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处罚办法
公司员工处罚办法

员工处罚办法

为了达到及保持有效的工作水准,所有员工及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工作表现。任何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公司的管理规定,均应当受到处罚。

第一章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及方法

第一条对违规人员的处理种类有:

(一)批评教育,包括:责令限期改正、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少发奖金或目标责任津贴、经济赔偿;

(四)行政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留用察看、辞退。

以上处理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第二条员工违规情节轻微且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可以给予批评

教育

第三条因违规行为已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程度,选择是给

予批评教育或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员工违规处罚特别规定:

(一)受到行政处分的,应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二)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的,同时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三)工作人员因违规受到处理的,违规责任人所在机构可以根据本级工

资管理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其薪酬及福利;

(四)凡是受到开除处分以及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的工作人员不得重新在

张家界永鑫鞋业有限公司工作,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通知各分厂及加工点不得聘用;

(五)受到其他形式纪律处分的工作人员,在解除处分前不得晋升职务、职

称等、工资级别,并取消当年评选先进资格;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

1.故意违规且情节严重的;

2.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3.因违规受过处理再次故意违规的;

4.拒不承认错误,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5.隐瞒违规行为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有关证据,及授

意、指使、强令、胁迫他人隐瞒违规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

毁灭有关证据;

6.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7.授意、指使、教唆、强令、胁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

1.初次或者过失违规且情节显著轻微的;

2.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者坦白交待问题,并积极采

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发生的;

3.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4.经办人员抵制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的;

5.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七条一人因同一违规行为同时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应给予纪律处分的,

依照处理较重的规定处理。

一人因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触犯本办法两条以上规定的,应合并处理,按

照其中最高一种,并加重一档给予处理。

第八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违规的,对为首者从重处理;对其他人员,根据其

在共同故意违规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处理。

第九条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划分:

1.直接违规经办人员是责任人;

2.领导或上级负责人指令经办人违规办理业务,领导或上级负责人为责任人;经

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未向上级反映情况或不抵制的,经办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3.集体研究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参加决策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其他为共

同责任人;

4.违规行为责任不清的,经办人员及其直接上级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十条领导责任的区分:

1.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

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负责人;

2.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作或应由其参与

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

任的负责人;

3. 一般领导责任者,是指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重大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以

致发生重大损失或事故,对造成的损失负有一定领导责任的负责人。

第二章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程序

第一节责任认定程序

第一条各级管理部门在实施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的,在做出处理决定前,应当进行充分调查及责任认定工作。

第二条违规事实调查。

(一)检举揭发违规行为的调查。

1、对个人检举揭发的违规行为线索的调查,由总经理带领被检举人的直接领

导人组织实施。

2、在对违规人员进行调查时,可以要求被调查人所在部门主管、厂长配合调

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二)内部渠道发现违规行为的调查。各级管理部门在内部实施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应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对违规事实证明材料不充足的应予以补充调查核实,并听取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对材料的准确性、客观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责任认定。

总经理、厂长、承担全厂重大违规行为责任认定职责。

第四条各部门处理权限:

(一)批评教育由厂长或相关车间主管执行办理。

(二)经济处罚由总经理签字执行办理。

(三)行政处理由人力资源部门按程序办理。

第二节批评教育程序

第一条需要对违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的,责令其书面检查、限期整改的由厂长或相关车间主管实施;诫免谈话由总经理、厂长共同实施。

第二条批评教育可以单独做出,也可以与经济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合并做出。

第三节经济处罚程序

第一条受到经济处罚的工作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向稽核部门申请复议。

第二条经济处罚决定做出后,被处分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议申请的,处罚决定自规定复议期限届满次日起生效。被处分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的,

处罚决定自复议决定做出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对违规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应建立登记制度。每宗经济处罚,处罚单位应出具经济处罚通知单,通知单最少应保持三联,稽核部门或处罚决定机构、财务部门、被处罚人各执一联。

第四条经济处罚一般通过薪酬发放部门在违规人员的薪酬中代扣。所收罚款由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实施经济处罚,每人每次不得低于人民币 5 元。

第四节行政处理程序

第一条行政处理决定由总经理与生产厂长研究决定,人力资源部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二条受到撤职以下处分的各级负责人,不适宜担任现职务的,可予以免职或调任。具体手续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条被处分人对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组织处理不服的,可向本级或上级人力资源部门申请复查复议。

被调离原岗位、免职、解聘职务的,不得申请复查复议。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对违规人员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后,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意见书,送达被处理人。

第五节复议程序

第一条受到经济处罚的工作人员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

30 日

起 20 日内,向总经理申请复议;总经理领头稽核监督部门应在受理

之日起内做出复议决定。复议期间,原处罚决定仍生效。

第二条案情重大、复杂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做出复审、复核决定

的时间。

第三章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一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

1.不遵守单位劳动纪律的;

2.不遵守单位职工行为规范或守则、岗位职责的;

3.影响或干扰单位生产、工作秩序的;

第二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或者警告处分: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指挥,影响正常工作的;

2.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3.因公外出和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4.拒不执行上级单位(部门)或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5.不服从单位组织安排,经做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

第三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

1.工作不负责任,损坏工作设备、工具,浪费材料造成经济损失的;

2.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3.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4.工作中不服从安排和指挥,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工作)

秩序的;

5.旷工批评教育不改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取消月满勤奖,进行批评谈话;

连续旷工超过十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天者,取消月满勤奖及年满

勤奖,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开除处分。

6.其他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7.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

第四条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

予开除处分,并根据情况给与适当的经济惩罚:

1.盗用、挪用单位财产或者故意损坏单位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

2.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经单位批准,擅自与外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雇佣关系、劳务关系,或者

在外单位受聘任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

拒不改正的;

4.利用职务之便和工作机会,转让业务,从中牟利,损害单位利益的;

5.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在严禁烟火的生产车间区域内吸烟或产生

火种的,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元罚款。

6.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7.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8.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器材,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9.有贪污,侵占公款,受贿,敲诈勒索或盗窃公司或同事财物行为的

10.其他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

11.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

第五条对于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行为的员工,应责令其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原则

上承担比例为损失额度的10~30% 。具体赔偿经济损失的比例由公司根据损失

的大小和事故的性质另行确定,每月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的赔偿金额不超

过本人工资的20%。

第六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慎重,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弄清

事实,取得证据,调查时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充分的申辩,再由公司人事部

提出处分建议,报经理批准后生效。

第七条本办法经征求员工或者员工代表意见,由经理办公会议批准后颁布实施,

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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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纪管理办法

员工违纪管理办法 1.目的 1.1.规范员工行为,加强纪律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总部及一线公司员工违纪管理工作。 3.术语和定义 3.1.无 4.职责 4.1.总部人力资源部 4.1.1.制定管理规范,包括制度、流程、制式表单等。 4.1.2.组织实施总部及总部管理的一线公司员工的纪律管理工作。 4.1.3.指导、监督一线公司纪律管理工作。 4.2.一线公司人力资源线 4.2.1.组织实施本公司纪律管理工作。 4.2.2.配合总部人力资源部对总部管理的一线公司员工的纪律管理。 5.违纪行为 5.1.轻微违纪 5.1.1.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工作需要的个人信息。 5.1.2.妨碍正常工作秩序,如办公区内大声吵闹。 5.1.3.无视危险警告、安全提示等违章操作,未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5.1.4.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单位交通工具。 5.1.5.未按工作要求及时汇报工作,或未及时与其他同事沟通,并带来轻微不良影响。 5.1. 6.其他类似行为。 5.2.一般违纪 5.2.1.从事任何足以导致自身或他人伤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活动。 5.2.2.利用单位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5.2.3.泄露企业秘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5.3.因工作失职或管理疏忽给企业造成隐患或损失(金额达到5000元及以上,或信息化系统流程、 数据被损坏)。 5.3.1.对已经造成的损失或事故等故意隐瞒不报且未造成严重后果。 5.3.2.其他类似行为。 5.4.严重违纪 5.4.1.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达5天。

5.4.2.偷窃、盗用单位财产。 5.4.3.辱骂员工或客户。 5.4.4.对员工或客户实施性骚扰。 5.4.5.打架斗殴、赌博、扰乱工作秩序或社会治安。 5.5.弄虚作假,如上报虚假数据,提供虚假学历、虚假个人信息、虚假票据,以及伪造签名等不 诚实行为。 5.5.1.未经单位许可,在外兼职或利用单位资源参加外部活动,或参与和单位利益冲突的其他活动。 5.6.未经单位许可,散播或向不相关人员透露与企业业务或经营有关的决策、数据、图纸、技术、 信息、政策、流程或其他保密材料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 5.6.1.利用媒体、网络或其他手段诋毁、诽谤企业或员工,对企业或员工名誉造成不利影响。 5.6.2.蓄意失职或因严重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金额达到10000元及以上)。 5.6.3.损坏单位文档(含电子文档)或信息化系统数据,并造成严重后果。 5.6.4.因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金额达到8000元及以上)。 5.6.5.利用岗位便利牟取私利,包括收受贿赂、贪污、挪用公款或侵占单位财产等。 5.6.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6.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6.8.其他类似行为。 6.违纪处分 6.1.对违纪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辞退 等处分,并可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6.2.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人员,交由国家相关部门处理。 7.处理流程 7.1.认定 7.1.1.违纪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线填写《员工违纪处理表》(附表9.1)。 7.1.2.人力资源线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措施。 7.2.审批 7.2.1.人力资源线按管理权限报批。 7.3.面谈 7.3.1.警告由上级主管与违纪员工面谈,严重警告以上的违纪处分由违纪员工上级主管与人力资源 线共同与违纪员工面谈。 7.3.2.违纪员工在《员工违纪处理表》上签收,并交人力资源线存入员工档案。 7.4.通报 7.4.1.违纪处理结果视警示作用,可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如部门内通报、公司内通报等。 8.其他事项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模板

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创建一支提高公司利益为准则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服务于每一位学员和家长,并且使员工和公司得到共同的发展,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规章制度,望各位员工自觉遵守! 一、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 不得越级打小报告、有任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通过书写文字报告的形式交与上级部门,公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二、服从管理、服从分配、不得损毁公司形象、透露公司机密。 三、上班不得迟到、早退、矿工;上岗时不得嬉笑打闹、赌博喝酒、睡觉而 影响本公司的形象。 四、公司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员工要服从安排并完成该时段要求完成的工作, 不相互推诿。 五、上课时间非工作电话不准接听,上班时间不准长时间聊私人电话,卫生 实行轮流制,必须做到整洁清爽。 六、认真听取每位学员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偷 窃公司财物者交于公安部门处理。 七、员工服务态度: 1、热情接待每位学员和家长(您好!欢迎光临!请~!),做好积极、主动、 热诚、微笑的服务; 2、对公司的业务非常熟悉,耐心地介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向同事请教;(工 作中语言——不好意思!请稍等!对不起!路走轻、说话轻) 3、每位老师及前台,在工作中要对学生负责,学生学习结束后还要注意后 期服务工作。 员工规章制度(细则) 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的员工予以表彰、奖励。 一、员工聘用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系统所有员工分为两大类: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的主体,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规定 的各种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兼职员 工、临时工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 定,短期聘用员工聘用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净本公司同 意后,可与本公司续签聘用合同,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

员工奖励与处罚办法精编版

员工奖励与处罚办法精 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X X X 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奖励与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思想教育与物质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类别: (一)精神奖励 1、通报表扬; 2、授予荣誉称号; 3、记功。 (二)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 2、加薪; 3、晋级; 4、其他。 第五条荣誉称号包括: (一)优秀员工; (二)业务能手; (三)明星员工; (四)优秀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 第六条记功,分为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特等功。

第七条奖励条件 (一)在开拓业务、完成工作及任务方面取得显着成绩或经济效益者; (二)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并为公司采纳,取得明显效益者; (三)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防止事故发生或挽救经济损失有功者; (四)维护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五)品行优良、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认真、爱岗敬业者; (六)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总经理办公会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奖励程序 (一)公司层面奖励 1、公司领导、部门、分支机构提名,并提供事迹材料。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提名。 2、人力资源部初审,向分管人力资源的领导汇报,由其作出是否提交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决定。 3、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4、人力资源部发文。 (二)分支机构层面奖励:经分支机构办公会研究后作出决定,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

员工违规违纪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员工的处罚遵循如下原则 1、首办负责制的原则,强化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严格直接责任人不作为行为的惩处。 2、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直接领导干部或直属领导负一定的联带责任。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重罚而少罚,通过警告、通报等措施,旨在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厂规厂纪。 第三条公司任何职级的员工、试用期的员工、及在公司从事劳务活动的其他人员,发生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均依据本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四条人员

1、直接责任人:指违反公司管理规定的人员,没有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因个人行为给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失的人员,也可以是一个班组或部门。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班组长、组长的工长、工长的主任等。 3、直属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二级领导干部,如员工的工长、组长的主任等。 4、首席负责人:车间或部门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其他管理干部,对车间或部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行为 1、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按公司作业时间上下班,违反请销假管理规定和劳动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有: 1 迟到:不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 2 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3 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续,擅自无故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 4 串岗:非业务原因,且不经书面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员工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 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 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处分决定形成后,由监督执行部门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受处分对象是中共党员的,还应将处分决定抄告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集团公司纪委,需给予党纪处分的,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及所在党组织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相关程序给予党纪处分。 第十四条处分决定一般由受处分人所在单位或部门在职工大会上宣布,并书面通知受处分人。处分决定由劳动人事部门装入受处分人人事档案,同时由劳动人事部门依据公司《职工奖惩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受处分人如对处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处分决定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向公司监察部门或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复议,也可向上级监察部门提出申诉,复议或申诉期间不停止行政处分的执行。 第十六条对受处分人提出的复议请求或申诉,一般应从受理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裁定。经审查认为处分决定正确的,应予维持;认为处分决定不当或错误应予变更或撤销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维持、变更或撤销处分决定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劳动纪律是企业组织有效劳动,保持正常生产经营,确保生产安全、顺利、持续、高效的基本保证,遵守劳动纪律是每个员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为维持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员工须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合同,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项目责任者必须履行职责,负起带领员工遵章守纪,完成工作任务的责任。 第三条员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但属于连续生产的岗位必须服从领导安排。 第四条员工上班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串岗离哨,擅离职守。 第五条员工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打瞌睡、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不准赌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点不准喝酒。 第六条 员工上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发生。凡因自身责任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七条新招聘录用的员工及员工内部调动,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内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给予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遵守劳动纪律的情况和管理责任者管理的好坏应与劳动分配相结合。 第十一条 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应受到相应的处理,处理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处罚:扣减工资;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直接管理责任者失职的也应受到相应处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者,应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对员工的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员工受行政处分的,用人单位应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五条员工受警告以上处分的,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1、警告处分,扣减3个月绩效薪酬; 2、记过处分,扣减6个月绩效薪酬; 3、记大过处分,扣减12个月绩效薪酬; 4、留用察看处分,留用察看期间,劳动报酬按重庆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员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用人单位暂时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停发一切工资待遇,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判刑的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考勤 1、公司实行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

员工奖励处罚制度

员工奖励处罚制度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员工奖励处罚制度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内容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奖惩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的相关管理 制度,收集本公司奖励处罚具体实例并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个人绩效的重要依据。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奖惩工作的监督和实施部门,其职责是在奖惩制度的指导下明确奖惩具体标准,组织日常检查考核和实施工作。 4.员工奖励办法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奖金奖励等。 关心公司的发展与建设,积极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通报表扬并给予50元-500元的奖励; 保护公司公共财物安全,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通报表扬并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及时检举徇私舞弊等危害公司行为的,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办理重要专项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给予100-500元的奖励; 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或执行临时紧急任务,有效维护公司利益的,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迹者,经领导审批,给予200-500元的奖励; 见义勇为或参加社会活动做出社会贡献并为公司带来良好声誉,通报表扬并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 以上事项在进行奖金奖励的同时,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5.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一般违纪及处理 一般违纪,是指员工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等规定,但未造成大的工作失误或未给公司带来重大的不良影响,并能及时改正的违纪行为。 一般违纪的处罚种类:通报批评、罚款等。通报批评,是在公司内部有关文件、会议上对违纪行为人给予书面批评的一种处罚方法。罚款,是要求违纪行为人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的一种处罚方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一般违纪,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员工有下列情形且有具体事实,予以通报批评: (1)过失造成公物损坏、浪费或丢失,照价赔偿,通报批评。 (2)扰乱办公次序,妨碍他人正常工作。 (3)言语粗俗、行为举止影响公司形象。 (4)工作时间内处理私人事务,包括看与工作不相关书籍,做与工作不相关的事务等,初次通报批评。 (5)员工个人办公区域、桌面脏乱的。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员工违纪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员工行为,培养员工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员工的自省意识和自我修正能力,根据公司管理制度与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过失行为 一、依据员工过失行为的性质、情节轻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将员工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严重过失及非常严重过失等四类。 (一)轻微过失 1、仪容仪表、言语举止不符合职务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要求; 2、未按规定使用办公用品或生产设配,未造成经济损失的; 3、浪费公司财物; 4、培训活动无故缺席; 5、未经许可,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 6、在公共场所、工作区域等非指定区域乱扔垃圾; 7、发现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汇报,未造成损失的; 8、虽未影响工作结果,但工作拖拉; 9、一个月三次以上迟到或早退; 10、其他轻微过失行为。 (二)一般过失 1、对领导和同事态度傲慢、言语粗暴; 2、未经批准擅自使用非员工设施; 3、造谣生事,挑拨是非; 4、在工作区域喧哗、打闹,扰乱工作秩序而不服从纠正;

5、未经允许,擅自贴布告、通知或擅自涂改、撕掉布告栏任何公文告示; 6、未能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且无合理解释; 7、工作失误,造成轻微不良后果; 8、应当请示的工作未经请示擅自做主,未造成严重后果; 9、不及时传达企业行政例会、会议、文件精神(适用于经理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10、上班时间开小差、擅离工作岗位或有其他玩忽职守的行为; 11、违反安全、卫生管理规定,未造成损失及其他后果的; 12、其他一般过失行为。 (三)严重过失 1、不服从管理,顶撞、威胁、侮辱上司; 2、对同事粗暴侮辱,恶语中伤; 3、划地自封、各自为政,拉帮结派; 4、隐瞒事实真相,包庇他人的严重过失; 5、非因工作需要或未经批准,将工作资料带出工作区,导致泄漏公司; 6、因工作疏忽遗失公司或商户重要资料和物品; 7、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 8、对危害公司利益的事件不及时阻止,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9、矿工1天或季度累计矿工3次; 10、因疏忽或督导不力导致重大工作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 11、擅自安排亲属在自己的职权围工作,擅自或瞒报实情介绍亲属在本公司工作; 12、其他严重过失行为。 (四)非常严重过失 1、服务态度较为恶劣,与商户或顾客争吵,影响公司声誉; 2、与公司部同事发生不道德的私情,影响公司声誉或个人工作;

(完整版)医务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

湟中县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医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我院行风建设和廉洁行医工作,强化医院内部管理,依法依纪规范职工从业行为,维护医院、患者和广大职工的利益,维护医院的声誉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依据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青海省卫生厅关于对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职业纪律的处理规定(试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职工及科室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省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如有违反,给予科内、院内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视情节轻重及后果,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或索要利益相关方的钱、物。违反规定者,经调查属实,除全额上缴违法、违纪所得外,要在科内检讨,接受批评,全院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屡教屡犯者,按规定严肃处理。由此造成较大影响者,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处分期间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违反劳动纪律,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或工作中擅离职守,随意脱岗,耽误工作或延误患者就诊的,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当月奖金;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实行待岗教育1-3个月的处理。

四、不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拖拉扯皮,延误临床一线工作及患者诊治,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依次扣发1-3个月奖金,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待岗教育3个月直至行政处分。 五、由于服务不规范,如:接待患者语言不文明,生、冷、硬、顶;与病人或家属发生争吵,影响工作秩序;不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推诿病人延误诊治,导致不良后果;与病人发生纠纷,责任在工作人员一方的等原因,致使病人或家属投诉,受到新闻媒体批评,给医院造成较坏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扣发奖金1-3个月并给予待岗教育处理。 六、对在工作中,因协作性差与同事、科室沟通不畅,而影响工作,甚至恶语相向,动手打架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科内检讨,全院通报批评,扣发奖金,并予以相应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医务人员未经批准,到外单位从事会诊、手术、检验、科研、讲学、“兼职”以及利用医院设备、药品等谋取私利者,经查实,收缴全部所得,并视情节轻重,全院通报批评、扣发1-6个月奖金、进行相应行政处理、对违法行医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建议卫生行政机关调销执业资格。 八、擅自将病人介绍给本院级别以下医疗单位,从中收取“好处费”的,收缴违法所得,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以上的行政处分,扣发1-3个月奖金,待岗教育等处理。 九、将医务人员之间、科室之间工作磨擦,披露给患者或其他人员,损害了医院、科室及工作人员形象,给医院、科室、同事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导致纠纷的,经查实,给予相关责任人扣发奖金1-3个月,科室检讨,院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修改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修改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重庆交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明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顺利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就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劳务派遣和借用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三条劳动考勤,原则上以部门划分,考勤人员由所属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备案(自行造册发放工资的子分公司除外)。 第四条职工出勤情况由考勤员以手工记录方式逐日记载于专制的《职工考勤表》上(实际指纹打卡的,指纹打卡与纸制考勤相结合,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需有分管领导签字的说明),月末统计规整,作为职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的基础信息依据。 第五条考勤员必须如实记录、统计职工的出勤情况。月末最后一天须将本月《职工考勤表》及各种考勤凭据报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公司党群工作部(原件盖鲜章)。 第六条考勤须按时统计,迟报、错报、不报将对考勤员实施处罚。 第三章休息休假管理 第七条作息时间 (一)上班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公司本部每周工作5天,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不包含景区、酒店员工,景区、酒店员工根据经营管理的特点,结合国家相关劳动政策,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时制度,经所在地区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法定节假日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为: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法定年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加班,部门负责人需在事前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党群工作部备案,未经过上述程序批准的加班将不视为加班处理。 第九条职工休假管理 一、病假规定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按请假程序办理。 (二)员工病假薪酬发放: 1.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2.医疗期内停工治疗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连续工龄不满10年,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处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同时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公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 3权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修改、执行、监督和解释。 4内容 4.1奖励 4.1.1奖励方式: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 4.1.1.1精神奖励 a)记大功 b)记小功 c)嘉奖 d)荣誉称号(授证书、奖杯或奖旗类) 4.1.1.2物质奖励 a)一次性奖金 b)加薪 c)外部培训机会 4.1.2奖励标准 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如表1: 表1

4.1.2.2物质奖励参照标准 a)一次性奖金,具体标准与对应奖励金额如表2:表2:

b)加薪:依照4.1.2.1精神奖励参照标准,员工在当年度奖励分累计满10分,在 年度考核时薪资可以晋升一级。 c)外部培训机会:在公司某一领域有所特长或通过外部学习进行能力的提升后能 为公司某一领域带来卓越贡献者,可申请参加外部培训,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并签订相关的培训后服务协议。 4.1.3奖励执行 4.1.3.1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将符合奖励标准的员工行为向公司报告,员工也 可向上推荐; 4.1.3.2公司接到报告、推荐后,应立即由归口部门进行调查。调查完结,将 调查结果和奖励意见,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 4.1.3.3符合4.1奖励标准的,由人力资源部或者其直接上级发起OA《处罚/ 奖励申请》流程,在流程中详细进行说明,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上级领导授予相应的奖励与建议奖励金额,人力资源部将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并存档,在公司公告栏、OA新闻动态及广播中进行公告及表扬。 4.2处罚 4.2.1处罚方式:分为精神处罚和物质处罚。 4.2.1.1精神处罚 a)口头警告 b)书面警告 c)记小过 d)记大过 4.2.1.2物质处罚 a)一次性罚金

公司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XX公司 员工违纪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肃公司纪律,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本办法所称员工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违纪是指违反公司员工手册或其它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第四条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 第二章处分类型及适用 第五条公司处分类型有: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 第六条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3个月; (二)记过,6个月; (三)记大过,9个月; (四)撤职,12个月。 第七条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参与评优,不晋升职务,不提高工资档次,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积极表现,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优、晋升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到撤职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 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80%发放;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50%发放;受到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为零,并且不予发放公司奖金,部门奖金; 撤职处分针对公司主管级别(含)以上级别的员工,受到撤职处分的,各类

薪酬待遇均按撤职后的职级对应发放; 对受到辞退处分的员工,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员工发生本办法中两种(含)以上应当受到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违规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或加重一档处理;同一违纪违规行为触犯本条例中两个(含)以上条款的,按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处分期间又发生违规行为并构成其他处分的,按较高处分加重一档处理,直至给予辞退处分。 第九条违纪情节主要是指违纪造成的损失、影响和危害程度;也包括违纪人员动机、责任大小、认错态度、挽回损失和退回违纪所得等行为和事实。 违纪违规情节分为较轻、较重、严重三个层次: 较轻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认错态度较好,影响范围较小,造成的经济损失较少和形象损害较小; 较重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或违反公司纪律和规章制度酿成事故、使公司经济利益蒙受一定损失或公司形象受到损害; 严重是指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酿成较大事故,或使公司经济利益蒙受较大损失,或公司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或在员工中造成恶劣影响。 第三章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一节违反公司经营管理秩序的行为及处分适用 第十条拒不执行、擅自改变公司决定和工作部署,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分。 第十一条在公司项目、技术开发改造的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辞退处分: (一)虚列、虚报项目,转移资金的; (二)在立项阶段,未严格执行审批程序,擅自批准立项,或违反规定擅自变动立项方案的;违反审批程序,擅自将技术开发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的;违反规定擅自变动技术方案的;

最新公司纪律管理制度范文(最全版)

最新公司纪律管理制度范文(最全版)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 11:30 下午2:30 6:00 冬时制:早上8:00 11:30;下午2:00 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以严治厂和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思和质量意识,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和工作效率,提高全员素质,创造和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同时确保员工对奖罚条例的相关规定有明晰的理解;确保对奖罚尺度把握方面标准一致,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全体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公司发展,特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奖励 第三条:根据不同的情况和效果,奖励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口头表扬 2.物质奖励 3.不定期嘉奖 4.总经理特别奖 第四条:对于不同的奖励类型,发放奖励金的标准参照以下的原则: 1.口头表扬:公开口头表扬或张贴喜报 2.物质奖励:奖励物品、奖励培训机会、10-50元现金奖励 3.不定期嘉奖:50-500元 4.总经理特别奖:500-5000元 第五条:有下列行为者,公司给予奖励: 1.对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升品质、管理等领域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参照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管理制度执行 2.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领导,敬业奉献者,口头表扬一次 3.能主动培训指导其他员工,分享个人技能及经验者,物质奖励一次 4.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或榜样者,物质奖励一次 5.领导有方、推行先进工作方法、技术标准有相当成效、帮助公司各部门提升工作效率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员工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 6.能主动制止各种违纪、违法、违规等不良现象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7.参与、协助公司事件、事故救援工作,表现突出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8.本职岗位工作表现优异,多次受部门或公司表扬者,不定期嘉奖一次 9.对危害公司的事件、事故等及时阻止,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有效避免公司利益较大损失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0.对公司技术、业务、管理有重大发明、创新,成效卓越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1.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价值在2万元以上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12.获得社会重大荣誉者,获总经理特别奖一次 第六条:对于受过口头表扬、物质奖励、不定期嘉奖和总经理特别奖的员工在岗位的调动、晋升和调薪上公司优先考虑 处罚 第七条:处罚根据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 1.口头警告 2.警告 3.严重警告 4.撤职 5.留厂察看 6.开除 第八条:根据不同的处罚类型,相应给予以下的经济处罚: 1.口头警告: 口头作出警告并张贴公布 2.警告: 20-100元 3.严重警告:100-300元 4.撤职: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5.留厂察看: (1)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留厂察看期最短为3个月,最长为半年

公司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公司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公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一)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不擅自离岗位。 2、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聊天,宣谈闹唱,妨 碍他人工作。 3、外出办公者必须向公司经理请假,讲明去向和意图。 4、公司各级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5、协调、安排工作时间,应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不得互相推托。 6、未经授权或没有把握的事情不要随意承诺。 7、不泄漏公司的商业、技术等任何秘密,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8、不得在开会、培训等各类活动期间出出进进、交头接耳、频繁 接打电话。 9、自觉维护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办公用品应陈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10、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允许不得擅 动他人文件或任何物品。 11、员工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友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严禁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和公共设 施。 13、严格按流程、制度、规章办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 作。

14、汇报工作实事求是,不得推诿卸职。 (二)工作态度 1、恪尽职守,无条件执行公司决议,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及调 动。 2、工作积极、主动、细心,既有竞争意识,又有协作精神,尊重 他人,不无故干预他人的正常工作。 3、有令必行,有禁则止,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业务,出现问题分 级请示,不得随意越级。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5、严守公司纪律,维护公司信誉,以良好的素养树立公司形象, 不得有损害公司信誉、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6、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滥用公司名义谋取个人利 益,不得任意翻阅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帐表。 7、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严禁谎报和虚报。 8、勇于承担责任,悉心听取他人意见,有错就改,有误必究。(三)、来访接洽纪律 1、公司全体人员均应对来访办事人员热情、耐心、服务周到,不 得对来访办事人员态度恶劣、辱骂、讥笑与其争吵及随心情办事。 2、公司各部门人员见来访办事人员,应首先问好,主动询问所需 办事事宜。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的处罚规定

公司纪律及对违纪人员 的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在工作、生产中有一个统一准则,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公司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第二章公共秩序及劳动(工作)纪律 第四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做到上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班中不得干私活、打扑克、下象棋、睡觉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否则,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20元,旷工一(天)次,罚款50元,严重者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班中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与本岗工作无关的活动,每人(次)罚款100元,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元。 第五条:各类休假均要填写《请假条》,并按下述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否则,缺勤天数按旷工处理,并按第四条规定进行处罚。 ①事假:生产及工作人员一次休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十天以下,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分管总经理批准,十天以上,假条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总经理批准。 ②产假、婚假:假条由女工主任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

理批准。 ③其它休假:假条分别由主管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分管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公司人员上班时间外出,必须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的《出门证》,并主动交门卫人员,无《出门证》不得放行,否则,每无证外出一(人)次,对值班门卫及外出人员各罚款100元。 第七条:不经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否则每进入一人(次),对生产区门卫人员罚款50元;对所进入的车间负责人罚款100元。 第八条:不经批准,外来车辆夜间均不得在公司内停放,否则,每停放一辆(次),对值班门卫人员罚款50元。 第九条:所有进入公司车辆(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等)均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否则,每辆(次)罚款50元。 第十条:公司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否则,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 第十一条:严禁盗窃、损坏公司及个人财物,否则,按盗窃损坏财物价值的十倍罚款;视情节,可同时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除名等处罚;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经调查,证实被盗物资确属从公司大门流出,可同时按被盗物资价值的2倍对值班门卫人员进行处罚;如属夜间有巡逻人员值班时,可同时给予巡逻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出入公司大门必须下车,携带物资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否则门卫人员有权阻止其外出,并没收其所携带物资;如强行外出,

公司工作纪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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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纪律管理制度(一)工作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到,不擅自离岗位。 2、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串岗聊天,宣谈闹唱,妨碍他人工作。 3、外出办公者必须向公司经理请假,讲明去向和意图。 4、公司各级人员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何事情。 5、协调、安排工作时间,应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不得互相推托。 6、未经授权或没有把握的事情不要随意承诺。 7、不泄漏公司的商业、技术等任何秘密,自觉维护公司利益。 8、不得在开会、培训等各类活动期间出出进进、交头接耳、频繁接打电话。 9、自觉维护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办公用品应陈 放整齐,不得乱堆乱放。 10、进入他人办公室,应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未经允许不得擅动他人文件或 任何物品。 11、员工之间要互相尊重,团结友善。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 12、严禁侵占公司或他人财物,不得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和公共设施。 13、严格按流程、制度、规章办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14、汇报工作实事求是,不得推诿卸职。 (二)工作态度 1、恪尽职守,无条件执行公司决议,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及调动。 2、工作积极、主动、细心,既有竞争意识,又有协作精神,尊重他人,不无故 干预他人的正常工作。

3、有令必行,有禁则止,严格按规范程序开展业务,出现问题分级请示,不得 随意越级。 4、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安排的各项活动。 5、严守公司纪律,维护公司信誉,以良好的素养树立公司形象,不得有损害公 司信誉、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6、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滥用公司名义谋取个人利益,不得任意翻 阅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文件、帐表。 7、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和思想,严禁谎报和虚报。 8、勇于承担责任,悉心听取他人意见,有错就改,有误必究。 (三)、来访接洽纪律 1、公司全体人员均应对来访办事人员热情、耐心、服务周到,不得对来访办事人 员态度恶劣、辱骂、讥笑与其争吵及随心情办事。 2、公司各部门人员见来访办事人员,应首先问好,主动询问所需办事事宜。 3、对来访办事人员需办理事宜属本公司业务的,应及时给予接洽、办理。 4、如来访办事人员所办事宜不属于本公司的,须将其带入相应公司,坚决杜绝说 “不知道、你问别人”等等语言或对来访者置之不理。

公司员工奖励和惩罚制度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奖惩制度,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反制度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提倡与反对 1、工作态度方面 1.1提倡绩效,反对权谋; 1.2提倡严谨,反对懒散; 1.3提倡创新,反对守旧; 1.4提倡奉献精神,反对斤斤计较; 1.5提倡认真执行,反对纸上谈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对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门协作,反对工作推诿; 2.2提倡踏实细致,反对粗心大意; 2.3提倡团队精神,反对个人主义; 2.4提倡危机意识,反对安于现状;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对工作无计划; 2.6提倡工作讲方法,反对工作无序混乱。 3、为人处世方面 3.1提倡真诚,反对虚伪; 3.2提倡务实,反对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对表里不一; 3.4提倡艰苦奋斗,反对铺张浪费; 3.5提倡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 3.6提倡严守公司机密,反对窃密与泄密。 第三章奖励 第四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六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奖金另行规定):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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