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非法本)课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非法本)课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非法本)课表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法律硕士(非法本)课表

注:1、自然辩证法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关村两学期都开设;秋季学期(9月)在良乡开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春季学期(3月)在良乡开设自然辩证法。

2、新开课程有三门,均为模块化教学。

2.1 前沿交叉课程分为6个模块,学生只要选修其中4个模块即可获得学分。6个模块名称分别为:量子模块,生命模块,人工智能大数据模块,机器人模块,新材料模块,管理模块。此课程仅2018年秋季(中关村和良乡)开设,所有学生须在本学期修完,请相关学院务必避开前沿交叉课的几个时间段,不要排专业必修课。

2.2 工程伦理与综合素质分为3个模块,学生选够3个模块才能获得学分。3个模块名称分别为:心理模块,文献检索与科技写作模块,工程伦理模块。

2.3 学术道德与综合素质分为3个模块,学生选够3个模块才能获得学分。3个模块名称分别为:心理模块,文献检索与科技写作模块,学术道德模块。

2.2和2.3的课程共用两模块,一共四个模块,中关村两学期都开设;秋季学期(9月)在良乡开设工程伦理模块,春季学期(3月)在良乡开设学术道德模块、文献检索与科技写作模块、心理模块。

文献检索与科技写作模块分为工科、理科和人文班。面向的学院如下:

学年第一学期总课程表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二〇一七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 注:此表自2016年9 月5日起执行

二、15中医学专业选修课:《中医临床经典导读(一)》《中医养生基础知识》《儿科保健基础知识》《艾灸基础知识》《中医筋伤学》《女性养生基础知识》《五运六气基础知识》《中医食疗基础知识》《齐鲁名医经验讲读(一)》任选一,具体授课时间、地点待任课教师通知。 三、《创新创业指导》、《形势与政策》授课时间为自习课,具体安排待任课教师通知。 四、黄色标识的合堂,授课地点为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其他合堂授课地点由系部安排。 五、晚自习授课安排如下: 1.15职医1《中内》周二晚自习授课一次。 15.15医3、4班《毛邓》周二晚自习授课一次。 2.15医17、18班《中内》周一晚自习授课一次。 3.13大护2《妇护》周四晚自习授课一次。 4.13大护1《妇护》周五晚自习授课一次。 5.15职医1《英语》周二晚自习授课一次。 6.13大中药2《法规》周一晚自习授课一次。 7.15中药1和15中药3《药理》周三晚自习授课一次。(合堂) 8.15护3、4 《药理》周二晚自习授课一次。 9.15护7、8 《药理》周一晚自习授课一次。 10.13大康复1、2班《康工》周二晚自习授课一次。 11. 13大康复1、2班《神康》周三晚自习授课一次。 12. 15中药2 《药理》周三晚自习授课一次。 13.15护9、10《毛邓》周四晚自习授课一次。 14.15针6《英语》周二晚自习授课一次。

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六~二〇一七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 注:此表自2016年9 月19日起执行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合课试题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综 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l一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律要素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不可抗力属于客体法律概念 B.我国宪法中的“四项基本原则”属于公理性原则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C.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都可以直接成为法官的裁判依据 D.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可以由假定条件与法律后果组成 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 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于大陆法系 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 3.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治国方略。关于法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治以民主政治为基础 B.法治要求“良法”之治 C.法治排斥和反对德治 D.法治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 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 4.我国《刑法》第307条第1款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某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甲通过贿买等方式阻止目击者作证,情节严重,依法判处甲有期徒刑七年。法院在该案中运用的逻辑推理方式是( ) A.演绎推理 B.辩证推理 C.归纳推理 D.类比推理 5.某日,交警甲在乙的小饭馆吃午餐,付给乙餐费100元。当天下午,乙驾车到超市购物时

2019法律硕士必考知识点:管制和拘

2019 法律硕士必考知识点:管制和拘 1.管制及其适用管制指的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 以执行 的刑罚方法。 ①对犯罪分子不予以关押: ②限制罪犯一定的自由: 1)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可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 自由的权利 3)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执行机关相关会客规定 5)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迁居,应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③管制是有期限的刑罚方法:3月?2年,max: 3年管制刑期从判决执行 (生效)之日起算,若判决执行前已羁押,羁押1日=刑期2日。 若被判刑的犯罪与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系同一行为,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可折刑期。 管制能够减刑,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④被判处管制的罪犯享有除被限制的之外的权利:如政治权利、同工同酬等。 ⑤管制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管制届满,公安机关向其所在单位、居住地群众宣布。2.拘役及其适用 拘役指的是短期剥夺罪犯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属 “短期自由刑”。

①剥夺罪犯的自由:将罪犯羁押于一定场所之中,剥夺其人身自由。 ②期限较短:1月~ 6月,max:1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羁押 1 日=刑期 1 日。管制能够减刑,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 ③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具有某些优于有期徒刑的待遇: 某些待遇:1)每月可回家1~2日2)参加劳动者,可酌量发给报酬(非同工同酬)。 ④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执行场所:拘役所-监狱-看守所(在监狱、看守所执行,要分管分押,避 免感染)。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如何选择

法律硕士和法学硕士之间如何选择 大家对法律硕士可能比较陌生,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法律硕士开设于1996年,当时允许招法硕的学校全国只有8所(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到2010年可以招法硕的学校已经有115所,其中仅北京就有20所,每个学校招100多人,其招生人数是远远高于法学硕士的,因此,在难易程度上,也无法和法学硕士相提并论。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以前只允许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报考法律硕士,09年以来,法律专业的学生也可以报考法律硕士,但是,两者并不一起竞争,非法律专业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试,法律专业的学生参加的是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法律硕士(法学)的学制是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学制是3年。两者不一样,所以,不用担心允许法学的报考法律硕士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是否公平的问题。但是,法学硕士则不一样,不管你本科学什么专业,考试的题目都一样。 法律硕士考试全国联考,政治(100分)、外语(100分)实行全国统考,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满分为150分)、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满分为150分)。是否全国联考是法硕和法学硕士的最明显的一个差别。法硕考题全国都是一样的,法学硕士考试由学校出题,考的学校不一样,题目就不一样。法学研究生的考试,最好是可以弄到一些学校内部的信息,比如说历年试题,老师的最新研究成果之类的,这样的话,胜算会更大一些,但是,法硕因为是全国联考,这些信息就没有多大的价值了。 法律硕士考试是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考试,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法学硕士就是学术性学位。这在有的学校的招生简章中就有区分,报考法学硕士的看“学术性硕士生招生简章”,报考法律硕士的看“专业硕士招生简章”。法律硕士(专业硕士)和法学硕士(学术性硕士)的区别就是培养方向不一样,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融、行政热潮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而法学硕士主要是学术研究。实际上这些区分都是形式上的,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法学研究生毕业的也大多从事法律实践工作。 法律硕士考取以后,缴纳的学费比较多。以北师大为例,“法律硕士(法学)学费2年总计2.8万元,分二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法律硕士(非法学)学费3年总计4.2万元,分三次按每学年1.4万元缴纳。”所以,学费的多少也是考生特别是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太好的学

龙岩学院 2013~2014第一学期课程表最新

龙岩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表(五)A 备注:1、东肖校区的计算机上机上课地点在综合楼信息区一层。上机课未标明地点的都在校公共机房。 2、各班形势政策课安排在周二下午(双)或晚上,具体安排由思政部负责;体育课(体育选项)具体安排由体育系负责安排并通知。 3、晚上上课时间19:00~19:45,19:55~20:40。 4、文虎楼教室门牌号用“文+3位数字”表示,同心楼(综合楼)教学区门牌号用“教+3位数字”表示,信息区门牌号用“信+3位数字”表示。 5、11计算机师、11计算机非师第15周停课一周进行网络管理与设计实践;11软工第15周停课一周进行网络与通信课程实践。 教务处二○一三年九月

备注:1、东肖校区的计算机上机上课地点在综合楼信息区一层。上机课未标明地点的都在校公共机房. 2、各班形势政策课安排在周二下午(双)或晚上,具体安排由思政部负责;体育课(体育选项)具体安排由体育系负责安排并通知。 3、晚上上课时间19:00~19:45,19:55~20:40。 4、文虎楼教室门牌号用“文+3位数字”表示,同心楼(综合楼)教学区门牌号用“教+3位数字”表示,信息区门牌号用“信+3位数字”表示。 5、12计算机专升本第15周停课一周进行WEB应用开发课程设计;12计算机第16周停课一周进行数据结构课程设计;12软工1、2班第16周停课一周进行面向对 象课程设计。 教务处数计院 二○一三年九月

备注:1、东肖校区的计算机上机上课地点在综合楼信息区一层。上机课未标明地点的都在校公共机房. 2、各班形势政策课安排在周二下午(双)或晚上,具体安排由思政部负责;体育课(体育选项)具体安排由体育系负责安排并通知。 3、晚上上课时间19:00~19:45,19:55~20:40。 4、文虎楼教室门牌号用“文+3位数字”表示,同心楼(综合楼)教学区门牌号用“教+3位数字”表示,信息区门牌号用“信+3位数字”表示。 5、13计算机第16周停课一周进行程序设计基础课程设计;13计算机专升本第16周停课一周进行数据库系统原理课程设计 教务处数计院 二○一三年九月

2015法律硕士(非)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https://www.360docs.net/doc/1716995013.html,/ 2015法律硕士(非)考研真题答案及完整版文都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法律硕士(非)考研专业课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刑法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

https://www.360docs.net/doc/1716995013.html,/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爆炸罪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结果犯

https://www.360docs.net/doc/1716995013.html,/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交通肇事罪 17、下列行为中,可以认定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是() A.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B.窃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 C.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 D使用虚假身份证骗领的信用卡 【参考答案】C 【考查知识点】使用虚假的身份证骗领信用卡 18.甲冒充公安干警,将正在赌博的孙某等四人用手铐铐住,并拿走其赌资及随身携带的财务2万余元,甲的行为认定为() A.诈骗罪 B.抢劫罪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专业民法真题答案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联考(非法学)专业民法 真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1。下列行为中,由民法调整的是 A。甲与网友相约一起参加电子竞执 B。乙大学拒绝授予郑某硕士学位 C。丙在相亲活动中与王某成功“牵手 D。丁公安局发布公告:“提供破案线索者,奖励3000元” 答案:D 22甲骑乙公司运营的共享单车上班。途中,单车刹车失灵,甲躲闪不及,撞伤丙。丙的损害应当 A由甲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由甲和乙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由甲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 23甲为设立蓝天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租乙公司的房屋作为蓝天公司筹备处的办公场所,约定社金2。蓝天公司成立后,乙公司对到期未付的租金 A只能请求甲支付 B。只能请求蓝天公司支付 C。有权选择请求甲或蓝天公司支付 D。有权请求甲和蓝天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C 《民法总则》第75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24甲、乙系夫妻,1998年5月儿子丙出生。2017年10月甲与侄子丁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在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丁担任甲的监护人。一年后甲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好友戊表示愿意担任甲的监护人,并得到甲住所地居委会的同意。此时甲的监护人是 A。乙B。丙C。丁D戊 答案:C 25。甲外出务工多年未与家中联系,经其配偶乙申请,法院宣告甲死亡。甲的好友丙替甲偿还了欠丁的1万元。后乙与丙组成家庭。一日,甲返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恢复 B。乙和丙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对比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对比 很多同学经常把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混淆,尤其是当法律硕士(法学)于2009年开办以后。实际上,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这里凯程教育李老师为大家详解一下两者的区别,以此来帮助同学们全面了解自己想要选择的考研专业! 一、招生条件区别 法学硕士要求必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不限本科专业,原则上不招收同等学历的非本科生;法律硕士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但从2009年起,允许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法律硕士(法学)方向。 二、考试试题倾向不同 法学硕士专业课试题倾向于理论化试题,以主观题为主,重视理论深度。而法律硕士起源为英美,遵循美国法律人才培养原则,需要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硕士是由本科为非法律专业毕业生考录,题目倾向于实务,其试卷较法学硕士试卷难度相对较易。 三、录取比例不一样 法学硕士的录取比例,按每个高校的报考程度不同而区分,一般在5:1-10:1之间徘徊,个别学校个别专业可能在12:1以上。法律硕士由于引进于英美国家,属于国内考研热门专业,加上有权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的院校主要是国家重点大学,所以竞争极为激烈,通常起步比例在15:1,更有甚者在20:1的比例。当然,这其中有一样特殊情况,即法律硕士(法学)的报录比,因其仅仅限于法学专业报考,大部分高校报考人数过少,近些年大量出现调剂情况。其报录比常在2:1,甚至更高。 四、教学培养方式不同 法学硕士分专业采取导师制,每个学生一个导师(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读期间能够得到导师的不断辅导,深入学习相关法律理论,主要以理论教学为主,实践教学为辅,其实践阶段时间较法律硕士少了许多。 法律硕士大多数不分专业,采用"双导师"制或教研组教学制。以经世致用为原则,实务为先,贯彻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的教学理念。但近些年,一些高校在法律硕士教学与培养方式上也开始变通,有些高校已经在研究生一年级开始分导师培养,主要教学老师即校内老师,校外导师仅仅在二年级做实践阶段的课程指导。还有些高校,已经将法律硕士分方向培养,通常在研究生二年级开始进行。另外,法律硕士(法学)在某些高校已等同于法学硕士培养。 六、学制不同 法学硕士一般学习期限为3-4年,以3年较为常见。法律硕士分为两种情况,法律硕士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表 .doc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程表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德耀小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教育局教育行政会议精神,深化改革,实干创新,以精致化管理为抓手,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素质发展为要旨,以激发潜能为根本,以人为本,正视和剖析学校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旗帜鲜明抓质量,求真务实创效益,实现管理有创意、活动有新意、成绩须满意,扎实细致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化、高效化,努力提升学校办学文化与品味,保持学校良好的发展态势。 二、工作目标: 1.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指导,继续开展管理创新活动。 2.创新德育工作,增强实效性。 3.继续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和真学课堂的巩固深化,创造更适合学生的教育。 4.加强课题研究,促进学校发展。 5.让每个孩子感受到成长的快乐、让每位教师体验到工作的幸福。 6.重视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7、编制完善“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 三、工作思路 以生为本,把研究学生作为最大的课程,着力探索如何实现德育的“三化”(阵地化、仪式化和课程化),着力研究生本课堂、真学课堂深化提升,组建学生社团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调动学生的内驱力,让每个孩子感受到成长的快乐;以师为本,开展“一人一课”教学竞赛和校本教研活动,举行主题教育论坛,借助“两学一做”及“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专题报告会、读书会和文体活动,引导教师过有专业品质的生活,做幸福的教育人,消除职业倦怠感,激发教师的工作激情,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让每位教师体验到工作的幸福;以校为本,努力创建美丽校园、书香校园、文化校园和开放校园,让学校的办学品位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和班子建设,为学校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拉得出打得响的领导团队。班子成员要率先认真学习,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齐心协力推动学校发展,切实提高目标达成度和群众满意度,班子成员要始终保持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与时俱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目标意识、责任意识、

2015法硕非法学真题与答案

2015法律专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第1 -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符合试题要求。 1.原铁道部部长刘某因受贿罪,滥用职权被追究刑事责任,有人认为,在对刘某量刑时,“应考虑他对的国家铁路建设的贡献”,这种说法违背了我国刑法中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刑法原则 2.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A.赌博的筹码 B.抢夺的财物 C.行贿的财物 D.运输毒品的车辆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犯罪对象 3、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后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投入河中,赵某溺水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故意杀人罪(未遂) D故意杀人罪(既遂) 【参考答案】D 【考查知识点】犯罪的停止形态 8、甲在某机场到达大厅出口D外引爆自制爆炸装置,造成一人轻伤,甲的行为应当认定为( ) A爆炸罪B寻衅滋事罪C故意伤害罪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参考答案】A 【考查知识点】爆炸罪 14.下列犯罪中,属于结果犯的是()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私放在押人员罪 D.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参考答案】B 【考查知识点】结果犯 16、甲遇红灯停车时,与路人孙某发生口角,甲下车将孙某打到在地,驾车离去。孙某坐在马路上,不听行人劝导,拒绝离开。十分钟后,乙超速驾车经过此处,来不及刹车,将孙某撞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B.甲构成寻衅滋事罪 C.甲和乙共同构成交通肇事罪 D.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2019法硕综合课真题及答案

2019年法硕联考(非法学)综合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肆意橫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C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A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分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齐划归。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除,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的规定,适用的原则应该是:B A.法不溯及既往: 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一律视为违规酒席,下嫁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正确的是:B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下嫁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C A.义务性规则 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 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B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C.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特定的职业伦理 D.从事法律职业意味着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 7.法律全球化是指法律的各种要素。如法律原则、法律观念、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等在全球范围内的趋同,以及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个法治的标准,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D A.法律全球化要求实现所有国家法律的一体化 B.法律全球化的目标是形成超主权的法律体系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就业前景不容乐观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就业前景 不容乐观 法律硕士专业就业前景分析 各种就业方向看法硕就业 首先薪水不象某些人想的那样低,担心薪水低是根本没有必要的。毕业以后找的工作多种多样。法硕毕业生有做公务员的,有到公司做法务的,有去法院的,有当老师的,还有去律所的。 1.先说做公务员的。做公务员的薪水南北有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北京的远远比不上深圳广东的。广东那边因为公务员工资各个机关都已经统一标准,相差不大。北京的公务员却有差别。部委的公务员没有下面北京市的公务员挣得多。 2.再说到公司做法务。这种机会不是很多。因为只有大型的公司才有自己的法务部。能够进去是很难得的一件事,可以学东西。外资银行一般很少招没有工作经验的毕业生,内资银行每年招一定的法律专业毕业生。外资银行待遇向来是不错的,比如汇丰银行是以8000/月起。内资银行的待遇也可以,一般薪水从4000/月起。比如北京市工商银行都很不错的。不过说实话,进银行的发展前景不是很好,如果你本科是学金融的就很好发展。保险公司待遇一般,没有银行的好。但是一样可以解决户口问题。不过保险公司对法务的需求不是很大。外企招应届生不是很多,但还是有同学去了外企,比如安利(广东)。薪水在5000-6000之间。 3.再说去法院的。我只说北京法院的情况。朝阳法院和海淀法院是待遇最好的两个法院,薪水要远远高出5000/月。检察院的待遇没有法院那样好,跟一般的北京市机关一样。 4.当老师的没有上面几个挣的多,而且法硕毕业只能从事一般行政工作,每个月不少于3000的稳定工资。 5.去律所工作刚开始可能是低些。北京律所比上海和广东还可能好点。不过一些所给的薪水也不错。 学法硕的一定要发挥自己的本科专业的优势。学金融的就进银行,学工的去企业或者机关,学英语的进外企,拿自己的长处去比别人的短处。做2-3年以后再考虑是否做律师是很稳妥的一种办法。而且从那时以后发展就会顺的多,在银行做了几年大可以去做金融证券方面的业务,学工的去做知识产权,学英语的做涉外的。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相比就业前景不容乐观 既然社会如此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其法律硕士学生的就业应该是:即使达不到供不应求的情况,也应当是非常乐观。然而现实中,法律硕士的就业状况并没有与社会的期待相呼应。以被调查学校的2004级法律硕士目前的签约率看,经过一次2006年下半年的就业高峰,截止至3月初,各学校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签约率总均不过25%(见表3.6),相比法学硕士、其它文科专业(如会计、金融)的硕士研究生的签约率要低得多。各学校基数庞大的法律硕士能否在未来的三个月顺利就业让人不无担心。 当对在读的法律硕士被要求就自己今后的就业形势作一下预测时,大多数同学认为法律硕士同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相比较而言,法律硕士生没有就业优势,而是相反总处于劣势,形势不容乐观。其中有59.3%的被调查者认为就业前景悲观,20%的人表示一般,认为乐观的占20.07%.在调查中,许多即将毕业的法律硕士生认为自己在法律人才就业市场中地位如同鸡肋。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 )基础课试题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 学)基础课试题 2015年法硕(法学)试题——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该条文的罪状形式属于(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 2.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将乙、丙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 A.自首 B.准自首 C.立功 D.坦白 3.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2年7月5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2013年4月1日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 A.10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B.10年,从2002年10月5日开始计算 C.15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D.15年,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计算 4.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 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

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 5.甲盗取李某的身份证及一张信用卡,对妻子乙谎称是在路上拾得的。甲与乙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信用卡密码,持该卡共消费4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属于不当得利 6.甲自称神医,擅长治愈癌症,患者云某服用了甲自制的“神 药”后,因该“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成分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医疗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7.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入“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2019法硕(非法学)考试综合课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 综合课 (科目代码:498) 考生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须在试题册指定位置上填写考生编号和考生姓名;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写报考单位、考生姓名和考生编号,并涂写考生编号信息点。 2.选择题的答案必须涂写在答题卡相应题号的选项上,非选择题的答案必须书写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的边框区域内。超出答题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册上答题无效。3.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书写,字迹工整、笔迹清楚;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4.考试结束,将答题卡和试题册按规定交回。 (以下信息考生必须认真填写)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 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办法不属于规范性法律文件 B.该办法规定群众办婚嫁酒须申报,不适当地增加了公民义务 C.该办法有关“复婚不准操办酒席”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原则 D.该办法对于“违规酒席”的界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要求 5.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该规则不.属于 A.义务性规则B.确定性规则 C.构成性规则D.强行性规则 6.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在我国正式实施。该制度集中体现的法律职业特征是 A.法律职业具有相当大的自治性 B.法律职业要求设置严格的准入门槛

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样题)及答案

2017年法律硕士法学试题(刑法学 样题)及答案 专业基础课试题 刑法学 一、单项选择题:第1-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2.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单位应当对刑法规定的所有犯罪负刑事责任B.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 C.单位犯罪的实质特征是为了单位的利益D.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犯罪的,以个人犯罪论处

3.关于过失犯罪,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B.过失犯不存在未完成罪 C.既处罚过失结果犯也处罚过失危险犯 D.过失犯罪不构成累犯 4.甲给乙5万元请乙教训丙一顿,乙给丁2万元让丁打丙,并带丁辨认了丙。之后,甲感到害怕,又打电话给乙说不打了,并说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只需乙退回2.5万元。乙当即说听你的,但未向丁转达。丁还是带人将丙打成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既遂 5.下列情形中,属于必要共犯的是 A.包庇罪 B.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C.寻衅滋事罪 D.组织恐怖组织罪

6.甲、乙通奸生有一女,为避人耳目,将女婴置于人迹罕至的山林中,该女婴因饥渴而死。对甲、乙应当 A.按遗弃罪定罪处罚 B.按虐待罪定罪处罚 C.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7.甲因与丙有矛盾,故邀乙相助打丙。到丙家后,乙冲过去给丙一拳,致丙口鼻流血;甲随即刺丙一刀,造成丙重伤。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处罚。 B.对乙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处罚 C.乙不构成犯罪,因为其拳击未造成轻伤以上的结果 D.对乙应当按照主犯处罚 8.甲在盗窃时被当场抓获,经审讯,甲主动交代了自己与乙共同盗窃某仓库的犯罪事实。对甲的交代行为应当认定为 A.自首 B.坦白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5年全国法律硕士《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 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法学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学是社会科学,不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 B.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的 C.法学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D.作为法学的一般理论和基础理论,法理学不是方法论 【答案】B 【考点】法学的概念 【解析】A项,法学又称法律科学,是一门以法(或法律)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B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鲜明特征包括:①认为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②认为在阶级社会中,超阶级的法学是不存在

的;③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C项,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经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D项,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2.下列关于法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移植是法系形成和发展的重要途径 B.法系是以法律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为划分标准的 C.英国威尔士和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D.当前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逐渐缩小,对各国法律进行法系划分已失去意义 【答案】A 【考点】法系 【解析】B项,法系是按照世界上各个国家和地区法律的源流关系和历史传统以及形式上某些特点对法律所作的分类。C项,普通法法系的分布范围包括英国本土(苏格兰除外)及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爱尔兰、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

等这些历史上曾是英国的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和中国香港等)。D 项,两大法系之间的差异已逐渐缩小,融合也正在发生,但传统不同,差异还将长期存在。 3.甲故意杀人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法院依法判处甲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根据法的作用理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畏罪潜逃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B.法院的判决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而非法的教育作用 C.法院的判决既体现了法的规范作用,也体现了法的社会作用 D.有人认为甲畏罪潜逃应罪加一等,该观点体现了法的预测而非评价作用 【答案】C 【考点】法的作用 【解析】法的作用,又称法的功能,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从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的角度来看,法具有规范作用,包括指引作用、评价作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

2019年考研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真题(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第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近年,我国司法机关展开“猎户行动”,追捕潜逃海外的犯罪 嫌疑人回国接受刑事审判,此举是为了实现刑法的 A.规制机能 B.保障机能 C.保护机能 D.补偿机能 2.甲国公民乘坐乙国飞机飞越丙国领空时,殴打中国籍乘客刘某 致其重伤,甲国公民对刘某的犯罪,适用我国刑法的依据是 A.属地管辖原则 B.保护管辖原则 C.属人管辖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3.下列选项中,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是 A.甲将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锁在家中,外出数天致母亲饿死 B.乙(纳税人)作假账,少缴纳税款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的20% C.丙(司机)驾驶时,离开公交车驾驶岗位与乘客斗殴,造成交通 事故 D.丁(医生)在飞机上目睹乘客心脏病突发未予施救,该乘客不治 身亡 4. 甲基于杀人故意实施的下列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 上因果关系的是 A.甲劝乙乘坐长途汽车去山区旅行,乙旅行时因汽车坠崖死亡 B.甲在家中“作法”诅咒与其有矛盾的乙,后乙突发疾病死亡 C.甲殴打乙致其轻伤,乙在去医院途中被高楼上坠落的花盆砸中 死亡

D.甲持木棍对乙穷追不舍,乙迫不得已跳入冰冷的河中因痉挛而溺水死亡 5.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这种情形在我国刑法中属于 A.因果关系错误 B. 打击错误 C. 行为性质错误 D. 意外事件 6.甲约乙去偷笔记本电脑,乙不敢去偷,但答应负责找销路。甲得手后将盗得的10台电脑交给乙,乙找到经营电子产品的丙,丙觉得电脑的来路不明,就以10000元的价格收购了价值45000元的电脑。对此,下列说法准确的是 A.甲、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甲、乙、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C.乙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乙、丙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共同犯罪 7.下列关于罚金的表述、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是 A.对未成年判处的罚金,不得由其监护人垫付 B.是否判处罚金,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条件 C.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处罚金的数额 D.对累犯理应并处罚金 8.甲下夜班回家,目睹一男将一女强行拉进小巷,女子大叫:“放开我!”甲以为男子欲行不轨,遂冲上去,用砖头将男子打成轻伤。事后查明,该男女系夫妻关系事发时男子阻止女子回娘家。甲的行为 成立 A.事前防卫

2016法硕法学答案

2016法硕法学答案 【篇一: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真题及解析】 lass=txt>析 三、简答题:第31 - 3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31.简述刑法中危害结果的分类。 32.简述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 33.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34.简述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 四、论述题:第35- 36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足。 35.论述刑法中紧急避险的成立要件。 36.论述民法性质。 五、案例分析题:第37 -38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37.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任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事实一:2010年前,该公司因资金紧张而面临经营 危机,为此甲乙丙专门就如何融资继续经营进行商议,依据商议, 公司以丙伪造的虚假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与一家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取得500万元的贷款。2010年春节后,公司将其中400万元融资投 入经营,但经营状况仍然没有好转。 事实二:2011年5月,丙见公司经营状况难以好转,将剩余100万资金提现后潜逃。该公司因缺乏经营资金而倒闭,银行因此无法追 回500万元贷款的本息。 问题: (1)事实一所述行为构成何罪? (2)事实二中的携款潜逃行为构成何罪? 38、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缺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凯程考研,考研机构,10 年高质量辅导,值得信赖!以学员的前途为已任,为学员提 供高效、专业的服务,团队合作,为学员服务,为学员引路。 有倒塌危险,可能危急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 甲的房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支付工程款2万元。2012年底甲 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问题: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基础课真题

[考研真题]2015年法律硕士(法学)基 础课真题 2015年法硕(法学)试题——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刑法》第202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该条文的罪状形式属于( ) A.简单罪状 B.叙明罪状 C.引证罪状 D.空白罪状 2.甲因形迹可疑,被公安干警盘问,遂交代了与乙、丙一起贩毒的事实。侦查机关进一步侦查,将乙、丙抓获。甲的行为属于( ) A.自首 B.准自首 C.立功 D.坦白 3.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2年7月5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2013年4月1日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 A.10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B.10年,从2002年10月5日开始计算 C.15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D.15年,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计算 4.甲公司董事长乙明知公司已无继续经营的可能,虚构了标的额为1 000万元的贸易合同,骗取银行贷款300万元,致使银行损失数额巨大。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以贷款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B.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的刑事责任 C.以贷款诈骗罪追究乙的刑事责任

D.以合同诈骗罪追究甲公司和乙的刑事责任 5.甲盗取李某的身份证及一张信用卡,对妻子乙谎称是在路上拾得的。甲与乙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了信用卡密码,持该卡共消费4万元。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乙属于不当得利 6.甲自称神医,擅长治愈癌症,患者云某服用了甲自制的“神药”后,因该“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成分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医疗事故罪 B.非法行医罪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生产、销售假药罪 7.甲意图毒死年迈的父亲,在其饭菜中掺入“毒鼠强”。甲父觉得饭菜有异味就没吃,在将饭菜倒掉时,不慎摔倒,引发脑血管破裂而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 A.故意杀人罪(既遂)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过失致人死亡罪 D.投放危险物质罪 8.某国有控股公司董事长甲收受钱某的现金30万元,通过其丈夫(某市市委书记)帮助钱某升迁。甲的行为构成( ) A.受贿罪 B.介绍贿赂罪 C.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D.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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