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集团公司境内出差、会议等费用标准,规范费用报销制度,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公司、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严肃财经纪律,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差旅和会议费用成本。

第二章费用标准

第四条员工出差应按照以下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一)交通工具乘坐标准按下表执行:

(二)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正副科级及一般人员出差,单段路程在1000公里以上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本办法所称单位领导,在总部机关指部门(含专业公司)正职领导及其授权的领导人员;在企事业单位指企事业单位及其二级单位的总会计师;暂未实行总会计师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指正职领导或企事业单位所属二级单位的正职领导。

(三)随同副处级以上人员出差的员工,不符合乘坐飞机条件而乘坐飞机的,须

报单位领导批准。

(四)45周岁以下的一般人员乘坐火车,从当日晚6时至次日晨8时之间,在车上过夜5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8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车票。

(五)员工出差,符合乘坐飞机条件而乘坐D字头以外火车的,按同等级火车票票价的30%补助。符合乘坐火车卧铺条件而乘坐火车硬席的,按同等级火车票价的30%补助。

(六)员工出差乘坐D字头以外火车,连续乘车时间超过5个小时的,5小时后每小时补助10元。

第五条员工出差住宿,按照以下规定标准报销住宿费用:

(一)住宿标准执行下表规定:

(二)员工出差住宿应当选择集团公司系统内宾馆饭店。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的,可选择签约宾馆饭店;因特殊情况未入住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或者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执行本条第一款住宿费标准。

(三)京外单位员工到北京出差,应当入住本单位在京宾馆饭店。本单位在京没有宾馆饭店的,入住系统内宾馆饭店或签约宾馆饭店。入住系统内宾馆饭店执行本条第一款住宿费标准;入住签约宾馆饭店,执行集团公司发布的签约宾馆饭店协议价格。

(四)正副局级人员出差,入住系统内宾馆饭店据实报销,入住系统外宾馆饭店执行本条第一款住宿费标准。

(五)员工出差入住系统内宾馆饭店按照内部价格结算,系统内宾馆相应房型的内部结算价格不应超过本条第一款住宿费标准。

第六条院士、专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高级技师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院士、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集团公司管理专家无副局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局级标准执行。

(二)企业技术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能专家无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处级标准执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和高级技师无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科级标准执行。

第七条出差住勤补助包括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通讯补助、杂费补助和交通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补助标准见下表:

第八条会议费用包括餐饮、接送站、场租、会标、印刷等除住宿费以外所有费用。费用标准见下表:

单位:元/人.天

第九条内部接待住宿按照本办法第五条执行。内部接待餐饮应当按照从俭原则安排。

第三章出差报销

第十条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住勤补助和往返机场、车站、码头交通费。

第十一条员工出差应按管理权限报批。出差审批单必须明确出差天数、地点和任务。员工凭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和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报销差旅费。交通费或住宿费超标准的,超额部分自理;特殊原因造成超标准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

利用财务网上报销系统进行财务报销的单位,差旅费报销单以系统输出格式为准。未使用网上报销系统的单位,使用本办法规定差旅费报销单。

第十二条员工出差乘坐飞机购买打折机票的,因工作原因改签机票产生的费用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报销。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凭城市间交通费或住宿费发票报销住勤补助。

第十四条员工在本级单位所在县市且不超过120公里的范围内出差不报销住勤补助。

第十五条员工外埠出差,其往返机场、车站、码头的交通费在不超过200元的限额内据实报销,没有城市间交通费发票的不予报销。

第四章会议费报销

第十六条会议主办单位凭会议费发票、会议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会议审批单按规定标准报销会议费。

第十七条员工参加会议发生的会议费和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城市间交通费和往返机场车站码头交通费按出差标准报销。

(二)参加系统内会议,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住宿费,不报销会议费及资料费。

(三)参加系统外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并收取会议费、资料费的,凭主办单位会议通知和发票据实报销;会议不统一安排食宿的,按照出差标准报销住宿费和住勤补助。

第五章培训的差旅费报销

第十八条员工经单位批准参加培训(不包括学历教育)发生的差旅费按照参加会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员工经单位批准在外埠参加学历教育(含考前辅导),按以下标准报销差旅费:

(一)培训费用中不包含住宿费的,按培训协议或通知规定标准报销住宿费。

(二)在外埠学习超过一个学期的,凭人事部门证明和发票,每学期报销一次其规定标准的往返交通费。

(三)不报销住勤补助。

第六章基层单位实习的差旅费报销

第二十条员工到外埠基层单位实习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和往返机场、车站、码头的交通费按照出差标准执行,住勤补助按实习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员工到外埠基层单位实习,实习期超过半年的,每半年可报销一次往返单位所在地的交通费。实习期不足半年的,只报销一次往返单位所在地的交通费。

第二十二条员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基层单位实习,不报销交通费和住勤补助。

第七章其他情况的差旅费报销

第二十三条员工探亲路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符合探亲条件的员工,可凭发票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按同程火车票价款报销往返路费,超额部分自理。员工到国外探亲的,可报销往返单位所在地至出境口岸的火车票价款。乘坐火车的标准按一般人员出差标准执行。

(二)探亲往返途中,必须转车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发票和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报销180元的住宿费。

第二十四条员工调动发生的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员工调动工作,凭发票和工作调动函按出差标准报销其原工作单位所在地至调入单位之间的差旅费用。

(二)随同调动的父母、配偶、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住勤补助,可参照一般人员标准执行,只报销单程路费。

(三)员工调动工作,其行李、家具等托运费,每户按3000元上限凭发票据实报

销,超过部分费用自理。

(四)员工调动发生的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就医的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一)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住院治疗,按照出差住勤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二)单位安排人员陪护的,陪护人员差旅费按因公出差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临时借调员工差旅费按以下规定报销:

(一)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到上级部门工作、未办理长期借调手续的下属单位员工,在借入单位工作期间的住勤补助按照出差住勤补助标准减半执行,由借出单位负责报销。借出单位与借入单位在同一地市的,不报销住勤补助。

(二)临时借调人员在借入单位出差,执行借入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由借入单位负责报销。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各单位可在本办法规定标准范围内制定细则,上报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集团公司机关差旅费报销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员工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管理,根据公司文件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出差本着业务需要、厉行节约、反对旅费,费用包干、超标自负的原则执行。 第二章出差审批程序 1、一般员工出差需由部门负责人、总裁(或总经理)签字,部门负责人(或 经理级)以上人员出差须由总裁(或总经理)审批。 2、公司副总级干部出差以及各级职员到国外出差均由董事长,执行总裁或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出差申请单填写一式两份,按以上规定提请核准后,一份送人事部考勤岗位备案,一份由出差人员凭此单到财务部预借差旅费。 第六条差旅费预借由出差人填写借款单,财务部根据出差时间、业务需要和出差标准等核准借款数额,经财务经理或会计主管人员核批后,报总裁(或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费用标准 第七条员工出差按级别实行住宿费用、膳食费、市内交通费包干使用, 节余归已,超支自负的办法。标准如下: 第八条职员到集团分、子公司或下设的服务中心出差,对方提供食宿的,不予报销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若对方只提供住宿,按每天60元给予伙食补贴, 办公室应对出差人员出差所在地进行不定时回访,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出差交通工具及补贴标准 根据路途长短及出差人员级别按以下标准选择相应的交通工具: 1、公司总经理/ 总裁原则上可以搭乘火车(软)硬座以上、动车、高铁二等座以上。 2、部门负责人、经理级、主管、一般员工可以搭乘火车硬座/ 硬卧、动车、高

铁二等座。 3、各级职员出差原则上不准带车,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 4、各级职员出差须搭乘飞机的,事先须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擅自乘坐 飞机的,按机票面额的30%报销或按相同路程火车硬座票面额报销。 5、夜间乘坐火车在6 小时以上(晚8 点至凌晨6 点)的可以购买卧铺,或 按硬卧票价30%予以补贴。白天乘坐火车硬座在8 小时以上可以购买卧铺,或按硬座票价的30%给予补贴。 6、员工出差当天返回的,给予每天60元的膳食补贴, 没有住宿补助;实际出差天 数超过一天,食宿标准按实际住宿天数给予补助,往返途中每天给予60 元的膳食补贴。 7、员工出差,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天数计算。出差当天往返机场、火车站、等的 大巴、地铁费用凭据报销。 第十条因工作需要, 下级陪上级出差,其住宿费可以参照上级标准执行。第十一条职员外出参加会议需交会议费的,严格按会议通知标准执行。会议费包括住宿费的,不再享受住宿包干费用。 第十二条职员到国外出差实行预算制,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三条职员出差由公司派车的,不报销交通费,食宿费标准参照第七条。 第四章费用报销程序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办理完报销手续。无特殊原因,不按时间报销的,将按公司其它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报销程序: 1、出差人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后并持出差申请单到财务部费 用岗位进行审核,参加会议的应附会议通知。 2、财务部费用岗位严格按制度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核:根据车票、出差时间与回 返时间确定报销人员出差天数;根据住宿发票确定住宿天数、住宿包干费用总额; 根据差旅费标准审核费用是否超支和票据是否合法。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得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律进行核减。经审核无误后在差旅费报销单上签字确认,并登记台帐。 3、出差人员持财务部费用岗位审核确认后的差旅费报销单,经出差审批人签准 (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准)后由财务总监及总经理签批后予以报销。 第十六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据实报销。 1、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根据其乘坐标准出具购票证明单(发票),无故绕道的,绕道部分不予报销,确需临时绕道的,应电话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搭乘公司交通工具的不报销交通费及市内交通费。 2、出差期间发生的传真、邮寄等费用按电信局、邮局收据为准。经办人在票面上应注明事由。 3、因公携带的行李托运费、物件寄存费应有正式的运费收据。

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会议费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议费管理,规范支出行为,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农业银行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农业银行境内各级机构(以下简称各级行),境外分行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议费是指因召开会议而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四条会议费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预算控制。各级行应根据会议计划编制会议费预算,纳入费用总预算统筹规划,对会议开支实行年度和单项预算管理。 (二)分类管理,明确标准。各级行应按性质和重要程度对会议进行分类管理,通过明确各类会议的天数、人数、费用标准,管理和控制会议支出。 (三)严格审批、据实列支。各级行应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按规定流程审核审批会议支出,并坚持实事求是,据实列支。 第二章列支规定 第五条会议费主要包括因召开会议而发生的会议伙食费、住宿费、会务交通费、会场租用费及会议用品、资料等支出。 第六条要区分会议费与差旅费及其他费用之间的界限:

(一)职工因公外出参加会议而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飞机)费用、补助费、住宿费等,应纳入“差旅费”科目列支。 (二)公派职工参加业务培训而支出的培训费,应从“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科目列支; (三)为宣传推广本行业务而举办的产品推介会、发布会、路演等宣传活动而支付的费用,应纳入“业务宣传费”科目核算。 第七条各级行在列支会议费用时,除必须取得符合外部监管制度和我行费用管理办法要求的合规原始单据外,还需提供会议通知、会议费预算单(参考格式见附件)等证明材料,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等内容。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八条管理分工。 (一)办公室为本级行会议支出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级行全年会议计划的制定、审核、会议的统筹安排,负责会议标准的控制与审核、单项会议预算的初审,协助制定本级行会议费标准及年度总预算控制等工作。 (二)各会议承办部门为会议召开的申请部门和会议预算的编制部门,负责填报会议相关要素,编制会议费用预算单,及实施经审批的会议费用预算。 (三)财务会计部门负责本级行会议费标准的制定、总预算管理、会议费核算、监测等工作。 (四)审计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会议支出的管理和核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上述各部门分类与本行实际情况不一致的,由各级行视部门设置和业务分工情况予以明确。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差率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依照国家有关财务法规和《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职工因公出差而发生的交通费、旅途补贴、住宿费等。 三、范围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员工因公出差发生的发生的合法、有效的车票、机票、船票费用及各种补贴费用。 (二)因出差发生到车站、码头、机场的市内交通费属于差旅费开支范围,凭票据实报销:其他的市内交通费均不属于出差费用的报销范畴,应纳入各个部门公务交通费定额管理。 四、原则 (一)出差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实行分项计算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二)通讯费补助与《通讯管理规定》中的移动话费合并使用,当月话费小于合并标准时,据实报销,当月话费超出合并标准时,按标准报销。 五、差旅费标准

(一)住宿费、伙食费补助、通讯费、市内交通费标准,按不同地区确定。全国一线城市的住宿费每人每天8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5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100元;二线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80元;三线城市及以下的住宿费每人每天500元,伙食费补助每人每天100,每人每天通讯费10元,市内交通费人每天50元. (二)员工赴外地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包括在途和住宿,每人每天按包干标准补助,补助天数按出差自然天数扣减一天计算,住宿补助根据实际天数计算。 (三)住宿凭住宿发票案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节约归己;如无发票,报销标准则按照标准的50%包干个人。 (三)部门经理以下岗位的员工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座、二等记二等以上船舱。确因工作需要坐飞机、软卧、二等及二等以上船舱的,需要事前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呈总经理批准。 (四)夜间乘坐火车、长途汽车和长途客船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坐火车、长途汽车、长途客船十小时以上,可购买相对应级别的卧铺,如未乘坐卧铺,则按票价的50%给予长途补助;乘软卧、卧铺、飞机的均不予补助。 (五)常驻外的机构及公司批准的常驻外学习的员工,其住勤费用补贴参照公司员工工作餐标准执行;经批准跨地区行动按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会议费用管理,有力支持业务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会议费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会议费定义: 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包括因会议支付的餐饮、差旅费、会务费、会场租用费及纸张文具等费用。 二、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内部会议和外部会议。 1、内部会议是指公司召开的各种经营分析、总结、培训讨论及激励表彰等会议,具体划分如下: (1)管理条线的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2)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会议; (3)公司检视会; (4)大型项目启动或培训会议。 2、外部会议是指非我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 (1)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直属专业机构举办并要求我公司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 (2)同业或其它机构举办并邀请我公司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交流会议; (3)外部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表彰会、峰会以及各类以培训为名、行非培训之实的活动。

三、具体政策: 1、会议召开应精简节约,少于15人的内部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内召开,不得发生会议场租等费用;应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 2、差旅费既包括主办方工作人员所发生的,又包括员工参加会议所发生的。 3、一般行政会议立项时需在签报中列明会议议题、参加人员、餐费、住宿标准等内容。 4、会议聘请专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会议费列支。 5、外出召开会议,主办单位应优先选择协议酒店,统一安排住宿等事宜,分公司人员参加总公司举办的会议,原则上分公司参会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分公司承担。 6、会议费报销起始(结束)日期不得早(晚)于会议的前(后)一天。 7、凡食宿已统一解决的,出差人员不得再回本单位报销食宿费及伙食补助。 8、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可根据每季指标完成情况,适当给予上浮,凡每季度全面达成指标的,会议费报销标准最高可上浮20%。 9、高峰会、产品推销、激励等相关的活动不在会议费规定范围,应单独提交立项签报,提供投产分析。 10、会议所需纪念品、礼品应纳入招待费报账,按招待费流程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兰州西热东输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经营公司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五条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 第六条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长差旅

时间的,应打电话向公司总经理请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其差旅费不予报销。 第七条员工出差完毕后应立即返回公司,并于3日内凭相关票据到财务部办理费用报销、差旅补贴等手续。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第八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十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会务费管理规定

会务费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会务费用报销管理,规范会务费支出审批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务费是指(1)集团公司及各职能部门召开的需用经费的且经费在____元以上的会议(经费在___元以下的,按部门日常活动经费列支);(2)参加集团公司以外会议需要交纳费用的。 第三条集团公司涉及需用经费的会议,由综合办进行会前经费预算,填写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涉及需用经费的会议,由具体经办会议的职能部门进行会前预算,填写《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审批表》,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五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经办部门凭批准的会议预算,到财务部预支会议经费。会议结束后,经办部门按实有人数和天数,填写《会议经费开支明细单》,经具体负责会议的职能部门领导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结账。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批准的《会议经费开支明细单》和相关单位结算款项。对没有《会议经费开支明细单》或超出通知单预算金额的,不予结算。 第七条参加集团公司以外的会议,出差人员的会务

费,有书面会议通知且通知中已注明会务费金额的,凭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与会通知报销,无书面会议通知的,凭主管领导在会务费发票上的签字报销。无主管领导签字,一律不予报销。 第八条参加集团公司以外的会议,涉及差旅费的,按照《山西楼俊矿业集团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______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____起执行。 附件: 1、山西楼俊矿业集团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审批表 2、山西楼俊矿业集团会议经费结算明细表 附件1

会议经费预算报告审批表填表日期单位:元 会议名称 简要说明 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数 1.会议场地等费 2.办公用品、资料费 3.交通费 4.咨询费咨询费标准:元/人,咨询费合计: 5.活动费 6.餐费 7.其他费用 会议预算总额预算总计(大写): 预支会议经费 职能部门领导签字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备注附件2

[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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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财政局 衡财行[2009]136 号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9-11-03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 第壹条为切实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进壹步规范单位接待行为,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岀, 制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05]37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市直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市直单位确因内宾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主要包括用餐费、住宿费和交通费。 第四条开支标准 (壹)住宿标准。厅局级干部1人住1单间,处级干部住1标准间,其他人员2人住1标准间。具体标准按所于接待地的住宿接待标准执行。 (二)餐费标准。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早餐2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天按30-60元标准执行。 (三)宴请标准。公务接待中确需宴请的,壹般只安排壹次,其标准(不包括酒水、香烟)为:厅局级及其随行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8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40-70元标准执行;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于衡阳市区内每人每餐不超过70元,于衡阳市区外每人每餐按30-60元标准执行。宴请要体现湖南特色,以湘菜为主;酒水、香烟原则上采用本省产品,费用不超过宴请标准的三分之壹。 (四)尽量减少陪餐人员。陪餐人数壹般控制于2-3人,确因工作需要最多不超过4人。 (五)市直单位之间工作交往和市州、县(市、区)来人,原则上不安排宴请或接待,确因工作需要,壹律安排 工作餐,工作餐每人每天不超过70元(早餐10元、中晚餐各30元)。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2015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差旅费管理办法 (2015修订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公司人员到公司驻地城市以外的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及其他杂费。 第二章差旅费的使用原则 第四条差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第五条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六条差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经营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第七条要按照中央及北京市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第三章差旅费的预算管理 第八条差旅费实行年度预算管理。公司各部室结合下

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编制本部室差旅费预算,填写《差旅费预算申报单》(见附件1),经部室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后汇总至经理办公室。经理办公室汇总差旅费预算数额,报分管领导审核后,将数据报送财务资产部纳入年度预算编制。 第四章差旅费使用标准及审批权限 第九条岗位职级分类 第十条差旅费使用标准 (一)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二)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城际交通、住宿、用餐及市内交通的,则不再报销相应费用。 (三)跟随上级领导一同出差的,如因业务需要,经公

司总经理批准,补贴标准方可上浮至上级领导的标准一并执行。 (四)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机场建设费凭据报销。 (五)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每次可购买附加的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六)出差人员住宿应选择单间或标准间入住,C级、D级两人同行若为同性的原则上应合并住宿。 (七)未按规定标准支出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十一条其他杂费 (一)其他杂费是指因工作需要在外埠城市发生的复印费、打印费、传真费、退票费、存寄费等。 (二)其他杂费的支出按照厉行节俭原则,按票据实际金额报销,全队单次出差报销金额超过1000元时,应先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差旅费使用申请统一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差旅费的申请、控制和报销 第十三条差旅费的使用采取事前申请和事后费用报销方式。 (一)事前审批:外派人员所属部门应提前提报书面申

财务制度大全会议费管理规定

北京全聚德烤鸭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费管理规定 为规范会议费报销标准,简化会议费报销程序,堵塞会议费报销漏洞,减少不必要费用开支,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归口部门 根据审定的预算,会议费的开支,实行各店(分公司)独立核算,分层管理,在职权范围内由公司及各店(分公司)办公室组织及财务部进行审核。 二、会议费报销规定 1、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费列入年度预算,其费用包括会议期间的差旅费等其他费用;公司经营管理层的会议,包括季度分析会费用也应列入年度预算。公司本部以及各店(分公司)各自组织的会议列入各部门及各店(分公司)的年度预算(包括会议期间的交通、住宿、文印、差旅等其他费用)。超过年度预算的费用必须经过本部办公室以及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批准。 2 、本部以及各分店(分公司)各部门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到名胜古迹、旅游胜地组织非经营管理有关的会议,一律不允许列入年度预算,也不作为会议费的报销范围列支。鉴于公司各部门经常得到外单位的邀请函的情况,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临时会议以及预算外的会议,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参加。 3、经批准参加会议的领导及其他人员,凡是由会议主办方开具会议费收据的,据实报销会议费用,不再另行补助。 4、外出参加会议人员在出差期间,所支付业务招待费、电话费要从严控制,按规定由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总会计师审核后方可报销。 5、外出参加会议人员返回后必须在七天内报账,如实填写报销单据,粘贴票据要清晰,各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要认真核实报销金额及出差天数,经公司及各店(分公司)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报销。特殊情况下,由总会计师加签。 6 、为了配合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机关的检查,本部及各店(分公司)报销会议费时须持会议费证明材料,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三、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施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差旅和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集团公司境内出差、会议等费用标准,规范费用报销制度,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差旅和会议费用支出。 第二章报销标准 第四条员工出差应按照以下规定乘坐交通工具: (一)交通工具乘坐标准按下表执行: 10

备注: 1.领导层成员包括集团公司党组成员、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股份公司管理层成员、集团公司副总师及相同职级人员。 2.高级管理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总部部门、专业分公司领导成员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控(参)股公司中由总部委派的部分领导成员。集团公司党组管理的其他局级干部执行高级管理人员标准。 (二)员工出差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对于同时具有头等舱和公务舱的机型,高级管理人员只能乘坐公务舱。科级及以下员工出差,确因工作需要,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乘坐飞机。 本办法所称单位领导,是指总部机关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具有差旅费报销审批权限的处级及以上领导(含处级)。 第五条员工出差住宿,在集团公司规定的上限标准内据实报销住宿费用: (一)住宿标准执行下表规定: 10

单位:元/天 (二)员工出差住宿应当优先选择集团公司系统内宾馆饭店。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的,可选择签约宾馆饭店;出差地没有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的,可入住系统外宾馆饭店。系统内宾馆饭店及签约宾馆饭店名录由办公厅在中国石油内部网站发布。 第六条院士、专家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院士无副局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标准执行。 (二)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专家、集团公司高级技术专家、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和技术专家,无副处级以上行政职务的,比照处级标准执行。 第七条出差住勤补助包括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通讯补助、杂费补助和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补助,按出差自然(日历) 10

公司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费管理,统一会议费开支标准,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成本控制,在总结公司会议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公司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会议费,是指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因召开和参加会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会议期间的食宿费、会场租赁费、会场布置费、设备租赁费、文件资料印刷费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司本部会议费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建立健全公司会议费管理制度和标准; 2、组织研究、完善、监督、执行本部会议费的审批和报销程序; 3、组织定期盘点、分析、通报本部会议费使用情况。 第四条公司本部各部门、各直管项目部为公司会议费的使用部门。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细化会议费管控措施; 2、编制、上报、执行会议费年度计划; 3、定期汇总、分析会议费使用情况; 4、对公司会议费管控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三章管理标准与要求 第五条依据公司下达的会议费指标,公司对会议费实行总额控制。 第六条公司部会议分类及会议组织参照会议管理制 度进行。 第七条精简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部会议场所能 满足会议要求的,不在外部租赁会议场所;可以合并召开的专业会议,要合并召开;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召开电视会议和视频网络会议(按《公司视频会议管理办法》执行),减 少和避免参会人员往来奔波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在公司部会议场所召开的各类会议,遵照公司 会议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公司本部会议室的,由会议组织部门(或单位、直管项目部)在信息网上履行申请程序(《本部会议室使用申请单》见附件1)。 第九条公司本部各部门拟在外部场所租用会场召开 会议,须于每年1月底前填写《外部场所会议计划表》,见附件2),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室汇总,形成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报主管经营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直管项目部根据公司下达会议费预算指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管控措施,严格控制在外部场所召开会 议。 第十一条纳入公司本部外部场所年度会议计划的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提前填写《外部场所召开会议申请表》

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AOBO三乐公司 差旅费管理制度 AOBO三乐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满足三乐公司员工日常出差工作的需要,规范对差旅费等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三乐公司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营销系统管理人员、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一般员工三、适用时间: 从规定签署发布之日起开始适用实施执行至年末 四、职责履行: 1、三乐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本规定的制订、调整与实施; 2、三乐公司所有机关管理人员、营销系统管理人员和生产系统管理人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贯彻和执行; 3、公司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监督并杜绝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 五、具体规定: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填写“出差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借 支,一份用于报销),注明出差任务、天数、目的地、路线、人数(多人时注明负责人),所需的差旅费额度,按流程上报各级主管领导(C层以上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审批后转财务总监审核到财务部借支费用; 每次差旅费借支(含票费)的最高额度B层(含准B)不能超过6000元,C层(含准C)不能超过4000元,其他层级不得超过2500元; C层以上高管出差,一律要向办公室和总裁办陶思娜处备案,并说明公出事由和目的地,便于总裁办统一管理,并及时向CEO汇报。公司E层以上管理人员出差,一律向人力资源部和办公室备案,便于统一管理,并及时向三乐公司总经理汇报。 2、出差返回公司后,借款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核销出差费用;在未将上次借款核销之前, 不允许借支新的差旅费,特殊情况,需要上报三乐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3、出差人员应尽量自行到交通部门售票窗口购买车、船、机票,如委托中间机构购买的, 其订票费最高每张不得高于20元,法定节假日期间买票的最高不超过30元,特殊情况,需要上报三乐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三篇

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三篇 篇一:公司会议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会议费用管理,有力支持业务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将会议费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会议费定义: 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召开的各项会议费用,包括因会议支付的餐饮、差旅费、会务费、会场租用费及纸张文具等费用。 二、会议分类: 会议分为内部会议和外部会议。 1、内部会议是指公司召开的各种经营分析、总结、培训讨论及激励表彰等会议,具体划分如下: (1)管理条线的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会议; (2)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会议; (3)公司检视会; (4)大型项目启动或培训会议。 2、外部会议是指非我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 (1)监管部门、政府职能部门及其直属专业机构举办并要求我公司人员必须参加的会议; (2)同业或其它机构举办并邀请我公司管理人员参加的专业交流会议; (3)外部以赢利为目的的机构组织的论坛、研讨会、表彰会、峰会以及各类以

培训为名、行非培训之实的活动。 三、具体政策: 1、会议召开应精简节约,少于15人的内部会议原则上应在公司内召开,不得发生会议场租等费用;应充分利用视频会议和电话会议系统。 2、差旅费既包括主办方工作人员所发生的,又包括员工参加会议所发生的。 3、一般行政会议立项时需在签报中列明会议议题、参加人员、餐费、住宿标准等内容。 4、会议聘请专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会议费列支。 5、外出召开会议,主办单位应优先选择协议酒店,统一安排住宿等事宜,分公司人员参加总公司举办的会议,原则上分公司参会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分公司承担。 6、会议费报销起始(结束)日期不得早(晚)于会议的前(后)一天。 7、凡食宿已统一解决的,出差人员不得再回本单位报销食宿费及伙食补助。 8、区域、条线季度经营分析会议、专题可根据每季指标完成情况,适当给予上浮,凡每季度全面达成指标的,会议费报销标准最高可上浮20%。 9、高峰会、产品推销、激励等相关的活动不在会议费规定范围,应单独提交立项签报,提供投产分析。 10、会议所需纪念品、礼品应纳入招待费报账,按招待费流程申请。 11、外部会议中第一类和第二类会议可据实报销,其中第二类会议应按培训费流程申请。 12、外部会议中第三类实行限制控制,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根据各部门人员构成情况,确定每年列支额度,在额度内报销,不得超支。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标 签】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节约会议经费开支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 号】财行(2016)214号 【发文日期】2016-06-29 【实施时间】2016-07-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会议费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29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当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直属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一类会议。应当由主办单位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会议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等工作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 二类会议。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将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20180322)

(集团)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报销标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合理控制差旅费用,降低费用支出,根据公司的经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员工。 3、定义 3.1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 出差的范围包括公务、商务、培训,但不包括探亲、公司组织的各种旅游、和工会、党、团及各部门组织的活动。 3.2 往返间的飞机、火车、动车、轮船、汽车费,住宿费、伙食费、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报销。 3.3 报销的票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发票监制印章,并加盖出票单位的有效印章(如: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2)发票的开具名称必须为公司的全称,例如:“”或者“公司”;(3)国家及相关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监制或认可的标准格式票据(如飞机、火车、保险等票据); (4)其它符合国家报销规定的票据; 3.4出差前当事人应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一),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交通方式及日程安排呈领导签批。<出差申请表>是出差与外派借款和报销的凭证,财务部在借支和报销费用时,应核对并作为凭证入账。 3.5 公司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并按以下原则对出差报销进行审批: (1)严格控制出差事项,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事项一律不准出差; (2)出差人员力求精简,可出差可不出差的人员一律不准出差; (3)严格控制出差时间,提高出差期间的工作效率; (4)出差方式、路线、住宿等应兼顾时间与成本,力求工作效率最优,成本最低; (5)所有报销凭公司财务部门认可的票据办理。 4、职责

[整理版]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等费用管理办法

[整理版]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等费用管理办法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公务用车等费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适应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加强公司费用管理,规范财务开支行为,保证各项开支行为依法合规,降低经营成本,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营业部。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费用支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费用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资金。同时,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严格控制费用支出规模。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 第五条业务招待费包括因开展业务和经营管理需要,招待客户、外部单位等发生的就餐费用、礼品、接待住宿及其他费用支出。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加强业务招待费的预算管理。总部各部门、分公司、营业部招待费的列支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年度预算下达额度。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转嫁业务招待费,因特殊原因需共同承担的业务招待费,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如果情况特殊,申请追加 预算应当报公司总部审批调整年度预算。 第七条单次招待费支出超过3000元的,须说明招待对象、招待事由等并事前(可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经部门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八条在具体办理报销手续时,单笔超过5000元的招待费支出在费用报销单事由”一栏中必须说明具体公务事项、招待对象的单位和招待人数,需提供与发票金额一致的消费清单(此清单作为报销附件另行保管备查),如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清单的,需提供相关说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报销。

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附件 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降低行政成本,依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召开的会议,均适用于本办法。其他性质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是指北京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第三条各单位应当本着厉行节约、务实高效、规范管理、充分挖掘本单位资源的原则合理安排会议费,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控制会议费规模。 第四条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二章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五条会议的分类 一类会议:市党代会,市委全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

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二类会议: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按照有关要求承办的全国性工作会议,以及面向全市公众或提供公共服务的其他专业性会议。各主管部门召开的系统工作会议也可按此类会议申报,但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类会议:单位内部会议以及为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召开的除上述一、二类会议外的各类小规模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应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每年9月底前,各单位将下年度会议计划报有关部门审批后申报下年度预算执行。各类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一类会议:将年度计划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二类会议:将年度计划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批准。 三类会议:将年度计划报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类、三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类会议合计不超过2天,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八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会议分类、审批事项、会期及参会人员等,由上述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参照第五条至七条做

(完整版)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强出差预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参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实。 第四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1、当日出差 出差当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门经理核准。 2、远途出差 由部门经理核准,报主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条交通工具的选择标准: (1)短途出差可酌情选择汽车作为交通工具。 (2)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六个小时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第三章出差借款与报销 第六条费用预算 坚持“先预算后开支”的费用控制制度。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费用进行预算,

做出年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报财务部及总经理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不得超支,原则上不支出计划外费用,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七条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款不借”。 (2)需借支的出差人员依据审批后的出差申请表填制借款单,财务部门收到经核签的出差申请及借款单时,需再对出差费用预算进行合理性测算,若认为合理则给以办理借支,若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可与申请人进行沟通,沟通后如未获共识则交付总(副)经理进行裁决。 (3)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4)借款要及时清还,公务结束后3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5)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参照出差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6)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员工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主管副总标明原因审批。 第八条报销程序及出差费用的报销 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按财务规范粘贴“差旅费报销单”→部门主管或经理审核签字→财务部核实→总经理审批→财务领款报销。 出差人员需于出差返回三日内向财务部门提报经部门主管签核的该行次《差旅费报销单》、《出差报告》,财务部门依据相关财务规定进行初次审核,同时还需对费用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如未按规定期限提报者,财务部直接于最近期发放工资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直单位”)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节约会议费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直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会议审批,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创新会议形式,提倡以电视电话或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会议降低办会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第三条省直单位应将年度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 第四条省直单位召开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一)会议作如下分类: 一类会议是指省党代会、人代会、政协全体会议、民主党派全省代表大会、劳模表彰会和烈军属会议; 二类会议是指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省人大、省政协召开的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大、政协和省直各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省纪委全会、民主党派全体委员会议。 三类会议是指除一、二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会议。 (二)会议按分类执行审批程序: 一类会议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专门规定进行审批。 二类会议由举办单位按程序分别报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和省政协批准。其中,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应列入年度全省性会议安排计划。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的,原则上不得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但省委、省政府临时决定召开的会议除外。 三类会议由举办单位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会议举办单位具体承办部门应当编报年度会议计划,详细列明会议名称、日程安排、时间地点、代表及工作人员数、经费预算及列支渠道等事项,经本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由本单位综合协调部门编制年度会议总量计划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审批。 因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计划外会议,举办单位具体承办部门应于会前提出申请并补列预算,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批准。省直单位每年计划外召开的会议数量应控制在年度会议总量计划的20%以内。 第五条省直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缩减会议时间,压减参会人员,不安排与会议内容无关单位和个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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