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

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志。

(六)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麻醉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麻醉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麻醉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2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包括:存放于急诊科、病房(区)急救室(车)、手

术室及各诊疗科室的急救等备用药品。

1. 备用药品的管理

(1)各临床科室或病区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用量,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2)备用药品的品种和基数的确定及调整,由科室负责人/护士长提出,报医务处和药学部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审批。

(3)科室、病区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科室药品的储存和使用情况,并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职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

(4)各科室、病区备用急救等备用药品应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使用。

2. 备用药品的`登记和记录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基数在药剂科存档备案,包括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分别一式2份,药学部门、病区各保存一份并保持数量、规格、产地、批号等一致。

(2)各科室、病区要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记录备用药品领取、使用、结存情况,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信息,以及使用日期、数量,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批号等。

3. 备用药品的储存

(1)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求药盒使用原包装盒,盒内药品必须与外包装品名、规格、批号等一致。

(2)每种药品摆放位置应相对固定,便于应急取放及使用。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放置。

(3)所有药品必须按照说明书要求的储存条件储存,以确保药品质量。需要特殊条件储存的药品应建立温湿度记录本,每天10:00、16:00两次记录温湿度。

(4)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失效、变质,近效期药品应提前3个月报药剂科备案或到药剂科调换,否则过期失效由科室负责(麻

醉药品除外)。如发现有沉淀变色、标签模糊等药品时,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5)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的管理规定管理;

设专用保险柜存放,严格加锁,并按需要保持一定基数;使用后,由医师当日开专用处方,向药房领回,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并有使用记录。备用基数每日交接班,必须交点清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过期失效必须退回药剂科,不得擅自处理。

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6)高危药品应存放在相对固定区位,并粘贴有高危药品标示;

4. 备用药品的使用

(1)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急用时按医嘱使用,抢救车药品为患者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2)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涂改等情况时,不得使用。

(3)对开开启包装多次使用的药品(如胰岛素、消毒剂等),应在容器外部注明开启日期及时间,对于开启时间不详或超过保存期限的药品,不得使用。

(4)药品使用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

(5)药品使用应有记录

(6)药品使用后,各病区凭记帐后的处方到相应的药房领取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以保证抢救车(箱)内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

5. 备用药品的退回及销毁

(1)各病区应加强备用药品的管理,由于病区管理不善造成丢失及过期失效由科室自行承担损失。

(2)备用药品距离失效期3个月以上可到药房调换,3个月以内不予调换。

(3)过期药品及其他需要销毁的药品,由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审批后,报药学部门,有药品会计按程序报损销账。药学部门统一销毁,各病区不得自行销毁。住院药房、门诊药房分别负责对病区及门诊科室过期药品的回收。

6.备用药品的检查

(1)护士每班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药剂科对病房备用药品及抢救车药品,要定期检查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有无过期变质现象,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填写《病区备用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对于存在问题的病区,督促整改。

(3)药学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3

1.科室内所有备用药保存一定基数,专人管理,负责领药、退药和保管工作。

2.建立登记本,每日清点并记录检查药品的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班班交接,交接班者签全名。

3.根据药品种类、性质(针剂、内服、外用等)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专人管理。

4.药物有效期标记明显,如有沉淀、变色、过期、药品标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涂改等情况不等使用。

5.药品借用后及时登记并及时补充。

6、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能私自取用。

7.患者个人专用的特殊药物应单独存放,并注明床号及姓名。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办法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_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办法 为做好备用药品的管理工作,避免药品出现过期等现象,应制定规范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篇1 一、目的 通过健全急救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使检查制度落实到位,防止出现过期、变质药品;避免贮备药品数量过多影响成本控制;防止药物贮存瓶/盒选择不当而导致药品疗效下降;堵塞药品管理漏洞。 二、依据 《药品管理法》及本院《特殊药品管理制度》《退药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三、组织 成立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分管院长为组长,小组成员由药剂科主任、药品质管员、护理部副主任、病区护士长、专项药品分管护士组成。 三、适用范围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四、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 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院病区贮备药品管理小组审核,由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 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及急救车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药剂人员每季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3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 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高危药品应有醒目标志。 (六)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加强病区备用药的管理,确保储备药品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方便临床用药。 要求:各病区必须使用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病区储备药品只供住院病人按医嘱使用。 1、各病区需要配备的备用药品品种与数量,由病区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到病区药房领取。 2、各病区设立药品专管员,负责申领、退药和保管工作,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3、设立病区药品保管册。一份留临床科室、一份留药剂科。 4、病区备用药,应分类存放,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的贮存应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的规定。 5、高危药品如10%氯化钾、10%氯化钠、西地兰等药品应专柜存放。 6、需进行皮试的过敏性药品应集中管理,设有特殊标识,统一标识。 7、外用药与内服药、注射剂应分开存放。 8、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严格控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二类精神药品必须单独存放。 9、各病区每月进行一次备用药品自查,检查备用药物有无沉淀、变质、过期、标签模糊等现象,并及时处理;每季度配合药剂科完成药品检查、审核工作。将超出基数的药品经检查合格后收回住院药房入库备用,不足基数的药品要求病区领用补足。 10、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应遵循近效期先用的使用原则。凡发现抢救车内备用药品的有效期不到三个月者,及时与药剂科联系调换;近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药房发出时应同时告知临床科室先用;过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作报损处理。 11、根据药剂科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的结果,及时处理和改正存在问题。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保障用药安全。 要求: 储存: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保险柜),不得与其它药品混放,专柜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专人管理:备有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各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帐物管理;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交班时帐物点清并双签名,确保帐物相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备用:各病区及手术室根据医疗实际需要申报备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品种、数量,上报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机构主管院长批准,到住院药房办理相关手续备案,由住院药房发放备用量,作为各科备用药品,否则不得备用。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领用:有备用针剂的科室凭电脑医嘱单、专用处方和空安瓿领取;无备用药品凭电脑医嘱单和专用处方领药,用后立即退还经登记过的空安瓿和贴膜。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残余液、空安瓿和废贴的处理:医疗机构各病区、手术室等调配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有残余液时,必须有二人在场立即销毁处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和废贴膜应交回住院药房统一销毁处理,并认真填写“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 使用过程中的特殊处理:患者拒绝使用或手术中备用的已经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除按残余液处理外,还应在处方及“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上写明“患者拒绝使用”或其他未用原因;患者拒绝使用未剖开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针剂或医师开错,应在当日内退还住院药房。 效期管理:药剂科每季度定期检查,各病区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不用的药品,请及时退库或调换,严防过期。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交接班记录本”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临床使用、空安瓿回收、残余液销毁登记记录”保存三年。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五篇)

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各科室急救备用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和药品质量,减少浪费,同时避免药品积压,依据《药品管理法》,对我院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管理如下。 一、病区内基数药品要根据临床需要,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临床科室储存一定数量的常用药品或急救药品,供住院患者临时医嘱或急救时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二、基数药品的配备,应充分考虑自己科室的实际情况,以急需常用药和抢救药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 三、配备基数药品的科室,基数药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剂型由医务科、护理部、配备基数药品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需要确定后,由护士长规范填写由药剂科统一制定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基数药品登记表》一式两份,经分管院长和药剂科负责人签字后,病房、调剂室(药房)各持一份分别存档。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基数药品的管理工作由护士长指定专人管理(基数药品保管人员),负责药品的保管、领取、退药、检查等工作,定期检查药品数量、质量和有效期并记录。 五、基数药品应定位、定点、按药品品种分类摆放,领取、码放、使用药品时,必须注意批号和效期,基数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贮存、保管,保证一药一位,并贴标签写明药名、数量、有效期。对同一药品不同规格者要有醒目标识,防止差错。对氯化

钾、阿托品等易造成临床混淆、用药错误和风险的高危药品应单独或与其它药品区别存放,并在包装上做显著标示,提醒注意。口服药必须原瓶或原盒包装存放,药瓶(盒)内不能混放不同规格、剂型、颜色的药品。 六、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由医师处方谁使用谁补充,抢救用药应随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基数药品数量有变化的,及时通知药剂科备案。 七、____品、一类精神药品其管理严格按“五专”要求,其消耗补充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到药房领取,做到一日一清一领取,并有交接班登记。 八、基数药品应建立登记,每日交班、核对、清点。核对时注意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该药品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好登记,以便及时处理。对接近有效期____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因长期未用过期失效的,护士长填写《药品过期失效销毁申请单》报药械科、财务科,由分管院长签字批准后统一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由科室做科室消耗支出。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2020试行版) 为加强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保证药品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及时、安全、有效,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规要求,特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临床科室、手术室及医技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备用药品定义 备用药品是按照各科室的实际需要,储存于科室供临床急救和周转的必备药品,有固定品种及固定数量。 二、备用药品申请 1、品种和基数 备用药品包括输液用液体、急救药品、麻精药品、高警示药品以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等,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各科室根据临床需求,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固定基数。 2、申请程序 由科室护士长提交病区备药申请,报护理部、医务部和药学部审核,经主管院长审批后,以科室借用形式从各调剂部门领取。《申请表》和《备用药品清单》一式三份,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各一份进行备案。 3、变更程序 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数量审批后,准绳上不再更改。因临床需要,确需调整品种或数量的,须书面写明缘故原由,列出更改药品明细,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更改。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存案。 4、取消程序 科室需要取消备用药品的,应按“申请程序”经审核批准后退回相应调剂部门,调剂人员必须详细检查退回药品的批号、有效期、外包装、药品性状等,特殊管理药品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病区、药学部、调剂部门进行备案。 3、备用药品管理

1、目录管理 统一目录格式,包括液体目录、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目录、急救药品目录,高警示药品目录及临床常用药品等,目录实行分类、分层管理。 2、标识管理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抢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查,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临床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三)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由护士长总负责,建立备用药品登记本,包括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等,并指定专人管理,责任到人.治疗护士对药品数量定期清点,每月全面检查一次,包括药品数量、包装、颜色、效期等,并由护士长填写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表。 (四)临床科室备用药品实行动态管理,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目录、基数、交接班、检查、使用、补充、交回均应记录,相关人员签全名. (五)各相关临床科室有急救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

单,有专人负责管理急救药品,并在使用后及时补充,损坏或近效期药品及时报损或更换. (六)各临床科室急救药品统一储存位置、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清单格式,保障抢救时及时获取。 三、药品基数 (一)各临床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 (二)备用药品目录包括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目录、抢救药品目录及常用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药剂科、护理部及相关临床科室备案。 (三)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临床科室护士长签字,送药房备案。 四、药品领取流程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 各临床科室领药后,将药品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范文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备用药品的管理,确保备用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提高工作效率。 二、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备用药品的情况。 三、定义 1.备用药品:指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的药品,作为常备药品备用。 2.紧急情况:指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疫情等情况下的应急处 理或抢救生命的情况。 四、备用药品的维护与管理 1.备用药品的贮存 (1)备用药品需保存于安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避免 阳光直射和高温。 (2)备用药品需定期检查保质期,并做好记录。 2.备用药品的采购 (1)备用药品的采购需由专门的人员负责,保证药品的品质 和数量。 (2)备用药品的采购需制定采购计划,提前确定采购金额和 数量。

3.备用药品的使用与补充 (1)备用药品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严禁私自使用备用药品。 (2)一旦使用备用药品,需及时补充,确保备用药品的数量 始终满足要求。 五、备用药品的配发与领用 1.备用药品的配发 (1)备用药品的配发需由专门人员负责,根据实际需求进行 合理分配。 (2)备用药品的配发需做好记录,确保配发的药品被正确使用。 2.备用药品的领用 (1)备用药品的领用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 (2)备用药品的领用需提前报备,附上领用用途和数量的详 细说明。 六、备用药品的清理与报废 1.备用药品的清理 (1)定期清理备用药品,将过期、损坏或不合格的药品报废。(2)清理备用药品需做好相应的记录,确保透明和可追溯。 2.备用药品的报废 (1)备用药品的报废需由专门人员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 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2)备用药品的报废需做好报废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是指在医疗机构等相关场所,为保障患者医疗安全,应建立和完善的管理体系。备用药品是指在病人开始治疗之前或在治疗期间,在药品储藏室或药箱内,备用的药品。任何时候,备用药品的管理和使用都非常重要。本文将从管理、存放和使用这三个方面详细介绍备用药品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备用药品的管理 1. 建立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或其他相关场所应建立完善的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种类、规格、数量及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2. 分类管理 为便于管理,备用药品应按照药品种类、适应症、剂量等不同的方面进行分类管理,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进行管理。 3. 质量管理 备用药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并具有合法的销售证明和当地药品生产许可证。使用过期和不合格的备用药品是不可接受的,并应不时地检验相关药品的质量。 二、备用药品的存放

1. 药品管理室 备用药品应存放于专门的药品管理室,室内要保持卫生,避免灰尘、泥土等外来物质的污染。同时,药品管理室内的温度、湿度、光线和通风等条件应符合药品储存的要求。 2. 质量标识和区分 对于不同种类和不同功能的备用药品,应该贴上对应的标识,以便管理和使用。同时,它们应该分别储存在干燥通风的柜子或货架上,以避免混淆和污染。 3. 定期检查 药品管理者应定期检查备用药品的品质和有效期,对过期或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严格处理和清理,并及时补充和更换有需要的备用药品。 三、备用药品的使用 1. 处方管理 备用药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医生的处方或医疗机构的指令,患者只能根据医生的要求,于指定时间和剂量内使用药品。同时,药品管理者应按需派发安排用药,避免浪费和滥用药品。 2. 记录管理 医疗机构应在药品管理台的备用药品本上清晰地记录每种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等相关信息。此外,当有药品被取出时,需要在药品本上做出详细的记录。 4. 不良反应管理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备用药品基数管理 1.建立合适的备用药品贮存基数。科室负责人需根据各科专科用药特点提交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药学部共同审核签字,审批后统一从药库领取。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还需经主管院长审批。 2.各科备用药品要尽量精简品种和数量,既要保证临床急需用药需要,又要方便管理避免积压,避免造成药品失效和浪费。 3.科室备用药品品种及基数确定后,原则上不再变动。因临 床治疗需要,确需增加品种和基数的,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按上述程序审批后方可变动。 4.各科备用药品品种基数目录需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备案。 二、备用药品一样平常管理 1.临床各科室应指定一名业务熟练、义务心强的护士,负责用药品的领用、保管、养护等一样平常管理工作。不定期搜检药品的数量、效期、表面等情况,查看药品有无变色、沉淀、

变质等质量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惩罚,使药品始终保持完好状况。 2.科室应配备必要的温湿度控制办法,严厉按国家核准的药品仿单所列贮存条件存放,防止药品变质失效。要建立温湿度记录本,记录房间及设备的温湿度,每日2次。 3.备用药品要按其性质分辨别类存放、摆放整洁、有序。每种药品按其使用频率不同固定货位,并贴有药品标签,内容包括品名、剂型、规格。 4.看似、听似、多规格药品应设有警示牌,避免取错药品。 5.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设近效期警示牌,并在《近效期药品登记簿》上登记,每天排查药品是否过期。 6.高警示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应专柜(或专区)存放,并设有显著的专用标识。 7.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循"先辈先出、近期先出"原则,避免过期失效. 8.科室备用药品要始终保持备用状态,用后及时补充,严禁私自借用、挪用。 9.各病区过期失效药品应及时交药学部统一管理,由药学部按程序集中销毁处理。科室依据失效药品品种数量,按规定审批程序从药库领取相应品种,以补齐备用药品基数。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药品质量管理,规范各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工作。 2.目标 2.1保证病区急救、备用药品的效期和外观质量100%合格。 2.2保障抢救、急用时能及时获取。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院各病区、诊间备用的药品。 4.名词定义 备用药品是指在药房之外,各临床科室储存保管的、用于临床急需情况的药品(包括抢救车上的药品)。 5.内容 5.1为确保抢救急需,全院各病区、门诊、特殊检查科室根据临床需要备用抢救车、转运箱和输液治疗车药品。除ICU、急诊科和小儿科外,全院抢救车贮存的药品统一清单目录、品种规格和备用数量;全院转运箱和每辆输液治疗车的备用药品统一目录、规格和数量。科室填写《医院病区/门诊抢救车药品基数申请表》、《医院病区/门诊转运箱、输液治疗车药品基数申请表》,经临床主任、护士长及药剂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备用抢救车和转运箱及输液治疗车药品。 5.2科室备用药品采用基数管理。各科室根据收治患者特点和临床需要确定本科室备用药品目录,填写《医院病区/门诊备用药品基数申请表》,由临床主任、护士长及药剂科主任审批签字后备用/取消药品的品种、规格、数量。科室备用药品目录以本科室常用和抢救药品为主,其品种数量不宜过多。《基数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存放于临床科室与药剂科住院/门诊药房。 5.3住院/门诊药房根据《基数申请表》内容发放/收回相应的药品,并指导药品储存中的注意事项。 5.4使用备用药品,由临床医生开具临时医嘱,备用药品消耗数量由住院/门诊药房根据基数及时补发。 5.5各病区科主任、护士长为病区备用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由护士长或指定一名药品保管员,药品保管员应由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业务熟练的护士负责。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根据公司的需求,制定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明确备用药品的购买、储存、使用、验收、报废等相关事项,以保证备用药品的质量安全和有效使用。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制度内容: 1.备用药品采购 (1)备用药品的采购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员负责,确保采购 渠道合法、可靠。 (2)在采购备用药品前,应编制备用药品目录,列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信息,并报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采购备用药品时,要按照医学合理用药原则,选择性价 比高的正规药品,并在购买药品时,要留有足够的有效期,避免过期药品存在。 2.备用药品储存 (1)备用药品应存放在专门的药品仓库中,保持整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2)备用药品应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按药品名称、规格、有 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方便管理和使用。 (3)备用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应符合药品要求,必要时可

配备恒温恒湿设备。 (4)备用药品要实行定期盘点、整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备用药品使用 (1)备用药品使用应遵守公司的用药管理制度,必要时应有 医生指导。 (2)备用药品的使用前,要对药品的有效期、包装完好性进 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上级。 (3)备用药品的使用应严格按照适应症和用药剂量使用,禁 止滥用药品。 4.备用药品验收和报废 (1)备用药品的验收应由采购人员和使用人员共同进行,对 药品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2)对于过期药品、破损包装的药品或者药品质量异常的, 应立即报废,不得再进行使用。 (3)药品报废应填写报废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报废原因等,保存至少两年。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 公司要负责人员要严格执行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确保备用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并定期对备用药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制度宣传和培训 公司应定期组织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以提高员工对备用药品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遵守,确保备用药品管理工作的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 一、病区备用药品管理 1.根据专科疾病特点和需要,确定病区备用药品种类,包括基数药、抢救药、高警示药和毒麻药等,有备用药品目录及数量清单,并在中心药房备案。 2.病房内备用药品应指定专人管理,设有备用药品基数及效期一览表,专管护士每周检查药品数量和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交药学部统一处理,并重新请领补齐基数。护士长每月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并登记签名。 3.设有专用交班本,定储存位置,每班清点记录并有签名,做到帐物相符。 4.病房内所有备用药品,只能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 5.定期与药房核对并根据临床需要增减备用药的种类和数量。 6.护理部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 二、病区备用药品保管、存放、使用规定 (一)基数药管理、存放要求 1.基数药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分类存放药柜中,药柜保持清洁、整齐、干燥。

2.内用药与外用药分区域放置,按有效期时限的先后,远效期在左,近效期在右,从左向右摆放,使用时按从右向左顺序使用。 3.基数药标签上注明药品、浓度、剂量和数量,标签规范、完整、清晰。 4.对相似、相近、易混淆药品应分区域放置,标识明显。 5.病区备用药柜应随时接受药学部的检查、核对与指导。 (二)高警示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1.高警示药品是指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物。 2.在高警示药品存放处设置专用“高警示药品”标识贴,粘贴于药品储存处进行警示。 3.高警示药品药应单独存放并分柜放置,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高警示标识清楚。 4.护理人员进行该类药品的配置与使用时,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配制与使用准确无误。 5.各科定基数,每班清点交接,使用后及时补齐。 (三)抢救药品管理、存放要求 详见《抢救车管理制度》。 (四)胰岛素管理、存放要求 1.未开启的胰岛素放冰箱冷藏室(2-8℃)保存。 2.胰岛素第一次开启使用时要注明开启日期、时间、床号、姓名、住院号,在未被污染的情况下使用有效期为4周,使用前检查胰岛素笔外观(胰岛素颜色、是否完好及有效期)。

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各科室抢救、备用药品管理办法 一、各科室备用药品品种范围 备用药品一般指急救药品及部分临床常用药品,贵重药品一般不作为备用药品。 二、药品基数 (一)各科室应根据自身特点,以满足抢救和一般应急治疗为目的,各科基数药品品种、数量,由科室负责人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效期、贮藏条件等情况制定药品目录及基数,报医务科、药剂科共同审核。基数表存放于急救车内便于清点核对。 (二)急救药品目录一式三份,分别留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及各科室备案。 (三)科室备用药品的品种及基数不宜过多,且一经确定,将相对固定;若需修改,按规定程序审批。 (四)各临床科室备用药品的调整,经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写调整单,送药剂科审核--主管院长审批--交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重新备案。 (五)设专人负责请领、发放,专柜存放并做好登记。 (六)基数药品要列入交、接班内容并定期清点。 三、药品领取流程 (一)临床科室备用药品从药剂科领取。 (二)摆放药品 各临床科室领药后,放入抢救车(箱),保证在取用时近期先用。 (三)药品补充

药品使用后,及时登记,白班应当班补齐,夜班应次日上午及时补充,各临床科室按照使用的数量,凭记账后的处方单到相应的药(库)房领取药品后补充进抢救车(箱),使抢救车(箱)中的药品数量保持基数,保存药品详细领取单。 补领基数药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四、药品储存 (一)根据药品种类、性质分别放置,定数量、定位置,标签清晰。注射药、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严格分开放置。 (二)抢救药品必须固定在抢救车或急救箱内,便于取放与应急使用。 (三)根据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进行存储: 冷藏药品存储温度应符合冷藏药品说明书上的规定温度要求,按冷藏药品的 品种、批号分类码放按,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进行在库养护、检查 并记录,发现质量异常,应挂黄牌暂停使用,做好记录。 避光药品遇光易分解的药品需要避光保存,如:加上外包装管理或加盖黑色 的布条。 五、备用药品的管理 (一)药剂科会同护理部每月对各科室备用药品的管理与使用进行一次检 查,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对存在问题反应给相应负责人。检查内容包括:药品 质量、贮藏条件、帐物相符、批号、效期、特殊药品管理等项,以保证患者用药 安全。 (二)护理部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各科室护士长,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临床科室药品管理纳入护理质量考核内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