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试验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圆满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同时也为正确评价个人的工作实绩,为奖惩、评先和岗位调整等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通过考核,全面评价试验室检测人员各项工作的表现,使检测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所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持续改进的动力,提高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力度,通过考核,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二条考核对象

1、凡属试验室在职检测人员均属考核对象;

2、试验室主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坚持平时观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5、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的标准和内容

第四条检测人员的考核标准

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创新等6个方面,重点考核工

作实绩。总分100分。其中: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占10%;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占20%;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占20%;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占30%;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占10%;工作创新: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上的突出成绩和创新性工作。占10%;

第五条检测人员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不得随意发表有损于单位形象、有损于同志间团结的言论,造成影响的每人每次扣5分。

2、工作能力的考核:

(1)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认真学习试验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类在岗培训,经考试考核不及格的扣5分;积极参加各类学历教育,执业资格考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一专多能,每增加一项加1分。

(2)严格按照试验规程进行试验,正确填写原始记录、试验台账、试验报告,试验不正确、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3)严格操作规程,保持仪器完好有效。造成仪器损坏、使用无效仪器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损失严重的取消半年或全年考核分。

3、遵守纪律、考勤的考核: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无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弄虚作假者,违反的每次扣当事人3分;凡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扣5分。

(2)明确岗位,落实职责。

(3)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和会议,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迟到的每次扣1分。

(4)工作人员离开本单位外出者,要逐级报告去向,违反者每人每次扣2分。

(5)自觉增强防范意识,注意室内物品安全、用电安全,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做好办公室卫生,保持办公室清洁、整齐,资料摆放有序,未做到的同室每位人员每次扣1分。

4、工作业绩的考核:

(1)因工作不细致,导致工作出现差错,每发生一起扣3分;属明知故犯的扣5分。

(2)实行限时完成制。对各项委托试验,限时完成,违反一次,责任人扣5分。按时完成单位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每完不成一项扣5分。

(3)实行全员试验员制。以当月参加试验工作次数最多的为标准,每少一项扣1分,最多扣10分。

(4)按时保养试验仪器并记录,每少一次扣2分。试验仪器使用后及时清洗,未做到的每次扣2分。

(5)保持试验室《管理手册》的有效运行,各项记录及时、齐全,手续完整,发现一处不合格项扣责任人5分。

(6)实行情况汇报制。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工作,在1个工作日内向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汇报,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对不能自行处理的工作要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急事随时汇报,特殊情况可直接向公司主要领导汇报。未能做到者,直接责任人扣2分。

5、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的考核:严格工作纪律,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凡

违反禁令、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单位内部各项管理规定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并扣5分。

6、工作创新的考核:能关注新规程、新方法并及时应用于工作的,每

次奖1分,未做到的每次扣2分。

第三章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工作绩效考核分为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七条考核程序:由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结合母体试验室人员考核办法制定本室考核方案,并对本室的检测人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上报公司,由母体试验室负责人审核。

第四章考核等次的确定和使用

第八条绩效考核按年度综合加权平均后总得分多少,评定为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1、考核总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为优秀。

2、考核总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9分以下评定为称职。

3、考核总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69分以下评定为基本称职。

4、考核总分在59分以下评定为不称职。

第九条绩效考核结果的使用:

1、对考核结果年度内在全单位进行通报。

2、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个人,作为年度考核奖先评优、选拔任用条件。

3、对考核结果为称职的个人,不奖不罚。

4、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个人,必要时进行岗位调任或交流。

5、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个人,承担公司有关的处罚,必要时就地免职、交流或待岗。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作一个有用的人才

工地试验室考核管理办法

试验室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的工作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激励机制,充分调动试验室所有检测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圆满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同时也为正确评价个人的工作实绩,为奖惩、评先和岗位调整等提供真实、科学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通过考核,全面评价试验室检测人员各项工作的表现,使检测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所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持续改进的动力,提高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力度,通过考核,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二条考核对象 1、凡属试验室在职检测人员均属考核对象; 2、试验室主任由母体试验室负责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考核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3、坚持平时观察和年终考核相结合;

4、坚持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 5、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 第二章考核的标准和内容 第四条检测人员的考核标准 考核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工作创新等6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总分100分。其中: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占10%;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占20%;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占20%;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占30%;廉:是指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具体表现。占10%;工作创新:主要考核在本职岗位上的突出成绩和创新性工作。占10%; 第五条检测人员的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不得随意发表有损于单位形象、有损于同志间团结的言论,造成影响的每人每次扣5分。 2、工作能力的考核: (1)熟练掌握业务知识,认真学习试验规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类在岗培训,经考试考核

实验室管理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实验室管理员量化考核实施 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中学实验室管理员量化考核实施办法 一、出勤(20分) 1、事假每节扣2分;病假有医院证明材料的不扣分,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按事假处理。 2、出差公假不扣分(含学校外派学习、个人学历进修等)。 3、上班发现迟到、早退、旷工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 4、实验管理员在任课老师上课时必须协助任课老师教学,若中途需离开必须向课任老师说明原因,。 二、常规工作(40) 1、熟悉实验室工作的管理规程,按制度行使管理员职权和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实验室管理规范化。(10分) 2、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标本模型和工具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特点、库存状况、使用规程、保养常识,按技术规范做好实验器材的安全维护和分类管理工作,确保器材完好可用。(10分) 3、熟悉本学科常规实验项目及其所用器材,负责实验器材的正常供给,确保现有条件下的实验开出率。(10分) 4、负责实验室的常规管理、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室内水、电、排气、消防、电教设备、课桌凳等固定设施的正常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10分) 实验管理员在以上常规工作中圆满完成的评为A等得10分、完成较好的评为B等得8分,完成一般的评为C等得6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三、财产管理(20) 1、负责按有关规章做好实验器材的使用、借用、损坏报赔、送外检修、报废注销以及出入库(帐)等管理登记工作,并做好有关登记、审批手续的存档。(10分) 2、负责制订实验器材的购置计划,协助有关人员做器材采购工作。(10分) 实验管理员在以上工作中圆满完成的评为A等得10分、完成较好的评为B等得8分,完成一般的评为C等得6分,没完成的不得分 四、卫生及摆设情况(20分) 保持仪器室整洁,仪器柜内仪器无尘,实验室内无垃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和过道畅通。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 年第12 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 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

中心试验室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职责及组织机构图 第三章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取样、送检与收样管理第四章工程材料试验 第五章工程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与试验 第六章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下达与施工调整 第七章施工现场工艺控制试验 第八章混凝土搅拌站质量控制试验 第九章试验仪器计量检定 第十章试验仪器的维护与管理 第十一章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的出具、送达规定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铁二十二局广州新客站中心试验室,受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检测中心授权。在广州新客站工程XKZ-03标段独立行使建筑工程材料检测任务。 第二条为切实加强广州新客站工程试验工作的管理,本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的原则,按局指挥部要求,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一经被批准,有关人员严格按其执行。 第二章中心试验室职责及组织机构图 第四条中心试验室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及技术规程。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141号文件》精神,确保检测数据的权威性、真实性、准确性、可追溯性。 (二) 认真学习铁道部有关客快专线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 特别是要熟练掌握有关耐久性混凝土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确实为指挥部领导决策提供科学的、真实的、准确的检测数据。 第五条中心试验室的组成。中心试验室在指挥部总工程师工程部门直接领导下,设主任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资料员一名,试验员五名,试验工一名,暂定九人组成。根据工程需要随时调配。 第六条中心试验室下设三个分部试验室。即哈建集团分部试验室;四公司分部试验室;六公司分部试验室。每个分部试验室至少二人组成,并设一名主管试验工程师负责分部试验室日常管理工作。以上三个分部试验室的试验人员由各分部项目总工直接领导;中心试验室只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对其所从事的检测工作有监督管理权利。 分部试验室负责人职责: 分部试验室负责人,在中心试验室主任的监督管理下,主管本分部试验的试验检测工作,即是试验员又是管理,负责组织全室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所有取样,送样工作。完成简单的现场试验、检测任务并达到规定要求。 1、负责组织本室人员对现场原材料半成品的管理和使用。 2、负责管理现场施工所需的各种试验检测数据调整和标识。 3、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室人员按规定要求,做好试验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处理、技术资料整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docx

工地试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我部工地试验室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试验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试验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2、试验室主任负责试验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项目经理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经常组织试验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项目部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巡查试验室安全生产设施的完好情况,监督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试验检测人员负责执行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程序,对本岗位的安全负责,加强对电、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 (二)、试验检测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以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对于试验室所用的电源、火源、电器线路等不得随意变动,不得私自增设和移动电气线路,增加负荷。由专人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按用电规定,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工作;

2、在进行各类强度试验时,应设置有效防护,每次使用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试件飞溅伤害人员及设备; 3、试验室的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张挂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非本工地试验室人员严禁试验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调整、靠近; 4、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严禁“带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强酸、强碱等化学品的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需购买危险物品时,先提出申请,经总工师批准,才能购置。试验室对于化学药品要有严格的发放、使用规定,废液处理不要污染环境;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外来人员、新工人和见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危险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钥匙,二人同时到场才能开锁。其发放必须限额,剩余立即退回,发放和回收都应严格计算数量与称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保存; 7、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自觉遵守安全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8、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9、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

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二、中心试验室工作方案 三、中心试验室岗位职责 1)中心试验室主任职责 2)中心试验室副主任职责 3)试验人员职责 4)检测人员职责 5)中心试验室资料保管人员职责 6)中心试验室仪器样品保管人员职责 三、中心试验室管理制度 1)中心试验室日常管理制度 2)中心试验室技术资料文件的管理及保密制度 3)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4)仪器设备购置、验收、维修、降级和报废制度 5)中心试验室检测人员纪律 6)中心试验室试验安全操作制度 7)中心试验室公章的使用规定 8)中心试验室试验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试验室是负责工程质量试验检测和监督的职能部门,与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试验室、承包商工地试验室,共同形成三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其主要职责是: 1、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测、监控和管理,为领导决策和技术方案的确定,提供科技依据。 2、对主要材料进行质量鉴定和认可,对其它一般材料进行质量报告的审核、备案,对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承包商拟采购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商品构件进行质量抽验。 3、对承包商提供的标准试验结果进行复验、认可。对承包商的工艺试验进行执导监督并对结果进行认可。 4、在施工中对承包商的检测数据和监理试验室的抽检数据,按检验标准要求进行抽样检查。 5、参与和组织分项工程的验收与评定,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定论。 6、做好日常工程质量巡检工作;对各种试验结果进行数理统计和分析整理,建立全部工程的试验资料档案并发布工程质量月报。 7、负责仲裁工程承包商与监理工程师的质量纠纷,下达质量仲裁通知书。 8、对监理试验室和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及其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9、参与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研究项目的试验工

项目试验室管理考核办法

中心试验室试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项目试验工作的管理,严格现场施工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试验工作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是保证工程进度、质量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 第三条试验人员应树立为施工服务、吃苦耐劳的思想和实事求是、勤于钻研的工作态度,努力作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完成公司及项目部所规定的工作内容。 第五条积极推行科学管理,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第二章基本任务 第一条负责检测鉴定本合同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是否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设计要求。 第二条负责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选配。 第三条负责填料鉴定。 第四条负责填料密实度检测。 第五条负责混凝土、砂浆试件强度及其它物理力学性能的检测工作。 第六条负责对超出试验室检测范围的试验项目的对外委托工作。

第七条按规定要求做好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检测过程控制,保存检测资料记录。 第八条按规范及技术规程进行来样检验、检测,指导监督检查材料,施工参数的正确使用,积极开展试验研究,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为设计和施工提供检测资料和技术依据,积累检测成果。 第三章人员及要求 第一条凡参加试验检测的人员必须持有经考核后统一制发的岗位合格证,未经考核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第二条试验检测人员应具有工程质量检测、材料试验基本知识和法定计量单位基础知识。应掌握被检产品的标准(国标、行标、企标) ,检验工作按有关规程进行。 第三条检验过程中,要认真作好原始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对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检测报告采用统一表格,应填写(或打印)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数据准确,不允许更改和涂写,签字一定要由本人亲自签,报告必须用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 第五条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徇私情。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中心试验室设试验室主任1名,负责项目试验全面管理,试验室人数根据工程任务量暂定为11人,试验室人员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第二条中心试验室工作职责:

总监办试验室管理办法

总监办试验室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总监办试验室的管理,规范设备采购,指导总监办试验室的组建,突出监理公司中心试验室的监管与指导地位,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素质,特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中心试验室职责 1、负责总监办试验室的技术指导,并定期对总监办试验人员进行培训及业务水 平考核,要求每年年初由中心试验室列出全年的培训计划报管理层批准; 2、负责新颁布的试验检测标准、规程的宣贯工作; 3、对总监办试验室提出组建方案; 4、负责对总监办试验室的日常督查工作,并下发督查通知书,对总监办试验室 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复查; 5、负责对招聘的试验人员进行操作考核,并签署是否录用意见,供人力资源部 参考; 6、所有总监办试验室设备由中心试验室统一登记、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并定 期对设备进行核对; 7、试验设备的统配工作由中心试验室负责。 二、总监办试验室的职责 除履行临时工地试验室的职责外,还需 1、对中心试验室的培训及检查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对于中心试验室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3、对于工地试验检测出现的异常现象要及时向中心试验室汇报; 4、建立本总 监办试验室财产台账,做好仪器设备的进出入登记工作; 5、竣工后,试验检测资 料移交一份给中心试验室,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建档保管。三、总监办试验室设备 统配流程 1、总监办试验室提出申请; 2、中心试验室审查并提供意见; 3、报分管领导审批; 4、报总经理审批; 5、中心试验室采购设备; 6、回复总监办试验室; 8、总监办组建工地试验室。四、附件 1、检查工作表 2、工地试验室财产清单台账 3、设备统配审批单 附件3 台州市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总监办试验设备统配审批单建设项目名称/总监办名称中心试验室审核意见采购估计金额名称数量设备型号、规格采购/调配 /调配来源 仪器设备 配置清单 总监办试验室经办人,签字,: 中心试验室经办人,签字,: 总监办工程师,签字,: 中心试验室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 意见年月日 总经理 审批年月日

实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实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完善实验室薪资管理体系中绩效管理办法,提供检测员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保障实验室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惠州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检测人员。 3 考核原则 3.1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考核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与方法为准绳; 3.2考核力求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来进行。 4 考核周期 4.1考核以一个季度为周期。 5 职权 5.1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对检测员进行绩效的评估。 5.2综合部负责编辑每个月的绩效评估表上报给质量负责人。 5.4质量负责人对绩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给站长审批。 6 绩效评估流程 6.1 综合部在每周一把上一周检测员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进行汇总(见附表1)。

6.2 综合部在每个季度第一月10号左右统计好上个季度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发给实验室负责人,并把每季度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纳入到绩效评估中。 6.3质量负责人在每个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实验室内部检查,见评分细则,具体项目责任到人,并根据扣分情况纳入到绩效评估中。 6.4质量负责人负责每季度组织盲样考核(包括内部的日常质量考核和外部的能力考核样和比对样),根据考核通过率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并纳入到个人绩效评估中。 6.5 公布绩效评估中的《周工作任务汇报表》和《实验室绩效评分量化表》的得分情况。 6.6 检测员在20日前可以提出申诉,组长或部门负责人作相应的解释沟通。 6.7 质量负责人上报站长进行审批,站长进行奖励和惩罚的评定。 7 奖励和惩罚(后续配套相应的奖惩措施)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保证试验检测工作科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关于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工作的意见》(交质管〔2010〕42号)、《关于加强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工作管理的意见》(交质公〔2014〕55号)、《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等文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项目施工单位、总监办工地试验室和项目办中心试验室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试验检测基本原则 第四条试验检测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检测过程须严谨、规范,检测数据须真实、准确,试验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和检测报告负全责。 第五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检测工作应独立进行,不得由其它单位人员实施操作。不得伪造试验检测数据、随意更改试验检测结论,或者依据主观臆断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第六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建立运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应按照有关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正常维护,定期检定与校准。

第七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按照合同等要求配备试验检测人员,保持试验检测人员队伍稳定,禁止随意更换。 第八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要加强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对试验检测人员的廉洁教育。严禁试验检测人员接受受检单位的礼物、礼金、吃请及其它娱乐活动。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设置 第九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须经省厅行政执法局验收备案后方可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在通过备案之前需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可以采取中心试验室、总监办和施工单位试验室联合取样,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检测单位进行试验检测。社会检测单位的选择须经项目办认可。 第十条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的建设标准、人员配置应符合《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工地建设)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十一条试验室人员管理 (一)对于投标承诺的人员,如确需更换须按合同文件规定报溧高高速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科批准。更换人员的资质及工作能力不得低于原有人员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二)各工地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应进行严格的人员考勤制度。各试验室检测工程师以上人员离开工地需向项目管理办公室工程科请假,其余人员离开工地需向中心试验室负责人请假。各参建单位试验室主要人员离开工地并需做好工作交接,并且保持通讯畅通。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试验室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试验室必须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严格执行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充分落实安全社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 产素质,更好的完成各项试验任务,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如下: 1 工作前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仪器原理及状态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反各项规章制度。 3 化学试剂使用,严格遵守领用手续,使用时看好说 明及使用方法。 4 试验室内设备做到平时自检,季检,每年对所有设 备安全检定一次,做好记录并标识。 5 对新员工临时用工应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受教育

人签字。 6 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鞋。 7 试验室内严禁吸烟。 8、严禁同时使用两种以上的大负荷电器。 9 试验室必须做到专人负责安全,人走电断。 10 禁止私用电器设备。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实验室管理——实验室考核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实验室内部体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准确评价检验人员的工作业绩,督促检验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中心全体检验人员。 3 职责 3.1中心主任批准考核制度的实施; 3.2业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检验人员考核; 3.3考核小组负责被考核人综合评分,监督被考核人日常工作,对考评结果负责; 3.4资料管理员负责收集检验人员考核记录建档管理。 4 具体制度 4.1 考核原则: 4.1.1考核标准和结果客观、公正; 4.1.2考核形式公开、民主; 4.1.3考核内容注重实际业绩。 4.2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4.2.1考核周期为一年; 4.2.2考核内容分为履行岗位职责、检验任务、培训、实验室纪律四项; 4.2.3依据各项目特点采用不同的评分方式与标准,见附件; 4.2.4四个项目最终评分所占百分比规定:履行岗位职责35%,检验任务35%,培训15%,实验室纪律15%; 4.2.4被考核人年终最终得分计算公式:得分=(履行岗位职责得分×35%)+(检验任务得分×35%)+(培训得分×15%)+(实验室纪律分值×15%) 4.3组织实施与时间安排

4.3.1检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考核 4.3.1.1依据实验室程序文件中对各岗位职责的相关规定和《检验人员履行岗位职责考核表》中的评判标准,考核小组对目标岗位实施日常工作监督,并就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详细记录; 4.3.1.2考核小组结合日常监督记录和群众监督意见、投诉记录综合评价被考核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评分结果送交业务办公室统计个人最终得分。 4.3.2检验任务考核 4.3.2.1业务办公室按照《检验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检验工作; 4.3.2.2考评小组由业务办公室、实验室、质量监督员组成,负责检验人日常检验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并作好监督记录; 4.3.2.3检验人实施检验工作完毕,考评小组依据《检验任务考核评分细则》综合考评检验人实施的检验工作,及时给出此次检验的分值; 4.3.2.4实验室负责日常检验考核评分记录的统计整理归档,年末送交业务办公室统计个人最终得分。 4.3.3培训考核 4.3.3.1业务办公室按《人员培训和考核程序》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和考核; 4.3.3.2受指定的培训教师依据《年度培训计划》拟定所负责培训项目的实施细则,送交业务办公室审批; 4.3.3.3考评小组由业务办公室、培训教师、质量监督员组成,负责学员培训全过程的监督并作好监督记录; 4.3.3.4培训教师不参加考核,业务办公室对培训教师的培训效果给出评价,计分标准参照学员评价; 4.3.3.5培训结束,由考评小组根据学员培训监督记录和群众监督意见、投诉记录综合评价学员,按《培训考核表》上判定标准给出评分; 4.3.3.6业务办公室负责填写《培训考核表》,报技术管理者审批后存档,作为年

中心实验室耗材管理规章制度

中心实验室易耗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实验室各种低值品、易耗品的管理,本着降低成本、节约增效、切实为实验教学服务的原则,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由中心主任及设备和耗材专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执行。 二、耗材的定义。包括实验所需电子元件、导线、电池、保险丝、工具、刀具、劳保用品、电源插座、清洁剂等低值易耗品。 三、耗材的管理。由本实验室管理人员建立购置和发放情况明细账。 四、耗材的使用。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要求使用,坚决避免浪费。领取使用耗材,必须经中心主任同意,登记后方可领用。 五、耗材的购置。由实验耗材管理人员提出申请,中心主任审核,报学院领导审批。购置耗材时,经办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购置回来后,必须及时验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六、严禁违规使用耗材,违者给予警告或报上级部门处理。 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

一、实验教学耗材的范围 实验室及教学低值易耗品是指实验室教学、学生毕业设计、科研、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仪器设备及设施制作、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等需要,符合以下规定的物品。 1、材料:指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各种金属、非金属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2、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器件、零配件、实验品等。 二、实验教学耗材的请购 各系(部、中心)依据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和实验课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上报耗材需求计划,经实验中心审核和校领导审批后,每学期开学集中请购一次,其中教育技术方面和计算机方面的实验室及教学耗材分别由实验中心和计算机实验室统一保管,各使用部门领用,并实行以旧换新制度。 三、实验教学耗材的管理 1、各实验室二级仓库必须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要做到记录及时、准确、账物相符。 2、各实验室二级仓库管理员要按时编制耗材进出仓月报表,每月进行一次账、卡、物核对检查,在次月3号前上报实验中心。 3、各系(部、中心)负责根据实验(训)教学计划及大纲组织编制和修订实验(训)消耗定额,作为耗材申购、使用、统计报表、核算的依据。 4、仓库管理员要对保管的耗材安全完整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5、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二级仓耗材发放和保管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耗材损失负责。 四、实验教学耗材的调拨、损坏、丢失 1、实验教学耗材内部调拨,须经实验中心审批,由调入、调出单位管理人员办理调拨手续,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2、实验教学耗材损坏和丢失等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有关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工地试验室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试验室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工程材料质量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作为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材料性能检验是材料生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全面质量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体现试验工作的真实性,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述“不合格品”系指经试验检验不合格的各种材料、构件样品,包括水泥、粗骨料、细骨料、钢筋、外加剂、矿物掺和料等原材料和过程试验所取检验试件。

图1、进场材料检测试验流程图 一、不合格材料样品的处理程序 1、原材料不合格 1)、经试验发现原材料样品不合格,必须及时通知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试验室主任或技术负责人对试验数据应认真进行检查复核,对试验操作过程进行考证,确认材料样品是否不合格。 2)如果材料样品不合格应封存样品(原材料),并在结束试验2小时内电话通知安质部门和相关单位,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下发通知。 3)协同安质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砂、碎石可用作临建或清退出场,钢筋、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材料清退出场。 4)确认处理结果的真实性,必要时还应留存影像资料,不合格材料处置完成后,填写不合格材料处置单。相关人员签认。 2、过程质量控制不合格 1)出现焊件不合格应立即通知安质部,配合安质部门监督处理不合格批及部位,处理方式:补焊或切除原焊缝重新焊接。 2)混凝土试件、砂浆试件不合格通知安质部,由项目部执行公司《不合格品程序》文件。 3、不合格品资料管理 1)试验检测出现不合格品(材料)时,要正常填写原始记录,出具不合格报告,及时填写不合格台帐。 2)不合格材料台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且具有检测资格的人员负责填写并与其它试验台帐统一归档管理,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台账记录人、试验室主任及技术负责人等的签名必须是本人签名,他人不得代签。 3)不合格材料处置单以及影像资料合并存档。 4、不合品(材料)处置监督为保障不合格材料样品处理的公正性,试验室应随时 接受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试验室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试验室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试验室内部管理,全面了解、评估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持续有效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奖惩分明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全面评价试验室检测人员各项工作的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所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持续改进的动力,提高检测人员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力度,通过考核,以达到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第三条考核对象 1、凡属试验室在职检测人员均属考核对象; 2、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由公司总经理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员工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员工绩效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群艳 成员:易少云罗娟胡高才易云万辉宋宁 第五条考核内容 试验室人员绩效考核分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第六条月度考核 1、每月度考核一次,月末进行。考核分为“劳动纪律”、“仪器设备与环境卫生”、“工作态度和工作质量”、“团结协作与员工诚信”及“技术水平与能力”五大要素共29个指标组成月度考核体系。 2、月度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各要素分值分别为“劳动纪律”20分,“仪器设备与环境卫生”15分,“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30分,“团结协作与员工诚信”20分,“技术水平与能力”15分。详见表一。 3、月度考核分A、B、C、D、E五个等级进行评定。

其中:“工作出色”评定为A级,考核得分为98分(含)以上;“良好”评定为B级,得分90(含)~97分;“称职”评定为C级,得分85(含)~89分;“需要改进”评定为D级,得分80(含)~84分;“不尽人意”评定为E级,得分79分(含)以下。 第七条年度综合考核 1、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在当年底(12月下旬)或次年初(元月上旬)进行。考核包括“月度考核平均等级”、“领导评议等级”及“群众评议等级”三大部分。三大部分考核等级权重分别为60%、30%及10%,“员工绩效领导评议表”、“员工绩效群众评议表”、“年度员工绩效综合评定汇总表”详见表二、表三、表四。 2、月度考核平均等级的确定:月度考核平均等级按12个月度考核等级 综合评定。其评定方法为:将各月度考核得分相加除以12后得到相应分值, 将所得分值对应A、B、C、D、E五个等级确定月度考核平均等级。 3、“员工绩效领导评议等级”、“员工绩效群众评议等级”及“年度员工绩效综合评定汇总表”中各要素及综合评价均分为A、B、C、D、E五个等级(分值同月度考核规定),年度综合评定考核时,按相应等级及权重计算综合得分,并确定最终等级。 4、月考核有2次及以上评为E等级的,年度考核评定为E等级。 第八条考核程序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工作计划安排,由公司考核小组在月度、年度考核前书面通知考核时间及考核日程安排。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评为C等级。 1、有累计2天及其以上无故旷工记录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工作统一安排2次及其以上的; 3、上级或地方检查受到通报批评的; 4、考核期间故意扰乱考核秩序且经劝阻不听的; 5、被顾客投诉经核实情况确凿的;

试验室日常监督管理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试验管理办法 (增加人员管理、激励约束(奖惩标准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加强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和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为公司精细化管理做好基础工作,依据《铁路建设项目工程试验室管理标准》Q/CR9204、《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指南》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业主、质监站、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日常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树立“质量至上,服务项目,发展企业”的思想,切实做好项目施工生产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管理体系规定。树立工程试验为施工生产服务思想,积极面向生产第一线,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试验结果准确可靠,提供的测试数据力求科学、合理。 第三条根据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合理设置工地试验室,工地试验室是公司试验室的临时派出机构,在公司试验室运行的体系下运转,结合项目实际开展相关工作,同时隶属于公司中心试验室和项目管理,项目结束后,工地试验室效用同时终止。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人员管理 第五条试验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子(分)公司]、架子队三级管理模式。第六条机关试验室设主任1名,质量负责人1名,检测工程师及档案管理人员2名;项目工地试验室设主任兼质量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另外根据工程特点和项目需求配备相应资质的试验员,所有人员均需持证上岗。第七条工地试验室成立之前需经母体对人员、设备、环境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后下发同意设立工地试验室文件。

第八条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授权签字人需经过公司授权,其中授权签字人需经认监委授权签字考核合格,根据项目施工生产需要在母体资质业务范围内进行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严禁超资质检测。 第三章工作职责及内容 第九条公司中心试验室职责 (一)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试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规范、规程、标准与规定及上级文件并组织宣贯工作,制订相应的措施和办法,编制试验工作要点,进行试验工作总结。 (二)承担本级试验检测资质(计量认证、交通部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资质)的取得与持续。编制中心试验室《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并贯彻落实。 (三)收集推广优秀试验成果。 (四)试验检测人员的培训、考核及调配。 (五)试验检测设备的购置与调配,监督其正常使用。 (六)指导项目试验室的建设,提供所需资源,并对其进行监督、考核。(七)参加研究制定大型试验技术方案,并全过程参与。 (八)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管理本级检测工作设备、设施,保证其处于正常状态。 (十)每年覆盖全公司范围检查不少于1次,公路项目每季度不少于1次母体对工地试验室的监督检查,每年所有项目进行不少于1次的内部审核,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纠正。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职责 (一)按照规范、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监理单位的要求,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试验、检测、过程控制等计划并落实。 (二)按照母体试验室管理体系的要求,制定试验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建立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资阳华通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的管理,规范工地试验室 的试验检测工作,确保工地试验室工作的有序开展及有效控制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及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所在地工地试验室包括施工(自检)工地试验室、监 理试验室、业主(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适用本办法。 二、工地试验室的主要要求 第一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是由公司批准同意并下发批准文件设立的,并在公司授 权的项目和参数范围内从事工地试验室检测活动。 第二条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必须由公司批准派驻的人员组成,工地试验室 不得擅自增减或更换试验人员。 第三条工地试验室试验人员数量、资质等级和技术能力必须同时满足四川省交 通厅有关要求和工程需要,否则工地试验室负责人有义务及时将情况上报公司。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必须经公司、项目业主及相关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并报项目质 监机构备案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必须按照公司的授权和项目业主批准同意开展的检测参数范 围配备相应的试验用房、试验环境条件、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设备以及交通工具。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驻地必须按照公司制定的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充分考虑供电、排水、通风、采光以及布局,做好废渣废液的处理,切实按照环保要求开展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结合本工地试验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必须建立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沥青室不少于20m2,沥青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供参考) 工地临时试验室对有温湿度标准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应采用圬工砌筑,台面高度70cm~80cm、宽度60cm~80cm。 第十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经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或经专门培训的试验检测人员。(人员数量根据投标书业主要求)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的文件精神和蚌埠学院关于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系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1. 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高等学校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标准”、“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基础课教学实验评估办法和标准”、“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指南”和“验收标准”以及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等文件中有关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内容为指导,建立起责权明晰、分工协作、管理高效、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实验教学管理队伍。通过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教学体系,整合优质资源,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实验室效益。 2. 管理体制与机制 基础实验中心下设七个实验分室,专业实验室下设8个实验分室;实验室建设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并重;建立实验教学与实验管理融通协调机制;实现教学资源与科研资源合理配置;实验室人员定岗定编、择优上岗、定期考核、奖惩严明,形成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提高管理人员能力素质的运行机制。 3. 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 3.1 岗位设置: 原则上,系实验室设主任2名,物资管理员1名,各分室设实验管理员1名。 3.2 岗位职责:

实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⑴根据教学和科研计划制订实验室年度建设规划及实施办法;组织编写“示范中心”申报相关材料、并在院、系部署下具体组织实施“示范中心”建设工作;起草“示范中心”建设的具体方案措施; ⑵根据系工作统一安排,负责完成“专业评审”中实验室建设相关材料的搜集,并按要求整理; ⑶接受教务处的工作指导,保持与设备科的沟通与协调,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设申报书、年度仪器设备申报计划、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包括药品采购计划、玻璃仪器采购计划、低值易耗品和低值耐用品的采购计划等)。其中仪器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在上一年的十月份前制定完成,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一年二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下学期采购计划的制定。 ⑷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全体实验人员根据教学计划认真完成实验教学工作,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协助系领导组织实施实验教学改革与教学方法手段的创新研究;积极探索有效的实验室管理运行机制; ⑸搞好实验室的科学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章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加强对实验室有关人员的指导、培训、管理及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和总结实验室工作,提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⑹组织完成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组织开展实验装置的研究和自制工作; ⑺经常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器材的检查与人员培训,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杜绝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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