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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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刷包装事业部

领导干部的评价体系

(暂行办法2013年)

1.总则

1.1目的

为合理评价领导干部的工作业绩,正确引导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不断促进领导干部的作为意识,特制定本办法。

1.2基本原则

1.2.1公平原则:评价方法力求客观公正,评价过程相对公开透明。

1.2.2客观原则:注重实际工作效果,注重各方满意程度。

1.2.3分类分级原则:按照谁管理谁考核,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原则。

1.2.4包容原则:宽容有想法、有做法的不成功,反对安于现状、得过且

过的行为。

1.3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印包事业部所属企业经营者、事业部本部管理干部和由事业部受管的其他干部。

2.评价组织

评价工作在事业部领导下,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与事业部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3.评价计算方法

3.1企业正职领导干部

根据《年度目标责任书》中经营工作完成情况、《年度目标责任书》中党建工作考评结果、个人民主测评结果、职能部门评价结果、改革工作推进情况、事业部领导评价结果等综合评定。评价分值和权重如下:

企业正职领导干部评价方式

说明:1、事业部主要领导拥有适度的调整权(10%以内)

2.改革工作作为专项考核加分项,按设定的权重计分,合并统计入总分值。

3.1.1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评价(经营工作、党建工作、改革工作)

目标责任书分为经营工作、党建工作和改革工作,其分值各为独立的100分。其中,经营工作按不同的指标和权重逐一评价,党建工作由党委给出评价结果,改革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给出评价结果。经营工作的评价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3.1.2个人民主测评

将年度职代会对领导干部的民主测评打分值作为个人的民主测评依据。

领导班子测评结果得分考虑到各企业职工代表打分标准的不统一,测评结果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得分/班子平均分=测评百分比-100%

测评得分按以下划分计算:

测评百分比对比平均分大于等于5%为第一档计100分;小于5%且等于0为第二档计95分;小于0大于等于-5%为第三档计90分;百分比按5%为一个档次,每个档次递减5分。

3.1.3事业部职能部门评价

将职能部门对企业条线工作满意度评价结果作为考评依据,考虑到打分标准不统一,单个职能条线的测评按以下公式计算:

单个职能条线得分/条线平均分=测评百分比-100%

测评得分按以下划分计算:(同民主测评划分计算)

职能部门综合评价得分计算:

各职能部门测评得分合计/职能部门数

3.1.4事业部领导评价

将事业部领导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个人的评价作为考评依据,按实际得分计算分值,计算公式:

事业部领导评价得分合计/参与的事业部领导数

3.1.5综合评价计算

基本部分综合评分=企业经营工作得分*60%+企业党建工作得分*20%+个人民主测评得分*5%+事业部职能部门评价得分*5%+事业部领导评价得分*10%

嘉奖部分综合评分=企业改革工作得分+事业部主要领导额外嘉奖分3.2企业副职领导干部

根据企业与个人签订的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个人民主测评结果、事业部职能部门评价结果、事业部分管领导评价结果、改革工作条线评价等综合评定。评价分值和权重如下:

企业副职领导干部评价方式

3.2.1分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企业副职的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由企业正职负责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和评价结果报事业部备案。

3.2.2个人民主测评

测评计算方式同企业正职领导干部。

3.2.3事业部职能部门评价

测评计算方式同企业正职领导干部。

3.2.4事业部分管领导评价

将事业部分管领导对个人的评价作为考评依据,按实际得分计算分值。

3.2.5改革工作条线

改革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完成情况给出评价结果。

3.2.6综合评价计算

基本部分综合评分=分管工作目标考核得分*75%+个人民主测评得分*5%+事业部职能部门评价得分*10%+事业部分管领导评价*10%

嘉奖部分综合评分=企业改革工作条线得分

3.3事业部本部领导干部

根据事业部与职能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职能部门互评结果、分管领导评价结果、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评价、部门重点专项嘉奖等评定,评价分值和权重如下:

事业部本部领导干部

3.3.1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评价

目标责任书分为经营工作、条线规划、基础工作和专项管理,由事业部管理层给出评价结果,满分值为100分。其中经营工作权重为20%,基础工作和专项管理权重合计为80%。

3.3.2职能部门之间互评

将部门之间的满意度评价结果作为考评依据,计算得分方式参考民主测评。

3.3.3分管领导评价

将分管领导对个人的评价作为考评依据,计算得分方式参考民主测评。

3.3.4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评价

将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对个人的评价作为考评依据,按实际得分计算分值。

3.3.5综合评价计算

基本部分综合评分=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80%+职能部门互评得分*5%+

分管领导评价得分*5%+事业部党政主要领导评价得分*10%

嘉奖部分综合评分=部门重点专项工作得分

4.评价结果的应用

评价结果与领导干部薪酬挂钩。

基本绩效=基本绩效标准值×基本部分综合评分

专项嘉奖=基本绩效标准值×嘉奖部分综合评分

5.附则

5.1本办法未尽事项,另行规定或参见其他规定的相应条款。

5.2本办法由党群及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5.3本办法自事业部党政班子例会通过后执行。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印刷包装事业部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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