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汇编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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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一】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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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

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XX〕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XX〕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对象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二、清理规范主要内容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三、自查自纠程序及内容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四、清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

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三)加强舆论引导。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加强涉企收费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各行业协会商会要提高认识,积极面对。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部署,严格自查自纠,有错必纠,有错必改。认真完成自查报告,如实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要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如实提供详细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情况。要积极按照业务主管单位和市民政局整改通知书要求,按期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并建立长效机制。

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按照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全镇范围内对预算下达我镇的涉农项目资金开展了全面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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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东北部,幅员面积89.8平方公里,下辖19个行政村、134个村民小组、农户6590户,农业人口25783人,耕地面积23309亩。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我镇涉农资金共计239.74万元,包括: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

1、农民补贴、补偿类资金29.88万元,具体包括:

①失地农民超龄生活补助12.01万元,其中:20**年6.19万元,20**年5.82万元;

②失地农民社保补贴1.75万元,其中:20**年1.75万元;

③村常职干部养老保险7.24万元,其中:20**年4.42万元,20**年2.82万元;

④摩托车下乡补贴8.88万元,其中:20**年8.88万元;

以上所有补贴资金均已通过“一折通”发放到位。

2、农村社会事业及公共服务资金209.86万元,具体包括:

①基础设施建设经费5.19万元,其中:20**年5.19万元,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

②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经费140.57万元,其中:20**年

49.05万元,20**年91.52万元,专项用于村级一事一议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资金全部已按照县财政安排进度拨付到位;

③农村文化建设资金4万元,其中:20**年2万元,20**年2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地方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保护农村传统民间文化、培养基层文化队伍、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等,已按照规定用途安排使用;

④村道维修改造资金15万元,用于村道维修整治,工程已实施完毕,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⑤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经费1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沟渠、村级公路管护,垃圾清运,卫生保洁,防灾减灾等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

⑥环境连片整治前期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实施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投资预算等,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

⑦干线公路公厕建设经费18.1万元,用于修建干线公路公厕,工程已完工验收,资金已拨付给施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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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主要做法

1、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把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列入党委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加大对涉农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付程序,保证涉农资金专款专用。

2、坚持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涉农补贴资金,必须对享受补贴的农户登记造册,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农户得到实惠;对涉农项目资金,则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涉农专项资金的项目名称、规模和项目安排等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3、规范支付程序,完善管理制度。一是采用报账制日常管理方式,建立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二是加强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凡涉及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均属监督检查对象,定期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进行抽查巡查,坚决杜绝挤占挪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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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自查自纠的主要做法及自查自纠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对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治工作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经自查,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资金都专款专用,没有发现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和投向、贪污挪用、虚报套取资金等问题,财务管理较为规范,能够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办事。目前镇政府对涉农资金管理的薄弱环节在于对涉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薄弱环节镇政府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涉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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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存在问题

1、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各专项资金政策了解不够透彻。乡镇一级因缺少工作经费,致使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群众对个别支农政策知晓率较低。即使农民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一些具体的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了解得不够透彻,有关政策规定掌握的不透,造成了误解和工作上有些被动。

2、投入资金总量不足。农村发展涉及诸多方面,农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特别是作为山区乡镇,要办的事很多,资金缺口大。尽管各级一直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但资金总量仍然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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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今后工作措施

1、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制度,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好涉农资金的作用;

2、规范支农资金档案管理,切实做好专项资金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及归档。

XX涉企收费规范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XX涉企收费规范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梳理完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搜集的XX涉企收费规范清理工作自查报告,欢迎大家参考! 【XX涉企收费规范清理工作自查报告1】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企业减负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减轻企业负担的督查力度,强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监督和管理,有针对性地制定降低企业成本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市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推行收费清单制度。一是认真落实收费清单制度。自XX年起,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开始实行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并实行了动态跟踪管理,同时,要求各收费单位对本单位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同步进行公示。XX年8月我市再次公布了22个部门1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也于9月底公布。据统计,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4项,涉及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水务局等17个部门;政府性基金6项,涉及工信委、林业局、住建局、残联、地税局等5个部门收取的墙改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基础设施配套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教育费附加,确保收费政策的时

效性和权威性。二是清理公布审批中介服务清单。省上三项清单公布后,根据省上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要求,对全市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中介组织进行了调查摸底。经清理汇总,及时公布了《张掖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市直15个部门单位,包括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施工图设计审查、营运车辆性能检测等29项。全市涉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共11项,涉及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地震局、市水务局、市卫计委、市气象局、市环保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9个部门。清单制度的建立,让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凡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今后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二)落实政策措施,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涉企服务收费。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稳增长、促发展”政策文件精神,通过取消、冻结、暂停、缓征、免征涉企收费项目等措施,企业收费项目逐年减少,收费收入逐年下降,多数企业几乎是零收费。经统计,两年内共为企业减负1750万元,年均降低9%左右,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对新常态下支持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经过全面清查,我市所有收费项目均在《目录清单》范围内,不存在无法律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情况;没有发现有乱收费及

最新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总结

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总结 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总结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文件精神和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统一部署,我局印发了《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泸龙发改价〔XX〕42号)文件,并结合龙马潭区实际,制定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现将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安排、组织协调、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组织检查人员学习相关价格收费政策及价格法律法规,做到熟悉和正确把握政策,确保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拟定检查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工作重点、工作程序和工作实体要求。三是精心组织,落实专项检查工作任务。确定由价格检查股负责此项工作,局内相关职能股室协调配合,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龙马潭全区涉企收费检查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检查任务的落实 为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加强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设立了涉企收费检查组,由局长申波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胡永胜任副组长,价格检查股、价格综合股、价格认证中心人员为检查组成员。 三、重点检查、点面结合,认真查处涉企乱收费 (一)基本情况。 1、根据我区检查工作时间及阶段安排,我局于XX年12月至XX年6月,已检查了龙马潭区工商管理局及下属个协、消协,区环保局及下属环监站、环监大队,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消防大队,龙马潭运管处,龙马潭航务管理处和龙马潭农商银行等涉企收费单位。 2、已检查的单位中,区住建局由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下查;龙马潭运管处财务管理为报账式,收费基础资料在市上统管,由市上检查;龙马潭农商银行现场检查、收集资料程序已经结束,现正进行后期计算和分析汇总材料。 3、从检查的情况看,龙马潭区严格执行涉企收费政策,对涉企收费部门的收费监管达到预期效果,收费监管落到实处,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收费单位严格做到凭(亮)证收费,收费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规范了收费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费资金严格做到了“收支两条线,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涉金额已全额纳入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收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 (二)检查发现的问题 1、“收费票据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个别收费单位收费后填写票据,没有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载明的收费项目、标准等填写,只笼统填写收费总额,给检查和审验收费项目、标准带来一定难度。 2不按《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的问题。 龙马潭区航务管理处,存在不按《收费许可证》规定项目标准进行收费的问题。如:改变“护航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采取与相关部门或施工单位协商确定护航费用金额的方式收取护航费,规避了发改、财政部门的监管。 3、存在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问题。经对龙马潭农商行收费的检查,该银行存在收费少服务现象。如收取了财务顾问费和房屋他项权证费用而没有提供服务或少服务。 我局针对检查发现的不规范的的收费行为,由检查组及时进行了告诫,并责令立即整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对检查发现问题,检查组正抓紧后期计算和分析汇总,尽快对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及时结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结合国家、省、市部署的各类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加大对乱收费的查处力度; 2、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3、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价格行为,加强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收费公示,特别是涉企、涉农收费公示工作,加大社会对收费的监督力度。 泸州市龙马潭区发展和改革局 20XX年7月4日 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总结二:为进一步减轻企业收费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皖价检〔XX〕98号)和池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池价检〔XX〕12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近期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一、组织安排 我局对本次专项检查高度重视,精心部署,针对性安排检查重点,并确定以国土、环保、住建、市场监管、气象等职能部门为主要检查对象。同时结合实际,对以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及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制企业加入社团、接受指定服务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的等几个方面。检查之前,我局以通知的形式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各单位积极配合,保证了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检查结果 从检查结果来看,我县涉企收费情况整体良好,各主要涉企收费部门普遍重视收费环节的管理,以往检查中问题较突出的部门收费行为有了很大的改善。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票据填写不够规范。个别单位收费项目不按规范名称填写或收费标准栏空缺等。 (二)收费项目过于笼统。少数单位为了方便,将多个服务项目合并在一起开票,票据上只能看到总的收费金额,导致被收费企业对该项收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不清。 三减免政策执行不到位。按照池州市相关涉企收费减免政策,对小微企业缓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未对小微企业执行此项缓收政策,通过调查,在实际操作中小微企业的认定程序比较繁琐,企业普遍选择放弃享受该项政策。 (四)协议签订不规范。按照规定,部分服务性收费应当本着自愿原则,双方要签订协议书。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没有和被服务企业签订协议书,或者协议书内容过于笼统。 三、整改总结 我局已向存在问题的部门分别提出整改要求,要求相关部门规范票据填写,清晰反映各项收费的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规范签订服务协议书,详细列出服务项目以及收费标准。同时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畅通企业投诉渠道,切实优化涉企收费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青阳县物价局 20XX年12月16日 涉企收费检查工作总结三: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XX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20xx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用软件及时对账,坚持使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打印送达统一的排污费核定通知书、排污费缴纳通知单,切实做到排污核定征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3.安排专人开据发票,填写规范、清晰,按照开票要求载明缴费种类、时段、单价和缴费额等各项内容。 (三)严格按标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 1.分局环境监测站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执收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省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主要项目有废气监测、废水监测、噪声监测、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监测及环境保护项目验收监测等。 2. 分局环境监测站按照规定进行收费公示,并针对不同的服务项目制作了环境监测服务收费核算表,在接受用户委托后,根据委托事项按照陕环计发?20xx?128号文件收费标准与用户核定监测费用,由复核人员复核,再由审核人员审核后经用户确认并认可。 3.分局按照规定严格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财政统管”并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票据。收费人员是经过物价部门的培训,并申领了《收费员证》做到持证收费。 4.执罚单位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办理《罚没登记证》;收费(罚没)资金执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并按规定实行了专户储存或上缴国库无隐瞒收入、虚报等弄虚作假的行为,保证了行政事业收费及时、足额地缴入财政专户,没有私设收入过渡户、截留、挪用、坐支收费资金等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 由于分局环境监测站目前执行的收费依据是十几年前制定,其中的收费额度也是依据当时的监测成本计算。随着社会的发展,目前的监测成本较当时已有大幅的提高,使得监测站在监测过程中出现“做的越多,赔的越多”的情况。举例说硫酸,XX年时10l装12元左右,XX年时已涨到70多元。同时还因为该试剂属于易制毒危险化学试剂,需到公安部门进行备案,这也增加了该产品的成本。因此,我分局觉得应对该标准进行及时的调整,已适应目前的情况。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认真清理自查,分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从严把关,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管理程序和监测机构服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收缴,按规定及时解缴国库,将我分局的涉企收费工作更加完善和进一步提升。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格式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格式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格式范文,欢迎浏览借鉴,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安源区水务局按照《安源区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源区开展涉企检查收费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对XX年上半年涉企收费项目、标准、范围、金额、种类、依据等进行了全面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全面、彻底、不留死角。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有:水土流失防治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资源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通过自查和清理收费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自查情况如下: 一、执行涉企检查登记审查制度。去涉企单位执法检查或者进行收费工作时,对检查单位和项目进行表格登记并送区效能办备案。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 三、符合检查必备条件,符合“企业宁静工作日”要求。 四、无交叉检查,重复检查情况。不存在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不存在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延长时限收费等情况。 五、收费行为规范。认真落实收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

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 六、落实涉企收费政策和优惠措施。根据省、市、区减免文件精神对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进行部分减免。 同时,水务局加大对收费工作的宣传力度,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接受社会舆论监督。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XX〕21号)、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市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价服〔XX〕114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涉企收费专项清理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XX〕144号)精神,蒙城县人民政府于XX年10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健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纠风办及物价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蒙城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县政府于XX年10月8日制定了《蒙城县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XX〕46号)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

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今天小编提供给大家的是XX年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市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省联和市委《关于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六联明电〔XX〕14号)文件要求,市林业局认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市工商业联合会〔XX〕14号文件精神,涉及市林业局有以下方面: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原称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市林业局分别对四项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征收育林基金已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已于XX年初执行零征收。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只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临时使用林地2至10公顷审批时,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XX〕12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XX〕2241号)两个文件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建设项目

使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是使用林地单位与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之间的业务行为,与市林业局无关,所以这一项市林业局不存在收此项费用。四是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12条(国务院令第9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林造发〔XX〕218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前,向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由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审查审批,所以市林业局对此项不存在收费。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今后,市林业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规范本部门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收费项目有依有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 7月15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民政部等四部门发布《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李旭章表示,这是政府进一步推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与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汇编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一】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 第1 页共10 页

银行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银行服务收费自查报告 银行服务收费自查报告范文(一) 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20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

清理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清理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清理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是小编为大家精心编辑的,欢迎阅读借鉴。更多内容尽在聘才网。 为认真贯彻国家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促进“软环境”建设的要求和布置,根据市局《关于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自查工作的通知》( xxx办发22号)文件精神,分局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分局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外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有执法人员共计15人,均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临时工不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分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严格规范行政收费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局执行的是行政执法工作,所以涉企款项均为罚款,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 分局罚款全额上缴省财政。上缴过程中按时上解,无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分局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行使职权,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经自查,无以罚代管、乱罚款问题,无将罚款变通为检验费、咨询费

等为小团体或个人谋私利问题;能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执法文书制作较为规范,案件办理完毕能够及时整理归档。到现今为止,办理的案件无一起被复议、或起诉。 总之,在此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分局将继续以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为重点,不断整改提高,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努力服务企业,为xx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 计划财务部: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开展银行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6号)精神及总行要求,我行对照排查重点,对我行自XX年1月1日以来的各项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我行成立了以分管行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服务收费清理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不规范服务收费清理工作。会议确定分行计财部为本次自查的牵头部门,计财部、风险部、个金部、营业部抽调人员组成自查小组,对我行现行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进行梳理排查,组织自查自纠,及时清理纠正不规范服务收费行为。

工作汇报2020林业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_0180文档

2020 工作汇报林业局涉企收费自查报 告_0180文档 EDUCATION WORD

工作汇报林业局涉企收费自查报告_0180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教育,就是实现上述社会功能的最重要的一个独立出来的过程。其目的,就是把之前无数个人有价值的观察、体验、思考中的精华,以浓缩、系统化、易于理解记忆掌握的方式,传递给当下的无数个人,让个人从中获益,丰富自己的人生体验,也支撑整个社会的运作和发展。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市工商业联合会: 根据省联和市委《关于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六联明电〔20xx〕14号)文件要求,市林业局认真开展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结合市工商业联合会〔20xx〕14号文件精神,涉及市林业局有以下方面: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原称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市林业局分别对四项进行了认真自查。一是征收育林基金已根据安徽省相关文件要求,已于20xx年初执行零征收。二是森林植被恢复费市林业局只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和

临时使用林地2至10公顷审批时,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税〔20xx〕12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财综〔20xx〕2241号)两个文件规定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三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涉及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收费,是使用林地单位与可行性报告编制单位之间的业务行为,与市林业局无关,所以这一项市林业局不存在收此项费用。四是从国外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收费。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第12条(国务院令第98号)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引进林木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与监管规定>的通知》(林造发〔20xx〕218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在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审批和分散种植审批涉及的引进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风险评估前,向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由省政务中心林业窗口交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组织审查审批,所以市林业局对此项不存在收费。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今后,市林业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规范本部门对涉企收费清单制度落实工作,做到严格管理、规范使用,确保收费项目有依有据,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开展工作。

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 告 我们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全市经信系统涉企收费项目,对发现涉企乱收费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自查报告篇一 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XX 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般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财政部财综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及《陕西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业服务收费标准》(陕环计发?1996?128号)批准的收费项目。分局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XX年共征收排污费XXX万元,征收户数XX户;罚没收入为XX万元,并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分局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建章立制,规范排污收费工作 1.分局制订并严格执行排污收费制度,下大力抓好排污申报登记管理、排污申报审核、排污申报核定、排污收费计算与缴纳五个环节。能够做到对每一个征收对象做详细调查,做好笔录。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 2.认真执行监理处关于《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使用的要求,严格按规定将每家排污企业的资料录入,认真落实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三级审批制度。征收人员、大队长、主管领导各负其责,按照权限进行核定、审批。并且使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范文 导读:本文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下文是提供的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精彩范文请关注!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1)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

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涉企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篇)

涉企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范文(精选5 篇) 涉企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1 根据县政府《关于建立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镇各单位开展了涉企乱收费治理自查自纠活动,现将自查自纠情况予以汇报。 一、成立自查小组。 镇政府成立了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小组,镇长何刘圣任组长,镇政协关工委主任曹承文任副组长,镇财政分局、计生办、民政办、司法所、农业站、文广站、规划所为成员单位。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心灿任工作联络员。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清。 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自查自清,主要对涉企行政事业型收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社会团体涉企收费、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和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等项目进行自查。具体做法是: 1、对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收费项目,严格依法收费。

2、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将各项行政执法依据、程序、等公布于众,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3、积极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鼓励企业对乱收费、乱罚款现象进行举报。 4、建立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有力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自查自清结果。 通过全面细致的自查自清,我镇没有任何涉企收费项目,从来也没向企业收取过任何费用。全镇不存在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没有擅自设立项目、标准进行收费、摊派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镇将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依法行政,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的发生,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同时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为企业做好服务,为黄墩镇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以促进镇域经济的长足发展。 涉企收费工作情况自查报告2 根据《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况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图文稿

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X 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对每一笔费用认真核对,对征收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汇报,认真研究,对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处理,做到人性化管理,合理化征收。每征收一笔费用,都经过集体研究,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加大透明度,严格标准,杜绝核定随意减少和缺项目核征排污费的情况。以下是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为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清理整顿银行不合理收费等要求,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近日出台减免企业收费等举措,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370亿元至390亿元。 根据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四大银行和浦发银行上报的清理整顿涉企相关收费情况报告,这5家银行减免、调整收费标准的项目达数十个。 中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财务顾问费、金融市场咨询费、公司金融咨询服务费、国际结算融资安排费、国际结算咨询顾问费、受托管理贷款及转让服务费、公司金融风险承担费等费用;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对公贷款承诺函手续费和个人循环额度贷款承诺费。 农业银行总行决定自8月1日起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包括免收贷款承诺费、银行承兑汇票承诺费、循环额度管理费等7项承诺类费用;免收常年财务顾问、投融资财务顾问、信息咨询顾问、债务类融资顾问、企业上市顾问、并购重组顾问、企业经营管理顾问等12项顾问类费用;免收三农客户小额账户服务费、工本费;停止收取常年财务顾问费;取消14项涉企费用,包括工

程造价协作顾问费等;下调17项结算类收费标准。农行称上述措施合计一年给企业“让利”100亿-110亿元。 工商银行决定免收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费,共计19项,包括资金管理费等4项顾问类费用,贷款承诺费等8项承诺类费用,以及补发贷款单据等7项贷款服务类费用;取消对公账户余额管理、跨境查询、代办抵押登记等10项收费项目;下调11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个人结算类收费项目。 建设银行决定对小型微型企业免收企业常年财务顾问费、经济与金融信息咨询费等14项收费。建行还精简服务收费项目,今年8月1日公示的新版服务价目表在20XX版的基础上再次进行大幅度归并,项目减少三分之一。 浦发银行决定在去年以来已经取消对公账户监管费、备用贷款承诺费等70余项收费项目的基础上,再次取消、调整收费项目,减轻企业负担,包括取消常年财务顾问费、房地产财务监管费、可撤销贷款承诺手续费等9项费用。预计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0亿元左右。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部长徐洪才表示,四大银行清理涉企收费有望缓解企业融资贵的难题,但能否一劳永逸地遏制银行乱收费行为,缓解融资难,还有待观察。 他认为发改委和银监会联手治理乱收费现象是一个短期行为。行政性的命令只能管一时,不能管一世。长期看,要鼓励银行业市场化竞争;在监管上,还是要创造外部条件,让金融体系有序竞争,通过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根治乱收费。 XX年银行涉企收费自查报告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

单位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 11月14日上午,黄梅县大胜关山工业园区企业宇星水钻公司负责人周某来到县纪委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感谢该局开展的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活动,为企业有效减少各类经济负担2万余元。这是黄梅县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获得企业好评的一个事例。 今年以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黄梅县全面开展涉企收费自查自纠活动,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县纪委监察局、县纠风办牵头组织,确定县环保局、安监局等26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自纠报告。同时按照20XX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要求,将县环保、房产、住建、规划、供电等13家县直部门作为重点督查单位,进行重点监控检查。 针对20XX年开展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和公共服务收费”、“行政审批三集中”和“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取消了26个部门77个收费项目,降低7个部门12个收费标准,以及涉企的11个部门的25项收费停收或免收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巩固涉企专项清理整顿成果,推进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为真实摸清涉企职能部门落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情

况,该县及时开展涉企收费专项督查,民主评议、问卷调查活动。全县共发放《黄梅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调查问卷》450份,回收有效问卷377份,统计梳理7个方面16个涉及优化经济环境方面问题,其中涉企收费问题9个。根据反映的问题及评议结果,将其作为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依据,对评议满意度低于70%的政府职能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对发现的5个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职能部门进行问责,立案查处2起,行政处分4人,约谈5人。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XX〕21号)、省物价局《关于建立市县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价服〔20XX〕114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涉企收费专项清理集中推进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XX〕144号)精神,蒙城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10月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健任组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纠风办及物价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蒙城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物价局。县政府于20XX年10月8日制定了《蒙城县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蒙政办〔20XX〕46号)印发给各乡、镇人民政府、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后我县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正式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两份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两份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篇【一】 依照《关于对工商系统涉企收费情形进行自查整改的通知》(计财字[20**]31号)要求,我局认真对涉企收费情形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形报告如下。 一、收费项目执行情形 20xx年12月,在接到区局《关于暂停收取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后,我局自20xx年1月1日起,暂停了对各类企业注册登记费的收取工作,并建立了备查台账。20xx年8月,区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工商企业注册登记费的通知》下发后,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期间受理登记业务,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补缴注册登记费。2019年元月份,区局《关于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后,我局全面停止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收取工作,未发生连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及免征的收费项目,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的,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畴收费、延长收费时限收费,不执行优待、减免政策连续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及时安排专人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了《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的变更、注销手续,并按规定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了清理,办理了票据的缴销手续。 二、收费公布情形

通过登记注册窗口电子公示栏,中宁电视台、政务公布栏、宣传彩页等途径对相关涉企收费优待政策进行了公布,对登记注册窗口的收费公示栏适时进行了变更删改,自觉同意社会监督。 三、收费治理监督情形 日常治理中,我局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免征企业、个体户注册登记费执行情形进行检查,未发觉存在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费、代收和代扣及搭车收费的现象,对已开出的收费票据已全部办理了缴销手续。 通过自查,我局在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上,高度重视,执行严格,没有发生违规收费、不按规定时限执行政策等问题。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篇【二】 依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区开展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X号)精神,我分局高度重视,于9月27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分局20XX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种类、标准、范畴、数额、依据以及排污费征收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确实收缴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形汇报如下: 一、差不多情形 我分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样罚没收入等三项。排污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是依照《排污费征收使用治理条例》财政部财综·2003·38号四部

关于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关于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涉企收费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涉企收费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开展治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于11月9日召开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此项工作。针对该局涉企收费种类、标准、范围、数额、依据进行了全面、认真自查和整改,现将清理自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目前涉企收费项目为:排污费。没有私设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和越权自定收费标准的现象。 20XX年征收的排污费已全部上缴财政,征收资料、台帐、票据齐全,自查结果为良好。 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企业收费清单情况 20XX年6月,我局将排污费征收依据、管理办法、流程、范围等涉企收费事项在县环保局门户站进行公示,加强排污费征收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定期对征收人员进行培训

考核,保持岗位相对稳定,非环境监察部门或人员不得从事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结合审计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培训,提高排污费征收人员业务能力。 (二)落实惠企肩负措施及成效 该局不涉及此项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该局不涉及此项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建立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环保微信举报平台、上投诉相结合的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为企业举报和查处的快速处理搭建了受理平台,结合20XX年阳光执法活动,从纪检、法制抽调人员组成5个涉企收费检查组,深入企业了解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报、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违纪行为,对顶风违纪人员依法依规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企业切身利益,树立环保部门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共接到企业投诉案件5起,主要反映部分执法人员没有亮证执法、没有统一着装等问题受理率、查处率、办结率均达到了100%。 (五)减轻企业负担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我局专门成立了由李志明局长任组长、张国立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责任人为成员的县环保局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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