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推荐: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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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小编希望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朋友来说最熟悉不过了。两种提单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设置不同的提单,也是为不同类型的货物提供便利和加快提单速度。那么,正本提单和电放提单的区别在哪?接下来,小编将重点介绍一下两者区别。

一、什么是正本提单

正本提单是指承运人出具的提单文件,在进出口业务中,有时候会根据业务需要,对提单进行电放,就是发货人向承运人交回正本提单,并出具保函,申请船公司电报通知目的港代理放货给指定收货人.正本提单上要注明有“Original”字样,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正本提单一般一式三份,也有一式二份、四份和五份的,以便托运人遗失其中一份,可凭其他各份提单提货,其中一份完成提货手续后,其余各份自动失效。此提单在法律上商业上都是公正有效的单证。提单上要注明“正本”字样,以示与副本提单有别。

二、什么是电放提单

电放:也就是电报放货的简称。是通过电子报文或者电子信息形式把提单信息发送至目的港船公司。收货人可凭加盖电放章的提单电放件和电放保函进行换单提货。指船公司

电放提单样本

FREIGHT AS ARRANGED 提提提提:电电:传传:NANJING SENTAI OUTDOORS LEISURE PRODUCT CO.,LTD NO.168,JINQIAO ROAD,TUQIAO CONCENTRATION OF INDUSRIES AREA CHUNHUA STREET,JIANGNING AREA,NANJING SHADE PRO LTD HAPERACHIM ST'56 SAME AS CONSIGNEE SEA WAY LOGISTICS LTD 42 MENAHEM BEGIN 52771 TEL AVIV ISRAEL PO 1950.ZIP 52771 RAMAT GAN,ISRAEL VAT:513156786 TEL:97235751115 FAX:97235751114 CONTACT:. NINGBO YM UTOPIA V.039W ASHDOD ASHDOD ASHDOD N/M 0.9500CBM 178.00KGS GAZEBO HS:63061200 ALUMINUM TABLE HS:9403200000 SHIPPED ON BOARD OCT.30, 2014 FREIGHT COLLECT SAY EIGHT CARTONS ONLY THREE(3) YILIA PENG 86-574-87170645NNGBASHD410384YMLU3489666/YMLQ576332/20'GP/8 CARTONS/178.00KGS/0.9500CBM CFS-CFS 8 CARTONS ========NINGBO, Oct.30,2014 DESTINATION

提单的性质与提单权利

提单的性质与提单权利 一、引言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支付等诸多环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再加上有关提单立法的系统性之不足,从而使围绕提单的纠纷大量产生,进而导致理论与实务部门对这些纠纷问题的认识产生诸多分歧,其主要者如:(1)未凭正本提单放货(简称“无单放货”)的责任属性、因果关系、损害赔偿范围等问题;(2)预借、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因果关系、损害赔偿范围、法律适用等问题;(3)提单中的管辖权条款、仲裁条款及法律适用条款的效力问题;(4)同一提单中的首要条款、法律选择条款、地区条款的法律意义及其效力问题;(5)提单纠纷中的诉权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及其分歧的存在,既说明了我国有关提单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繁荣与进步,也为理论和实务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准此,笔者拟就上述这些有关提单的焦点问题逐一谈点粗浅看法。惟在谈这些具体问题之前,首应索本探源,对提单的性质与提单权利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与界定。 在我国,关于海运提单的研究,原来多限于海商法学界、海事司法界及其他海事实务界,且其大都围绕提单的三种功能或四种功能①来界定、说明提单的性质与功能。惟近年来一些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学人亦开始加入了对提单的研究,且其引入了从民商证券的角度比较研究提单的性质与功能等方法,拓宽了研究领域,开阔了视野,并出版了有关提单研究的专著②,将我国的提单研究推进了一大步。笔者此前亦于1995年发表了一篇《论提单的法律性质》的短文③,

亦是侧重从票据(证券)性质的角度对提单的性质进行了探讨。惟其内容现在看来是颇显粗浅的,有许多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特别是未能对提单权利(关系)进行系统探讨,只是其所选择的比较的方法尚是可取的。有鉴于此,本文仍采比较的方法,侧重从证券的角度,谈如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提单的性质;(二)、提单权利关系;(三)、提单权利的产生、转让与消灭。 二、提单的性质 已往人们(包括我国《海商法》第71条提单定义条款)多是从提单的功能角度对其下定义的;提单功能当然也能揭示提单的性质,惟将提单最终界定为一种“单证”,显得过于宽泛。有鉴于此,为准确揭示提单的性质,我们试图将提单定义如下:提单,是海运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运货物的收受或装船,并据以在目的港向正当的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兼具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的不完全有价证券即物品(商品)证券。该定义揭示的提单的基本法律属性如下:(一)提单是不完全有价证券即物品证券 自德国学者创用“有价证券”的概念以来,有价证券制度包括其内涵与外延一直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①。现在人们一般普遍认为,有价证券是一种表示具有财产价值的民事权利的证券;其证券权利的发生、转移和行使均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者,称为完全的有价证券,如汇票等狭义上的票据,其证券权利的转移或行使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者,称为不完全有价证券,例如提单、仓单等;其证券所表示的标的物为金钱的,称金钱证券,其证券所表示的标的物为物品的,称为物品(商

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后果分析 摘要:目前在我国航运实践中倒签提单的纠纷案件趋增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海运经济秩序。而关于此类行为的性质及法律后果,法律法规尚无明文规定,学术上也有较大争议,容易导致审制实践中的混淆。学术上关于倒签提单行为性质的学说有“违约说”“侵权说”“缔约过失说”“责任竞合说”。关于倒签提单的法律性质的界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关系到各方当事人之间关系的厘清,另一方面还关系到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承担、利益保护等问题。本文在分析了目前关于倒签提单的几种主流观点之后,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说明了倒签提单法律后果的承担问题。 关键词:提单;倒签提单;侵权;违约;合同;责任承担 一、关于提单和倒签提单 提单(Bill of Lading)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的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有运输合同的凭证;(2)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接收货物的收据;(3)提单是代表货物权利的凭证。 在托运人方面,提单只是承运人已按提单所记载的内容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但是对于善意受让提单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提单持有人而言,提单就不仅仅是初步证据,而且还是终结性证据,承运人不得否认提单上有关货物资料记载内容的正确性。承运人同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据提单的规定确定。这样,对托运人而言,提单是托运人、承运人所订运输合同的直接证明;对收货人而言,如果认为提单本身就是一个运输合同,那么承运人和收货人就是是该合同的当事人,如果不把提单当做一个运输合同,那么承运人和收货人之间就只有物权关系。但是,无论如何,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均受提单的约束,提单的内容,包括签发日期和对货物状况(如是否装船)的记载,必须真实、准确、合法。 在现代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是最常见、最主要的付款方式。在这种情形下,开证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出的信用证对货物的装运期限、信用证的有效期和交单日期都有严格的规定,而且卖方只有在完全依照信用证上所载的规定向议付银行提交与其相符的单证后,才能够顺利的拿到货款。其中,卖方所提交的提单必须是已装船提单,否则不能拿到货款。但是在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经常会遇到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但货物尚未装船、尚未装船完毕或者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迟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期限,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按照实际日期签发的提单去议付银行结算货款,议付银行肯定会拒绝付款。鉴于此,在现实生活中卖方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会和承运人协商对策,进而分别采取下述两种方法:(1)在货物

电放提单如何操作

电放提单如何操作? 一、电放的定义 在应当签发或已签发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货代公司根据或托运人要求,向船公司提出申请,在不签发正本提单或收回已签发的全部正本提单前提下,以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方式通知其在目的港的代理,将运输的货物交付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使用电放放货,并非不出提单。只是不出正本提单(若已出,则一定要全套收回),而出提单副本。 托运人申请电放,通常要其出具公司保函。保函的内容通常有:托运人的名称、船名及航次、提单号码、开航日及货代无条件免责条款。当承运人同意电放后,有的出具电放信,有的给出一个电放号(如密码一样,为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 二、不同情形下电放提单的操作: 1、不签发任何提单 1)由承运人将船东提单的副本传给货代; 2)货代将该提单副本传真给托运人予以确认; 3)托运人确认后,填写电放申请书传给货代;(电放申请书上常有此句:Please kindly release cargo to Consignee here – below without presentation of the original XXX Bill of Lading.(XXX 的代表Carrier’s Name 或货代名)——在不提交×××公司的正本B/L下请将此票货放给以下载明之收货人) 4)货代将电放申请书传给承运人; 5)承运人同意电放的,在货物装船后,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由货代传给托运人; 6)托运人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收货人,收货人凭该电放信或者电放号及提单的副本在目的港承运人代理处提货。 2、船东提单用电放,货代签发正本货代提单 此种情况下,承运人将提单副本传给货代,由其确认,提单上的托运人填货代名,收货人填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在确认后,提出电放申请;承运人同意的,将电放信或者电放号传给货代;最后由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人从承运人目的港代理中提货。 另一方面,货代公司签发正本的货代提单给托运人,提单上的托运人填托运人的名称,收货人填目的港收货人的名称,目的港的收货人凭该提单的正本在目的港,从货代公司代理手中提货。 3、船东签发正本提单,货代提单用电放 操作基本与上一种类似,此处为由承运人签正本提单给货代,提单上的托运人为货代,收货人为货代在目的港的代理,货代目的港的代理凭正本提单提货。

电放保函(LG)

电放保函(L/G) 致: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浦海航运有限公司 对于以下所述货物: (WITH REGARDS TO BELOW MENTIONED CARGO:) VSL: VOY: B/L NO: POD/VIA: SHIPPER: CNEE (OR RCVR): 我司在此向贵司呈交该货物全套正本提单,保证提单的背书全部连续有效,并申请贵司无正本提单放货给以上收货人,我司将承担无正本提单放货而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和损失。 凡因此无正本提单放货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现行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WE HEREWITH SURRENDER THE FULL SET OF O B/L FOR THIS CARGO WITH FIRM GUARANTEE THAT THE ENDORSEMENT (S) ON THE B/L IS ALL CONTINUOUSLY VALID。YOU ARE KINDLY REQUESTED TO RELEASE THIS CARGO TO A/M CNEE。ALL RISKS,LOSSES AND LIABILTIE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RELEASING OR ARISING THEREAFTER WILL BE BORNE BY US。 ANY DISPUTE ARISING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RELEASING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INA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FOR ARBITRATION IN SHANGHAI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XISTING ARBITRATION RULES OF THE COMMISSION。THE ARBITRATION AWARD SHALL BE FINAL AND BINDING UPON ALL THE PARTIES。 发货人签字(公司盖章) SHPR’S SIGNATURE (WITH COMPANY STAMP) 货运代理人盖章(FORWARDER’S STAMP) 日期(DATE):年月日 该保函中如有中英文解释不同,将以中文为准。 (IN THE EVENT OF DISCREPANCY BETWEEN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 CHINESE AND ENGLISH EDITION,THE CHINESE EDITION SHALL PREVAIL。)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A.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凭证。 B.海运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于以分类: 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备运提单’上加注“已装船注记”后,即成为“已装船提单”。 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又称提单抬头,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记名提单,该栏记载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指示提单,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记名指示提单填写“To the order of...”(凭某某指定),该某某即为具体的指示人,提单由其背书后可以转让,通常为受托银行;背书又分两种形式:一种由有权背书人单纯签署,称为空白背书;另一种除背书人签署外,还写明被背书人(受让人)的名称,称为记名背书。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凭指示空白背书提单”习惯上称“空白抬头、空白背书” 。 船舶运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班轮提单和租船提单。班轮握本上载明运输合同的条款,船货双方受其约束。而租船提单则受另行制定的租船合同约束,故在使用该提单时,往往要提供租船合同副本。 中山律师https://www.360docs.net/doc/1d741787.html,/zhongshan 交通法律师https://www.360docs.net/doc/1d741787.html,/jiaotongshigu/

SEA WAY BILL 和 电放提单的区别

SEA WAY BILL 和电放提单的区别??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 摘要:随着海运业和EDI贸易方式的飞速发展,提单的流程遇到了严峻挑战,尤其是近洋运输,货等单的问题给买方及港口都造成了不便,负担甚至损失.在此情况下,海运单和电放提单被广泛使用.海运单和电放提单虽极具相同点,但也有所差异.本文通过对二者的分析比较,得出结论:中国应放弃电放提单的使用,转而推广使用海运单. 关键词:提单电放提单海运单 一,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背景 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产生的根源是提单危机.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提单自1500年问世以来,一直是国际海运中的重要媒凭,在运输单据中具有显赫地位.但近些年来,其优势却频频遭到冲击,危机重重. 首先是由于海运业飞速发展而带来的危机.近些年尤其是80年代以来,随着海运业的发展,集装箱运输广泛使用,高速船舶大量涌现,中途港大量减少,装卸设备不断改进,海运时间大大缩短.这对提单流程提出了挑战:在提单流程中,收货人必须凭提单正本提货,而正本提单往往被卖方所控制,当货到而提单未到收货地,或收货人未对汇票承兑,付款而得不到提单正本时,就会出现货等单的问题,由此而引起延迟卸货或码头拥挤现象,尤其是近洋运输.如从中国青岛港到韩国仁川一般航程为14小时,如采用提单,正本提单到达买方一般需一个星期左右,这样货物就要滞港至少5—6天,既给港口带来了压力,也给买方带来不便或增加了额外的费用,如担保提货的资金占用和仓储费等.在此情况下,海运单与电放提单便应运而生. 其次是EDI贸易方式给提单带来的危机.在"有纸贸易"中,提单有三种法律性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在EDI被运用于国际贸易以后,租船订舱由电子计算机自动进行.提单即表现为储存于电子计算机内的电子数据,这就是电子提单.电子提单的使用对提单的物权作用提出挑战.提单的物权作用目前要从电子信息传输中体现出来尚有困难.因为,首先买方不能把电讯传递的提单拿去提货,承运人不承认其法律效力;其次,货物在途时买方很难凭电讯传递的提单转让给新的买主.因此,有人提出在新的贸易方式下,提单的物权作用是否还有必要保留的问题,如不保留这一作用,那么提单就可以被其他的海运单据(如海运单,电放提单)所替代.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就主张在出进口商的交易中,如果能够确定进口商不拟出售在途货物,而且目的港能够确定,尤其是近洋运输,鼓励不使用海运提单,而鼓励使用海运单.开证时要求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以扩大海运单的使用面.然后通过EDI将海运单发展成为电子提单.现在世界上大型运输公司正在研究改进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亦即改进今后的电子提单,促使银行对货物能有控制权,让银行乐于接受. 鉴于以上原因,海运单与电放提单迅速发展.海运单于1977年开始被北大西洋之间部分运输采用,80年代以来迅速发展.目前已有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西班牙,瑞典,前苏联等国采用了海运单.日本也在跨国

外贸中的(电放):理论及操作流程

电放的法律原理是:在承运人签发提单的情况下, 当收回提单时即可交付货物(或签发提货单)。由于承运人收回提单的地点是在交付货物(卸货港)以外的地点(通常是在装货港),视其为特殊情况,所以收回全套正本提单。然而,目前有关的国际公约、各国的法律(如中国的海商法)和法规中均无电放”的定义。电放通俗点讲就是发货人不用领提单,收货人凭身份证明提货的一种放货形式。它的操作和普通的提单放货在提单补料和提单确认阶段完全一致,只是到了领取提单阶段出现了差别。电放的程序其实很简单,填了电放申请传真给船公司就行了。不要以为这是一份普通的申请,上面清请楚楚地写明了你放弃领取提单的权利。签字盖章之后,您就不要再想跟船公司要提单了。您如果已经拿了提单,又要改做电放,那您需要把全套提单交回船公司之后再填写电放申请。 提单电放在办理时,先与船公司联系,告诉提单需要电放。这样船公司就可以通过电报让目的港的船公司机构凭传真件提货。一般最好是在未出提单前办理,船公司不用出具正本提单;如果已经出具正本提单,则需要将正本提单交回船公司,让船公司电放提单。另外,船公司会要求发货人出具一份电放保函(船公司或货代有现成的格式),保证电放造成的一切问题与其无关。 由于电放后发货人将不再掌握货权,因此办理电放前一定要确认发货人能够安全收款,否则极易造成钱货两空的局面。 以下是做电放的几种情况: 1)不出任何B/L(H—B/L,M—B/L均不签给客户)。客户补料货代补料(注明“做电放”)Carrier(以B/L样本方式将有关情况告知对方) Carrier (即:船东,承运人)出具提单MB/L copy件给货代,再由货代传交MB/L COPY 件给客户确认。客户确认OK后,由客户传真/快递寄出电放申请书给货代,货代继而传递电放申请书给到Carrier。若Carrier同意电放,通常于货装船后货物到港前发放,若在发放电放提单以前已经发放过正本提单,则需要先把全套完整的正本提单交回给Carrier后方可做电放。Carrier 通过邮件/传真方式发放电放确认信给到提单上shipper(即发货人),或者通过邮件发放相应电放号给到提单上的Consignee(即收货人)。 货抵目的港后,Consignee凭电放信或报出电放号,找Carrier于目的港之Agent提货。此种情况多见于目的港为东南亚地区时,因为电放快而B/L流转(邮寄)慢。(船比B/L先到了目的港) 2)对M—B/L电放,使用货代的代理,签发正本H—B/L,对M—B/L电放即意味着以电放信代替M—B/L之功能(当然不可能签M—B/L正本单)。货代给其客户签正本H—B/L,H—B/L上的shipper填客户名,Consignee填目的港客户名(即真正的收货人)。Carrier给Forwarder 的M—B/L COPY(或MEMO)件上,shipper 填货代名,Consignee 填货代于目的港的代理。 上述操作也可:货代与其客户对好单后,将客户回传给Forwarder的H—B/L上的shipper一栏,由客户名改为货代名,将Consignee栏由真正的收货人改为货代之代理,其他内容不动(其他内容指品名,包装,件数,POL,POD,Delivery Agent, 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Cntr No., Seal No., Marks & Nos (唛头及唛码),Notify, Place of Receipt,

提单的性质与提单权利(一)

提单的性质与提单权利(一) 一、引言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支付等诸多环节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再加上有关提单立法的系统性之不足,从而使围绕提单的纠纷大量产生,进而导致理论与实务部门对这些纠纷问题的认识产生诸多分歧,其主要者如:(1)未凭正本提单放货(简称“无单放货”)的责任属性、因果关系、损害赔偿范围等问题;(2)预借、倒签提单的责任属性、因果关系、损害赔偿范围、法律适用等问题;(3)提单中的管辖权条款、仲裁条款及法律适用条款的效力问题;(4)同一提单中的首要条款、法律选择条款、地区条款的法律意义及其效力问题;(5)提单纠纷中的诉权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及其分歧的存在,既说明了我国有关提单的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的繁荣与进步,也为理论和实务部门进一步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准此,笔者拟就上述这些有关提单的焦点问题逐一谈点粗浅看法。惟在谈这些具体问题之前,首应索本探源,对提单的性质与提单权利有一个准确的把握与界定。 在我国,关于海运提单的研究,原来多限于海商法学界、海事司法界及其他海事实务界,且其大都围绕提单的三种功能或四种功能①来界定、说明提单的性质与功能。惟近年来一些民商法、国际经济法等学人亦开始加入了对提单的研究,且其引入了从民商证券的角度比较研究提单的性质与功能等方法,拓宽了研究领域,开阔了视野,并出版了有关提单研究的专着②,将我国的提单研究推进了一大步。笔者此前亦于1995年发表了一篇《论提单的法律性质》的短文③,亦是侧重从票据(证券)性质的角度对提单的性质进行了探讨。惟其内容现在看来是颇显粗浅的,有许多认识需要进一步深化,特别是未能对提单权利(关系)进行系统探讨,只是其所选择的比较的方法尚是可取的。有鉴于此,本文仍采比较的方法,侧重从证券的角度,谈如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提单的性质;(二)、提单权利关系;(三)、提单权利的产生、转让与消灭。 二、提单的性质 已往人们(包括我国《海商法》第71条提单定义条款)多是从提单的功能角度对其下定义的;提单功能当然也能揭示提单的性质,惟将提单最终界定为一种“单证”,显得过于宽泛。有鉴于此,为准确揭示提单的性质,我们试图将提单定义如下:提单,是海运承运人签发的用以证明海运货物的收受或装船,并据以在目的港向正当的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兼具债权效力与物权效力的不完全有价证券即物品(商品)证券。该定义揭示的提单的基本法律属性如下: (一)提单是不完全有价证券即物品证券 自德国学者创用“有价证券”的概念以来,有价证券制度包括其内涵与外延一直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①。现在人们一般普遍认为,有价证券是一种表示具有财产价值的民事权利的证券;其证券权利的发生、转移和行使均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者,称为完全的有价证券,如汇票等狭义上的票据,其证券权利的转移或行使以持有证券为必要者,称为不完全有价证券,例如提单、仓单等;其证券所表示的标的物为金钱的,称金钱证券,其证券所表示的标的物为物品的,称为物品(商品)证券,如仓单、提单②。英美法中没有与大陆法“有价证券”一词完全等同的概念,而另有“流通证券”、“商业证券”等概念,其“流通证券”指得以背书或支付而转让的证券,其外延较有价证券为小③。 有价证券制度的最大特色是权利的证券化,即将权利表现在证券上,使权利与证券合一。其具有如下主要特点:(1)、证券与权利相结合,只在特殊情况下才可分离,故一般不能离开证券而行使权利。因而就有了证券交付、证券提示、证券缴回等制度。惟在特殊情况下,又可通过特定方式使权利与证券相分离,因而又有了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等制度。证券与权利的结合,决定了证券权利由两种权利组成:一种是对构成证券的物质(一张纸)的所有权,另一种是构成证券的内客的权利,即证券持有人依照证券上的记载而得享有或行使的权利。

浅析国际海运提单中的风险及预防措施

目录 1 引言 3 2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4 3 海运提单的主要风险 5 3.1 无提单放货 5 3.2 倒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6 3.3 HOUSE提单7 3.4 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7 3.5 记名提单 9 3.6 空头提单 9 4 海运提单存在风险的原因10 4.1 样式简单,易于伪造10 4.2 业务员素质低,管理不严10 4.3 国际货代体系缺少严密制约 10 5 海运提单风险的防范措施10 5.1 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 10 5.2 从严掌握倒签提单、预借提单、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11 5.3 分情况谨慎使用记名提单11 5.4仔细订立信用证条款。避免空头提单13 5.5 谨慎使用FOB贸易术语,以防船公司无单放货13 5.6 银行谨慎提供担保,以防船公司凭担保无单放货14 5.7 积极运用法律手段,及时要求海事司法保护15 6 结语16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和防范措施 摘要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班轮运输中使用的一种重要的单证。但是由于提单本身的性质以及海运提单的管理制度的原因,海运提单还存在许多的不足,而这些不足将会导致国际货物贸易产生风险,阻碍着贸易经济的进行,特别是最近几年来,国际上利用海运提单进行诈骗的行为是越来越频繁,严重影响了各国贸易的顺利进行。为此,本文通过对海运提单中存在的种类风险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海运提单;风险;防范措施 1 引言 提单是海运运输中的一种最要的单证形式,具有物权凭证,是买卖双方据以收到货款和交货的最要单据。然而,随着国际贸易和航运的日益繁荣,提单风险已经危机到整个提单的正常运作机制,阻碍了国际经济贸易的顺利进行。因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所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明确认识提单存在风险的情况下,怎样规避防范这些风险是相当最要的,同时探索性的提出解决这些风险的防范措施。不能仅仅因为提单风险问题的存在,就把整个提单制度予以否定,应该完善提单相关的法律规范,从严管理海运提单的签署等制度,从而保证提单对国际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ofLading,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应托运人的要求,在收到货物归其掌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的含义和性质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Bill of Lading,简称B/L)是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证件。这个证件说明了货物运输有关当事人,如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提单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s of title)。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Evidence of contract of carrier)。在班轮运输的条件下,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在运输中产生争议的依据;包租船运输的条件下,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提单也是运输契约的证明。这种运输的契约是租船合同(Charter Party),它是处理承运人(船东)与租船人在运输中的权利义务的依据。 2.提单的种类。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 or Shipped B/L),是指承运人已将货物装上指定的船只后签发的提单。这种提单的特点是提单上面有载货船舶名称和装货日期。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是指承运人收到托运的货物待装船期间,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这种提单上面没有装船日期,也无载货的具体船名。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都必须是已装船提单。《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在信用证无特殊规定的情况下,要求卖方必须提供已装船提单。银行一般不接受备运提单。 (2)根据货物表面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分为清洁和不清洁提单。清洁提单(Clean B/L),是指货物装船时,表面状况良好,承运人在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批注的提单。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or Foul

提单背书是什么意思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

[提单背书是什么意思]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提单背书是什么意思]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篇一 : 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 电放提单是什么意思,英文怎么表达, 2010-11-15 14:48:54| 分类: 出口退税 | 标签: |字号大中小订阅 提单是物权凭证,客户只有拿到提单正本才能在目的港清关提货。 电放提单意味着你放弃正本提单,客户只要有电放提单的复印件或传真件就可以提货。一般货物运输时间比较短的会采用电放提单。比如到日本的货。但是你要有把握把货款收回来,否则客户提了货不付款你就亏了。 如果需要做电放,你要向货代出具一份电放保函,意思就是我司同意电放某笔提单,一切后果自己承担之类的,加盖公司公章。你需要的话,我可以提供你一个样本。 货代拿到你的保函后会把提单电放掉,电放掉的提单上会有个章“SURRENDERD”或”TELE-RELEASE”,所以电放提单叫surrendered BOL 或tele-released BOL. 提单流转 ? 国际货运提单的类别 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在目的港交付的单证。 已装船提单 SHIPPED OR BOARD B/L 指承运人向托运人签发的货物已经装船的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或待运提单 RECEIVED FOR SHIPPING B/L指承运人虽已收到货物但尚未装船时签发的提单。

直达提单 DIRECT B/L 指货物自装货港装船后,中途不经换船直接驶到卸货港卸货而签发的提单。联运提单或称转船提单 THROUGH B/L 指承运人在装货港签发的中途得以转船运输而至目的港的提单。 多式联运提单 MT B/L 指货物由海上、内河、铁路、公路、航空等两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进行联合运输而签的适用于全程运输的提单。 班轮提单 LINER B/L 班轮是在一定的航线上按照公布的时间表,在规定的港口间连续从事货运的船舶。班轮可分定线定期和定线不定期两种。 租船合同提单 CHARTER PARTY B/L 一般指用租船承运租船人的全部货物,船东签给租船人的提单,或者并非全部装运租船人的货物,而由船东或租船人所签发的提单。 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是指只有提单上指名的收货人可以提货的提单,一般不具备流通性。 指示提单 ORDER B/L 通常有未列名指示,列名指示。此种提单通过指示人背书后可以转让。 不记名提单 BLANK B/L或 OPEN B/L 提单内没有任何收货人或ORDER字样,即提单的任何持有人都有权提货。清洁提单 CLEAN B/L 货物交运时,表面情况良好,承运人签发提单时未加任何货损、包装不良或其他有碍结汇的批注。 不清洁提单 FOUL B/L

海运提单的功能与作用的简单论述

海运提单的功能与作用 一、提单简介 1、提单的概念 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尤其是件杂货班轮运输中的一种最重要的单证。根据《海商法》规定,“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凭证。” 2、提单的内容 提单必须由承运人或船长或他们的代理签发,并应明确表明签发人身份。提单的内容由正面事实记载和提单背面条款两部分组成。 (1)正面内容 根据1993年7月1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的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 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船舶名称;托运人的名称;收货人的名称;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卸货港;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运费的支付;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我国《海商法》第73条还同时规定,“提单缺少本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提单正面记载的事项,在法律上具有初步证据。 (2)背面内容 提单背面印定的条款规定了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是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时的主要法律依据。 在全式正本提单的背面,列有许多条款,其中主要有: 定义条款(DEFINITION CLAUSE);管辖权条款(JURISDICTION CLAUSE);责任期限条款(DURATION OF LIABILLITY);包装和标志(PACKAGES AND MARK S);运费和其他费用(FREIGHT AND OTHER CHARGES);自由转船条款(TRANS HIPMENT CLAUSE);错误申报(INACCURACY IN PARTICULARS FURNISHED BY SHIPPER);承运人责任限额(LIMIT OF LIABILITY);共同海损(GENERAL AV ERAGE-G.A.);美国条款(AMERICAN CLAUSE);舱面货,活动物和植物(ON DEC K CARGO,LIVE ANIMALS AND PLANTS)。 3、提单的种类 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可以分类: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电放保函格式-中英文

INDEMNITY AND GUARANTEE FOR TELEX RELEASE (电放保函) TO: MV(船名): VOY(航次): B/L(提单号): POL(装货港)/POD(卸货港): For the above goods shipped by you,please arrange for telex release against out request and the consignee is as follows: (上述货物请根据我司要求办理电报放货,收货人如下:) And we undertake and guarantee that: (我们承担何保证:) 1、To indemnify you and hold you harmless in respect of any liability, loss or damages of whatsoever nature which you may sustain by reason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to consignee in accordance with our request. (向贵公司保证对于根据我们的要求向收货人交货时贵公司可能承受的无论何种性质的灭失或损害及任何赔偿责任贵公司概不负责。) 2、To pay you on demand the amount of any loss or damages which the master and/or agents of the vessel or any other servants or agents whatsoever may incur as a result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as aforesaid.(由于如上述般的交货船长或船舶的代理人或贵方雇佣其他任何雇员或代理人可能承受的任何灭失或损坏的赔款,一经贵公司提出即向贵公司支付。) 3、In the event of any proceeding being commenced against you or any of you servants of agent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delivery of the goods as aforesaid, to provide you or them from time to time on demand with sufficient funds to defend the same.(一旦有关题述事由向贵公司或贵公司的雇员或代理人提出诉讼,一经提出即时向贵公司的雇员提供足够的诉讼辩护费。) 4、If the vessel or any other vessel or property belong to you should be arrested or detained or if the arrest or detention thereof should threatened by reason of aforesaid request to provide on demand such bail or other security as may be required to prevent such arrest or detention or to secure the release of such vessel or property and indemnify you in respect of any loss, damage ,or expenses caused by such arrest of detention whether or not the same may be justified.(如果该轮或属于贵公司的其他任何船舶或财产由于题述事由被扣押或拘留或受到这种扣押或拘留的威胁,为预防这种扣押或拘留或为这种船舶或财产获释可能需要的保释金或其他担保金一经公司提出,即予以提供并且由于这种扣押或拘留所造成的任何灭失损害或费用,保证向贵公司赔偿不管这种扣押或拘留可被证明为合法与否。) 5、This indemnity shall be construed in accordance with Chinese law.(本保函将根据中国 法律来解释。) Dated this Signature of authorized signatory & company chop (负责人签名& 公司签章)

简述航空货运单的性质

简述航空货运单的性质: 空运单不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空运单不是在运货物的物权凭证;空运单是承运条件的证明。 简述开展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 开辟国际多式联运线路与建立集装箱货运站;建立国内外联运网点;制定多式联运单一费率;制定国际多式联运单据;建立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 简述航空货运代理的作用: 国际空运代理既便利了客货用户,又扩大了航空公司的营销能力;具备代替航空公司开展有关市场营销的功能;国际空运代理公司的集中托运业务和航空公司的运价模式使得三方受益;航空公司对代理人实行回佣制 简述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应具备的资质 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具有一个较为完整的在国际货物运输业务往来中形成的分支机构和代理网络;具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简述航空货物运输的特点: 具有较高的运送速度;适于鲜活、易腐和季节性商品的运送;交全准确;可节省包装、保险、利息等费用 简述国际货运代理的主要服务对象 为发货人服务;为海关服务;为陆上承运人服务;为航空公司服务;为班轮公司服务;拼箱服务;提供多式联运服务 简述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主要流程 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空箱的发放、提取及运送、出口报关、货物装箱及接受货物、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办理保险、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货物交付、货运事故处理 分析航空货物运输出口流程 揽货~订舱~接单提货~制单~出口~报关~发运~费用结算~信息传递 简述国际货运代理的发展趋势 司大规模购并现象日趋普遍;由货运代理公司向物流公司转型;先进技术尤其是因特网的广泛应用;“知识型货代”概念的提出 简述国际多式联运的优势 统一化、简单化;减少中间环节,缩短货物运输时间,降低货损,货差事故,提高运输质量;降低运输成本,节约运杂费用;扩大运输经营人业务范围,提高运输组织水平,实现合理运输

电放保函(中英版)

编号: INDEMNITY AND GUARANTEE FOR TELEX RELEASE 电放保函(中英版) TO: MV(船名): VOY(航次): B/L(提单号): POL(装货港)/POD(卸货港): For the above goods shipped by you,please ar range for telex release against out request and the consignee is as follows: (上述货物请根据我司要求办理电报放货,收货人如下:) And we undertake and guarantee that: (我们承担何保证:) 1、To indemnify you and hold you harmless in respect of any liability, loss or damages of whatsoever nature which you may sustain by rea son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to consignee in acc

ordance with our request. (向贵公司保证对于根据我们的要求向收货人交货时贵公司可能承受的无论何种性质的灭失或损害及任何赔偿责任贵公司概不负责。) 2、To pay you on demand the amount of any loss or damages which the master and/or agents of the vessel or any other servants or agents whatsoever may incur as a result of delivering the goods as aforesaid.(由于如上述般的交货船长或船舶的代理人或贵方雇佣其他任何雇员或代理人可能承受的任何灭失或损坏的赔款,一经贵公司提出即向贵公司支付。) 3、In the event of any proceeding being co mmenced against you or any of you servants of agents in connection with the delivery of the g oods as aforesaid, to provide you or them from time to time on demand with sufficient funds to defend the same.(一旦有关题述事由向贵公司或贵公司的雇员或代理人提出诉讼,一经提出即时向贵公司的雇员提供足够的诉讼辩护费。) 4、If the vessel or any other vessel or p roperty belong to you should be arrested or d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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