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摘要

了解选择理论的人们都知道哈丁的“公地灾难”、博弈论中“囚犯难题”以及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等理论模型。这些理论模型都说明,个人的理性行动最终导致的却是集体的非理性的结果。许多分析家均认为,除非彻底私有化,或者通过强权的控制,人类几乎难以摆脱这些悲剧性的梦魇。但是,事实又表明,人类社会中虽然到处都是公共的悲剧,但许多人却自主地摆脱了公共选择的悲剧,从而改善了福利。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看到了这些成功的实践,也看到了失败的实践,她的研究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2009年10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其原因是对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做出了杰出的学术贡献。本文介绍了所关注的学术和现实问题,制度分析的研究方法,介绍了她对三类案例所进行的制度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所总结出来的治理之道。她的理论结论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是正确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尤其是对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管理来说,有很多自主治理成功的实践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她总结了成功的八条经验,并分析了失败的制度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之道。

关键词

集体行动的逻辑制度分析自主治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前言

2009年10月12日上午,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美国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与奥利弗?威廉姆森一起获得这一殊荣。他们俩得奖的原因是因为对治理有杰出的学术贡献,奥斯特罗姆的贡献在于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威廉姆森的贡献在于企业的治理结构。奥斯特罗姆的学术贡献主要表现在她的名著《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她的研究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必须同时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对变量加以组合,以便⑴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⑵增强人们不断进行自主组织的能力,或⑶增强在没有某种外部协助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组织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能力。” 为了研究这个问题,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现在理论上给出了政府与市场之外可能有另外的选择,给出了她运用于研究的制度分析方法,然后对三类案例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给出了理论的结论。

一、政府与市场之外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首次系统地总结了人们用之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理论模型,它们是哈丁的“公地悲剧” 、普遍使用的“囚犯的难题”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些理论模型都说明了特定情况下的公共事物总

是得不到关怀的必然的悲剧性结果,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 对此,人们已经提出了若干所为“唯一”的方案,即以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或者彻底的私有化来解决公共事物的悲剧,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运用博弈论分析了这些理论模型所隐含的博弈结构,并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在理论上可能的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她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

利维坦和私有化,都不是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灵丹妙药,那么自主治理的制度是否就是灵丹妙药呢?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不是万应灵药。这样的制度安排在许多场景中都具有不少弱点。牧人可能高估或低估草地的负载能力。他们自己的监督制度可能出现故障。外来的执行人在事先承诺将按某种方式行事后,可能又不实施。在实际场景中,各种问题都可能发生,就如理想化的集中管制制度和私有财产制度中的情况一样。”

这表明,理论模型可能在特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是未必一定能够提供理想的政策选择方案。大量的经验性个案研究表明,实际的制度安排,要比任何简单的博弈结构要复杂。这说明,政策分析家除了要进行理论思维之外,还需要以认真细致的经验研究为基础。这就对于政策分析家提出了一个重大的挑战:“如何以对人类在处理与公地悲剧部分相关或完全相关的各种情形中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局限的实际评估为基础,去发展人类组织的理论。经验上可靠的人类组织的理论,能够把组织人类活动的各种不同方法及其后果传递给决策层,从而成为政策科学的实质性组成部分。理论探讨包括对规则的研究,它包括对现实场景中复杂事物的抽象,并确定作为所观察到的复杂性之基础的理论变量。为了对封闭系统中各种变量之间的逻辑关系作更细致的分析,还需要对一种特定的理论模型作进一步的抽象和简化。”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这就是政策科学的核心。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政策分析家的工具箱中有各种各样的工具,但还缺少“一种具体明确的集体行动理论。凭借这一理论,一群当事人能够自愿地组织起来,以保持自己努力所形成的剩余。” 自主组织的实例到处存在,但分析家却没有很好地在理论上总结它们。在此,理论分析是重要的,因为“所有的组织安排都面临着压力,有它的偏好和不足。没有合适的自主组织的集体行动理论,人们既不能预见或解释在什么时候个人单靠自身的组织不能解决公共问题,也不能确定在协助解决某一特定问题时,何种干预策略可能是有效的。” 她研究的目的是“对发展由经验支持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集体行动理论作出贡献”。它的特色是把许多新制度主义学者所使用的策略与由生物学家为促进从理论上更好理解生物世界而开展的经验研究中所采用的策略结合起来。制度分析与经验研究相结合,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研究方法上的基本特色,这也是很多人把她的经济理论说成是来自真实世界的理论的原因。

二、制度分析的方法

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在这种资源环境中,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者资源退化的问题。这时,理性的个人的问题就是如何通过组织避免独立

行动的不利后果。根据既有的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这个问题是由外部代理人解决的。这些理论以企业或国家作为一种组织工具,解释了如何供给新制度,如何获得承诺,以及如何有效监督代理人和其他主体的行动。但是,一群委托人,如一个社群的公民,如何才能将自己组织起来解决制度供给、承诺和监督问题,仍然是一个理论难题。由于一些人解决了这个难题,另一些人未解决这个难题,因此研究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中成功的和不成功的经验都应该探讨与集体行动理论和开发更好的公共池塘资源政策相关的重要问题。在这些探讨的基础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了制度分析的框架,即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⑴新制度的供给问题,⑵可信承诺问题,⑶相互监督问题。就既有的理论来看,一组委托人不可能自己解决这三个问题。但是在实践上,已经有人解决了这三个问题。如何在理论上概括这些人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或者进一步在理论上探讨某些人为什么没有解决这些问题?这对制度分析学者提出了理论的和实地研究的挑战。

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研究公共池塘资源的问题,理论与实践都是重要的。“理解个人如何解决实际场景中的特定问题,要求采用从理论世界到行为世界,又从行为世界到理论世界的策略。没有理论,人们决不可能理解作用于不同情形中的许多外在现象的一般的基本机制。如果不利用理论来解决经验难题,理论工作只能对理论本身有所创造,很少会对现实世界的状况有所反映。” 而当理论预测与经验观察的不一致时,就需要对理论作出校正。

理论的重要性,“不只是影响解释中所使用的特定假设,还影响问题的设计方式。问题的设计方式影响询问什么问题和在实证调查中了解什么。” 到目前为止,分析集体行动困境的学者,其结论之所以过分悲观,是因为他们所运用的理论假设存在着局限性,如他们认为囚犯困境博弈始终是基本的结构,并且一个层次的分析就已足够。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池塘资源中个人所面临的博弈结构并非是单一的囚犯困境博弈结构,并且所面临的问题也包括占用和提供两个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结构取决于基本参数的值,并因场景不同而不同。在这些方面,囚犯困境的博弈结构是可能存在的,但并不是唯一的,保证合作的博弈结构等,都是现实可能存在的结构。

另外,现有的集体行动分析,一般只着眼于操作层次的分析。实际上,影响集体行动的制度并不只限于操作层次的制度。“通常,需要区别长期影响使用公共池塘资源时的行为和结果的三个层次的规则。操作规则直接影响占用者有关下述问题的日常决策:何时、何地及如何提取资源单位,谁来监督并如何监督其他人的行动,何种信息必须进行交换,何种信息不能发布,对行为和结果的不同组合如何进行奖励或制裁等。集体选择规则间接影响操作选择。通常由占用者及其公务人员或外部当局在就如何管理公共池塘资源制定政策──操作规则──时使用。宪法选择规则通过决定谁具有资格决定用于制定影响集体选择规则的特殊规则影响操作活动和结果。人们能够想到在这些规则与人类对其进行选择、采取行动的相关分析层次之间的联系。占用、提供、监督和强制实施的过程发生在操作层次。政策决策的制定、管理和评判的过程发生在集体选择层次。宪法决策的规划设计、治理、评判和修改发生在宪法层次。” 对这三个层次的行动规则来说,“一个层次的行动规则的变更,是在较之更高层次上的一套固定‘规则’中发生的。更高层次上的规则的变更通常更难以完成,成本也更高,因此提高了根据规则行事的个人之间相互预期的稳定性。”

除了要对规则进行多层次分析之外,还需要看到论坛与规则选择和执行之间

的关系。在实践上,正式的集体选择论坛包括全国性的、区域性的或地方性的论坛,非正式的集体选择论坛包括非正式的集会、占用者团队、民间协会等,这些论坛,以及诸如立法机构、管制机构和法庭等治理机构对规则的正式监督和实施活动、日常使用的操作性规则以及非正式的监督和实施活动,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奥斯特罗姆教授还指出,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规则并非只有法律上的规则,实际上,非正式的规则,也可能是有效的规则。“缺乏国家的、正式的规制公共池塘资源占用与提供的法律与缺乏有效的规则并不是等同的。” 通过把非正式的规则纳入制度分析的范围,就进一步开拓了制度分析的视野。

三、经验研究的进程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探讨了三个方面的案例。这些案例分布在世界各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第一类案例涉及两个特色,一是占用者已经为控制对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设计、应用并监督实施了一套自己的规则;二是资源系统以及相应的制度,都已存续了很长的时间,存在时间最短的超过100年,历史最长的已超过1000年。这些案例涉及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状况。

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奥斯特罗姆探索了其中所包含的“设计原则”。在此,设计原则是指“实质要素或条件,它们有助于说明这些制度在维持公共池塘资源、保证占用者世世代代遵守所使用的规则中的成功原因。” 她界定了其中的八项原则:

一、清晰界定边界。公共池塘资源本身的边界必须予以明确规定,有权从公共池塘资源中提取一定资源单位的个人或家庭也必须予以明确规定。

二、占用和供应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规定占用的时间、地点、技术和/或资源单位数量的占用规则,要与当地条件及所需劳动、物资和/或资金的供应规则相一致。

三、集体选择的安排。绝大多数受操作规则影响的个人应该能够参与对操作规则的修改。

四、监督。积极检查公共池塘资源状况和占用者行为的监督者,或是对占用者负有责任的人,或是占用者本人。

五、分级制裁。违反操作规则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关官员或他们两者的分级的制裁(制裁的程度取决于违规的内容和严重性)。

六、冲突解决机制。占用者和他们的官员能够迅速通过低成本的地方公共论坛,来解决占用者之间或占用者和官员之间的冲突。

七、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占用者设计自己制度的权利不受外部政府威权的挑战。

八、分权制企业。在一个多层次的分权制企业中,对占用、供应、监督、强制执行、冲突解决和治理活动加以组织。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这些原则是在案例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来的,它们是长期有效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构件,“这些设计原则对公共池塘资源及其相关制度的存续性提供了一种可信的解释。……这些设计原则能影响激励,使占用者能够自愿遵守在这些系统中设计的操作规则,监督各自对规则的遵守情况,并把公共池塘资源的制度安排一代一代地维持下去。”

在第一批案例分析中,奥斯特罗姆的分析主要集中在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由于这些制度持续了漫长的时间,没有资料表明这些制度是如何得到供给的。为了说明人们是如何为自己供给新的制度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需要进一步的案例分析。于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转向了第二批案例分析,专门讨论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制度的供给问题。

第二批案例分析主要涉及制度供给问题。对此,需要回答许多问题,如多少参与者?群体的内部结构如何?创新行动的成本由谁来支付?参与者拥有何种类型的有关他们境况的信息?各种参与者面临着怎样的危机和风险?参与者在制定规则时涉及到何等广泛的制度背景?而既有的制度分析案例研究文献对此并未给出适当的回答。带着这一问题,奥斯特罗姆考察了美国大洛杉矶地区南部一系列地下水流域的制度的起源。她分析了该地区发生的抽水竞赛导致的地下水资源退化、因此而引起的诉讼博弈以及企业家的努力。在这些案例中,奥斯特罗姆看到,水资源生产者为了摆脱恶劣的抽水竞赛,在大量的诉讼无法解决问题之后,终于自主地建立了公共企业,对地下水资源进行适当的管理。在多个公共企业基础上,终于形成了“多中心公共企业博弈”的格局。

制度分析学者一般认为,抽水者无法终止抽水竞赛(一阶困境),自然也难以为终止抽水竞赛提供制度安排(二阶困境)。但是,现实表明,加州的抽水者却给予制度供给提供了大量的投入。“他们创建了新的民间协会。他们为分配抽水量而提起的诉讼支付了大笔费用。他们起草了法案,把它介绍给州立法机构,并在其他水生产者那里寻求到了足够的支持,使法案得以通过。他们创立了特别行政区,向所有在那些流域抽取的地下水收税,也向所有在地下水之上的财产收税。他们花费了似乎是无穷无尽的时间向他们自己提供有关流域地质结构的信息,以及各种热点问题、各方打算和未来可能性的信息。”

那么,为什么会如此呢?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这与地方自治的政治制度的类型有关。这种政治制度有许多制度设施减少地方制度供给的成本,而抽水者就是因为对新制度供给进行了渐进而持续的投资,各个地区之间相互仿效、学习,各个流域建立民间性的协会,开发适当的信息,了解各种策略所可能引起的成本收益。在此基础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为理解这些地下水流域渐进、连续和自主转化的制度变迁过程,制度分析家们应该重新考虑将制度供给问题理论化的方法。它“涉及若干微妙而又重复的变化,即要考虑到制度的规则及其起源和变迁。” 把制度供给与制度变革统一在同一个分析框架中,把宪法选择与集体选择统一起来思考问题。

第一、二批案例分析以成功的案例为基础,分析了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制度何以能够长期持续,并且这些制度何以能够由当事人自主地供给的问题。但是,从现实来看,许多公共池塘资源的当事人却没有提供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或者所提供的制度安排难以持续,从而导致了公共池塘资源的退化。这又是什么道理呢?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详细地分析了土耳其近海渔场、加利福尼亚的部分地下水流域、斯里兰卡渔场、斯里兰卡水利开发工程和新斯科舍近海渔场制度失败的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与前文所分析的成功的案例相比较,得出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失败的制度原因。对于土耳其的两个渔场来说,它们在制度上缺乏前文所所概括的八项原则。斯里兰卡的科林迪奥亚灌溉工程只符合一条原则,即边界清晰。1938年租金散失成为严重问题后的马维尔渔场符合两条原则,即一致原则和监督。制度变迁之前的雷蒙德流域、西部流域和中部流域符合两条原则,即冲突解决机制和被认可的组织权。莫哈韦案例符合三条原则,即

集体选择的论坛,冲突解决机制,和被认可的组织权。经过分析,奥斯特罗姆发现,在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显然不能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的案例中,没有一个符合三条以上的设计原则。

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加拿大莱蒙隆港的公共池塘资源制度是脆弱的,土耳其阿兰亚的制度尽管有创造力但是脆弱的,斯里兰卡加勒亚工程的制度也是脆弱的。对此,奥斯特罗姆的解释是:虽然在阿兰亚设计的制度提供了一条解决分配问题的第一流方法,但他们并没有提供解决地方渔场进入限制问题的方法。在当时,愿意到阿兰亚捕鱼的渔民数量还没有威胁到渔场的生存,但是如果有更多的人想要进入渔场,在马维尔发生的租金散失问题就可能在阿兰亚重演。过去,集体选择部分是通过当地的协调机制、部分是通过在当地咖啡屋中的讨论决定的。但是,没有一个用于集体选择的经常性论坛,阿兰亚的渔民要在未来条件变化时调整他们的规则就将是困难的。

关于加勒亚,边界和成员已清楚界定,设计了合适的原则,原则的执行情况得到监督,集体选择的论坛也已建立。然而,由于农民权利没有得到明确的认可和保证,没有合适的冲突解决机制,奥斯特罗姆认为这些制度也不是强有力的。在长期中央控制的情况下,如果水利部门的一个重要变化是任命那些认为农民们几乎未曾提供过任何合作的人作为水利部的工程师,那么加勒亚的农民要继续进行有组织的努力就将是困难的。就设计原则而言,脆弱制度的案例属于中间案例。虽然这些原则足以使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解决他们直接面临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但是除非有进一步的制度发展,除非制度安排基本符合整套设计原则,否则人们仍很难预测这些制度是否是强有力的。

四、自主治理的框架

在这些案例分析的基础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回到了理论探讨。她认为,有关集体行动的理论模型并没有什么错误。“当现实条件逼近模型中的假设条件时,实际的行为和结果将与预测的行为和结果非常接近。” 但是,把这些理论模型运用于分析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时,却显示了其三个问题:

1.没有反映制度变迁的渐进性和制度自主转化的本质;

2.在分析内部变量是如何影响规则的集体供给时,没有注意外部政治制度特征的重要性;

3.没有包括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

所以,现有的集体行动理论“不适于为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中的制度变迁提供政策分析的基础”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认识到了这些问题,我们就能接下去考虑如何在现行的集体行动理论和公共池塘资源情形中集体行动的经验案例之间构架一座桥梁,以便为政策分析建立更为相关的制度变迁理论。”

接下来,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开始了制度选择分析框架的探讨。她认为,如果存在三个条件,即每一个总和变量都有准确的汇总方法,个人能把有关净收益和净成本的信息完全而准确地转化为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个人以直截了当的而非策略的方式行事,制度分析人员在预测个人策略时,就只需确定总和变量的价值。但“不幸的是,对分析人员来说,几乎没有现实场景是以这三个条件,甚至其中的一个或两个条件为特征的。诸如使用一套替代规则的收益或监督和执行一套规则的成本这些变量,很少以分析人员(或进行制度选择的人)通过简单计算便可求解的形式记载下来。” 因此,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在对政策背景进

行分析时,必须抛弃总和变量而使用影响总和变量的环境变量。” 她的分析框架就是以此展开的。

一套新的制度替代旧的制度,主要取决于这两套制度的收益-成本比较。在此,要计算制度纯粹的收益总和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确定影响收益评价的环境变量。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要估价一套制度的总收益,需要确定9个环境变量:占用者人数、公共池塘资源规模、资源单位在时空上的变动性、公共池塘资源的现有条件、资源单位的市场条件、冲突的数量和类型、这些变量资料的可获得性、所使用的现行规则以及所提出的规则。这些环境变量影响有关所建议之规则之净收益的信息。这说明,个人了解新制度的收益,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埃莉诺认为,要了解一套制度规则所可能产生的收益,取决于公共池塘资源的客观条件、当前制度安排所形成的并对人们公开的信息的类型以及替代方案所提出的制度规则。“规则改变后能否获得收益并不是一个简单存在于世界上的‘事实’,可以被任何希望增进福利的人──占用者、分析人员或公共官员──所使用。有关收益的信息必须通过搜寻、组织和分析才能得到。” 对于收益评估是如此,对于成本评价也是如此。

一套新的制度取代旧的制度,这可以界定为制度变迁。制度变迁的成本包括转换成本,也包括监督和实施成本。影响转换成本的环境变量包括决策者的人数、利益的异质性、为改变规则所使用的规则、领导者的技能和资本、所提出的规则、占用者以往的策略和改变规则的自主权等变量,并且还包括当地占用者以往的制度决策以及外部政府所制定的要求。影响监督和实施成本评价的环境变量包括公共池塘资源的规模和结构、排他技术、占用技术、市场安排、所提出的规则以及所使用的规则的合法性等。

除了上述环境变量影响制度的收益和成本评价之外,共有规范以及其他机会评估也通过影响当事人的贴现率从而影响制度的收益和成本。当事人居住地与公共池塘资源的远近、当事人对可能拥有的其他机会的了解程度等,都会影响他们的贴现率,从而改变现有的收益和成本评价。

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进一步分析了制度变迁的过程问题。她认为,市场的效率在于使企业家有积极性采取有效的制度,采取有效制度的企业家无疑会利于不败之地。但是对于公共池塘资源来说,市场竞争反而会给公共池塘资源带来毁灭性的恶果。这时,公共池塘资源的制度变迁理论就应该有别于标准市场经济中的制度变迁理论。就如奥斯特罗姆教授所说的,“一个较好的理论态度不是把规则变更的决策视为机械的计算过程,而是把制度选择视为对不确定的收益和成本进行有根据的评估过程。” 这样,我们就可以运用社会心理学家的研究成果,来分析人们对成本与收益的评估偏差。这些偏差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人们对潜在损失的重视程度要高于对潜在收益的重视程度。相应的,人们对避免未来损害的预期收益的重视大大胜过对生产未来产品的收益的重视。二是当存在资源恶化指标并被普遍认可作为未来资源损害度的准确的预测指标时,或当领袖们能够使其他人相信“危机”迫近时,人们便会愿意接受限制他们使用资源活动的新规则。三是与长期不确定的收益和成本相比,前期转换成本的计算不仅要容易些,而且有时会有实质的区别。所有占用者更为关注的是即时成本而不是未来收益。在决策者往往更强调预期损失而不是预期收益的情况下,转换成本在占用者判断是否要改变规则时便具有了进一步的重要性。如果规则改革的预期贴现净收益并不大,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就极不可能为改变规则支付即刻发生的转换成本。四是人们对以频率为基础的概率进行准确估计的能力

也非常有限。他们对近期事件的重视程度往往要远远高于对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件的重视程度。五是占用者或其他人所设计的一套特定规则很少包括了可用于治理运作环境的全部可能的规则。他们所提出的规则很可能来自反对者已经熟悉的规则大全。在规则的任何变革都与大量不确定性相连的情况下,人们不太可能采用不熟悉的规则,而乐于接受其他人已在相似环境中使用过并被证明效果较好的规则。在对不同规则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的情况下,占用者可以通过分析在相似的公共池塘资源环境中使用不同规则所得到的经验,来了解不同规则的效果。

最后,还需要注意每一个制度选择都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利益分配和成本配置结果。这些制度选择的分配效应对所有参与者来说不可能完全是一样的,这显然也影响制度变革的进程。

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当事人自主治理不见得一定会失败。但是,如果制度变迁的收益超过成本,当事人也并不一定会自动地抛弃旧制度,选择新制度。无论如何,“设计和采纳新制度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是困难的任务,无论占用者群体是如何同质,无论协会的成员们对他们的公共池塘资源的状况掌握了何等多的信息,也无论互惠的共识是多么根深蒂固。当人们面对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时,通常都会有很强的规避责任、搭便车和以机会主义方式行事的诱惑。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决不能保证这些问题可以得到解决。没有任何强大的外部压力能驱使人们对这些问题形成积极的解决方案。如果存在着走向一个独特结局的强大压力,那么这个结局很可能就是第一章讨论的三个模型中不完全均衡的结局。我们知道人们有可能运用他们的能力,去思考、交流和承诺设计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新的规则,但是我们不能断定这种情况必然会发生。并且,如果人们觉得现有规则运作得还不错,他们就不会有什么动力去继续那个寻求更好规则的昂贵的过程。‘如果还没有坏掉,就不要去修它’,这种观念不仅适用于物质资本,而且适用于制度资本。”

那么,人们何以选择具有净收益的新制度呢?除了特定的环境变量之外,政治制度的性质显然具有很大的影响。对此,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进一步分析了不同类型政治制度中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制度的供给问题。

首先,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在偏远的地区,外在的政治制度无论如何,对内部选择来说都是“零条件”,这时公共池塘资源占用者在操作规则上采取一系列渐进变革来提高共同福利的可能性,与以下内部特征呈依次序正相关:1.大多数占用者都认为:如果不采取替代规则,他们就将受到损害。2.所提出的规则变更对大多数占用者会有类似的影响。3.大多数占用者对在公共池塘资源上继续生产活动给予高度评价,即他们的贴现率较低。4.占用者所面临的信息成本、转换成本和实施成本较低。5.大多数占用者有互惠的共识,并相信这种共识能作为初始的社会资本。6.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群体相对较小,也较稳定。

其次,奥斯特罗姆教授认为,在非偏远地区政治统治制度的导向对地方占用者能否为他们自己提供制度,或能否不依赖外部政府、独立解决他们的问题,具有实质性的影响。比如,假定政治制度允许有实质性地方自治,在这种政治制度背景中,地区性的和全国的政府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提供专业性的信息服务,提供解决冲突所需要的公正的法庭程序,提供一定的法律基础,承担督察的责任等。显然,政府在这种制度中的作用与一般理论模型所设想的集中控制的作用显然存在着巨大的差别。

那么,当政治制度不允许存在实质性的地方自治,所有问题都只有上级政府才能解决时,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对此又进行了两个层次

的探讨。

首先,假设官员是正直的,非常愿意帮助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这时,面临公共池塘资源退化问题的当事人就会等待政府来解决问题。对于当地资源的占用者来说,其主要问题是如何向不了解当地情况但又有权、有积极性来解决当地问题的官员介绍当地的“事实”,以引导官员创造一种可以使一些人比另一些人境况更好的制度安排。那些拥有能向外部官员充分表达自己立场的资源的人,便最有可能赢得最有利于他们的规则(或例外解决办法)。从可能性上来说,正直、勤勉的地区或国家官员完全可能在一些他们管辖的公共池塘资源区提供很适合当地情形的新的公共池塘资源制度。但是,这种制度供给方式也会出现消极后果,“试图把一套规则强加于整个辖区,而不是制定适合辖区内各地情况的特殊规则,会使官员们在建立和实施那些对当地占用者似乎是有效而公正的规则时遇到极大的困难。试图使当地占用者承诺遵守那些被他们认为是低效率、不公正的规则是困难的。监督和实施这样的规则的成本必然要高于监督和实施由占用者参与制定的、适合当地情形的规则的成本。”

其次,假设官员是腐败的,不是正直的,这时制度供给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困难。当地占用者也许有可能在法律框架之外创立他们自己的地方制度。然而,这些占用者必须是非常同质的,对他们的公共池塘资源的状况很了解,对他们同伴的行为很了解,贴现率低,并在整体上具有前面所列举的、在这个极端上所希望有的全部特征。更有可能的结局是如公地悲剧、囚犯难题和集体行动的逻辑等模型所描述的悲剧性结果,任何人都不与他人合作,所有的人都生活在恶梦之中。

五、理论与实践之间

在学术世界中,社会科学家的成就表现在理论模型的建设以及发展上。在实践世界中,实践者的成就表现在现实问题的解决和良好的后果上。实践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社会科学家是否就可以用理论模型来直接分析现实世界所面临的问题呢?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社会科学家的理论模型至多可以当作分析框架,因为“无法在一个模型中容纳下此等复杂的情形。当在模型关系中选择时,往往只能包括一个子变量群,即使如此,通常还会将其中的某些变量再设为零或某个绝对值。典型的假设还包括完全信息、独立行动、利益的完全对称,无人的失误,无互惠准则、监督和实施的零成本,以及环境无自主转化能力。这些假设所导致的是非常特殊的模型,而不是一般的理论。”

但是,实际上政策分析家往往以模型为基础,这已经导致了一些严重的问题,就如奥斯特罗姆教授所说:“完全依赖模型作为政策分析基础这一做法存在着一个认识上的陷阱,这就是学者会因此认为他们是无所不知的观察家,能够通过对系统的某些方面的规范化描述,领悟复杂的动态系统运作的真谛。有了这种自以为万能的错误自信,学者在向政府提建议时感到非常得心应手,而政府也相信学者的模型是万能的,能够纠正一切场景下存在的不完善的问题。” 奥斯特罗姆教授进一步指出,以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分析来说,社会科学家的模型化分析,对支持政府的更加集权化发生了三个方面的不良影响,一是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人被视为短期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者,不会使用增进长期共同利益的合作战略。二是那些人似乎落入了陷阱之中,没有外部政府的解决方案便不能从陷阱中解脱出来。三是把那些人可能建立的制度搁置一旁,或被作为低效率的制度加以拒绝,

而不考虑如何使这些制度能有助于他们获得信息,减少监督和实施成本,公正地分配占用权和供应义务。四是所提出的由政府强制实施的解决方案本身,是以理想化的市场或理想化的国家模型为基础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案例研究表明,这些不良影响所内涵的理论假设实际上是脱离实际的。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进一步分析了理论模型与经验研究之间的关系,她指出:“理论事业要求社会科学家进行模型的建构,但这并不意味着把理论探索限制在一些特定层次的问题的论述上。我们必须珍视霍布斯、孟德斯鸠、休漠、斯密、麦迪逊、汉密尔顿、托尔维克和其他许多伟大学者以往重要的理论贡献所提供给我们的分析手段。公共和集体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法和经济学、博弈理论、以及许多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也正在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些贡献需要在用理论指导的、实验室和现实场景的实证研究中,进一步向前推进。” 通过系统的经验研究,无疑可以检验这些理论的可行性,减少理论模型对复杂的实践问题的误导,并进一步推动理论研究的发展。奥斯特罗姆的这些论述结语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和文森特?奥斯特罗姆是一对夫妇,都是著名的政治学家,他们俩的学术关键词有复合共和制、民主制行政、多中心治理、公共经济理论和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复合共和制是典型的政治理论,民主制行政是典型的公共行政理论,多中心治理是一种社会秩序理论,也是公共管理和服务理论,而公共经济以及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则是典型的政治经济理论。正是这些理论,使得文森特成为著名的政治学家、行政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而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则成为著名的公共管理学家和政治经济学家,并因其解决了经济学里的重大学术难题而最终获得了2009年度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埃莉诺?奥斯特罗姆个人因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理论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但其学术上与文森特?奥斯特罗姆的努力是密不可分的,她的得奖,也是文森特的得奖。只是文森特更多的是关心政治问题,行政问题,而对经济问题关心较少,才使其与诺贝尔奖无缘。

奥斯特罗姆夫妇虽然有很多学术头衔,并成为多个学科领域的著名学者,但是其精神基本是一致的,这就是他们特别重视自主治理,在理论上他们关注自主治理的价值、成功的制度条件,在实践上关注自主治理成功的经验以及失败的教训,而且在学术努力上,也特别重视自主治理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并在多中心框架的基础上进行国内国际的学术合作。他们组织自主治理的Workshop(研究所)努力,以及在多中心Circles(学术圈)方面的投入,是他们学术成功的重要的制度资本。

奥斯特罗姆的理论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其实他们的研究精神和方法,尤其是自主治理、多中心合作进行学术研究的方法,更值得我们学习。

,对于我们思考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无疑是颇有助益的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后感 吴昭昭行政12甲1291410118 近来,因为课程的要求读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所著的《公共事务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尽管在刚接触此书时,觉得它晦涩难懂,但通过三节课的讲解,我也算对这本书有了些许了解。《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在政府与市场之外创新提出了治理公共事物的第三条道路,即自主组织治理。本文将从本书的理论内容与方法论两方面展开,进而结合我国实际,谈谈一些个人的学习心得。 一、作者介绍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是美国公共选择理论印利安纳学派代表人物首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女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撰写的,她是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曾任美国政治学会主席,美国公共选择学会会长,美国中西部政治学会会长,该书是对公共池塘资源如何有效治理的探讨。在论述她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之前,必须对之前存在的公共物品及其治理的一般理论——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进行了解,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了解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同时这部分内容也构成了本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来划分与国家和企业理论之间的界限。她的自主治理理论也是在对前两者理论的批判继承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这本书中作者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事务的制度理论,从而在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理论,同时也为解决公地悲剧开辟了新的路径。从这本书中,我不论是在分析问题的理论视角还是在研究分析方法上都受到了很大启发。 二、内容概述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自主治理理论,将个人行为中的利己和利他主义结合,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提出了公共事务治理的第三条路径,为我国治道变革中面临的公共资源可持续利用、公共物品的有效供给、寻求生态环境治理路径等问题提供一些借鉴和支持。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地悲剧”、“囚徒困境”等模式是危险的,因为当其以隐喻作为政策的基础时,那些为分析的目的而被假设为固定不变的约束条件,在各种实际场景中也被忠实地认定是固定不变的。这两种情形中的参与者,奥斯特罗姆认为其行为被预先假定在实践中并被设定无能为力的,最终结果是,特定情况下的公共事务总是得不到关怀的必然的悲剧性结果,她认为,事实上,公有的、私有的制度经常是相互啮合和相互依存的,而不是存在于相互隔绝的世界里。 首先奥斯特罗姆分析了影响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内部变量。在研究该问题的时候,同样采取了用经济学方法研究问题的理性人假设。但是,她探讨的理性人并非像传统集体行动理论者所认为的完全理性,她认为理性人行为策略受到四个内部变量的影响,这四个变量分别是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人们选择的策略会共同与外部世界产生结果,并影响未来对行动收益和成本的预期。个人所具有的内在规范的类型受到处于特定环境中其他人的共有规范的影响。如果这一规范成为与他人共享的规范,那么采取被其他人认为是错误的行为所要受到的社会非议,从而会对他形成制约。贴现率受个人所处的自然和经济保障程度的影响,对未来收益的较低预期导致较高的未来收益贴现率,如果其他人给予未来较高的贴现率,那么他也会这么做,贴现率亦与地方社区人们在比较未来与当前的相对重要性时所共有的一般规范的影响。奥斯特罗姆的理性人策略乃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策略。收益、成本、共有规范、机会都是影响个人决策选择的总和变量,但在现实中,这些内部的、内生的、主观的总和变量很难有准确的汇总方法。因此,判断理性个人的策略选择应把重点放在影响总和变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注释)

自主治理:公共物品治理的新途径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是美国公共选择理论印利安纳学派代表人物首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女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撰写的,她是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曾任美国政治学会主席,美国公共选择学会会长,美国中西部政治学会会长,该书是对公共池塘资源如何有效治理的探讨。在论述她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之前,必须对之前存在的公共物品及其治理的一般理论——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进行了解,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了解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同时这部分容也构成了本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来划分与国家和企业理论之间的界限。她的自主治理理论也是在对前两者理论的批判继承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一、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的批判 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最早是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提出的,所谓公共物品就是指社会成员均等地消费的物品,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的减少。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等三个特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这样的特征,因此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囚徒困境”博弈、哈丁的“公地悲剧”和奥尔森“集体行动困境”等理论模型都说明,个人的理性行动在使用公共物品时最终导致的却是集体的非理性结果。正如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事物”。在前面的理论模型的指导下,奥斯特罗姆认为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方式——利维坦和彻底私有化,其中利维坦即国家理论,后者是企业理论。 其一、国家理论。国家理论主通过外部强权的监督与控制来实现公共物品治理。如奥普尔斯就认为:“由于存在着公地悲剧,环境问题无法通过合作解决……所以具有较大强制性权力的政府的合理性,是得到普遍认可的”,“即使我们避免了公地悲剧,它也只有在悲剧性地把利维坦作为唯一手段时才能做到”。国家模式作为一种“利维坦”的干预模式,是从一个外在的利维坦对避免公地悲剧是必不可免的假定出发,导致了对绝大多数自然资源系统实行中央政府控制的政策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第一章读书笔记

这一章中描述了三个经常用来为主张政府或者市场解决方案提供根据的模式,从理论上探讨了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 第一节:三种富有影响的模型 这节分别介绍了公地悲剧、囚犯困境博弈以及集体行动逻辑这三种对于公共资源的理论模型,并且总结出这些模型的中心问题都是”搭便车”问题,在这些模型中,如果所有的参与人都选择搭便车,最终是不会产生集体利益的,如果一些人提供公共物品,另一些人选择搭便车,那么最后也不会使集体利益达到最优水平。 第二节:模型的隐喻性用法 这节提出公地悲剧,囚犯困境博弈以及集体行动问题这三个模型的隐喻性使用并非只是用于生动的形式传递信息而是有其他目的,即引发人们可怕的想象,让人们相信人类已经坠落进一个冷酷的陷阱。 第三节:当前的政策方案 这一节是这一章的重点,作者将制度与经验结合起来,首先分别讨论利维坦和私有化为”唯一”的政策方案的情况,接着便说明在现实场景中这两者中政策方案是相互依存的,然后提出理论的替代方案,即自筹资金的合约执行博弈,在这个方案中参与人自行设计自己的合约,便可以通过自我利益的引导促使合约的执行,也说明这样的制度安排可能出现各种故障。接着,作者具体介绍阿兰亚的参与人自行设计的解决方案说明了经验性的代替方案,将对公共事物使用的监督和执行规则的世纪工作留给了使用人自己,在相应的坏境下十分有效。最后,作者提出基于隐喻的政策可能是有害的。 第四节:一种挑战 这一章的最后一节,作者说出作为一个政策科学家面临如何将现实中各种情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和局限用来去发展理论,这样的匹配和适用是否合理是作为一个政策科学家所面临的困难和必须要慎重考虑的,引出下一章对于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制度研究。

准确界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准确界定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那么,究竟何谓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哪些事业单位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实践中如何"客观、准确、公平、公正"地把握和界定呢?这是目前机构编制部门在贯彻实施公务员法以及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中,必须面对且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 一、何谓公共事务管理职能 大家都知道,公共事务是指伴随社会发展过程发生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共同利益的社会性事务,包括公共物品的生产与供给和公共服务的设立与开展。我国著名的政治学家、法学家王惠岩教授在《公共管理基本问题初探》一文中分析了公共事务的产生过程,他指出,个人经由社会契约而结成国家后,把裁判纠纷等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形成了政治权力。由此,国家的基本职责就是管理这些个人无法完成或不愿承担的事务,即公共事务。展开来说,公共事务包括政治性公共事务和社会性公共事务。政治性公共事务是指与国家政权建设紧密相关,涉及国家政权稳定和国家政治发展的,需要依靠国家强制力加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军事、外交、司法、维护公共安全等;社会性公共事务是不必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的公共事务,如教育、科技、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伴随着公共事务的产生,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社会分工:一种是直接生产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务,其主体是

各类社会公益组织。另一种是公共管理主体为了解决公共问题,实现公共利益,运用公共权力对公共事务施加管理,即公共事务管理。目前,在我国,公共事务管理主体大致可分为六类:一是国家机关,二是执政党,三是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四是依靠法律、法规授权来处理公共事务的各类事业单位,五是在政府指导下由基层群众组成的自治组织,六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组织。我们通常所讲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主要是针对后一种社会分工而言的。 从理论上说,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一般由政府行政机关承担。正如中央编办副主任王澜明同志在2004年西部地市编办主任培训班上的发言中,讲到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时所指出的那样,"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把过去由企业承担的和不应由事业单位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收回来……地方政府是社会管理事务的主要承担者,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本地区的社会公共事务。"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行政机关人员编制比较紧,机构也有总量限额,加之效率不高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解决,往往对纷繁复杂的公共事务管理力不从心,不得不采取变通的办法,将一部分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从历史的进程来看,这种授权、委托的作法虽说是一种过渡性的、临时性的变通措施,但却是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客观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与历次机构改革要行"政事分开"的基本原则是相悖的。长久以来,这些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如我省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仅市直414家事业单位当中,初步界定为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就有98家,从业人员达1600余名。这些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报告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报告 关学诚内蒙古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事业管理班 终于读完了这本《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这本书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的研究,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书中对公共池塘资源的研究对于当代中国的社区治理,也有很大的启发。 首先,是对公地治理的反思。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一书中,作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首次系统地总结了人们用之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三个理论模型,分别是哈丁的“公地悲剧”、博弈论的“囚犯困境”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些理论模型都说明个人的理性行动最终导致集体的非理性,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作者又分析了当前处理公共资源难题的两种政策方案:一是以“利维坦”为唯一方案,即政府对公共池塘资源实行外部强制性管制,实行公共控制,但这必须建立在信息准确、监督能力强、制裁可靠有效的以及行政费用为零这些假定的基础上,很显然,这些条件在现实中并不能完全满足;二是以私有化为唯一方案,通过创立一种私有财产制度来终止公共财产制度,但是这种排除公有化的方案成本较高,而且对于一些无法划分的流动性的资源如海洋、渔场,则无法建立私有产权制度。作者运用博弈论分析了这些理论模型所隐含的博弈结构,并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在理论上可能的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她认为纯公有或是纯私有的制度都较为肤浅,没有彻底的私有化,也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于是提出了一个公私混合,存在与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的新的模型:自筹资金的合约执行博弈—— 通过局中人的相互订立协议并设立一个外在的仲裁机构运行,这个模型的提出也是本书写作内容的创新之处。自筹资金的模型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1)协议的主体是局中人,因此他们对局中各种策略有详实而准确的信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西方公共管理名著导读论文 论文题目:《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 演进》读书报告 组员姓名:吴珩,袁慧雯,徐敏敏,张新香, 王宇燕,丁耀辉,单嘉炜,田伟成,李伟杰专业班级: 2010级行政管理2班 学院名称:政治与行政学院 指导老师:岳洪江 2012.11.30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 的演进》读书报告 -------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池塘资源 摘要:本文通过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集体行动的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公共池塘资源集体行动理论自主组织自主治理

目录 一、摘要 (1) 二、本书解析 (3) (一).著作及作者简介 (二). 公共事物治理的三个传统模型以及评析 (三).本书的制度研究基础——超越囚徒困境 (四). 案例探究 (五). 自主治理的框架 (六). 著作意义 三.结语·······································四.参考资料···································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 的演进》读书报告 -------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池塘资源 摘要:本文通过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集体行动的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公共池塘资源集体行动理论自主组织自主治理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西方公共管理名著导读论文 论文题目: 组员姓名:吴珩,袁慧雯,徐敏敏,张新香, 王宇燕,丁耀辉,单嘉炜,田伟成,李伟杰 专业班级: 2010级行政管理2班 学院名称:政治与行政学院 指导老师:岳洪江 2012.11.30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 的演进》读书报告 —---—--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池塘资源 摘要:本文通过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集体行动的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公共池塘资源集体行动理论自主组织自主治理

目录 一、摘要 (1) 二、本书解析 (3) (一).著作及作者简介 (二).公共事物治理的三个传统模型以及评析 (三).本书的制度研究基础——超越囚徒困境 (四)。案例探究 (五)。自主治理的框架 (六)。著作意义 三.结语······································· 四.参考资料···································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 的演进》读书报告 ---—---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池塘资源 摘要:本文通过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一书,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开发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物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集体行动的理论,同时也为面临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物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地利用公共事物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关键词:公共池塘资源集体行动理论自主组织自主治理

述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治理之道

述评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从哈丁的公地悲剧理论和囚徒困境理论到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我们看到个人的理性行动最终导致的却是集体的非理性结果。然而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自愿组织起来,成功的对其公共事务进行了自主治理,取得了持久的公共利益。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在进行了大量的经验研究的基础上,对那些长期存续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进行了理论的分析和概括,写出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对集体行动理论做出了巨大贡献。下面让我们进一步走进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的思想,以求对其有一个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 一自主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面对集团行动的悲剧,有的学者提出以利维坦为唯一方案。奥普尔斯认为:“由于存在着公地悲剧,环境问题无法通过合作进行解决,所以具有较大强制性权力的政府的合理性,是得到普遍承认的。”哈丁也认为:“在一个杂乱的世界上。如果想要避免毁灭,人民就必须对外在与他们个人心灵的强制力,用霍布斯的术语来说就是‘利维坦’,表示臣服。有的学者以私有化为唯一方案,要求在凡是资源属于公共所有的地方,强制实行私有财产权制度。罗伯特.史密斯认为;“在自然资源和野生动植物问题上避免公共池塘资源悲剧的唯一方法,是通过创立一种私有财产权制度来终止公共财产制度。奥斯斯特罗姆运用博弈论指出了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的局限性,提出了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突破国家与市场非此即彼的二分法。 1.自主治理理论的影响因素——影响理性个人策略选择的四个内部变量 奥斯特罗姆认为公共池塘资源的占用者占用和提供公共池塘的决策和行动,是广义的理性人在意识到自己处于复杂和不确定环境后的决策和行动,而影响二人策略选择有四个内部变量:预期收益、预期成本、内在规范和贴现率。人们选择的策略会共同与外部世界产生结果, 并影响未来对行动收益和成本的预期。个人所具有的内在规范的类型受到处于特定环境中其他人的共有规范的影响。收益、成本、共有规范、机会都是影响个人决策选择的总和变量,但在现实中,这些内部的、内生的、主观的总和变量很难有准确的汇总方法。因此,判断理性个人的策略选择应把重点放在影响总和变量的可以观察的环境变量及其环境变量组合上。 2.自主治理的三个难题:制度供给、可信承诺和相互监督 任何面临集体行动困境的一群人都需要解决三个难题。第一个难题是制度供给难题,自主组织理论是怎样解决制度供给难题的呢? 奥斯特罗姆认为, 在公共池塘资源系统中, 只要人们经常不断沟通、相互交往,有了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互惠的处事模式,他们就拥有了为解决公共池塘资源使用困境而建立制度安排的社会资本。通过建立信任和社群观念, 在拥有了这些社会资本的基础上来解决新制度供给的问题。第二个难题是可信承诺问题。在制度供给得到圆满的解决后, 如何规避公共池塘资源使用者搭便车、逃避责任和各种机会主义诱惑呢? 这就涉及到可信承诺的问题。奥斯特罗姆摈弃了经常用到的外部强制作为解决承诺问题的方法, 让公共池塘资源使用者通过自我激励去监督人们的活动、实施制裁以保持对规则的遵守。第三个难题是相互监督的难题。没有监督,就不可能有可信承诺;没有可信承诺,就没有提 出新制度、新规则的动机。奥斯特罗姆认为,只要人们对遵守规则做出了权变的策略承诺, 就会产生监督他人的动机,以使自己确信大多数人都是遵守规则的。 3.公共池塘自主治理的八大原则 奥斯特罗姆在大量的案例分析上,对自主治理背后的制度结构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给出自主组织治理成功的八大制度要素,①公共资源使用权的边界必须清晰(同私人财产产权清晰的道理一样);②使用权的规则符合当地的情形(因地制宜);③集体参与、集体决策(不能一个人或者小圈子说了算,否则众人或许服气一时,但不可能世世代代服气);④监督的规则明确(打球也好组织赛事也好,先把规则整明白);⑤分级制裁原则(有裁判员,还要有裁判员的裁判员);⑥冲突解决机制(总要有一个上诉机制和仲裁者);⑦组织的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后感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后感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一书着眼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实证案例研究基础上,开发了自主组织和治理公共事务的制度理论,从而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的基础上继而发展集体行政理论,同时也为面对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路径,为避免公共事务的退化、保护公共事物、可持续的利用公共事务从而增进人类的福利提供了自主治理的制度基础。 本书一共分为六章。第一章系统总结了解决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的理论模型。这种理论模型在特定的情况下是有效的,但不具有普遍意义,未必一定能够提供理想的政策选择方案。大量的案例研究表明,实际的制度安排要比任何简单的博弈结构更加复杂。第二章就公共池塘资源进行了自主治理和自主组织的制度研究。公共池塘资源即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在这种资源环境中,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者资源退化的问题。如何通过组织避免这种单独行动的不利后果?作者提出了运用制度分析的框架,即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新制度的供给问题,二是可信承诺问题,三是相互监督问题。第三章就前一章的制度进行了具体分析。主要通过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情况总结出乐8项原则,他们是长期有效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组织、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构建。在这些案例中作者主要集中分析了承诺和相互监督问题。第四章对制度变迁进行了分析。本章案例分析主要涉及制度供给的问题。第五章是制度失败及其脆弱性的分析。本章作者通过详细分析土耳其近海渔场、加利福尼亚的部分地下水流域、斯里兰卡渔场等制度失败的具体情况,并与成功案例比较得出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失败的制度原因——综合来说是他们在制度上缺乏第三章所概括的8项原则。第六章给出了分析制度选择的框架,又回到了理论探讨。结果是一套新的制度替代旧的制度,即制度的变迁过程,主要取决于新旧两套制度的收益-成本比较,首先需要确定影响收益评价的环境变量:如,占用者人数、公共池塘资源规模、资源单位在时空上的变动性、公共池塘资源的现有条件、资源单位的市场条件、所使用的现行规则以及所提出的规则等。其次,政治制度的性质也有很大的影响。 本书的作者尽管所处的学术背景是美国的学术传统,探讨的也是美国学术界的热门话题,但是对于中国所面临的公共选择问题和实践都具有很强的借鉴意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在经济学领域,通常会流行一些思维定势,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政府和市场两分法。按照标准教科书的说法,一般情况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方面是有效的,但由于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各种违背充分竞争市场条件的因素,比如垄断、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公共品和外部性等,导致了市场失灵,所以自然就引出了政府。政府能够有效弥补市场的不足,从而在市场失灵的诸多领域有效配置资源,并实现公平。 在传统的思维看来,整个社会经济体体系就是由政府和市场的合理搭配组建,在不同的时点上需要调整的不过是两者的边界,即某些时候市场多一点;某些时候政府多一点。比如当大家开始责备自然垄断行业政府干预低效率时,就开始这些行业的民营化改革;但民营化一段时间后,纯粹的市场机制所引致的诸多弊端又开始呈现,于是新一轮政府管制和国有化便开始。 “公地悲剧”无解? 讨论市场失灵的一个著名例子就是所谓“公地的悲剧”,这是著名学者哈丁1968年发表在《科学》杂志上的一篇论文的标题。哈丁指出,对于公共草地、公共鱼塘等资源来说,每个参与人都按照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目标来进行使用,其结果必然是导致这类资源的耗竭。比如公共鱼塘,大家按照各自的最优捕捞量来捕鱼,结果在总体上必然会出现过度捕捞现象;对公共草地,大家按照各自的最优放牧量来放牧牛羊,其结果是导致过度放牧。这就意味着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失灵了。单个人追求自己的最大利益,并没有带来社会福利的增进。由此,哈丁认为,这就导致了该类资源的悲剧。显然,按照传统的观点,我们有三种代表性的方法来解决公地悲剧:第一,把公共资源国有化,由国家统一根据资源的现状和可持续性来制定使用计划;第二,把公共资源卖给某一个人所有,由某一个人垄断;第三,把公共资源按照某种规则分配,产权界定给每一个参与人。 很显然,这三种方案各有优缺点。第一种方案实际上面临后来公共选择学派所发现的政府失灵问题。市场存在失灵的情形,政府当然也存在失灵的情形,比如政府层级所带来的信息失真;官员寻租;激励扭曲;官僚组织的交易成本等等。通常在现实当中会出现这样的状况:政府所拥有的公共资源同样会被过度使用,比如水资源的浪费、森林和矿产的过度开采、海洋和牧场的耗竭等等。第二种和第三种都属于私有化方案,对公共资源来说,也未必如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所预期的那么有效。假如公共资源被某单个人拥有,虽然可以克服过度使用问题,但随之而来的是垄断的不利后果,并引发严重的不公平。假如公共资源被多个人分别拥有,由于这类资源很难进行切割,使得过度使用现象反而可能更严重。比如一个鱼塘被分割成五个私人区域,由于无法阻止水流所引发的鱼的流动,因此会激励所有者在自己的领地过度捕捞,以尽可能占有更多的鱼类。因此,实际上传统智慧带给我们的要么国有化、要么私有化的两分法思维方式根本无助于解决公地的悲剧。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为什么传统的智慧出现了问题?其实关键在于,任何一种方案的出台都会改变既定的利益结构,从而需要重新考虑成本收益。对于公共事物来说,除非假定原先的利益结构不变,在原先的成本收益信息下,单独依赖某个国有化或者私有化方案能够弥补原先的不足,从而有效解决“公地悲剧”。问题在于,一旦出来这样一个方案,意味着利益关系的重构,不同的利益主体及其所面临的成本收益状况需要重新界定,那么新方案必须预先考虑到这些,然后才能设计出某种最优机制。可惜的是,除非假定参与人是充分理性的,否则这种事前的最优机制设计根本无法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在具体的公共事物的处理当中摸着石头过河,逐步尝试着发现一些适合的机制,并通过对各种现实当中演变出来的具体机制进行分析,才有机会提炼出一些可供借鉴的元素。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是美国公共选择理论印利安纳学派代表人物首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女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撰写的,她是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曾任美国政治学会主席,美国公共选择学会会长,美国中西部政治学会会长,该书是对公共池塘资源如何有效治理的探讨。在论述她的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之前,必须对之前存在的公共物品及其治理的一般理论——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进行了解,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了解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理论,同时这部分内容也构成了本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此来划分与国家和企业理论之间的界限。她的自主治理理论也是在对前两者理论的批判继承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一、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的批判 公共物品的经典定义最早是萨缪尔森1954年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提出的,所谓公共物品就是指社会成员均等地消费的物品,每个个人消费这种物品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物品的消费的减少。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等三个特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这样的特征,因此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囚徒困境”博弈、哈丁的“公地悲剧”和奥尔森“集体行动困境”等理论模型都说明,个人的理性行动在使用公共物品时最终导致的却是集体的非理性结果。正如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所说,“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务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事物”。在前面的理论模型的指导下,奥斯特罗姆认为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方式——利维坦和彻底私有化,其中利维坦即国家理论,后者是企业理论。 其一、国家理论。国家理论主张通过外部强权的监督与控制来实现公共物品治理。如奥普尔斯就认为:“由于存在着公地悲剧,环境问题无法通过合作解决……所以具有较大强制性权力的政府的合理性,是得到普遍认可的”,“即使我们避免了公地悲剧,它也只有在悲剧性地把利维坦作为唯一手段时才能做到”。国家模式作为一种“利维坦”的干预模式,是从一个外在的利维坦对避免公地悲剧是必不可免的假定出发,导致了对绝大多数自然资源系统实行中央政府控制的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读后感

制度如何为个人贡献集体提供动机 ——《公共事物治理之道》书评 1000013505 于晓雯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一、本书对我个人知识结构的改变 这本书解答了我一直以来的一个隐隐的困惑。每当有人提出“公地悲剧”造成资源不断退化时,我都在想:为什么自然资源自人类出现几万年来一直没有大面积衰竭,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出现几百年间大量资源出现退化甚至枯竭,难道仅仅是由于人口密度的增加吗?人的自利性是一直存在的,按照“公地悲剧”的理论,世界各地的草场、农田、渔业资源早应枯竭殆尽,为什么至今仍有未退化的资源供人使用呢?这本书对于我的疑惑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解答。 在“如果一个人在集体物品被生产出来之后,不会被排除在获取这一物品所带来的收益之外,那么这个人就不会有动机为这个集体物品的供给资源奉献力量。”这样的前提下,奥尔森提出了“集体行动的逻辑”,即在对公共物品进行追求时,习惯于从自身角度考虑的理性行动人只要不被排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就没有动力为共同的利益做贡献,而往往只会选择做一个搭便车者,从而“个人的理性导致了集体的非理性”,最终导致集体性悲剧结果的发生。这样的推导本身是没有问题的,而问题在于这个前提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公共资源现状。

默认这个前提的情况下带来仅有的两种解决方案:一、以利维坦“唯一”方案。也就是对绝大多数自然资源实行中央政府的控制,以此来避免公地悲剧。这种方案阻止的是“非理性”选择的发生,通过政府的强权来监督资源使用的规范。二、以私有化为“唯一”方案。这种方案阻止的是“集体物品”的产生,也就是试图在根源上杜绝“公共物品”的存在。这两种方案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且我们看到这两种方案完全忽视了“个人就不会有动机为这个集体物品的供给资源奉献力量”这句话。我个人认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池塘治理方案”归根结底是设法通过自筹资金、资助合约、公共物品自治等方案,为每个人提供保护、改善资源的动机,从而解决公共事物的治理问题。 跳出这个问题来看,这本书的观点也给了我一个全新的思考问题的逻辑。任何问题的成立都是在一定的前提和条件之下的,我们思考一个观点的正确与否之时,很容易轻易的认定了这个前提而无法跳出。但实际上,改变这个前提中的某些条件也许正是问题解决的方案。本书中通过分析世界各地的案例,总结出了管理模式构建的八大原则,其实正是解决了“动机”这个问题。 二、个人观点及佐证 首先我想说明的是,这本书中涉及了很多管理模型构建方面的知识,浅浅几遍的阅读很难完整的了解作者的全部理论。以下只是一些个人观点,相信以后只是更加丰富之后会有更加成熟的思考。 我认为这本书整体还是十分客观,观点也是中正平和。全书首先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笔记

奥斯特罗姆—《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从研究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入手,通过对许多案例进行系统的实证研究分析,包括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不断的土耳其近海渔场、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不断的加利福尼亚地下水流域、斯里兰卡渔场、斯里兰卡水利开发工程、新斯科舍近海渔场的脆弱性等案例,提出了自主组织与治理公共事务的制度理论,在企业理论与国家理论的基础上,为公共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成公共事务的集体行动提供了理论指导与制度建议。 全书一共有六章。第一章总结了公共事务治理的理论模型,包括三种有影响力的模型:公地悲剧、囚犯困境博弈、集体行动的逻辑。第二章研究公共池塘资源情境中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制度方法。作者提出了运用制度分析的框架,即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新制度的供给问题,二是可信承诺问题,三是相互监督问题。第三章进一步对长期存续的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分析,并对瑞士和日本的山地牧场及森林的公共池塘资源,以及西班牙和菲律宾群岛的灌溉系统的组织情况进行了案例分析。最后提出了制度设计的八大原则:清晰界定边界、占用和供应规则则与当地条件相一致,集体选择的安排、监督、分级制裁、冲突解决机制、对组织权的最低限度的认可,嵌套式企业。第四章对制度变迁进行了分析。主要分析了关于制度供给的问题。第五章是制度失败及其脆弱性的分析。作者通过详细分析土耳其近海渔场、加利福尼亚的部分地下水流域、斯里兰卡渔场等制度失败的具体情况,并与成功案例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了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失败的制度原因。第六章自主组织和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分析框架则是提出了一套制度分析选择的框架。 阅读后的感悟:在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中,越来越呈现出一种多学科交叉的情况,奥斯特罗姆教授综合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同时又超越了政治学和经济学,以交叉学科的姿态去研究公共事务的治理问题,这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思路与启发,要想在某一问题研究领域内的取得成绩,了解与运用一些重要的分析视角与强大的分析工具是十分重要的。奥斯特罗姆对三个理论模型的修正为在现实生活中解决集体行动困境提供了良好的政策基础,使得政策分析更具可操作性。 在解决公共事务的问题上,奥斯特罗姆提出的自主组织与自主治理的建议实际上是在强调一种多中心治理与协同治理的一种理念。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有大量的公共池塘资源,比如林地、草地、集体土地、河流湖泊等,我国也在推行包括土地流转、集体林权体制改革、退耕还林还草等在内的多项政策,旨在保护自然资源,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开发与利用,广大的农民是直接面对与使用这些自然资源的,充分调动他们的参与积极性,给予他们足够的治理权,对于制度的实施与推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报告

《公共事务的治理之道》读书报告 公管131 富雨琪 2013012135 一、选书理由 我阅读的书目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该书是由美国公共选择理论印利安纳学派代表人物首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女得主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撰写的,她是美国著名行政学家、政治经济学家,曾任美国政治学会主席,美国公共选择学会会长,美国中西部政治学会会长。在此书中,作者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发现了自助组织治理公共事务的制度理论,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之外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为面临着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公共事物的可持续发展及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提供了自主治理的理论基础。自主组织理论的提出实属公共事物之理领域及其重要的理论创新。 二、本书内容的介绍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针对公共事物治理的传统模型进行适用性评析,对其内在缺陷进行批判,提出了理论上存在公共事物自主治理制度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作者将研究视角从理论转移到现实中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指出其中的困境,并设计研究该问题的基本框架。针对提出的问题,搜集成功案例,分析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并随后对这些原则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将之前做的理论反思集中在一起,阐述了其对设计自主组织和自主管理的制度具有的含义。 (一)对“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三个理论模型”的分析 在本书的第一章,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系统地总结了人们用之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三个理论模型,它们是哈丁的“公地悲剧”、普遍使用的“囚犯的难题”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些理论模型都无一例外的说明了在集体行动的前提下,人们作出的理性选择总会产生非理性的后果,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物。”为了消除这种悲剧后果,人们总会提出很多“唯一”方案,即以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或者彻底的私有化来解决公共事物的悲剧,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却试图探寻其他的可能,她运用博弈论分析了这些理论模型所隐含的博弈结构,并从博弈的角度探索了在理论上可能的政府与市场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资源的可能性。她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没有彻底的私有化,没有完全的政府权力的控制,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 (二)对“国家理论和企业理论”的批判 公共物品具有效用的不可分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等三个特征,由于公共物品具有这样的特征,因此具有明显的正外部性,使得个人的理性行动在使用公共物品时,会造成集体的非理性结果。 在三个理论模型的指导下,奥斯特罗姆认为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治理方式——利维坦和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_毛寿龙

收稿日期:2009-10-10 作者简介:毛寿龙(1967) ),男,浙江奉化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公共治理与治道变革。 2010年第1期总第49期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Journal o f Jiangsu A d m i n istration Institute N o .1,2010G enera l N o .49 #行政学研究#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毛寿龙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872) 摘要:2009年10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其原因是对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做出了杰出的学术贡献。她用制度分析的研究方法,对三类案例进行了分析,在此 基础上总结出治理之道。她的理论结论是,集体行动的逻辑是正确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尤其是对小规模的公池资源管理来说,有很多自主治理成功的实践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她总结了成功的八条经验,分析了失败的制度原因,在此基础上总结出了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之道。 关键词:集体行动的逻辑;制度分析;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8860(2010)01-0100-06 2009年10月12日,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美国教授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因公共事物的自主治理研究而获奖,她的学术贡献主要表现在5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6一书中。[1] 该书的中心问题是/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主义行为诱惑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必须同时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对变量加以组合,以便(1)增加自主组织的初始可能性,(2)增强人们不断进行自主组织的能力,(3)或增强在没有某种外部协助的情况下通过自主组织解决公池资源问题的能力0 [1](P10) 。为研究这个问题,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先在理论上给出了政府与 市场之外可能有另外的选择,给出了她运用于研究的制度分析方法,然后对三类案例进行了 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了理论的结论。 一、政府与市场之外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系统总结了人们用之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理论模型:哈丁的/公地悲剧0[3](PP1243-1248) 、普遍使用的/囚犯的 难题0和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的逻辑0[3] 。这些理论模型说明了特定情况下的公共事物总是得不到关怀的必然的悲剧性结果,即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凡是属于最多数人的公共事物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事物,人们关怀着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对于公共的一切,他至多只留心到其中对他个人多少有些相关的事 物0[4](P48) 。对此,人们已经提出了若干所谓/唯一0的方案,即以强有力的中央集权或者彻 100

公共事务治理之道心得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 这本书,是由历史上第一个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女性——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所写。第一章对公地悲剧、囚犯困境博弈、集体行动的逻辑这三种有影响的模型的介绍帮我巩固了上课的知识。让我豁然一新的是有关集体行动的逻辑的相关解释。曾经,我认为,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人会自愿地为促进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动。但是,在现实中,面对未来环境的不确定性、信息的不称性,对其他人的不信任等各种原因,最后的结果就是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放弃集体利益。另外,在任何时候,一个人只要不被排斥在分享由他人努力所带来的利益之外,就没有动力为共同的利益做贡献,而只会选择做一个搭便车者。这便是人性!我在读这三种模型的时候,我便想到,正因为人都是自私的,也就是西方人一直说的“理性人”,所以才会产生这些悲剧。联想到实际,有种悲哀感。 整本书在我看来,就是在解决怎么在诱惑存在的情况下,让“占有者”高度遵守规则。第三章所述的几个成功例子都是由“占有者”自行设计规则,与他们雇来的其他主体一起监督实施规则,并且他们雇来的这些监督者可以将得到罚金的一部分,以此提高监督者的积极性。因为外来者他们并不熟悉这片公共池塘资源,他们不能准确的知道这片公共池塘资源的上限性,也就无从确定资源补充率,自然无法明确无误的安排资源的使用。这就是由政府“唯一”承担解决公地悲剧的限制。同样的,采用“唯一”私有财产制度同样也有局限性。对于流动资源,像水和渔场,根本就不清楚私有产权指得是什么。即使真的去确定所有权,确定所有权的成本也许让人难以接受,这也就违背了初衷。另一种情况,可以确定所有权,确定的成本也较低。如一块牧场,的确可以确定私有产权,而且确定私有产权的成本也较低,但是,同样也有问题。比如,一块牧地,分割为两半,这只需在中间线那里围栅栏便可。看似解决了问题,但是由于环境的不确定带来的风险,也会出现不公平的事情发生。因为,假使降水量分布不均匀,一部分牧地也许在某一年草料茂盛,而与此同时,另一部分却生产不出足够的草料。最后,作者的结论是由局中人自己谈判约定规则。并且,面对不同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有不同的解决方案。这本书并没有确切告诉我们怎么解决这些公地悲剧,作者明确表示书中列举的案例都是个例,不能泛用。换句话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瑞士的托拜尔、日本的平野、中生庄和良木家庄、韦尔塔的灌溉制度都面临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报告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读书报告 初程程 一、选书原因 我阅读的书目是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在此书中,作者着眼于小规模公共池塘资源问题,在大量的实证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发现了自助组织治理公共事务的制度理论,在企业理论和国家理论之外发展了集体行动的理论,为面临着公共选择悲剧的人们开辟了新的途径,为公共事物的可持续发展及提高人们的福利水平提供了自主治理的理论基础。 本书涉及的自主治理问题,同社会的治道变革潮流不谋而合。尤其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书中涉及发展中国家的案例对我国的发展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制度经济学和公共政策研究领域里的重要著作,阅读此书有助于加深对以上两个领域的了解,同时书中的制度分析和经验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也带给我很多的启发。 二、本书内容简介 作者研究的基本思路是,首先针对公共事物治理的传统模型进行适用性评析,对其内在缺陷进行批判,提出了理论上存在公共事物自主治理制度的可能性。在此基础上,作者将研究视角从理论转移到现实中的公共池塘资源问题,指出其中的困境,并设计研究该问题的基本框架。针对提出的问题,搜集成功案例,分析自主治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并随后对这些原则进行实证分析。最后将之前做的理论反思集中在一起,阐述了其对设计自主组织和自主管理的制度具有的含义。 在本书的第一章,作者总结了人们通常用来分析公共事物解决之道的三个理论模型,这些模型无一例外的说明了在集体行动的前提下,人们作出的理性选择总会产生非理性的后果。为了消除这种悲剧后果,人们总会提出很多“唯一”方案,即以中央集权或者彻底私有化来解决问题,而本书作者试图探寻其他的可能。她提出了“自筹资金的合约实施博弈”,认为公共池塘资源的使用者可以通过自筹资金来制定并实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资源的合约。作者认为这是一种集体行动理论基础上的的政策分析工具,实际上这种自主组织的实例很多,我们需要很好的在理论上总结它们。 本书的第二章提到以往的企业或国家理论总是试图寻求一个外部代理人来解决公共池塘资源恶化的问题,而作者认为一个社群的公民如何将自己组织起来解决制度供给、承诺和监督问题,仍是一个理论难题。一些人解决了这个难题,另一些人未解决这个难题,因此研究解决公共池塘资源问题中成功的和不成功的经验都应该探讨与集体行动理论和开发更好的公共池塘资源政策相关的问题。在这些探讨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本书所运用的制度分析的框架,即要解决公共池塘资源的集体行动问题,需要解决三个问题:新制度的供给问题;可信承诺问题;相互监督问题。既有的理论中,这三个问题难以解决,但实践中有些案例很好的解决了以上的问题,作者要做的就是对他们进行研究,理解他们是如何做的。提出了理论的和实地研究的挑战。作者认为,公共池塘资源中个人所面临的博弈结构并非是单一的囚犯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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