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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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摘要:毋庸置疑,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技发明之一,它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类讯息在全世界范围内快速传播.我国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截止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人数已达到4.2亿.网络普及率迅速攀升,让我国俨然成为了一个网络发展大国.2010年9月,我国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宣布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这让网民们纷纷猜测网络实名制时代是否也即将来临,一时间关于网络实名制是利是弊的争议闹得沸沸扬扬. 事实上,为了整饬我国互联网上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净化网络信息,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网络信息整治措施,其中包括了一系列网络实名政策,如论坛实名制、博客实名制、网吧实名制和游戏实名制等. 对网络实名制存在抵制心理的网民们大多认为网络实

名妨碍了公民的自由表达,其实,网络实名制在于维护互联网健康良性发展,让言

论合法文明地在网络空间里自由表达,同时让作出非法言论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还有的人担心网络实名制实施后,网民的隐私会难以得到保障.但网络实名恰是为了整治目前网络上频繁发生的个人隐私不安全而采取的措施之一。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关键字:网络实名制;社会影响;责任感

目录

一、网络实名制的时代意义 (1)

1.网络实名制的历史发展 (1)

2.网络实名制的社会前景 (3)

二、网络实名制的优势 (6)

三、网络实名制的弊端 (7)

四、网络实名制终究何去何从 (8)

一、网络实名制的时代意义

1.网络实名制的历史发展

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

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

向网吧提供身份证,实名登记,以及办理一卡通、IC卡等,理由是防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2004年5月13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标准》(征求意见稿),首次提出实名制并且强调电子邮件服务商应要求客户提交真实的客户资料;并且在同年的9月26日中国共产党团中央所主管的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成立了游戏专业委员会,并决定在今后一年里,建立中国青少年全国游戏玩家俱乐部,为网络游戏中实施实名制打下基础。

2004年5月18日,实行全站实名制的网站出现。

2005年2月,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要求境内所有网站主办者必须通过为网站提供接入、托管、内容服务的IDC、ISP来备案登记,或者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自行备案。

2004年,中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

2005年7月20日,腾讯公司也根据深圳公安局发布的通知,对QQ群创建者和管理员进行实名登记工作。紧接着的7月22日开始,深圳的警方就开始对BBS、BBS版主进行实名登记,校验身份证号码。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对博客实行实名制,并在2007年3月博客实名制已成定局。

2007年8月,《博客服务自律公约》鼓励博客实名制。新浪、搜虎、网易等十多家知名博客服务提供商在互联网协会的牵头下共同签署了《博客服务自律公约》。,《公约》还要求博客服务提供商制定有效的实名博客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博客用户资料。

2008年1月,“两会”召开,网络实名制立法进程启动,

2008年8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答复网络实名制立法提案,虽未获通过,但表示,“实现有限网络实名制管理”将是未来互联网健康发展的方向。

2009年1月,某网开始执行IA实名机制标准;IA实名机制标准是一种绝对实名机制,将真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地址一次性检核。

2013年3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通知规定了2014年将完成的28项任务,包括发布新

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等。

2.网络实名制的社会前景

有关要不要实行网络实名制、网络实名制利与弊的讨论,已不算少。不过人们的观念仍然较多地停留在争论层面,还没有形成主流的、主导性的观念。目前的网络世界依然是非实名制的世界,一是因为习惯的沿袭,二是因为人们的认知观念没有统一。

我以为,探讨要不要实行网络实名制的问题,必须始终紧紧地围绕三个视角:一是人的视角,即是否有利于人的发展;二是社会的视角,即是否有利于社会的发展;三是网络的视角,是否有利于网络世界和互联网产业本身的进步。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互联网作为人类的工具和手段,它的一切发展都应当是服务人、塑造人、发展人的,应当是有利于人类的集体进化的。这是我们需要自始至终强调的一个核心观点。

其次,互联网作为现实社会的一种技术产物,它在本质上应当是社会生活的衍生物,它的存在和发展应当是有利于现实社会的和谐与进步,而不是起相反的作用。

第三,作为服务于人和社会的工具和手段,互联网不管在技术形式上如何创新、怎样变革,它的一切发展都不应当脱离基本的人性规范,不应当脱离基本的社会价值尺度,这是我们看待网络世界是否成熟、观察互联网产业是否进步的基本视角。

从这三个视角出发,我们再回到前文提到的互联网两大顽症:一是信息供给过量和无序造成的“信息恐慌”;二是垃圾有害信息的严重泛滥。这些东西导致了什么了?导致了人性的严重异化和社会价值观的严重混乱、扭曲。

当然,这种异化和扭曲是现代社会文明本身的病毒所致,但过度无序的互联网正在成为病毒传播、扩散的绝佳温床。

所有这些东西,正在导致一种现象:就是越来越多明智的人正在选择远离互联网。譬如,著作财经作家成君忆就曾经说,他讨厌上网,也生怕自己的孩子上网,“病毒太多了”。对他来说,上网最主要的事务是收发邮件。在我们的身边,

类似成君忆这样做的大有人在。对于不少人来说,互联网没有让他们的身心变得越来越健康,而是越来越不和谐。

在现今的互联网世界,人们可以“自由自在”地不受约束,可以为所欲为、肆意妄为,因为多数时候没有人管得着你。那些在现实世界找不到价值和幸福感的人,干脆把自己的心命全都寄托给这个虚拟世界。他们慢慢地淡忘了,人之为人,全在于他是现实的人,是社会的人,是一个尽责的心。真正的幸福,只能在现实中找寻,在社会中追求,在尽责之后得到。

网络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与现实社会日益密切的联结。一卡通的实行启示我们,每个人的一切资讯,都可以凭借一张卡、一个数字来查获。随着实名制的实施,随着互联网和技术手段的进一步发展,我们不难想象,未来每个人的网络帐号与他的身份证号码及一卡通将联为一体,网络手段最充分地融入到我们的生活,成为人们生活空间的自然延伸。

一个规范的网络社会,它必然紧密地参照于现实社会的格局与逻辑。在现实社会,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字,都有自己的住址,都有自家的门牌号码。唯有这样,才能方便整个社会的管理。唯有这样,才能方便每个人在人际社会当中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我们要建设的网络社区,也应当是既能够方便每个人的自我展示和社会交往,又能够方便的管理。实名制是不二途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理解林永青先生的这一信念:“网络就是个社会”。随着互联网日益紧密地进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将来若是没有实名制,无疑会天下大乱。

二、网络实名制的优势

第一、网络实名制可以从源头上防止发布虚假有害信息,规范网络行为,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重要意义;譬如:10月12日,“艾滋女”闫德利事件经媒体报道,一时间成为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这年头,说艾滋病比瘟疫更可怕毫不夸张,倘若一名染上艾滋病的小姐真与279名男性发生关系,其带来的后果的严重性可想而知。幸好闫德利在经过三次反复检测后并无艾滋病,279名男性也纯属子虚乌有,一场闹剧眼看就要收场了,河北警方却表示还将继续追查事件幕后的“黑手”,公众也有理由期待,到底是谁将闫德利事件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第二、网络实名制可以有效降低网络犯罪的追惩成本,还可以堵塞网络漏洞,有效防止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正如现今最流行的淘宝、支付宝等,都是需要实名验证的,这就对广大网购人士提供了更为放心安全的购物平台。

第三、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由于“匿名”让假银行网站骗取帐号密码、黑客木马盗取虚拟财、入侵电脑肆意破坏等报道时见报端。由于“匿名”让垃圾邮件满天飞舞,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垃圾邮件中寻找重要工作邮件。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想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第四、网络实名制对于保护青少年将起到重大作用。互联网的交互性使对青少年的影响力是其它方式无法比拟的。这样的交互性让青少年更加容易接受互联网中的事物,同时这些虚拟世界的影响必然也会被青少年用于现实世界。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游戏中这一点体现的更加明确。我们可以想象如国一个青少年沉迷在一款充满欺诈,崇尚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网络游戏以后对这个青少年会产生何种的影响。因为网络而犯罪的青少年的报道已经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媒体上,这也不得不为我们敲响警钟。

第五、网络实名制是对自由的保护。但是我们认为实名制不但不会限制自由恰恰是对自由的保护。实名制并非是网络的独创,银行早在几年前就就实现了存款实名制。银行的实名让一部分非法所得的人失去了存取款的自由。但是对于合法收入不但没有限制人们的自由,反而更加好的保护了合法劳动所得。网络实名同样的道理,限制的是那些别有用心者的自由,而对大多数网名来说是更好地保护。实名制维护了网络的次序,有次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第六、网络实名制可以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虚拟世界只是暂时为人们提供宣泄空间,但人总归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实名制能让互联网和现实生活真正接轨。在这样一种公开、公平的氛围中,人们的网络生活会更加理性和生动。所以网络实名制非不会成为大家交流的障碍,反而让大家更加亲切友好的气氛交流和生活。同时也会有效阻止那些谩骂攻击行为,也可很好杜绝垃圾信息的泛滥,

从而净化了互联网环境。

三、网络实名制的弊端

我们承认网络实名制在打击网络犯罪改善网络环境具有较强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不能代表我们否认它依旧存在着弊端和问题。

首先,网络实名制的可行性较低,实施难度大。“准确核实网民信息,很难做到。”杭州当地一家网站的负责人表示,是让网民来我们网站当面验证,还是在注册时要求网民真实填写相关信息?目前还没有细化的规定。我国有那么多的网民,谁会有那么多的精力和时间来一一确认网民的真实信息。也许有人会说,可以与公安系统合作,将公民的身份证号及相关的身份信息数据库与网络注册挂钩,这样不就简单易行了吗?对于此,又能怎样确定正在注册使用的网民信息,就是注册者本人的真是信息?

第二,网络实施实名制后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网络攻击,造成更多人的信息泄露,引发更多更严重的网络犯罪。举一个例子,韩国是一个互联网渗透率高达七成以上的国家,可见它的网络社会之发达。它也是全球第一个推行实名制且推行得最彻底的国家。早在2002年,它的15个政府部门就开始实施实名制,2005年实名制推向民间开始进入立法阶段。2007年,信息通信部正式出台与网络实名制有关的法案。可以说网络实名制在韩国实行的不错,但是在2011年7月,韩国两个大型网站被黑客侵入,3500万用户(也就是95%的韩国网民)资料外泄。这起事件直接动摇了韩国实名制的基础。最终韩国政府终于退让:限制网站收集和登记用户身份证行为,实名制实质上宣告结束。

第三,网络实名制可能会引发人权问题,在干涉公民言论自由方面缺乏合法性。美国是一个充满民主和自由的国家,美国网民可以任意的在网上发表任何言论,甚至可以辱骂总统。前提是你没有做。因此,受自由思想的影响,可能会有一部分会认为作为一个公民,我有权选择是否使用实名使用网络。从而会引发人们的强烈不满。

第四,实行网络实名制会堵塞公民诉求的渠道,阻碍民情民意的反映。同时也不利于公民通过网络对政府进行监督。在我国民主制度尚不健全,政府与公民沟通渠道还不畅通,官员腐败难以遏制情况下,公民可以通过网络参政议政、通过网络舆论监督官员行为,甚至通过网络敦促政府解决一些经久不决的具体的或

个人的问题。如果推行网络实名制,或许会减少些网上发牢骚、造谣传谣的言论,但同时将对网民参政议政、监督政府的积极性产生伤害;就算是诚信守法的网民,出于自我保护,也会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被利用、或者被打击报复而减少注册或减少发言。十八大之后,不少贪官栽倒在网络举报上,所谓“表叔”、“房叔”相继受得了处理。同时,有些网络举报者也遭到了报复性的处理。

第五,网络实名制的实施将不利于社会公民排泄情绪释放压力,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的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则会堵塞这个‘排气阀’,从而不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

四、网络实名制终究何去何从

在实名制的实施过程中,韩国一直是走在世界的前列,中国也或多或少地借鉴了韩国的经验,但是从23号起,在韩国已经实施5年的全面“网络实名制”成为历史,韩国的的网民将重新回到无拘无束的网络“匿名”时代。目前中国网络上也有2种立场鲜明甚至完全对立的观点:

一种认为,韩国网络实名制的破产,代表着这种制度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中国也要逐步废止。

一个现实是,在全世界也只有网络系统高度发达的韩国在2009年开始实行网络实名制,全球独此一家,而且由于网络实名带来的各种问题,韩国行政安全部2011年8月已经表示,政府拟逐步取消网络实名制。而在中国最早建议实行网络实名制的李希光最后也对此失去了兴趣,他承认“禁止网上匿名是非常不现实的,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行不通。”

也有观点认为,当今中国,网络实名制在促进网络环境良性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以“后台实名,前台匿名”为主要运作方式的网络实名制,在有效遏制谣言产生的同时保证了言论自由,进一步促进了公民的网络社会行为责任意识的提升。

也有支持者称,在网络实名制的推进过程中,个人隐私的保护已经成为实名制能否经受住社会历史考验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国应当在借鉴韩国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自身传统文化、现实国情以及法治状况,重视并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门槛,从而最大程度的规避网络实

名制的弊端,保障网民信息安全,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实名制”发展之路。

参考文献:

2011年《网络实名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研究》王弋

17173新闻中心专题报道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

《网络实名制存在的必要性》方晶(青海民族大学810007)

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探讨网络实名制的利与弊 摘要:毋庸置疑,互联网是20世纪最伟大的科技发明之一,它使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类讯息在全世界范围内快速传播.我国是世界上网民最多的国家,截止至2010年6月我国网民人数已达到4.2亿.网络普及率迅速攀升,让我国俨然成为了一个网络发展大国.2010年9月,我国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宣布正式实施手机实名制,这让网民们纷纷猜测网络实名制时代是否也即将来临,一时间关于网络实名制是利是弊的争议闹得沸沸扬扬. 事实上,为了整饬我国互联网上存在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减少网络侵权行为的发生,净化网络信息,政府已采取了一系列网络信息整治措施,其中包括了一系列网络实名政策,如论坛实名制、博客实名制、网吧实名制和游戏实名制等. 对网络实名制存在抵制心理的网民们大多认为网络实 名妨碍了公民的自由表达,其实,网络实名制在于维护互联网健康良性发展,让言 论合法文明地在网络空间里自由表达,同时让作出非法言论的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另一方面,还有的人担心网络实名制实施后,网民的隐私会难以得到保障.但网络实名恰是为了整治目前网络上频繁发生的个人隐私不安全而采取的措施之一。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关键字:网络实名制;社会影响;责任感 目录 一、网络实名制的时代意义 (1) 1.网络实名制的历史发展 (1) 2.网络实名制的社会前景 (3) 二、网络实名制的优势 (6) 三、网络实名制的弊端 (7) 四、网络实名制终究何去何从 (8) 一、网络实名制的时代意义 1.网络实名制的历史发展 中国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都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新闻学教授李希光在南方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建议“中国人大应该禁止任何人网上匿名”。 从2003年开始,中国各地的网吧管理部门要求所有在网吧上网的客户必须

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调查 1、什么是网络实名制? 网络实名是继IP、域名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访问方式。实名让互联网用户直接使用企业名、产品名、网站名等真实名称,即可直达目标网站,无需记忆复杂的域名、网址,无需http://、www、.com、.net等前后缀,是最先进无需http://、www、.com、.net等前后缀,简便最先进最快捷最方便的网络访问方式。举例:如果您要访问人民日报,以前必须在地址栏输入、https://www.360docs.net/doc/044353926.html,,而现在使用网络实名,只需输入"人民日报"即可直达该网站用人们熟知的名字就可以直达目标。 2、何为网络游戏实名制 网游实名制 网游实名制全称网络游戏实名制,是针对网络游戏的,玩家玩网络游戏时,需要输入真实的身份信息的制度。2010年6月22日,文化部正式对外出台网游实名制相关法案《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并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国家推行网游实名制,根本目的就是利用技术手段限制未成年人上网的游戏时间,-拒绝未成年人登录PK练级类游戏,规范网游环境。对此,大部分玩家表示赞成,也有人担心实名制能否有效实行,自己提交的个人信息能否保密。对实名制持赞成观点的玩家表示,推行实名制度后,网游世界里盗窃账号、虚拟物品的情况将会减少。但也有人提出,玩网络游戏目的就是为了休闲娱乐,如果还要进行身份证登记,感觉违背了玩游戏最初的目的。 3、举例几种常见网络实名制 网游,QQ,新浪 4、网络游戏实名制优缺点 中国首部“网络实名”法律遭遇执行难》——新华网杭州5月23日电(记者裘立华岳德亮)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近日通过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是中国第一个要求“网络实名制”地方性法规。但近一个月时间过去,这部法律依旧被束之高阁,当地还没有采取实质性的措施。 近年来,网络监督在中国发挥了越来越大的社会作用。比如陕西周老虎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南京周久耕事件、温州“购房门”事件等,皆是借助匿名网友的暴料,引起社会的关注。 “要保护网络安全,首先要保护网络说话者权益。互联网是疏导社会矛盾的有效的…排气阀?,而…网络实名制?将堵塞这个…排气阀?。”浙江大学传媒和国际文化学院副教授邵志择认为,不能因为网络言论存在一些问题而“因噎废食”。(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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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制利弊分析

浅谈网络实名制在我国是否可行 -----网络文化概论课程关于网络实名制的作业论文摘要:随着计算机网络的逐渐普及,人们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改善,但与此同时,诸如网络犯罪,网络暴力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为了解决此类问题,人们对网络实名制的讨论也日益升温,并希望借此解决网络问题。本文主要从网络实名制的利弊两方面来分析网络实名制在我国应不应该实施,其实施的可行性又有多大。 关键词:网络实名制,网络文化,网络道德,网络身份证,VIEID 网络实名制的提出 网络实名制是随着互联网的诞生与发展而产生的,最初也是针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以及不和谐的网络环境等问题所提出的。网络实名制,是指上网者在使用网络服务之前,须先在后台注册登记真实身份信息,而前台则可以使用昵称的制度。

国内网络实名制的源头,一般认为是2002年清华大学教授李希光在谈及新闻改革时,提出的“人大应该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网上发表东西”的建议。他认为网上写东西要负法律责任,应该提倡用真名而非笔名发表文章,利用假名发表东西是对公众的不负责。在随后的几年中,网络实名制已然成为政府以及人们热议的社会话题。我国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省份的地方政府都做出了不同程度的政策尝试。可是,对于网络实名制是否应该实施这一问题,无论是政府、专家学者还是普通民众,其中既有支持的声音也有反对的声音。近几年人们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度也逐渐下降,究竟在我国应不应该实行网络实名制,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定论。 网络实名制利弊分析 关于网络实名制这一制度,支持者和反对者各执一词。从争辩过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就这一制度本身而言,存在着利弊两个方面。 首先我们谈一下实行网络实名制的利。我们知道最初网络实名制是针对网络犯罪、网络暴力以及不和谐的网络环境等问题所提出的,客观的讲,我们不能否认网络实名制在改善网络环境方面确实存在着

浅析网络实名制的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问题

浅析网络实名制的发展现状及相关法律问 题 一、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我国的高速发展,我国网民的数量增长迅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 于2015 年7 月23 日在京发布的第36 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5 年6 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 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互联网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对人们生活的影响也在进一步加深。但是许多人对互联网的认识还存在较大的误区,认为匿名的网络空间,可以任他们为所欲为。因此,导致了我国当前网络社会的混乱无序, 出现了各种网络甚至社会问题。这使网络规范化管理开始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促进了网络实名制的实施。 二、网络实名制的本质 (一)网络实名制的内涵 网络实名制的本质就是对身份的认证。 1.身份认证:目前,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是最基本、最常见的身份认证方式。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中记录着一个人较全面的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国籍、职业等。本文要探讨的网络实名制,是指构成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基本身份认证制度。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对应的身份证编号,而且,每个身份证号码也对应着一个人。因此,本文从居民身份证的身份认证制度以及户籍制度入

手,分析了基本身份认证制度与网络实名制的辩证关系。即一方面,基本身份认证制度可以通过网络实名制得以体现,另一方面,个人在网络上的社交关系也会促进网络实名制的实施与发展。 2.网络身份认证:目前,我国社会各种资源的配置仍然依赖传统的户籍制度,而且我国居民的身份认证制度是由户籍与居民身份证二者共同组成而且缺一不可。虚拟的网络社会打破了空间和地域上的差距,实现了自由、公平,因此,具有出身地价值的户籍制度渐渐失去了其作用,居民个人身份认证作用逐渐明显。因此,电子身份证信息系统管理逐渐成为发展趋势,并在网络实名制的推动下得以形成。 (二)网络实名制的外延 网络实名制的内涵是社会管理者对网络空间的各个主体都进行身份认证。这些主体主要包括:网络设备的供应商、网络运营商、网络信息服务的提供者以及网络用户。前两个是网络空间存在的技术支持者,后两个是网络空间的参与者。因此,网络实名制不仅包括网络用户实名制,还有网络信息服务主体(网站)实名制。只有这两方都实现了实名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实名制。 三、我国网络实名制的发展现状 (一)针对网络信息服务主体的实名制发展现状1.由于域名是一个企事业单位在网络上的名称,人们通常通过域名来查找该单位的网址。因此,要对网站进行实名制管理,就需要从网站的源头,即域名方面做好管理工作。2.目前,各种问题网站造成了网络秩序的混乱:多种多样的域名出现以及合理有效的域名实名注册和管理机制的缺乏,这

网络该不该实行实名制

感谢主席,各位评委,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您方告诉我们:网络实名制能但真的奏效吗?未论证。成本、副作用又是多少?也未论证。这样,就想推行一项制度么?我方认为,网络实名制即网络用户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一一对应的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弊端。因此,我方坚定地认为,中国不应该推行网络实名制。理由如下: 首先,目前来看,法律不完善,网络技术达不到,群众基础不广泛等多方面原因直接导致实名制很难实行。况且,网络其独有的复杂性不容忽视,它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不难想象,动一发而动全身,一次大规模的网络改革必然会带来了一连串的问题,没有周全的考虑,没有严谨的基础建设等外界条件,就大肆宣扬实行实名制,我方认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表现。 2实名制会限制了公众言论自由。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当前公民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已将网络列为新增的举报渠道之一,网民也一直诉求:要“拓宽渠道”而不是“收缩空间”。试想,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那么即使是后台实名制,普通百姓还敢从网络上举报监督吗?网络实名制限制人民匿名发言权,影响公民言论自由。我国宪法规定,公民言论自由权、匿名发言举报的权力受到保护。当今中国,网民因发帖讨论济南暴雨伤亡而遭警方扣留。在“因言获罪”问题尚未解决的当今中国推行网络实名制,广大网民怎愿展露心声?匿名造谣者毕竟少数,实名后,网络违法或许减少,但承担噤若寒蝉的风险是否值得?再者,如果实行了网络实名制,一旦信任网网络遭到破坏,或者被侵入,或者已被损坏,相信后果真的是不堪设想,远比犯罪等危害大的多。 3网络实名制没存在必要。网络之所以被这么多人喜欢,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这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它给予网络用户一个隐私和言论自由的方便,我们才能不用担心和顾虑在现实必须顾及的问题,而可以率真的发泄我们的情绪,表达我们的真实想法。试想一下,如果如对方所说,一旦网络实行了实名制,网络不就成了第二现实社会,多少我们会有所顾忌,毕竟我们的真实身份就放在那里。它还有存在的必要吗,在网络虚拟世界里那些丰富多彩的内容还将会有吗。正是因为虚拟,才让网络空间变得如此丰富多彩,绚烂多姿,把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能表现的一面,不可能说的话,得以在网络世界中真实地展示出来,毫无保留和做作。互联网因为虚拟才更有魅力,更吸引人,这甚至是网络世界的生命力所在。 4要研究技术的可行性。按照韩国的理论,采用实名制主要是为了监管网民在BBS上的言论,但事实上,这种理想主义的模式,在互联网时代很难行得通,因为互联网是一个跨区域的无限空间,即使你要求在国内所有的BBS站点都加装了身份认证系统,但又该如何约束网民在国外BBS站点上的言论呢。对于仍处于互联网发展期的中国市场而言,重要的仍是推广和普及,如果一下子监管过严,很容易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 5网络实名制侵犯个人隐私,甚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实名制将个人信息存档保护,而这种保护又是否安全?在我国,推行已久的信用卡实名制尚被商业公司利用,手机实名制尚可查到户主姓名,又何况涉及大量个人信息的网络实名制?网民可能因为担心泄露个人隐私而不愿意参加实名制登记,或即使登记了实名制也不再像以前在互联网上那么随意和活跃,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互联网的发展。因为互联网正式由于其开放和自由的特点才会博得无数网民的喜爱,也正是这个特点成就了今天互联网世界的繁荣,一旦失去这些,谁都难以预估会导致何种结果。网络实名制又是否能够承担? 6要分析客观条件和经济的可行性。对于中国这么一个土地和人口庞大的国家而言,在认证和管理上都会遇到很大的麻烦和困难,投资更是难以预估。国家没有这么一个系统的法律让网络实名制能够好好地实施现在实行这种方法无疑不适合中国现在的网络环境

辩论赛赞成网络实名制

正方四辩1: 各位老师,对方辩友,各位评委,大家好,我方赞成网络实名制。在我开始我的结辩之前,我首先要……(对方辩友一再地提到美国,我就想告诉对方辩友一个现实,9?11之后,美国就强调所有手机都必须支持手机实名制,目的就是为了有效控制犯罪,并及时应对突发事件。不过,美国有严格规定,只有少数机构才能有权利对用户进行定位跟踪,而个人用户之间的定位,政府也有严格的条令。除了家长担心而定位未成年人外,任何个人定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可见,只要监管到位,实名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网络实名制是要求网民们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并通过验证后,才能在各网站留言板上"灌水"。“实名制”最主要的就是防止和打击“心怀叵测的网民在网站BBC上匿名发帖,对特定当事人侮辱漫骂,肆意进行人身攻击,侵犯人权”。经过整场的辩论,我方总结出了以下⑥点:第一,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越来越融入到人们的生活当中,所以我们不应该网上一个生活,网下一个生活。网络最吸引人的地方不是“匿名”,而是沟通起来更方便,更快捷。至于有些人匿名来侮辱别人,现在无论日本还是韩国,很多人的ID都是和每个人联系在一起的。有关部门完全实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追查到他们的,只不过现阶段还没有追究他们,所以匿名完全没有必要。第二,有利于净化网络气氛。实名制有利于言论者的自我约束,而收 敛中伤他人的言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的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网上的匿名攻击、发泄并不是所谓的言论自由,互联网的自由魅力并不体现于此。相反,互联网环境需要净化。所以,网络实名制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相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第三,有利于实施司法公正。实名制有助于网络纠纷的责任追究,便以对言论者的根源追溯。实行网络实名制就仿佛给每一个网民佩戴了一张电子身份证,对于警方来说,在必要的时候,将会很容易的找到需要的人的资料,这为司法部门的工作提供了便捷。第四,有利于诚信这一民族精神的回归、重塑和提升。互联网也是真实世界的一个反映,不会独立于真实世界而存在。在真实的世界中,人身攻击的事情是不允许的。那么,在网络世界就可以了吗?大家可以合理、公开地讨论,网络世界也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的。既然大家的行为没有违反什么,为什么不能用实名呢? 第五,实名制使话语权有了影响力。必须承认,实名制会让部分人的网络话语权受到一些影响,实名发表见解,特别是对于敏感话题,会 让一部分人有所顾忌,客观上限制了他们的言论自由。但同时也要意识到,匿名的话语权本身就不具备很强的社会影响力,人微言轻的话语权可能也不是发言人本身所愿。第六,有利于遏制利用互联网犯罪的发生。最后,套用博客中国发起人方兴东的一句话,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越来越融入我们的生活中,它最吸引人的地方,已不是匿名,而更是其坦诚快捷的沟通方式呀,对方辩友。实名让网络更自由,实名让网络更整洁,实名让社会更诚信。综上所述,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网络实名制好!谢谢 正方四辩2: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在整场辩论过程出现出现的一些问题:1.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结束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2.对方一直在强调实行网络实名制会侵害公民的隐私及言论人身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必须以不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为前提。当今很多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去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实施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这一类现象大量减少,从而有效控制网络上不负责任,攻击他人的行为。而对于普通公民,既然没有违法,自然这项法规不会对其造成伤害。而如果担心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名制来伤害普通公民,那么我们早该知道,网络上早就已经出现了人肉搜索,犯罪分子根本不必非得靠着你的实名制才能伤害我们的公民。相反的,网络实名制更有利于保护大多数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3.对方说现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技术不成熟。首先让我们想一下,如果我上大学家里钱不够,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上大学就是弊大于利的吗?其次,对方同学这样说的时候已经承认了如果技术成熟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其实对方同学是拿现行技术下的实名制和技术完备下的实名制进行的比较,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是在实

网络实名制政策

网络实名制政策从本世纪初以来不断得到国家的支持,并逐步深化推进,这一态度的形成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思路密不可分,将互联网视为新媒体,并由此认为应当按照传统媒体的方式进行管理。政府部门在不同领域为了不同目的而摸索实践,但总体而言这些政策仍然是分散的,对社会上大多数用户而言,网络的非实名使用是一种常态和预期。评估实名制的效果也要根据不同领域的问题进行评估,并权衡这一政策的利弊,但是就我个人观点,还是不支持网络实名制。 网络的发展很大的原因是自由,开放。网络媒体想对去传统媒体最大的区别是它的多元化,没有拉传统媒体“把关人”的角色。因此它让每个人都能在网络上面发布新闻和看法,相对与传统的媒体它和受众者的关系更加接近,更能引起大家的共鸣。但是如果进行网络实名制就从某种程度上限制了网民们畅所欲言。在今年,韩国正式废除网络实名制!韩国宪法法院宣布废除2007年生效的网络实名制,法官一致裁决这一政策破坏了言论自由。韩国宪法法官称,没有证据证明网络实名制的实施达到了其初衷目的,而不可否认的是,在强制推行网络实名制后,人们因担心受惩罚而不敢在网上发表不同意见,破坏了言论自由。近年来,有关部门都加强了对网络的重视,把网络作为一个了解民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倘若实行实名制,扪心自问有多少人敢畅所欲言,若心中有不满也会因为各种顾虑而不敢直言。某网站对此问题进行投票,有79%的表示反对实名制。 另外,重点是部分先进国家已经对网络进行了实名制。但是网络犯罪并没有下降,这也从一定程度上显示了,实名制是一个安全流行的网络趋势也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喻国明教授说:“微博实名制是对微博使用的遏制和威胁。谣言四起是社会自救的手段,它有两面性,在社会是对老百姓一种最大的同情。一个谣言肆虐的社会必定是社会管理机制出了问题,而不是老百姓有问题。中国的网警是全世界最厉害的,不需要使用网络实名制这么失败的措施。”更加坚定了我的看法。 同时,实名制还可能造成大量个人信息泄漏,造成巨大的社会隐患。如今网络实名制广泛应用于交友网站和社交网站。而这些网站使用实名制主要是因为避免虚假信息,更有些相亲交友网站是为了能更加真诚的交友,他们以这些理由来吸引更多的人群去放心的参加这些交友网。但是在这一吸引点之后,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但是,也不难发现,网络非实名制也的确带来了一定的危害,例如前几年的天涯泄密事件,爆出了巨大的水军团。但与此相比,个人觉得还是实行实名制带来的隐患更大。所以我个人的观点还是反对微博实名制。

网络实名制一辩稿

一辩稿 谢谢主席,大家好! 现代社会,网络迅速发展,并且越来越成为我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网络低俗信息充斥、谣言四起,人肉搜索、语言暴力盛行,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亟待整治的网络环境。在今天的辩题中,网络实名制是指:主体在参与网络活动、提供服务前必须以真实的身份信息予以认证,它的实行具有一定弹性:主要采取“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方式,在那些影响力大或易出现秩序混乱的网站则实行全部实名。而判断利弊的标准是应该是网络实名制的推行能否解决现有问题并且利于网络及社会长远、健康的发展。我方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理由有三。 第一,推行网络实名制能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环境混乱的问题。据统计,互联网上的虚假信息占到%,仅可统计的黄色网站就有420万个,更别提那些恐怖的语言暴力了。而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网民不用对自己的言论负责任,因为匿名,所以无所顾忌。而网络实名制的推行,使得网民谁说话谁负责,这样,假如有人想散布不良信息,顾及自身形象名誉,也不会付出实践,这样就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垃圾信息。另一方面,实名制大大降低了追踪网络犯罪的成本,使得藏匿在网络之后的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第二,推行网络实名制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网络作为交流及贸易平台。中国拥有广阔的网络市场,电子商务却远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其根本原因在于网络诚信的缺失。网络实名制的推行着力于建立网上交易的信任机制,比如淘宝网,卖家必须通过实名认证才能正式启动,肯定比不明身份的卖家更让人放心,这样一个建立在信任之上的互动业务是不是更容易得到发展呢其次,实名制也让贸易纠纷发生后投诉有路。只有一个让人安心的电子贸易平台才能真正更好的服务大众啊! 第三,推行网络实名制是实现网络真正自由的良好契机。今天很多人对于网络实名制存在怀疑,认为它的推行会限制人们的言论自由。但是不是我们今天在网上什么都敢说什么都能说就能实现言论自由了呢其实我们看到自由不该是泛滥的河流,它需要河堤去规范。就好像言论自由应该建立在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道德,不侵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的基础之上的。而网络实名制恰恰是在引导网民对自己的言论负责,起到规范言论自由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我们获得的才是真正的网络自由,而这也应该是网络秩序正确的发展方向。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推行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

中国政法大学复试辩论题小组讨论题目汇总16

1组 第一题正方利大于弊:1.民法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2.法的规范指引 3.加大违法犯罪的打击4.有利于保护网络信息与虚拟财产 5.有利于维护秩序 6.当前网络乱象需要实行实名制7.有利于对网络进行管理 第一题反方:①科学技术发达,实行网络实名制可能会给网络上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给公民的隐私权等权利造成侵犯②现在网络上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通过其它途径进行解决③可能会对公民的言论自由权造成侵害 总结方:比较偏向于正方观点,补充一点就是,网络实名制有利于更快更准确定 位犯罪分子,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第二题 正方观点: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自动续期。 理由:1.从土地使用权重要性来说,土地使用权对于民事主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无论是公民还是公司法人,比如说住宅用地,如果不自动续期的话就会导致公民居无定所,就有可能引起社会的不安定。 2.从法律的公平原则来看,民事主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已经支付了一定的价款,如果不自动续期就会引起不公平现象的出现,我们可以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进行续期,这样就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利益。 3.对于反方所说的自动续期不利于土地的流转这一点来说,我有不同的意见,土地自动续期并不是限制土地的流转,土地的流转可以通过转包、承包等方式进行并不会收到自动续期的影响。 4.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涉及的是农民的利益,而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大多数,如果不自动续期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5.自动续期有利于减少程序上的开销,节省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节省成本。 第二题反方:①不利于土地流转,发挥土地的效益②通过相关手续进行续期,不会对民事主体的利益造成损害③有利于土地权属证书与时俱进的完善④保护土 地流转中交易相对方的安全 第二题总结方不自动续 1.土地是国有国家实施管领 2.有利于管理土地市场3.有利于土地使用权人珍惜土地使用权 第二组 辩题一正方 网络实名制利大于弊,1.有利于净化网络环境,2.有利于打击犯罪3.有利于保 障网民的利益4.手机实名制已实行,效果良好。 第一题反方 1、网络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空间,不应过多的约束,法律有其局限性,如果过多介入网络生活,要求必须实名制的话,会压抑人们表达意见的愿望。 2、不利于保护隐私,如果要求一切都实名制的话,当人们在网络上涉及一些

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利远大于其弊

网络实名制利弊之辩:利远大于其弊 网络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网络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 今年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表示,相关部门正研究实行手机实名制和网络实名制,争议已久的网络实名制再度进入舆论视野。 凡事有利弊。在我看来,实行网络实名制之利远大于其弊。 互联网带来的信息革命,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种种问题和困扰。例如,中国互联网上的盗版侵权现象依然严重。中国互联网的结构以新闻和娱乐为主,数据显示,美国每年国内生产总值总额大约是中国的5—6倍,而电子商务总额却是中国的数千倍。此外,中国网民的数量超过3亿,超过美国全体国民人口的总和。如此巨大的“网络社会”并不虚拟。所有这些都在呼唤我们对网络进行基本的社会管理。 必须承认,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就中国日益成长的国际地位而言,互联网还远未对中国经济的发展起到足够的积极作用。究其根本,是网络诚信和社会责任的缺失,造成了巨大交易成本和社会成本。而网络实名制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实名化的网民会更加理性地为自身言行负责,避免匿名化状态下的种种弊端。 网络实名制的最大意义,在于它可以法律形式来保障互联网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这关系中国对经济发展机遇的把握,也关系中国利用高科技创造后发优势、进行产业创新、保护知识创新。 网络实名制反对者最常提的问题就是,实名制是否影响言论自由?“有限实名制”可以消除这种疑问。参照韩国的做法,可采用“前台匿名”和“后台实名”相区分的方式。这种做法并不必然会影响言论自由。 还要澄清的一个重要观念是,互联网早已不仅是一个“个人媒体”,而是一个

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实名制不利于社交网络的发展 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一、隐私方面: 1.每个人都有隐私权,隐私权使我们的权益得到保护,这也是我们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之一。而网络实名制却不利于我们维护这个权利。其一,对于网络用户的个人隐私,虽然各大网站都有一定的安全措施,但如果遇到黑客攻击,将导致大量网民真实信息泄露。去年九月,一位FBI特工的个人电脑信息遭到黑客攻击并被获取,这些数据包括1200万台电子设备的唯一认证码UDID,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2009年六月韩国率先施行实名制,然而在后来,一位著名的企业被黑客攻击,遭到3500个人信息泄露,规模空前,于是在去年8月正式取消网络实名制。 2.随着科技的发展,安全技术会越来越高,网民信息也越来越不易被泄露,但如果别人用我们的身份证注册账号,并且在网上进行一些非法活动,那么责任应该归谁负责?另外,**机关利用相关权力很容易获得网民信息,而现在中国的监督制度不够完善,腐败现象甚是严重,我们的信息很可能会因为他们受贿而被泄露,我们很可能会遭到报复,更严重的话,我们的生命安全也会受到威胁! 二、言论自由方面 1.宪法规定,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这同样也是我们的基本权利之一。而实际上,我们的言论根本就不自由,由于自由言论而引来安危之忧的案例比比皆是。中国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网络成为我们使用我们言论自由权的最重要的途径,网络监督也是人民与政府交流的重要渠道。然而网络实名制却“收缩”了我们的发言空间,根据韩国信息通讯部统计:在网络实名制实施前后,网络诽谤从13.9%降低到1 2.2%,降低1.7个百分点,但网络论坛的评论参与人数从2885人降低到737人。事实上,网络诽谤自己其他网络违法犯罪的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网民都很遵守规则,如果仅仅为了防范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而让全体网民收缩发言空间,这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不就是因小失大吗? 2.…… 因此,我认为网络实名制弊大于利。 (实名制不会是全面的实名制,是有限度的实名制最为合适。需要定个好的论点。诠释一下‘社交网络的发展’。。。 从言论自由入手。。。 强调网络可以监管一下贪污腐败之类的。) 一、言论自由 二、信息泄露 三、机制薄弱,容易引起冒名顶替等等后果 查水表,恶性报复,会被父母抓 实名制(用以减少犯罪)本质上是一种‘有罪推定’”。

辩论:网络是否应该实名制 四辩陈词

首先我要指出对方在整场辩论过程出现出现的一些问题: 1.网络实名制并不要求网民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网络实名制只是要求网民在注册之时 使用真实姓名和真实资料,在成功注册结束后,虚拟世界中还是可以另外起名字的。2.对方一直在强调实行网络实名制会侵害公民的隐私及言论人身自由。但是言论自由必须 以不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为前提。当今很多犯罪分子正是利用网络进行违法活动,去侵犯他人、社会、国家的权益。实施网络实名制,必然会使这一类现象大量减少,从而有效控制网络上不负责任,攻击他人的行为。而对于普通公民,既然没有违法,自然这项法规不会对其造成伤害。而如果担心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实名制来伤害普通公民,那么我们早该知道,网络上早就已经出现了人肉搜索,犯罪分子根本不必非得靠着你的实名制才能伤害我们的公民。相反的,网络实名制更有利于保护大多数公民的权益不受侵害。 3.对方说现在我国实施网络实名制技术不成熟。首先让我们想一下,如果我上大学家里钱 不够,条件不成熟,所以我上大学就是弊大于利的吗?其次,对方同学这样说的时候已经承认了如果技术成熟了那肯定是利大于弊的,其实对方同学是拿现行技术下的实名制和技术完备下的实名制进行的比较,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它必然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的。 最后我再一次重申我方观点: 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网络实名制最显著的优点是有利于营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我们的主要论据是网络环境虚拟性、开放性和无强制性使得人们可以在网上无所顾忌,任意发布传播虚假、不良信息而不受制约,因为网民不必为此承担法律的责任,也不会因此受到惩罚,所以常常轻易越过道德的和法律的底线。恶意的谣言、中伤、人肉搜索不仅常常给现实生活中的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使他们的公民权利受到极大侵害,而且会给社会的稳定和谐带来很大的破坏。 受网络之害的事件目前已屡见不鲜,一些事件甚至给整个社会都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些导致社会混乱的事件让我们越发感受到的是一个缺少监管和驾驭的网络的强大杀伤力!而实名制的推行有助于网络环境的净化;有助于网上交易的安全性,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不受侵害,因为实名注册将使得网民因真实身份的公开化而收敛行为,一旦出现网络纠纷也利于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外,实名制的建立也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们对政府的批评建议会更加正式,企业、组织、个人之间的相互攻击会大大减少。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网络应该实名制。

浅谈网络实名制

传播伦理与法规期末论文 浅谈网络实名制 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百度、知乎、淘宝等知名网络平台也相继宣布将加强账户内用户的实名信息认证,这意味着网络实名制的全面到来。 如果说我们的名字是一个点,那么我们在网络上的活动信息将会连成一条线,而随着我们个人与网络之间互动的增多,一条条的活动足迹线将会形成更详细的个人信息碎片。其实只要这些碎片化的数据被收集整理,网络世界中的我们,将会变得透明,甚至很可能超过现实世界人际交往活动中所透露出的个人信息。 如果这样来分析,我认为网络实名制其实是互联网迈向法制化的其中一个基础和前提。 但当网络实名制在各大论坛类平台实行后,在确实有效地减少了挑起网络暴力冲突的“键盘侠”们数量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论坛中网民互动热度的下降:通过认证的用户开始谨言慎行,尽量减少发布容易“触线”的内容,而未通过认证的用户则无法随意发布个人观点。面对强制性的实名化认证,目前也许在一定程度上阻塞了一部分用户民意诉求表达的通道,但对于这一问题,我相信只要随着网络环境的“净化”,将会取得越来越多网民的理解和认可。 在我看来,让更多网友恐惧的,应该是实名认证后个人信息是否能够得到妥善保存的问题。《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的数据中显

示,网民遇到“个人身份信息”遭泄露的情况最为严重,占比达72%。虽然目前大部分网络平台都采取着“前台匿名,后台实名”的选择来解决活跃度问题,以昵称形式鼓励用户积极发表言论,但其实这一选择最大的挑战,应该是后台用户实名信息的确认与保护难度。 首先是用户信息的确认问题。用户所提供的用于验证的信息,是否就是用户本人的个人信息,目前是很难做到一一核实的。比如现在很多游戏平台推出了未成年人保护规定,未满18岁的用户将被限制游戏权限,但其实还是存在着很多未成年人借用父母或其他成年人身份信息通过验证的现象。而百度对用户实名信息补全认证的方式,则是通过手机号码进行核实。获得正确的手机号码是否就意味着获得了对应用户正取的个人实名信息,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根据移动、联通及电信三家运营商的规定,一张身份证最多可以绑定5个手机号,而不法分子完全可以利用用户办理业务时提交的身份信息,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其他手机号码。这里需要提到一个身份证信息的提交问题,有人建议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不可涂改的位置标注上该复印件的用途,并注明除该用途外则无效。这个建议听起来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们所提交的身份证信息的唯一用途,但实际操作起来时,很多部门及单位并不接收个人添加字样后的身份证复印件。 其次我们再来谈到用户实名信息的保护问题。有人认为实名制后一旦信息泄露,那可能会引发更严重的信息盗用犯罪:比如诈骗分子在获取个人信息后,将有机会实行“一对一”的诈骗活动,一套个人信息对应一个诈骗方式,这使得诈骗行为更加让人无法通过自身情况来鉴别。 对于这个问题,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规定了,

网络实名制正反方观点

网络实名制正反方观点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正方 提高了互联网作为一种虚拟社会形式存在的真实性,使得每个网民都必须像遵循现实社会的法律法规和道德准则一样来约束其在网络上的行为,从而有效降低和避免了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 保护了自由; 保护青少年; 可以预防和震慑部分不法之徒散布虚假信息、从事诈骗犯罪、制造社会恐慌和社会冲突; 可以使坏人难以借助匿名手段和工具肆无忌惮干坏事; 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 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一些不负责任的上网者或者言论,减少了网络管理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实名制是网络时代、匿名社会的管理基础,是社会规范得以遵循的依恃。实名制的实行程度,一定意义上与社会法制化程度、现代化程度同步; 例: 第一、网络实名制可以最大限度的提升网络道德水平,最大限度的减少利用互联网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的世界,其最大特点就在于“匿名”,互联网很流行一句话“在网络世界里,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句话充分体现了网络的“匿名”性。然而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匿名”的弊端逐渐显现。由于“匿名”让假银行网站骗取帐号密码、黑客木马盗取虚拟财、入侵电脑肆意破坏等报道时见报端。由于“匿名”让垃圾邮件满天飞舞,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在垃圾邮件中寻找重要工作邮件。网络实名制

的实施无疑可以让这样的这些人在想违背道德甚至法律的时候有所顾忌,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约束。? 第二、网络实名制对于保护青少年将起到重大作用。互联网的交互性使对青少年的影响力是其它方式无法比拟的。这样的交互性让青少年更加容易接受互联网中的事物,同时这些虚拟世界的影响必然也会被青少年用于现实世界。在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网络游戏中这一点体现的更加明确。我们可以想象如国一个青少年沉迷在一款充满欺诈,崇尚暴力解决一切问题的网络游戏以后对这个青少年会产生何种的影响。因为网络而犯罪的青少年的报道已经越来越频繁的出现在媒体上,这也不得不为我们敲响警钟。? 第三、网络实名制是对自由的保护。但是我们认为实名制不但不会限制自由恰恰是对自由的保护。实名制并非是网络的独创,银行早在几年前就实现了存款实名制。银行的实名让一部分非法所得的人失去了存取款的自由。但是对于合法收入不但没有限制人们的自由,反而更加好的保护了合法劳动所得。网络实名同样的道理,限制的是那些别有用心者的自由,而对大多数网名来说是更好地保护。实名制维护了网络的次序,有次序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我觉得应该用实名制可以提升人们的责任感和坦诚度。虚拟世界只是暂时为人们提供宣泄空间,但人总归是要回到现实生活中。实名制能让互联网和现实生活真正接轨。在这样一种公开、公平的氛围中,人们的网络生活会更加理性和生动。所以网络实名制非不会成为大家交流的障碍,反而让大家更加亲切友好的气氛交流和生活。 也许,这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影响了某些所谓的“个人言论自由”,当然,如果这个“自由”是指泛滥无边的肆意妄为。

1993年~2021年国际大专辩论赛辩题集

xx年~xx年国际大专辩论赛辩题集 xx年首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 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剑桥大学) 温饱不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复旦大学) 半决赛 艾滋病是医学问题,不是社会问题(悉尼大学) 艾滋病是社会问题,不是医学问题(复旦大学) 决赛 人性本善(台湾大学) 人性本恶(复旦大学) 新加坡举行冠军复旦大学全程最佳辩手蒋昌建(复旦大学) xx年二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一 女性比男性更需要关怀(波恩大学) 男性比女性更需要关怀(辅仁大学) 初赛二 治愚比治贫更重要(新加坡国立大学) 治贫比治愚更重要(新南威尔士大学) 初赛三 愚公应该移山(韩国外国语大学)

愚公应该搬家(xx大学) 初赛四 信息高速路对发展中国家有利(南加州大学) 信息高速路对发展中国家不利(香港中文大学) 半决赛 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可以统一(辅仁大学) 金钱追求与道德追求不能统一(新南威尔士大学) 半决赛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xx大学) 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香港中文大学) 决赛 知难行易(xx大学) 知易行难(辅仁大学) xx举行冠军xx大学全程最佳辩手林正疆(辅仁大学) xx年三届国际大专辩论会 初赛一 各国政府应该全面禁烟(首都师范大学) 各国政府不应该全面禁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 初赛二 复制人类,利多于弊(韩国外国语大学) 复制人类,弊多于利(加拿大西门菲沙大学) 初赛三

IQ诚可贵,EQ价更高(韩国外国语大学) EQ诚可贵,IQ价更高(马来亚大学) 初赛四 艺术商品化利大于弊(香港大学) 艺术商品化弊大于利(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 半决赛 国际网络应该受管制(首都师范大学) 国际网络不应该受管制(加拿大西门菲沙大学) 半决赛 先天遗传比后天环境重要(马来亚大学) 后天环境先天遗传比重要(香港大学) 决赛 真理越辩越明(首都师范大学) 真理不会越辩越明(马来亚大学) 新加坡举行冠军马来亚大学全程最佳辩手王慰卿(首都师范大学) xx年第四届国际大专辩论 A组 初赛一: 网络使人们更亲近(马来亚大学) 网络使人们更疏远(澳门大学) 初赛二: 成功的作品应该拍续集(耶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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