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作业操作规范标准

环卫作业操作规范标准
环卫作业操作规范标准

精心整理

环卫作业流程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道路清扫

1、道路清扫早上7:30分必须清扫完毕。

2、清扫时满打满扫,不能只扫街道不扫人行道。

3、按分片规定区域范围必须扫完,不能丢街甩段、漏扫。

4、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只堆不撮。(20分钟内)

5、道路下水道蓖子应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二)保洁

1、时间: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6:00下班。

2、工作方式: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

3、责任区范围道路、绿化带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箱、盒、塑料袋等污物。

4、每周对责任区内的路灯杆、垃圾箱、广告牌、护栏擦洗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污

垢、无张贴。

5、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楼房墙体,张贴小广告、乱写、乱画进行清理一次。

(三)垃圾箱维护

1、垃圾箱每周清洗一次,表面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无污垢无悬挂物。

2、垃圾箱设施维护完好,制止人为破坏垃圾箱。

3、对损坏的垃圾箱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以及更换。

(四)垃圾清运

1、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和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2、小区内垃圾箱每天早上7:30---8:00收集作业完成,清运到集运垃圾箱内。

3、清运车车容整洁无污物,标志应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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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楼道清扫、保洁

1、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从顶楼至下进行清扫,每周清扫一次,清扫完成后由本单元居民签字认可,并进行垃圾收集清倒。

2、楼梯扶手(包括立柱、栏杆)、管道井门、电表箱门、玻璃窗等地方每周清洁一次,扶手、玻璃窗用抹布擦拭。

(二)楼宇门(擦洗)

楼宇门里外保持干净,做到无贴小广告、无灰尘、无污垢,每周进行擦洗一次。

三、规范作业要求

1、上班时穿(戴)环卫规定的统一服装,衣着干净,规范着装。

2、工作期间,无打堆、离岗、闲聊等行为,不拾捡“废品”。

3、文明作业,树立环保意识,对焚烧垃圾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清扫、保洁人员应制止劝阻。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环卫车辆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 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 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 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环卫保洁“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历下区环卫保洁“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保洁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环卫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为我区居民打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标准是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总结,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称为标准化。 标准化作业是指在标准时间内,按照科学的工作方法进行作业,是精细作业、高效作业、安全作业的必要保障。通过实行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规范管理,细化流程,量化考核,促进我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达到“检查与不检查一个样”、“周末与平时一个样”、“放假与不放假一个样”、“管理与不管理一个样”的标准。 二、工作部署 (一)活动时间:3月1日-12月31日 (二)具体方案 1.宣传动员阶段(3月1日-3月31日) 环卫科及分管业务领导牵头,各环卫所根据自己工作情况,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将进行标准化作业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逐一传达至每名保洁员,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此

项工作的重要性,理解标准化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明确标准化工作实现的目标,使广大保洁员积极参与,落实执行。 2.教育学习阶段(4月1日-5月30日) 各一线保洁单位要成立学习小组,由相关所、队负责人带头学习文件精神和内容。管理人员熟悉掌握标准化作业方式后逐级对包路队长、保洁员、公厕管理员、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指导,各项标准化工作方法要做到层层落实,人人掌握,以标准化要求指导日常保洁工作。 业务科负责标准化工作的培训指导及修订解释工作。 3.示范指导阶段(6月1日-8月31日) 选择动员、培训及落实较好的单位进行示范试点。试点期间,人员管理、车辆管理、设施管理、作业标准等各方面规章制度完全按照标准化作业标准执行。业务科随时督促指导,同时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标准化管理规范进行适时修订。 4.全面推进阶段(9月1日-12月31日) 在全局范围内全面推广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各所、队管理人员、队长、保洁员等轮流到试点所、队进行现场观摩、培训学习。各环卫所日常保洁作业、公厕保洁、机械化作业等各分项工作应完全达到标准化文件规定的作业标准。环卫科联系局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各所、队标准化作业推广工作进行逐一验收。

环卫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环卫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作业规范 一、术语 一级道路:一般指商业网点集中的繁华闹市地段,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道及所在地路段,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大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道路。 二级道路:一般指城市的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商业网点较集中路段,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较大的路段,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路段:指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人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道路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二、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 (一)作业方式及时间 一级、二级道路:一大扫+全天保洁 大扫时间: (从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早上4:30至7:30。 (从5月1日至10月30日)早上4:00至7:30。 保洁时间:7:30至24:00。 三级道路:一大扫+连续性保洁至21:00 大扫时间:同上 保洁时间:7:30至21:00 路段保洁人员不能少于该路段清扫人员的50%。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清扫保洁的过程中,遇有人乱丢、乱吐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大扫垃圾应在早上7:30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袋装,并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在22:00-24:00之间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清运,做到垃圾不过夜。 (二)劳动定额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定额标准(平方米/工日) 项目 一级道路 二级道路 三级道路 清扫面积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3

环卫工人管理制度 一、工作定额标准 根据建设部2008年下发的《全国城镇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标准,结合我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现将永安街、平安街划分为人工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是300㎡,滨河北街(二环)、滨河南街(三环)为人工配合机械清扫街,每个环卫工人的清扫作业面积滨河北街(二环)为7000cm2滨河南街(三环 )为8000 cm2。 二、作息时间 1、永安街、平安街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00前完成,夏季(5月1日—10月30日)保洁从早8:00至晚20:00结束;冬季(11月1日—4月30日 )保洁从早8:00至晚19:00结束(保洁实行三班倒工作制),不间断保洁。 2、滨河北街、滨河南街、小庙子三岔路、西北出入口、贾家湾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之前完成,保洁从早8:00至中午12:00结束,下午13:30至晚19:00结束,实行两班倒工作制。 3、巷道和部分路段,上午普扫工作必须在早7:30前完成,实行上下午定时保洁制(根据清运组的清运时间,来完成巷道内垃圾的清除任务)。 三、工作职责 1、要树立爱岗敬业精神,不怕脏、不怕累。按照“十不准”的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好清扫保洁任务。 2、上岗时,统一着工作服,戴工作证,严禁着便装上岗 ,严禁迟到、早退,严禁长时间脱岗,严禁坐岗和扎堆聊天。 3、各主、次街道,清扫和保洁收集的垃圾,都要收集到大小垃圾箱内,严禁将垃圾散落在街面上。 4、主次街道的保洁人员,要负责各自路段所有果皮箱的清洗工作。果皮箱和小垃圾桶有倾倒和损坏的,要及时处理或报请管理人员,严禁在果皮箱和大小垃圾桶内焚烧垃圾。环卫工负责各自区域内垃圾桶的保管,如有损坏、丢失的由责任区的环卫工负责承担。 5、要爱护工具,凡丢失工具的,要照价赔付,环卫工人使用的小推车,严禁外借,要经常维护保养,需要修理的要及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修理。 6、垃圾箱、垃圾桶周围不得有垃圾积存,如有发现,要及时清理。 7、环卫工人上班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上访闹事,

深圳市环卫作业规范

深圳市环卫作业规范

深圳市环卫作业规范(试行) 时间:2004-2-24 14:09:34 来源:深圳市清洁卫生协会阅读38次 一、术语 一级道路:一般指商业网点集中的繁华闹市地段,主要旅游点和进出机场、车站、港口的主干道及所在地路段,大型文化娱乐场所、展览等主要公共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大和公共交通线路较多的路段,主要领导机关、外事机构所在地道路。 二级道路:一般指城市的主、次干道及其附近路段,商业网点较集中路段,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所在地路段,人流量较大的路段,有固定公共交通线路的路段。 三级路段:指商业网点较少的路段,人、车流量一般的路段。 保洁:为了维护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整洁而从事的清扫和环境卫生保持工作。 道路人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行人数量。 道路车流量:单位时间内通过道路某一断面的机动车辆数量。 二、市政道路的清扫保洁 (一)作业方式及时间 一级、二级道路:一大扫+全天保洁 大扫时间: (从11月1日至第二年4月30日)早上4:30至7:30。 (从5月1日至10月30日)早上4:00至7:30。

保洁时间:7:30至24:00。 三级道路:一大扫+连续性保洁至21:00 大扫时间:同上 保洁时间:7:30至21:00 路段保洁人员不能少于该路段清扫人员的50%。 大扫时,用大扫把对路面、人行道、道牙、沙井口、树眼周围进行全面清扫,做到“五无五净”。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用小扫把、撮箕清理路面较为明显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清扫保洁的过程中,遇有人乱丢、乱吐时应用文明、礼貌用语劝阻,情节严重的,报告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处罚。 清扫保洁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大扫垃圾应在早上7:30 之前清理完毕。保洁垃圾应袋装,并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在22:00-24:00之间对夜间保洁垃圾和门店垃圾进行清运,做到垃圾不过夜。 (二)劳动定额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定额标准(平方米/工日) (三)质量标准 见《深圳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 (四)质量控制体系 应建立卫生质量检查监督体系,小组每日检查一次,联组每周检查一次,清扫所(公司)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区环卫管理部门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市环卫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建立奖惩制度,卫生质量要与工人的工资、奖金挂钩。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管理办 法 为提高环卫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城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环卫车辆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定,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分配的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七条 __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 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或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 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规定 建城[1991]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保证城市道路清扫和垃圾、粪便清运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是指城市环境卫生单位用于城市垃圾、粪便清运和道路清扫、冲洗、洒水、除雪以及其它配套使用的车辆。 第四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维修所需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资金渠道列支,专款专用,资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定额指标核定,流动资金额的核发,按照《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五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一般应当由市集中管理,大城市可以实行市、区两级分管。 第六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应当纳入国家和地方专用车辆的发展计划。属于国家和地方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现行的物资管理渠道,申请平衡安排。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编制全国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起草和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法规、标准; (三)组织研究、开发、鉴定和推广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系列产品; (四)组织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五)归口管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的标准化工作,办理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产品生产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业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发展规划; (二)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制定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标准(包括环境卫生专用车辆主要总成的报废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 (三)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技术工作,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环境卫生车辆的技术工作。其他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场(队)具体负责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规、规章制度、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技术经济定额,制定本场(队)各类工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和完善城市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的使用、保养、修理及检验、监督、安全、节油、备品备件等各项内部制度,保持车辆的完好状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定额;

环卫保洁安全作业措施

环卫保洁安全作业措施为了确保环卫清扫工人一年四季在街路清扫和除雪作业时的自身安全,防止被撞事故的发生,特制定环卫清扫工人安全作业规定。 一、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保持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保持精力集中,不得带病和疲劳作业。 二、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熟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做到熟记于心,问之即答。 三、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统一安全标志服装;在街路清扫和冬季除雪作业时,正确摆放安全桩,把保洁车放置在过往车辆行使方向前方20米以外,作为防护提示设施,随走随设。 四、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随时注意来往车辆,遇到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和遇到大风天气时,不得强行通行和作业,严禁不顾个人安危强行捡拾快车道或不安全地段上的飘浮污物。

五、环卫清扫工人冬季除雪作业时,必须穿有防滑作用的鞋,每个除雪区域或班组都应安排带有袖标的安全员维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环卫清扫工人往窨井卸雪时,井口处应摆放安全防范设施,作业后将井盖盖牢固,防止行人或车辆落入井中。 七、环卫清扫工人上岗作业时,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相互提示安全作业,遇有突发事件要互相帮助。 八、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交通管理部门,要保护好现场,遇有逃逸车辆要牢记车型、车牌号。 九、各基层所(队)可依据上述要求,制定本所(队)操作细则,力保不出现任何伤亡事故。 十、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应熟记的安全口诀: 作业标志服,上岗务必穿;

确认没危险,快行路对面; 污物空中飞,静观再拾拣; 雨雪路湿滑,缓行莫蛮干。 1、加强职工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个人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杜绝事故。 2、所有环卫职工上班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警示服(背心)。 3、如需要在固定一个位置长时间作业的,还应设置临时警告标志。 4、尽量夜间不要参加作业,如遇特殊原因的必须设置警告标志、照明灯具和监护人员。

环卫作业操作规范标准

精心整理 环卫作业流程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道路清扫 1、道路清扫早上7:30分必须清扫完毕。 2、清扫时满打满扫,不能只扫街道不扫人行道。 3、按分片规定区域范围必须扫完,不能丢街甩段、漏扫。 4、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只堆不撮。(20分钟内) 5、道路下水道蓖子应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二)保洁 1、时间: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6:00下班。 2、工作方式: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 3、责任区范围道路、绿化带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箱、盒、塑料袋等污物。 4、每周对责任区内的路灯杆、垃圾箱、广告牌、护栏擦洗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污 垢、无张贴。 5、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楼房墙体,张贴小广告、乱写、乱画进行清理一次。 (三)垃圾箱维护 1、垃圾箱每周清洗一次,表面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无污垢无悬挂物。 2、垃圾箱设施维护完好,制止人为破坏垃圾箱。 3、对损坏的垃圾箱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以及更换。 (四)垃圾清运 1、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和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2、小区内垃圾箱每天早上7:30---8:00收集作业完成,清运到集运垃圾箱内。 3、清运车车容整洁无污物,标志应清晰。

精心整理 二、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楼道清扫、保洁 1、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从顶楼至下进行清扫,每周清扫一次,清扫完成后由本单元居民签字认可,并进行垃圾收集清倒。 2、楼梯扶手(包括立柱、栏杆)、管道井门、电表箱门、玻璃窗等地方每周清洁一次,扶手、玻璃窗用抹布擦拭。 (二)楼宇门(擦洗) 楼宇门里外保持干净,做到无贴小广告、无灰尘、无污垢,每周进行擦洗一次。 三、规范作业要求 1、上班时穿(戴)环卫规定的统一服装,衣着干净,规范着装。 2、工作期间,无打堆、离岗、闲聊等行为,不拾捡“废品”。 3、文明作业,树立环保意识,对焚烧垃圾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清扫、保洁人员应制止劝阻。

环卫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规程 前言 目的:加强环卫车辆的日常管理,规范车辆作业,管控车辆作业安全,控制车辆运营成本,特制定本规程; 适用范围:集团公司所属市政环卫分(子)公司; 权责范围: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制度的实施;人事行政部部门及财务部门负责制度实施的监督监管;如现场情况发生改变导致本制度不能满足现场工作需要时,由市政环卫作业管理部门、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共同讨论制度的修订,并经项目总经理签字后生效。 第一章车辆购买及验收 第一节车辆申购评估 车辆的申购根据标书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各种型号车辆的性能进行车辆型号的选购,如项目实际情况对车辆的需求与标书有出入,应与甲方充分沟通,以实际需求为依据购买车辆。车辆的申购以内网签报进行,内网签报流程如下:市政环卫部写签报内容,要求写明标书要求,项目实际情况——分公司总经理签字——集团市政环卫部及集团财务会签意见,给出参考价格——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 车辆的申购除了新项目进场需要申请新车,还有项目因事故致使车辆报废 第二节车辆购买 车辆购买时必须按签报审批意见进行购买,在车辆购买合同签订时必须明确车辆所送目的地、随车资料、工具及所送配套易耗配件。分公司财务在进行付款操作时必须以审批的签报作为附件,集团财务在费用把关时参照签报内容进行审核。 第三节车辆验收 车辆原则送到项目指定停车场,验收时必须由车队长、市政环卫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共同在场验收,车辆验收内容如下:随车资料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全、发票、随车所送易耗配件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是否有损坏、车辆电瓶是否为新电瓶且正常、车辆液压油是否正常、车辆润滑油是否正常、车辆油箱有无破损漏油、车辆厢体有无破损、车辆动力系统是否正常、车辆有无异响、车辆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轮胎是否有大的磨损。车辆技术方面主要由车队长把关。所有参与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方可共同在甲方车辆验收单签字确认验收,如有不合格项,任何人不得私自在甲方验收单上签字。 第四节车辆资料管理 车辆验收完成后,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将所有资料收集,完成如下工作: 1、对随车资料进行编号并贴上标签,写明车牌号,如备用钥匙等; 2、针对每台车进行车辆建册,并将建册资料过塑随车放置;(样表见附件一) 3、编制《新增车辆汇总表》并发送给财务及集团市政环卫部车辆管理人;(样表见附件二) 4、根据车辆资料类别,将资料分部门存放保管,并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车辆资料分类存放记录表 第二章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节车辆保险类别 车辆需购买的保险分为交强险与商业险两大类,交强险为保监会统一规定,而商业险具体分为:车辆损失险(标准与车辆价格保持一致,上下相差不大)、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全车资抢损失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机动车损失险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陪、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全车盗抢损失险不计免赔。另外还有车船税。由于环卫作业车辆要求行驶速度较慢,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考虑不购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环卫车辆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环卫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环境卫生专用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促进新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部门领导负责环卫车辆统一管理和调度,按时按质完成垃圾清运、道路清扫、洒水等环卫工作。 二、车辆实行定点维修,需维修车辆,报批流程如下:由司机填写维修保养审批单—车队队长核实并记录—修理厂报价—环卫科科长审核—分管副局长或局长审批—送车到修理厂维修—车队队长、司机共同验收签字确认修理完成,费用按月结制,由修理厂到局财务结账。未经批准的维修费用自负。 三、车辆加油遵循“先登记审批后加油”原则。 四、每天车辆作业,驾驶员必须如实填写《行车记录表》,以便车队队长核实里程和油耗情况,驾驶员不得事后补填或造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车辆发生事故,驾驶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车队队长,根据情况报保险公司和交警大队处理,车队队长不能作出决定的须报环卫科科长和或局领导审定。 六、车辆每次作业完成后,驾驶员必须清洗车辆,并按指定地点和车位停放并锁好车门。 七、车辆由环卫站里统一管理,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借车。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的,由车队队长填写《其它单位用车单》,环卫科科长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方能派车。未经允许出车,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后果,由派车个人及用车单位或个人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八、每月车辆修理、加油、出车情况,车队队长要负责及时汇总,经环卫科科长核实,报局领导审核后,作为财务报销凭据。

环卫清洁作业实用标准

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清洁作业规 编制: 审核: 批准: 实施日期:

文件目录

JYS-WI3-001 人工清扫作业规A/0 一)作业规 (一)道路要求做到“五无五净”(五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烟蒂、无砖瓦土石、无污泥积水、无痰涕;五净:路面净、果皮箱净、沙井沟眼净、道边石牙净;树眼周围净),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二)日间,清扫区域的路面废弃物总数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城市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

保洁等级果皮、纸屑、塑膜及其 他杂物 (件/500 m2) 烟蒂 (个/500m2) 污水 (m2/500m2) 尘土量 (克/ m2) 路面本色 呈现率(%) 特级≤2≤2无≤10≥90 一级≤4≤2无≤20≥85 二级≤6≤4无≤35≥80 三级≤8≤50.5≤55≥75 四级≤12≤81≤75≥70 注:路面本色呈现率表示路面见本色的程度,以百分比表示。 (三)保洁时,一至三级清扫保洁道路的路面垃圾杂物每500 m2不超过8 件。 (四)道路清扫、保洁应达到路面整洁,无残留污水(因下水道堵塞,免除责任),无残积沙土,无大面积明显污迹;雨水口清洁;人行道边道牙、道路垃圾收集容器等公共设施无明显污迹。 (五)城市道路清扫作业的环卫工人应穿着反光背心,在车行道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 (六)普扫时,环卫工人应着重对路面、人行道、道牙、雨水口、树眼等处进行清扫。 (七)保洁时,环卫工人巡回走动,清理路面的纸屑、饮料瓶等垃圾,做到勤走、勤看、勤扫,确保路面整洁。 (八)环卫工人在清扫和保洁作业时,应对垃圾规收集和清理,不得将垃圾扫入雨水井、绿化带等位置。 (九)城市道路大面积污染需要集中清理时,应在清 理点来车方向设置醒目的路障和警示牌,并做好防护 措施。 (十)环卫作业应做到文明、安全和有序,最大限度 地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对公众生活的影响。 二)操作程序 (一)清扫作业之前,清洁人员按自身职责检查作业 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能够正常使用,如存在问题, 应及时更换或维修。 (二)清扫过程中,清洁人员必须身着采购人统一审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办法

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保证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就公司环卫工程施工车辆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环卫工程车辆 (一)管理主体 各城乡环卫管理部门; 各城乡环卫车辆由公司各城乡管理部门参照本办法管理,县市容卫生管理站监督检查。 (二)环卫车辆人员岗位设定 目前城乡直属环卫车辆驾驶员共XX人,保洁队驾驶员XX名,由各城乡管理站站长直接管理。 (三)环卫驾驶员岗位职责 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制定相应的驾驶员岗位职责。 (1)垃圾运输车:配合垃圾中转站的工作,负责将站内垃圾运往处理场,确保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垃圾收集车:负责站区内垃圾收集工作,确保垃圾桶无满溢,及时将垃圾送往各垃圾转运站,为道路清扫提供有力保障; (3)机扫车:包括扫路车、洒水车、前推车、前扫车,负责对道路的清扫冲洗及冬季路面的冰雪清除。 (四)、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有专职司机负责对车辆驾驶,维修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的有关证件、保险资料、运转记录、加油记录及备用钥匙统一由管理部保管,按车建档。 (3)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向领导汇报,需要到修理厂维修的车辆,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修理。 (4)车辆行前须进行安全检查,行车途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行驶,如出现违规处罚,其费用由驾驶员全额承担。 (5)司机应认真填写《机械设备运转维修记录》,每月一日将《记录》交于公司办公室审核存档。

(6)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任何人员不准私自用车,加油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办理,一车一卡,每次加油由办公室登记存档,未经允许不得自用现金加油。 (四)环卫车辆驾驶人员的岗位工作和纪律要求 ⑴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垃圾必须运送结束,确保垃圾中转正常运转,严禁车装垃圾存放站内;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及时配合各垃圾中转站的工作,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一经查实,必将严惩。 ⑵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a、所有驾驶人员必须考核通过,并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路驾驶。 b、每月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c、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d、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e、车辆出站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f、车辆必须在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g、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⑶、车容车貌 a、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b、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c、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d、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⑷车辆维修 a、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b、填写派修单,并由负责人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 c、派修单上报领导批复后,方可进行修理。

环卫作业流程标准

环卫作业流程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道路清扫 1、道路清扫早上7:30分必须清扫完毕。 2、清扫时满打满扫,不能只扫街道不扫人行道。 3、按分片规定区域范围必须扫完,不能丢街甩段、漏扫。 4、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清撮,不得只堆不撮。(20分钟内) 5、道路下水道蓖子应保持畅通,表面无堵塞。 (二)保洁 1、时间:上午8:00上班12:00下班;下午2:00上班6:00下班。 2、工作方式:不间断进行巡回保洁。 3、责任区范围道路、绿化带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箱、盒、塑料袋等污物。 4、每周对责任区内的路灯杆、垃圾箱、广告牌、护栏擦洗一次,做到无灰尘、无污垢、无张贴。 5、每周对责任区域内的楼房墙体,张贴小广告、乱写、乱画进行清理一次。 (三)垃圾箱维护 1、垃圾箱每周清洗一次,表面保持干净,做到无灰尘、无污垢无悬挂物。 2、垃圾箱设施维护完好,制止人为破坏垃圾箱。

3、对损坏的垃圾箱在一个工作日内上报以及更换。 (四) 垃圾清运 1、垃圾箱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清掏要彻底、无垃圾残留、散落和满溢,箱体周围地面无抛撒,存留垃圾。 2、小区内垃圾箱每天早上7:30---8:00收集作业完成,清运到集运垃圾箱内。 3、清运车车容整洁无污物,标志应清晰。 二、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作业标准 (一)楼道清扫、保洁 1、单元楼道清扫保洁从顶楼至下进行清扫,每周清扫一次,清扫完成后由本单元居民签字认可,并进行垃圾收集清倒。 2、楼梯扶手(包括立柱、栏杆)、管道井门、电表箱门、玻璃窗等地方每周清洁一次,扶手、玻璃窗用抹布擦拭。 (二)楼宇门(擦洗) 楼宇门里外保持干净,做到无贴小广告、无灰尘、无污垢,每周进行擦洗一次。 三、规范作业要求 1、上班时穿(戴)环卫规定的统一服装,衣着干净,规范着装。 2、工作期间,无打堆、离岗、闲聊等行为,不拾捡“废品”。 3、文明作业,树立环保意识,对焚烧垃圾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清扫、保洁人员应制止劝阻。

环卫作业标准

环卫行业作业标准 (一)道路清扫保洁 1、质量标准 (1)道路人工清扫保洁服务标准 清扫作业时间 清扫步道时,夏季在五点出班七点前完成普扫,冬季在五点半出班七点半前结束清扫工作,其余时间不间断巡回保洁。日间实行机械和人工保洁相互配合作业。 职工上岗作业,工作服装整洁,身着安全标志。 职工上岗作业,注意行人和来往车辆,不扬尘、不扰民、礼貌待人。 认真贯彻执行市、区规定的道路清扫质量标准,在保证安全生产、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完成当日规定的清扫保洁任务。 (2)道路人工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路面、路牙(垫板、雨水口、巷口、井盖)过街天桥、立交桥、便道(包括:树坑、公交车站)及隔离墩(栅)、周围的地面无污物,露出道路本色。 保洁路牙时要站在牙下依次顺序作业,并带扫1米宽的路面。 清扫垃圾,随扫随清,禁止往雨水口、绿地中倒垃圾。 绿地和绿地内无烟头、瓜果皮核、纸屑、包装框、箱、盒、袋等污物。 (3)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质量标准 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保洁时选用二挡。夜间清扫时速不超过10公里/小时;白天保洁时速:微型机扫车不超过8公里/小时、中型机扫车不超过10公里/小时。 司机要到指定地点及时加水、卸土。 作业不扬尘、不漏土,清扫后路牙无浮土,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

(4)道路冲刷、喷雾降尘作业质量标准 白天喷雾降尘。夏季、秋季每天二次,时间为上午7:00—下午14:00;冬季1次,时间为上午。 作业量:高压水车每车每段20万平方米(10吨)。 司机上岗前要检查车辆;按照规定地段、路线、时间进行喷洒,加水时间不超过30分钟。 冲刷作业时要先中央后两边,保证路面无污物,路牙无浮土,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严禁高速冲刷。 冲刷作业时,要及时调整高速压喷头位置,保证路面冲刷干净,如路面较宽,需二次冲刷。 人行天桥要定期进行冲洗(海裕天桥每周冲洗一次,多威天桥每月冲洗一次)。 城区主干道及商业街道路每月清洗一遍。 (5)果皮箱保洁质量标准 果皮箱随脏随擦,表面整洁无污物、无痰迹、无尘土,无小广告。 每日早7:00至21:00巡回清掏果皮箱,不满不冒,周围不得堆积垃圾和杂物,清掏的垃圾,直接运到密闭式清洁站,不得随意倾倒。 清掏完后要清洗、消毒箱体,保持箱体干净整洁无污物。 (6)保洁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具管理标准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上岗按照规定统一着作业装,上装须有安全反光标志,并佩带胸卡,头戴工作帽。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着装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赤膊作业。 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检卖物品、干私活等。 清扫保洁工作人员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作业单位作业工具要配备整齐,保洁清运车辆要统一颜色,统一标志,统一编号。 保持作业车辆安全正常运转,车体干净整洁(不准安装外挂袋),定期维护,每天擦拭或清洗作业工具。

环卫车辆作业管理制度

车辆三检制度出车前检查 1、检查燃油、机油、冷却水是否加满,有无渗漏现象。 2、检查液压部分升降是否正常。 3、检查方向、制动、喇叭、轮胎、雨刮器是否正常。 4、检查随车工具、辅助配件是否带齐。 行驶中注意 1、行驶途中,注意各仪表、发动机和底盘各部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2、中途适当停车检查传动轴、轮胎、钢板、转向和制动装置的状态是否正常。 3、检查装载的物品是否合理、安全可靠。 收车后检查 1、冲刷车辆,车上垃圾及时清除。 2、加添燃油、机油、液压油、冷却水,并根据需要润滑各注油点。 3、检查风扇皮带和空气压缩机皮带松紧度。 4、排除储气筒内的分离水和凝结物。 5、排除故障,使车辆达到出车标准。

、检查整理随车工具。6. 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特车队要建立全站车辆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站长同意,方准出车,车辆超出辖区,必须经局领导、站长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5、车辆驾驶员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行车路线、行驶里程,收车后特车队设专人进行核实。 6、车辆驾驶员不允许私自脱线或改变工作任务。

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汽车队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驾驶员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检查、完成初级保养和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报告上级领导,以旧换新,经专业维修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操作工临时安排。 5、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环卫机械化清扫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为了不断提高我市街路洁净度,进一步规范机械化清扫保洁 行为,特制定本规范及质量标准。 一、环卫机械化作业管理 城市建成区主要街路实行24小时清扫保洁,重点突出机械化效能。 1、运行模式。具备路况条件下,应以大小型扫道车普扫、多 功能洗扫车洗扫、小型电瓶车巡回清扫保洁、高压洗道车冲刷、洒 水车降温除尘,结合人工清扫保洁。 2、作业时间。机械化作业划分二个时段,每天2:00时—6:30时为普扫和高压冲洗作业时段;其余时间为巡回保洁、洒水降温除尘作业时段。 3、日常管理。各类环卫作业车辆的日常管理应设调度岗,负责 调度派车和填写作业日志,每日出车前、收车后,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如出收车时间、作业路线、运行时长、行驶距离及车辆状况等。 二、环卫机械化作业规范及质量标准 (一)大型扫道车。每日6:30时前,对主要道路快车道进行普扫,并做到: 1、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 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宜开警报器。 3、杜绝只跑空车不清扫,作业车速不超过8公里/小时,清扫

宽度小于6米,清扫效率大于80%。路面清扫后,达到路面净、路牙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做 到路见本色。 4、清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二)多功能洗扫车。根据实际需要,可全天24小时安排清扫保洁、喷雾降尘作业,并做到: 1、作业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 2、作业时应开警示灯或特效音乐,不宜开警报器。 3、杜绝只跑空车不清扫,合理使用扫道、洗扫、清洗路沿、喷 雾降尘等功能。注意作业控制流程顺序:模式选择开关—启动-停止选择开关—PLC可编程控制器—各继电器—各电磁阀。一般洗扫 作业车速10—12公里/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1700r/min(正常档),路面较脏时,副发动机转速控制在2000r/min(强洗档),并应开双侧吸嘴喷杆喷水;日最低气温5摄氏度以下时,应停止洗扫功能,进行干扫作业。路面清扫后,达到路面净、路牙净,无烟头、纸屑、瓜果皮核、塑料袋、灰土砖石等废弃物,做到路见本色。 4、洗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5、作业车辆遵守交通法规,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新型环卫作业车辆管理制度

新型环卫保洁车辆管理规定 为提高全区环境卫生水平,打造“科技化”、“精细化”、“人文化”历下城管品牌,以创建洁净、便捷、优质的生活环境为核心,提高我区机械化保洁水平,加强环卫机械车辆管理,充分发挥环卫机械车辆的效能,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中指的环卫保洁车辆是指下发至各环卫所的各类保洁车辆:坦能保洁车、快速拣拾车、手推保洁车、洒水车、机扫车等。 二、车辆必须有固定地点停放,并配置有经验的专职驾驶人员,定期进行车辆保养、维护。如出现非正常使用造成的车辆损坏,相关环卫所所长及该车辆驾驶人员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三、做好每日保洁作业情况记录,包括:行驶路线、作业时间、作业面积、油耗等,车辆驾驶作业人员及所长签字要签字认可。 四、作业具体时间: (一)早普扫(5:00-6:30) 坦能保洁车、手推保洁车要同时与保洁人员上路作业,最大限度减轻保洁人员的劳动强度,逐步替代大扫把,提高文明作业程度。坦能保洁车在完成主次干线的保洁作业后,

及时对街巷及开放式小区进行重点保洁,逐步达到“街巷保洁机械化”的要求。 (二)早上班高峰期(6:30-8:30) 以坦能保洁车、手推保洁车作业为主,确保人员保洁作业安全。 (三)上午保洁(8:30-12:30) 以快速拣拾车、机扫车配合人工捡拾保洁作业为主。快速拣拾车重点以路口、快车道隔离带进行重点保洁,机扫车重点对路沿石下及站点进行清扫保洁,人工保洁主要以人行道为主,配合机械车辆作业。 (四)午普扫(12:30-14:00) 以坦能保洁车、手推保洁车作业为主,配合人工普扫。机械车辆重点对快车道、路口及站点进行保洁作业,人工重点对人行道进行推扫。 (五)下午保洁(14:00-17:00) 以快速拣拾车、机扫车配合人工捡拾保洁作业为主。快速拣拾车重点以路口、快车道隔离带、路沿石下及站点进行重点保洁,人工保洁主要以人行道为主,配合机械车辆作业。 (六)晚下班高峰期(17:00-19:00) 以快速拣拾车、手推保洁车以及人员捡拾作业。机械作业以路口停车区及快车道站点为主,人员保洁重点以人行道捡拾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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