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怎么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怎么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怎么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怎么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在日常生活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每个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那么,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怎么进行呢?今天,律伴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所称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怎么进行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在办理收购业务时,要进行以下手续:

1、在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事务过程中,应注意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尊重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在履行法定程序排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之后收购方方可进行股权收购。

2、在收购时应当注意,股东在征求其他股东就股权转让事宜是否同意时,应采取书面形式,提示委托人法律推定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期限和条件,两人以上股东均主张优先购买权的解决程序和方法。

3、办理国有资产的收购和外资公司的收购时,应注意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和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4、应特别注意提示收购方避免因收购行为而成为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三.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条件

1、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如果核准后名字有效期为6个月;

2、租赁办公地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原件;

3、到工商局的指定银行办理入资手续,打入注册资金,一般设计公司10-50万元的注册资金即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两人股东以上的话最低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万元(原法);新法取消了按照公司经营内容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规定;

允许公司按照规定的比例在2年内分期缴清出资,投资公司从宽规定可以在5年内缴足;将最低注册资本额降至人民币3万元;

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会议明确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

4、入资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向工商局提供企业设立申请表,包含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简历、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全体投资人的亲笔签字、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6、工商局受理后1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到营业执照后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办齐上述手续后到辖区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9、银行开设企业的基本账户;

10、拿到开户许可证后到工商局办理注册资金的划转,开始正式经营。

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有五十个以下股东供资设立的公司,由上我们对有限公司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且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收购流程进行一定的熟悉。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能为你解答疑惑。如果您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f513441599.html,/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

企业并购的支付方式 1.现金支付 现金支付是指收购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现金来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权,从而实现并购交易的支付方式。 它是许多中小型企业并购和敌意收购中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也是并购活动中最清晰、最方便、最快捷的一种支付方式。 从现金支付的资金来源来看,既可以采取内源融资,又可以采取外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或劳务获得的盈利资金,通常是指自由现金流或留存收益; 外源融资是指从企业外部获得的资金,包括银行贷款、向公众发行债券或股票等。 所以,现金支付根据资金来源又可以细分为自由现金流支付、债务融资现金支付和权益融资现金支付 自由现金流支付 自由现金流是指超出所有以相关资本成本折现后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对资金需求的一部分现金流量,即:自由现金流量等于来自销售的现金净额减去用以保持当前增长率所需的现金支出。它包括股权自由现金流和公司自由现金流两种类型。 对于任何一个有财务杠杆的公司而言,公司自由现金流通常高于股权自由现金流。但在企业并购中,规模扩张必须考虑到风险因素(原有债务必须能够偿还),因此不能以公司自由现金流作为并购支付的资金来源。

权益融资现金支付 是指收购方通过向公众发行普通股募集权益资金,然后用募集的权益资金(现金)支付给目标公司以完成并购交易的支付方式。 相对于债务融资现金支付来讲,权益融资现金支付所承担的资本风险较少,但却有股权稀释的不利方面。 现金支付可以采取一次性支付,也可以采取延期支付方式。 现金支付的特点: 对目标企业的股东而言,可以即时得到确定的收益,而非现金支付给股东带来的收益要受市场状况、风险等因素的影响。 现金支付对目标企业的股东来说,即时形成纳税义务。 ?对主并企业来说,现金支付最大的好处是:现有的股权结构不受影响,并购时间短、并购难度较低,并购成本低。但主并企业可能会有较沉重的现金负担。 股权支付 ?股权支付也称为换取,是指收购方直接用股票作为支付工具来支付并购价款的支付方式。具体包括增资换股、库存股换股、股票回购换股三种形式。 ?增资换股是指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定向增发新股(普通股或优先股)来替换目标公司原来的股票,从而达到收购的目的。 ?增资换股的增资比例应根据目标公司的价值和收购方的股价来确定,增资换股后增加了收购方的总股本,但稀释了

最新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研究

最新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研究 郑达鑫 (医药投资并购俱乐部) 一、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概况 截至2014年4月25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有三种组织形式,分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和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的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上市公司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武汉健民中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恒盛世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目前,沪深两市共有24家上市公司参与设立并购基金,其中,爱尔眼科(300015)参与设立两家并购基金,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三家上市公司参与,其余上市公司均参与设立一家并购基金。 第二,上市公司与券商合资设立的并购基金。目前只有一个案例,即蓝色光标(300058)、爱尔眼科(300015)、掌趣科技(300315)参与设立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第三,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目前,沪深两市共有3家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或其关联方与PE合资成立并购基金,如中融康健与爱尔眼科(300015)控股股东湖南爱尔医疗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的中融爱尔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健康医疗行业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概况 截至2014年4月24日,健康医疗行业的上市公司中,莱美药业(300006)、爱尔眼科(300015)、武汉健民(600976)与京新药业(002020)参与设立并购基金,规模为2至10亿,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PE或PE控制的有限合伙企业担任普通合伙人,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担任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决策机构是合伙人大会,由上市公司、PE和其他投资者分别委派人员,部分上市公司在合伙人大会中有一票否决权。并购基金的投资围绕上市公司的产业链和发展战略展开,所投资的项目优先由上市公司收购。 另外,天士力(600535)、爱尔眼科(300015)、京新药业(002020)、昆明制药(600422)的大股东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史上公司并购操作实务和流程

1、公司并购属于公司投资行为。 公司对外投资通常应由股东(大)会决定。实务中,由股东(大)会批准投资规划或计划,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具体投资项目。 2、公司并购目的是取得被并购企业控制权。公司并购,企业规模扩张,产生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 3、公司并购,企业资产与业务规模扩张,通常增加内部管理费用,但市场交易费用的大幅下降可以带来超额利润。 4、公司并购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基本形式。 5、控股合并(股权收购)、吸收合并(资产收购)、新设合并(混合)。 6、股权并购有二种操作方式:控股权收购、增资控股。 7、股权并购中被并购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被并购公司控制,其对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延续承担。 目标公司股东承担尽责披露义务,但未披露的债务,或者或然负债的实际发生,是股权并购的主要风险。 8、资产并购会产生较沉重的流转税负担。 9、资产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市场地位与市场份额,应特别约定,并购完成后,原投资人应退出市场,限制竞争。 10、公司并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并购后的整合追求企业规模效益。企业整合应特别关注品牌(商号、商标、产品标牌)、市场和技术的整合。

11、公司并购过程中,并购方有尽职调查的权利(买方知情权),被并购方有尽责披露的 义务(卖方的告知义务)。 由于双方对目标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应当确立依赖被并购方尽责披露实施与完成并购的原则。并购流程 1、基础工作:公司发展规划、目标市场、目标企业、意向协议。 2、尽责披露与尽职调查。 3、谈判,拟定并购方案。 4、起草并购合同等法律文件。 5、报请公司权利机构批准。 6、合并并购:公告,对异议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对异议股东回购股权。 7、签署并购合同及附属文件。 8、目标公司变更登记(资产并购: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 9、目标公司控制权交割(资产并购:盘点接收并购资产)。 10、证照移交、变更、过户。 11、价款支付。 12、向管理团队移交。 13、文件归档。 并购细节 1、资产并购通常以收购的资产与业务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运营(企业平台,营业执照)。 资产并购应当具体明确接受的资产与业务项目(法律上个别收购原则),并相应商定转让与作价方法:

12种并购重组方式

新三板并购重组:12种并购重组方式与新三板市场的匹配! 正文手机网浏览财经资讯 广告:资深分析师助力,测个股能否涨停 来源:先驱商学作者:佚名2017-08-23 14:17:53 中金在线微博 微信加关注 关注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该考虑融资,为并购服务,整合产业链或者依托并购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边际成本,达到规模效应。 从过往案例看,多数新三板公司的重组都是被上市公司并购。然而,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渐发展,新三板企业主动并购的案例也不断出现。 研究发现,推动新三板市场并购重组火爆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新三板公司并购重组制度逐步完善,政策面支持有关新三板公司的并购重组。 包括颁布《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办法》以及引入做市商制度等。 第二,新三板定位在创业型、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资本服务。 所以,挂牌的企业有不少属于具有技术优势和模式创新的公司,而2013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风起云涌,这些挂牌企业为上市公司谋求外延扩张或跨界转型提供了可选择的标的范围。 第三,新三板的并购成本较低 这是因为新三板公司具有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财务透明度,以及较好的公司治理等,这比起并购那些没有挂牌非公众公司的企业来说,对并购双方都能节约大量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第四,在我国证券市场改革政策频出,A股注册制预期强烈的情况下,一些优质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存在转板意愿,套利动机明显。 第五,部分新三板公司有创投背景,创投成功推动并购重组实现退出的同时,一些挂牌公司谋取曲线上市的情况比较明显。

通过对近几年新三板市场的各类案例进行总结以及对沪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进行归纳,可以将兼并重组的具体方式从粗放式和细分式两个角度进行总结,前者包含4种方式,后者包括12种方式。 简单分类下的四种并购方式 1 整体并购重组目标公司 整体并购重组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是并购方全部并购目标公司,并购方在接受目标公司时,同时也将目标公司的全部(包括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债权债务、职工人员等)都接收过来,进行重组并按照自己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经营。在这种形势下,并购方特别需要关注目标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未列债务与或有债务,并就有关债务承担做出明确而具体的安排。 2 并购重组目标公司资产 并购重组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现金、机械设备、原材料、生产成品灯外,一般也包括无形资产例如专利、许可、商号、商标、商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机密信息、加工工艺、技术等。以及取得的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批准、同意、授权等。 一般来说,在这样的并购重组之后,目标公司可以继续存续与经营,也可以经过重组解散。无论目标公司继续存续还是随后解散,都对并购方无任何影响,除非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是以承担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为代价。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需注意所收购的资产是否存在有抵押或出售限制等事情。如有,就需由目标公司先将抵押或出售限制的问题解决了,在进行并购事宜。 3并购重组目标公司的股权(股票或股份) 并购重组目标公司的股权(股票或股价)是现今发生最多的一种公司并购重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目标公司照常存续下去,债权债务也不易手,但其股东人员、持股比例却发生了变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和转移,因之目标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管理人员、经营方式、经营作风等均可能发生变化。 一般来说,这种并购方式的并购方主要是希望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股权收购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股权收购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成立股权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收购的目的, 选择股权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附件:《公司股权收购之意向协议》 甲方:乙方: 鉴于: 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XX有限公司的XX%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目标股权转让事宜作出如下初步约定,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业已达成的意向,对有关交易原则和条件进行初步约定,同时,明确相关工作程序和步骤,以积极推动股权转让的实施。 在股权转让时,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所作出的初步约定的基础上,分别就有关股权转让、资产重组、资产移交、债务清偿及转移等具体事项签署一系列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 届时签署的该等协议和/或其他法律文件生效后将构成相关各方就有关具体事项达成的最终协议,并取代本协议的相应内容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在此之前就相同议题所达成的口头的或书面的各种建议、陈述、保证、承诺、意向书、谅解备忘录、协议和合同。 第二条、股权转让 目标股权数量:XXX公司XXX%股权。 目标股权收购价格确定:以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第三条、尽职调查 1、在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对XXX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 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十(10)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十(10)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在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得满足之日起五日内,双方应正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1)、甲方已完成对XXX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

上市公司并购的4种模式和案例

【干货】上市公司并购的4种模式及案例 企业开展对外并购投资时,往往更关注对投资标的的选择、投资价格的谈判、交易结构的设计等,这些是并购过程中非常关键的环节,但有一个环节往往被拟开展并购的公司所忽略,即并购主体的选择与设计。而实际上,选择什么并购主体开展并购对公司的并购规模、并购节奏、并购后的管理、及相配套的资本运作行动均有十分重大的影响。 当前很多上市公司面临主营业务规模较小,盈利能力不高的问题,作为上市公司,面临着来自资本市场上众多利益相关方对公司业绩要求的压力,在展开对外并购时,公司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并购风险:“并过来的项目或团队能否很好的整合到公司平台上贡献利润?如果被并购公司不能与上市公司形成协同效应怎么办?被并购公司管理层丧失积极性怎么办?公司的市值规模和资金实力能否支撑公司持续的展开并购式成长?”等等都是企业在展开并购前需考虑的问题,但其实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并购主体的选择与结构设计得以解决,而不同的主体选择与结构设计又会拉动后续不同资本经营行动的跟进,从而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 根据对上市公司并购模式的研究结果,以及在为客户提供并购服务时对并购主体选择进行的研究探讨,总结出上市公司在开展投资并购时,在并购主体的选择上至少有4种可能方案:(1)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2)由大股东成立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配套资产注入行动;(3)由大股东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4)由上市公司出资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作为投资主体展开投资并购,未来配套资产注入等行动。

这四种并购主体选择各有优劣,现总结如下: 模式一: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 优势:可以直接由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并购,无需使用现金作为支付对价;利润可以直接在上市公司报表中反映。 劣势:在企业市值低时,对股权稀释比例较高;上市公司作为主体直接展开并购,牵扯上市公司的决策流程、公司治理、保密性、风险承受、财务损益等因素,比较麻烦;并购后业务利润未按预期释放,影响上市公司利润。 案例蓝色光标的并购整合成长之路 以上市公司作为投资主体直接展开投资并购是最传统的并购模式,也是最直接有效驱动业绩增长的方式,如2012-2013年资本市场表现抢眼的蓝色光标,自2010年上市以来,其净利润从6200万元增长至13年的4.83亿元,4年时间利润增长约7倍,而在将近5亿元的盈利中,有一半以上的利润来自并购。 蓝色光标能够长期通过并购模式展开扩张,形成利润增长与市值增长双轮驱动的良性循环,主要原因如下: (一)营销传播行业的行业属性适合以并购方式实现成长,并购后易产生协同,实现利润增长。 与技术型行业不同,营销传播行业是轻资产行业,核心资源是客户,并购时的主要并购目的有两项:一是拓展不同行业领域的公司和客户,二是整合不同

企业并购的概念、并购方法分类及并购流程概述

企业并购的概念、并购方法分类及并购流程概述 一、企业并购的概念 企业并购(Mergers and Acquisitions,M&A)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 二、企业并购方式的分类 (一)股权并购 1、股权并购是指投资公司作为股权收购方通过与目标公司股东进行有关目标公司权益的交易,使投资公司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投资并购行为。这种投资并购行为可以表现为股权受让、增资入股、公司合并等具体操作方式。 2、股权并购的优点: (1)与资产并购相比,可以节约流转税。股权并购无需缴纳营业税、契税和增值税,只需缴纳印花税并根据收益情况缴纳所得税。 (2)投资的现金流相对较小。相对于资产并购由于一般不接受目标公司的负债,可能需要投资公司注入大量资金。 (3)无需设立新的企业平台。 (4)可以承继目标公司的资质和声誉。在某些需获得行政许可的行业,在资产并购的方式下,新设公司将很难承继原目标公司已获取的相应行政许可资格。 3、股权并购的缺点: (1)由于并购前后目标公司作为民事主体是持续存在的,因而有关民事权利义务是延续的。因此,基于出让方披露不真实、不全面,导致目标公司遭受或者负债使投资公司遭受间接损失的风险比较普遍地存在。这也是采用股权并购方式对投资公司最大的风险之所在。 (2)由于目标公司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购后往往面临目标公司奂员的处理,这不仅容易激化劳资矛盾,而且会增加目标公司的经济负担。 (3)股权并购程序复杂,受让股权需要征得目标公司存续股东的同意,修改目标公司的章程需要与存续股东进行谈判,为防避或然负债,需要进行大量的尽职调查工作,因此股权并购的工作成本要比资产并购高。 (4)并购后的整合难度大,投资公司对目标公司行使管理权的阻力大。在股权并购过程中,目标公司原管理团队会承继到并购后的企业中,对原管理团队的整合难度大于资产并购方式,在资产并购中,新企业的管理团队往往由资产收购方重新任命,其整合难度较小。 4、股权并购适用的条件: (1)目标企业必须是公司类型的企业,而不能是合伙企业或私营个体企业。 (2)对管理不规范的公司也不宜使用股权并购。 (3)出让方无法或不愿意对目标公司进行披露,而投资公司又不能从其他渠道获得足够的信息资料,且目标公司的股份没有公允市价的情况下,也不宜采取股权并购方式进行投资。 (4)目标公司的股东特别是出让股权的股东不存在虚假出资和出资违约的情况,不存在乙方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5)在某些情况下,目标公司的资产和业务横跨几个行业,其中有投资公司不需要的,或者投资个不能持有的,或者有些已经是垃圾资产的,不适宜进行股权并购。 5、股权并购方式的再分类

公司股权收购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公司股权收购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优缺点 1.资产收购 资产收购是指收购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购买目标公司部分或是全部的资产,如果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资产,则目标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其优点是:该种方式直接取得公司主业经营所需的资产和业务,非主业及其他资产、人员、法律瑕疵继续留在原企业,可以实现主业的整合;缺点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流转税;涉及各类资产权属、资质变更,交易程序相对繁杂;因非股权收购,交易并不必然带来人员、业务的转移,需另作安排,以充实人员、重新开展业务;资产出让方取得现金等对价,需考虑资金用途,避免资金闲置。 2.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目标公司部分或是全部的股权,实现企业扩张和发展的一种投资行为,而收购企业按持股比例承担目标公司的权利与义务、资产和负债。其优点是:该种方式只是股权的转移,除所得税及印花税外,可避免流转税的缴纳,不涉及大量资产权属(如土地、房产、机器设备)、资质的变更,可以保证业务的完整性和经营的持续性,交易程序也较为便捷;缺点是:该种方式因系整体收购,资产整合的力度相对较小,收购后还需要考虑非主业资产或劣质资产剥离、人员安排;收购主体需产生相应规模的现金流出;并且,控制新公司的同时也承继了该公司的各类法律风险;另外,被收购主体的

业务层级降低,可能面临来自管理层的阻力。 二、股权收购法律业务流程 (一)收购双方进行洽谈,达成初步收购意向。此阶段主要是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及股东进行接触。 (二)收购方自行或委托律师、会计师开展尽职调查。 (三)正式谈判,签订收购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 (四)收购双方的内部审批 1、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2、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被收购方是自然人的,无须审议表决。 3、无论被收购方是公司法人还是自然人,均须经过目标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充分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71条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权交割及变更登记 1、办理资产、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 2、办理工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相关的报批手续(若有)。 三、股权转让中受让方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须经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并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

并购基金风险要点分析

“上市公司+PE”模式并购基金风险要点分析在与私募基金合作过程中,如何将上市公司熟悉自身及上下游产业、私募基金较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在并购基金运营中形成合力,是并购能否最终实现双赢的关键。 从目前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设立并购基金的情况来看,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作进行优化: (一)决策机制 风险要点: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参考了传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部合作模式,但由于上市公司的参与、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为主要备选退出渠道等特点,并购基金过于依照传统私募股权基金模式,各合伙人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是不足以保障各方权益以及防范风险。因此并购基金应当在决策机制方面进行更有针对性的约定。 虽然《合伙企业法》并未强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设置合伙人大会,但对合伙人职责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应当由合伙人大会作出决议。 优化方式: 不少并购基金参考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表决机制,即按照出资比例来决策所议事项。而上市公司在并购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往往很低,无法实质影响到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或者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等事项。另外,有些基金的合伙协议约定,经认缴或实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比例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修改合伙协议。如果上市公司认缴或实缴出资额不足三分之一,则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机制可能被基金管理人和优先级资金提供方通过修改合伙协议的方式废止。 不同于一般性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上市公司方虽然仅为有限合伙人,但并购基金之设立目的,很大程度上是围绕上市公司需求开展并购。所以,基于防范对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的不良影响和潜在风险,在合伙人大会表决机制上,上市公司应当在某些特定事项上具有特别表决权。 (二)上市公司优先收购权、有条件的回购义务 风险要点: 目前大多数并购基金都会设置上市公司优先认购标的企业的条款,从上市公司角度出发,设立并购基金的目的是围绕上市公司有意发展的产业进行投资,因此,并购基金收购目标企

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方式,工作内容及

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方式,工作内容及流程一,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的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保密协议 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必然涉及尽职调查和信息披露。为避免收购过程本身及收购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被不当使用和披露,参与交易的双方会签订保密协议。形式方面,保密协议包括单向保密协议、双向保密协议以及承诺函等形式,其中以双向保密协议较为常见。 2,委托中介 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离不开专业中介机构的协助。收购方一般需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收购方如为国有资本,会涉及按国资采购要求选择中介机构。如何平衡国资的采购要求和交易的保密要求,需要收购方审慎考虑对中介机构服务采购的具体方式。 3,尽职调查 针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收购,中介机构不仅需对上市公司进行核查,也需要对交易对方、收购方自身进行核查。关于尽职调查,具体请见本文第三部分。 4,交易文件 若收购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决定继续收购,则需拟定相关交易文件,并与转让方谈判和最终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根据收购方式的不同,交易文件可能涉及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股份认购协议等主要交易文件,其他附属文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包括特殊事项的承诺函、备忘录等。 5,股份交割 证券交易所会在股份交割前对交易进行合法性审查。作为收购方,应注意在中介机构帮助下对股权结构是否清晰、出让股份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交易是否存在实施障碍、收购方内部的审批流程是否完备、是否已完成税务申报等问题进行核查,避免在前述合法性审查中遇到障碍。在股份交割的设计上,交割

与付款时间节点的选择、资金监管措施及违约条款的合理安排,均是股份交割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6,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动将对经营管理决策和投资者利益造成影响,因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相应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协议收购、要约收购、间接收购等不同方式,有不同的信息披露要求。总体而言,首次持股达5%、增减持幅度达5%、持股达20%、持股达30%是收购上市公司进行中需要进行信息披露的几个重要节点。 二、尽职调查事项 1,)同业竞争和xx交易 收购方通常出于产业结构的布局、协同性等层面考虑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但也正因为如此,在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完成后,可能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关联交易亦是如此。所以,对收购方本身的尽职调查,除关注收购方的资质条件、资金来源外,还应核查收购方的自身主要业务,是否与上市公司有业务往来等,以判断在收购完成后是否因为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整改甚至重组。 2,股份质押和冻结 受经济环境变化和去杠杆政策等影响,2018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票触及平仓线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也很大程度上成为促使控股股东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最重要的原因。若标的股份存在权利负担,将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监管机构亦对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原因、风险、解除安排等问题较为关注。收购方应对标的股份的质押和冻结情况进行详细及全面核查,合理筹划解除质押或冻结的安排,防止后续对股份交割造成障碍。 3,股东承诺和股权结构 首先,标的股份需要依法能够出售。收购方需要对标的股份的持有主体及穿透股东的相关公开承诺进行详细和全面核查。因为在实践操作中,上市公司

2018年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研究报告

2018年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研究报告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一、并购基金产生的背景 并购与重组是资本市场的永恒话题,在传统产业转型及新型产业快速爆发的背景下,并购重组更是快速升温。而由上市公司主导、券商直投或是PE/VC参与的并购基金更是暗潮涌动。 2014年7月11日,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据修订后的规则,不涉及借壳上市、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并购重组将取消审批。除此之外,证监会首次明确鼓励依法设立的并购基金、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机构参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以有170余家上市公司公告将参与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以图提升行业整合并购能力,从数量上看,占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比例约为6.6%,涉及资金规模高达1180亿元。 统计发现,上市公司成立产业并购基金,追逐的大多是市场的热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其行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与互联网业、房地产业、文化传媒、教育、医疗、环保等领域。 二、并购基金的含义和特点 并购基金,是指专注于企业并购投资的基金,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份或资产,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目标

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及运营;待企业经营改善之后,通过上市、转售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其所持股份或资产而实现退出。 并购基金具有以下特点: 1.髙收益、髙风险。并购基金通过重组和改造目标企业,为市场提供优质企业。由于并购基金具有价值发现和价值创造功能,因此一旦目标企业盈利提升并成功出售,将为投资者带来较髙的投资收益。但另一方面,由于改造企业和提升企业价值需要一定的时间(3至5年或更长),而且未来能否改造成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也具有较高的风险。 2.杠杆性。在资金募集方式上,投资资金小部分来源于自有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非公开形式募集的资金、债券市场资金或者银行并购贷款以及有较强资金实力的个人。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一般无需公告交易细节。 3.权益型投资。在投资方式上,一般采取权益型投资(股权、合伙份额)方式,很少涉及债权投资,并在目标企业的决策管理上获得一定程度的表决权。 4.投资对象选择稳重。并购基金一般选择产业稳定、已形成一定规模和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被低估的企业进行投资。 5.机构设置多采取有限合伙制。因为这种企业组织形式有很好的投资管理效率,并避免了双重征税的弊端。

股权收购项目一般流程

股权收购项目一般流程 股权收购项目一般流程(非上市公司)工作阶段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形成文件工作人员 1、意向阶段收购方与卖方进行初步接触,对卖方的资产及运营情况进行初步的了解收购方、卖方买卖双方共同就项目收购签署合作意向书意向书收购方、卖方 2、筹备阶段买卖双方分别组建工作小组,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收购方、卖方收购方聘请律师和会计师、评估师(如需)等相关中介机构,组成专家顾问工作小组(与中介机构签署聘用合同及保密协议)收购方如目标公司为国有企业,且属于国资委特批许可协议转让的项目,卖方须就本次协议转让先报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如目标公司为涉及金融、保险等其他特殊行业,须就股权转让事宜先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沟通收购方、卖方收购方与卖方签署《收购框架协议》以及《保密协议》《收购框架协议》、《保密协议》收购方、卖方 3、尽调阶段(所需时间:视目标公司规模、目标公司资料整理准备情况而定,一般工作时间为二至三周) T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根据对项目的基本了解起草《尽职调查清单》《尽职调查清单》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T+1日收购方与卖方共同召开尽调协调会,确定各中介机构进场尽职调查的工作计划及人员安排,确定目标公司协助尽调的工作安排及联络人员收购方、卖方、各中介

T+1~4日目标公司根据《尽职调查清单》的要求搜集、整理、准备全部资料,建立目标公司尽职调查资料档案库目标公司 T+1~15日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目标公司提供指定房间存放资料并供现场尽调工作)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T+4~15日律师赴国土局、工商等部门查询、核实目标公司相关土地房产资料信息、股权状况信息以及其他公司信息律师 T+4~15日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就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目标公司相关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员工进行询问、访谈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 T+16日律师根据前期调查情况,向目标公司发出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律师T+17日目标公司根据律师第二轮尽职调查清单要求进一步准备资料目标公司 T+17~21日律师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会计师、评估师出具相应财务调查报告、评估报告《尽职调查报告》律师 4、协议谈判阶段收购方与卖方就收购事宜进行谈判收购方、卖方律师起草根据双方谈判情况起草《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律师 5、协议签署阶段收购方与卖方就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事项履行各自内部决策审批程序(上市公司一般由董事会先讨论通过,如交易标的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则在签署后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授权文件收购方、卖方收购方、卖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办理公

企业并购中的八种主要方式

导读: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互相吸收已经是现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事情了,尤其在资本市场包括新三板市场中企业间的并购行为也是经常发生,本文从并购交易的主要方法入手,分析日常并购交易中经常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交易方式做一些归纳总结. 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互相吸收已经是现在经济活动中常见的事情了,尤其在资本市场包括新三板市场中企业间的并购行为也是经常发生,本文从并购交易的主要方法入手,分析日常并购交易中经常出现或可能出现的交易方式做一些归纳总结. 1、购买企业与购买企业财产 虽然企业购并通常被理解为企业的买卖,但在现实中,存在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最终交割的是企业,一种最终交割的是企业资产,收购企业和购买资产不仅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在财务、税务,操作程序中亦有很大区别. 从法律角度看,所谓购买企业就是将企业或公司作为一个整体来购买.作为法人,企业或公司不仅拥有一定法人财产,同时也是多种契约的承担者,购买企业不仅是法人财产产权的转让,也是有关契约之权利、责任的转让.购买资产一般只包括企业的固定资产、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经营许可、营销网点等.购买财产时,契约的转让要经过认真选择.若收购过程中,法律评价认为该企业在某些合同或契约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或涉及诉讼,买方就应该选择购买财产而不是购买企业.购买财产后重新注册一家公司即可有效规避与原公司相关的法律诉讼. 从税务角度来看,购买企业与购买资产的主要差别在印花税和所得税上.若购买企业,原则上可享受原来的累计亏损,以之冲减利润,减少现期所得税支出.在我国,所购买企业若保留法人地位,则其累计亏损要用以后多年经营利润抵补,而不能用收购企业的利润抵补,因此,所得税方面的好处不能在现期实现.购买企业和购买资产的印花税在国外按不同税率执行,前者很低,一般为价格的0.5%,后者则高达5%~6%.在我国,两者均为万分之零点五.将来企业或资产的再出售需缴纳增值税,国内外两者之间区别不大.在我国,企业资产评估的增值部分在产权转让中形成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征收所得税.此外,折旧计提基数的

01-XX并购基金方案

XXXX并购基金方案 一、基金基本要素 设定基金规模约10-30亿元(可视交易标的估值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调整)。基金以管理公司+基金模式运行,管理公司作为GP,负责基金的管理及运行。基金存续期暂定为4年(3+1)。基金投向设定为投资贵公司整体并购及转型所需的医疗、健康等行业的优质标的。 二、基金架构 GP总规模1000万元。由上市公司XX发展、资本以及出资人共同出资设立 基金管理费按照基金整体实际出资额每年1%收取。 除GP出资1000万元,其他额度按照劣后级LP:中间级:优先级LP=3:2:5的 比例认缴,其中上市公司大股东或其一致行动资金方作为劣后级,中间级可由出资人或其他投资人认缴,优先级由出资认缴。 三、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GP(管理公司)除基金管理费外,享有基金整体净收益的20%。 优先级按照年化10%左右收取固定收益,在基金退出或清算时一次性支付,不参与超额收益分成。 中间级按照年化8%收取固定收益,参与超额分成,分成比例为中间级和优先级 额收益的20%。 劣后级不收取固定收益,参与超额分成,分成计算公式为: 劣后收益=基金整体净收益-20%优先级年化10%固定收益中间级 8%固定收益-中间级和优先级超额收益的20% 四、风控方案 (一)按照分配方案,劣后级资金是中间级及优先级资金的兑付保证;中间级资金是优先级资金的兑付保证;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为优先级资金提供回购或担保。 五、退出方式: (一)在基金完成资产收购后,若上市公司以定增装入资产可采用股权+现金的方式收购,通过定增配套资金兑付给基金,现金部分可支付给优先级资金完成优先级资金退出,其他资金在基金清算时退出。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及操作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及操作流程 公司股权变更的,应当自股权正式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程序 依次签署及准备以下法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企业并购的方式

企业并购的方式 (一)公司并购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协议收购和要约收购。 广义的协议收购,一般是由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董事会进行谈判,签订协议,经过股东大会同意后有效。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均应接受。达成协议后,需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主管部门报告并公告。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不成熟,协议收购是一种较好的收购方式。《证券法》所规范的协议收购人通过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者目标公司的股东,达成书面转让的协议。 要约收购指的是收购方通过向被收购公司的管理层和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示,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中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要约收购不需事先征得公司管理层的同意。 (二)按企业的成长方式分,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与混合并购。 横向并购是指同属于一个产业或行业,或产品处于同一市场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横向并购可以扩大同类产品的生产规模,降低生产成本,消除竞争,提高市场占有率。 纵向并购是指生产过程或经营环节紧密相关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可以加速生产流程,节约运输、仓储等费用。 混合并购是指生产和经营彼此没有关联的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混合并购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的市场适应能力。 (三)按照委托方式划分,可分为直接并购与间接并购 直接并购就是由收购方直接向目标公司提出所有权要求,双方通过一定程序进行磋商,共同商定完成收购的各项条件。 间接并购是指收购公司首先设立一个子公司或控股公司,然后再以子公司名义并购目标公司。 (四)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 (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向目标公司发行并购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资产。 (4)用股票交换股票。此种并购方式又称“换股”。一般是并购公司直接向目标公司的股东发行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达到控股的股数。通过这种形式并购,目标公司往往会成为并购公司的子公司。 (5)债权转股权方式。债权转股权式企业并购,是指最大债权人在企业无力归还债务时,将债权转为投资,从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控制的企业大部分为债转股而来,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最终将持有的股权转让变现。 (6)间接控股。主要是战略投资者通过直接并购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来间接地获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7)承债式并购。是指并购企业以全部承担目标企业债权债务的方式获得目标企业控制权。此类目标企业多为资不抵债,并购企业收购后,注入流动资产或优质资产,使企业扭亏为盈。(8)无偿划拨。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作为国有股的持股单位直接将国有股在国有投资主体之间进行划拨的行为。有助于减少国有企业内部竞争,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带有极强的政府色彩。 (五)从并购企业的行为来划分,可以分为善意并购和敌意并购。 善意并购主要通过双方友好协商,互相配合,制定并购协议。

公司收购流程

公司收购流程 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以下是公司收购流程: 1、收购方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章程是公司存续期间的纲领性文件,是约束公司及股东的基本依据,对外投资既涉及到公司的利益,也涉及到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公司对外投资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授权公司按公司章程执行。因此,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司章程。其一,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其二,对外投资额是否有限额,如有,是否超过对外投资的限额。 2、出售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其他股东的意见 出售方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实质是收回其对外投资,这既涉及出售方的利益,也涉及到目标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出售方转让其股权,必须经过两个程序。其一,按照出售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获得出售方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其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取得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程序上,出售方经本公司内部决策后,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是人合性较强的公司,为保护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作了相应的限制,赋予了其他股东一定的权利。 3、国有资产及外资的报批程序 收购国有控股公司,按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控股股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报批手续。 国有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并将股权转让公告委托交易机构刊登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 的网站上,公开披露有关国有股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转让方式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应符合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要求。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应依照本规定经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设立登记。 4、以增资扩股方式进行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股东会决议,三分之二通过。

并购基金方案

并购基金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关于xx1上市公司设立并购基金与yy集团达成合作的初步 提案 一、合作背景 基于XXX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拥有良好的资本平台,及xxx公司和xx2集团双方对yy集团旗下优质矿产资源和双方对矿产资源的共同认识,双方拟共同发起设立矿业并购基金,共同运营基金。上述基金成立后将对这目标资产进行收购,并针对现有问题按时孵化。成熟后通过XXX公司或其他上市公司的平台实现资产证券化,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同时,我们进一步对其他优质标的资产发起第二轮基金并购,再次孵化。共同做大做强。 二、基金架构 三、基金要素

四、交易步骤 1、上市公司业务团队对标的资产状况和未来发展方式认可; 2、双方就合作方案(包括模式、价格)认可; 3、上市公司公告参与并购基金; 4、基金募集、成立、备案;

5、对项目进行收购、投资、运营(预计投资后使用1-2年时间提升标的资产价 值,标的资产整体价值的提升来源于:矿产产能和生产效率提升、探明储量 增加、项目产生的现金流增加、矿产市场价格提升); 6、根据项目情况和市场情况择机由上市公司对标的项目进行整体收购。 五、标的资产介绍 六、项目推进进度安排 1、第一年(2017):收购完成、增储、项目建设并开始运营; 2、第二年(2018):上半年,致力于生产提升和价值提升。下半年启动注入上 市公司程序; 3、第三年(2019):实现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4、锁定期3年以后按照相关减持规定逐步退出; 七:合作分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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