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信用风险控制机制研究--基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

2015年第6期(总第431期)

金融理论与实践

收稿日期:2015-03-17

作者简介:龙海明(1962—),男,湖南邵阳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金融管理;蒋支政(1989—),男,湖南郴州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管理;李占国(1969—),男,山东德州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管理。

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

信用风险控制机制研究

——基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视角

龙海明,蒋支政,李占国

(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湖南长沙410079)

摘要: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视角出发,对基于抵质押制度和声誉机制共同激励的财务公

司产业链金融信用风险控制机制进行研究。在一个中小企业类型为单边非完全信息结构的假设条件下,建立博弈模型分析抵质押制度与声誉机制共同激励下中小企业的行为选择,研究发现共同激励可以有效扩大财务公司的安全授信边界,既能确保财务公司控制中小企业信用风险,又能增加中小企业的授信额度。关键词: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信用风险;声誉机制文章编号:1003-4625(2015)06-0028-07中图分类号:F832.39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asing the SMEs’financing constraints,this paper made a research on the industrial chain financial credit risk control mechanism of finance company which encouraged based on the collaterals system and reputation mechanism.On the assumptions of one enterprise which has unilateral incomplete information,the author analyzed the SMEs’behavior selection which encouraged by both the collaterals system and reputation mechanism from the game model.The paper found that the common incentive could expand the credit border security of finance company effectively.In this way,we can guarantee the finance company’s control on the SMEs’credit risk,and increase the SMEs’lines of credit,too.

Key words:finance company;industrial chain finance;credit risk;reputation mechanism

一、引言

财务公司在服务企业集团的同时,依托产业链延伸金融服务,解决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实际困难,从而促进企业集团的可持续发展。在现代产业分工格局及监管层“产业约束”要求的背景下,财务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的授信对象很大程度被限定在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所以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无法规避中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突出的问题。中小企业信贷中由于天然的或人为的不完全信息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使得财务公司在对中

小企业授信时,不得不采取更为严格的风险控制措

施,这又间接导致了中小企业的信贷约束问题。随着中小企业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建立既能有效控制违约又能扩大中小企业信贷规模的风险控制机制就成为财务公司开展产业链金融必须关注的重大课题。

契约理论认为,信用风险控制的关键在于在信贷合约中加入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抵质押制度是传统信贷模式下的一种广泛使用的显性激励机制,是防范信用风险的一种基本制度[1]。

Barro [2]将抵质押制度作为一种信贷合约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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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机制,认为抵押品合约会给借款者提供激励使其努力工作,以降低违约情况发生的概率。然而许多学者研究表明,抵质押不足的中小企业信贷往往陷入了“违约、不贷款”的囚徒困境,直接造成并加重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3-4]。尤其在转型经济体中,正规金融的信贷配给中被排除的主要是资产规模小于(含等于)银行所要求的临界抵押品价值量的中小企业[3]。

杨胜刚、胡海波[5]认为中小企业不提供反担保或反担保金额不足时,担保机构为贷款提供较高比例的担保会加剧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此,建立信用担保机制等措施并未从根本解决中小企业押品不足的问题,同时可能因为新的信息不对称带来更大的信用风险及融资成本。为此,有学者开始研究如何建立中小企业内生化担保机制。

19世纪80年代,经济学家开始意识到长期合作的影响,将动态博弈引入委托—代理、劳动力市场及信用缺失治理等相关研究之中,论证了在多次重复博弈关系情况下声誉作为隐性激励机制能够发挥激励作用[6-7]。声誉的作用在于为关心长期利益的参与人提供一种隐性激励以保证其短期承诺行动,因此可以成为显性合约的替代品。

Kreps、Wilson[8]等人提出的KMRW声誉模型,解释了静态博弈中难以解释的“囚徒困境”问题。历史上出现的日本“村八分”社区规范和中国晋商的“利以义制”及马里商人联合会都是声誉机制有效运用的案例。孙回回[9]认为在信贷市场上声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交易成本和信贷风险,克服抵押物缺乏带来的赖账风险。

Reka[10]的研究表明,声誉能在借贷双方之间建立一种信任关系,可以弥补抵押物缺乏的不足,且对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具有抑制作用。

仇冬芳[11]认为声誉机制是一种内生化的信用担保机制,通过开发中小企业长期价值作为增信方式,起到增加信用供给的作用。尽管理论界普遍认可了声誉机制的作用,但是实践中声誉机制的运用并不充分。究其原因在于声誉制度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的环境要素的约束。从博弈的视角出发,要使声誉机制能够在博弈中促成合作博弈均衡的出现,要求满足一定的环境变量。声誉机制有效的制度基础包括重复博弈、信息有效传导和可信的惩罚等几个方面[12-13]。我国经济处于转型期及信用建设不完善的现状,传统的信贷环境要素并不能充分满足声誉机制的要求。

信息经济学认为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是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单一制度难以从根本上改变信息不完全的基本条件,因此任何制度都是有其局限性或缺陷,需要从多方面入手。

胡平波[14]认为解决农民合作意愿程度为单边非对称信息条件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民机会主义问题,关键在于发挥合作社正式制度和声誉制度的协同治理作用。

刘惠萍、张世英[15]认为在市场不完备条件下需要建立声誉机制和显性机制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以实现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模式,遏制国内经理人短期化行为,激励其长期化行为。目前,在中小企业信贷研究中,多数学者都是从单纯如何实现抵质押制度替代及优化或者如何建立声誉机制等隐形激励机制入手的,对抵质押制度与声誉制度共同激励的研究甚少。

因此,本文在总结已有研究成果基础之上,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视角出发,对基于抵质押制度和声誉机制共同激励的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信用风险控制机制进行研究。试图通过建立财务公司与中小企业不完全信息博弈模型,引入声誉修正、收益折现等因素,将中小企业当期行为与未来收益的相互影响在模型中定量化地表现出来。通过分析对比不同条件下财务公司与中小企业的博弈均衡中财务公司的安全授信边界以及中小企业可获得的最大授信额度,为财务公司信用风险控制机制设计提供参考依据。

二、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中的抵质押制度与声誉机制

解决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的中小企业信用风险问题、扩大财务公司安全授信边界,关键在于充分发挥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的内在优势,建立显性激励与隐性激励结合、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协同的风险控制机制。抵质押制度在中小企业信贷中主要发挥了显性激励和短期激励作用,声誉机制往往具备长期激励及隐性激励的特征。

(一)财务公司产业链金融中的抵质押制度

传统抵质押制度下中小企业往往被排除在正规金融之外,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于金融机构所认可的合格抵质押品与中小企业所拥有资产不匹配,而且抵押资产对银行和中小企业的价值是不同的。

一般而言,银行对抵押品的评估价值为净市场可变现价值,这往往受到了二级市场运行效率等外界因素的影响,导致抵押品的实际价值高于、甚至远远高于抵押品的净市场变现净值。从缓解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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