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S资料的要求

OTS资料的要求
OTS资料的要求

OTS资料的要求

供应商应规范编制新产品OTS资料,并确保按照OTS资料付诸于实际管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工艺流程图

1)供应商必须按JAC规定的格式和符号制作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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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检验

2)过程流程图必须包括从原材料进货到成品出货过程中的所有步骤,并详细描述生产过程的步骤和次序以及需控制的特性;

2、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设计FMEA和过程FMEA)

1)如果供应商是一个有设计责任的组织,需按TS16949及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要求提供设计FMEA;

2)供应商需按TS16949及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要求提供过程FMEA,过程FMEA必须包含过程流程图中的全部作业步骤。

3)同一份FMEA可以适用于相似零件或材料族系。

4)当风险顺序数RPN≥80或严重度S≥8时,需采取“建议措施”并评价其结果。

3、样件控制计划

供应商必须制定样件控制计划,定义用于过程控制的所有控制方法。供应商对各岗位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也必须参照样件控制计划。控制计划必须与工艺流程图、FMEA一一对应,且须包含客户要求的信息。控制计划中应标明特殊特性。

4、特殊特性清单

特殊特性清单必须包括产品特殊特性与过程特殊特性,清单应包

括影响顾客安全、法规安全性、功能、配合或外观等的重要特性。

5、全尺寸检测结果

1)从OTS生产的产品中至少抽取3件进行全尺寸测量。

2)如果采用一个以上型腔、铸模、冲模、工装或加工设备、生产单元、生产线的过程设计,必须从每一部分的OTS产品中至少抽取3件进行全尺寸测量;

3)对于超差的检测结果,应有显著的进行标识;

4)应在图纸上尺寸规范处标注出相应尺寸检测结果序号,使其与检测结果一一对应。

6、材料检验报告

对于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材料检验,供应商必须提供结果记录。所有的检验都必须由具备资格的实验室完成。(通过ISO/IEC17025或得到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认可)

材料试验结果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进行试验的日期;

2)试验零件的数量;

3)试验机构名称;

4)实验机构的受控公章;

5)试验标准;

6)材料供应商的名称;

7)实际的试验结果。

7、零部件性能测试报告

对于控制计划中规定的零部件性能试验,供应商必须提供试验结果记录。所有的试验都必须由具备资格的实验室完成。(通过ISO/IEC17025或得到重型商用车公司的认可)

性能试验结果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试验零件的设计记录变更等级;

2)任何未纳入设计记录,但经过授权的工程变更文件;

3)试验日期、数量、实际试验结果;

4)试验机构名称、受控公章、试验标准。

8、分供方清单

1)供应商必须提交分供方清单。清单包括:零件名称、分供方名称、通过何种质量体系等;

2)该清单必须得到JAC重型商用车公司的产品工程师的签字认可。该清单任何项目的更改,都必须提前通知JAC重型商用车公司供应商管理部;

3)分供应商至少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分供应商需通过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

9、生产设备统计表

1)供应商必须提交工装设备清单。清单包括:零件名称、工装设备名称、生产厂家、主要技术参数等;

2)该清单必须得到JAC重型商用车公司的产品工程师的签字认可。该清单任何项目的更改,都必须提前通知JAC重型商用车公司供应商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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