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

译者的话

本书作者诺尔曼·巴利是英国白金汉大学政治学教授,在此之前曾先后在皇后

大学、贝尔法斯特大学以及中部英格兰大学任教,一度曾是美国俄亥俄布里格林大

学客座教授。巴利教授长期从事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和商业伦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著有《海耶克的社会和经济哲学》、《现代政治思想理论》、《新右派》、《福利

与商业伦理》,对资本主义理论以及有关现代福利国家的理论和批评作了大量的研

究。

本书是作者对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所作的一个梳理,也是对自由主义者之

间正在进行的辩论所作的说明。在作者看来,对构成自由主义的各种不同哲学和见

解作一整体说明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一些古典自由主义者尽管在政策提议方面有许

多相似性,但作者认为形成这些政策的基本理论前提都不尽相同,而这样的差异正

反映了政治思想之中的一些最基本和最深刻的问题,并同时对政策的建议产生重大

影响。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理论中一个历史悠久的话题,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

自由主义在历史上既是一种学说,也是一种运动、一种意识形态。例如,英国的古

典自由主义将其大部分成功归于三大自由传统:宪政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功利主

义。在不同的时期,这些传统对不同的团体产生了不同的吸引力,并在实际上形成

了一种现实的政治。自由主义本身也经历了一种复杂的演变。早期的自由主义强调

从绝对专制中解放出来,同时强调非人格化的社会和政治控制,即法制和市场的理

想性。此外,它也强调个人的自由表达。自由主义者因而支持一种更平等的自由分

配、废除垄断、取消贵族特权,并支持一种建立在理性原则之上的法律,因而在历

史上表现了它的一种进步性。本书专门有一章讨论18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在后来发生的一个变化是强调自由的积极方面,即形成和完成自我确

定的目标的机会,而非摆脱国家的自由。尽管自由个体的中心价值没变,但对理解

这一价值和如何取得这一价值发生了变化。这也是作者在本书中力图加以探讨的。

这一转向在某种程度上是自由主义本身取得的成功所带来的。大量的政治与经济自

由的获得不仅提出了下一步将怎样的问题,而且也提出了自由为谁的问题。资产阶

级获得了所需的权利,但社会的普通大众却没有,因而国家的积极作用被提上了议

程。这导致自由主义者发生嬗变。现代自由主义主张国家支持个人和受压团体,强

调国家的作用。那么,现代自由主义还自由吗?

这样便引发了以米尔顿·弗里德曼和F·海耶克为代表的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

本书在这方面有清晰的描述。它向人们展示了奥地利经济学派与其对手芝加哥学派

在一些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作者详细探讨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些极端看法,这些就

是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看法。他们的观点建立在自然权利上,主张把国家的作用只限

于国防、之津和秩序,反对所有的国家福利以及分配性税收。本书还讨论了无政府

-资本主义,它要求完全取消国家并声称市场能提供每一种必要的物品和服务,包

括国防和法律。作者还关注于分析自由个人主义经济的伦理,以及各种形式的个人

主义思想。所有这些,对于我们了解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这一主要思潮(甚至也可

以说是一种意识形态)以及同这一思潮有关的政府政策走向都是很有帮助的。

当然,由于分析的角度以及所持基本立场的不同,作者的某些观点不一定为我

们所接受。这一点相信读者在阅读中自会得出结论。

本书的出版若有助于我国学界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探讨,那将是译者高兴的事。

译文中有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教。

竺乾威

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

1999年3月

本书的写作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我对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一些一般问题的兴趣始于70年代中期,那时我刚开始研究弗雷德里奇·海耶克的社会哲学和经济哲学。虽然他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当代最负盛名的传统自由主义者,但我很快认

识到,他也是那些在社会民主和半集体主义的政治经济舆论流行时期高扬自由主义大旗的许多作者之一。这样,对构成自由传统的各种不同的哲学见解作-整体说明在当时看来是重要的,在今天尤其如此。

我也注意到,尽管一些著名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在政策提议方面有许多相似性,但他们形成这些政策的一些基本理论前提却大相径庭。在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这样,尽管像海耶克、路德维格·冯·米斯、米尔顿·弗

里德曼、艾恩·兰德、罗伯特·诺齐克和墨利·罗斯巴德这样的一些作者常常被放

到一起来加以谈论,好像他们构成了智力磐石,但这种描述会产生误导。此外,在他们著作中很容易找到的一些差异反映了政治思想中的一些最古老和最深刻的问题。

我最初想用文献来说明并分析自由主义不同的哲学基础,这一努力形成了一篇文章,发表在1983年的《英国政治学杂志》上。本书的许多工作是这篇文章一些观点的详尽阐述。

不过,杂志那篇文章的许多材料取自当代。我想,如果缺乏这一问题的历史层面的阐述,那么本书就是很不完整的。因此,就有了18世纪古典自由主义一章。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是一本历史著作。它可被较多地看作是一系列集中于某一主题的论文集。坚持休谟和斯密的重要性,在于他们确定了当代大多数有关古典自由主义的争论的议程。在我看来,他们两位在这方面超过了洛克。我试图探讨的是一些同个人主义思想有关的分

析性问题和概念性问题。我在“无政府-资本主义”一章中专门对此作了论述,

这是因为个人主义思想具有它内在的吸引力,而且也因为它以特别鲜明的方式展现了自由主义智力体系的一些一般问题。此外还有这一情况:一些人们熟悉的政治思想史著作差不多完全忽略了个人至上的无政府主义,至少在与社会主义的无政府主义相比时是如此。

本书的一个空缺一定会使读者大感惊讶,这就是少了专门论述海耶克的一章。这有两个原因。首先,我在其他地方曾对海耶克作过大量论述。必须承认,对这位伟大而深邃的思想家再作评论,我已有厌倦之感。更何况在过去两年里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研究和论述海耶克的著作。但是,尽管如此,在本书“奥地利学派”对自由

思想的贡献一章以及其他的章节里,仍然有一些有关海耶克的论述。其次,我认为注重对个人主义的一些较为激进的看法更重要。多年来,人们只是偶然关注一下这些激进的看法,而现在对这些看法作一分析,此其时矣。

还必须指出,我对政治思想的关心甚于对经济政策的关心。研究古典自由主义者和自由至上者的人士对两者的大多数政策提议是了如指掌的,但两者的哲学基础不同。这样,本书虽然不可避免地在一些地方要谈到政策,但读者会发现,对金融理论和政策、贸易周期、福利问题和减少政府赤字的复杂性,本书未作细致的分析。此外,我对采用的论证方式还要说一两句话。我是从一种内在的观点来看待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些哲学问题的,因而对个人主义的整体批评不怎么感兴趣(在集体主义者那里可以找到许多这类的批评)。但是,我热衷于探讨一些学说的内在问题,以及每一个自由主义的思想家是怎样对待这些问题的。本书可被看作是一种对自由主义者之间正在进行的一场辩论的说明。

多年来,在对有关个人主义的思想进行探讨时,与许多朋友和同事的交谈使我获益匪浅。他们是约翰·格雷、约翰·伯顿、马丁·利可特、艾伦·皮科克、吉里

米·夏墨、斯坦芬·利特切德、汉尼斯·吉索森、迈克·詹姆斯和克里斯·特姆。

尽管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没有读过本书的手稿,因而也不用对本书的谬误、遗漏和误解负责,但我仍从他们对这一急速扩张的学术领域所作的贡献——一些发表的和未

发表的著作——中受益良多。

我在白金汉大学完成了这部手稿。我对我的秘书桑达·吉尔伯特深表谢意,感

谢她在打印这部字迹难以辨认的手稿中所表现出来的全心投入、勤奋和准确性。此

外,本书的写作当我还在伯明翰工业大学以及其他一些地方时已经开始,因此,我

也对芭芭拉·爱伯特表示感谢,感谢她以她惯有的效率打印了本书的前三章。

诺尔曼·巴利

于白金汉

一、引言

1962年,丹尼尔·贝尔发表了一部尽管简洁,但被证明是影响深远的著作——

《意识形态的终结》。在这本书中,他认为自1945年以来在某些社会价值上出现的

一致意见已经使得传统的意识形态争论变得多余了。在他看来,这是因为在西方民主国家,已经不会再有意识形态的战斗。人们希望将智力投向巩固现有达成的妥协,

而不是建立一种新的世界观。这一观点与分析哲学的这一通行观点——所有伦理判断和政治判断所固有的主观至上导致不可能发现一种建立在哲学原则之上的政治理论——是不谋而合的,尽管这种不谋而合带有偶然性。社会和政治学说缺乏一种形而上的说服力,因知识分子之间在一种政治学说的理想性上达成的心照不宣的默契而得到了补偿。在美国,这种政治学说以“自由主义”著称,而在英国和欧洲,则以“社会民主”闻名。

这种一致意见的破灭无需加以证明。我们目前生活在一个意识形态和政治都飘摇动荡的世界里,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对一些政治价值体系的智力辩护不仅成为一个受人尊敬的领域,而且政治哲学中一些被逻辑实证主义者弃之不用的传统概念(如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还被从坟墓中挖掘出来,并被再次用来支持一些不同的观点。因此罗尔斯、布林巴利、诺齐克和多肯(仅列举几个最著名的作者)

近来的著作指出了哲学与意识形态之间(或解释和建议之间)的区别,这一区别在逻辑实证主义者及其在有些微妙的哲学和社会科学中的追随者看来是主要的。确实,

一种或许是真实的情况是,“意识形态”已经失去了在实证社会科学全盛时期所带有的那种贬义性。

随着共识的破灭,首先是集体主义的政治思考(它或是来自马克思主义左翼,或是来自传统的、反理性的右翼)卷土重来。不过,在过去10年左右的时间里,个

人主义思考或者古典自由主义的社会经济理论也卷土重来。从某种意义上说,古典

的或“旧”的自由主义从来就末偃旗息鼓过,它只不过暂时被并入了“新自由主义”

和“社会民主”的政治学说中(同时也悄悄地在某些方面吸纳新古典经济学,这一吸纳达到了这一程度,以至丧失了自己的身份)。20世纪的一些经济理论家和社会

理论家,如路德维格·冯·米斯、威尔汉姆·罗普克、弗雷德里奇·海耶克以及由弗兰克·耐特、亨利·西蒙斯、米尔顿·弗里德曼和乔治·斯迪格勒以不同方式所代表的自由市场经济的芝加哥学派持之以恒地在建立他们的学说,以至于理解社会过程的一套知识唾手可得。然而,“新”自由主义和社会民主近来的失败并未因一些相似的传统主义观点的重申甚至变化而有所抵消。就一种更宽泛的意识形态而言,

自由至上主义出现了。它不仅包括由自由市场作资源分配的经济理论,而且也包括了被作为对传统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具有实质性的智力支撑而提出的各种人的伦理基础和概念。

这样,诺齐克的《无政府状态、国家和乌托邦》(1974)的重要性恰恰在于,它把人们的视线从根据自由市场(与集体主义的体制相比)的分配效率来为自由的个人主义作辩护,转移到了思考和批判集体主义对一系列确定的自然权利和人权的“暴力”干预。当然,诺齐克并非自由社会中唯一关注伦理和人类而不关注机械的社会科学的理论家。他的著作出版后引发的争论将人们的视线从自由至上主义的其他伦理解释(同样是值得喝彩的)中转移了出去。

完整的社会和政治哲学需要对人和一种恰当的伦理框架作一特别的说明。承认这一点凸现了自由至上主义的一个难点,因为只要自由市场经济学说、个人自由、有限国家理论以及对健全的金融和法治的信念在科学上(或在辩论中)获胜,那么总有人会不时将一种可以在其中发现这些想法的哲学框架与之衍接(直至最近,即便有人想建立这一框架,也引不起任何注意了)。20世纪最著名的有关自由至上的

著述之一,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的《资本主义与自由》(1962)。尽管此书对国家至上作了一个漂亮(且持久)的攻击,并阐述了自由市场的合作机制,但它几乎没有对自由资本主义的道德基础,或作为交换过程载体的人作一哲学探讨。海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1944)差不多也是如此,这本书只是深刻地揭示了极权主义的倾向(这些倾向甚至在战后提出的重建西方民主体制的一些较温和的干涉主义和福利主义的措施中也是很明显的),尽管海耶克在后来的岁月里继续煞费苦心地阐述他传统自由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更带哲学意味的基础。

所幸自由至上主义的哲学领域并非一块不毛之地,因为在以往20年里,具有古

典自由主义传统的一些论者开始较深入地探讨自由社会的理论基础。有两件事最直接地反映了对这些智力探讨的关怀。第一,出现了自由至上主义的各种各样的基础。

虽然以论战和政策为取向的学说看上去在一些共同的问题上团结了当代所有的理论家,但进一步检查他们的研究便可发现,相似的政策方案是建立在一些大相径庭的

哲学前提上的。在一些严肃的社会理论和政治理论书籍中常常体现出来的自由主义社会思想之坚如磐石般的团结,事实上只是一种假象而已。同样,或许更有趣的是,

这些哲学上的差异有时看来意味着政策上的不同方案。

第二,对自由至上主义提供的不同的哲学基础,总的来说并非当代独创,而是深深地扎根于政治经济思想史中。这并不是说自由思想的新的、令人激动的想法在过去10年时间里没有出现,而只是想指出,它们的出现仅仅是在回应思想史中的一

些令人熟悉和长盛不衰的问题。

不过,在探讨这些问题之前,需要知道自由至上想法的整体状况。

指出自由至上主义的定义并不很难,它指的是一系列能得到大多数社会理论家(他们自称是自由至上主义者或古典自由主义者)赞同的经济学说和道德、政治原则。同样,从有关自由体系的总原则的知识角度来预测这些论者在未来一些无人知晓的问题上会站在哪一边,一般来说也不难。

自由至上主义者是从基本的本体论假设——从一种科学的或伦理的观点来看,理解社会现实使得完全的个人主义取向成为必需——出发的。正是从人是一个自主的个体,其行动是选择和目的的产物这一概念出发,才构建了一种关于自由社会的哲学。这一哲学假设每一个人(他的隐私和自主受到了“权利”——不管这些权利是怎样确立的——的保护)都与他的同伴进行交易,以获取自身的价值。从科学的意义上说,自由至上主义者认为,自发的个人活动比起苦心孤诣的理性主义计划来,

能偶尔更有效地将社会福利最大化。(正如亚当·斯密所言:“我从未听说许多好事是由那些装模作样为公众利益进行交易的人干的。”)从道德的意义上说,那种试图将个人自主性与强制活动(这种活动通常由国家来进行)联系起来的努力摧毁了每个人的“分离性”和身份,使他成为一种被用来达到某些社会和集体目标的工具。当然,在后一种观点里,个人的自主性必须受到规章的制约;对个人目标的追求必须受到“法律”、最终是道德的限制。一般的观点是,这样的法律和道德应当局限在坚持每个人追求其自身利益的同等权利。

当然,这里对同等权利(或同等自由)及其合法行使的承诺并不意味着同情强制的平均主义这一教义。自由主义的主要论点之一是,强制的平均主义这一教义对一种自由体制来说是有害的,因为它会使一个由个人利益最大化者自发创造的变动不定的世界被迫接受一种平等的模式。确实,这一教义主张一个人在由享有平等权利的个人产生的过程结果(在某些情况下,这一结果终究是不平等的)面前必须是“中立”的。

与自由至上思想家有关的一个特征是他们对经济和社会过程中“生产”和“分配”概念的解释。自由至上理论家拒绝这一对所有集体主义者(不管他们是社会主义者,还是美国式的自由主义者或保守主义者)来说是习以为常的慨念——社会制

度的产出是一种可以根据一些不同的原则(这些原则与那些解释其生产的原则不同)

来进行分配的“给予物”。自由至上主义者(不管他们是经济结果至上论者还是产权理论家,或两者兼于一身)不同意这一人为的两分法。从经济意义上来说,要素的收入分配只不过是一种支付,以获取它们参与生产过程。从道德意义上讲,那些被用来证明收入再分配(财富创造者不包括在内)的合法性的外在道德原则只不过是证明了对合法取得的财产的不道德攫取而已。

事实上,这一点在构筑个人主义的思想中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因为它可以作为一条被用来确定自由至上主义者和非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界线。例如,约翰·S·密尔

在他的《论自由》以及其他一些反权威和反个人主义的论著中看来离开了边沁的集体主义和国家至上的功利主义。然而,他在其一本主要著作——《政治经济原理》中就这一问题所作的评论则反映了一种偏离自由个人主义的具有实质性的、理论上无限制的转向:

财富生产的规律和条件分享了自然界真理的特征,在这些规律和条件中,不存在选择或专横,这一点与财富的分配不同,它只是人类的制度要做的事。

依据这一点,他在后半生与自由至上社会主义一种形式的调情看上去相对较少祸害。的确,他对社会主义一些惯常形式的苛责,对特别是因这些形式的失败而产生的一些具有人类条件明显特征的术语的苛责,大多数是来自一种无懈可击的自由至上论者的观点。但在以上的引文中,密尔看来忘记了根据正统的自由经济理论,再分配的外在原则必然具有的对生产的影响。

在社会哲学中,这一观点的重要性是基于这一事实:不同意生产原则和分配原则之间的任何区别支待了作为这一学说的定义特征的个人主义。所有被指出的区别意味着一个人通过与他人合作创造的收入不完全是他的(不管在作为一种对要素的支付形式中,还是通过一种道德权利理论,或两者兼有),而是一种通过被称之“社会”的“虚构”实体可以现成使用的“未占有”的数量。但自由至上论者的观点是:“不存在会牺牲自身利益的慷慨的社会实体,只存在一些在各自谋生的个人。

利用一人为他人谋利即利用自己使他人得益。”

人的独一无二的重要性在于他是价值的创造者。在自由至上论者看来,这一价值驳斥了一种根深蒂固的偏见——自由至上学说只不过是代表了“资本家”财产占有“阶级”的“利益”。强调市场秩序的原则被认为是普遍适用的,这些原则提供了一种手段,通过它,任何一个被随机挑出来的人都能在不剥夺他人同等机会的同时增进自身的利益。换言之,这一观点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产生不是一种一人得益意味着另一人损失的零和游戏。

市场制度被说成代表了和平与和谐,而以强制作为基础的国家秩序则扼杀偏好,

因而阻碍了互相交易(价值因此而产生)的进程。几乎所有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在这里所作的一个有关的区别,都是将法律概念和国家概念作一区分的。尽管自由至上论者坚持人类状况的某些一般特征(如有限的利他主义、相对的无知、匮乏以及追求眼前利益的倾向)使得指导行为、保护权利和促进交易的规则成为必要,但他们

认为,国家(就一种声称垄断了镇压权力的组织而言)在理性上具有同样的正当性是不对的。在过去,没有国家的社会照样存在。假设人类状况的缺陷只能由国家行动来加以弥补,这是错误的。甚至一些主张需要国家来生产公共物品的自由至上论者(应当把具有从18世纪“苏格兰启蒙”到20世纪“奥地利”、“芝加哥”经济学

家古典自由主义传统的人包括在内)也激烈地否认国家是法律的唯一来源,它不能受成文法和自然法的限制。

在自由至上思想史中,人们常常将自由与权力、国家与社会、自愿与强制进行比较。这样,他们常常根据两种人(一些从交易中获取收益的人和一些从压制——通常但不完全指国家的镇压权——中取得收益的人)之间的永恒的冲突来描述人类的状况。当小说家和哲学家艾恩·兰德根据“武士”与“商人”之间的斗争而不是根据阶级战争来描述人类的历史时,她就把事情写得栩栩如生了。

不过,自由至上论者在用自由制度和自发性的优点说服他人时碰到了一个困难,

这个困难部分是基于这一事实:自由至上论看来而且也常常与被接受的西方的道德传统发生直接的冲突。这种传统看上去不仅仅在一些需要我们承认他人权利的领域,

而且也在一些导致纯粹自我实现的行动(尽管这些行动并不取消或剥夺这样的权利)

中鼓励一种迫使自我约束的道德。换言之,这种传统根据为他人价值牺牲自我价值来理解道德的完美。

正是出于这一原因,“资本主义”的道德经历看来是有污点的。资本主义的经济成功被说成是道德沦丧所付出的代价,因为一些推动经济制度前进的机制(例如自私,以及被说成是不顾一切的竞争冲劲)在违反西方道德正统上是成功的。这样,

在西方思想史中,有必要对“商业”和“美德”作一比较。

完整的自由至上的社会和经济哲学体系的任务之一,是将美德与商业(或道德与经济)联系起来。这样,自由至上论者不仅仅必须满足“应当意味着能够”这一论点,即他们为重组社会秩序所开的道德药方是与经济学、社会学“定律”的规定(它们将必要的限制强加在我们的理想上)相一致的,而且他们也被要求论证商业本身并不违背道德。因此,根据效率来论证自由市场秩序优于其对手是不够的,因为自由意志论者必须表明这与自由的道德(它赞赏人的理性)相一致。

不幸的是,正如我们看到的,自由的“道德”一直是这一学说史中最令人棘手的问题。这不仅仅是因为不同的自由主义论者对他们最基本的原则提供了不同的证明,而且也因为他们中有相当多的人认为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不会有任何完全理性的证明,必须用其他的方法而不是用道德评价的方法来建立一种自由的秩序。当然,

这并不是说他们在自由的道德价值或个人权利上是中立的。恰恰相反,他们对用大量的道德词汇表述的政治观点和社会观点的有效性是深表怀疑的。

现在,简单地来列举一些具有一股自由至上主义传统的当代论者的观点(这些观点揭示了一些被用来支撑这些通常被坚持的思想的截然不同的基础)或许不无益处。

在《自由的宪法》中,海耶克构筑了一种自由社会中大体上反理性主义的理论:

“在涉及我们的目标和福利成果所依赖的许多因素方面,个人自由主要在于承认我们所有的人都会不可避免地遭到忽视。”他继续说道:“如果有全能的人存在……那么就没有自由之类的事。”这里,赞成自由的观点是建立在经验之上的:在经济、

法制和一般的社会过程中,个人采取的自发行动以中央计划者(他们只具破碎的人类理性)不能相比的方式与必然分散的社会知识相协调。确实,理性的傲慢在于想从最初的一些原则来设计一个法律、经济和道德体系。在海耶克的社会哲学中,理性发挥的有限作用似乎表明,资本主义秩序的优点不能被确定为是居先的。恰恰相反,这一观点指的是,如果个人能自由地安排自己的事情,那么适合市场体系的制度就会随着自然选择的过程而出现。正是经济自由制度的生存,而不是它们对抽象理性提出的标准的满足,才向我们建议了这些制度。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海耶克的前辈(在某种程度上可称之导师)路德维格·冯·米斯(1881-1973)在今天称之的“奥地利经济学派”的发展中,对自由主义提供了一些不同的基础。虽然他的政治哲学大体上是结果至上的,但其原理则是根据认识论来构筑的。这一认识论从人类意愿的某些规律性引申出经济和社会的规律性。典型的自由经济政治制度与提出繁荣、自由的目标,这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是可以在经验之外加以证实的。正如冯·米斯所写的:“不管政治和社会问题被置于的领域有多高尚,它们仍然指的是一些有关人类控制、因而必须根据人类理性的准则来判断的事。”

当然,尽管人们并不一直选择这些目标,并在选择时常常误解了对于实现其目标来说必不可少的手段的实质,但是,可以通过纯粹理性的方式来知道自由国家的实质。

现在,虽然米斯的政治理论可被称作是实用主义的,但它与诸如米尔顿·弗里德曼和自由市场政治经济学“芝加哥学派”的功利主义有着微妙的不同。在米斯从无疑真实的前提出发,运用格言方式进行推理的地方,弗里德曼总是以纯经验的理由试图证明古典自由主义较其对手所具有的优势。这样,真正的政治的和经济的争论只有当不同的政治理论可以被改造成实证假设(然后用事实来加以检验)时才是可能的。客观的“事实”成了争论的裁判者。在这个意义上,自由资本主义的胜利在理论上只是暂时的,因为未来的实证证据可能会反驳这一学说的主旨。

然而,政治经济学的“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之间有一个重要的相同点,这一相同点反映在他们对道德基础的态度中。他们当中几乎所有的人看来都是主观主义者和非认识论者,即他们认为道德声明并不传递有关世界的信息,而只不过表达了声明宣读者的个人偏好。这样,对价值本身就不能再加以争论,不管是根据米斯式的证实性推论,还是根据芝加哥学派式的事实。当来自实证派阵营的米尔顿·弗里德曼说人们之间有关经济和社会的争论只是围绕着事实而展开,“而非来

自一些价值上的根本差异、一种人们最终会为之而战的差异”时,他大胆地树立了一个主观主义的实例。

不过,当将所有这些大胆的结果至上的方法与艾恩·兰德的自然主义和自我主义作一比较时,这些方法之间的差异就变得微不足道了。在兰德看来,结果至上主义者的任何有利于资本主义的观点都严格地从属于道德和形而上的关怀。她在《资本主义:不为人知的理想》一书中声称:“资本主义的道德证明在于这一事实:它是唯一一种与人的理性本质相符的制度。它保护人的生存,它的至高原则是正义。”

这样,有关人的一种实在论的和亚里士多德式的概念就被用来发现自由的一种理性主义的、客观的道德。当然,由于20世纪道德的堕落以及自由资本主义秩序的逐步

瓦解,兰德特别责备道德思想中的实证主义传统,这一传统否认“理性”和“自然”

可以成为一种客观道德的来源。

兰德的自由至上主义特别批评了各种形式的实证主义和机械社会科学,哪怕这种研究的结果可能有助干自由体制惯常表述中的一些因素。兰德对资本主义秩序的辩护不能被错误地冠之以“浪漫主义”。这种浪漫主义体现在小说、新闻以及偶尔的随笔中,却不会体现在一篇系统的论文形式中。她的思想最引人注目的方面在于试图使资本主义和个人主义的经济制度变得恰当,并适合于人类一种最佳的理想,同时使这种制度具有来自古希腊而非古典自由主义的那种美德。

的确,正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学派为自由所作的辩护构成了一种对形形色色的经济结果至上主义的主要替代。这一点,约翰·赫斯帕斯(他赞同例如芝加哥学派的经济学家所有的政策提议)在他的声明中作了简洁的表述——自由至上主义使

……每个人根据自己的选择进行生活的自由成为必要,倘若他不试图压制别人,

不让他们按自己的选择生活的话。自由至上论者认为这是一种不可让渡的人权。这样,由至上主义代表了一种对个人权利的主要承诺。

但当我们看一下权利方法的一些基础时,我们就会发现基础之多犹如各式各样的结果至上之多。个人的权利在人的形而上概念中的位置只是众多可能的理解个人权利的方式之一。罗伯特·诺齐克的自由至上主义特别否定了存在着一种明确的自然概念(这一概念一直产生个人主义的信条)这一想法。相反,他认为,权利是作为对行动的附带制约(它制约了一个人可能对另一个人实施的行为)运作的。这些制约与任何人性概念毫不相干。例如,在诺齐克的哲学中,这些制约防止我们以残忍的手段对待动物;而在兰德式的自然主义中,这些手段是可以接受的。换言之,诺齐克试图构建一种远离康德道义学的道德自由至上主义,在这样的自由至上主义中,“道德哲学为政治哲学的边界确定了背景”。相比之下,兰德式的自然主义是一种目的论的学说,在这一学说中,自由的个人主义的制度对于人的生存和自我实现是极端必需的。

这样,自由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表面上的一致即使在最肤浅的分析下也分崩离析了。这对学说带来了严重的后果,因为个人主义论者之间的分歧并不代表在任何

一种政治理论(这种理论尽管具有严重的规范倾向,但在最根本的层面上深刻地反映了分歧)的政策层面上将发生的不可避免的细微差别和看法的转向。任何寻找由整合精良的意识形态(在这样的意识形态中,所有问题和似是而非的论点都因运用体系的一个或更多的基本信条而得以解决)提供的智力保障的人虽然能在对学说的一种或两种不同的说明中找到这种保障,但他在自由至上主义中将找不到这种保障。

有意思的是,自由至上思想结构中的这些争论的本质在于,这些争论深深地镶嵌在自由至上学说的历史中。更有甚者,导致自由至上论者分裂的哲学观点恰恰是那些在政治思想史的其他分支中引起激烈争论的观点。一个明显的例子(后面将作较详细的探讨)是关于“自然”和“理性”在人类和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正如那些将其政治药方建立在人的形而上“实质”之上的社会理论家反对这些令人可疑的、实证主义的观点(这些观点声称自然不仅没有提供给我们一种独一无二的评价标准,

而且把这种评价建立在人的准事实说明之上,其本身旨在不合逻辑地从事实陈述中取得规范性陈述)一样,一些自由主义者也是如此。理性主义的自由至上论者难以招架那些传统主义者和反理性主义者的批评,后者声称理性对于构建大规模的社会理论显得太脆弱。比起领先的推测,经验能更好地指导政治实践。的确,今天一些从自然权利和自然法这些抽象概念中作出其社会理论的自由至上论者正在采取大卫·休谟200多年前精彩地揭穿过的一种智力观点。他的怀疑主义和反理性主义是当代

结果至上和功利至上的自由主义的主要来源之一。这一事实本身真是一种极大的嘲讽。不过,也存在着一种有着特殊印记、远离上述传统的古典自由主义,它与弗吉尼亚学派的公共选择经济学相联。虽然这一学派学者的主要学术贡献是将经济的、个人主义的计算运用于公共官员的行为,但毫无疑问,存在着一种重要的规范性输入,在这种输入中,他们有确凿的理由来选择(一般来说)资源的市场分配和自由的宪政秩序,而不是选择国家。然而,这些观点的基础是霍布斯式的和契约式的。他们极端的主观主义和个人主义确实将他们排斥在通常的功利主义者行列之外。弗吉尼亚学派之得以形成,即在于它强调合法的社会结构必须最终来自个人的选择这一事实。不过,正如我们将看到的(第五章),使该学派可能变得非自由主义的是公共选择政治经济学家表现出来的价值上的主观主义使得一些非自由的政权有可能与他们的方法非常一致。个人可能有充分的理由不选择从现有状况走向一种更自由的经济和社会制度。

从以上对自由至上主义的不同基础的简述中可以明显看到,很难在按顺序的意义上区分自由至上主义展现的各种概念上的观念。不过,一个有用的起点可以在上面已提到的自由的经济(或功利)结果至上学说和道德之间作一形式上的区分。并非“芝加哥”或“维也纳”学派的经济自由主义者认为来自自由价值的道德评价没什么意义(正如逻辑实证主义者和感情至上者所主张的那样),而是——从任何一

种认识的意义上说——不可能说服一些还未接受自由的人,说自由是一种至高的价值。因此,必须把为自由辩护的观点看作是从经验上消极地反对非自由的政策和制度的一些可观察到的结果。然而,很容易表明,这种没有理性的经验至上(以及一些奥地利人的一种先验的理性主义)必然是不充分的,因为有关财产权、结果评价以及作为一个交换对象的人的概念之类的哲学问题,显然是不能通过经验证明(或通过先验的推理)来加以回答的。不仅如此,结果至上形式中的各种政策目标需要得到解释和理论说明,如果不把它们仅仅看作是互不协调,是对政治环境的一种特定回答的话。事实上,结果至上论者的各种自由至上主义(不管它是经验主义的,还是理性主义的)使得政治从属于经济,并看上去否认了人的道德或政治上的自主性。所有政治的、道德的观点都可转化成经济观点(它们要么是经验的,要么是可以证实的),并假设在这一观点上可以达成一致。

对自由至上主义纯结果至上的证明所产生的一个问题,是这些证明不能充分地对待财产这一中心概念。尽管结果至上论者认为交换过程使得个人拥有进行交换的合法产权变得必要,但他们对最初的产权却不置一词。仅仅说一个人有权接受作为市场支付的东西或礼物和遗赠是不够的。作为一种抽象理论,市场的看法预先假定一些进行交换或继承的东西最初不是以交换或继承的方式产生的。事实上,在一个完整的社会哲学看来,必须有一些使可以成为交换对象的土地和其他资源的权利合法化的规则。正是出于这一理由,一些非结果至上的自由至上论者采用了洛克的产权的“劳动权利”理论,即一个人是通过他自己的劳动取得并完善的这些自然资源的合法拥有者,如果以前无人拥有这些资源的话。

换言之,对取得物品的纯粹的市场解释不能产生一些交换系统的运作在逻辑上必需的原则。由于这一系统所需的规则最终必须是一种道德的规则,因此一种试图取消道德评价所需的结果至上必然是不适当的。

自由至上主义的这些不同概念所产生的问题,可以通过理解它们当中“自然”和“理性”的作用来加以阐明。正如所有的理论家都全神贯注于理解社会秩序和道德一样,个人主义者关注于表明在建立解释性和规范性理论时需要什么样的有关自然和理性的概念。这里,自由至上主义各种组成部分之间的差异既令人吃惊,又富有启迪。

简而言之,结果至上的观点是,社会中存在着规律,可以并非不准确地称之为“自然”,因为它们不是精心设计或估量的产物。结果至上主义者尽管在基本的认识论层面(就如何认识和理解而言)上大相径庭,但他们却一致同意社会“自由至上”学取决于这一观点——在任何社会秩序中都存在着某些自然规律的因果关系。在自由经济中决定资源分配的生产规律和分配规律是对经济学家调查的事件的自然秩序如何运作的描述。当然,这一秩序不像物理学世界中的自然秩序,因为它是个人(他们的行为不能以机械的方式加以预测)的企图、目的和行动的产物。不过,它展现了足以被称之“自然”的秩序和规律。

法律秩序也可被说成展示了相似的特征,在这些秩序中,一些对个人行动的限制(这是人们为了公正地对待人类状况的一些基本的普遍特征而确定的)采用了具有普遍必需性的行为规则的形式。论证规则体系可以自发(即没有指导和控制)建立起来,将会使对法律秩序的解释完全等同于对经济秩序的解释,从而完成一种对社会系统的博物学家(而非物理学家)的解释。

社会是一个由各个互相依赖的部分构成的系统(它的矫正机制显示了一种自我平衡和维持的自然倾向),这一观点当然始自亚当·斯密。他的“自然的自由”系统是围绕着这一假设建立起来的——个人的内在行动(尤其是由自恋引发时)当不受物质(威胁或其他)干扰(人们最熟悉的这种干扰就是国家的强制行动)的冲击或抑制时,会产生一种温和的结果。借用19世纪一位通常与资本主义无涉的思想家

——蒲鲁东的一句著名的话来说:“自由乃秩序之母,而非秩序之女。”

不过,论述到这里,这一自然过程理论并不产生一种有关个人和自由的特别带有道德性的观点。自然所涵盖的概念是一个替补的、工具主义的概念,它不产生任何道德药方。催促自然过程各行其道至多意味着这些过程的结果很可能是温和的。尽管这一脉传统的理论家不难表明自由的工具价值在追求“有效”的经济和社会体制中是不可或缺的,但他们在论证道德的急迫性方面(即我们应当使道德成为社会政策的唯一考虑)却并不成功。

此外,这一总的论点将理性在论证和建议一种规定性的社会哲学中放在了从属的地位。自休谟以来,具有这一传统的论者降低了理性在计算手段与(主观决定的)

目标相符中的作用,降低了理性在理解矫正机制(由自主的自然所提供)中的作用。

如果理性只不过是“感情的奴隶”,那么它就不能在经验之前向我们提供一整套适合于所有状况,尤其是适合于人的形而上本质(它不是通过感觉向我们展示的)的道德原则。它至多向我们提供的是“批判的理性主义”,这种理性主义能使我们从对社会过程的机制所具有的知识来评价一些竞争的社会生活“宪章”,它特别禁止展示任何人类价值的绝对性。

正是这一理性的明显匮乏,才将古典自由主义(从休谟、斯密到海耶克)的整个传统与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变异(它预先假定人的客观本质,这种本质可以由理性来决定)作了划分。这向我们提供了能用来支撑那些制度和政策(它们界定了一个自由社会)的道德知识。在这一传统中,据说古典自由主义缺少的道德来自主要是亚里士多德和托马斯的自然概念。我们所拥有的有关自然的知识并不仅仅是指那些我们应当(从工具意义上来说)按此来调节我们行为的规律(如果我们想达成目标的话),它还包括有关目标本身的实质性内容。虽然实证主义者令人可疑的认识论意味着自然是一个太杂乱的概念,以至不能永久地依附于任何一套目标,但是自然法自由至上主义学派则认为,一种积极的理性可以使客观道德所需的自然的一些不同概念之间的差别成为必要。

为了说明这一点,略提一下巴纳德·曼德维尔的著作是有帮助的。在其应得声誉的《蜜蜂的寓言》中,他首次提出前面提到的“美德”、“商业”两分法,一个自产生以来一直萦绕于自由主义的两分法。曼德维尔认为,道德的传统原理和惯常原理与推动商业利益的自利主义和罪恶的自然冲动是不一致的。这里,传统的“罪恶”,例如追求利润的欲望(以及寻求如嫖妓之类的丑恶活动)在结果至上的意义上是完全有益的。

自曼德维尔以来的有关自利的知识史中,我们发现了这一概念的逐渐转变和

“道德化”。这一过程在20世纪艾恩·兰德的自然主义的道德(它声称自利是一种

美德,因为自然认可它)中达到了顶峰。自利主义作为一种经济机制不仅是有用的,

而且它在道德上也是绝对必要的。当然,这是一种受到制约的自利主义,但这些制约本身是由一种积极的理性决定的,与自然的本质概念相一致。用这一观点来看人,

就不存在美德和那些统治商业秩序的冲动之间的冲突了。在“自利”这一概念中,美德和商业之间的差距被自然主义的道德联结了起来,这种自然主义道德彻底拒绝占统治地位的西方道德传统,即一种根据在诸如“社会”或“人道”之类的抽象利益中压抑自然和自私的冲动来界定道德行为的传统。

在自由至上思想史中,自然法和自然权利对自由秩序的证明比起过分的结果至上的证明来,显得不怎么引人注目。这部分是因为这一事实——结果至上主义者(如休谟)在摧毁自然法的形而上基础中极为成功。然而存在着一个共识:即功利主义(不管其形式是何等精妙)不足以产生一种全面的、自由的社会哲学。当然,有人试图从结果至上内部来否认美德和商业的两分法,其中最显著的是斯密试图在他的《道德感情的理论》中驳斥曼德维尔,但与结果至上论者的自然和理性相关的怀疑主义使得他们很难构筑一种具有普遍说服力的传统的自由主义。

这一对研究基于结果至上和功利主义之上的自由至上主义所作结论的预先警告,

并不意味着自由至上主义的自然法基础是唯一令人满意的基础。正如我们将看到的,

建立一种基于自然法道德之上的自由主义面临了重重困难。这些困难涉及了对以下诸如此类的问题存有的疑虑——对自然的任何描述能否向我们提供道德的来源?这一来源是否必然是自由意志的(事实上,过去大多数自然法道德是集体主义的)?还涉及最后一个、也许是最重要的问题——任何规定性的道德和据称来自自然“事实”的政治是否必然要在“是”和“应当是”之间作不合理的移动?在这一观点看来,自由至上主义面临了这些同样难以对付的、使其他规范的社会哲学变得混乱不堪的哲学问题。如果它现在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那么将来很可能也解决不了。这不是因为自由至上思想结构中存在着一些逻辑上脱离常规的东西,而是因为任何规定性的、建立在据称自然的无可争议的事实之上的社会哲学本身是有缺陷的。

本项研究的主旨和结论是,对那些使我们感到困惑的个人主义价值系统和制度的最终辩护无需感到惊恐。除了绝对几何式的证明方法之外,所有的政治理论在智力上无疑都是具有说服力的。重要的是,这一探讨揭示了只有一种自由主义学说的想法是一种错觉。一些批评这一学说智力基础的人一再重现这种错觉,这实在是一种误解的产物。真实的情况是,自由主义的历史记录展示了一场对话(或争论),在这场对话中,许多不同的声音争抢听众,只是在极少的场合,一种声音才完全压倒了其他声音。

以下的章节不是旨在对这一过程作一历史说明,而要指出一种分析个人主义观点的框架。前言部分主要与结果至上者的基础有关。从历史上来说,第一批重要的自由至上结果至上者是18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者。尽管可能较难把这些论者(尤其

是休谟)描述成“自由至上论者”,但他们无疑为后来这一传统的思想家提供了智力工具,并用这些工具来构筑这种哲学。正是出于这一理由,了解和思考主要是亚当·斯密和大卫·休谟的思想是至关重要的。

不过,有一点必须首先加以澄清,这与使用“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一词有关。至今我一直互相交换地使用这两个词。我现在想遵循卡尔·波普尔的意见——我们不要拘泥于定义和词的含义,而应当关注理论,关注它们是对还是错。不过,尽管单单澄清是远远不够的,但澄清在社会和经济哲学中又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自由主义”通常被用来指经济结果至上者一类的“古典”的自由主义,“自由至上主义”则指自由主义的自然法和自然权利的变异。事实上,我怀疑如果不是出于这一原因——在当代的美国政治中,“自由主义”一词已经被集体主义者盗用了——那么“自由至上主义”这个词本来是不会被发明出来的。当然,存在着一种被称之为“无政府-资本主义”的自由至上主义的纯粹的、未受玷污的形式。这一形式将古典自由主义的观点带进了它的合乎逻辑的结论,并建议废除国家(尽管不废除“法”)。它具有道德的和结果至上的基础,两者将被分开对待。这也就是说,我将努力在争论的各个阶段更深入地解释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之间的一些差异。

社群主义书评

俞可平《社群主义》书评 俞可平的《社群主义》一书是一本知识性很强的小册子,书中着重介绍了西方政治哲学发展的最新成就——社群主义。社群主义是在批评以约翰·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与新自由主义形成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两相对峙的局面。 本书的正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的流变”,主要评述了社群主义的兴起以及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的相互批判及应对;第二部分“个人与社群”,着重论述了社群主义的哲学基础,其中包括自我、认同、社群、成员资格、公民资格等众多社群主义的基本概念;第三部分“权利与公益”,主要评析了社群主义的社会政治主张,即社群主义公益政治学,主要内容包括其明显区别于新自由主义的权利观、美德观、公益观和国家观。第四部分是“结束语”,总结概述社群主义的学术意义和实际政治意义。 社群主义是在批评以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与新自由主义形成了当代西方政治哲学两相对峙的局面。罗尔斯现为美国哈佛大学哲学系教授,1971年因发表《正义论》而声名鹊起,他将自由主义政治哲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所以被公认为新自由主义政治哲学的代表性人物。以罗尔斯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 New Liberalism)禀承了康德的个人主义传统,所以又称为新康德主义或新个人主义( New Individualism)。 作者没有将社群主义作为单一的对象进行描述,而是采用对比的手法,将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看作是两个相异的个体,通过比较分析两者在一些根本但重要方面的异同,从而使人们对社群主义会有一种相对深刻的理解。 从方法论上说,自由主义的出发点是自我和个人,个人成为分析和观察一切社会政治问题的基本视角。反之,一切复杂的历史事件、社会制度和政治运动等等,最终都被约简为个人行为,所以自由主义的方法论是个人主义或"原子主义"( Atomism)。社群主义的出发点则是社群,各种各样的群体而不是个人成为分析和解释的核心范式,社群主义的方法论从根本上说是集体主义,它把社会历史事件和政治经济制度的原始动因最终归结为诸如家庭、社区、阶级、国家、民族、团体等社群。 从价值观方面看,自由主义强调个人的权利,最重要的是个人的自由权利,个人的自由选择以及保证这种自由选择在公正的环境中实现是自由主义的根本价值,它认为一旦个人能够充分自由地实现其个人的价值,那么个人所在的群体的价值和公共的利益也就随之而自动实现。社群主义则强调普遍的善和公共的利益,认为个人的自由选择能力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各种个人权利都离不开个人所在的社群。个人权利既不能离开群体自发地实现,也不会自动导致公共利益的实现。反之,只有公共利益的实现才能使个人利益得到最充分的实现,所以,只有公共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才是人类最高的价值。

古典自由主义与自由至上主义

译者的话 本书作者诺尔曼·巴利是英国白金汉大学政治学教授,在此之前曾先后在皇后 大学、贝尔法斯特大学以及中部英格兰大学任教,一度曾是美国俄亥俄布里格林大 学客座教授。巴利教授长期从事政治哲学、政治经济和商业伦理方面的教学和研究, 著有《海耶克的社会和经济哲学》、《现代政治思想理论》、《新右派》、《福利 与商业伦理》,对资本主义理论以及有关现代福利国家的理论和批评作了大量的研 究。 本书是作者对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所作的一个梳理,也是对自由主义者之 间正在进行的辩论所作的说明。在作者看来,对构成自由主义的各种不同哲学和见 解作一整体说明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一些古典自由主义者尽管在政策提议方面有许 多相似性,但作者认为形成这些政策的基本理论前提都不尽相同,而这样的差异正 反映了政治思想之中的一些最基本和最深刻的问题,并同时对政策的建议产生重大 影响。 自由主义是西方政治理论中一个历史悠久的话题,也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 自由主义在历史上既是一种学说,也是一种运动、一种意识形态。例如,英国的古 典自由主义将其大部分成功归于三大自由传统:宪政主义、经济自由主义和功利主 义。在不同的时期,这些传统对不同的团体产生了不同的吸引力,并在实际上形成 了一种现实的政治。自由主义本身也经历了一种复杂的演变。早期的自由主义强调 从绝对专制中解放出来,同时强调非人格化的社会和政治控制,即法制和市场的理 想性。此外,它也强调个人的自由表达。自由主义者因而支持一种更平等的自由分 配、废除垄断、取消贵族特权,并支持一种建立在理性原则之上的法律,因而在历 史上表现了它的一种进步性。本书专门有一章讨论18世纪的古典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在后来发生的一个变化是强调自由的积极方面,即形成和完成自我确 定的目标的机会,而非摆脱国家的自由。尽管自由个体的中心价值没变,但对理解 这一价值和如何取得这一价值发生了变化。这也是作者在本书中力图加以探讨的。 这一转向在某种程度上是自由主义本身取得的成功所带来的。大量的政治与经济自 由的获得不仅提出了下一步将怎样的问题,而且也提出了自由为谁的问题。资产阶 级获得了所需的权利,但社会的普通大众却没有,因而国家的积极作用被提上了议 程。这导致自由主义者发生嬗变。现代自由主义主张国家支持个人和受压团体,强 调国家的作用。那么,现代自由主义还自由吗? 这样便引发了以米尔顿·弗里德曼和F·海耶克为代表的对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 本书在这方面有清晰的描述。它向人们展示了奥地利经济学派与其对手芝加哥学派 在一些问题上的不同观点。作者详细探讨了古典自由主义的一些极端看法,这些就 是自由至上主义者的看法。他们的观点建立在自然权利上,主张把国家的作用只限 于国防、之津和秩序,反对所有的国家福利以及分配性税收。本书还讨论了无政府 -资本主义,它要求完全取消国家并声称市场能提供每一种必要的物品和服务,包 括国防和法律。作者还关注于分析自由个人主义经济的伦理,以及各种形式的个人 主义思想。所有这些,对于我们了解西方社会的自由主义这一主要思潮(甚至也可 以说是一种意识形态)以及同这一思潮有关的政府政策走向都是很有帮助的。 当然,由于分析的角度以及所持基本立场的不同,作者的某些观点不一定为我 们所接受。这一点相信读者在阅读中自会得出结论。 本书的出版若有助于我国学界对西方自由主义的探讨,那将是译者高兴的事。 译文中有不当之处,请不吝指教。 竺乾威 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 1999年3月 序 本书的写作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我对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至上主义一些一般问题的兴趣始于70年代中期,那时我刚开始研究弗雷德里奇·海耶克的社会哲学和经济哲学。虽然他过去是、现在仍然是当代最负盛名的传统自由主义者,但我很快认

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及自由主义

浅析个人主义、集体主义及自由主义 近日在课堂上看了三部视频,不禁让人引发对个人主义、集体主义以及自由主义的思考。遂将个人浅薄理解陈述如下。 一、关于个人主义,顾名思义,是以个人私利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的思想体系和道德原则,指的是一切从个人出发,把个人的利益放在集体利益之上,强调个人利益、个人需要、个人尊严和个人权利是至高无上的,强调了极端的个人特征,否认客观真理,主张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的其他人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根本原则。而对于我们大学生,个人主义对我们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第一,个人主义使我们大学生的挫折感增强,压抑感、郁闷感也随之出现,这就使我们的个人中心人生取向变得沉甸甸与僵化;第二,是我们的道德变成虚无主义;第三,个人主义很容易使我们变成一个只懂得享乐主义、利己主义的人;第四,个人主义使我们大学生远离群众与同学,交际关系恶劣,不利于团队合作,对个人的长远发展有很大害处。 所以,个人主义的危害是巨大的,为了国家的繁荣发展与日益强大,为了我们大学生以后的发展,我们必须批判个人主义、摒弃个人主义。面对个人主义,在现在的大学生活中,大学生变得冷漠,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极端的自私自利,对待同学反应淡漠,个别学生好逸恶劳、见利忘义,甚至违法乱纪,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个人主义的影响。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该用高尚的思想理念来指导人生。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应当了解到个人主义的危害,及时从个人主义的迷雾中走出来,正确地理解人生价值的内涵,明是非、辨善恶、知荣誉,才能在社会中发挥出我们大学生的最高人生价值,成就人生的辉煌。 二、关于集体主义,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今天,在价值取向上,集体主义价值观得到普遍认同。在处理个人与他人相互关系的互动目标取向方面,认为集体高于个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等集体主义基本原则普遍得到认同。但是,奉献意识不强,集体责任感淡化。有一定数量的群体奉献意识不强,或者其行为规范倾向介于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之间,其实际行为中的集体主义观念可能要根据当时的情境、环境等因素决定,我们倡导的集体主义

谈多媒体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的优缺点复习进程

谈多媒体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的优缺点

谈多媒体教学与传统的教学模式的优缺点 一、传统教学方法的优缺点 传统的教学方法在我国中学教学实践中,仍然占有主导地位,其实传统的教学方法与素质教育是没有很大矛盾的,其对教师的教学基本功的要求比纯粹的多媒体教学更高更严格,传统的板书设计和板书实践、备课改作等用多媒体是无法达到理想效果的,甚至可以说老师的第一个粉笔字可以让老师在学生中树立起威信。 1、传统教学方法的优点 传统教学是指教师在讲台黑板上讲解并辅以黑板板书,学生在座位上听讲与练习的教学方式。它的主要活动是教师依教学进度,把课本内容依序讲解给全班学生听:学生则经由上课专心听讲、练习和课后的温习来熟练课本与教师所讲授的知识内容,必要时教师补充许多教材或经由考试增加许多练习的机会。 传统教学以“传递—接受”为特征,它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主宰;(2)学生是知识的传授对象,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3)教材是学生的唯一学习内容,是学生知识的主要来源。传统教学具有以下优势。 (1)有利于师生情感的交流;(2)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3)是几千年教学模式精华的结晶;(4)有利于教师的教学创新。 2、传统教学方法的缺点 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负责教,学生负责学,教学就是教师对学生单向的“培养”活动,它表现为:一是以教为中心,学围绕教转。教师是知识的占有者

和传授者,对于求知的学生来说,教师就是知识宝库,是活的教科书,是有学问的人,没有教师对知识的传授,学生就无法学到知识。所以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所谓教学就是教师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传授给学生。传统课堂教学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以教定学,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作为学习主体的存在;(2)以本为本。忠实地执行教材,教材上怎么写,教师就怎么讲,使教材成为禁锢学生自由创造、大胆创新的枷锁;(3)教路单一。传统课堂教学教师的“教”,是照本宣科,教师只把学生当作接受知识的容器,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在课堂上最理想的进程是完成教案,而不是“节外生枝”;(4)学法单一,目标单一,问题单一,评价单一,过程单一等。 二、多媒体教学的优缺点 多媒体教学在教学中的作用也有许多方面是传统教学无法实现的。一是多媒体教学使教学内容由抽象变为直观,便于观察和认识,有利于学习和掌握教材;二是化繁为简、化难为易,提高教学速度、节省课时,减轻了教师的劳动;三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多媒体技术将与网络技术结合起来,与仿真技术结合起来,与人工技术等高科技结合起来应用在教育教学中,那必将掀起人类教育事业的一场新革命。 1、多媒体教学的优点 多媒体辅助教学与传统教学相比较具有以下几个优点: (1)改变了传统教学中粉笔加黑板的单一、呆板的表现形式,能将抽象、生涩、陌生的知识直观化、形象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社群主义理论

社群主义是指一种关注社会利益的表现形式的社会哲学,又称为“社区主义”、“共同体主义”、“合作主义”等。 社群主义源起社群主义的出现,源自对1970年代罗尔斯《正义论》一书的背后自由主义理论的批判。社群主义全然反对自由主义的基本价值,认为自由主义忽略社群意识对个人认同、政治和共同文化传统的重要性,理论建构前后有其限制。依此,社群论者桑德尔、麦金泰尔、查理斯·泰勒和瓦瑟等人从不同角度批判自由主义的理论,并重新思考社群的意义,企图恢复濒临垂危边缘的社群意识。 社群主义对于社群和群己关系的重视是承袭公民共和主义的传统而来,其可溯源自柏拉图《理想国》,以及亚里斯多德对人类是社会性动物的强调。社群主义旨在恢复社群价值的重要性,而非想取代自由主义在当今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仅是希望修正自由主义对个人和社群的错误假设,并重申社群对个人的重要性。 社群主义的历史发展 ?在1980年代,社群主义是西 方政治哲学的两大主流之一。 其中有罗伯特·贝拉,查理 斯·泰勒,迈克尔·桑德尔和迈 克尔·瓦尔泽等人对古典自由 主义理论过分个人主义化的倾 向、雷根总统时代的美国政府 以及柴契尔夫人时代的英国政 府提出批判。 ?在1990年代,十分负责任的 社群主义者,如阿米太·爱特热 尼,菲力蒲·塞尔尼克和威 廉·加尔森等人,不仅强调在个 人权利问题上,责任与社会利 益相平衡的重要性,而且还强 调确保强大的社群不会压迫个 人的需要。 社群主义的自我观 社群论者所言的自我观是一种社群导向的自我观,主张个人认同及价值观的形成,并非在进入社群前即由个人意志所决定,必须透过个人与其所著根的社群间的对话关系发现之。由于自我构成和自我 理解的关系互为交互作用不可分, 因此要理解一个人,也必须从其身 处社群的生活背景来理解。 社群主义的自我观有下列两大特 色: 被动的设定自我根植于特定的历 史文化及传统中,每一个个体都是 位在某个特定的时空、生长于某个 特定的家或某个特定的社会中,诸 多社会的属性和目的形塑了个体 的特殊性和个别性,是自我构成的 特定要素。社群主义认为是由社群 决定“我是谁”,而不是由我自由选 择了“我是谁”。 主动的探寻人的自我,为个体所 身处的社会文化所赋予,个体必须 在社群生活中,透过和别人不断的 互动,经由不断地的反省和探求, 认知到自我和社群成员间的构成 性关系,从经验中理解自己的身 分,发现对自我的认同。 社群主义之权利观 社群主义积极的权利是指公民的 受教育权、工作权、保健权、休假 权、接受社会救济权等等,国家对 于这些权利的实现负有不可推卸 的责任,应该采取积极态度并有 所作为,这就是所谓主动促成的自 由。其次强调个人对于社会的依赖 性,认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 条件是实现个人权利的前提。与通 过个人的单独行动获得的权利相 比,个人在社群的环境中以及在与 政府的合作中所能够实现的权利 要大得多。 社群主义之公益观 社群主义极力主张将个人的善与 社群的善统一起来,并用这种共同 的善作为评价社群生活方式的标 准,因此共有价值高于个人自由选 择的价值。 共善政治源于社群成员对美好生 活的共同观念。社群主义认为社群 本身即有一种“内在善”,这个“善” 的观念来自于个体身处社群中的 文化传统,不但提供了个人在选择 时,所需考量的参考标准,也构成 了个人的认同。从内在善衍生而成 的共同价值和目标可吸引个人,对 社会的运作亦具有凝聚性及连续 性。 由于每个社群生活的标准不同,对 善的的定义也不一样,因此,共同 善只有经由在特定的社群内才能 达成,需要一个共同的历史和文化 的特定社群,也需要社会制度社群 成员的行为配合,一同实行具共善 标准的生活方式。 在生活上,社群成员以“共同合作” 的方式来促进共同善。社群内的每 个人对社群中的生活规范有共同 的理解,形成相互的责任与义务, 并透过表达对彼此的关心、分享共 同的价值及相互了解,提供社群成 员道德的起点,建立成员对社群的 认同感及归属感。 此外,共同善虽为社群的共同价 值,但不意味社群成员必须毫无疑 问地接受共同善的标准或规范,相 反的,为避免共善政治沦为极权主 义或恐怖主义,成员间可透过公开 讨论和沟通,对共善标准加以修正 或排除。 社群主义之国家观 社群主义认为,国家有干预和引导 个人选择的责任,其次个人也有积 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义务。社群 主义要求的是“强国家”,认为一个 缺少公共利益的社会即使再有公 正,也不是一个好社会;而只有国 家所代表的公共政治生活才能促 进公共利益的实现,所以为了国家 和社群的利益甚至可以牺牲个人 的利益。 6、社群主义理论 社群主义是西方社群主义较为 引人注目的政治哲学思潮, 在批 判新自由主义过程中发展起来 的社群主义,是当代西方政治哲 学的主流思潮之一,其发展在社 会各个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社群主义理论在全球范围内得 到广泛传播,并已在实践中逐渐 发挥作用。社群主义提倡社群优 先于个人、公共利益优先于正义, 对当代自由主义的个人至上价 值观、相对正义观、中立国家观 进行了尖锐的批判。对现代社会 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启示作用, 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缺陷。西 方政治哲学发展的最新成就 ——社群主义。社群主义是在批

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 作者:“自由主义评论家”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格雷 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主张个人对于任何社会集体之要求的道德优先性 平等主义:赋予所有人以同等的道德地位 普世主义:肯定人类种属道德统一性 社会向善论:认为所有社会制度与政治安排可纠正改善 “一个体制,是否具有合法性取决于它与其国民文化传统之间的关系,以及它对国民需要满足的助益。” 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自由主义是与资本主义政治和经济制度共生共存的思潮与意识形态。西方社会和少数西方国家也一直以来以自由主义为旗帜作为西化中国的武器。作为产自西方近代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固然有合乎西方自有文化的合理性,但世界是多样性和多元性的,西方国家不应该也不能将这种以西方文化为基础的意识形态强加给其他文化和主权国家。 自由主义的观念来源: 1.具体历史形式:斯多葛主义、基督教、怀疑主义、对神的信仰主义、理性的力量 2.哲学:天赋人权、功利主义 3.不同民族文化 一、近代自由主义的先声 1.贡斯当:“对现代人而言,自由意味着一个在法制之下受到保护的、不受干涉或独立的领域;而古代人的自由意味着参与集体决策的权利。” 2.伯里克利在其著作《葬礼演说》中陈述了自由主义的平等原则与个人主义原则 “对于私人的争执,法律一视同仁地对待每个人。我们享有地自由也扩展了日常生活,但这种自由并没有让我们变得无法无天。我们被教导要尊重长官和法律,并且永远不要忘记保护那些受到伤害的人······我们可以如其所愿地自由生活,然而,我们也总是准备面对任何危险。” 二、近代早期的自由主义 1.托马斯·霍布斯:毫不妥协的个人主义,完全的现代性标志着与中世纪基督教的社会哲学彻底决裂。他断言每个人总是根据自己的利益而行动;相信人类不得不避免暴死这一最大的恶。 “根据人类的本性和境遇,他们注定要永无休止地追求其不断变换地欲望目标。” 2.狄克特·斯宾诺莎:人类同自然界其他生物一样,拥有自我保存这一高于一切的自然倾向。 他比霍布斯更接近自由主义,因为他把个人自由视为一种内在的价值。但是斯宾诺莎并不是

传统课程教学的优缺点

传统课程教学的优缺点 我们按照课题计划与研究目标通过实验法、行动法、分析法并结合具体课例分别对传统课程教学与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的优势与不足实行了深入系统的研究分析归纳总结,得出了如下结果:传统课程教学注重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有助于学生在短时间内形成知识结构与体系。传统课程教学是以“传递——接受”为特征,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能充分驾驭课堂,有助于学生思维的集中。提倡班级授课制,便于教师组织、监控整个教学活动进程。便于师生的情感交流,能充分考虑情感因素在学习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学生语言表达、意志品质、情态目标的培养,等等。传统课程教学不足为:传统课程教学已经不能适合现代教育教学的需要,在培养目标上,只重视传授知识,不注重发展水平,按一个模式培养学生,不利于具有创新思维和创新水平的创造型人材的成长。在教学内容上,教材是学生的唯一学习内容,是学生知识的主要来源。在教学方法上,是注入式、满堂灌,只研究教师如“教”,不重视学生如何“学”,考试主要靠死记硬背,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在教学形式上,仅仅课堂一个渠道,单一化、模式化,忽视因材施教和课堂外渠道。在师生关系上,重教师作用,教师是主动的施教者,忽视学生的主动性,学生是知识传授对象,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传统教育是保守的、封闭的。在这种传统教育指导下形成的思维方式,已不能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也能让学生适合时代发展的需要。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集文字、图案、音乐于一体,通过创设情境,设疑探究,学生主动学习水平能够得到较好锻炼与培养。教学内容得到丰富和发展,信息技术环境下的学习资源是数字化的信息,它包括了文本、网络视频,网络教学课件、学习工具软件等多种形式。有些教学资源内容除了有每节课的精讲资源外,还包括教师的上课讲义、自学光盘、名师讲座、针对性专题讲座及各种相关的网站资源连接。这样使网络教育的教学过程具有信息容量大、资料更新快和多向演示、模拟生动的显著特征,这个点是有限空间、有限时间的其它传统课程教学方式所无法比拟的。多媒体和网络技术能提供界面友好、形象直观的交互式学习环境,能提供图文声像并茂的多种感官综合刺激,而不但有利于学生的主动发现、主动探索,还有利于发展联想思维和建立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教学形式多元化,信息技术环境下教学过程能够是实时的,也能够是非实时的;能够是在线的,也能够是非在线的,通过多种形式如专题学习网站,网上学习论坛等能够随时随地地实行。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地点,从任何章节开始、学习任何课程,学生完全能够根据自己的基础,学习水平和学习时间等客观条件来自主地选择需要。

个人主义与全球化时代的自由与社群

个人主义与全球化时代的自由与社群 ---------------------------------------------------------------------------------------------------------------------- 编辑整理:www.sodu.so 编辑:王力来源:sodu小说排行榜新浪 双重危险 象所有其他的生命一样,人类生活是共享的、接受与给予的生活,是在交流之中息息相通的生活。今天,这一构成人类生活所必不可少的社群正遭受到来自两方面的威胁:一方面是现代人不断升级的个人主义,另一方面是包括人际关系在内的一切事物的全球市场化。那么,何谓真正的自由:是个体选择的自由、市场中的自由企业,还是社群中的相互信任与团结? A.现代化意味着人的个体化 一切事物及服务的全球市场化在今天远甚于纯粹的经济行为。它已成为人类生活无所不包的律令。我们都是顾客与消费者,而不论除此之外我们还会是什么。市场已成为生活哲学与世界宗教,而对某些人来说甚至意味着“历史的终结”。无所不在的市场化在各个层面给社群带来了破坏。因为人仅仅以其市场价值而被加以衡量,他们仅仅因其能对市场提供什么以及能买得起什么而被赋予价值。 传统家庭社群由于一部分成员的超负荷工作和另一部分成员的长期失业而日益遭到削弱。其社会整合功能也日趋式微。随着德国的重新统一,大量的原东德妇女主动去做绝育手术,以便能将在就业市场上参与竞争。 市民社会日益向两极化发展:一方是富有的上层阶级,另一方是赤贫的大众。富人生活在镀金的囚笼之中而从不越雷池一步,穷人则在铁桶般的监狱和贫民区中过着贫乏单调的生活。富人与穷人之间存在着社会契约吗?这一卢梭颇具讽刺意味的质疑,其答案是否定的。 尤其应提到的是,生产的国际化已使民族社群及其福利状况遭到了削弱。跨国公司对涉及财产的社会责任的无视何以能够被起诉?他们唯一的目的是股东间的利益分红。在国家的层面上,他们不再能被加以控制或唤起其责任感。资本流动的国际化使得国家政府对其施行控制变得不大可能。相反,它们自身也须依赖其而存在,那么,试问:民族国家已经过时了吗?人类自由的三个维度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双重危险中的个人一面,并且考察现代世界渐进的个人主义是否能为个体尊严及个人自由提供支持。 1.自由的第一个定义,就我们所熟悉的政治史而言,是作为支配的自由。因为,迄今为止的一切历史都可以被视作针对权利的持续斗争以及个人自身权利的增长,在这一斗争中唯一可称作自由的人是权利的占有者与支配者。失去权利与受其支配则被称作“不自由”。“自由”的词源学意义之一来自于奴隶社会:(在其中),只有主人——而非其奴仆、女人与孩童是自由的。但是将自由理解为支配的人,是以他人为代价的自由。他们的自由意味着对他人的压迫;他们的财富使他人陷入贫穷;他们的权利使弱者无权无势。 将自由理解为支配的人,事实上只知道视自身为支配性的主体,而除此之外的一切只不过是他们的产业与附属物。自由的功能是财产。他们不懂得将他人作为人来看待。即使我们今天说,如果人们能够随心所欲地做他们喜欢做的事情便意味着自由,我们也仍然只是将自由作为支配——即人对自身的支配来理解。C·B·麦克弗森指出,资产阶级的解放是如何将封建制度引向“独享的个人主义”的:没有人是任何主人的奴隶或农奴,人人是自己的主人,人人属于自己。 任何人都同等地具有自由的权利。个体自由仅受限于其他个体的自由。因此,任何要求自由权利的人都必须同样尊重他人的自由。人人是他人自由的边界。没有人凌驾于他人之上;人人仅决定自身。每个人在其自身的意义上是自由的,没有人对他人抱有兴趣。这便是互不干涉的单一个体的社会——一个人际冷漠的社会。这样,自由被泛化了。但这是真正的自由吗?不:因为一个人不是一个个体。区别是简单的,但很少被触及。按照其拉丁文涵义,个体

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精)

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 照我理解,作者提出的想法,大概是希望古典自由主义能够成为像民族主义、社会主义那样具有动员民众力量的那种意识形态,我觉得对于古典自由主义而言,这似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当你把终极的价值承载者归于个人,则集体性的目标就不大合乎逻辑了。当然在反抗的阶段,自由主义可能具有聚拢人心的能力,对于底层具有号召力,或者是里根时代面对苏联帝国咄咄逼人的攻势,可以起到动员的作用。然而在体制建立起来后,人们各干各的,谁还来管意识形态?其实就是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社会主义,在放弃了世界革命的远景性理想后,也失去了对于普通人的诱惑力。民族主义也同样如此,惟有在面临外患、面临统一、或新帝国开始崛起遇到旧格局的约束的时候,才有号召力。当然,对于知识分子,则必须始终有人不断地重复自由主义基本理念,比如哈耶克的工作。 ……一个诡异的事实是,在当代主要政治潮流中,只有自由主义不是某种意识形态。 ——Anthony de Jasay 在1950年代那个思想上黑暗的时代,我的同事Warren Nutter经常说,“保住书本”就是具有古典自由主义精神的人士最低限度的目标,最起码我们得把自由主义的理念保留在书籍中。而哈耶克贯穿其学术生涯的,则是有效地扩展了Nutter的想法,“保住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目标都已经实现了。今天,人们仍在阅读自由主义的典籍,而比起 20世纪中叶来说,自由主义理念获得了更广泛的理解。比如,今天,大部分有头 脑的美国人都知道,古典自由主义的核心就是这样一个信念:个人的提升能比任何集中于集体的方案带来更多好处。很多人也仅凭直觉就明白,古典自由主义与战后美国左翼所宣传的“自由主义”,根本就没有多大关系。 本文的主要论旨是,尽管取得了如许成功,在一个多世纪时间中,我们却没能保住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典籍和理念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仅有这些,是不足以确保有效的自由社会之生存的。 我希望我的论旨能引起几个维度的兴趣。我将预先回答几个明显的问题:我所说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是什么?当我说在整个社会主义时代没有保住这一灵魂时,我的目的是什么?最重要的,我们这些自称为古典自由主义的人士,现在能够及应该做些什么?科学、利己之心与灵魂乔治·布什在其总统任期内,当有人试图把他的立场与他的前任里根总统的观念相提并论时,他曾经用嘲笑地口吻提到了“那种虚幻的东西”(tha t vision thing)。他所指的是里根总统用来唤起美国理念的清教徒的比喻:“山巅上光辉之城”(shining city on a hill),还有其它诸如此类的概念,对布什的心智来说,是陌生的。他只是没能理解里根先生的用意,也完全不能明白为什么这种比喻能在公众中引起共鸣。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里根总统打动了部分美国人的心灵,而布什则对此懵然无知。 这个例子是很有助益的,我们甚至可以将其运用于具体的、政治上有组织的、时间上受到限定的、空间上明确界定的社会。两相比较,对现实的理解得自于对可能发生之情势全面的先见之明的伟人,与视野仅仅实用主义地局限于当下之感觉的庸人,二者之根本区别昭然若揭。我们可以把同样的比较扩展运用于形形色色的代言人和评论家,对于在古典自由主义的名目下所描述的扩展的社会

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 [编辑本段]个人主义的定义 中国幸福学认为,人的本性是不满足,不满足就是指人们都希望我或者我们的事物更好。爱国主义其实就是人们不满足本性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个人主义就是每个人都希望我的事物更好的信仰或理念。 [编辑本段]词语解释 【名称】个人主义, 【拼音】gè rén zhǔ yì 【解释】有双层含义,一是个体主义,指的是从个人追求利益、自由、权利等方面正当要求。二是自私自利的利己主义或者以自我为中心的。 【出处】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这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表现。” 【英文】individualism 个人主义是资产阶级世界观的核心,是资产阶级道德的根本原则。其特征是:把个人价值看得高于一切,把个人的特殊利益凌驾于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之上,为达到个人目的,甚至不惜损害和牺牲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个人主义是生产资料私有制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作为私有制的产物、它是一切剥削阶级共同的道德原则。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它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禁欲主义、专制主义和宗教统治的有力思想武器,曾发挥过解放思想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又有鲜明的损人利己的弊端。 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发展到了顶点,成为极端个人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者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尔虞我诈,唯利是图,甚至要求国家、集体、他人的利益服从于个人利益。个人主义是与无产阶级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根本对立的。个人主义也是小生产者人生观的一个重要特征,在他们身上主要表现为自由散漫和狭隘自私。 在革命队伍内部,个人主义也表现为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宗派主义等,这是

剥削阶级道德原则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映。坚持和发扬集体主义的精神,提倡大公无私、克己奉公,反对和克服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和“合理利己主义”等各种形式的个人主义,是思想战线的重要任务之一。 雷峰同志曾说过:“对待个人主义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这句话直刺个人主义者的灵魂。 个人主义 自由主义的基础是个人主义。波普尔认为,个人主义同唯我主义或自私自利根本不同,自私自利的行为既可以是个人做出的,也可以是一个集团做出的。个人主义是与集体主义对立的概念。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代表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论和价值观。哈耶克指出,真正的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是:( 1 )它主要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 2 )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观的政治行为规范。个人主义的核心是本体论的个人主义。这种本体论的个人主义的最典型的阐释者是霍布斯,人们常用机械主义来概括这种个人主义的立场。简要地说,认为个人先于社会而存在,个人是本源,社会、国家是个人为了保障自己的某种权利或利益而组成的,除了个人的目的,社会或国家没有任何其他目的。边沁曾说,所谓“共同体”完全是虚构的概念,“共同体的利益”只是该共同体的成员的利益之总和。与本体论的个人主义紧密相连的是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其核心是强调认识的个人特征,否认客观真理。许多自由主义者关于个人自由的论证就是从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出发的。密尔曾经从认识论的个人主义出发论证言论和讨论自由的必要性。在个人主义中至关重要的还有伦理个人主义,它的核心是否认道德的绝对性,强调道德在本质上是个人的。个人主义的根本原则在于,善和恶完全是个人的主观评价,因为不可能从对象本身的本质之中得出任何善与恶的共同准则,善和恶的用法从来就是和使用者相关的。一个行为若只关乎个人,那么,个人就是该行为道德与否的评判者,他无须诉诸于任何高尚的伦理原则,只要判定该行为是否增加自己的快乐,就可评价该行为的道德性。宗教个人主义意味着,个人对自己的宗教命运负责,个人有权以他个人的方式并通过自己的努力直接与上帝建立联系,而无需要通过任何中介机构。伦理个人主义实际上使个人的意旨有了神圣性。正是在本体论、认识论、伦理、宗教个人主义的基础上,政治与经济个人主义才有了可能。政治个人主义的原则包括:( 1 )个人权利的至高无上性;( 2 )政府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3 )政治个人主义的延伸必然要求政府的建立必须基于社会成员的同意,政府权威的合法性来自公民的同意,即民主原则。经济个人主义强调个人追求自己经济利益的合法性,强调个人通过竞争和市场经济实现个人利益,强调政府较少干预经济。至于方法论个人主义,许多自由主义者认为,完整的个人主义包含方法论个人主义,但方法论个人主义与个人主义诸项基本规范则并无必然的因果联系。 <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作者:F.A.哈耶克 个人主义 1 个人主义是西方政治文明的基本特征

浅谈网络教学的优缺点

浅谈信息时代网络教学的优缺点 步入信息化时代,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创造出许多全新的理念和文化。计算机和网络也为信息时代的教育带来了诸多的变化,不少学校也顺应时代发展积极开发数字化校园,加入互联网,开展了网络教学的尝试网络教学是学校教育面临信息时代的重大抉择,它以互联网为传输系统,利用网络的特性和资源创造了一种有意义的、不同于传统教学的学习环境,以便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学习。但由于其在中国的开展还处在起步阶段,不可避免的存在一些缺点,笔者针对网络教学的优缺点 进行了探讨。 网络教学的主要优点 一、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 网络教学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不受教师和课堂的限制。学生由被动接受变为主动学习,通过信息技术,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去主动构建知识。学生将成为知识的探索者和学习过程中真正的认知主体,从生搬硬套、死记硬背的学到带着任务解决实际问题的学,从按部就班的学到自定步调自定目标的学,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教师不再以指导者的身份出现,而是学习过程的积极参与者,不是讲坛上的圣人,而是学生亲密的朋友和指路人,学生对教师的恐惧心理消失,主观能动性得以充分发挥。

1、增强教学内容的丰富性 多媒体技术的运用将课本上静态的的教学内容转变为动态的声音、文字、图像、动画、视频等,将丰富的网络多媒体信息融入教学和学习之中,学生可以见其形、闻其声,调动多种感官共同参与学习过程,学习者在链接或教师指导下可冲破书本的局限,轻松自如地在知识的海洋中冲浪,使教学内容更为形象、生动,使学生对所学内容理解透彻、记忆深刻。 由于先进的网络技术,系统的通信、集成和演示功能强大,教学内容来源广泛,几乎不受时空和地域的限制,没有国界和种族的隔阂,是一种全球性的交流和学习,学生可以更快的更新学习观念、学习方法,从而增强学习能力。因特网上资源丰富多彩,很多都是最新的最先进的各学科研究成果,促进了教学内容的更新和现代化。而且还可以使更多的人又更多的机会接受教育。 2、实现教学模式的个性化 过去的课堂上,老师处于主导地位,大家使用同一教材,讲授同一内容,师生之间几乎不存在合作和交流,而现代教育理念认为,最好的学习是自主的个别化探索性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为个性化学习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学习的内容及课程的进度,有利于因材施教,极大地提高了学习效率和学习效果,实现了班级授课制

六种家庭教育的优缺点

各种教育的优缺点 一、虎妈教育(强加式教育) 1、虎妈蔡美儿 蔡美儿说:“关于我的书,外界存在许多误读。”严苛是为了寻求教育平衡。传统的美式教育法给予孩子过多自主选择权。美国家长或许能从传统中国教育方式中学习积极的一面,尤其是在孩子幼年“塑形”阶段。另一方面,她也提到,在许多东亚文化中,孩子的选择权太少,“对于中国家长,包括生活在美国的中国家长,我倒希望向他们强调一下给孩子放权的重要性”。教育也可以很温柔,踩着轻松的步子和孩子跳一场圆舞曲,就像猫一样。 优点:可以把孩子教育父成母喜爱的听话孩子,孩子不容易走弯路。 缺点:容易导致孩子优柔寡断不敢自己做决定的弱性格,影响孩子以后的人生发展。 2、猫爸:常智韬 常智韬认为,家长不要替孩子做选择。他主张对孩子采取个性化教育,家长要宽容,并善于和子女沟通。教育孩子时,要在遵守“游戏规则”的前提下,多给他们一些自由权。他说,孩子10岁以后,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自主意识,父母要多给孩子一些自由空间,多一些自己做决定的事情。在关于学习的问题上,“猫爸”也有一些“虎妈”的影子。他曾对女儿说:“你不希望家长掌管一切,掌管一切对家长也是负担。但首先,你愿意遵守一些游戏规则,比如能分清轻重缓急,和玩耍相比,学习更重要等,这些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如果学习自觉了,我可以给你更多的自主空间。” 3、“挫折教育”与“悍母” 蔡美儿对女儿如此严格要求,给人以“悍母”的印象,被称之为“中国式妈妈”的教育,人们将这种教育方式与美国妈妈的教育方式进行对比,出现了支持与反对方两大阵营。 支持者:赞同“中国式妈妈”的教育一方认为,中国妈妈给予孩子的严格教育和强烈的竞争意识,这是在学业和能力上对孩子进行“挫折教育”,跟孩子无需谈尊重,因为他还没学会如何尊重别人,需要父母干预帮助他树立道德与人生观底线。而美国妈妈强调的是尊重孩子、鼓励孩子,批评孩子也只说些拐弯抹角的、鼓励性的话,这种温和的爱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溺爱。因此,中国的妈妈们比多数美国妈妈更胜一筹。 反对方:中国妈妈在美国已经成了“悍母”的代名词,强迫要求孩子,压抑情趣追求某种成功,无益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持久发展,应当关注孩子的精神成长。有人认为,蔡美儿对孩子的教育还不算成功,因为她的两个女儿年龄还小,她对孩子的重负荷和严格要求的结果,还需时间来证明。

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1)(精)

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1) 照我理解,作者提出的想法,大概 是希望古典自由主义能够成为像民族主义、社会主义那样具有动员民众力量的那种意识形态,我觉得对于古典自由主义而言,这似乎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当你把终极的价值承载者归于个人,则集体性的目标就不大合乎逻辑了。当然在反抗的阶段,自由主义可能具有聚拢人心的能力,对于底层具有号召力,或者是里根时代面对苏联帝国咄咄逼人的攻势,可以起到动员的作用。然而在体制建立起来后,人们各干各的,谁还来管意识形态?其实就是意识形态色彩浓厚的社会主义,在放弃了世界革命的远景性理想后,也失去了对于普通人的诱惑力。民族主义也同样如此,惟有在面临外患、面临统一、或新帝国开始崛起遇到旧格局的约束的时候,才有号召力。当然,对于知识分子,则必须始终有人不断地重复自由主义基本理念,比如哈耶克的工作。 ……一个诡异的事实是,在当代主要政治潮流中,只有自由主义不是某种意识形态。——Anthony de Jasay 在1950年代那个思想上黑暗的时代,我的同事Warren Nutter 经常 说,“保住书本”就是具有古典自由主义精神的人士最低限度的目标,最起码我们 得把自由主义的理念保留在书籍中。而哈耶克贯穿其学术生涯的,则是有效地扩展 了Nutter 的想法,“保住理念”。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个目标都已经实现了。今天,人们仍在阅读自由主义的典籍,而比起20世纪中叶来说,自由主义理念获 得了更广泛的理解。比如,今天,大部分有头脑的美国人都知道,古典自由主义的 核心就是这样一个信念:个人的提升能比任何集中于集体的方案带来更多好处。很 多人也仅凭直觉就明白,古典自由主义与战后美国左翼所宣传的“自由主义”,根 本就没有多大关系。 本文的主要论旨是,尽管取得了如许成功,在一个多世纪时间中,我们却没能保住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典籍和理念当然是必不可少的,但是,仅有这些, 是不足以确保有效的自由社会之生存的。 我希望我的论旨能引起几个维度的兴趣。我将预先回答几个明显的问题:我所说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灵魂是什么?当我说在整个社会主义时代没有保住这一灵 魂时,我的目的是什么?最重要的,我们这些自称为古典自由主义的人士,现在能 够及应该做些什么?科学、利己之心与灵魂 乔治?布什在其总统任期内,当有人试图把他的立场与他的前任里根总统 的观念相提并论时,他曾经用嘲笑地口吻提到了“那种虚幻的东西” (that vision thing )。他所指的是里根总统用来唤起美国理念的清教徒的比 喻:“山巅上光辉之城”( shining city on a hill ),还有其它诸如此类的概念,对布什的心智来说,是陌生的。他只是没能理解里根先生的用意,也完全不能 明白为什么这种比喻能在公众中引起共鸣。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里根总统打 动了部分美国人的心灵,而布什则对此懵然无知。 这个例子是很有助益的,我们甚至可以将其运用于具体的、政治上有组织的、时间上受到限定的、空间上明确界定的社会。两相比较,对现实的理解得自于

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 第一部分“个人主义”的语义 第一章法国 作者认为,个人主义最早的用法是法语形式的individualisime来自欧洲人对法国大革命及其所谓的根源——启蒙运动——的普遍反应。法国大革命证明了这样一种思想,高扬个人有害于国家的稳定,会把国家瓦解成“一片混乱的、反社会的、不文明的、互不相干的基本要素”拉梅内认为个人主义做摧毁的恰恰是服从和责任的观念从而也毁灭了权力和法律;剩下的不就之于利益、激情和歧见的可怕的混乱了吗? 首先系统地使用个人主义这个术语的是19世纪20年代中期圣西门的追随者。圣西门主义同样抱有反对革命的思想,对启蒙运动虚夸地赞美个人持批判态度,害怕社会的原子化和无政府状态,期望一种有机的等级森严的组织起来的和谐的社会秩序。个人主义这个术语在十九世纪得到了非常广泛的使用在法国通常带有一种贬义,甚至至今能然如此,意味着强调个人就会有害社会的更高利益。 路易布兰克认为权威、个人主义和博爱三大原则造成了世界和;历史的分裂。——个人主义的原则把个人从社会中剥离出来,使他成为周围事物和他自己的唯一评判者,赋予他不断膨胀的权力,而没有像他指出他的责任,使他沉湎与自己的力量,对整个国家宣布自由放任。由路德所开创的个人主义,从宗教的基因中游离出来以不可遏制的力量发展起来。。。。。。它支配着当代世界,成了一切事物的神圣原则。在现实巨大的进步过程中,个人主义是举足轻重的。它为遭到长期压迫的人类思想提供了呼吸的空间和活动的范围,使人类思想恢复了自豪和胆略,使每个人都能对全部的传统时代、他们的成就以及他们的信念进行批判;有时把人置于充满焦虑、危险的孤独境地,但有时又使他满怀尊严,而且还使他在无穷尽的斗争中,在普遍争论的骚动中,能够亲自解决自己的幸福和命运问题。。。。。 个人主义——由一种新的观念创造出来的新词。是只顾自己而心安理得的情感,它使每个公民疏远了他的同胞大众,疏远了他的家庭朋友,把大社会弃之不顾。最初,它仅仅有损公共的生活的德行;但久而久之,它会侵害和毁灭所以的一切,最终陷入纯粹的自我主义。 托克维尔断言;民主不仅使每个人忘记了祖先,而且使他不顾后代,并与同代人疏远;它使每个人只想它自己,最后完全陷入内心的孤寂。个人主义是因为没有能为个人提供一种框架的中介团体和缺乏对国家的防备而产生的。(就美国而言,他们因为有着自由的组织和制度以及积极的公民职责和权力,所以他们完全避免了个人主义的破坏性后果:他们用自由政府了个人主义。) 第二章德国 齐美尔说:新个人主义可以叫做质量个人主义,与18世纪数量个人主义相对照。或者可以成为独特性的个人主义,它反对单一性的个人主义。总而言之,浪漫主义也许是一条最宽广的渠道,由此个人主义达到19世纪的自觉。歌德创造了个人主义的艺术,施莱尔马赫则奠定了它的形而上学基础:浪漫主义为个人主义提供了情感上的经验依据。 德国的个性概念有一段值得注意的历史。起初是作为一种对个人天才和创造力,尤其是对艺术家的崇拜,强调个人与社会的冲突,以及主观、独处和内省的无上价值,它沿着不同的路线发展。一方面,它导致狂放不羁地追求特立独行,导致最纯粹的自我主义和社会虚无主义。 在施蒂纳看来;我,利己主义者,心中并没有“人类社会”的福利。我不想为它牺牲任何东西。我只是利用它,,但是为了能完全利用它,我必须把它变成我的财富和我的创造,就是说,我必须消灭它,在它的废墟之上建立自我主义者的联盟。 厄恩斯特.特勒尔奇:那些信封永恒的和神授的自然法,信封人的平等,信奉普及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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