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常识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企业合同常识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北京)

〖培训对象〗企业总经理、销售总监/经理、采购总监/经理、法务总监/经理、合同(财务)主管及其他直接管理和执行合同人员。

【培训费用】8000

【联系电话】010-******** 徐主管

【培训方式】企业内训

【课程背景】合同行为是多种企业行为中颇为重要的一种,可以说,企业的每一个业务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的存在。合同是对接洽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一经生效(通常为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任何一方如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就必须按合同行事,否则便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己方造成损失。合同关系到企业的管理、运营、商务等活动的开展,是企业对外经济活动的关键,深切影响并决定着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经济效益。然而由于当前中国整个法律环境不够完善,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低,在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大量未经专业人士审核的合同和常识性的错误,结果随意的、很小的疏忽却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培训,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管理层、员工的法律素养和实际处理合同事务的能力,而且能有效的降低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从而避免遭受可以防范和预防的损失。

【课程特点】本培训课程侧重合同法的实际应用和操作,根据接受培训企业的具体业务特点,对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针对性防范,结合适合企业业务特点的合同模版,辅以真实案例讲授签订、履行合同的技巧、方法和具体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让企业通过本课程的讲解,达到既能掌握合同法的原则、精髓,又能具备预防、处理具体合同纠纷的实务操作能力,切实起到预防、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的作用。【学员收获】1、赠送四个适合企业业务特点的合同摸板;2、掌握合同签署和履行以及争议处理的基本

知识;3、掌握防范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基本知识和方法;4、具备独立处理简单合同事务和纠纷的能力;

5、增强控制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课程内容】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法律分析和概述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成因及法律对策

1.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成因

2.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三、一般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1.合同的订立

■要约

■承诺

■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采购合同通常采取的订立方式及特点

2.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八大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的规则

■合同条款的解释

3.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

■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

四、合同的运行

1.合同的履行

■约定不明的履行

■涉及第三人的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担保与保全

■合同的担保方式和种类

■代位权和撤销权

■三个抗辩权

3.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权利的转让

■合同义务的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

五、合同的终止

1.合同的自然终止

2.合同的解除

■协商解除

■单方解除

六、合同法上的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形成

■具体企业业务合同中容易出现的缔约过失责任2.担保责任

■定金责任的种类及罚则

■其他担保责任

3.违约责任

■违约行为种类

■违约责任主要方式

■合同的继续履行

■违约金

■赔偿损失

■其他违约责任

4.合同责任的免除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与限制规避方法

七、合同的重要条款常见问题及应对

1.数量及质量条款

2.价款条款

3.履行期限和方式

4.担保及违约责任条款

5.风险转移条款

6.所有权保留条款

7.不可抗力条款

8.知识产权、保密协议条款

9.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八、合同出现纠纷后的解决方法

1.和解与调解

2.仲裁

3.诉讼

九、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十大法律对策

十、合同纠纷争议救济法律风险

1.对方违约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

2.已方违约的合同救济法律风险

十一、合同纠纷争议的风险预防

1.履行义务要留证据

2.不履行义务要留证据

3.避免给对方留下证据

4.消灭证据瑕疵

十二、疑难解答与互动

【讲师介绍】

麻增伟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现为专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曾在北大法律信息网、中国普法网、中外民商裁判网、中国民商法律网、中国社会法网等网站发表大量文章,其中部分文章被《上海法治报》、《浙江工人日报》等媒体和网站主动转载,并多次接受《新京报》等媒体采访。对包括公司、保险、房地产、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事务,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执业期间曾多次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合同管理、劳资关系和合同纠纷处理、债权债务清偿、企业破产等法律事务,代理过千余起企业法律纠纷案件,具有丰富的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经验和诉讼技巧。

麻增伟律师,曾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昌平支公司、北京中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景山国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澳际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金沛世纪投资集团公司等多家大型国有、民营企业的法律顾问,并常年为大型国有、民营企业提供合同管理和合同风险控制的法律培训,具有丰富的培训经验和技巧,并得到委托培训企业领导及员工的一致好评。

如在京的企业、公司有意向,请联络我们!

联系人:徐主管188-0106-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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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聚众成鼎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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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在合同起草、审核、签定、管理等各个环节中,均可以建立相应的制度规范、采取相应合同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在企业合同方面出现风险。措施包括: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一般来讲,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首先要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 同时也要审查签约人的资格,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了解对方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时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使用统一的合同文本是好事。但一定要对合同性质要了解,不要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为了确保价款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回,必须把好合同签订中价款支付及其方式的关,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

5、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不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词句或多义词,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者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许多合同只规定双方交易的主要条款,却忽略了双方各自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违约应承担的责任。这样,无形中等于为双方解除了应负的责任,削弱了合同的约束力。 7、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合同法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一方享受权利,必须承担义务,合同条款的对等性是公平原则的重要内容。对于义务多、责任重、权利少这类一边倒的合同,应谨慎与之签订合同。因为一旦出现纠纷,本方将会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同样,也不要签订权利多、义务少、责任轻的合同,否则另一方可能以该合同违背公平原则对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辩。 8、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在合同中一般约定,若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解决。若选择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不能只是笼统的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而应写具体的名称。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尽量选择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对方不同意,可改为双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辖,尽量不要选择对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部分合同签订阶段风险及防范 1、对方当事人缔约能力风险 风险一:合同效力待定的风险 无权代理、限制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有处分权人、被代理人的事后追认,但追认是对方的单方行为,主动权在对方,对其有利才追认,不利则不予追认。 防范:签订合同前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完全行为能力,能否履行合同上的义务,,对自然人而言是否成立,对企业而言则是否具有法人地位,是否已经注册成立。涉及标的物处分或转让的,审查该方是否对标的物具有处分的权利(包括其是否所有人或具有处分权),必要时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处分权作出保证。 风险二:合同欺诈的风险 对方盗用其他单位签订合同或以虚假的单位签订合同。从合同法的角度上分析,被假冒单位没有做出交易的意思表示,不是合同上的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合同上的法律责任,而假冒单位或个人不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根本不存在,也不能追究其合同上的责任。如果造成己方的损失,该假冒人可能根本没有能力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其目的在于利

用合同进行欺诈,骗取己方的财物。 防范:实行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签订合同前要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调查了解,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信用和违约风险。签订合同时要审查对方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包括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应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年检资料,确定对方是否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律主体,了解对方的经营范围,以及其资金、信用,经营情况,是否具有法定的资格进行合同项下的业务。同时对合同经办人尤其是签字代表进行审查,查看对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包括该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是否真实、授权范围是否明确,有无存在涂改之处,以确定对方签约人的合法身份和权限范围,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对于标的额大的交易或需长期履行的合同,还应到工商、税务、银行等单位调查对方当事人的资信能力。 风险三:签约能力禁止的风险 风险:单位内部不具备缔约资格的职能部门订立合同、法律禁止某些主体订立特定合同,合同一律无效。这种无效的法律后果是,如果一方有过错的,应对无过错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己方和不具订约资格的主体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无效并发生损失,自己有过错的,对己方过错部分将不能获得对方赔偿。另一方面,如果己方内部职能部门对外订立合同,合同被认定无效,己方存在过错的需向对方承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采购合同是《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作为买方的一种表现形式,采购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订立、履行采购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如不注意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将会引发诸多的合同纠纷,甚至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法律风险预防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方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方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源头。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结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

资格,一般是查验对方的三证是否齐全,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定代表人、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以往经验,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公司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通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在此将流程简要梳理如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企业管理部法务 吴燕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特点及诱因。 (5) (一)企业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淡薄。 (5) (二)只是口头承诺,没有签书面合同。 (5) (三)合同签订的形式要件不完整,内容约定的太宽泛不明确。 (6) (四)一般仅注重合同的静态管理,而忽视合同的动态管理。 (7) 二、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与防范技巧 (7) (一)合同签定前法律风险与防范 (7) 1、签约前首先要注意的是加强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 (8) 2、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 (8) 3、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 (9) 4、授权代理制度 (9) (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11) 1、合同性质的准确界定 (11) 2、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 (11) ①质量标准条款: (11) ②交付方式条款: (13) ③付款条款: (13) 作为供方,注意: (13) 支票审查。 (13) 发票提前。 (14) 作为需方,注意: (14) 预履结合。 (14)

质疑权利 (15) 预留尾款 (15) 还款协议。 (15) ④定金条款: (15) ⑤违约责任条款: (16) ⑥争议管辖条款 (17) A.仲裁机构名称要写具体、明确 (17) B.约定自己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7) ⑦落款、署名、盖章。 (18) 3、合同起草权的争取 (19) 4、购销合同中常见的重要疏漏: (19) (三)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与防范 (19) 1、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的期限。 (19) 2、交付时应注意的风险 (20) 3、合同变更、转让管理 (21) 4、证据保存制度 (21) 5、及时对帐,要求欠款方出具欠款确认书或还款计划书。 (22) 6、对于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提出,否则可能难以主张权利。 (22) 三、几种典型合同的评析 (23) (一)订单、合同和(框架)协议 (23) (二)连环合同 (24) 1、定义 (24) 2、正确解读 (24) (1)责任主体不能重叠。 (24) (2)权利义务不能传递。 (24) (3)违约责任不能自免。 (25) (4)商业风险不能重复。 (25) 3、风险控制 (25)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 北京刘勇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勇 一、风险的话题 ●所谓风险。我理解风险是指那些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侥幸可以避免,而造成的难以克服、难以控制的客观情形。但风险不是不可抗力,二者最大区别是:风险来源于疏忽大意、或者侥幸等主观过错;而不可抗力是没有主观过错。这两者之间是量与质的区别。 ●所谓经营风险,我理解是指在经营活动中为了获得最大利润和效益而自愿加重责任、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实现预定经营目标的情形。其特点是,经营风险与获得效益可能是成正比的。 ●所谓法律风险,我理解是指在经营活动中出现的不受法律保护的行为, 或者权利与义务极不平等、使自己始终处在只承担或多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或少享有权利的情形。其特点是,法律风险一旦形成,就会使自己始终处于不利地位并必然遭受损失,而且这种不利局面和损失往往不能通过单方面继续履行该行为来避免。 二、发包方与承包方串通投标导致施工合同无效的案例 ●仲裁案例:某高档住宅小区进行施工招标。在招投标过程中,招标方与某投标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书,其中约定:施工企业按 7649万元投标,招标方争取让该企业中标,还约定中标价款只作为备案合同用,双方要另行确定合同价款, B 施工企业还要在真实合同价款的基础上再让利 5%。开标后,该施工企业中标。备案合同中特别 约定了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最高到合同结算价款的 5%。在 施工中开发公司资金匮乏,施工企业垫资 3700万元完成了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工程结算价款为 9400万元。后开发公司新上任的总经理要求重新进行造价审核,否则就不支付剩余的 3500万元工程款。双方为此争执了两年后,施工企业申请仲裁。庭审中,开发公司提出:双方恶意串标,中标无效,因此双方签订

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

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 一个合同从订立、生效、履行到终止,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到法律风险当中,引发法律纠纷。为了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笔者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与大家解析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风险的建议与方法。 合同风险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合同也承担着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防范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合同的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司法实务】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法律意识的提高,合同已成为企业在生产经营、对外业务往来不可缺少的部分。然而合同虽然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取得经济效益的桥梁和纽带,但同时也是产生

纠纷的根源。在日常的经济交往中,一些企业对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法律知识匮乏、合同签订技巧不足,这样就可能导致企业合同出现法律风险,引发合同争议。然而企业处理这些争议纠纷时,不仅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时还要承担于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个合同从订立、生效、履行到终止,其中每个环节都存在法律风险,企业一不小心就有可能陷入到法律风险当中,引发法律纠纷。 为了“防患于未然”,为了加强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和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笔者结合多年的法律实践,与大家解析一些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并为大家提供一些解决风险的建议与方法。 合同主体的常见问题及法律风险 合同主体就是在合同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这里所说的“人”是广义的,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就不用解释了;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应的一个法律概念,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作者:佚名 时间:2008-4-23 浏览量: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合同审核管理篇 曹燕贻 由于合同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合同不同于企业内部的生产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已超越了企业自身的界限,使之成为一种受法律规范和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了大量的法律专业问题。所以,企业应专门成立法律顾问部门,来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合同的履行。那么,作为一个企业的合同审核,到底该如何来审核和管理合同呢?笔者根据自身的从事法律顾问和法律纠纷处理的经验,对合同的审核和管理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企业应成立一个合同管理部门,统一归口审核和管理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的模式。 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和所属各单位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并向法律顾问部门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要使该统一合同管理模式有效运行,则必须要建立健全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

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在这个统一合同管理模式中,着重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其一,对企业公章或合同章的保管。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换句话说,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点在实际上是有相当的困难的。 其二,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会存在这个问题,由于市场经济的各类信息变幻莫测,许多机会瞬间即逝,因此,企业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企业的某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如何来制衡该矛盾,是企业管理机制的问题,不是法律问题。这里要讲的是如何来制约和约束职工签订合同的权力,以避免表见代理的产生,避免对企业带来被动的局面。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往往是给那些驻外的销售代表或者驻外的销售分公司预先给于相当数量的盖有企业公章的空白介绍信或者盖有企业公章的格式合同,以方便其在适当的时候签订合同。这其实就是企业的一种授权行为,但是很不完善的。因为,企业在授权的同时,对其的权力行使的上限并没有公示,这就会很容易产生狭义无权代理或表见代理行为。因此,笔者建议,企业应在空白介绍信中明确规定该销售代表或该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的金额上限,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0-5-12 13:53中国工程管理网刘哲【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公司日常经营合同风险防范大全

公司日常经营合同风险防范大全 合同法的内容繁杂,在这里仅就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关系最密切的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问题,供参考。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强调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签订书面合同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再次,预防合作方对业务员的职务行为不予认可。 一、合同的签订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 (一、签订前对合作对象的审查(调查: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在供货及付款条件上采取相应的对策,避免风险的发生。 1、了解合作方的基本情况,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 2、审查合作方有无签约资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无效合同的处理方法: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调查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尽可能对合作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二、合同各主要条款的审查 我们主张,一切合同都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订立。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 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

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一)签署方式 (二)签署的人员 (三)合同向对方的审查 二、签署合同时应注意条款的审查 (一)规格条款 (二)质量标准条款 (三)包装条款 案例:2008年6月,甲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乙向甲购买加工成品建筑材料波纹管,共计发生货款45万元,但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问题。7月甲自行以木箱包装了货物并按约交付给乙,要求乙支付货款45万和包装费3万。乙收到货物后支付了货款45万元,但不肯支付包装费。2009年1月甲向法院提出诉讼,向乙所要货物包装费3万余元以及利息。法院认为在双方未约定包装标准和费用的情况下,按合同法第150条的规定,甲应采取通用或者足以保护货物的方式包装,用木箱包装货物是甲应履行的义务。因此,法院未支持甲的诉讼请求。 (四)支付方式条款 (五)定金条款 (六)违约金责任条款 (七)若与外地公司签署合同,尽量争取约定在我方所在地法院 管辖

(八)其他条款(合同履行中传真件,电子邮件双方均予以确认, 约定具体电子邮件地址,降低旅行中的风险) (九)关于交易价格是否含税问题的风险防范(要在合同中声明 交易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十)缔约过失责任 三种情形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赔偿范围 1、订立合同所支出,如交通费,通讯费等 2、准备履行或履行合同所支出,如仓储费、运费、保险费等 3、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时支出的诉讼费用 4、上诉费用的利息损失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规范(一)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变更(一定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 面形式确认) (二)关于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 A 现金支付的,应要求客户出具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 B 对于转账支付的,应要求对方将款项转入合同约定的账户 C 直接以票据支付的,在签支票时应保持名称的一致性(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货物支付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之企业合同管理

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之企业合同管理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之合同管理 焦保宏 企业存在一天,风险就相伴随一天。海尔集团董事长张瑞敏的办公室中,挂着一幅大字“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时刻提醒自己。 大家都知道,对任何一个现代企业而言,在参与市场竞争中都会面临各种风险,诸如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等,其中自然风险具有不可抗力性,企业面临自然风险的概率较低;法律风险具有可预防、可避免性,但企业几乎时刻都在面临法律风险。 企业要健康成长,必须建立完善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这是近年来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的管理层越来越重视的课题。可以说,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化解,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后果,但往往是直到出了事才想到仓促补救,这样的效果自然极差。 合同是企业经营的直接体现,企业在经营中必然会签署大量的合同,用以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彼此的利益。从最近我接触到的我们公司的几起法律纠纷来看,无一例外都是由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不规范所造成的,可以说,目前,合同风险是是我们公司甚至中国企业最大的法律风险。 那么,如何以合同管理为重点在经营过程规避法律风险? 今天我想围绕合同法相关知识的讲解,向大家介绍一下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方法,使大家了解合同签署、履行和争议处理的基本规则,从而配合我们公司法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最大程度地预防控制法律风险和避免损失。 一、企业存在哪些风险?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第一次正式提出了“企业法律风险”的概念。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在法律实施过程中,由于行为人做出的具体法律行为不规范而导致的,与企业所期望达到的目标相违背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 从系统的角度,企业风险可以分为:企业决策风险、企业管理风险、非经营风险(由于客观环境的变化而给企业带来的难以抗拒的风险)以及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融通于各种企业风险中,不是孤立的一种企业风险,在形成原因和表现形式上看,具有多样性,可以分成如下两类: 直接的法律风险:指法律因素导致的、或者由于经营管理时缺乏法律支持而带来的各类企业风险,例如:企业决策判断时缺乏法务支持而导致的决策风险、企业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管理人法律意识等欠缺而导致的管理风险、立法调整而导致的非经营风险。 间接的法律风险:指非法律因素的各类企业风险发生后,最后给企业带来的各种法律后果,例如:财务风险带来的法律风险、企业经营失败后给股东带来的企业清算责任、企业决策在实施中因为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经营失败给企业带来的民事赔偿以及法律纠纷。 具体来讲,企业法律风险包括以下几种: (1)企业设立中的法律风险:在设立企业的过程中,企业的发起人是否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规定,对拟设立的企业进行充分的法律设计,是否完全履行了设立企业的发起人出资等义务,以及发起人本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资格,这些都直接关系到拟设立企业能否具有一个合法、规范、良好的设立过程。比如设立失败时发起人要承担的赔偿责任。 (2)合同法律风险: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在经济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和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过程中,利益受到损害的风险。合同作为一种实现

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公司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主体,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免不了要签署各式各样的合同,因而合同的法律风险与公司的经营活动息息相关,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也成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本文通过介绍公司对外签署的合同常见的法律风险,探讨对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一)合同订立的形式 订立合同,可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主体的资格 虽然合同订立的形式可以不拘一格,但合同法对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却有其主体资格要求。《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因此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之前,需注意合同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否具有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如为委托代理,还需注意代理人是否经委托人合法授权,是否有合法的授权委托书。 (三)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后,需牢记己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轻易放弃己方的权利并督促对方依照合同履行义务以保障己方依法行使合同权力和取得合同利益;同时严格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的义务,如常见买卖合同:买方负有按时付款义务;卖方负有按时保质交货义务。 (四)合同的实际履行 清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才能保证合同正确地实际履行,才能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保障己方的合法权益,才能在发现合同不可能履行或无法履行的情形下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己方的损失。 因此,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应时时对照合同约定的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合同约定为准绳,实际履行己方义务、切实享有己方权利。曾有人言:成熟的合同谈判,在合同签署后可将合同文本束之高阁,因为合同条款已烂熟于胸。 二、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 根据合同法律风险产生的时间,常见的合同法律风险大致有合同签订前隐藏的法律风险、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和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 (一)合同签订前隐藏的法律风险 这类法律风险往往表现为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方面。因为合同签订前没有对合同对方作必要的调查和了解,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比如,A公司(买方)与B公司(卖方)签订《买卖合同》,A公司在签订合同后即向B公司支付合同定金。而B公司实际根本无能力生产合同约定的产品,欠缺履约能力。该案中A公司即发生合同签订前隐藏的法律风险,该合同无法履行不仅使得其采购计划受影响从而影响生产计划乃至销售计划,而且还可能因B公司在收取合同定金后假借经营不善破产而使得合同定金难以收回,公司将因该合同的法律风险而产生经济损失。 (二)合同签订时存在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

企业合同法律风险控制与防范 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公司在订立、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未来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发生差异而导致公司必须承担法 律责任,并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它往往是由于公司外部的合同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公司主体及其员工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造成的。 市场经济即是法律经济、契约经济。企业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更是通过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达到交易目的。企业经营管理的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然而,由于企业因未能建立和完善一套与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相适应 的合同管理体制,造成合同法律风险接连发生,而法律风险一旦产生,企业自身又没有掌控和处理的措施,往往会给企业带来难于挽回的损失。 1、存在着的主要法律风险问题及成因 (1) 缔约过失。 主要反映在没有对合同签订者进行主体资格、资信、授权、有效合法性等方面进行审查,致使当事人主体不合格、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或是没有履行能力造成合同签订无效或不能履约;自身没有建立授权制度,或是对联系业务的经营人员的相关授权不明确,造成未经授权者也对外签订合

同,所导致的货款结算、物资采购结果往往是对企业不利;不懂得签订合同前也有“先合同义务”如互负保护对方利益的义务、诚实信用义务,片面认为承担责任是“有合同才有义务”。其原因在于法定代表人、相关负责人合同法律意识差,而且没有意识到缔约也是关键的一环,从而埋下合同法律风险。 (2) 不签书面合同现象突出。 据权威部门发布,62%的中小企业仅凭对方的电报、电话、发货通知单就进行交易,签订合同的金额不足经济往来总额的40%。因企业盲目轻信“口头承诺”,轻视书面合同,一旦一方陷入经济困境或失信,便纠缠不清;没有正式书面合同,形成各执一说而没有任何凭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明确,给合同履行带来隐患,也不利于见薄法庭证据采信,法律风险极为严重严重。其原因是主观上混淆了要约、要约邀请的规定,既有出于信任对方的可能,也有图省事的可能,没有重视交易中书面承诺的价值。 (3 )合同签订不规范、约定不明确。 许多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也注意签订相关的合同,但却没有使用成文的格式合同文本;双方合意的目标指向物也没有一个明确的约定,含糊不清,对合同标的约定不明确,主要条款不完善,责权利表述不明确;对于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条件没有明确;以上这些合同极容易造成约定、履行不完

《各类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得体会

《各类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心 得体会 20XX 年6 月 25 日,应公司通知参加了由内控部组织的《各类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防范》培训。此次培训由陕西建宾律师事务所律师鱼喜浪老师主讲,主要讲解合同法的基本知识及各类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防范知识。通过培训,在合同签订及合同的履行控制方面,令我深刻理解到合同在企业中所处的重要位置,要增强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把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风险降到最低。 结合培训的内容,我认为在以后的合同签订工作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审查方面 1、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为防范欺诈行为,减少交易风险,签约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信用情况等。 2、认真审查合同是否有效,履行是否存在法律障碍。 合同交易事项本身是否合法有效、具体条款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文件签署是否有效。 二、合同签订方面 1、争取合同起草权。 合同由谁起草,谁就掌握主动权。起草方可根据双方协

商的内容,考虑合同中的每一条款,选用对己方有利的措词,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2、用词要严谨。 签订合同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防止发生歧义和误解,要做到字斟句酌、反复推敲,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条款有无重复,或前后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对方钻了空子。 3、尽可能的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交易内容应尽可能具体、明确、可操作;实现我方合同目的的核心条款是否明确、可控;合同履行的流程、期限是否清晰,能否保障交易内容的实现,是否存在由对方单方控制的风险;履行相应义务后,确认是否能取得相应证据;是否需要增加相应的一般条款。 三、合同履行控制方面 1、严格依合同约定履行,并注意主体的一致性。 2、对方的履行及时检验。 3、我方的履行保留证据,要求对方及时确认。 4、根据履行需要及时的通知、告知、协助。 5、合同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确认。 6、对方发生违约时应及时主张权利、催告履行,行使抗辩权。 7、遇有特别事件或重要事实协商解决之同时,保存证据。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学习心得

参加《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学习的 心得体会 2017年11月24日,应公司通知自行网络观看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视频。此次学习主要针对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履行、存档等工作及法律风险防范措施。通过学习,在合同全程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方面,令我深刻领会到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在企业经济活动中重要地位,必须增强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防 范意识,尽可能的把合同相关法律风险降到最低,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济活动往来提供专业意见。 根据我公司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实际并结合学习内容,我认为在以后的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方面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签订前的合规审查工作及缔约准备工作。 1、根据我公司的企业性质及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对我公司经济活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尤其对于重大事项及其标的额较大的业务合同,必须坚决落实相关的招投标规定及审批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合法合规,避免企业经营中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

2、经济活动中对交易市场的了解调查,尤其要对交易相对方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进行调查审核。在经济活动中,缔约前业务承办部门必须对缔约相对方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主要通过市场调查、证件资质核实、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评估等方式对其作出全面评价,确保相对方具备主体资格并有履约能力。 3、加强相关业务承办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提升,使我方在经济活动中争取掌握主动权和话语权,尤其对于合同的起草、成交条件的提出等主动权的掌握极为重要,可以为我方在经济活动中争取更多的权利,保障企业的持续盈利水平及稳健发展。 二、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内容的严格审查及风险点的把控规避。 1、签约主体资格及相关授权委托手续的核实。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根据前期的调查了解对相对方的签约主体资格再次进行认真核实,并对签约授权委托事项进行进行全面的了解核对,以确保合同签订的真实合法有效。 2、合同起草、修改、洽谈等主动权的争取及积极行使。在前期相关业务人员跟交易对方积极接触的基础上,努力争取掌握合同的主动权,并根据双方协商认真推敲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尽可能选择适用对我方有利的措辞,也能确保在合同洽谈过程中掌握合同修改变更及交易成交条件的主动权,以便更好的保护自身权益、获取更大利益。

浅谈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1a15093472.html, 浅谈企业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作者:朱永梅 来源:《经营管理者·上旬刊》2016年第03期 摘要:合同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的桥梁,获取经济效益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纠纷和风 险的根源。文章分析了企业合同的主要法律风险,提出了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 关键词: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现代企业开展经济活动的载体。企业是指由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所组成,依法成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企业必须在不断的交易中获取利益。通过运用合同来确定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并以此约束对方进行经济活动,以达到顺利完成交易,获得利益的目的,而由于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原因,使得合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确定性,从而导致企业面临着合同法律风险。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 合同的法律风险是指在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及违约责任的确定等过程中,由于合同主体因素、合同内容因素以及合同行为的程序不规范等因素,从而使企业的现有利益或未来期待利益受到减损,承担经济损失和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的风险。 合同法律风险的产生原因是多元化的,一般依据其成因可分为以下几种风险: 1.主体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的主体资格有效性、许可经营合法性以及履约能力适应性等方面存在瑕疵,引发合同无效、效力待定或合同无法顺利履行等风险。 2.內容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完备,文字不严谨,用语不规范等因素,使得合同存在被认定无效或可撤销,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等法律风险。 3.程序风险:这种风险存在于合同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各阶段,主要由以下原因引发:签字盖章程序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登记审批程序;未按法律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权利义务转让、合同协议解除时未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行为各阶段不注意相关文件的保管等。 由此可见,合同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或者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企业合同常识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

企业合同常识和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北京) 〖培训对象〗企业总经理、销售总监/经理、采购总监/经理、法务总监/经理、合同(财务)主管及其他直接管理和执行合同人员。 【培训费用】8000 【联系电话】010-******** 徐主管 【培训方式】企业内训 【课程背景】合同行为是多种企业行为中颇为重要的一种,可以说,企业的每一个业务环节都离不开合同的存在。合同是对接洽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一经生效(通常为双方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任何一方如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就必须按合同行事,否则便要承担违约责任,给己方造成损失。合同关系到企业的管理、运营、商务等活动的开展,是企业对外经济活动的关键,深切影响并决定着企业的合法权益以及经济效益。然而由于当前中国整个法律环境不够完善,很多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较低,在与他人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大量未经专业人士审核的合同和常识性的错误,结果随意的、很小的疏忽却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培训,不仅能够提高企业管理层、员工的法律素养和实际处理合同事务的能力,而且能有效的降低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从而避免遭受可以防范和预防的损失。 【课程特点】本培训课程侧重合同法的实际应用和操作,根据接受培训企业的具体业务特点,对企业的合同法律风险进行针对性防范,结合适合企业业务特点的合同模版,辅以真实案例讲授签订、履行合同的技巧、方法和具体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让企业通过本课程的讲解,达到既能掌握合同法的原则、精髓,又能具备预防、处理具体合同纠纷的实务操作能力,切实起到预防、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的作用。【学员收获】1、赠送四个适合企业业务特点的合同摸板;2、掌握合同签署和履行以及争议处理的基本 知识;3、掌握防范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基本知识和方法;4、具备独立处理简单合同事务和纠纷的能力; 5、增强控制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课程内容】 一、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法律分析和概述 二、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成因及法律对策 1.企业合同法律风险的成因 2.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可行性 三、一般合同的订立与生效 1.合同的订立 ■要约 ■承诺 ■特殊的合同订立方式 ■采购合同通常采取的订立方式及特点 2.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八大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的规则 ■合同条款的解释 3.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无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撤销合同

公司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合同法律制度及风险防范 xxxxx 律师 甘肃xxxx律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合同的概念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简单的讲,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间确立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义务关系的协议,故非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如行政机关及下属部门之间的协议等。但国家机关以平等的民事主体身份出现时,其所签订的合同是民事合同,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外,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基本原则的概念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是合同法的主旨和根本准则,它是制定、解

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并贯穿在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之中。是合同法的法律特征和价值取向的最集中反映。 (1)在合同法制定、合同法解释、低一层次的及合同法有关的规范制定过程中不能突破基本原则所确定的构架,维护了合同法的价值统一及体系性。 (2)由于立法者认识的局限性,法律规范的稳定性,但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复杂性;由于法律规范的有限性,所调整的无限性,为了解决以上矛盾,克服成文法的局限性,在合同法规范存在漏洞的情况下,授权法官及合同主体以基本原则为依据适用法律,可以维系法律体系的开放性和填补法律漏洞。(例如:合同法对经销权的授予缺乏相关规定,但我们仍可以按合同法的基础原则去构建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基本原则虽然未确定具体的合同权利和义务,但它为交易行为提供了抽象的行为准则,尤其为立法和司法确定了所应遵循的宗旨和标准。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 ...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 2、意思自治原则 合同法属于私法领域,合同主体能够基于自身的需要,通过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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