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用工的情形因而导致你辞职的,劳动者可以以以下形式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领导同意提前走,这是协商一致的形式辞职,走以前劳动者应该做好本工作的交接事宜,现在因为你不交接,用人单位扣押工资,属于很正常的做法,建议你还是做好交接工作,因为允许你提前走,用人单位已经很照顾你,按照法律他可以不协商,你必须提前30日或者3日辞职才可以走。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要付自用工之日的双倍工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以及补偿办法如下: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主张以上权利需申请劳动仲裁,而且你必须证明你和公司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证据有工资单、保险单、签到表、证人、等等吧,最好和单位协商吧,仲裁也耗时耗力的。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2

案例

郭某在某餐馆从事服务员工作,每月工资2200元,但是从xx年6月6日起没有正常上班,随后就自动离职。期间xx年5月15日到xx年6月5日20天工资单位没有发放,共1466元。投诉人称离职后,店里也无人联系她,过了一个星期就前去索要自己20天的工资,但是餐馆负责人李某称根据店里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三天视为自动开除,自动离职是不发放工资的,如果每个员工都不辞而别,公司就没法经营下去了,其索要无果。投诉人表示自己劳动所得的工资,为什么就拿不到一分。法律上对自动离职是否会发放工资是怎样规定的?餐馆经理的做法有法律依据吗?

评析

首先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规定,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对于自动离职的人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1.依据本企业规章制度,行使行政处分权

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企业通常都会制订一定的业务要求和相应的规章制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每名员工应做到的基本业务规范。其中就包括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严格履行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不得无故不到岗、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等。对此企业有权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给予处分。对于员工自动离职,企业可

按旷工处理。

2.企业享有劳动合同解除权

企业有权制订符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的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员工奖惩规定。只要企业制订的奖惩规定不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悖,据此企业就可以针对自动离岗人员适用惩处措施,如有解除合同的规定,亦可以适用之。

结合本案,劳动保障监察员认为,郭某在未告知其要离职的情况下,就擅自离开,可按照用人单位店内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旷工罚款,按照用人单位店内的规章制度规定,旷工一天罚款100元,共旷工7天,共扣除其700元,但是依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二十"。投诉人月工资标准2200元,乘以百分之二十,罚款的金额为440元,投诉人20天的工资为1466元,扣除罚款金额440元,共得1026元。对此处理结果郭某和用人单位均表示接受,不再有异议。用人单位也不再追究投诉人自动离职对其所造成的损失。同时,告知广大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法规处)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3

一、国家规定离职工资多久发放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但要注意的是:

(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

(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但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二、员工离职手续如何办理?

(一)离职管理

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二)离职程序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社保。

实际上只要是公司能够保证给我们发放离职工资的时候没有扣扣的这种情形,在处理的时候也要灵活变通一些的。比如公司到了月初因为要核算相关的财务,所以平时如果就是到了月中或者六七号左右才发的,那我们到时间去领取就行了。

三、自动离职待遇是怎样的

自动离职、擅自离职的含义是相同的,都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常常会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往往要追究该劳动者的责任。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

5种自动离职有补偿: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

段强迫劳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离职工资是劳动者在离职时对自己的工作成果所应该得到的报酬,国家也有相关规定,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用人单位应尽快将工资发放给劳动者。

内容仅供参考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壹条目的:为规范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离职类别和定义及手续办理程序 壹、辞职:是指于任职期间内,由员工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1、擅自离职:是指于合同期内,员工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有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将按员工主动离职处理,且暂时冻结其未支付的工资:①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或于1个月内累计旷工达6个工作日。②未按正规手续申请离职而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 员工主动申请辞职,正规办理程序:须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提前30日(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书面通知所属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申请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同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金。 2、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员工不愿和

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的行为。属于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时,员工应于合同期满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收到《员工离职通知书》5日内签署意见后公司总经理批示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待30日内办理了工作交接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否则,每提前1天离职,均需于工资中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辞退:是指于任职期间内,员工不合格或工作表现、学识、技能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或因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和员工劳动关系的行为。 符合下列情况之壹者,公司能够辞退员工: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较差、表现不佳者。 2、患有非本职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医疗部门证实身体不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3、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要求,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4、参加岗位适应性培训后考核仍不合格且又无法转任其它岗位者。 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协议的。

离职员工工资及佣金发放制度

离职员工工资及佣金发放制度 由于公司成交案件中有一部分是员工离职前成交的,但员工离职后该案件无人跟进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及案件进度,现为维护公司形象规范公司管理制度提高员工工作效率、责任心及工作态度。现制定以下制度: 1、如员工刚签完买卖合同后期手续尚未开始办理则收佣后发放 给员工应得佣金的40%,做到按揭合同签完后发放应得佣金的50%,做到房产证、土地证过户完成发放应得佣金60%,抵押完成尚未放款的发放佣金的70%。 2、如员工再此期间被公司开除的同样按照上述制度进行佣金的 发放。 3、如此员工离职时案子尚未做完,但佣金已发放,则离职员工尚 未领取工资全部不再发放,作为佣金补偿给接收案件的同事。 4、该佣金是按全部佣金的比例进行计算。 5、案件实行个人跟踪制度即每个员工的案件自己进行跟踪服务, 如员工调店,该案件继续有该成交员工继续跟进。离职员工的案件在员工接收后如调店可以选择不再跟进但前期跟进没有任何佣金。所有佣金由接收员工领取,以此类推直至该案件完成。 6、店长调店后该店员工成交的案件不动,本人成交的案件带走继 续跟进,直至完成。 7、所有离职员工的案件该店业务员工有优先选择跟进的权利,但 接收后须尽心尽力办理,不得抱怨或敷衍了事,如接到投诉则佣

金不再发放给该员工。如员工不接收则案件由店长接收但不得超过2件,其他必须分配给员工办理,或由离职员工选择该案件由某为员工接收,但必须在离职申请表上体现出来。 8、代办离职员工案件的佣金不累计在当月业绩内, 9、所有离职员工的工资员工离职后的第三个月发放。 10、所有离职员工的佣金在佣金全部进账后的第三个月发放。 宿迁筑家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办法

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优化员工队伍、改善人员结构、提高研究院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保障研究院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规范、完整的离职管理制度,保证研究院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料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沈阳有色金属研究院工作的所有员工要办理离职手续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离职,是指员工与研究院在合同期内或合同期满离开研究院,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二章离职基本定义 第四条离职形式一般分为自然离职与中途离职两种形式。 第五条自然离职:《劳动合同》期满且研究院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合同人发生失踪或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自然解除双方劳动关系而形成的离职。 第六条中途离职:分为如下三种形式: (一)辞职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原因离开研究院或部门领导认为其不适应现任工作岗位而劝其离开公司,并与公司解除工作关系。 (二)辞退 辞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协议,决定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关系的行为。 (三)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对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辞职手续即离开公司七天以上的行为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离职基本制度 第七条辞职的基本制度。辞职人员应按研究院规定提前30日向部门领导和院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辞职申请。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或暂时不准辞职。 ①研究院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员工继续处理,或该员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②由研究院出资培训、进修或由研究院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务期限未满的。 ③正在接受研究院审查,在经济或其他问题上未做结论的。 ④其他原因暂不宜辞职的。

各职能部门薪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本公司薪资发放符合公平、合理、激励之原则,使员工新进任用、试用期满、晋升调薪、离职及停薪留职等薪资异动作业有所依据,贯彻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应范围】:

各职能部门 3、【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4、【薪资计算作业规定】: 工资总额 = 基本工资 + 职务加给 + 绩效奖金 + 工龄工资 + 全勤奖 + 其它津贴 - 社会保险金 - 伙食费 - 水电费 - 其他 试用期间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试用期满经部门主管考核后合格者转正给予调薪. 试用期间之起算时间:进厂正式用工日为起算时间。 基本工资 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职位加给 员工依据不同的岗位进行职位加给,职位加给由公司财务支出(见附表) 绩效考核奖金 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业绩,每月由财务支出,低于350万则当月无考核奖金!(见附表5)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 一年可得工龄工资30元/月;两年60元/月;三年90元/月;以此类推每年增加30元。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10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以15号为中断,比如:2011年1月15日前入职的,2012年1月为满一年,如是2011年1月16日之后入职的侧是2012年2月为满一年 全勤奖 全勤奖是对员工出勤的一种考核,当月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和未及时补签卡则消取当月全勤奖励。30元 /月。 法定节假日 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离职办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两种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辞职 第四条员工辞职,试用期员工应提前5个工作日,正式员工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五条合同期满后,员工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时,应提前30天填写《离职申请表》,向其主管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章解雇 第六条解雇员工根据其原因可分为自动离职、辞退、开除和劳动合同终止4种方式。 第七条不按规定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而自行离职的员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若出现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视情节予以辞退或开除处分,必要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或有其他不良行为,对公司利益或声誉造成损害的; 3、提供虚假入职资料或有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4、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5、劳动合同中约定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愿意与员工续签时,应提前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 第五章离职手续办理 第十条员工离职审批权限,参见《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权限表》。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集团相关部门关闭其信息系统权限。同时离职员工需按《离职交接单》的要求办理交接手 续,经人事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方为离职完毕,并自动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直接主管应指派承接人负责离职人员工作的移交;同时直接主管负有监交责任。 第十三条离职交接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1、各种公用印章、戳记; 2、现金、财务借款、票据、帐册、凭证; 3、各种图书、规章制度、文书、档案等资料; 4、办公系统上未尽事项、重要经营资料; 5、电脑系统、硬件的完整性以及各系统帐户的密码; 6、待办或未了的与本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 7、系统管理员离职时还必须与集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交接。交接 时应包括: (1)电脑资料(书籍、光盘) (2)服务器超级用户密码 (3)各应用系统(含服务器)的完整性。 8、个别岗位需经过特别培训方能上岗的,离职时的工作交接内容必须 包括离职者对交接人的培训,如系统管理员等; 9、各种与工作相关的社会关系及客户关系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离职需经集团审计部进行离任审计。 第十五条工作交接双方应认真办理交接事项,如因离职工作交接疏忽给公司带来损失,追究交接当事人及其直接上级责任。若因此使公司遭受损失,则 由责任人负责追讨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离职手续未办理清楚者,担保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当事人应当配合人事部门联络担保人。 第六章离职结算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工资结算至考勤截止日(事实离职日),如有迟到、旷工等考勤异常行为仍需按照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若存在以下事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 1、员工若即辞即离,需要承担1个月全额薪资的即辞即离费用; 2、员工违反与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应按协议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离职管理,维护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规范。离职分为辞职、辞退、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自动离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退休等。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办理流程 一、辞职 1、辞职申请 有辞职意向的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30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至少3天)。 部门负责人必须于接到辞职申请2日内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确认辞职的员工应本人携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的辞职申请,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附件1),需进行离职谈话的员工,普通岗位员工由其直接领导、部门负责人与辞职人进行离职谈话;重要岗位及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离职由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离职谈话,谈话内容详见《员工离职面谈表》(附件2),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进行谈话。 离职谈话清单应详细记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2、辞职审核 离职员工填写《员工辞职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交综合管理部办理后续审批手续。综合管理部

须于接到《员工辞职审批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辞职审批 工作。 3、辞职办理 员工辞职经审批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办理如下手续: ①综合管理部与离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订 《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 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并经劳动 用工登记机关盖章生效; ②综合管理部封存辞职员工社会保险,更新人事资料; ③综合管理部于公司薪酬核算日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 定》进行薪资核算,并由计划财务部进行现金核发; ④通知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当离职人员再次拜访公司时,需按照公司会客规定办理。 4、辞职交接 员工辞职申请获准,所在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辞职员工于离职前1个工作日办理辞职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手续交接表》(附表3),交接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如下: ①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工作、工具、办公用品、资料等移交,并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监交,如交接清单较多可另附清单; ②物业管理部:负责办理宿舍退宿等手续,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信息部:对辞职员工的工号、网络账户等进行删除或注销,由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精华版】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用工的情形因而导致你辞职的,劳动者可以以以下形式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领导同意提前走,这是协商一致的形式辞职,走以前劳动者应该做好本工作的交接事宜,现在因为你不交接,用人单位扣押工资,属于很正常的做法,建议你还是做好交接工作,因为允许你提前走,用人

单位已经很照顾你,按照法律他可以不协商,你必须提前30日或者3日辞职才可以走。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要付自用工之日的双倍工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以及补偿办法如下: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4172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

企业员工离职管理办法(最新版)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规范企业员工离职管理,维护企业的良好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的离职管理,具体包括: 1.辞职:因员工个人原因辞去工作; 2.自动离职:员工无故旷工______日以上,脱离其工作岗位自动生效; 3.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其工作岗位或企业因不景气原因裁员;4.开除: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有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条离职手续 1.员工辞职的,应提前______个月申请向______提出申请。 2.确定离职的人员,须持经______批准的《离职申请书》和《移交清单》到______办理移交手续,再送______审核。 第四条移交 1.移交事项 (1)原有职务上保管及办理中的账册、文件(包括企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领用或保管的公用物品等均应列入《移交清单》并移交______,并应将已办而未

办结的事项向______交代清楚(章则、技术资料、图样等类应交保管资料单位签收)。 (2)原领的工作服装交还______;原领的工具、文具(消耗性的除外)交还总务部或有关部门;上述交还物品不必列入《移交清单》,由接收部门经办人在离职单上签字证明即可。 2.移交期限 自______起移交期限______天。 3.审查与追索 各员工所列《移交清单》,应由______详加审查,如有不实之处,及时更正;如离职人员正式离职后,发现财物、资料未交还或对外的企业应收款项有亏欠未清的,应由该单位主管负责追索。 第五条结算 各种移交手续办妥后,方可领取薪金。薪金结算如下: 1.本企业工作合同期满辞职者,除发给其正常工资外,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2.未满合同期而辞职者,发给其正常工资,无补助费。 3.自动离职者,__________________。对人、财、物交接不清的,视情节轻重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4.辞退者,发给正常工资,另按《劳动法》规定予以补助。 5.违纪开除者,按企业规章制度处分或罚款后,结算其正常工资,若有违法情节,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条其它

公司销售人员离职时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

公司销售人员离职时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公司销售人员离职时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 单位:湖南骄阳律师事务所作者姓名:廖霄翔地址:长沙市解放中路18号华侨大厦20楼邮编:410011 电话:内容摘要:员工离职时的销售提成的结算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有很大的复杂性,经常导致用人单位与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因此,本文将从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着手,并结合司法实践,深入分析员工离职时销售提成的结算及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问题。 关键词:离职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 提成制度是用人单位对其员工的一种管理办法,其目的在于占有市场和扩大销路,鼓励员工推销更多产品,员工推销更多产品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使自己从中获利,符合《劳动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实生活中的用人单位往往平时对员工许以高额的奖金、提成,而在员工离职时因如何结算提成奖金而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最终因协商不成而

申请劳动仲裁以至最终通过法院来判决。现本文特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如何结算提成工资、经济补偿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等问题如何处理进行总结性探讨: 一、存在劳动关系的销售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司法实践中并不一定所有涉及提成的纠纷都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双方当事人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则业务提成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在此种情况下双方的业务提成纠纷属于一种民事纠纷,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笔者在办案过程中遇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对于现在经常发生的民办学校招生提成的纠纷问题,而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学校招生提成不属于劳动争议范畴而对该部分的仲裁请求予以驳回。劳动仲裁委员会负责人对此的答复是,因销售提成只能限于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规定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处理。法支付给个人的提成工资,在没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不作延伸。 二、销售提成属于劳动者工资总额组成部分中的计件工资。销售企业对企业的业务员采取基本工资加提成的工资分配方式而发生的销售提成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一般来讲,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 A.B.C 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

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三篇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用工的情形因而导致你辞职的,劳动者可以以以下形式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领导同意提前走,这是协商一致的形式辞职,走以前劳动者应该做好本工作的交接事宜,现在因为你不交接,用人单位扣押工资,属于很正常的做法,建议你还是做好交接工作,因为允许你提前走,用人单位已经很照顾你,按照法律他可以不协商,你必须提前30日或者3日辞职才可以走。 未签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要付自用工之日的双倍工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依据以及补偿办法如下: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主张以上权利需申请劳动仲裁,而且你必须证明你和公司是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证据有工资单、保险单、签到表、证人、等等吧,最好和单位协商吧,仲裁也耗时耗力的。离职员工薪资发放规定2

关于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员工离职管理办法 1目的 1.1为了规范公司的员工离职管理,明确员工离职的程序及 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2离职管理是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交接工 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 1.3离职手续的完整可以保护员工免于陷入离职纠纷。 1.4与离职员工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 高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部的各部门员工的离职管理,各子分公司结 合自身情况参照执行。 3职责权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离职程序、履行离职手续的办理职责。 4离职程序 4.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离职,需提交由本人签名的离职报告, 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4.2试用期人员需提前三天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公司正式 员工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其上级领导需与拟 离职员工做离职面谈并在辞职报告上签署意见及离职日 期,辞职申请人将辞职报告交综合管理部领取离职审批 表。 4.3当员工出现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以将员工予以辞退: 4.3.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承担刑事责任的; 4.3.2有精神病史和吸毒、打架、酗酒等不良行为的; 4.3.3有民事官司在身影响工作的; 4.3.4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4.3.5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4.3.6违反公司制度和业务流程,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3.7玩忽职守,侵占公司财物情节严重的; 4.3.8违抗上级命令,侮辱、恐吓上级的; 4.3.9制造事端,破坏公司员工团结,制造不良气氛的; 4.3.10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4.3.11及公司认为必须辞退的一些情况。 4.4被辞退员工由部门领导提前一个月通知其辞退日期和办 理相关手续,由综合管理部部签发《员工辞退解聘单》。 4.5离职日到期后,离职申请人到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处领 取《离职审批交接单》,在本部门办理移交事务(工作内 容交接、未完成事项交接、仔细清点其所有领用公司财 产),各部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需在《离职审批交接表》 上签字。 4.6离职人员按照《离职审批交接表》签批顺序分别进行财务 核算、领用物品交还,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并 签署意见。 4.7公司中层以上领导需经总经理面谈并签署意见。 4.8离职人员签批完《离职审批交接表》之后,综合管理部人 事专员与离职人员进行面谈,填写《离职面谈表》。 4.9综合管理部人事专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及《离 职协议书》。员工离职后,不能对外透露本公司的任何商 业、技术机密,不能利用本公司任何关键核心技术为公司 的竞争对手服务,否则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5离职注意事项 5.1担任公司关键重点项目的员工,必须在完成项目后才能 办理离职手续。 5.2对不按相关流程办理离职手续的,公司有权停发工资,造 成恶劣影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 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二)擅自离职按《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第十二条辞退、除名 (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二)员工符合《员工奖惩管理制度》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三)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行政事业部提交《员工辞退、除名申请单》见附件五),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薪资核算及发放规定

薪资核算及发放规定 一、总则 1.目的:明确工资核算与发放的基本流程,规范工资核算及发放工作。 2.原则:根据职务不相容原则,以及本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制定本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 二、细则 (一)职责 1.各部门、分公司经理:负责监督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核算依据的提交,并对提交的资料依据进行 初步审核签批。 2.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薪资架构及薪资计算审核、完成各项与薪资有关资料的审核、工资表审 批跟踪。 (二)工资结算形式及流程 1.工资发放时间:当月工资下月15日发放(如1月工资,2月15发放),如遇节假日,按假期 时间延后或提前。 2.工资发放形式:目前全公司员工工资均走“银行通道”,通过电子银行转账汇款的形式发放到 员工本人预先提交的银行账号上; a)指定银行通道:玉林地区——中国银行南宁地区——建设银行 (上述银行通道可根据公司实际财务运作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财务部下达的指令通知为准)b)原则上工资发放账户仅限员工本人身份证开户的指定银行账号,如遇特殊情况,员工本人账户无法接收款项,必须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的转账申请以及证明,方可转入员工指定的账户。 c)一般情况下工资发放均为电子银行转账通道,不执行现金结算,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执行现 金结算)须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现金结算后须收款人书写“收条”。 3.结算工资的方式分为:新入职人员、正式人员、离职人员、临时工。 a)新入职人员结算流程:新录用员工,实行试用期工资。自报到之日起计薪,按实际出勤日 计算。上岗期间,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的情况按“自动离职”论处,不予补发工资。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由员工本人提交《试用期转正申请》,直属上级和部门领导按试用期间考核结果审批完成后,按其转正日期计发转正工资。

某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某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员工离职管理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规定正常的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三条:正式员工辞职应提前30天向其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辞职应提前7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申请。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部门主管应安排办理离职工作移交手续,对相关工作进行交接与清理,并详细填写《工作交接单》,离职资料包括:电子版资料、书面版资料、U盘、合同、方案、业务联系部门的联系方式与工作进展状况及待办事项等。 第六条: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物品移交手续,并详细填写《离职物品移交单》移交物品主要包括:公司价值在2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工作工具、公司工作证、名片、钥匙、其他所有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七条:以上资料及物品交接完毕后,离职人员应到财务部进行在职期间的借款、还款等财务帐目清算,主要项目包括: 1.员工拖欠未报销或未还的公司借款或业务预付款; 2.员工应承担的赔偿金、抵押金或罚金; 3.其他未尽款项。 第八条:上述工作交接完毕后,请各部门主管在《离职审核表》上签字确认,行政部根据以上部门的清交记录状况,呈交总经办签字确认,由财务部做最后的薪金结算。 第三章解聘程序 第九条:因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达解聘程度或者是试用期被解聘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向行政部提交《员工解聘申请表》,经过相关权限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行政部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聘人员离职,特殊情况经过权限主管审批后特殊对待。 第十条:被解聘人员的离职交接程序同辞职程序。 第四章其他离职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均应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主管答字确认后方可离职。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工作应确保工作进展连贯、顺利。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时,必须按照规定在一个月内把所有工作交接清楚,没有按时交接的员工,收入扣除不再发放。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前工作交接必须由员工的上级主管或上级主管指定人员监交,交接记录要求书面化,由于交接不清楚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或为工作带来的不便,均由监交人和相应接收人共同负责。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时,部门主管要及时通知该员工业务关联系统,该系统应该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及流程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淮南市信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他正式员工。 第四条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 第二章合同终止 第五条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 第六条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见附件一)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行政事业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条款办理。第七条行政事业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见附件二)。 第三章合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合同解除、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 第九条试用期合同解除 (一)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行政事业部、 1 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行政事业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劳动合同解除通知单》见附件三)进行试用期合同解除手续的办理。 (二)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合同解除,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员工离职申请单》附件四)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相关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十条辞职 (一)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见附件四)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 (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行政事业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留存。(《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见附件八) 第十一条擅自离职 (一)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版本)

员工薪酬管理制度(通用版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 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A.B.C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 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一、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使员工离职前的工作交接、账务清理、领用资产回收等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离职管理 1、离职: 、离职分为:辞职、试用期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劝退、违纪辞退、自动离职等。 、员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正式员工提前30日填写《员工离职申请书》,审批流程为: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行政部经理--行政副总—总经理(经理级以上的需董事长批准)。 、试用期不合格终止试用的,部门负责人需在其试用期满前15天书面通知行政经理或行政部分管领导,否则因此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 、考核不合格、劝退、违纪辞退的,所属部门负责人需在第一时间书面通知行政经理或行政部分管领导,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自动离职 未办理离职手续或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擅自离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超过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解除自离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此后员工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公司无关,无法联系的需将告知书原件快递至自离员工身份证地址。 扣尚未发放的工资,由于未办理离职手续而产生的损失及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特殊原因无法前来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可书面委托公司其他在职人员办理。 、离职员工离职前必须将所经手的物品交接清楚,将经手的款项与财务对接办理移交

或清偿,否则,责任由离职人承担。 、未按规定提前填写《离职申请书》的离职员工,公司有权按规定期限批准其离职时间。 、离职员工如有账务未清算或其他涉及到资金、物品等交接事项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提交法务部门起诉。 2、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审批时间到期当日,离职员工填写《工作交接单》,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按《工作交接单》分部门逐步完成各项交接手续: ERP系统人员调整、回收公司QQ帐号,电脑密码、对外联络工具账号等(交接人:IT工程师); 群发布不良信息、删除电脑软件、拆解电脑硬件等行为。交接时需对电脑进行全面检查。(负责人:IT工程师) 开具《离职证明》的,需在离职当天在行政部开具,离职超过15天的,公司不再补开离职证明; 离职手续归档。 四、责权划分: 1、员工离职交接时,部门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及时跟进,工作事项及经手物品交接不清,所属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 2、个人借支、应收账款的交接由财务部负责,财务会计在签署离职单时应注明是否有 账务未清事项,如有未结清项,需在离职单上写明扣减金额,如大额款项,而未发工资不够扣减应收款项的,离职员工需清理完成后,财务会计方可在离职单上签字。 3、离职人员交接表按流程审批完成后,交到行政人事部人事助理处,人事助理在核算其当月的工资时在未发工资中扣减应扣款项,未审批完成的不予结算未发工资。 五、罚则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员工辞职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相对稳定、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辞职程序 第二条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及总经理提出辞职请求。 第三条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条辞职员工填写辞职申请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 第五条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第六条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到财务部领取工资。 第七条公司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公司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第三章离职谈话 第八条员工辞职时,该部门经理与辞职人进行谈话;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1 、审查其劳动合同; 2、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3、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审查其掌管工作、进度和角色; 5、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九条员工辞职时,人事经理应与辞职人进行谈话,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员工工作证、识别证、钥匙、名片等; 2、审查员工的福利状况; 3、回答员工可能有的问题; 4、征求对公司的评价及建议。 记录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分存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条辞职员工因故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第四章辞职手续 第一条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 2、公司的项目资料; 3、公司价值在4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 4、公司工作证、名片、识别证、钥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车辆、住房; 6、其他属于公司的财物。 第二条清算财务部门的领借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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