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53号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53号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53号

定企业标准和保温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发布,其性能指标应严于同类产品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将防火要求纳入系统设计内容,明确外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须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其设计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隔离带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2、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标明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标高和隔离带高度。

3、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有防火隔离带的构造详图。在构造详图中,应当反映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系统不同材料交接处的防水、抗裂和安全性等技术处理措施。

4、高度小于100m的居住建筑,当采用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高度小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包含幕墙式建筑),当采用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严格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并将外墙保温工程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第九条外墙保温工程设计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委托该项目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将变更内容送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重新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并不得降低设计标准。

第十条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不符合相应标准、规范或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时,建设单位可以报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采用的保温系统(包括系统组成材料、构造、施工工艺等)进行专家论证。

第十一条外墙保温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执行。

第十二条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单位应成套采购外墙保温系统所有组成材料,供应商应对该系统的所有组成材料做出技术规定,提供系统及所有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系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对外墙保温系统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该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确认。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方案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相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保温工程施工,设计单位和供应商并应对从事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五条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应有完善的系统设计、施工和监理技术方案,并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应严格执行标准、规程构造要求,并增加机械锚固措施,锚固件应可靠锚入基层墙体。塑料锚栓和塑料胀锚螺钉在混凝土和砖墙内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30mm,在加气混凝土砌块砖墙内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40mm,锚固件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小于0.8kN,现场应作拉拔试验检测。

2、系统采用的保温材料、锚固件、抗裂砂浆、胶粘剂、界面砂浆、增强网、饰面砖、填缝材料等要具有相容性,且各项性能指标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并按规定进行现场复验。

3、应选用粘贴面带有燕尾槽的饰面砖,且使用专用的水泥基粘结砂浆粘贴,粘贴面积100%。饰面砖单位面积质量不大于20kg/m2,单块面砖面积不大于0.01m2,面砖吸水率不大于3%。

4、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系统应设置保温层伸缩缝和饰面砖分格缝,伸缩缝和分格缝的竖向和横向间距均不得大于4m,面砖间缝宽不小于5mm,并采取柔性、耐候的防水材料勾缝处理,确保面层不渗水。

5、系统高度在20m以上的部分,每隔一至二层应设置保温层托架加强,托架应固定牢固满足荷载设计、防腐和耐久性要求。

6、系统应按照《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的规定经过耐候性、耐冻融、抗风压、抗震性等安全和耐久性试验,当系统组成材料发生变更时应重新进行该项检验。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做好监理日志。监理单位应对保温系统的组成材料进场质量技术资料进行检查确认后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并应督促外墙保温系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按本《规定》第十五条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第十七条外墙保温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及系统在进场时,监理单位应对其下列性能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

2、导热系数、材料密度、压缩强度、尺寸稳定性;

3、粘结材料的粘结强度;

4、增强网的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

5、保温浆料作保温层时,应在施工现场制作同条件养护试样,进行导热系数、干密度、压缩强度指标检测;

6、必要时,可增加其他复验项目或在合同中约定复验项目。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在对既有民用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时,应明确公共建筑在营业、使用期间不得进行外保温材料施工作业,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作业期间应撤离居住人员,并安排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逻,严格分离用火用焊作业与保温施工作业。

施工单位应在改造施工前编制施工消防工作方案,对居住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和疏散演练,在建筑内安装火灾警报装置;施工期间,施工单位要有专人值守,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处置。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和建筑保温材料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温材料进场后,要远离火源。露天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安全覆盖,或将保温材料涂抹防护层后再进入施工现场。

动火作业应安排在节能保温施工作业之前,保温材料的施工要分区段进行,各区段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未涂抹防护层的保温材料的裸露施工高度不能超过3个楼层,并做到及时覆盖,减少保温材料的裸露面积和时间。

动用明火必须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相应审批手续,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动火作业前应对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对无法移动的可燃物要用不燃材料覆盖及隔离并安排动火监护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动火作业后,应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灾隐患后,动火操作和监护人员方可离开。

第二十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应管理机构要加强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监督管理,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质量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对建设单位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具备保障安全的具体措施进行审查,不具备条件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要积极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监督检查,对于不具备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护条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的建设工程要依法督促整改;应将外墙保温工程纳入质量监督、工程监督巡查和工程竣工备案的重要内容;严格按国家、省及本《规定》加强对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质量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有效期五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俗话说得好:“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知恩图报,是做人的良知;忘恩负义,被人们所不齿。

何谓恩情?恩情即施惠人给受惠人的好处,恩惠情谊。恩情言其大,有“养育之恩”、“救命之恩”;恩情言其小,有“滴水之恩”、“帮扶之恩”……大恩大德,人们会没齿不忘,刻骨铭心;小的恩惠,我们同样会念念不忘,记挂在心。

恩情,难以用确切的言辞来表述,只能用心灵去感受,用行动去报答。

恩情,就是当你身处困境时,有人愿意帮你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失意落魄时,有人不离不弃的那份情;恩情,就是当你遇事有难时,有人无私帮助你的那份情。

做人千万不能忘恩,忘了恩,就负了义;忘了恩,就负了人;忘了恩,就没有了良心!

何谓真情?真情,就是寒冷时的一把火,让人感觉暖意融融;真情,就是严冬里的一轮暖阳,它的光和热都洒在了你的身上;真情,就是黑暗中的一盏灯,照亮了你前行的方向;真情就是一眼清泉,滋润着每个人的心田,让我们精神旺盛,生命茁壮!

真情,就是一首动听的歌曲,它能将你的烦恼驱赶;真情,就是一个灿烂的微笑,它能让你心花怒放;真情,就是一场及时雨,它能让你干涸的心灵滋润舒畅!

真情,是无私的奉献;真情,是真诚的情谊;真情,是纯洁的爱心。做人,真情不可少,感恩最重要。一颗感恩的心,人人都需要;有了感恩的心,彼此都温暖;捧出感恩的心,个个皆欢笑。

恩情很贵,真心难得,真情莫伤。伤了真情,就伤了真心,伤了真心,就伤了好人,伤了好人,就落下了悔恨。

恩情最怕忘,真情最怕伤!

母亲的恩情不能忘,生我九死一生,养我含辛茹苦,襁褓中奶我喂我,怀抱中亲我宠我,双手中托我举我,出门时想我盼我,病痛中怜我惜我。

父母的真情不能伤。自古以来,父母千万倍的付出,难以换回子女百分之一的回报。父母一生真情付出,他们用心血和汗水滋养我们成长、成熟和成功,谁如果伤害了父母的真心真情,谁将悔恨终生!

老师的恩情不可忘,老师的真情不可伤。为人之师,尽心尽力,小小三尺讲台,乃育人之天地;看那满头银发,皆是岁月里积聚。绞尽脑汁,为让学生们多获取些知识;千方百计,为的是让自己问心无愧,良心得到慰藉。

朋友的恩情不可忘,朋友的真情不可伤。真正的朋友,总能想你所想,急你所急;真正的朋友,总是雪中为你送炭,风雨中为你遮风挡雨。当你遇有不顺时,他总是无私的帮助你,热情的鼓励你,真心的支持你,关键时候能够舍己为你!我们怎能忘记好朋友的恩德?我们怎能伤害好朋友的纯真情谊?

恩情,不分轻与重。养育之恩,指点之恩,滴水之恩,所有的恩,都是不容忘记的恩!

真情,不分淡与浓。父母真情,恩师真情,朋友真情,所有的真情,都是不容伤害的情!

人生在世鸣警钟,为人行事要记清:恩情无关大与小,真情不在富与穷。忘啥不能忘恩情,伤啥不能伤真情!

武汉市千亿城建资金哪里来

武汉市千亿城建资金哪里来 (2006-03-31 05:59:5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王溥黄宏 [核心提示] 3月10日召开的武汉市城建工作会透露,今年城建资金计划投入166亿元,但财政直接投入只有21亿元。 21亿如何能“拨”动166亿的项目? 在汉口台北路225号,有几间普普通通的办公室。这里是武汉城投资金管理中心,它掌管着武汉城市公共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资金。 这个弹丸之地,能担此重任吗? 未来5年,武汉千亿“美容” 东经113°41'-115°05',北纬29°58'-31°22',形似一只自西向东的蝴蝶。这只蝴蝶便是饱享“九省通衢”美誉的大武汉。 近十几年来,历届市政府都在苦苦求索,怎样让这只曾经折翅的蝴蝶再次翩翩起舞,但每任市长不得不面对同样一道难题:钱从哪里来? 因为缺钱,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就开始策划的轨道项目,过了8年才得以开工;因为缺钱,1997年初提出的18条道路改造计划,次年才姗姗启动;因为缺钱,巧妇难为,2003年3月上任仅两个月的市长李宪生在北京“两会”上三次大声追问:“武汉在哪里?” 不少市民可能已经注意到,近几年,武汉犹如一匹矫健黑马,奔腾了起来,建设项目明显增多,大型公共设施次第开工,脏乱差的“老帽子”正在扔掉,不少游子回来后感叹“武汉变得越来越陌生”。

今年初,武汉市城投集团端出的一项宏伟计划更是引起广泛关注:“十一五”期间,江城用于城建的投资总额将达到973亿元。3月12日,出席全国“两会”的李宪生再次语惊四座:武汉要“四两拨千斤”,成为撬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支点。 面对近1000亿大投入,面对李宪生的豪气,这一次,轮到市民迷惑不解:武汉一下子哪来这么多钱了? 21亿投入欲撬动166亿工程 近几年来,武汉市的国民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在快速增长,但政府“财库”几乎没有饱满过。 “money,money,money”,就像一首外文歌曲所唱的那样,武汉“脱胎换骨”如此需要资金扶助。(如下表所示) 3月10日召开的武汉市城建工作会透露,今年城建资金计划投入166亿元,但财政直接投入只有21亿元。“这是武汉城建史上,单年最大的财政投入”,建委对这个数字感到满意。 可是,21亿如何能“拨”动166亿的项目? 在汉口台北路225号5楼,有一家叫武汉城投资金管理中心的单位,它掌管着武汉城市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资金。 城投公司总经理彭俊的答案是:城投直接融资94.32亿元,利用外资5.85亿,各区自筹5.47亿,国债资金0.43亿,业主自筹7.66亿。还有像武汉新区、后湖片区改造等属封闭运行项目,筹资31.40亿。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53号

定企业标准和保温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备案、发布,其性能指标应严于同类产品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设计单位应按照《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公通字[2009]46号)将防火要求纳入系统设计内容,明确外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组成材料的性能指标;须设置防火隔离带的,其设计内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防火隔离带应沿楼板位置设置宽度不小于300mm的A级保温材料,防火隔离带与墙面应进行全面积粘贴。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2、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标明防火隔离带的位置、标高和隔离带高度。 3、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应当有防火隔离带的构造详图。在构造详图中,应当反映防火隔离带和外保温系统不同材料交接处的防水、抗裂和安全性等技术处理措施。 4、高度小于100m的居住建筑,当采用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高度小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不包含幕墙式建筑),当采用B1级外保温材料时,可不设置防火隔离带。 第八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严格进行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并将外墙保温工程作为重点审查内容。 第九条外墙保温工程设计变更时,建设单位应委托该项目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将变更内容送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重新审查,重新进行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并不得降低设计标准。 第十条外墙保温材料及系统不符合相应标准、规范或本《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时,建设单位可以报请市建筑节能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所采用的保温系统(包括系统组成材料、构造、施工工艺等)进行专家论证。 第十一条外墙保温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执行。 第十二条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单位应成套采购外墙保温系统所有组成材料,供应商应对该系统的所有组成材料做出技术规定,提供系统及所有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系统供应商和施工单位对外墙保温系统的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该系统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技术要求编制外墙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确认。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方案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相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保温工程施工,设计单位和供应商并应对从事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第十五条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应有完善的系统设计、施工和监理技术方案,并符合以下要求: 1、系统应严格执行标准、规程构造要求,并增加机械锚固措施,锚固件应可靠锚入基层墙体。塑料锚栓和塑料胀锚螺钉在混凝土和砖墙内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30mm,在加气混凝土砌块砖墙内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小于40mm,锚固件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小于0.8kN,现场应作拉拔试验检测。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洪府发[2004]3号)

南昌市重大重点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洪府发[2004]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投资成本,确保建设项目安全、优质、高效、廉洁地实施,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建委等五部门的<南昌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03]69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城建项目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洪府发[2003]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是指财政性资金或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贷款资金的各类城建项目(下称工程项目),涉及到国家、省里项目投入资金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其它城市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四条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在遵循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规定的基础上,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类别及投资额的不同区别对待,力求简化前期手续。 (一)工艺、技术简单、建设方案明确、结构安全系数较大的工程项目,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可凭立项批准文件,直接采取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查。 1、建安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城市道路拓宽、改造项目; 2、小桥新建及200万元以下的桥梁维修、加固(非结构安全性)项目; 3、投资额300万以下的公路、排水、市政、园林的维修与改造项目; 4、符合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城市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及道路的拓宽、改造。(二)采取一阶段设计时,市发展计划部门可直接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组织初审并批准概算。 (三)市建设、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在审批发证时,应本着从简、从快的原则,按以下规定操作: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凭市发展计划部门批准的立项及市规划部门的地形图、批准的规划方案到市规划部门办理;

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

武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土地、园林绿化、消防、人防等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实施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规划应当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总体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城市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完善城市功能布局,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鼓励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建筑工程规划应当彰显滨江、滨湖特点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风貌,体现地域文化特色,创造疏密有致、高低错落、特色鲜明的城市整体空间形态。 第六条交通和市政工程规划应当综合协同,合理布局,保证功能,适度超前,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交通和市政设施先行,发挥基础和保障作用。 为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凡符合《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范围表》(附表1-1)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

第七条在风景名胜区、旧城风貌区等城市特殊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保护规划的要求。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进行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规划报建。城市重要地段、重点区域、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单位在报建时应当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具备相应资质的不同设计单位完成的设计方案;其他建设项目应当进行总平面设计。 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后,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核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确需变更建(构)筑物使用性质、高度、位置、平面、立面等的,应当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进行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对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实行放线和验线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执行。

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城建重点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的质量责任与义务,推进城建重点工程全面开展精细化建设管理活动,提高城建重点工程质量精细化水平,依据《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列入《市城建重点工程目录》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建设、水务、园林、住房保障、城管等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应依据本办法制定重点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条市城建重点工程(以下简称重点工程)实行质量目标化管理。质量目标为市级优质工程率100%,省级优质工程率30%,力争国家级优质工程获奖率10%。 第二章建设单位质量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对重点工程质量负总责。建设单位(包括代建、BT业主,下同)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开展建设工作,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第六条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并确定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重点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对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质量责任落实情况以及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对经市城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纳入绿色通道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开工之前持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施工图技术性审查认可文件和有关合同文件,到管理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第八条严格实施开工前质量措施检查工作。在工程开工前,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设置、相关质量保证制度的建立、质量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照等进行严格检查;对重要的施工方案、重大风险源按规定组织专家技术咨询和评审。未经检查或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开工。 第九条严格执行工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施工工期调整,不得任意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盲目抢进度、赶工期。确需调整工期的,必须经过充分论证,并采取相应措施,优化施工组织。 第十条实行精细化管理责任制度。成立精细化管理组织机构,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岗;制定精细化管理计划与办法,明确精细化管理目标、标准、任务和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理单位依法行使监理签证权、指令控制权,发挥监理单位在精细化管理中质量把关作用。

武汉市建委第68号文

武建规[2009]68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 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暂行规定》(武建…2007?142号)同时废止。 二OO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市…2005?20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作如下规定: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核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开发计划、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核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既有房屋建筑的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经取得项目审批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四)在城市规划红线范围以内的原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资料,工程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五)市政府确定的应急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有关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立项批复或市政府会议纪要,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或技术资料,建设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的,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应当根据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各类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及基价表、费用标准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人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编制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招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的5天(含)前,在武汉建设网和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按单项工程向社会公布工程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不具备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编制。 三、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施工招标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分别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

2021年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与措施

关于加快中心城市建设的建议与措施 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要把××建设成为一个山水辉映、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宜居宜业的沿江港口城市。城市建设事关“争得××应有地位”发展大局,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 ___门,如何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用城市化的杠杆撬动经济发展,已成为当前工作的重点,也是带动××经济发展最关键的问题。 一、加快城市建设,必须拉大城市框架。拉大城市框架,做大城市规模,必须开拓新城区。××中心城区东临鄱阳湖,南依庐山,北靠长江,区内水系交错众多,城市发展受限,从地理位置看城市主要发展趋势是向西发展。八里湖水质优、环境好、空间大,是建设新区的首选之地,××城市建设要实现从甘棠湖、南湖时代走向八里湖时代。目前之急的是首先做好三大工程:一是为了改善八里湖地区的交通条件,开辟新、老城区快速通道,建设好长虹西大道。二是为了营造八里湖周边景观、提升八里湖品位,为新城区的文秘杂烩网建设做好铺垫,推进环八里湖岸线的环湖路工程。三是根据城市防洪排涝需要和为了改善八里湖水质,提高城市品位,改善城市自然环境,推进十里河改造工程,尤其是截污工程和河道整治工程。这三项工程均是新城区建设的铺垫工程,将对全面推进八里湖新区的建设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二、加快城市建设,必须强推项目建设。项目是城市建设的抓手,抓城市建设就要推进项目。今后每年必须新开工10~20亿元的城建项目建设,按照一个项目、一个 ___、一个责任人、一个工作班子、一个施工方案、一支好的施工队伍的“六个一”机制,做到开工一个,建成一个,见效一个。按照市委、市 ___统筹部署,我局负责长虹西大道项目建设。为此,我局成立以局长为项目责任人、分管副局长为项目负责人的长虹西大道工程推进管理办公室,从全系统抽调最精兵强将,成立项目征地拆迁、前期手续、综合保障、实施.管理等若干小组,集中办公,每两日一调度,一日一汇总,发现问题当天上报,解决问题不过夜。与此同时,市建设局充分发挥城建系统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相关责任单位做好八里湖环湖路、十里河改造等其它项目的服务工作,为他们提供包括施工计划本文:,施工方案,协调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方面的技术支持,确保各个项目顺利推进。 三、加快城市建设,必须狠抓工程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质量安全问题是城市建设的核心问题,要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正确处理好速度与质量的关系,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速度。认真抓住项目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从一点一滴做起,严格把关。建立健全项目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狠抓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关,狠抓工程质量监督关,加大对影响项目质量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监管力度,把每个工程、每个项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 获奖年份: 2000 所获奖项:一等奖 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武汉市位于湖北省东部。1998 年全市下辖七个中心城区和市郊六区,93 个街道, 34 个乡, 59 个建制镇。市域土地面积8467.11 平方公里,总人口 731.79 万,按非农业人口比重计,城市化水平达到58.55%。 武汉是我国最大的内河港口城市,重要交通通信综合枢纽,国家重要的工业基地,也是华中地区最 大的内外贸、科研和教育中心。 武汉历史悠久,名胜古迹众多,城市建设依托特殊的地域环境,形成了“两江交汇、三镇鼎立,山 水相间,河湖密布”的独特空间形态。 规划期限: 1996 年至 2020 年,近期为2000 年,中期为2010 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下世纪中 叶。 规划范围:分为市域、城镇地区和主城三个层次,城市规划区以规划的外环公路为基本界线,并包 括市域内其他重点规划发展的地区,面积为 3086 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湖北省省会,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通讯枢纽。 城市发展目标:建设一个经济实力雄厚、科学教育发达、服务体系完备、城市布局合理、基础设施 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社会高度文明并具有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现代城市,为进一步把武汉建成为城 乡一体化、开放型、多功能的国际性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城市发展规模:规划在分析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运用区域动态人口模型,预测到2020年,武汉市市域常住人口将增加到970 万,而全市耕地只能容纳200 万农业人口,因此需要容纳的城市 常住人口将达到770 万,全市城市化水平将提高到80%以上,其中,至2010 年,全市城市化水平将提 高到 70%。 至 2020 年,规划主城城市实际居住人口由1996 年的 355 万人增加到505 万人,其中,至2010 年为 415 万人。按照国家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并执行适当偏紧的政策,规划至2020 年,主城用地规模由1996 年的 264 平方公里增加到427.5 平方公里,其中,至2010 年为 343.3 平方公里。 城市总体布局:为满足规划期内人口、社会、经济和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突出建设现代化生 态城市和高效能城市的目标,综合考虑产业布局的调整、人口分布的优化、交通体系的完善、生态框架的建 立、园林绿地建设、环境保护、空间景观环境控制等城市发展的主要内容,对自然和人文环境实施综合调控, 建立一个开放型、充分体现滨水城市特点的城市总体空间构架和相适应的自然生态构架。 年份城市常住人口(万人)城市实际居住人口(万人)城市建设用地( Km2)人均城市建设用 地( m2/人) 1996年 355 379 264.02 69.6 2000年 365 395 281.2 71.2 2005年 390 426 311 73 2010年 415 458 343.374.9 2015年 435 488 390.480 2020年 450 505 427.584.7 一、合理拓展城市的发展空间 在规划期内,严格控制主城人口规模,适度扩展主城用地范围,积极促进小城镇的发展,强化建设 以主城为核心,由阳逻、北湖、宋家岗、蔡甸、常福、纸坊、金口等7 个重点镇为支撑的武汉城镇地区。 二、建立灵活均衡的主城布局结构 主城按照三镇均衡发展战略,采取“多中心组团式”的布局结构,以江河湖山等生态走廊为主的分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民用建筑保温工程禁止使用保温浆体材料的通知-武城建〔2013〕269号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民用建筑保温工程禁止使用保温浆体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4-02-15 栏目:建筑周边编辑:建筑质检员点击:1980 次 市城建委关于民用建筑保温工程禁止使用保温浆体材料的通知 文号:武城建〔2013〕269号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墙改与节能办)、市建管各站办,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自2010年以来,无机保温砂浆和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等建筑保温浆体材料(以下简称“保温砂浆”)已在我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中得到应用,但在应用过程中出现了产品质量不稳定、施工工艺难以控制等现象,存在安全隐患。针对这些情况,近年来市城建委结合工程应用实际需要,大力推广保温隔热板材和墙体自保温技术,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进一步提高建筑保温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经研究,现对《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武城建规〔2012〕253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请遵照执行。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民用建筑的墙体、屋面、楼板保温工程中禁止设计和使用保温砂浆类产品。 2014年1月1日前已设计保温砂浆类产品并已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尚未施工的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对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253-2011)和湖北省、武汉市相关技术要求实施。 二、建设单位应要求设计、图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严格执行本《通知》和国家标准规范及本市相关管理规定,在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对外墙热工性能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CL建筑体系、蒸压加气混凝土精确砌块自保温墙体、现浇大模内置等自保温系统和保温隔热板材。 三、设计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保温材料的设计。当设计使用保温隔热板材时,应选用具备完整应用技术标准体系的保温隔热板材,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保温隔热板材的厚度、密度、强度、燃烧性能、导热系数和修正系数等技术性能指标。 四、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违反本《通知》规定设计保温砂浆类产品的建筑工程项目,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 五、施工单位在建筑保温工程施工前,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系统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有关技术要求编制保温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报监理单位确认。 六、施工单位应按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方案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相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保温工程施工,设计单位和材料供应商应对从事保温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七、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后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监理合同实施监理。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应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变更。 八、其它保温材料的应用范围及管理要求仍执行《武汉市民用建筑工程外墙保温系统质量管理规定》(武城建规〔2012〕253号)。 九、各区建设局,市建管各站办应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使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并在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建筑能效测评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民用建筑保温工程质量。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3年12月2日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019修正)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2012年11月28日武汉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3年1月15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根据2019年6月21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 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提高城市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和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其他地区。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综合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对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公共客运交通、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环境保护、园林绿化、湖泊保护等实施的规划、服务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综合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管理、科学高效、公众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本市建立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街道办事处(包括乡镇人民政府,下同)、社区为基础,部门联动的城市综合管理体制。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订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目标,建立城市综合管理协调和调度机制,研究解决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组织管理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包括开发区、风景区、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是各自辖区内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级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开展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是本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关于2017年城建基础设施工程计划的说明

关于2017年城建基础设施工程计划的说明 2017年城建基础设施工程计划实施9大类、69项工程,总投资30392.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28030.4万元,争取上级资金2090万元,单位、个人自筹272万元。其中市政工程25项,投资13414万元;园林绿化工程14项,投资3034万元;环卫工程4项,投资725万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10项,投资5995万元;规划编制及规划设计10项,投资1199万元;全域旅游城市建设3项,投资3000万元;农村改厕18170户,投资2180万元;施工图审查费396万元;智慧城建档案建设,投资449.4万元。 市政工程方面,计划实施5条道路新建,3条道路续建,2条道路改造,4条道路中修,2处人行道建设、6处污水管网改造及城区道路维修、匝道建设、路灯照明工程等。 道路新建工程包括庙山路(圣海路-汇通路)、汇通路(309-庙山路)、登云路(309-庙山路)、香山路北延(香水路-珠海路)、文化路北延(香水路-珠海路)。文化路北延、香山路北延是为了打通城区与开发区的路网联系,汇通路南延、登云路南延、庙山路建设是为了完善城市路网、拓展城市空间,带动城市开发。其中庙山路、汇通路、登云路、文化路北延2017年完成路基工程,

香山路北延年内完工。 道路续建工程包括保成路(文昌路-世纪大道)、昌盛路(米山路-文山路)、庙山路(圣海路-昆嵛南路)。其中保成路2016年东半部分已完工,昌盛路路基工程2016年已完工,2017年保成路、昌盛路年内完工;庙山路(圣海路-昆嵛南路)2016年工程已完工,列入2017年计划。 道路改造工程包括豹山路(309-文山西路)、横山路(柳林桥-宏安桥)。其中横山路主要是综合考虑路况及地下排水管网改造,解决市民出行及汛期河水倒灌的问题;豹山路是西部城区的一条重要南北次干道,最初未设计雨污分流,同时路面破损严重,今年将对该路段实行雨污分流,并对路面进行改造。 道路中修工程包括米山路(虎山路-宅库村)、棋山路(米山路-老车管所)、城北街(峰山路-城北桥)、文昌路(309-天润路)中修工程。其中米山路路段区公路局今年可能争取上级资金进行道路改造,我们计划同时对道路两侧人行道、部分雨污管道、路边石、路灯等进行改造;棋山路、文昌路路面年久失修,沥青路面已出现网裂,今年打算对这两段道路路面进行稀浆封层处理,延长使用期限,降低使用成本。 人行道建设工程包括香山路与香水路交界(大众完小)人行道、峰山公园观光路人行道。其中香山路与香水路交界的人行道建设是为了新大众完小建设后,保障学生的出行安全;峰山公园

:武汉市城建档案馆

二、工作程序 申请与受理 申报资料:建设单位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各专项验收合格资料; 2、全套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电子、声像材料); 3、《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4、建设工程各专项验评表; 5、经办人《城建档案员岗位证》(审验后退回)。 受理部门: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业务一、二科,电话:85800375、85809229 责任部门: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业务一、二科,电话:85800375、85809229 三、办理时间 法定办理时限:(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 承诺办理时限:接到申请表后3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依据:无收费。 五、办理地点:武汉市城建档案馆业务一、二科(台北路181号)。 六、工作流程: 1、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前,申报人向市城建档案馆提出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并送交申报必备资料:全套工程竣工档案材料(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以及电子、声像材料),《武汉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建设工程各专项验评表,经办人《城建档案员岗位证》(审验后退回)。 2、组织。验收组织单位:建设单位;参加单位:建设、监理、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档案员;验收地点:施工现场。

3、评议。由建设及监理单位介绍档案收集、组卷自审情况;由市城建档案馆业务指导人员审核全部档案材料;总评议后确定工程档案是否符合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应当整改的内容,并签发《验收意见书》。 4、验收。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馆在3个工作日内签发《武汉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或《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反馈单》。验收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按要求限期整改,重新组织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申请表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建管站(办),市建管有关站(办),外地驻(省)汉建管站(办事处),有关外来建筑施工企业: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现将该程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五日 外来建筑企业进汉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程序(暂行) 为加强我市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登记备案范围 凡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营业执照不在武汉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进入武汉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建筑企业,应当到市城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登记备案程序及规定 (一)外地建筑企业进汉进行经营活动,应携带相关资料在武汉市城建委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市城建委建管办具体负责外地企业进汉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在武汉市工程建筑交易中心设立受理办事窗口(以下简称办事窗口),统一受理外地企业进汉备案申请。 (二)外地建筑企业备案登记分为单项登记备案(主要针对单项工程的施工的建筑企业)和年度登记备案。 (三)申请登记备案外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单项登记备案 (1)执行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各项规定,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诚信建设等相关情况; (2)《外地施工企业进汉单项备案登记申请(审查)表》(含诚信经营承诺书); (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 (4)《企业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省企业由所在地级市提供、外省企业由所在省级提供)出具的介绍信及近两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证明; (6)企业法人对进汉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委托)文件、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7)拟派进汉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在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上要加盖“执业印章”); (8)单位为进汉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办理的社会保险凭证; (9)在湖北省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参与投标的外地企业,中标后可持《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和上述资料在武汉市办理进汉备案手续。 2、首次申请办理年度备案登记的除应提供上述单项备案(1)、(4)、(5)、(6)、(8)的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外地施工企业进汉年度备案登记申请(审查)表》(含诚信经营承诺书); (2)近两年已办理的进汉单项备案证明,并在汉承接的两项已完工项目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及验收证明); (3)拟派驻在汉的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及“五大员(施工、材料、安全、质监、预

城建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城建公司年度工作计划 XX年,我公司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企业转型发展和服务县域经济为目标,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做强招商引资“第一菜单”,提升项目招引水平;紧盯重点重大项目,夯实经济发展基础;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债务结构;抓牢干群工作作风,夯实工作开展基础;实现公司科学跨越发展的同时,为我市实现“挺进三十强,再创新辉煌”目标和建设省会副中心城市和湘赣边区域性中心城市贡献力量。 一、主要目标计划 实现经营收入10亿元,新增融资到位资金15亿元,完成政府投资项目58个,投资总额亿元。重点建设好西北环线、道吾西路、浏阳河六桥等重大工程项目,大力推进浦梓港片区、新屋岭片区、教师进修学校等重大项目经营。 二、工作举措 为确保上述目标任务实现,我公司将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建立实施预算和计划体系,增强企业发展质效

1、突出战略发展研究作用。围绕“城市更新、城市产业、城市生活、城市动力”四大功能,深化战略发展研究,充实项目库,强化项目储备,科学制定城建集团XX年至2022年重大项目战略发展计划,将浏阳河西段休闲旅游产业开发、医疗健康产业、高端商务总部经济区等项目纳入其中。 2、突出财务预算控制。以计划为龙头,以预算为核心,以经营为目标,加强部门联动,在公司投资经营和财务管理全过程贯穿预算指导作用。对建设项目、开发项目从宏观层面把好技术关,确保方案实施最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3、突出审计监督职能。以全面预算及财政双控为契机,健全部门内控体系,增强审计监督职能和风险防控能力,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坚强保障。 (二)科学策划和包装一批项目,推广公私合营(ppp)模式 一是科学策划,加强与优企强企合作。综合XX年我市国有土地出让情况及XX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全年计划围绕重点围绕新屋岭片区开发、教师进修学校、浦梓港片区开发等13个项目,锁定高端客商,提高招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武汉市城市运营研究城市建设资源经营

武汉市城市运营研究城市建设资源经营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武汉市城市运营研究(城市建设资源经营)目录 第一部分概论 第二部分研究内容 1.城市经营理论研究 资源及城市资源系统的构成 城市经营的基本概念 城市经营的功能体系 城市经营的原则 城市经营的方式与城市经营的基本原则 2.武汉市城市资源及经营现状 武汉市土地资源及经营现状 武汉市公用房产资源及经营现状 武汉市交通设施资源及经营现状

武汉市水资源及水务设施经营现状 武汉市其它建设资源及经营现状 3.对策及建议 防范土地储备制度实施法律风险与经营风险的对策及建议 武汉市公用房产资源经营对策及建议 武汉市交通设施资源经营对策及建议 武汉市水资源及水务设施经营对策及建议 武汉市其它建设资源经营对策及建议 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综合评价审批制度的建议 第三部分附录:国内外城市经营经验及案例 1. 土地及公用房产资源经营 2 交通设施资源经营 3 其它建设资源经营 第一部分概论 2002年5月,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与华中科技大学签定《武汉市城市经营研究》咨询合同。合同签定后,双方成立了项目研

究课题组来开展研究工作。本次研究成果就是基于上述合同要求完成的。 "城市经营"作为一种理念,宗旨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运作,综合运用城市土地资本,地域空间和其它经济要素,盘活城市资源,并通过高效的城市管理,从整体上运作城市经济,改善城市环境,实现资源配置在容量结构和秩序上的最大化和最优化,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武汉市作为一个特大城市,是华中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城市经营活动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这种认识出发,课题组综合运用现代系统工程、城市规划、环境工程、交通工程及工程管理理论,充分论证了武汉市城市资源系统结构,结合武汉目前实际,课题组认为:城市建设资源经营应是当前武汉市城市经营工程的主体,而土地资源、公用房产资源、交通设施资源经营活动则是当前城市经营活动的中心。 课题组通过大量的调查,力图摸清武汉市城市建设资源及经营现状,在此基础上,课题组系统分析了当前武汉市城市建设资源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土地经营上缺乏科学的总、量控制手段;对土地储备制度实施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缺乏完善的防范机制;城市公用房产资源利用效率低下;城市交通资源经营利用不充分;水资源过度开发、低效利用、污染严重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课题组反复研讨,利用现代城市建设与管理理论,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及建议包括:研究开发土地科学经营决策支持工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文件 武建…2007?144号 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 计价招标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建筑业管理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市交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环保局,市园林局。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29日印发 共印2000份

武汉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招标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审工作质量,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称工程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 第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分别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四条各种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

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二)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元以上的一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三)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以及市政府对工程项目的建设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项目是指: (一)28层以上(不含28层)的高层建筑、设有2层以上(含2层)地下室的深基坑工程、大型或技术特别复杂的中型公共建筑、单跨跨度36米以上(不含36米)或檐高25米以上(不含25米)的单层工业建筑、檐高50米以上(不含50米)的多层工业建筑等房屋建筑工程等。 (二)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高架路、城市快速路、单跨跨度40米以上的桥梁、暗挖式隧道、城市污水(垃圾)处理厂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 第六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载明适用的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报招标投标监管

2019年重点城建项目进展情况表

2016年重点城建项目进展情况表 序号项目内容项目属性各部门职责 工作计划、时间节点 及目前进展情况 存在的问题 1 瓦房店西站综合客 运枢纽项目政府工作报告承 诺项目和2016年 重点投资项目 规划局 协调规划编制单位确定规划 方案;规划选址意见;提供 控制性详细规划图。 该项目规划方案已经确定,已由城建局办理相关手 续;规划选址意见已办理完毕;该地块的控制性详 细规划预计6月份完成成果编制。 国土局完成用地预审和土地调规。正在调规。 环保局 组织专家评审,出具环评批 复。 未收到环评文件。 发改局完成可研评审和立项批复。项目单位未提交相关要件。 水利局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批复。 水土保持方案已完成并经专家评审,因未缴纳水土 保持费用,未审批。 老虎屯镇 完成项目用地的动迁;社会 稳定评估方案。 5月1日起进行项目用地动迁,同时开展项目社会 稳定评估。 1、项目用地需要建设用 地调规;2、部分动迁户 提出超出动迁标准要求 1

财政局拨付动迁款、工程款未拨付动迁款和工程款。招标办组织开展工程招投标。未招标。 建设局完成可研报告、环评报告、 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和施工 图设计;组织工程施工建设。 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已完成,6月1日前完成施工图 设计,7月1日组织工程施工建设;水土保持费用已 行文上报市政府申请免交。 因人防问题,已与人防 办对接,已完成的可研 报告、环评报告表需根 据人防条件修改,修改 后报批。 2016年重点城建项目进展情况表 序号项目内容项目属性各部门职责 工作计划、时间节点 及目前进展情况 存在的问题 2 瓦房村污水处理厂 建设项目政府工作报告承 诺项目和2016年 重点投资项目 规划局 协调规划编制单位确定规划 方案;选址意见书。 已完成。 国土局办理项目所涉土地手续。已完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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