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中国的国籍制度

说说中国的国籍制度
说说中国的国籍制度

说说中国的国籍制度

中国自50年代起就废除双重国籍的体制,可是,作者指出,各国

在对待国籍问题上都是采取利己损人的态度,偏偏是中国却是采用利

人而于己无益的政策,这种为渊驱鱼的做法造成有意回归的华人无法

取得中国国籍,对中国是不利的。

孙中山先生曾有“华侨是革命之母”一语,可见中国近代史与海

外华人休戚相关。近年来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更显示这一历史模式的

延续。因此双重、多重国籍这个敏感问题颇有讨论的必要。

按照旧法律名词,中国传统的国籍政策是属血(de sanguinis)

原则,即只问祖籍,不问出生地点。以后者为准的叫做属地(de

solis)原则。现行的中国国籍法两者都不是。

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

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

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各国法律规定不同

“具有外国籍”的意思并不明确。以加拿大、美国为例,中国公

民的小孩一出生就“自动”有当地国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如

果退出当地国籍后,能不能凭父母之中一方的中国国籍取得中国籍?

答案按中国国籍法第七条:中国人的近亲属,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

律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换言之,在加拿大、美国出生的中国小孩,幼时被小同学另眼相

看,但要做中国人,需要申请,批准与否,并无明确规定。

在德国出

生的中国小孩则没有这个麻烦,因为他们不自动具有德国国籍。一个

人是不是中国人竟然要看当地法律,法律一改,情况即起变化,实在

十分有意思。一个国家的国籍法的效果,实际以外国立法机关的意志

为转移,不能不谓奇特。

其实最主要的关键是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

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以及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其精神和大部分国家的国籍法对双重国籍的态度截然

相反。大多

数国家不承认自己公民因外国国籍而丧失本国籍,例如法国人不论以

何种方式取得外国国籍,法国仍视之为本国公民,其义务、权利丝毫

无增无损。特别是在任何情况之下,不能引渡到法国之外受审、服刑

。以色列的规定也一样,而且辅以“犹太人回归法

”:

任何犹太人一经入境,便可以提出入籍要求,马上成为以色列公

民。美国最近有一宗骇人分尸案,凶嫌由父兄陪同潜逃以色列,凭其

父的以国国籍,要求当局将他当做以国公民,拒绝美国引渡要求。以

国当局开始为“国家尊严、民族利益”准备与美国政府周旋到底,但

是美国民愤太大,影响到犹太团体,以及受其控制的国会议员,居然

史无前例地扣压部分对以美援。因此立竿见影,以色列果然开始动摇

,不再坚持凶嫌是以国公民,准备引渡。此事尚有待上诉解决,然而

可见以色列国籍法对世界各国一般犹太人的保护备至。

说到底,各国的国籍法的目的在维护本国、本国公民的权益,不

惜作出利己损人的规定。中国现行的国籍法似乎以削减本国公民权益

、专门利外为原则,如此“为渊驱鱼”,实在少

见。随着中外交往的

日益频繁,越来越多在国外出生的中国小孩回乡暂住,加上中国国籍

在21世纪颇有“走俏”的可能,对国籍法重新探讨已成当务之急。

世上大部分国家不承认本国公民的双重国籍,其关键是不接受外

国政府对这些具有双重国籍的个人在本国境内的权威。具体来说,假

定某人具有甲国和乙国双重国籍,如果某人在乙国境内,则甲国政府

不得向乙国提出基于某人的甲国国籍的任何交涉。同时,甲国政府也

没有义务、权利向乙国政府提出关于某人的交涉。这项原则显然是完

全对称的。即使向来唯我独尊、惯于藐视国际法的美国,在美国护照

封里也出警告,说明美国公民若因具有双重国籍被他国政府强征入伍

,美国不予保护。加拿大护照也有类似的声明。可见一个人的“有效

、实际”国籍,完全取决于其所在地点。

呵呵勋爵案例

关于这点,历史实例很多。略举数项,一、呵呵勋爵案:二战期间,纳粹德国电台的英语广播明星,莫如呵呵勋爵(Lord

Haw-Haw)。此人生于纽约,原籍美国,本名威廉·乔伊斯(William

Joyce),一生大部分时间在英国和爱尔兰渡过。他醉心法西斯主义

,先在英国活动,后来索性定居德国,效忠纳粹,每天向英国广播,

招降策反,不遗余力。对英国民众身受战祸,更冷嘲热讽,呵呵大笑

,故名呵呵勋爵。不料1945年5月初,纳粹无条件投降,呵呵勋爵成

为瓮中之鳖,被捕后以叛国罪移交英国法庭。

呵呵勋爵极力为自己的行径辩解。受审之际,最有力的一招便是

他早已加入德国国籍,白纸黑字,文件人证俱全。他从未加入英国国

籍。即使他同时具有英国国籍,在德国境内干的是德国公民

应尽之责

,按国际惯例,不能构成“背叛英王”的死罪。辩护律师雄辩滔滔之

后,呵呵勋爵最后还是被判绞刑,原来英军在他的汉堡寓所大举搜索

,赫然找到一本早已过期的英国护照。

检察官说:呵呵勋爵既然以德国人自居,为何保留敌国护照?莫

非企图以英国国籍作出背叛英王行动?他对英广播工作时,事实是以

英国人身分出现,因此构成叛国之罪。

呵呵勋爵无法证明自己从未加入英国国籍、或者已经退出英国国

籍,也不能说“身在曹营心在汉”。相反地,哪怕他的英国护照已经

过期,哪怕得来非法,他显然“江左岂曾忘袭许

”,于是初审定谳,

两次上诉驳回,最终问绞正法,不谓冤狱。他的案例说明了国际惯例

对双重国籍的态度,即使有投敌叛国滔天罪行,军事法庭也不得不慎

重其事,以防创立恶例。

其次,呵呵勋爵事件也说明了另外一项国际法原则,即护照过期

或失效绝不意味当事人从此丧失国籍。护照是证件,用来证明国籍,

不论有没有文件佐证,国籍依旧存在。

美国多重国籍现象

呵呵勋爵事件更重要的启发是:现行的中国国籍法对中国国家利

益十分不利。如果中国出了呵呵勋爵式的人物,按现行法例,根本不

能以叛国罪起诉,因为一旦加入外国国籍,就自动丧失中国国籍,法

有明文。如果再出现金壁辉(川岛芳子)式人物,该如何处理?进一

步推论,如果发生战争,处于中国境内的部分“外籍”中国小孩是否

要当成了“敌侨”?照现行国籍法,答案十分清楚。

事之不平,莫过于此。

二,美国的多重国籍现象:

美国在内战之前,即有中央和各州权力的界限问题。关于国籍的

问题,也是争执焦点。要言之,每州各有州籍,按内战之前的概念,

州籍并不是国籍附属或者衍生之物,两者之间,在权利或者义务上不

一定相容。此事争论不休,牵涉到奴隶制的合法性、蓄奴州的公民能

否携奴进入联邦规定的无奴地区等等极其敏感的问题。内战结束之后

,中央政府势力大增,争论才告一段落。但是不到20年前,还有由亚

拉巴马州逃亡加州,受当地公众同情,州长下令庇护,拒绝引渡要求

的实例。按联邦法律,越州逃亡即构成中央级罪行,但是加州在理论

上也算主权国家,定居该地的美国公民具有州籍,不受联邦侵扰。后

来人事更迭,新州长不再庇护,当事人虽然称冤,也只好黯然回籍,

享受亚拉巴马的法治。

美国公民加入外国国籍,即有丧失美国国籍的“

可能”。到底是

否一定丧失,在何种情形之下才丧失,言人人殊。可以确定的是美国

与少数几个国家互签协定,规定本国公民可以具有对方国籍而不影响

其原有国籍,这包括几个香蕉共和国以及以色列。

就香蕉共和国而言,让上层人物兼有美籍本是美国利益所在。

就以色列而言,在苏联解体之前,美国是犹太复国主义移民的最

大来源地,如果不让他们保持美国国籍,恐怕人数会大幅度减少,因

为毕竟中东是“四战之地”,难以要求人人义无反顾、时时背水作战

、与以色列共存亡。让移民兼有两国国籍,正是“绿

杨移作两家春”

的具体安排。

德国国籍的争议

三,德国国籍法的争议:

德国是唯一采取属血主义的欧洲国家。德国国籍法规定,

德国人

的后代有权要求德国国籍,东欧和前苏联的几百万所谓德意志人(

Volk deutsch)只要进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境内,即可得到该国国籍

。相反的是:德国境内的200万土耳其人和50万库尔德人就算是土生

土长,也得不到德国国籍。最近,德国文豪格腊斯(Guenther Grass

)和本国政府进行激烈的辩论,主题就是境内土耳其人的待遇问题。

执政的基督教民主党总书记也许自知理亏,竟然出言不逊,把二战后

德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名声超过1972年诺贝尔文学奖德国得主贝尔

(Heinrich Boell) 的国宝级人物格腊斯打为“不入流

的低级知识分

子”。格腊斯的回答也毫不客气:德国人就是根深蒂固的种族主义者

不过,德国为了顺利得到渴望已久的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席

位,同时为了投合美国在中亚的地缘战略,也许对土耳其人不得不作

出让步。有消息称德国正考虑给境内土耳其人一种德土双重国籍:一

方面改善德国的人权形象,另一方面维持当事人与土耳其的法定关系

,以备不时之需。

综观以上数例,可见各国的国籍法、国籍政策取决于本国平时以

至非常时期的国家利益,务求做到有理、有力、有节,根据国际法维

护国家利益。换言之:要有利。雷锋式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

国籍政策,恐怕闻所未闻。反观中国现行国籍法,毫无周旋余地,于

国家利益、人民福祉而言,殊非智者所取。

要寻求解决办法并不困难。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

区的执行状况可作借鉴,甚至可以全盘移到中国大陆。原则与本文所

描述的一样,国籍身分应以出境与否为决定因素。目前香港特区的中

国公民可以持有外国护照,可以作为旅行证件出入香港,唯一限制的

是:在特区范围之内如果要享受中国公民的权利,例如竞选立法机关

一切议席、人大代表、出任政府要职,必须放弃要求外国领事馆保护

的权利,换言之,具有外国国籍无妨,但在香港特区境内,必须完全

以中国人姿态出现。这办法完全可以通行全国。目前香港特区中国公

民即使加入美国籍,照旧可以在特区居留工作,在美国出生小孩,虽

具有美国国籍,依然是特区中国公民。同在九州,何分畛域?护照国

籍,事属“一国”,非关“两制”,经人大批准的特区办法没有不通

行全大陆之理,何况少数取巧分子在香港特区做中国公民,然后利用

外国护照进入大陆内地之类的尴尬局面也可以就此杜绝。

中国现行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重要起因是50年代印尼排华,

中共又受到西方抵制围堵,只好委曲求全。经过1965年的

印尼大屠杀

,政策已失去作用。以目前形势看,现行政策实在没有理由继续下去

如上所述,抗战期间,海外二十多万华人归国,肩负民族兴亡的

匹夫匹妇之责,杀身成仁者,从八路军的李林到缅甸远征军中南洋女

战士,至少有4万多人。他们大多是在珍珠港事件之前,离开当时生

活安逸、号称固若金汤的英语国家和殖民地,告别亲朋,回到其中许

多人尚未见过的祖国,从军抗战。按现行规定,他们都只能算白求恩

式的“国际友人”。如此何以向华侨英烈在天之灵交代?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模板】

W—3表 人员编号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申请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文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文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地_____________ 护照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持签证种类_____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机关__________ 签证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本次入境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入境口岸_________ 定居确认表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人居留证号码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职业或身份_____ 定居地住址_____________所属公安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0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建议草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户籍登记 第三章户籍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居民人口登记和户籍管理,保障居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并居住的中国公民,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以及其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拥有中国国籍并在中国内地定居的(以上统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对居民实施户籍登记制度,这是掌握居民身份信息的重要手段,是对居民各项工作生活行为进行管理的主要依据,也是保障居民获得各项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出生地点和居住地点等,均依法享有平等的户籍登记并拥有户籍档案的权力,也同时拥有依法接受户籍管理的义务。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主管全国的户籍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户籍管理工作。 居民出生地、定居或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统称户籍登记机关),负责居民户籍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房产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籍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为适应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推进户籍改革,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促进户籍登记和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第二章户籍登记 第七条户籍登记按登记方式分为初始登记和补充登记。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格模板填写样本模版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请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并在相应选项内打“√”): 姓名 张某某 拼音姓 ZHANG 拼音名 MOUMOU 身份证 号码 3 2 0 2 0 2 1 9 8 8 0 8 0 8 0 0 × × 正面免冠半身 彩色照片 大小:40X30mm 性别 男 民族 汉 出生 日期 1988年 8月 8日 出生地 江苏 户口 所在地 无锡市滨湖区××小区×号×室 本人 联系电话 1391234×××× 紧急情况联系人及电话 王某某,1301234×××× 普通 护照 首次申领 □补、换发 □失效重新申领 □加注 加注内容 □曾用名加注 (曾用名: ) □姓名加注 (姓 名: ) □曾持照加注 (曾持护照号码: ) 往来 港澳 通行 证和 签注 通行证和签注 □仅申请签注 □仅申请通行证 □团队旅游 个人旅游 □商务 □探亲 □其他 □逗留 往来 香港 签注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 多次有效 往来澳门 签注 □3个月一次 □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二次□1年一次 □1年二次 □ 多次有效 仅探亲类 签注填写 港澳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港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申请人关系_______________。 往来 台湾 通行 证和 签注 通行证和签注 □仅申请签注 □仅申请通行证 □加注 申请事由 团队旅游( 3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探亲(□6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经贸交流(□6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应邀(□6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个人旅游 □定居 □居留 □就学 □乘务 □其他 护照条码 港澳证件条码 赴台证件条码

说说中国的国籍制度

说说中国的国籍制度 中国自50年代起就废除双重国籍的体制,可是,作者指出,各国 在对待国籍问题上都是采取利己损人的态度,偏偏是中国却是采用利 人而于己无益的政策,这种为渊驱鱼的做法造成有意回归的华人无法 取得中国国籍,对中国是不利的。 孙中山先生曾有“华侨是革命之母”一语,可见中国近代史与海 外华人休戚相关。近年来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更显示这一历史模式的 延续。因此双重、多重国籍这个敏感问题颇有讨论的必要。 按照旧法律名词,中国传统的国籍政策是属血(de sanguinis) 原则,即只问祖籍,不问出生地点。以后者为准的叫做属地(de solis)原则。现行的中国国籍法两者都不是。 1980年9月10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四条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 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即具 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各国法律规定不同 “具有外国籍”的意思并不明确。以加拿大、美国为例,中国公 民的小孩一出生就“自动”有当地国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但是如 果退出当地国籍后,能不能凭父母之中一方的中国国籍取得中国籍? 答案按中国国籍法第七条:中国人的近亲属,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 律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换言之,在加拿大、美国出生的中国小孩,幼时被小同学另眼相 看,但要做中国人,需要申请,批准与否,并无明确规定。

在德国出 生的中国小孩则没有这个麻烦,因为他们不自动具有德国国籍。一个 人是不是中国人竟然要看当地法律,法律一改,情况即起变化,实在 十分有意思。一个国家的国籍法的效果,实际以外国立法机关的意志 为转移,不能不谓奇特。 其实最主要的关键是中国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 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以及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 ,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其精神和大部分国家的国籍法对双重国籍的态度截然 相反。大多 数国家不承认自己公民因外国国籍而丧失本国籍,例如法国人不论以 何种方式取得外国国籍,法国仍视之为本国公民,其义务、权利丝毫 无增无损。特别是在任何情况之下,不能引渡到法国之外受审、服刑

加入中国国籍申请书

加入中国国籍申请书 W—3表 人员编号____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____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申请表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文姓 外文名中文姓名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性别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地护照证件种类__________________ 号码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持签证种类__________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机关__________ 签证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本次入境日期___年___月___日入境口岸_________ 定居确认表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国人居留证号码____________ 有效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职业或身份

_____ 定居地住址_____________所属公安派出所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简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国外亲属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住址电话与申请人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华亲属情况 姓名性别国籍住址电话与申请人的关系

中泰国籍法之对比

中泰国籍法之对比 摘要:中国、泰国同为大陆法系的国家,基于历史传统原因在法律实践和法律意识等方面具有共性,但在很多方面如法律的形式、原则、内容或程序中仍然有很大的区别。本文针对中泰两国的国籍法的相关规定,对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以及泰国国籍法修正案进行分析,归纳出它们的共同点和不同点,并找出法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对中泰两国国籍法的完善提出粗浅的建议。 关键词:国籍法修正案法律条款 所谓国籍,是自然人与一个国家稳定的法律联系;它表示该自然人对该国家在法律上的从属关系,表示由于这一关系而使该自然人享有权利并对国家负有责任,国家也因此保护他无论在本国境内还是境外的权利和利益。国籍对个人和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比中国、泰国的国籍法,希望对法律的规定中出现的漏洞进行改善,从而充分实现自然人自身的权利和利益。 泰国和中国同为亚洲发展中国家,在基本国情和生活习俗上会有一定的相同性,因而,在国籍法上也有许多相同的政策: (1)在国籍的取得上,两国均采用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在中国,只要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中国公民,无论本人是否出生在中国都具有中国国籍,但如果出生在外国,且出生时就具有外国国籍的便不能具有中国国籍。对于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但定居在中国,如果其出生在中国,那么也具有中国国籍。在泰国也一样,只要父母一方或者双方都具有泰国国籍,无论他们的孩子是否出生在泰国都具有泰国国籍,但是,由泰国国籍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和中国国籍法第三条可以看出泰国和中国都是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所以,一旦其随父亲或者母亲申请了外国国籍,就不能同时拥有本国国籍。在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申请本国国籍这一方面,两个国家的做法也很相似,只要其满足一定条件,均可申请加入。 (2)在国籍的丧失规定上,中国国籍法在第九、十、十一条规定自愿加入他国国籍、申请退出本国国籍受批准而丧失中国国籍;泰国国籍法在第十三、十

恢复中国国籍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令第八号公布施行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申请恢复中国国籍须知 来源:公安部时间:2008年05月13日 一、申请条件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二、受理、审批机关 受理恢复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公安部授权各驻外使领馆审批外籍华人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三、申请手续 (一)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doc

申请编号条形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内容由申请人填写(请用正楷字及兰黑色或黑色墨水水笔书写):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 拼音姓拼音名民族 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婚姻状况 政治面貌文化程度联系电话 户口所在地址所属派出所 家庭现住址邮政编码 本人 身份□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金融、保险系统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军人□其他人员 服务处所职务职称 服务处所地址联系电话 前往国家或地区属第()次申请因私出国(境) 出国 事由□定居□探亲□商务□劳务□留学□旅游□其他 申请 证件 种类 类别□普通护照首次申领□普通护照补发□普通护照换发□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领□普通护照变更加注

普通护照变更加注类别:() 普通护照变更加注内容:() 普通护照换发、补发原因:() 原护照号码签发地有效期至年月日 家 庭 主 要 成 员称谓姓名出生日期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本 人 简 历 (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 取证方式□邮政速递□到公安机关领取 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监制此表不收费 贴照片处 近期正面免冠半身白色或淡蓝色背景彩色照片 照片大小:48X33mm 头部宽度:21- 24mm 头部长度:28- 33mm 特别声明: 1、本人知道,凡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办普通护照必须由单位出具意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本申请表格所填内容正确无误,所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和照片真实有效。如有虚

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不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办理申请时,须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须作出如下声明: 本人是申请人的 ,依法拥有对申请人的监护权,同意申请人提出申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国籍状况申明书

国籍状况申明书 声请人姓名:_____________性别: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 中国护照号码(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国身份证号码(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地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当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第九条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第十七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申请人为16周岁以上,请申请人在以下声明处签字: 我清楚知悉上述条款,声明本人至今为止没有自愿加入或取得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国籍。以上声明如有不实,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其他需声明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如申请人为16周岁以下,请监护人在以下声明处签字: 我(系申请人的□父亲□母亲□其他法定监护人)清楚知悉上述条款,声明申请人至今为止没有自愿加入或取得除中国外的其他国家国籍。以上声明如有不实,本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其他需声明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论中国国籍法的发展与完善

论中国《国籍法》的发展与完善 ——兼论港澳居民的国籍问题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宋锡祥教授 摘要:本文考察了中国国籍立法的发展与演变历程,系统阐述了中国国籍法在港澳回归后在港澳的实施的解释,探讨了与国籍法有关的香港居留权问题,针对现行《国籍法》在儿童国籍和成人国籍认定上存在的缺陷与不足,尤其是双重国籍问题,提出若干完善的立法建议和具体设想。 关键词:国籍法;双重国籍;血统主义;港澳居民国籍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定居国外,临时出国的人口也逐步增多;同时,许多外国人也踏上中国的土地,定居、工作、留学或旅游;伴随而来的越来越多的海归乘中国崛起之风汹涌而来,搭上中国快速前进的列车。国际人口流动的增多使得中国公民双重国籍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因此,正确解决和处理好国籍问题,对于保护我国公民和在华外国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发展我国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国籍立法及其沿革 1999年3月,在第九届全国政协第二次会议上,陈铎、杨伟光、李光羲等多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撤消“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规定的建议案》(第2172号)的提案,有关万千华侨与国际移民的国籍问题再次浮上水面,面临严峻的考验,并延续着它的风风雨雨历程。在该挑战之前,国籍法已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的发展,即晚清第一部国籍法的诞生、新中国成立前的临时国籍法、1980年出台的中国《国籍法》、港澳回归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国《国籍法》在香港、澳门实施的两个解释以及1999年与国籍法有关的“香港居留权案”的释法。 (一)晚清中国国籍立法 我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对华侨问题漠然视之,谈不上系统的侨务政策,更不用说制订保护华侨权益的国籍法。晚清政府在处理华民改籍问题上,因无律可依,遇有交涉,仅仅声称“按之大清律例,入户以籍为定,其变乱版籍者,有治罪专条”1。揆诸实情,故律旧约,皆不合时宜。鸦片战争后,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洋务派的外交知识日益增多,逐渐接受了国际法的外交准则。在保护华侨的外交活动中,就不可避免地触及到华侨的国籍问题。最早涉及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美国共产党员 (1)

昆丁有点儿感冒,鼻子微红,吸溜吸溜的。他站在北京东直门地铁站口等候记者的到来,这是春节黄金周后的第一个周四,地铁口人潮汹涌,这个茫然四顾的33岁异国男子,亚麻色头发,简单衣裤,背一只与之身形不相匹配的硕大书包,站在那儿,被无数路人迅速“刷新”,远远望去,那景象有几分文艺片里的孤单意味。戴维?昆丁?道迪埃,美国共产党员,在很多中国年轻人纷纷去往美利坚之际,他正打算申请加入中国国籍。 昆丁来自美国南部一个基督教家庭,他敏感而善良,看到受苦受难的人从不无动于衷,但“那是上帝的安排”。而他,彼时的梦想就是当个牧师,以更好地协助上帝拯救人类。 18岁的暑假(他念大二,在美国一所很牛的大学里主修古典语言),信仰共产主义的祖母很无意地递给他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他看了一眼那红色的封皮《共产党宣言》。 在此之前,他对共产主义惟一的印象来自小学的地理课,为了让同学们更好地了解苏联,地理老师请苏联大使馆寄来有关苏联的资料,邮包寄到学校后,上面多了一行校长的批示:小心授课内容……在被标榜为“自由国度”的美国,共产主义的处境有点儿像中餐中的味精,还是“不放为妙”。 接过那本书,昆丁略感好奇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阅读。 “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那语言深不可测,那理论如此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 新鲜,那种阐述有种伟大的不容辩驳的科 学性。这些,令这个18岁的、一直笃信基 督的青年,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震撼。 那天好热,那天他的房间简洁明亮, 那天窗外阳光热烈,那天整个世界都很安 静…… 他用了近4个小时阅读思考这本小 册子。之后,他伏在桌子上,一个巨大的声 音响起:上帝没了。 天啊!上帝没了!上帝没了…… 一个闷热的暑假、一本50余页的小 册子、4个小时的时间,一个青年长达18 年的信仰就这样被颠覆了:原来,主宰世 界的不是上帝,也不是命运,而是我们自 己!原来,历史是在一种社会推动力之下 前进的,一切的不平等都可以用人为力量 改变!包括我的力量! 他激动了,接下来,他四处寻找、阅读 马克思主义书籍,整个假期他沉浸其中, 抬起眼,人生第一次如此清晰:仍然是让 社会公正幸福,但不靠上帝,就靠自己。用 这样一种特殊的方式,昆丁完成了自己 18岁“成人加冕仪式”。 毕业后,和大多数美国人一样“为了 钱而工作”,同时,他的信念越发坚定,思 考越发成熟: “我信仰共产主义,怎么证明这一点? 不是我在说什么,而是我在做什么?” “要让人人幸福,首先行动起来的应 该是有财富有机会的人,他们主动帮助穷 苦的人,这是必须的。” “你不能拯救世界,你却能拯救一个 具体的人。” “没有上帝,生命如何不朽?人有小 我、大我,小我会死,大我却可以永生,为 社会做有益的事,必然可以感染别人,你 死后,别人会继续做。” 24岁那年,昆丁加入了美国共产党。 1999年,28岁的昆丁来到中国北京,并很 快定居,这个中文名字叫“杜大伟”的国际 友人,认定中国是他为开垦自己的信仰所 口文/亓欣 选定的辽阔土地——“美国所走的资本主 义道路是不恰当的,一个错误的开始不可 能有正确的结局,无论我做了什么都是徒 劳。中国的发展道路是正确的,虽然也存 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努力,总会解决。在中 国,我的行动会收到最大的效果,我会更 有信心,有更大满足……我愿意做得更 多,让中国更好。” 从此,杜大伟同志在中国所做的事 情,已不仅仅出白天性的善良,更是大信 仰下的正式实践。 21紧懈。 2000年的春节就要到了,那是北京 冬天最冷的时候,蓄积了一个冬天的雪终 于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昆丁到北京火车 站去送一个朋友,走出站台,他看见一个 十六七岁的男孩哆哆嗦嗦地站在雪中,表 情无助——这就是小杨。 小杨是贵州人,家在农村,爸爸在世 的时候是乡村教师。那个寒假,大姐刚刚 出嫁,弟弟要学费,妈妈的病又加重了,上 高二的小杨借了300块钱跑到北京,要打 工赚钱养活家人。帮人卖了一段时间的 菜,没挣着啥钱,眼看又要过年了,小杨想 家了。再说,还得回去念书。可是,连路费 都没有……咋办?把心一横,小杨决定到 火车站向好心人求助…… 小杨记得那天,那个高大的外国人在 身边望着他,“他看上去难过极了,好像比 我自己还难过”,就是他眼睛里忧郁的善 良,使小杨在听到那句“Followme”(跟我 来)后,毫不犹豫地跟他走了。 他先带着小杨去吃了顿“麦当劳”,小 杨吃,他看着,眼神依然忧郁。之后,他带 小杨回家。一路上,他看上去很沉重,偶尔 跟小杨嘟囔几句什么,但小杨听不太懂。 他的家很暖,比小杨在火车站租的“8 块一宿”好一百倍,开始,小杨还有几分 “警惕”,但他太累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中国国籍立法和实践

中国国籍立法和实践 1、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4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出生地法优先)第5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否定上述,为双系 不具有中国国籍。(都是定居外国的错,另外,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既然已经取得外国国籍就不再用血统主义) 第6条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两个条件跟中国有关,算是跟本人很亲密了,收留你) 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8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9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11条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13条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7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10条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14条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位办理申请。 第15条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16条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2、公安部、外交部关于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境【2008】2204号):本人在外国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有中 三、父母双方为中国公民, 即使定居在中国,也应按其本国法,再者说中国采取的是血统主义原则) 外国:本国以外的国家国外:本国以外的具体或抽象的事物 《国家安全法》对境外解释:境外指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者领域内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地域境外并等于自国土疆界之外而包括国领域内而尚未实施行政管辖部分台湾地区从地理自界线来说国领土目前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还没有对其实施管辖权即称境外现国领土香港、澳门地区也应属于境外举例根据《国家安全法》对境外解释台湾、香港、澳门均属于境外。

中国公民出入证件申请表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姓名 张美丽 拼音姓 Zhang 拼音名 meili 身份证号码 4 1 0 1 2 2 1 9 9 9 1 1 1 1 2 2 2 2 正面免冠半身 彩色照片 大小:40X30mm 性别 女 民族 汉 出生 日期 出生地 河南 户口 所在地 中牟县城关镇 本人 联系电话 紧急情况联 系人及电话 李美丽 □ 普通 护照 □首次申领 □补、换发 □失效重新申领 □加注 加注内容 □曾用名加注 (曾用名: ) □姓名加注 (姓 名: ) □曾持照加注 (曾持护照号码: ) □ 往来 港澳 通行 证和 签注 □通行证和签注 □仅申请签注 □仅申请通行证 □团队旅游 □个人旅游 □商务 □探亲 □其他 □逗留 往来 香港 签注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多次有效 往来 澳门 签注 □3个月一次 □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3个月二次□1年一次 □1年二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多次 □1年多次 □3个月一次 □3个月二次 □1年一次 □1年二次 多次有效 仅探亲类 签注填写 港澳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港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申请人关系_______________。 □ 往来 台湾 通行 证和 签注 □通行证和签注 □仅申请签注 □仅申请通行证 □加注 申请事由 □团队旅游(□3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探亲(□6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经贸交流(□6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应邀(□6个月一次 □多次有效) □个人旅游 □定居 □居留 □就学 □乘务 □其他 取证 方式 □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 □邮寄送达 护照条码 港澳证件条码 赴台证件条码

外国人入籍中国很难 26年仅发出4700张绿卡

外国人入籍中国很难 26年仅发出4700张绿卡 2013-06-05 10:39 我要评论(5) 近日网上有人呼吁“政府加强对黑人移民管理”:“黑人移民潮涌中国不利于计划生育、人种和艾滋病防治及社会治安……应严格移民制度!”但中国的移民制度本就严苛之极:26年中只给4700外国人发放“绿卡”、不欢迎外国人入籍、不准持工作签证外国人的随行家属在华就业。 移民来华外国人数量极少 1985年——2011年的26年间,中国只给不到5000外国人发放了绿卡 人们间或可以在国内媒体看到某国“掀起移民中国热潮”的新闻标题,然而真实情况是:即使在中国逐渐放开外侨永久居留权之后,真正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俗称中国绿卡)的外侨人数其实也不多。自1985年中国开始允许外侨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以来,真正获批的数量极少。根据2004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生效时的报道,2004 年8月15日,《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管理办法》颁布并实施,截至2005年9月30日,649名外国人获中国永久居留签证。在此法规实施以前,中国共批准3000多人在中国永久居留,而在实施这一管理办法7年之后,大约只有1700多外国人获得了中国“绿卡”。也就是说, 1985-2011年的26年中,只有不足5000人获得中国永久居留权,这与中国超过13亿的人口规模和数千万的海外移民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数字。 2011年公布的人口普查结果中,在华停留一年以上的外籍人员只有59.4万,其中只有64179人出于定居的动机在大陆停留 2011年公布的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居住在中国境内并接受普查登记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士共102万,其中在华停留超过一年的共68万,以定居为目的仅186648人。不过这些数据还是包括了港澳台同胞的数据,事实上在这102万人中,外籍人员仅59.4万,其中只有64179人出于定居的动机在大陆停留,只占在中国大陆的外国人总数的10.81%。相比十三亿中国人,这个数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有人说中国绿卡是最难申请的,这么说也有道理。”某相关部委工作人员说。——2012年9月《南方都市报》。 中国接收移民比例不如泰国、印度

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姓名:____身份证号码:____外文译名(汉语拼音):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年__月__日出生地_____籍贯______民族____婚姻状况____文化程度___政治面貌______单位和职务_______________住址(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简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境后前往________出境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自费留学就读学校留学类别(大学或研究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读专业____所读学位____学年____开学日期____在境外期间的经济担保和经济担保人的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偕行不满16岁的儿童:称谓姓名外文译名(汉语拼音)出生年月出生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国内外主要亲友(包括父母、祖父母、岳父母、外祖父母):称谓姓名年龄国籍单位和职务(无单位填写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注(注明持有何种外国入境证件或者经济担保证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签名填表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发证机关填写)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年月日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说明:1.申请出国或者前往香港、澳门的,填写本表; 2.必须如实填写本表,否则责任自负; 3.出境后不得有危害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4.出境后应当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和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是公民出国旅游、探亲访友、考察访问、定居、留学、就业、继承财产等个人事务时所填写的表格。公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