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当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一)指导、督促、检查本地区旅游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本办法及国家制定的涉及旅游安全的各项法规的情况;

(二)组织、实施旅游安全教育和宣传;

(三)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经营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设施检查

验收工作;

(四)督促、检查旅游经营单位落实有关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保险制度;

(五)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并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六)建立和健全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七)参与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处理。

第三条:事故发生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一)陪同人员应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归口管理部门;

(二)会同事故发生地的经营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三)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查;

(四)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五)对特别重大事故,应当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在旅游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五条: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本办法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以下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限期整改;

(四)停业整顿;

(五)吊销营业执照。

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应急方案

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应急方案 1.总则 为了做好安全工作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迅速、科学、规范、有效地处置,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依据《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预案。 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落实“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分级控制、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总结安全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做到机构、人员、职能、经费“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政令畅通。 1.2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宣传普及旅游安全知识,提高旅游管理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坚持“谁用工,谁培训,谁考核,谁负责”的原则。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对安全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属地管理。坚持“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隐患分级管理责任制,实行隐患治理追究。 (4)分级控制。按照年度责任制的要求,细化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组织管理体系。 (5)快速反应。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出现安全事故,能够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2.组织指挥系统 2.1组织管理 2.1.1领导机构 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区旅游系统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机构(名单附后)。根据旅游安全工作情况,定期召开安全例会,研究决定全区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和检查监督工作。 区旅游局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全区旅游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管理与监督检查;同时负责日常安全工作的报表、信息沟通与组织协调工作。 2.1.3应急指挥体系 按照旅游安全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指挥体系。分级设立指挥部,明确其组成和参加部门的职责与任务。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级指挥部在区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旅游安全事故的组织管理与协调指挥。 2.1.4各风景区及有关镇办职责 各风景区及有关镇办对辖区旅游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本预案研究制定辖区内旅游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根据部署启动辖区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

2021年境外旅游安全隐患

境外旅游安全隐患 传统旅游安全问题主要指在旅游活动中发生频率高、比较容易控制、影响范围相对较小的旅游安全问题,即传统“旅游六要素”的旅游饮食安全、住宿安全、旅行安全、游览安全、旅游购物安全和旅游娱乐安全6个方面。 1、食物安全 很多饮食业中的个体为了追求暴利和短期获利不顾用户安全,提供不安全的食物从而导致各种各样的如集体中毒、诱发旧病等的事件,给旅游者带来疾病的风险和心理的不良影响。不良的餐饮从业者是旅游中的饮食安全的隐患制造商。 2、住宿安全 住宿设施的内部环境如住宿设施内的空气质量会严重影响旅游者的身体健康; 外部环境如交通噪声和污染物以及旅店安全通道、消防设备等的预设不当,都是潜藏在旅游者背后的隐患。人为安全如偷窃、打架斗欧现象的管理不良同样威胁着人们的安全。 3、旅行安全

旅行安全事故往往是不可避免和难以预料的, 如汽油短缺对旅行和高速路安全的影响、旅游公路安全和旅游业事故等问题以及具体交通工具(如航班、游轮等) 的安全性等,都是旅游者从居住地到旅游目的地之间,以及在目的地来回活动的安全威胁。 4、游览安全 游览安全与其他安全类型相比, 具有自身特定的特点和规律性, 不仅包括旅游主体的安全, 还涉及旅游客体的安全。旅游爱好者在游览过程中,喜欢冒险,但安全意识不强。旅游者除了克制自己的冒险精神和加强安全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高风险活动的参与外,在客体安全方面,还要对游览项目的设备有一定的隐患警醒。 5、购物安全 购物是外出旅游,特别是境外旅游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然而,在购物过程中,经常暴露出一些安全隐患。旅游者携带大量现金或疯狂购物容易诱发抢劫盗窃甚至是劫持事件。此外,不少商家为了获取利益最大化,出售假冒伪劣的产品,在使用中可能造成一些意外伤害事件。 6、旅游娱乐安全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17(全文)不论是建筑还是施工企业,不管你是任何单位,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搞好安全工作,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提高职工生活水平、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基础。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

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

2020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总结

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总结 **年,我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安全工作指示,坚持“旅游发展,安全第一”思想,执行“安全防范、综合治理”方针,加大安全检查专项整治力度,全县旅游行业“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要求,我局加强组织管理,细化责任目标,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奠定强大基础。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1、加大节假日等非常时期旅游安全检查力度。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节假日的时候,一是提前做好假日期间安全值班和预案工作 ___。二是会同安监、质检、消防等部门重点对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和旅行社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确保节假日游客游的安心。

2、5月份开展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周活动,强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协调、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整治组,对旅行社、星级宾馆、景区等涉旅企业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打击“零团费”、“负团费”等非法组团行为,非法挂靠、无证、无登记备案企业;重点整治违反食品安全、经营环境不达标的现象。真正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旅游环境,树立良好***旅游形象。 3、6月23日、7月14日,省市县多部门联合对***景区开展了专项检查,中国·***第三届“挺进大别山”漂流赛系列活动圆满举办。 4、加强景区汛期防洪工作,确保景区安全。针对***景区,特别下发了《关于要求加强水上游乐安全管理 ___》,制定了防洪排险应急预案、值班制度、险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的方案措施,确保景区平安渡汛。 5、积极参加安委会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根据安委会统一安排,我局积极落实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参加安全人员培训,督导旅游企业单位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动态并取得较好效果。在此基础上,还把旅游安全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6(1)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安全管理 第二条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在国家旅游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级管理的体制。 第三条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保护旅游者的人身、财物安全。 第四条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制定国家旅游安全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对旅游安全实行综合治理,协调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和其它安全问题; (三)指导、检查和监督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协调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六)负责全国旅游安全管理方面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五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安全法规;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协同工商、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对新开业的旅游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规定制度及其消防、卫生防疫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参加开业前的验收工作; (四)协同公安、卫生、园林等有关部门,开展对旅游安全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向旅游者敲许、勒索、围堵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五)组织和实施对旅游安全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工作; (七)受理本地区涉及旅游安全问题的投诉; (八)负责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其它事项。 第六条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汽车和游船公司、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和其它经营旅游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是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基层单位,其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安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职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施行时间 2003年11月24日公布,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共8 章71 条。 二、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等级的划分 2007 年6月1日起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理条例》对生产安全事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 根据生产安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 人以上死亡,或者100 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 亿元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者 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 元以 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

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 一)主要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1 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 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对所承建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产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二)项目负责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第2 款规定,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 员担任。“相应执业资格” 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 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游客游览安全管理规定

正确约束游客景区内的游览行为,防止其不安全行为导致事故。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设施设备规范操作,防止违章作业导致事故, 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流程操作,避免服务过程中产生不安全因素。如烫伤、中毒过期等。 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抢劫、偷盗等犯罪行为发生。 景区内建设施工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景区内道路交通设施车辆等的安全管制,特别是旅游旺季和游客高峰期。 避免游客集中区的安全,防止踩踏、拥挤等事故发生。 做好员工的日常生活管理用电财产安全。 做好特殊天气的防御措施,避免和减少景区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做好特种项目的安全。拓展等。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安全生产、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对景区安全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本景区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三)建立并落实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建立本景区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定期研究本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本景区各类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演练,新聘员工应当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七)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主管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八)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安全管理职责。 五、旅游景区应当建立游览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游客游览环境的安全。 (一)按照规定和景区规划容量的测算,将游客数量控制在最佳接待容量之内;(二)完善景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工作人员规范操作; (三)在景区内重点部位和危险地域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四)在节假日、黄金周等重点时期设立景区游客安全疏导缓冲区; (五)禁止游客在未开发或无安全保障的地域开展旅游活动; (六)景区护园队等安保人员要加强景区内巡视,禁止游商尾随游客兜售商品,保证景区内良好的游览秩序。 六、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游客提供准确、规范的安全信息。 (一)通过有线广播、安全须知、宣传手册等形式,及时发布地质灾害、天气变化、洪涝汛情、交通路况、治安形势、流行疫情预防等安全警示信息以及游览安全提示信息;(二)根据消防、用电以及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景区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安全措施; (三)完善景区的解说系统,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无障碍游览通道; (四)景区内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易于识别的安全提示标志; (五)非游泳区、非滑冰区、防火区、禁烟区等区域应当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 七、旅游景区应当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严禁违章用电。 (一)景区用电装置和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使旅行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旅行社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第三条 ***为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旅游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 (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 (四)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事故的防范技能;(六)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 (七)履行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职责;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第五条建立每月安全例会制度,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措施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义务;

(五)选择的交通、游览、购物、就餐、住宿、娱乐等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安全责任条款; (六)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七)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第七条在黄金周、寒(暑)假及重大政治节庆活动期间,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第八条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损失: (一)制定完善配套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部门工作职责、救援组织、救援方式、救援启动程序、救援处置程序、善后处理、定期保障演练、新闻处理等;(二)相关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程序及援救技能,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救援机制;

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旅游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工作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2年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在全市旅游-行业建立规范高效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全面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2012年“零事故”目标任务,组织开展了为期45天的全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现将全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组织保障有力,工作部署到位。 市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旅游-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桑林兵为组长,副局长陈安达、唐德鹏为副组长,各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下组,并在监督管理处设立了指导办公室,并于3月3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合旅【2012】28号),将安全隐患排查的时间、内容、方法做了统一规定,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旅游企业都要成立相应组织,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责任到人组织实施,要通过此次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树牢单位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为实现本年度旅游-行业安全“零事故”目标打好基础。全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积极响应市局部署,在第一时间内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专门部门专门抓,具体人员具体抓。全市9个县(市)、区旅游局、8 2家星级饭店、216家旅行社和29个旅游景点等单位,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在本地区、本单位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织,制订了工作计划,开展了为期45天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督查工作到位,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关系到全年旅游-行业安全健康发展,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意义十分重大。为全面了解督促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不折不扣地完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局成立了以局长桑林兵为组长,副局长陈安达、唐德鹏为副组长,抽调有关处室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随机抽查的方式对旅游企业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合旅【2012】31号),要求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本地区安全生产督查工作。3月21日副局长唐德鹏带队督查了蜀山区、庐江县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月23—24日副局长陈安达带队督查了巢湖市旅游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1日副局长唐德鹏、潘士琴分别带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 规范

旅游景区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随着玉龙雪山旅游景区的发展,事故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作为景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实施部门,负有安全生产职责,有必要不断加强对本公司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此,对高原红公司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做出指导性的规范。 适用于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各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为使丽江高原红旅游服务公司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3 方针 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 细则

4.1 旅游景区必须正确处理保证安全与经营效益的关系,在安全与效益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要保证安全管理的资金投入,各项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管理的要求,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消除,不能为了赶任务、追效益而置安全于不顾。 4.2 旅游景区安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监管、行业监管、专项监管三结合的监管模式。 4.3 旅游景区应当根据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安全设施、设备,确保旅游安全。 4.4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旅游景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4.4.1 贯彻国家和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4.4.2 组织制定本景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4.3 保证安全管理资金的投入,配备必要、有效的安全保障设施; 4.4.4 定期研究本景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 组织制定并实施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4.6 负责调查、处理本景区内发生的安全事故; 4.4.7 按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各类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 人民政府: 我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 控制人、经营主要负责人),就做好本单位2014至2015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郑重承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理念,增强“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经营的关系,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经营。切实落实法人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管理,努力做到不发生游客和员工死亡责任事故,不发生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责任事故。 二、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_________ 名专职管理人员;每月至少主 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本企业安全生产重要问题。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深化“三项制度”,不违法组织生产经营,不违章指挥,不强迫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3、强化重大危险源监管,按规定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督促全体员工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五落实”,重大安全隐患实施停业和整改责任制。 5、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要求,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持续保证安全设施完好达标,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6、落实安全培训相关规定,制订并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特种岗位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安排上岗,认真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 7、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装备器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8、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每年开展安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 第41号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9月7日国家旅游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 2016年9月27日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 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 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 第二章经营安全 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 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doc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1 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旅游安全是旅游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人人参与”的方针,根据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特制定红光新村旅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旅游安全管理职责 1、旅游安全工作方针:旅游安全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旅游安全管理职责 设立专门的旅游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村的旅游安全各项任务。对村内各旅游景点及农家乐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旅游安全事故的处理 1、旅游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过程中,涉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为轻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个等级。 2、事故处理程序 (一)由村旅游安全员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救护任务。 (二)由村安全员与陪同人员立即将事故上报主管部门。 (三)由村治保队严格保护现场。

(四)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抢救、侦察。 (五)村委会班子成员应及时赶赴现场查看情况。 (六)对特别重大事故,严格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七)督促责任方认真做好伤亡的赔偿工作。 三、奖励与惩罚 一、奖励 (一)对单位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对个人的表扬和奖励条件 二、惩罚 (一)对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而造成旅游者伤亡事故和不履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由村委会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分别给予直接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以下处罚: 1.警告; 2.罚款; 3.限期整改; 4.停业整顿; 5.吊销营业执照

(二)对在旅游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村委会配合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检查落实,对当事人或当事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或处罚: 1.严重违反旅游安全法规,发生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者; 2.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长期不能发现和消除,导致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者; 3.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长期无人负责,不予整改者; 4.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混乱,造成恶劣影响者。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2016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6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016年,旅游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责任落实为主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强化旅游行业安全监管,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强化旅游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目标 (一)调整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针对局机关领导分工的变化和部分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变动,调整了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层层签订责任状。督促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安全工作责任。针对景区、旅游饭店和旅行社各自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分别编制了2016年度《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星级宾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和《旅行社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并与所属8家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责任对象、安全事故控制目标和工作目标。 二、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宣传教育,加大检查力度

旅游行业作为人员密集型行业,易出现各种突发事件。2016年,我们广泛开展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我局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一是督促、指导各旅游企业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的决定》和《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各旅游企业对特殊岗位操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实行持证上岗,杜绝因非岗位人员擅自上岗所造成的责任事故。 二是利用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旅游景区通过悬挂安全警示横幅、张贴宣传画、增添安全警示标牌等措施进行安全宣传;宾馆、旅行社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标语,积极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浓厚舆论氛围,强化基层旅游安全法规意识,打造良好旅游环境。 三是针对星级宾馆、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等旅游单位不同特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专业人员,深入宾馆、景区举办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及森林防火等方面的专题辅导和讲座,提高旅游行业全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技能和素养。全年共举办食品安全、消防知识培训8场次,培训员工650人次 四是参加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体机关工作

乡村旅游安全研究(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404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乡村旅游安全研究(正式 版)

乡村旅游安全研究(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乡村旅游安全问题表现形态分析 由于乡村旅游具有活动区域和活动对象的乡村性 以及旅游活动的季节性与地域性等特点,乡村旅游安 全问题的表现形态与一般旅游安全问题的表现形态相 比较而言,在某些形态上表现的更加突出,如食物中 毒。通过前面的问卷分析,旅游者认为安全问题最大 的旅游环节依次是餐饮、住宿、交通以及游览。餐饮 方面的安全表现形态主要有食物中毒;住宿方面的安 全表现形态主要有偷盗、火灾等;交通方面的安全表 现形态是交通事故;游览安全的主要表现形态有:疾 病、犯罪、游览事故。

(二)乡村旅游安全原因分析 通过对调查问卷和旅游安全问题形态的分析可知,由于乡村自身条件的限制,其旅游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原因主要有一下几点: 1.行业标准不完善 目前很多的乡村旅游点都没有一套针对当地乡村旅游的完善的行业标准。针对旅游活动的食、宿、行、游、娱、购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致使行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没有标准可依,责任分工不明显。如,对于住宿的设施设备、卫生标准都没有统一的规定;对于饮食的卫生、服务程序标准、硬件设施设备也没有明文规定。 2.安全培训不到位 乡村旅游地的管理人员对相关从业人员就业前的安全培训不到位,致使他们不了解、不知如何防范经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

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规范 引言 为适应岷县旅游行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旅游安全的管理,提高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的效率,特制定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制定,以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的有关精神为依据,借鉴了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资料和操作规程等,并体现了我县旅游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 1 范围 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适用于作为旅游饭店、旅行社或旅游景区(点)开展安全管理自查以及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检查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化

指导性技术文件。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6766 旅游服务基础术语 SZDB/Z 1 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安全要求及评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308、GB/T 16766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3.1 旅游景区(点) —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娱乐等功能,并提供相应服务设施的单位。包括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风景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爱国主义及科普等教育基地等。 3.2 饭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保障饭店及来店客人者及本店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所制订的并付诸实施的安全管理标准、规范。 3.3 服务设施—直接或间接为旅客提供服务的设施和设备。 3.4 气象灾害—台风、暴雨、雷电、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干旱、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所造成的灾害、次生灾害和衍生灾害。 3.5 旅游汽车客运—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观光运输服务的汽车客运。 4 总则

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发言稿)

南部县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开“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非常重要。大家知道,近日来围绕安全生产,国家、省、市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以及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是近期国内接连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更加显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围绕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旅游行业实际,我就加强旅游行业旅游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2010 年1—6 月份,全国各地共发生较大以上事故451 起,死亡和下落不明2260 人。具体情况如下:1、较大事故情况。共发生较大事故419 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705人。2、重大事故情况。共发生重大事故27 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59人。 3、特别重大事故情况。共发生特别重大事故5 起,死亡和下落不明196 人。从我省来看,2010年截至2月23日,四川省煤矿发生伤亡事故22起,死亡23人。从我县来看,10月23日发生的车辆碰撞安全事故,共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引起了各方面的高度关注。就我县的旅游行业而言,在全行业的共同努力下,涉旅安全总体情况是好的,截至目前,

从未发生过涉旅安全责任事故。但是,涉旅安全始终是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必须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国庆期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了节前大检查,对各大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及涉旅行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责令限期整改,确保了两节期间的安全稳定,但是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的确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绝不能有丝毫麻痹松懈。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全县旅游行业一定要站在促进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落实责任,把旅游安全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安全生产年”的第二个年头,是我县经济工作止滑提速、加快发展,完成灾后重建的重点年,为贯彻落实好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任务,要求我们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在政府监管责任方面,县上从去年开始建立了“南部县涉旅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涉及旅游方面的县级主要行政管理部门包括旅游、工商、公安、交通、卫生、安监、质监、价格、劳动、文体、商务、水务等相关部门,各成员单位将根据各自职能共同履行好旅游安全监管职责,旅游局将牵头负责属地涉旅安全监管工作,包括安全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 文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七条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设施,须由具有相应 资质的单位承担。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 手续并签字。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测期限的,须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出具安全 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二十四条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总承包和分包 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服从总承包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不服 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2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3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脚手架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5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七条施工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 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起重机械、用电设施、脚手架、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 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 施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的,由总承包单位、分 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 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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