必须至少配备一台灭火器;

(十一)无轨胶轮车司机要严格按信号行车。途中遇有错车时必须严格执行“空车让重车、小车让大车、料车让人车、下坡车让上坡车、距错车点近的车让距错车点远的车”的原则。在错车过程中,让车时必须停止车辆;严禁在大于7°坡的地段错车和停放车辆(出现故障时除外);

(十二)胶轮车行驶途中,司机必须要经常观测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车检查处理;

(十三)当胶轮车运输过程中,由于路况不好或设备超宽、超高、超长等特殊原因,影响司机视线时,为保证安全,在胶轮车附近可以有人指挥司机行驶或倒车,但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地点,至少远离车辆3米外(严禁站在胶轮车中间),和司机配合好,安全完成行车或倒车事宜,此种情况下,行车速度≯10km/h,同时司机必须时刻注意并确认指挥人员的位臵,严格执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因装卸车等原因,指挥人员距离胶轮车小于3米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十四)司机离开驾驶室,必须熄火、制动、拔下钥匙、打好掩。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将车辆停到指定地点,并上锁,严禁在巷道内乱停、乱放;

(十五)胶轮车停车时,必须用专用打掩器打掩。打掩器放臵:3°及以下的坡巷用单轮双面打掩,3°以上的坡巷用四轮单

面打掩,打掩器放臵在下坡侧;

(十六)胶轮车配合安装管路、电缆等需长时间停车时,必须熄火;

(十七)正常状态下胶轮车必须靠帮停车,司机在停车熄火前,要将车的前轮打至靠巷帮方向,防止再次启动车辆时,车辆误动作前窜伤人;

(十八)双向胶轮车运行时胶轮车司机必须在车辆运行方向侧驾驶室内驾驶车辆。

第二十二条使用管理规定

(一)未经生产技术科、机电管理科同意,任何单位严禁私自对无轨胶轮车进行改造和拆除部分零部件;

(二)机电管理科牵头、生产技术科配合,每月要对井下所有车辆的刹车系统、防爆系统、各种仪表、照明、喇叭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处理完好后方可再投入运行;每年对全矿的无轨胶轮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

(三)无轨胶轮车必须在盘区内或采掘工作面全风压巷道中运行,确需在工作面局部通风巷道中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运行无轨胶轮车巷道内应有足够的风量,保证巷道内氧气容积含量不低于20%(以干空气计算);

(四)弯道、丁字路口、十字路口处应加装红绿灯信号控制装臵,红灯禁止胶轮车通行,绿灯准许胶轮车通行,禁止胶轮车闯红灯(车辆出现故障需拖拉及多辆胶轮车在错车点错车时除

外);

(五)通风科每季度必须对无轨胶轮车运行巷道的空气污染进行一次检测,并做好测试记录。检验标准要符合《煤矿用防爆柴油机车技术检验规范》要求;

(六)井下检修车辆时,必须在检修硐室内进行,非特殊情况严禁在其它地方拆卸检修车辆。检修车辆时,车内导线出现破口或断线必须更换同绝缘等级导线,严禁包扎。车辆检修完好后方可运行;

(七)无轨胶轮车通过弯道、风门、巷道交叉口时,要注意行人、车辆,必须提前鸣笛示警,减速慢行;

(八)胶轮车运行中遇见行人或通过有人员作业地点时,必须在20米外停车,待人员进入躲避硐室、横川或撤到胶轮车后方20米后,方可慢速通过;

胶轮车通过坡度较大(大于5°)区段时,必须提前确认该区段内有无人员行走或作业,如发现有人行走或作业,必须在坡顶或坡底较平区段处停车等候,待人员进入巷口、硐室躲避或通过车辆20米后,司机或跟车工方可发信号开车;

胶轮车司机或跟车工发信号开车前,必须确认车辆前后及两侧是否站有人员,严禁在有人员的情况下启动车辆行驶;

(九)胶轮车在巷道中行驶的最高速度:运送物料40km/h;运输人员25 km/h;

(十)同一线路、同一方向行驶两辆无轨胶轮车的距离不得

小于50米;

(十一)运送爆破材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使用专用的无轨胶轮车运输;

(十二)大采高工作面搬家或运输重特大型特殊材料、设备(长度超过6米、宽度超过2米、高度超过2米、重量超过10吨)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十三)各使用单位必须做好车辆运行记录。运输工区应在井下设立调度站,对井下车辆进行调度指挥,做好车辆运行记录,对每一台车辆的运行情况记录清楚;

(十四)胶轮车运输应配备必要的通信设备,运人车辆必须装备通信设备,与井下调度站保持畅通。无轨胶轮车运输应实现定位跟踪;

(十五)所有使用无轨胶轮车的单位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内部的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检修维护管理规定、交接班管理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十六)严禁对胶轮车的驾驶室保护支撑或顶棚进行拆除或毁坏;

(十七)各种胶轮车的驾驶室内,除司机以外,严禁其他人员乘坐;设有副驾驶位臵的,副驾驶处可乘坐一人;

(十八)胶轮车必须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柴油、润滑油及冷却液;

(十九)车辆照明在运行期间,前部或后部2盏灯中有1盏

不亮时,可放慢速度开至检修硐室修理。若前部2盏或后部2盏都不亮时,必须在指挥人员指挥下方可开至就近横川,等待检修工前来修理;

(二十)胶轮车发生故障需要被牵引时,必须由胶轮车司机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必须用硬连接装臵进行连接;

(二十一)无轨胶轮车必须加锁,确保车辆在不用时能可靠锁住,防止他人操作;

(二十二)胶轮车只能由当班司机操作,其他任何人严禁操作,下班后司机必须将车辆钥匙移交调度站值班人员或下班司机,严禁随便给其他人员;

(二十三)每辆10吨铲车上必须随车携带充气管路,方便车辆充气使用,避免出现启动不了堵路现象;

(二十四)无轨胶轮车必须随车携带有专用打掩器;

(二十五)胶轮车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二十六)驾驶室内禁止存放任何与胶轮车运行无关的物件;

(二十七)初行驶时,司机应试验制动装臵,检查其制动效果是否良好;无轨胶轮车闸(制动)发现不正常,严禁运行;

(二十八)无轨胶轮车发生故障司机不能临时处理时,司机要立即汇报本单位值班干部;

(二十九)胶轮车停放必须整齐有序,严禁压线停放;

(三十)胶轮车装卸车时,10米范围内严禁无关人员通过、

停留;

(三十一)非专业运输队组胶轮车运输实行干部跟班制。除胶轮车在运行途中正常运输无法跟班外,胶轮车在工作面调头倒车、各类铲车装卸物料等胶轮车作业时都必须有干部现场跟班监督把关;

运输工区胶轮车在各单位工作面内横川口、硐室口调头倒车时,各单位必须安排干部现场监督把关;

55铲车铲运、起吊换装采煤机组、掘进机组、锚杆钻车等特超件时,运输工区必须派干部现场跟班监督把关;

(三十二)除横川口、硐室口错车、调头外胶轮车严禁进行倒车,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施工调车硐室。特殊情况必须倒车时,要制定专项措施,倒车时速度不得超过5 km/h;

(三十三)胶轮车长距离倒车时,车辆后方5米外必须设专门的跟车工进行站岗警戒和指挥,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指挥司机停车;

(三十四)安装有皮带的胶轮车运输巷道,胶轮车运行范围线路上严禁码放任何物料和设备。材料码放在皮带上方,开关、风机施工硐室,确保胶轮车运输线路畅通。

第二十三条无轨胶轮人车乘车、运行管理规定

(一)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的指挥,严禁挤车、抢车,上车后必须主动挂好门链;

(二)无轨胶轮车运行线路和各乘车点的交通安全标志必须

齐全,乘车点必须有醒目的标志牌,严禁运行途中随意停车上下人员。上、下班高峰时期,井底人车场必须设臵一名安检工负责维护乘车秩序,严禁抢车、挤车;

(三)人体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四)乘车人员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0kg、长度不得超过1m,且不得影响他人;

(五)严禁将携带的物品放在车箱顶棚上或胶轮车其它部位,必须按要求放入车箱内;

(六)严禁携带爆炸品、易燃品、腐蚀品乘车;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

(七)胶轮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八)严禁扒车、跳车和蹬车;

(九)严禁在车内打闹戏嘻;

(十)严禁破坏车内安全设施,经常保持车内卫生,不得在车内乱写乱画;

(十一)人车启动前,司机必须确认乘坐人员是否超过规定人数,门链是否挂好,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鸣笛两声(前进)或三声(倒车)开车;乘坐人员超过规定人数,胶轮车司机严禁开车;胶轮车司机鸣笛后,乘坐人员禁止摘开门链及跳车;

(十二)人车启动后,严禁追车;到站下车后要及时离开胶轮人车,以免影响胶轮人车调头;

试述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b4128784.html, 试述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 作者:曹峰斌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7年第29期 摘要:如今随着煤矿产业的发展,防爆无轨胶轮车凭借其安全、高效以及快捷等优势普遍应用在矿井运输生产方面。但近些年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性问题频频发生,因而加强运输安全管理、做好事故防范成为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内容。文章根据多年实践经验,对当前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问题展开分析,制定加强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策略。 关键词: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安全管理; 中国煤矿产业的发展,矿井设计与机电安全管理越来越健全,且煤矿生产中引入许多先进技术,尤其是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应用。可是随之发生的安全性问题,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加大中国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的运输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十分关键。因此,需要结合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问题,从根本上整治,加强运输各个环节管理,做好事故防范,从而为煤矿产业的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一、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 纵观中国煤炭产业,许多煤炭企业,特别是一些小型煤炭企业,缺乏防爆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意识。一些煤炭企业制定的车辆管理体系缺乏合理性,甚至是复制粘贴,并未根据煤矿现实情况制定管理制度[1]。同时,中国煤矿产业最突出的问题就是重生产,轻管理,有的煤 矿企业并没有制定车辆管理体系,即便制定了也无法全面落实,更严重的是防爆无轨胶轮车出现问题,或是发生事故后,无法及时的查找漏洞,及时的处理,所造成的后果难以想象。分析中国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的运输事故能够得出,大部分事故的发生原因是煤矿企业管理不当、事故防范意识差所引发的。 2.无轨胶轮车维修保养力度缺失 受资金状况、设备性能等相关因素的影响,目前中国煤矿企业应用的无轨胶轮车类型并不相同。一些大型煤矿企业外购先进防爆无轨胶轮车,性能十分优越,比如在油温、水温以及停车制动等方面加入保护措施,但是存在的缺点也不容忽视,如设备发生问题,需要的配件也需要外购,无法及时进行更换或者是维修,加大了设备的维护难度。如今中国有的厂家也设计、生产煤矿防爆无轨胶轮车,但是在质量、性能方面难以与外购设备相提并论,可是价格便宜,性能也比较稳定,利于后期维护与保养[2]。唯一的问题就是,中国煤矿企业中防爆无轨胶轮

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同名22492)

XX矿无轨胶轮车管理办法 为加强无轨胶轮车运行及维修管理,规范运行秩序,提高运输效率,保障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 1、技术科为胶轮车运行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胶轮车运输方案和运行管理制度的制订、运行措施的审查、运行事故的分析、胶轮车的年审,负责胶轮车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2、机电办为胶轮车设备管理和维修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胶轮车设备台帐,组织对胶轮车完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及安全评估,制定胶轮车维修管理制度及完好标准,制定胶轮车大修计划,制定矿内部维修内容及要求,办理外委修理相关工作,组织进行胶轮车故障的分析,组织进行新车及外委维修车辆的验收等工作。 3、调度室为胶轮车运行的协调部门。负责根据现场条件、车辆台数、施工队伍地点的变化等,对胶轮车运行区间、运行台数、乘坐单位及人员等情况及物料运送工作进行协调和考核。 4、安监处为胶轮车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胶轮车运行和乘坐秩序的安全监督检查。 5、教培中心负责胶轮车司机和维修工的培训工作。 6、运搬工区为胶轮车运行和日常检修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区队胶轮车管理规章制度,按矿规定要求完成胶轮车人员和物料的运输任务,做好胶轮车日常检查保养和矿内部修理工作,按规定设置并管理好胶轮车运行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志及声光报警信号等工作。 7、巷修责任单位负责进行胶轮车运输线路巷道和路面的维修工作。 8、运转工区负责副井罐笼、摇台和操车段胶轮车运行线路的维护工作。 二、胶轮车运行管理 1、技术科、机电办、安监处必须各明确一人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胶轮车管理工作;运搬工区设专职副区长负责胶轮车的管理,并明确一名技术人员负责胶轮车技术管理工作。 2、胶轮车司机必须持有效胶轮车司机岗位证及安全资格证上岗。 3、运搬工区必须健全完善胶轮车司机对车辆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的制度。制度中必须明确检查的时间、频次、检查的项目内容和要求、检查的手段和方法、查出问题的汇报程序和处理方法、检查人员责任及奖罚等。每班出车前及交接班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把刹车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轮胎及固定、油、水、气、照明等涉及安全的重要项目或部位作为重点。没有按规定进行检查并进行安全确认的车辆不得运行。 4、胶轮车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车辆运行中司机必须密切注意观察和感觉各系统的工作状况,发现异常必须采取可靠停车措施停车检查,出现故障要向工区值班人员及时汇报,以便尽快排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排除故障过程必须执行规定的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斜巷停车和排除故障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 5、运搬工区必须健全完善胶轮车司机交接班制定和记录。制度中必须明确交接的时间和地点、交接的项目、交接的方式、交接记录填写的格式和要求、责任和处罚等。胶轮车司机必须全员现场交接班并按交接班规定严格交接,上一班司机必须把车辆运行情况、车辆完好和线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班须注意的事项等向接班人员交接清楚并在交接记录薄上交接签字。 6、胶轮车的检查和运行实行人与车固定或相对固定或其它形式的包机制。 7、运搬工区必须按矿规定排定好胶轮车司机月度轮休表,保持每班出勤司机人数固定并满足胶轮车运行需要。 8、运人胶轮车每班必须严格按矿下发的《胶轮车运行时刻表》规定的时间、车次、运行车数、乘

无轨胶轮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无轨胶轮车平巷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2、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3、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4、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5、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6、生产车辆要严格遵守一车一票一检制度,按确定好的行车路线行驶,不得胡跑乱窜,决不允许在盲巷内调车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7、运送大型物料要进行捆绑,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按先问、后鸣、再行动的程序起步行驶。 8、行驶当中驾驶员对货物要高度负责任,决不允许超高超宽超速行驶,以免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9、入井车辆速度控制在大巷每小时不超过20公里,转弯、交叉路口会车时先鸣笛后切换远近灯光并且时速不超过10公里/每小时,严禁强行硬会。 10、检修工和驾驶人员不能随意更改和甩掉各种保护,车辆严禁带病运行。 11、多功能车启动后严禁在铰接范围内站人,进入驾驶室必须将车门关闭。

12、多功能车在工作面安装设备或撤销设备时严格遵守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安装时有专人指挥,以免视线不清对车辆、设备造成损坏,人员造成伤亡。 13、车辆维修或巷道内作业,临时停放不熄火时,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如果需要离开驾驶室,必须停车熄火、拉起手制动、别档、掖住车轮,确认无滑车可能,方可离去或作业。 14、刹车失灵 1)、根据路况和车速控制好方向,脱开高速挡,同时迅速轰一脚空油,将高速挡换入低速挡。这样,发动机会有很大的牵引阻力使车速迅速降低。另外,在换低速挡的同时,应结合使用手刹. 2)、利用车的保险杠、车厢等钢性部位与巷帮摩擦、碰撞,达到强行停车脱险的目的,尽可能地减少事故损失。 3)、上坡时出现刹车失灵,应适时减入中低挡,保持足够的动力驶上坡顶停车。如需半坡停车,应保持前进低挡位,拉紧手制动,随车人员及时用石块、垫木等物卡住车轮。如有后滑现象,车尾应朝向安全一面,并打开大灯和紧急信号灯,引起前后车辆的注意。 4)、下坡刹车失灵,不能利用车辆本身的机构控制车速时,驾驶员应果断地利用巷帮给汽车造成阻力。如果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地形可以利用,紧急情况下可将车身的一侧向巷帮靠拢,以摩擦来增加阻力,逐渐地降低车速。 5)、车辆在下长坡、陡坡时不管有无情况都应该踩一下刹车。既可以检验刹车性能,也可以在发现刹车失灵时赢得控制车速的时间,也称为预见性刹车。 15、行驶中爆胎,方向失灵 1)、发现轮胎漏气时,驾驶人应紧握转向盘,慢慢制动减速,极力控制行驶方向,不可采用紧急制动,以免造成事故。

问题剖析:煤矿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剖析:煤矿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 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推动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改革创新,矿井辅助运输有了明显的改善和提高,无轨胶轮车能有效地提高煤矿的运输效率和生产能力,具有体积小、运转灵活、及时快捷、爬坡能力强等优点。无轨胶轮车在矿井辅助运输系统的前景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正在不断推广和创新。同时也带来了新的事故,在煤矿安全管理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加强辅助运输安全管理,更好地预防事故的发生,必须从无轨胶轮车的特点出发,总结事故形成的原因,从而得到针对性的解决和预防对策,为煤矿的正常生产和发展保驾护航。 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不完善、责任落实不到位

管理制度是管控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运输管理中还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只是象征性编制几项制度,应付检查,有些矿甚至根本没有建立制度;二是制度内容空洞,各级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导致互相推诿扯皮,甚至出现无人管、无人问的状态,形成安全管理的真空地带。三是操作规程不完善,在许多情况下,煤矿操作人员的操作问题同样也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影响煤矿行业的正常发展。 (2)安全管理考核体制不完善,缺少工作标准 尽管部分煤矿企业设置了专门的辅助运输管理部门,但由于安全管理工作体制不完善,导致管理部安能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作用,直接造成安全管理工作效率低下。此外,绝大多数煤矿对无轨胶轮车管理中缺少考核标准、关键手段欠缺,未能起到提升整体工作质量作用. (3)驾驶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不高、业务技能不强 首先,有些媒矿单位,对新聘请的驾驶员没有开展针对性的新工岗前安全培训和三级教育,未经考核台格直接上岗,驾驶员安全意识差、安全作业和必要的操作技能不高,无法保证车辆行驶安全;其次,相关人员的整体文化水平不高,在运输、检修过程中,相关操作人员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的现象时有发生,给煤矿生产带来了巨大的隐患。 (4)车辆维修保养不及时 目前,很多煤矿中专业车辆维修和保养人员匮乏,其文化程度低、未经专业培训、技术性不高,对车辆维护保养知识掌握得不多,因此,很多矿井车辆没有定期检修和保养,严重影响了车辆的使用寿命。很多车辆外观变形,作业时伴随看漏油、漏水的发生,甚至一些线路破损,转向、刹车不可靠,给运输安全带来

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 (标准版)

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办法(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煤集团煤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煤煤业)井下胶轮车使用及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和煤矿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山煤煤业矿井生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山煤煤业各生产、建设矿井和外委施工队伍所有在井下运输巷道、地面工广道路上使用的胶轮车,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本规定。 第三条矿井井下必须使用防爆胶轮车的单位,防爆胶轮车只允许在煤矿井下运输巷道、煤矿地面工厂道路上行驶,严禁在其它公路上行驶。 第四条山煤煤业生产技术部是辅助运输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山煤煤业所使用的各类胶轮车进行安全性能检测和胶轮车及驾驶

某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XX煤业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贯彻势利安全生产方针,保障井下职工安全和健康,保护财产不受损失,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矿有关领导和生产职能科室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悉本规程各项具体规定,否则不得指挥生产。 第3条所有从事矿井运输工作的管理人员和职工,都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熟知本规程有关的具体规定,经培训后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操作。 第4条所有入井工作人员,都应熟知有关规定,自觉遵守和执行本规程。 第5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本规程的规定,一切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任何违章指挥,监督纠正任何违章行为。

第二章胶轮车运行管理通用规则 第一节胶轮车辆 第1条所有入井的胶轮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防爆标准,取得柴油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井下使用证书》。 第2条制定车辆年度审验制度,并对合格车辆发放年审全格证,车辆必须在合格证规定的有效期运行,不得超期使用,特殊情况下车辆需超期运行的,在车辆安全设施和制动系统、发动机系统、机车照明等正常有效的前提下,可由运搬队向机电科提出申请,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延期使用。 第3条胶轮车辆的防爆灭火装置、灯、笛、制动系统以及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使用正常,严禁车辆带病运行。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车辆。 第4条胶轮车辆应配备完善的通迅工具和瓦检仪。 第5条车辆的防爆柴油动力装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度,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度。 2)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规定。 第6条胶轮车应配备消防器材。 第二节胶轮车辆运行 第7条所有在井下运行的胶轮车辆,都必须根据车辆的形体尺寸、用途和巷道设计定行驶的路线和围,特殊情况需要在非运行航道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1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1.3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 2.1设备中心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2.2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2.3安监处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4安监处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2.5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第三条入井验收 3.1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设备中心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2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第四条司机培训 4.1安监处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 4.2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4.3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

和实际操作考核由通防部组织实施 4.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 4.5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 4.6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第五条使用管理 5.1新入井的车辆,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10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 5.2设备中心要加强无轨胶轮车的管理,每月必须对井下所有车辆的刹车系统、防爆系统、各种仪表、照明、喇叭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处理完好后方可再投入运行;每年对全矿的无轨胶轮车进行一次全面的审查。 5.3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要求,无轨胶轮车两侧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8米,行人巷道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打躲避峒,每500m设置一个躲避硐室,保证行人安全。巷道内的风水管路、电缆吊挂高度规定:大巷不得低于2.3米、其它巷道不低于2米,并紧靠巷帮;巷道中横跨梁高度:从横跨梁底面离地面高度必须满足搬运设备的高度要求。 5.4行驶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坡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坡度正常设计不超过5°,最大不得超过7°;工作面辅运顺槽坡度不超过7°,条件特别困难情况下,最大坡度不得超过10°,但必须硬化,且长度不得超过30米。当运行胶轮车的巷道坡度达到7°时,其连续长度不得超过100米,同时必须采取防滑措施。 5.5 2-2上煤层辅助运输大巷、41采区辅助运输大巷设置照明,照明

矿用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矿用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为规范煤矿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加强无轨胶轮车的安全管理,防止无轨胶轮车事故的发生。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安全使用规范》、《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蒲县宏源煤业集团“三违”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结合宏源集团各煤业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一、基本要求 1、车辆的结构设计、基本参数、技术要求及性能要求等应符合MT/T989的有关规定,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车辆所用柴油机具有防爆性能在爆炸性环境中工作不会点燃环境气体,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有害气的浓度,应符合NT220的有关规定。 3、车辆所用电气部件,应符合防爆电气(GB3836)的有关要求,并应取得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4、车辆外表应涂有反光材料标记。 5、车辆使用的柴油、润滑剂、液压油等应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 6、车辆应配备瓦斯检测报警仪、报警值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的有关规定:安全保护装置温度、压力等报警值应符合MT/T989的有关规定。即瓦斯浓度达到0.5%(有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可手动停机)。

7、不应擅自对车辆进行改动和拆除部分零部件。 二、巷道与配风 1、巷道宽度应满足车辆的安全行驶的需要。车辆单向行驶的巷道,巷道宽度应满足车辆两测至巷道壁或排水沟的间距不少于300mm;车辆双向行驶的巷道,巷道宽度应满足两车错车间距不低干300mm,或设置必要的车辆躲避酮室。 2、巷道高度应满足当车辆行驶时,车辆最高点至巷道顶板或顶部管道、电缆线的间距不少300mm。 3、行驶车辆的巷道中每隔300m应设置一个人员躲避硐室。 4、行驶车辆的巷道中,应设置加水点。 5、在巷道弯道或驾驶员视线受阻的区段,应设限速,鸣笛标志。人员躲避硐、车辆躲避硐室附近应设置标志。 6、行驶车辆的巷道,应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配风量应不小4m2/min?kw 三、车辆的使用 1、使用前的检检 (1)车辆外观应完好,无开焊、开裂、变形等。灭火器、瓦斯检测报警仪等件配置齐全、状态良好。 (2显示仪表齐全,工作稳定,显示准确。 (3)车辆电气系统应工作上常,照明信号等应满足要求。 (4)车辆防爆柴油机工作正常,无异常噪声、温升和尾气排放。 (5)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操纵系绕,液压系统等应工作稳定可靠,无异常现象。

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

安全管理编号:LX-FS-A13492 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无轨胶轮车运输事故 使用说明:本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确保辛安煤矿发生无轨胶轮车辆运输运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能够有效的实施,增强应对和防范火灾事故风险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煤矿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1.1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1.3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 2.1设备中心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2.2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2.3安监处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4安监处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2.5通防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第三条入井验收 3.1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设备中心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2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

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第四条司机培训 4.1安监处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 4.2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4.3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安监处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 和实际操作考核由通防部组织实施 4.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 4.5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 4.6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第五条使用管理 5.1新入井的车辆,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司机进行驾驶,车辆运行经过1000公里的磨合期后,方可由其他人员驾驶。

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无轨胶轮车管理规定 分管领导: 运输科: 审核: 编制: 单位:运输科 2013年11月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证井下胶轮车运输安全、高效、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一、职责与分工 1、运输科负责无轨胶轮车系统全面管理。 2、机电科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 3、安全部门、运输科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职工学校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工作。 二、入井验收 1、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机电科防爆组根据完好标准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2、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三、司机培训 1、职工学校根据培训计划安排,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 2、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持有国家交管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C本,并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并学习本单位胶轮车运输措施,操作规程后方可持证上岗。 3、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职工学校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由运输科组织实施 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 5、无轨胶轮车司机每年复训一次,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四、运行管理

1、胶轮车必须派专职正副司机进行驾驶。 2、司机在开车前,必须对车辆前后照明,制动系统、电气设备、各仪表及其它各部性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后方可开车。 3、机车所用柴油当班从井上下井,不得在井下存放。 4、机车每次加油量不得超过8小时用油量。 5、机车加油时必须处于熄火状态。 6、胶轮车运输过程中遇到行人时必须提前20米减速鸣笛停车,待行人撤到安全地点,胶轮车方可通过。 7、胶轮车在坡段运输时胶轮车司机必须在上下坡前检查制动系统,确保完好可靠,速度控制在5km/h 8、使用单位定期对井下所用车辆的刹车系统、防爆系统、各种仪表、照明、喇叭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停止运行,处理完好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9、无轨胶轮车两侧最突出部分与巷道之间及两侧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0.3米。 10、行驶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坡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运行胶轮车的大巷坡度正常设计不超过5°,最大不得超过7°;辅助运输巷坡度不超过7°,条件特别困难情况下,最大坡度不得超过10°。 11、顺槽巷道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硬化,但必须保证路面平整、无淤泥、积水。 12、在工作面局部通风巷道中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13、运行无轨胶轮车的巷道应使用阻燃性材料支护,巷道内禁止出现高 冒区,有高冒区的必须采取充填措施,防止瓦斯积聚。 14、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巷道内的瓦斯进行实时检查,当巷道内的瓦斯浓度超过1.0%时,必须停止运行并熄火。同时每台车辆必须至少配备一台灭火器。 15、井下检修车辆时,应在固定地点进行,检修车辆时,车内导线出现破口或断线必须更换同绝缘等级导线,严禁包扎。车辆检修完好后方可运行。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40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 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一般安全管理制度 1、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 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 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 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 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 的情况启动车辆。 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 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 车辆。 5、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

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8、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9、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10、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 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28-73 防爆胶轮车车辆行驶管理规定(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所有入井车辆防爆设施必须齐全完好,车辆外形整体完好,无漏油、漏液、漏电现象,灭火器、警示标识及维修器材齐全完好,各系统运行正常。 2、行车前应全面检查车辆安全性能状况,严禁带故障、隐患运行。 3、车辆入井必须在井口检查站接受检查,检查项目: (1)由井口检查人员对驾驶员检身。 (2)驾驶员刷卡。 (3)检查人员绕车一周检查车况。 (4)查验入井合格证是否过期。 (5)清点入井人数。 4、车辆升井时,驾驶员停车由检查人员刷卡、检

查、清点人数后,抬杆放行。 5、井下行车必须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挥。 6、所有运输车辆严禁无措施拉运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用品和腐蚀性物品。 7、车辆在井下行驶时,应遵循“入井车辆让升井车辆”的原则,相向行驶会车时,入井车在相距20米处停车,并关掉大灯,开启闪光灯,待会车完成后,方可继续向前行驶。 8、车辆行驶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到行人、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安全确认后,方可通过,车辆行驶遇到十字交叉口的红绿灯时,必须严格按照红灯停、绿灯行规定执行。 9、严禁车辆超速、超载、超员行驶,禁止人、物料混合运输。车辆在井下主要运输巷道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30km/h,其它巷道车速不得超过15km/h。行驶到巷道交叉点、转弯、前方有车辆、人员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鸣号减速,且速度不得超过5km/h,经过

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无轨胶轮车运输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青春塔项目部采用无轨胶轮车运输人员和物料,为保证运输安全,特编制本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及车辆概况: 青春塔煤矿副斜井倾角5.8°,空间上采用折线式布置,井筒斜长2381m,净宽5.6m,净断面21.3㎡,采用无轨胶轮车担负设备、人员、材料运输任务。 配备1台宏路重工WC22RJ型人车运输人员,额定功率58.8kw,最大爬坡度14°,最高车速27km,额定载人数22人,采用气制动安全失效型制动方式。 配备1台宏路重工WC1.8J型料车运送物料、设备,额定功率58.8kw,车厢尺寸2750*1550*40+200mm,最大爬坡度14°,最高车速40km,额定载重5T,采用气制动安全失效型制动方式。 二、项目部成立运输管理领导小组: 项目经理:米爱民(全面负责运输安全管理) 生产经理:郭金书(负责运输车辆、司机调配,下达运输任务)机电经理:李韬(负责运输车辆检修、保养、确保安全使用)技术经理:阮庆胜(负责运输车辆检测、制定行驶路线) 安监站长:辛培庆(负责运输管理安全监督) 三、驾驶员相关规定: (一)驾驶员必须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和经过培训合格取得防爆胶轮车特种作业人员证件,

持证上岗。 (二)驾驶员严禁酒后驾车作业。 (三)车辆实行固定人员管理,驾驶员每天驾驶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未经辅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调换驾驶员,调换驾驶员必须履行交接手续。 四、无轨胶轮车相关规定: (一)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防爆无轨胶轮车,防爆无轨胶轮车必须有整车出厂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检验)合格证,防爆柴油机要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防爆(检验)合格证。 (二)严禁使用非防爆车辆入井作业。 (三)严禁使用局部改装的防爆胶轮车入井作业。 (四)严禁使用安全制动性能不可靠的油刹(液压制动)运料防爆胶轮车入井作业。 (五)安全性能方面存在缺陷的经修复后不能保证运行安全的车辆立即淘汰。 五、车辆入井相关规定: (一)所有入井车辆进行统一编号管理。 (二)所有入井车辆必须随车配备定位卡、多功能气体检测仪、2台不小于4kg的干粉灭火器和2个故障警示牌,两个阻车垫。 (三)所有车辆必须由辅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业人员定期(周期7天)对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由辅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签发合格证(合格证要有使用期限)并在井口进行公示。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管理制度(新版) (一)一般安全管理制度 1、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司机驾驶证,否则不允许驾驶胶轮车。 2、胶轮车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在确保所有部件完整有效后方可驾驶。 3、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尾灯,灭火器,严禁在没有照明,红尾灯的情况启动车辆。 4、开车前必须按响喇叭,提醒其它人员,严禁在喇叭未鸣的情况下启动车辆。 5、正常行驶时,不得背对前进方向行驶,确实无法做到时,必须有跟车工指挥。 6、在同一巷道中行驶的两辆胶轮车之间的距离至少保持在50米以上。

7、车辆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并符合操作说明书的要求。 8、必须正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络,不得随意关闭通讯装置。 9、巷道中所有的信号标志与调度指令均为车辆安全行驶的依据,所有车辆的运行不得违反。 10、所有在井底车场行驶的胶轮车,其运行速度都不得超过5km/h。 (二)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1、胶轮车在巷道口、坡度段,噪声大的地段或遇行人,以及前方有障碍物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减速鸣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2、胶轮车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数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应立即熄火停机,查明原因;待瓦斯浓度超过降到1%以下时,方可开车运行。 3、胶轮车载人时,所有乘员均需坐在客厢座位上,严禁坐在其

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胶轮车运输安全通用技术措施 根据新元公司矿井生产需要,为了确保运输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可靠运输,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驾驶员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1、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具备较丰富的开车经验。 2、胶轮车驾驶员必须熟悉胶轮车的性能、构造、原理和维修保养要求,并按其要求进行使用维护保养,并具备有一定应急处理能力。 3、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行驶巷道的断面、坡度、长度、名称、弯道弯曲半径、巷壁安装物等有详尽的了解,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4、胶轮车驾驶员入井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驾驶车辆时需随身携带驾驶证(复印件)、上岗证、安全资格证、岗位操作证。 (2)入井时严禁穿化纤服装,严禁携带烟火易燃品。 (3)上岗前,严禁饮酒,更不得酒后驾驶车辆。入井必须带安全帽、头灯、自救器及便携式瓦检仪。 (4)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和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转让他人驾车,严禁私自驾驶外出。 (5)患有防碍安全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5、胶轮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出车前、途中、收车后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入井运输。 出车前检查项目: (1)检查燃油,机油,液压油,变矩器油,冷却液等是否加足,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气路是否有漏气地方,各部连接螺栓是否坚固齐全。 (3)检查发动机各仪表的工作情况。 (4)检查照明,信号,喇叭,雨刷器的工作情况。 (5)检查制动装臵,转向装臵的连接和工作情况。 (6)检查各种保护是否齐全,进排气栅栏是否畅通。 (7)检查轮胎气压,轮胎,轮毂是否完好。

(8)检查各种阀组是否有效,齐全,车辆是否完好,卫生是否干净。 (9)检查钢板,底盘是否完好,挂钩是否齐全。 (10)检查随车工具和附件。 途中检查项目: (1)在行驶中密切注意各种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 (2)停车时检查轮胎气压,油路,气路是否有漏气,漏液现象。 (3)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和冷却水液面的高度和有无渗漏现象。 (4)检查转向和制动装臵的状态及各接连螺栓的坚固情况。 收车后检查项目: (1)清洁车辆,清洗防爆栅栏。 (2)添加燃油,机油,冷却水等各种油料,并根据需要润滑有关润滑点。 (3)排除故障。 (4)检查整理随车工具和附件。 6、胶轮车驾驶员应熟知井下有关运输规程,熟悉整个运输系统中的信号和有关规定:能正确使用各种信号,并具有一定应变能力。 7、胶轮车驾驶员应携带并准确使用通讯设施,准确执行调度指令,保持运输中的通讯联系,不得随意关闭通讯。 8、胶轮车驾驶员应携带并准确使用瓦斯自动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标时,迅速按规定处理。(停车熄火) 9、胶轮车驾驶员要做好对胶轮车的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工作,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10、胶轮车驾驶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或信号的指挥,不准擅自驾车行驶。 11、胶轮车驾驶员开车前必须鸣笛提醒周围人员,停车时必须停在安全位臵、按下急停阀且变向手柄处于中位和发动机停转后司机才可离开驾驶室座位。 二、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一般规定 1、入井车辆必须严格执行派车制度。用车单位必须经公司总调度及主管部门批准,并开具标有车辆用途、行驶路线、用车单位、工作区域等情况的派车单,车队见派车单后根据具体情况派车,并严格按规定路

胶轮车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井下无轨胶轮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汇编 山西教场坪集团玉岭煤业有限公司

无轨胶轮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1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进一步加强无轨胶轮车管理,降低维护使用成本,提高服务年限,保证无轨胶轮车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井下无轨胶轮车运输。 1.3必须建立无轨胶轮车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牌四对照,建立健全无轨胶轮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 2.1综合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2.2机电管理部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2.3安全监察部负责对井下无轨胶轮车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 2.4综合办公室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2.5生产基建部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的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第三条入井验收 3.1无轨胶轮车入井前各单位必须由机电管理部防爆组根据完好标准

和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2使用单位要对入井车辆建立管理档案,写清型号、车辆类型、车辆牌号及投运日期等,便于管理。 第四条司机培训 4.1综合办公室要根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安排,结合《无轨胶轮车司机培训考核大纲》的要求,编制详细的无轨胶轮车司机教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时对司机进行培训。 4.2所有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和实践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取得无轨胶轮车司机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 4.3无轨胶轮车司机的理论培训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实际操作培训和实际操作考核由生产基建部组织实施 4.4凡持有《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必须进行井下运输专业知识、无轨胶轮车理论知识和安全知识以及实际操作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32个课时;无《机动车驾驶执照》的人员,按培训考核大纲要求进行培训,脱产培训时间不低于100个课时。 4.5特殊车辆(搬家车辆、10吨及以上铲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其他人员驾驶。 4.6无轨胶轮车司机复训规定:特殊车辆每年一次,其它车辆每2年一次,复训时间24个课时。复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从事本岗工作,否则不得驾驶车辆。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防爆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运输必须使用无轨防爆胶轮车。设备装好后在开车前,司机及跟车人员必须对紧固、捆绑情况、装车次序和方向、装车数量、装车高度和宽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进行运输。 2、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车辆驾驶证、入井许可证等],证件不全者严禁入井。司机严禁酒后驾车;司机身体状况不好严禁驾车。 3、车辆入井前,必须做车辆安全检查,司机必须配戴矿灯、自救器,穿好工作服、严禁带烟火、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检查车辆的车况、灭火器、接地装置是否完好;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4、车辆在所有巷道行驶时,注意沿线通风设施及电缆、管路的安全,严禁撞坏通风及井巷设施。运行车辆必须喇叭完好,倒车时应有警示信号,长距离倒车时,不准取消倒车信号。 5、运输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在辅运大巷中重载车行驶速度不超过20km/h,空车行驶速度不超过30km/h,车辆在巷道中转弯时,速度不超过10 km/h。运输途中遇有行人,要发出信号,减速通过。能见度低时,也必须减速行驶;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车,积极采取措施处理,减少影响,保证安全。不许在坡上停车,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6、两车相会,升井一方要停靠一旁,关掉大灯,待对方车辆通过后再行车。支架搬运车运行时必须放好警戒,严禁人员进入通道。

7、行车中遇有路基不好或道路上有障碍物时,不得强行通过,待清除路障后再通过,车辆通过风门和拐弯必须减速慢行,并发出声光信号。 8、车辆转弯、倒车时,要预先观察来去方向是否有异常情况,转弯或倒车时要操作自如,不可手忙脚乱突然加速或刹车。 9、物件运至指定地点卸车时,必须在专人指挥下进行,严禁野蛮卸车或随意卸车。 10、装车时,随时注意车厢的变化,避免发生危险。 11、行车中遇有锚索或长锚杆,车辆要减速通过,避免刮伤车辆及使顶板破碎。车辆在运行时不得进行检修。 12、地面运输车辆,司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和《驾驶员管理条例》,空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60km/h,重载车行驶速度不得40km/h,遇有行人和车辆要鸣笛示意。 13、车载物件发生散脱、窜位等问题时,司机要及时停车,经妥善处理后方可继续行驶。 14、不可抢行争路,互不相让,必须遵守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礼让三先”的行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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