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7部委令〔2010〕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论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意见》、《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股份)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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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xx亿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决议,报政府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符合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变更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及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第四章股东

第九条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和出资额:

(一)名称:xx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出资额: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二)名称:xx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出资额: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第十条出资人在本章程订立后,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

资。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证明书不得在市场上流通交易。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或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或按比例承担风险;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十四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经政府监管部门批准,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批准;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主发起法人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1次。临时会议由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二)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

第六章董事会

第二十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超过总经理权限的重大担保、投资业务事项;

(四)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五)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为x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每届任期为x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二十二条董事对公司经营具知情权。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报告、经营分析报告、业务资料和财务会计报表;有权查阅、了解公司的债务记录等。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固定召开半年会和年会,听取总经理汇报并审定超过总经理权限报批业务。董事会议应有全体董事的2/3以上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应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工作规则等实施细则,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

第二十五条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六条如董事长认为必要或有1/3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二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

第七章总经理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若干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九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总经理每届任期x 年,可以连任。

第三十条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就公司经营状况向董事会报告;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经股东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六)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七)制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方案;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三十一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成员x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监事会依《公司法》规定行使以下职权。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x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九章董事、监事、经理限制规定

第三十四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经理、副总经理)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三十五条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三十六条董事、经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或者董事会同意,超越授权权限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同意外,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除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董事会决议同意外,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三十七条董事、监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再担任董事、监事、经理,予以解聘。

第十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股东应当免去其职务。

法定代表人变更,须经政府监管部门批准,并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章风险控制

第三十九条公司经营风险控制,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制度:

(一)建立符合审慎经营原则的担保评估制度、决策程序、事后追偿和处置制度、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定严格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

(二)建立准备金管理办法,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足额提取各项准备金。

(三)建立自有资金的日常运营、投资分析、决策和操作制度,自有资金的投资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要求;

第四十条若公司发生巨额代偿或投资损失,导致公司的净资产损失后产生的实收资本低于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时,公司应暂停开展新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并及时告知监管部门和相关债权人。待公司实收资本符合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时,方可恢复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二章劳动人事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制订公司的劳动人事制度。

第四十二条公司制订有关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合同、保险、聘任、解聘(或开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具体方案及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或职工大会的意见。

第四十三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四十四条公司有权按照国家政策自主决定职工的工资水平、支付方式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五条公司职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手续。

第十三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六条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应当按照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制订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审计报告应及时报送监管部门。

第四十七条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业务的特点采用合理的会计核算方式、财务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公历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四十九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审计法规,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接受审计机关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另立会计账册。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五十一条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按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第十四章公司的经营期限

第五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xx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合并、解散及清算

第五十四条公司可以依法进行合并。公司合并,应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股东作出合并决定;

(二)合并各方当事人签订合并合同;

(三)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四)处理债权、债务等各项合并事宜;

(五)办理解散或者变更登记。

第五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自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五十六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不得进行合并。

第五十七条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第五十八条公司合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时应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决定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三)因不可抗力发生导致公司无法继续经营;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六)营业期限届满。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七)人民法院依《公司法》规定予以解散;

当公司出现可能代偿困难或可能丧失代偿能力等情况时,应提前向股东报告。

第六十条公司解散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债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缴纳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监管部门可依据相关规定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二条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第六十三条债权人应当在本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六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

第六十五条公司的财产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公司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给股东。

第六十六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以及担保责任解除前,不得分配给股东,股东也不得从公司却任何利益。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六十七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帐务账册,报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六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同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十条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准。

以下无正文

全体股东亲笔签字(盖章):

股东:厦门xx公司(盖章)

股东: 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7部委令〔2010〕第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鼓励和论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和意见》、《黑龙江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股份)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章程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 xx亿元人民币。 第七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决议,报政府监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应符合政府监管部门规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注册资本变更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和其他法律法规许可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及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第四章股东 第九条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和出资额: (一)名称:xx有限公司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出资额: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二)名称:xx 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

室内装饰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体制,规范公司行为准则,使公司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中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中文名称为 第三条:本公司法定地址为: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四条: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设计,施工。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方针:诚信为本质量佳,优质服务誉天下。 第三章劳动人事制度 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并全权实行劳动工资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人事合同。 第七条: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员工进行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作下岗处理。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九条:装饰公司管理制度,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开拓经营市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本公司员工的日常上班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口齿清晰。 2、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5、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6、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应勤奋工作、积极拓市场寻找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7、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 8、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9、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11、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 12、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

2020最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

2020最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费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 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完整版)公司章程(样本)

公司章程 一、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市(县镇)路(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 共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 称: 住所: 法定代表 人:

认缴出资额: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出资方 式:(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 间:年月 日 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最新版公司章程范本

最新版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公司在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登记名称为: 有限责任(并简称“公司”)。 公司住址:。 第四条公司宗旨。 第五条公司是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相关事项,但应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第六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是否有投资限额,如可以)投资限额为: 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七条本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应由董事会(还是股东会)决议。第八条本公司(是否可以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如可以)向其他企业担保的总额限额为:。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公司经营范围:(除国家垄断行业和专营专控商品外,其他项目由企业自定)。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共人,分别是: 姓名(名称):住址:身份证号:住址: 姓名(名称):住址:身份证号:住址: 姓名(名称):住址:身份证号:住址: ………… 第四章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入股。 第十三条股东出资额为,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实物作价,知识产权作价为:土地使用权作价为:股权出资为:;…………。 第十四条股东出资期限:(根据股东一致同意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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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原则与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评审委员会决策程序 第九章公司内审制度 第十章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第十一章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度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章公司的变更、解散、清算及破产第十四章公司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运行,规范运作行为,改善地方信贷环境,缓解融资困难,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办法》规定,坚持依法经营,自主开展经审批的各项业务,搭建融资平台,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指导下,积极、稳健开展担保业务,为政府投资、引进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扩大融资渠道,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条公司经XX省财政厅和xx县政府批准设立,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XX省xx县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法人:XXX 第七条公司办公住所:。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XXXXX(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XXXXX。 邮政编码: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 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九条股东姓名:XXX,住所(址)XXXX,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出资:XXX,以货币出资 XXX万元,实缴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100%,于2016 年X月X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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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 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证件号(身份证号) 甲*** ********************* 乙*** ********************* 第五条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广告的制作、发布。(涉及经营许可,凭许可证经营) 第六条经营期限:20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2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认缴情况实缴情况 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认缴期限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货币实物货币实物 甲 乙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个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 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个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想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 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 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 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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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担保业务方案 一、适用行业范围 针对我区实际,重点扶持辖区内优势企业、创新型企业、 “三农”、中小微企业及服务型企业,以及区委、区政府近期出台且明确规定扶持发展的行业领域均包含在范围之内。 二、担保人申请基本条件 (一)企业需全部满足以下条件,方可申请担保服务: 1、企业是在东营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在东营区纳税,产权明晰,从事的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 2、企业最近2个会计年度应连续盈利,财务报表已经 审计,最近1个会计年度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65% ; 3、企业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 4、企业可提供能够覆盖担保额度的反担保措施。 三、担保业务范围 (一)常规担保业务 1、产品种类 (1)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以满足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业务可分为:一是临时性流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不 超过三个月,主要是为企业一次性的临时资金需求或弥补其 他支付性资金不足而提供的短期贷款担保支持;二是短期流

动资金贷款担保。期限一般在三个月到一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三是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担保。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三年以内,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四是最高综合授信项 下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2 )银行项目贷款担保业务。是为企业申请银行用于某一特定项目的贷款,如新建、扩建、改造、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目的提供的贷款担保业务。贷款担保期限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一般为三年以上。 (3)银行票据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办理流动资金项下 的银行票据(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提供的保证。一是一 般票据担保业务。期限一般为三个月至半年,主要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时发生的资金需求提供担保;二是最高综合授信 项下票据担保。企业与银行一次性签订借款合同、与担保公 司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多次提款、逐笔归还贷款、循环使用贷款资金及担保额度。 (4)银行保函担保业务。是为企业在银行开具的保函 (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付款保函、投标保函等)业务提供的保证。 2、反担保措施 原则上可以接受法人信用保证、个人信用担保、土地房屋等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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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涂涂猫南郊点(部章程) 原始发起股东为徐盼盼、聂天宇、鲁娇、迪(公司名暂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待公司注册名称确定以后,可以附件形式后附。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省市长安区朱雀大街与西部大道十字天都佳苑2楼商铺 第四条营业面积为 260 平方米。 第五条公司开办时间:自发起投资日即: 2016 年11月16日)。 5.1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5.2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5.3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5.4 为公司负责人兼,负责公司的

第六条公司是属于合伙制经营,按比例拥有公司的全部财产及承担公司的相应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围: 程的设计与施工提供以上劳务;以上经营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八条公司由4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起初发起投资额为30万元分两次到账。可根据公司的发展,实施多次融资,出资额全部为按股份认缴制。 第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并在缴纳出资后,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依各自所认缴的出资比例缴纳。首次出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以前足额缴纳。 第十一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

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股东名称如下: 1. 徐盼盼号: 联系: 2. 聂仲春号: 联系: 3. 鲁娇号: 联系: 4. 迪号: 联系: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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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各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万元100% 第六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股东、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股东:★★,身份证号:★★★★★★★★,住址:★★★★★★★;第九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 (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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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全体股东协商,特制订本章程。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公路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电力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基础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劳务分包。(凭企业资质经营)。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陆佰陆拾陆万圆整。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的名称和姓名 股东A、股东B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

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3)在公司办理等级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4)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4、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受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装饰公司章程三篇 篇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常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章程为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湖南鑫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望城县高塘岭镇 第四条公司由3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装饰设计、装饰工程施工、平面设计制作、建筑装饰材料、装饰饰品、橱柜、卫生洁具、五金机电的销售。 营业期限:二十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比 例 住所身份证号码现金80万元40% 现金40万元20% 现金80万元40% 合计200万元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 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

[完整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成都润生堂健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成都市金牛区星河街18号1层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养生、健康、保健咨询服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须经许可经营的项目,应当向有关许可部门申请后,凭许可审批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经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按规定在甘肃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1个: 姓名:杨昌权,性别:男,年龄:45岁,户口所在地:四川省宜宾县合什镇保宁村跃进组,身份证号码:512527************。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杨昌权,以货币出资30万元,总认缴出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其中:实缴出资0万元,未缴出资于2020年12月31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五)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六)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并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应当签署股东决议并留存公司备案。。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遵守本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融资担保公司章程

______________ 融资担保公司 、、八 章 年月

为支持我省中小企业经济发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地址:市。 第三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宗旨:依法经营,服务中小企业,扶持优势行业,扩大经济总量,培植地方财源。 第五条公司坚持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宗旨,坚持“安全性、盈利性、流动性”原则。第六条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比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自登记机关批准之日起正式成立运营。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固定资产贷款担保,流动资金贷款担保,个人消费贷款担保, 履约担保,工程担保及其他担保业务;担保咨询业务;财务顾问;中介服务。 第九条需要调整经营范围时,经股东会讨论通过。 第三章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第十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 第十一条出资以股东入股的方式。 第十二条每股万元,多认不限。可以法人入股,也可以自然人入股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四条公司配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单位名称和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编号、日期。 第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全部和部分出资。 股东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购买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及授让人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将授让者在股东名册除名。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的出资人为公司股东,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有与其出资额相应的股东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董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表; 4、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5、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6、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八条股东应承担下列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公司办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按出资比例承担风险责任。 第五章股东会 第十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二十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装饰公司章程范本

装饰公司章程范本 (文中蓝色字体下载后有风险提示)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 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修设计,家庭装修,售后保修,建材零售及批发。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____________ 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_____ 现金人民币 _________ 万元。 ______ 金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 ________ 金人民币 __________ 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I I 风险提示: S I I I I a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各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 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定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 i 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决或者特定股东直接决定。; 比如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者“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 的方式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I I I I I I I I M ■ ■ aaai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na ■■■■■■■■■■■ MSM ■■■■■■ aiai ■■ ■ ■ ■ ■■ ■ ■ ■ ■ na ■■■■■■■■■■■■ B-M ■■■■■ BL■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长或监事;

装修公司章程

装修公司章程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2016最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费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

完整word版,公司章程(完整版)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章程中确定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二章公司情况 第一节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第六条公司类型: 第七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条登记机构: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 [也可总经理] 担任。 第十条营业期限:公司经营期限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 6 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 第二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第十一条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共有股东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

第十三条股本结构:公司股东共个,各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为: 第十四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如有证据证明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者高估、低估作价的情况,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缴足所认缴的出资,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公司成立后,如有股东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有权要求该名股东补交其差额,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决议。 第十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第十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县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 (本章程于2014年月日经全体董事讨论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原则与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五章公司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章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八章评审委员会决策程序 第九章公司内审制度 第十章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第十一章公司风险管理制度及责任制度 第十二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章公司的变更、解散、清算及破产 第十四章公司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安全运行,规范运作行为,改善地方信贷环境,缓解融资困难,促进地方经济繁荣发展,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贵州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办法》规定,坚持依法经营,自主开展经审批的各项业务,搭建融资平台,在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县产业规划指导下,积极、稳健开展担保业务,为政府投资、引进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扩大融资渠道,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第四条公司经贵州省财政厅和xx县政府批准设立,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贵州省xx县XX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法人:XXX 第七条公司办公住所:。 第八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公司经营原则与范围 第九条公司依据《办法》,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和“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开展担保业务,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对公司资本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促进资本金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第十条经XX批准,公司主要经营以下担保业务:(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吸收存款。 (二)发放贷款。 (三)受托发放贷款。 (四)受托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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