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社会组织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社会组织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一、名称变更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

3、会议纪要;

4、登记证书正、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变更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原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会议纪要;

5、登记证书正、副本。

三、住所变更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新住所证明;

3、会议纪要;

4、登记证书正、副本。

四、业务范围变更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

3、会议纪要;

4、登记证书正、副本。

五、注册(开办)资金变更

1、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

2、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3、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及修改后章程;

4、捐资承诺书;

5、会议纪要;

6、登记证书正、副本。

注:

(1)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为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

(2)社会组织变更登记表、社会组织章程核准表分为直接登记和非直接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最新)

编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注册号: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 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 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

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定代表人信息

一个股东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提交该文件;其中股东变更登记无须提交该文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只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变更股东的,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的,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

分公司备案(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分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2、“基本信息”栏中的“营业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栏,申请设立登记时填写“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时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3、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和“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4、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或备案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备案”栏的相关内容。“变更/备案项目”栏的“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内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或备案的栏目。“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附表1“负责人信息”。申请联络员备案的,填写附表2“联络员信息”。“变更/备案”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6、“设立”栏的“核算方式”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7、“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应当按照相关批准文件、证件表述;批准文件、证件没有表述或者表述不规范的,参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参照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没有规范的新兴行业或者具体经营项目,参考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最新)

. . 编号: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注册号: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 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 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容;第2、 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 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北京工商局-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2011年第一版

企业变更( 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 册 号:
企业名称(盖章)


1、申请人在填表前,应认真阅读本表内容和有关注解事项。 2、 在申办登记过程中,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 《一次性告知单》 和本申请书后附的 《一 次性告知记录》 。如有疑问,请登录 https://www.360docs.net/doc/fd12735143.html, 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3、申请人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4、申请人应如实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5、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只能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 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被委托人签字。 6、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应当使用 A4 纸。 7、填写申请书应字迹工整,不得涂改,应使用蓝黑或黑色墨水。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1 年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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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以下事项的变更(改制)登记或备案。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 □企业名称 资本(金) 资额 质)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 □公司章程 □分公司注销 员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 □非货币出资财产转移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董事 □经理 □监事 □公司增设分公司 □隶属关系 □分公司名称变更 □合伙企业清算人成 □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 □住所(经营场所、地址) □认缴的出资额 □法定代表人姓名(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 □实收 □投资人 □认缴的出资方式 □营业期限 □实缴的出 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实缴出资时间 □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数额、资金数额) □认缴的出资时间 □实缴的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
(股东、发起人、合伙人)
□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
□企业类型(经济性
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清算组负责人) 签字





注 :1、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的,由上级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申请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营业登记单位变更 登记的,由其主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请公司清算组成员及清算组负责人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m 05, 约 堆 工 人 覆 成 组 全 由 阔 开 坦 平 形 ~ 于 大 厚 积 冲 统 新 更 上 系 四 第 642-DG'1(SF8)TBA3:; qM couplingCetrshabkd,f7%.IvywW 填 杂 表 部 局 质 : 层 地 内 围 范 度 深 桩 管 。 等 砂 细 粉 、 土 黏 为 要 主 性 岩
· 1 ·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篇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发起人)”栏只填写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有限公司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 1 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2 企业登记颁证及归档记录表 注:1、“领执照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 2、工商登记注册指南请浏览杭州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 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3 篇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司名称: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21第二版) 本人作为(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本公司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依法需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之前不开展该项目的经营活动;在获得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4.本公司自觉参加年度,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5.本公司依法纳税,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公司类型□股东(发起人)改变姓名或名称□集团名称/简称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分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备案申请书)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分公司名称:

本人作为(所从属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向登记机关提出下列申请,并郑重承诺: 1.如实向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经营范围涉及照后审批事项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将及时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需要开展未经登记的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将在完成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后,及时办理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不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先行取得商务部门批准,未取得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3.分公司自觉参加年度报告,依法主动公示信息,对报送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4.分公司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自觉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经营。 申请变更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分公司名称□负责人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范围 □其他 申请备案事项(请在以下所列事项前□中划“√”) □取消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修改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 □其他 所从属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 年月日

变更登记申请表(备案申请表)① 注:①本表未列出的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或申请备案事项的,请在空白栏内填写。本页不够填的,可复印续填。 ②经营场所请列明详细地址,精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XX市XX区XX路(街)XX号XX室”。(涉及负责人变更时填写此页)

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注:①外籍人员无需填写“民族”及“政治面貌”。 (涉及经营场所变更时填写此页)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工商最新版)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2、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均只填写申请变更的栏目。 3、“股东”栏只填写股东名称或姓名,出资情况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 出资信息》。 4、变更登记同时申请备案的无须提交《公司备案申请书》,请在“备案事项”栏的□中打√。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实收资本、股东出资方式或者同时申请董事、监事、经理备案的,应当分别提交《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法定代表人信息 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 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 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 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建设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登记申请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420***000138***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3、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湖北**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湖北**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 负责人的决定 湖北**建设有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决定变更湖北**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的负责人, 免去***负责人职务,任命***为湖北**建设有限公 司**分公司新负责人。 湖北**建设有限公司

负责人信息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湖北**建设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湖北**建设有限公司**分公司(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固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 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一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它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它组织的, 应当另行提交其它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家盖公章。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 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四、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符合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变更、章程核准、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相关申请。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十、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网上接收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20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十六、结果送达 窗口直接送达。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 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模板】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盖章) 注册号: 申请人须知 1. 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 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3.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 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5-2、分公司变更登记表格及参考文书

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说明: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负责人信息

财务负责人信息

联络员信息 注: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熟悉操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 业 变 更 登 记 申 请 书

受理号: 受理日期: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 1 、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 纸。 2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注:1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 2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 2 、 3 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 打√;第4 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注:“领照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

非公司企业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1、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2、住所(经营场所)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经营场所)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 , 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有限责任公司的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登记 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公司应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 (三)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1、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认可;法人股东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出资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亲笔签字。 2、章程内容参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四)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报告): 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股东以货币方式出资,应将其所认缴的出资足额存入工商部门指定的专用帐户"。(公司成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专用帐户"内的资金)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股东以非货币出资,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的财产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确认评估并出具确认书;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须经土地管理部门认证的地价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4、最大投资股东所占股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95%。 (五)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六)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应如实填写履历表,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外埠人员,应提交有效期满一年的暂住证复印件; (八)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公司住所使用证明;(见表6) (十)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须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变更登记要点提示 公司登记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时,应向原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一、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 (三)有关的文件、证件。公司变更登记注册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时,应提交新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公司变更名称,应当自变更决议做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三、公司变更住所,应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四、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自变更决议做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国有独资公司应在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任免之日起的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提交有关任免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文件。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变更、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 (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申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制。 2、申请书应当使用A4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表1 联络员信息 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 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

附表2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机关名称): (企业名称)郑重承诺:登记机关已告知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领取营业执照后,本企业将及时到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如有超出登记经营范围从事后置审批事项经营的需要,也将先行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和相应审批手续,未取得相关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情形发生的,愿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 年月日 注:1、《承诺书》只在企业设立和经营范围变更时填写。 2、申请人为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设立时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有权签字人签字;申请人为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由全体合伙人或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申请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由投资人签字。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营业单位由隶属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隶属企业投资人签字,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设立、变更登记时还须加盖隶属企业(单位)公章,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除外。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 对于公司如果是想要进行变更,那么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的,而对于这个申请书大多数人并不清楚其长成什么样,下面本人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供你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1 项目原核准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省××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市××路×号××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万元) 10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销售百货、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增加:文化用品。 营业期限 股东××省××科技有限公司 有关部门 意见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变更提交文件、证件目录 序号文件、证件名称有关说明页数

1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 2 2 委托书原件 1 3 新住所证明复印件 4 4 股东会决议原件 1 5 章程修正案原件 1 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分。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2 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 名称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 (万元) 实收资本__________ (万元) 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可经营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般经营项目:营业期限长期 / 年长期 / 年 股东(发起人) 出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事项□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变更

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书范本

范本一:分公司设立登记适用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XXXXXXXX/52 0000XXXXXXX 分公司名称贵州XX贸易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分公司已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分公司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此处不填写。 营业场所 贵州省(市/自治区) XX 市(地区/盟/自治州) XX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XX 乡(民族乡/镇/街道) XX 村(路/社区) XX 号 生产经营地 贵州省(市/自治区) XX 市(地区/盟/自治州) XX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XX 乡(民族乡/镇/街道) XX 村(路/社区) XX 号 联系电话139XXXXXXXX、085X-XXXXXXXX 邮政编码55000X □设立 负责人李XX 申请执照副本 数量 1 个 分公司经营范围销售:XX、XXX、XX、XXXX、XXX、XXX、XXX。(注:分公司经营范围不能超出主体公司经营范围) 核算方式□独立核算√ □非独立核算 □变更/备案 变更/备案项目原登记/备案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备案内容 □注销 注销原因□1.分公司被公司撤销。□2.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3.分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4.其它原因: 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申请分公司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 20XX年 XX 月 XX 日

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doc

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登记(备案) 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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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登记(备案 ) 申请表 社会团体名称(盖章 ): 联系人及电话 :

社会团体换届工作指南 (一 ) 换届要求 社团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 5 年。依据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 , 社团到届时须组织换届。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 , 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 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 1 年。社会团体换届前应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党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职的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确需兼任社团秘书长以上职务的,必须在换届大会召开前,按干部管理权限 审批。 ( 二) 办理程序 1、社团换届应提前 10 日将上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拟修改的章程草案及修订说明(如无修改,则不需要 ) 、会员名册 ( 注明负责人等变动情况 ) 及会议议程等材料报市民政局 ;( 如社团名称拟变更 , 应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进行名称预核); 2、召开会员或会员代表大会 , 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 代表人;按程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3、备齐材料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 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 管理机关提交有关材料; 4、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 , 颁发新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 ( 三) 办理时限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 予以换发新的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四 ) 申办材料 (一式三份。办结后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 各存档一份) 1、《社会团体换届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2.会议议程、上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上届理事会财务报告、选举办法、会 议决议。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届财务审计报告 ; 4、新一届会员名册 : 按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会员的顺序排列。单位会员应注明名称、法 定代表人和联系电话 ;个人会员应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或 职称、社团内职务及联系电话 ; 5、新一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社团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 7、党政领导干部在社团兼职批准文件。 8、其他材料 :如有变更事项或修改章程、修改会费标准,参照《社会团体 变更登记指南》一并提交相关材料。 *社会团体提前或延期换届按办理程序,携申请报告、《社会团体提前 /延期换届申请表》、社团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到市民政局办理。 *以上所需换届变更 (备案)登记相关表格均可在宣城市民政局网站 (.xcsmz j.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下载。

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申请表

申请类1.3(共3页) 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申请类 1.3(第2页) 填写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须知 1.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①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 ②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限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原经营者和变更后的经营者都应当在经营者签名栏中予以签字确认。 3.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需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事项。 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申请变更的,除填写变更事项外,还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首次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也需填写“经营者移动电话”、“经营者电子邮箱”、“经营场所邮政编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 4. 经营者本人姓名、住所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姓名、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和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不填写本申请书“经营者”

申请类 1.3(第3页) 一栏内容,但应当分别填写“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港澳居民)登记表”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台湾农民)登记表”作为替代。 6.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变更(换照)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其中: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 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备案变更,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办理备案变更适用本申请书。 7. 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限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新经营场所在其他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按照“一废一立”原则办理,即注销原个体工商户登记,向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 8.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请勿使用圆珠笔。 9. 在选择的类型□中打√。 10.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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