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审方有什么管理规范

远程审方有什么管理规范
远程审方有什么管理规范

远程审方有什么管理规范

处方的外流使电子处方成为药店关注的重点,这也使人们对远程审方功能和安全上的担忧。下面的我以药精灵远程审方为例说一下远程审方有哪些管理规范。

(一)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

1.单独设置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具有远程服务操作系统,具有与执业药师数量相适应的工位和运行完好的电脑设备,通过互联网与本企业远程服务门店系统相连接。

2.配备专用服务器用于执业药师进行远程服务、加密存储考勤记录、影像资料及处方图片,并且有固定的外网IP,能够满足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

3.连锁企业总部远程服务系统具备高清摄像头及语音对讲设备,能通过视频和语音对讲实现实时在线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双方视频语音对讲流畅,不卡顿。

4.远程服务审核的处方和影像资料能够及时上传专用服务器上加密封存备查,防止处方图片的修改与删除。影像资料能够在服务器加密封存备查,影像资料保存不少于1年;普通药品处方单保存时间为1年以上;含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单保存时间为2年以上。

5.企业在远程服务中心安装高清视频设备,通过互联网与药品监管部门连接,以实现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执业药师远程服务情况的实时监控。

(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1.门店具有运行完好的独立远程服务操作系统与本企业总部远程服务系统相连接。

2.系统具备高清摄像头及语音对讲设备,能和本企业总部远程服务执业药师通过视频和语音对讲实现实时在线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双方视频语音对讲流畅,不卡顿

3.具有专用的高清摄像头来采集处方图像,处方静态图像必须清晰可辨。

4.门店营业员熟悉远程服务系统的使用,并能主动指导、协助群众正确使用远程服务系统。

三、远程服务执业药师管理

(一)开展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的门店数不少于30家,100家以下连锁门店远程服务执业药师按门店数30%配备,超过100家门店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每增加10个门店至少配备1名执业药师,其中执业中药药师配备数量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20%。远程服务执业药师专职从事远程门店处方审核及指导用药服务。

(二)从事远程服务的执业药师注册在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并在远程服务系统中保存执业药师注册证书,联系方式,指纹信息,保证远程执业药师登录的唯一性。

(三)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执业药师工作时间保证与门店营业时间同步,保证在岗履职。上岗实行轮班制,确保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为消费者提供处方审核并指导合理用药,且不可使用移动终端进行在线服务。

(四)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根据是否业务峰值科学调配在岗执业药师人数,零售门店请求执业药师服务响应等待时间不超过2分钟。

(五)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建立考勤制度和考勤设备,远程执业药师服务中心执业药师上下班实行指纹刷卡或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勤情况上传专用服务器加密存档备查且不可修改。

(六)承担远程服务工作的执业药师同时承担药品质量管理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应门店药品质量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巡查。

(七)从事远程服务的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问询病情病史、审核处方、指导合理用药的程序开展药师服务。执业药师临时不在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并及时记录,可安排其他执业药师进行远程药学服务。

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

(一)零售连锁企业将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纳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涵盖总部远程审方管理系统和门店管理端口运转及连

接的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图以及岗位操作规程、执业药师岗位职责、对门店药品质量督查和巡查制度等相关质量管理文件,确保远程审方有章可循,有序开展。

(二)零售门店处方经过执业药师远程服务中心执业药师审核,签署通过或不予通过的意见,经指纹确认后发送门店。对不予通过的处方,在该处方上注明原因;系统能够体现先审核后销售。

(三)执业药师通过视频系统对患者购买的处方药用法用量、禁忌症、注意事项等进行药事服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凭处方销售的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系统能够自动“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实名制管理的药品“专册登记”,内容能够体现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五)对同时购买多种OTC药品的顾客,执业药师中心可以提供视频在线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等药学服务,介绍药品用法、用量,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药品应当拒绝调配。

(六)企业具备审方系统临时瘫痪或断电时无法正常实施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应急解决和处理办法。审方系统临时瘫痪或断电和执业药师不在岗时可以做到暂停销售处方药。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docx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提高药品销售服务质量,规范处方药销售。 2、依据:连锁企业《药品销售质量管理规范》。 3、范围:本连锁公司各门店、总部远程审方室。 4、责任:门店处方药销售人员、审方室执业药师。 5、内容: 5.1 连锁公司执行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服务,连锁总部须设置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 5.2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工作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符合“八统一”的服务要求:即统一企业标识、统一企业管理、统一质量控制、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采购配送、统一网络管理、统一服务承诺。 5.3本连锁公司总部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负责远程审方和药事服务的执业药师不得少于2人;各门店还应设置1名药师进行处方复核和药事服务,经营中药饮片的门店还需配备1名中药师。还应安排具有执业药师资格的质量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对各门店药学服务质量进行巡查。 5.4公司总部应设立专门场所作为远程审方室。审方室应配备计算机、通讯、视频设备,确保在岗执业药师可实时与门店工作人员或顾客进行药事服务。计算机应配备远程审方管理软件。系统中包括在岗考勤、远程审方、调配核发以及处方保存等功能,并能自动记录处方审核相关工作记录,相关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5.5远程审方室计算机系统要与门店计算机系统联网,保持网络通畅、网络传输容量和速度满足门店管理端口设备的正常运转以及远程审方、图像、数据上传等功能的正常实施。

处方审核员的职责 1. 负责审查门店上传的处方,严格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审查处方,对不合理的处方应要求门店拒绝调配并说明理由。 2. 负责顾客用药咨询,并指导顾客合理用药。 3. 收集分析顾客信息,有效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4. 开展药品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 5. 协助开展顾客投诉处理和药品不良反应的检测工作。 6. 负责对实施远程审方系统门店员工的操作培训、指导。 7. 负责系统药品目录基础信息的维护。 8. 负责所审核处方在系统里的存档、整理。

工程项目审批管理制度模板

工程项目审批管理 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施工组织设计是组织施工的总体计划布置, 是指导其施工全过程中各项施工活动的管理、技术的综合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正确与否, 将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四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 对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优势, 合理组织施工, 科学管理, 尽力采用施工新技术, 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 安排好空间和时间,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 注意保护环境, 确保工程质量, 缩短建设工期, 提高投资效益有着十分重要意义。 第二章编报与审批程序 第二条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约定的时间内, 负责工程项目承建的施工单位必须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内部自审、批准工作, 填写《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报监理单位。 第三条项目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正式文件及相应附图后,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时间内, 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 提出意见后,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如需修改,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 退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补充, 然后再重新报审, 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查。 第四条已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由项目监理单位报送建设单位。 第五条规模大、工艺复杂或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 项目监理

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 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后, 提出审查意见, 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必要时还应与建设单位协商, 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第六条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时, 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从技术、组织、管理、经济、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计算机网络应用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分析, 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 经济上合理, 措施上得当, 利于安全、文明施工, 利于提高工程质量, 利于缩短施工周期。 第七条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 必须按已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执行。 施工中, 如果施工单位要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 必须按原审批程序, 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 方能变动。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原则 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审查和批准应符合规定的程序。 第九条施工组织设计应符合国家的技术政策, 充分考虑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条件及法规条件的要求, 突出”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 施工单位是否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的特点及难点, 施工条件是否分析充分。 第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的可操作性: 施工单位是否有能力执行并保证工期和质量目标; 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切实可行。

用友远程接入软件常见问题(精)

用友远程接入软件常见问题 1问:为什么远程客户端点击用友远程接入软件发布好的应用程序之后,连接进度条不停的刷新? 答: 1,服务器端将2003系统管理员的密码修改了,用友远程接入软件后台管理里面的配置没有随着修改 2,服务器在内网里面,路由器没有映射5366端口到内网服务器 3,删除发布用户时,如果此用户绑定的为非administrator;而是隶属于,则此系统用户也将会被删除,添加新用户发布时由于窗口没有重新开启,仍可以绑定已被删除的系统用户。这样也会导致此情况。 4,如果是XP操作系统作为服务器。必须安装 XPTermServicePatch补丁包。 2问:您的服务为非正版服务:请联系管理员确认后台设置的帐号名/用户名/密码是否正确。 答:这是因为配置许可证里面的账户或是密码出现异常。 (如:在网站上将绑定的用户名密码修改了,但许可证上没有修改新密码

3问:远程端访问网页提示用户名或者密码错误,请重新输入!的几种可能性 答:1:输入的密码不是用友远程接入软件后台发布的自定义账户或密码。 2:使用的是机器的操作系统账号登录了。 3:发布的自定义用户当前是否存在。 4问:在用友远程接入软件后台管理添加刚被删除的用户时,提示此用户已存在? 答:这是因为删除后,没有点击保存,就重新添加,此时的新状态还没有被刷新。 5问:点击发布的应用程序时总是提示下载文件而不运行发布的应用程序 答:由于是第一次使用,机器还没有安装用友远程接入软件客户端程序。安装后,仍旧提示下载文件,是该机器上安装有、例如: (迅雷,网际快车,超级旋风等下载工具。只要到该软件的设置中,把“监视”选项中的功能关闭即可。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规定等个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规定 等个制度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目录 1、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2) 2、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4) 3、处方审核权限设置管理制度 (5) 4、药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6) 5、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岗位职责 (8) 6、远程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操作规程 (9) 第一条、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严格规范处方审核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 第二条、依据: 1、《药品管理法》; 2、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

3、《处方药管理办法》; 4、“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第三条、范围:适用于总部远程审方室及本公司下属药店需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第四条、职责:执业药师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内容: 1、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执行GSP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宗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2、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 3、审方室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工作时间与门店同步,营业时间内远程审方室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 4、门店药师收到处方后,不得对处方上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者代用,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通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上传到总部审方室,并通知总部审方员。 5、履行电子处方远程审核职责的执业药师由公司分配登录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远程审核系统,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4、总部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审查处方主要是审查处方填写完整性、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配伍禁忌,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退回处方医生进行修改更正后重新审核,符合规定,确认。 6、审核完毕后,做出接受或拒绝(拒绝需说明理由)决定,并将信息通过系统反馈给门店。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文件目录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 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家门店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20家的按20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与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 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门店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各设备功能: △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通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 △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 六、其他: 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如遇到远程审方系统临时瘫痪或断电等,无法正常实施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时,审方人员立即通知无驻店执业药师的门店停止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并联系计算机管理员及时解决和处理;无驻店执业药师的门店应挂牌告知顾客暂停销售处方药。 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采用远程形式进行处方审核。处方审核、保存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远程审方中电子处方的审核、保存,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等法律规章。 三、适用范围:远程审方中电子处方的审核、保存管理过程。 四、职责:总部审方药师(下简称审方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计算机管理员负责电子处方及相关数据的保存。 五、处方的审核: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

VPN系统使用管理规范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深腾联安字[2005]×号 VPN系统使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员工使用公司VPN系统的行为,指导员工安全合理的使用公司内部IT资源、正确使用VPN系统,及规范审计公司VPN系统的使用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术语及定义 VPN系统:本规范中的VPN系统是指为便于远程访问公司内部网络由公司统一设立的“腾讯VPN系统”。 用户:本规范中的用户指使用VPN系统的公司员工。 4、规范内容 VPN系统使用原则 VPN系统是为了便于用户经Internet远程访问公司内部网络而设立,但由于用户客户端计算机的安全性不可控制,VPN系统使用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4.1.1 如非工作需要,尽量不使用VPN系统帐户登陆公司内部网络 4.1.2 VPN系统对用户规定最小化权限和有效期限

4.1.3 VPN系统对登陆用户保留日志信息 VPN帐户的类型、权限和有效期限 经过申请并获得批准的公司员工可以使用VPN帐户登陆公司内部网络。基于员工的部门工作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获批的VPN帐号的类型和有效期限也有所不同。 4.2.1 VPN帐户的类型和权限 根据VPN系统设立的用途和远程访问需求,将VPN帐户划分为以下类型,每种类型的用户权限各不相同: 4.2.1.1 VIP帐户 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员工可申请VIP帐户。VIP帐户通过VPN接入公司内网后,可以访问公司内部的常用资源(Email、RTX、AD、内部OA办公应用系统等),其他资源均受到限制。 4.2.1.2 运维帐户 公司各部门负有运维责任(含IDC运维和内部OA运维)的员工可申请运维帐户。此类帐户通过VPN接入公司内网后,可以访问公司内部的常用资源(Email、RTX、AD、内部OA 办公应用系统等),也可以访问公司运维资源(IDC网络、内部OA托管机房等),其访问权限受各应用系统限制;其他资源的访问均受到限制。 4.1.1.3 片区帐户 外派工作超过半年的员工可申请片区帐户。此类帐户通过VPN接入公司内网后,可访问公司内部的常用资源(Email、RTX、AD、内部OA办公应用系统等),及IDC机房个别系统的标准HTTP端口;其他资源的访问均受到限制。 4.1.1.4 普通帐户 普通帐户是指部门公用帐户,由部门经理申请,部门内部自行调配领用,部门秘书参照《Token卡使用管理办法》登记帐户绑定的Token卡领用情况。除以上三种类型以外的其他公司员工可向本部门经理申请使用普通帐户。普通帐户使用VPN接入公司内网后,可访问公司内部的常用资源(Email、RTX、AD、内部OA办公应用系统等),及IDC机房个别系统的标准HTTP端口;其他资源的访问均受到限制。 4.2.2 VPN帐户的有效期限

公司远程接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远程接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以下简称“”)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对远程接入的管理,保障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远程维护、使用业务、获取数据等目的,根据国家要求及《网络 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NISS)总纲》、《远程接入安全管理办法》、《内控手 册(2007版)》等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远程接入应符合“谁主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总体原则,遵从“基于需求”、“集中化”及“可控”等具体原则,并与维保方式改革相一致。通过规范申请、审批 等过程,实现安全接入。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省公司及各市分公司通信网、业务网和各支撑系统维护部门,使用相关系统的一般员工以及所有由于特定目的、需要短期访问网络的合作伙伴, 如SP、CP、代维公司、设备供应商的支持人员等等。 第四条“远程接入”特指从网络之外的其它场所,如家庭、酒店、交通途中、第三方办公场所等,在逐次审批的前提下通过部署的拨号、CMNet、VPN或者综合维护接 入平台等方式,访问网络的情形。其它两个网络之间的互联管理要求参见《网 络互联管理办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总体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原则。通信网、业务网和各支撑系统的 维护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人,分别直接负责所辖网络的远程接入管理工作; (二)“基于需求”原则。所有远程接入需求应符合业务发展、运维管理的实际需要, 必须有明确的接入目的,接入所开放的访问权限(如访问时限、可访问时间 段、可发起访问的地址段、需要访问的系统、操作权限等等)应以满足而且 不超出实际需求为标准; (三)“集中化”原则。远程接入应尽量减少接入点,通过逐步设置集中的接入点, 为实现对远程访问的集中控管奠定基础; (四)“可控”原则。所有远程接入必须通过申请、审批、备案及审计,确保在安全 可控的前提下实现远程接入; (五)与维保方式改革思路相一致。非代维方式的厂家支持人员,原则上应在每次 接入前进行审批,并在接入完成后收回分配的帐号权限。 第七条网络安全职能管理部门:省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办公室作为网络安全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负责: (一)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宏观要求,配合上级部门完成必要的远程接入实施工作; (二)制定公司层面的远程接入管理办法; (三)对本公司或者下级部门远程接入管理实施细则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核、检 查。 第八条远程接入点管理部门:指所部署的拨号、VPN等远程接入手段的维护部门,省业务支撑中心负责BOSS、客服等系统维护的远程接入点管理;省网管中心负

远程审方系统

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系统功能要求 一、系统流程 处方登记和修改、上传、处方审核、审核处方回传、处方查询和统计 流程如下图: 二、具体要求 1、处方登记 由门店操作员在现有管理软件中填写处方明细完毕后打开处方登记功能,填写处方医院、开方医生、病人姓名以及纸质处方号,扫描纸质处方影像,自动生成电子审方号。 2、处方修改和删除 对未上传处方进行修改和删除 3、处方上传 具体要求“1”中内容及纸质处方影像 4、处方审核(执业药师审核) 执业药师指纹登录处方审核功能,对指定处方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

见并进行电子签注 5、审核处方回传 审核处方回传内容包括审核意见、电子签注和指纹 6、处方查询(已审核、未审核及永久处方) 对处方状态(未上传、已上传审核、已审核)和永久处方进行查询 三、相关设备 1、图像扫描仪 2、射频型活体指纹识别仪 远程审方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确保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远程审方室人员、各门店药师 三.内容 1.远程审方案: 1.1 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10家之内的配备两名执业药师,超过 10家每增加1—10家门店增加一名执业药师,经营中药饮片 必须配备执业中药师

1.2审方员要求:审方药师必须是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的资 格人员担任 1.3 设备配备: 电脑打印机耳麦摄像头 2.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工作时间与门店同步,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 3.门店药师收到处方,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通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上传到总部审室,并通知审方员 4.审方员应仔细审查门店上传的处方,并按照“四查十对”:的要求开展工作。 5.审方员审查处方后,做出审方决定。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通知门店拒绝调配,必要时需经处方医生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6.门店处方调配人员按照审方员的审核决定,已通过审核确认的处方予以调配,未通过审核确认的处方不予调配并向顾客说明理由 7.调配处方后需经过门店药师核对方可销售 8.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9.门店药师负责收集、保留处方或病历卡,并做好销售台账 10.门店药师协助审方员开展远程审方和在线药学咨询工作 11.审方员应对本职工作负责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等6个制度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等6个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2 2020年4月19日 目 录 1、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2) 2、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4) 3、处方审核权限设置管理制度 (5) 4、药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6) 5、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岗位职责 (8) 6、远程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操作规程 (9) 题 目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 人 起草日期 -04-15 审核日期 批准 日期 生效日期 版本 NO :1 页数 2

第一条、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严格规范处方审核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 第二条、依据: 1、《药品管理法》; 2、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 3、《处方药管理办法》; 4、“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第三条、范围:适用于总部远程审方室及本公司下属药店需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第四条、职责:执业药师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内容: 1、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执行GSP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宗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3 2020年4月19日

2、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 3、审方室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工作时间与门店同步,营业时间内远程审方室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 4、门店药师收到处方后,不得对处方上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者代用,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经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上传到总部审方室,并通知总部审方员。 5、履行电子处方远程审核职责的执业药师由公司分配登录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远程审核系统,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她人。 4、总部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审查处方主要是审查处方填写完整性、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配伍禁忌,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退回处方医生进行修改更正后重新审核,符合规定,确认。 4 2020年4月19日

制度体系之---远程访问管理制度

制度体系之 - 远程访问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远程访问的管理,增强公司内部网络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远程访问指公司用户通过外部网络连接到公司内部网络,访问相关资源,包括VPN访问以及远程桌面访问等。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远程访问系统。 第二节远程访问账号管理 第三条远程访问需求人向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人员出远程访问的申请, 填写《远程访问申请表》(附件一),内容包括所需权限、操作时间段、远程访问的原因和人员,并由申请部门负责人审 批签字;网络管理员负责对远程访问的原因和人员进行确认审核, 并对申请的时间和d权限加 以确认后, 提交信息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审批。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在《远程访问申请表》审批通过后,在VPN设备上启用临时用户, 并设置使用的时间段、访问目标及权限。 第五条采用非VPN方式的远程接入行为,如信息技术部系统维护人员使用远程桌面访问服务器,填写《远程访问申请表》,由信息技术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由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进行 相关操作。操作时,必须分配专门的用户和口令,并确保在工作任务结束时取消相关用户名。 第六条在整个远程操作过程中,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应监控远程操作的内容并将操作行为记录在《远程访问申请表》上。 第七条当远程操作结束后,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应及时禁用或删除该远程操作用户,并在《远程访问申请表》上记录禁用或删除时间。 第八条远程访问用户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有高度的责任心并自觉维护企业的利益。 第九条远程访问用户应妥善保管远程访问证书及口令,并定期修改口令,以增强系统安全性,严禁用户将远程访问系统证书及口令泄露给他人使用。口令的设置应符合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安 全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如果发生远程访问用户证书丢失泄密、用户离开本公司、用户有违法、破坏网络安全行为或其它一些影响证书可信性的情况,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将强行注销用户证书。 第十一条 VPN网关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添加、删除以及移动VPN设备,不得随意修改其网络结构,不得随意更改其安全规则设置。 第十二条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必须作好远程访问系统的备份工作,备份内容包括系统配置数据和日志,备份介质要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信息技术部网络管理员应作好证书发放、规则设置与变更、安全事件、设备故障处理等工作,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远程审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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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远程审方系统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浙江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指导意见》。 三、本公司远程审方系统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 四、人员配备 4.1审方员配备:连锁门店以20家门店至少配备3名执业药师为基数,每增加20家门店,增配1名执业药师,不足20家的按20家计算;已有注册执业药师审方的门店如参与远程审方服务的,该门店按0.5折算系数计入门店总数。有经营中药饮片的,执业中药师配备不少于执业药师总数的30%。 4.2 审方员资格:审方员必须是由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其中中药处方须由执业中药师进行审核),并注册到本公司总部的人员担任,并不得兼任其它业务工作。 4.3 参加远程审方服务的门店人员要求:配备2名驻店药师以上职称人员,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驻店中药师。 五、设施设备 5.1 公司总部设置独立的远程药学服务室(也称远程审方室),并配备以下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清摄像头、麦克风、指纹仪、高清视频监控。 5.2 门店设备:计算机、***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高拍仪、高清摄像头、麦克风。

5.3 各设备功能: △***医药零售管理系统软件功能包括: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保存、处方查询和统计功能;审方系统嵌入销售系统中,能对远程审核的每个处方自动编制序号,并对未审核经过的处方自动锁定,不能收银。 △门店配备高拍仪,用于处方的拍摄。 △远程审方室配备指纹仪,用于审方员的考勤和指纹确认放行处方。 △远程审方室与开展远程药学服务的门店配备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实现审方员与顾客间的远程视频沟通。 △远程审方室安装高清视频监控设备,以实现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化监管系统及本公司对远程审方室实时监控,监控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1个月。 六、其它: 6.1 远程审方系统嵌在销售系统中,销售系统对需凭处方销售的药品自动识别,如门店需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在收银时系统自动提醒是否需要远程审方,参加远程审方的门店选择“是”,系统自动跳出处方拍摄界面,如选择“否”,则不予进行结算收银。 6.2如遇到远程审方系统临时瘫痪或断电等,无法正常实施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时,审方人员立即通知无驻店执业药师的门店停止销售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并联系计算机管理员及时解决和处理;无驻店执业药师的门店应挂牌告知顾客暂停销售处方药。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完整篇.doc

信息安全管理规范1 1.0目的 为了预防和遏制公司网络各类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理网络出现的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移动通信网络畅通与信息安全,营造良好的网络竞争环境,有效进行公司内部网络信息技术安全整体控制,特制定本规范。 2.0 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四川移动所属系统及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及公司内部信息技术整体的控制。 3.0 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集团公司关于信息安全组织的指导意见,为保证信息安全工作的有效组织与指挥,四川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公司分管网络的副总经理任组长,网络部分管信息安全副总经理任副组长,由省公司网络部归口进行职能管理,省公司各网络生产维护部门设置信息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负责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省监控中心设置安全监控人员,各市州分公司及生产中心设置专职或兼职信息安全管理员,各系统维护班组负责系统信息安全负责全省各系统及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协调工作。 3.1.1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组组长职责: 负责公司与相关领导之间的联系,跟踪重大网络信息安全事

件的处理过程,并负责与政府相关应急部门联络,汇报情况。 3.1.2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管理组副组长职责: 负责牵头制定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管理规范,负责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安排与落实,协调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的解决。 3.1.3省网络部信息安全职能管理职责: 省公司网络部设置信息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贯彻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制订和审核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工作流程及技术方案;组织检查和考核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情况;定期组织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审计和评估;组织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针对重大安全事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 工作及后续的整改工作;汇总和分析安全事件情况和相关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3.1.4信息安全技术管理职责: 各分公司、省网络部、省生产中心设置信息安全技术管理员,根据有限公司及省公司制定的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对各类网络、业务系统和支撑系统提出相应安全技术要求,牵头对各类网络和系统实施安全技术评估和工作;发布安全漏洞和安全威胁预警信息,并细化制定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协助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应急预案,参与应急演练;针对重大安全事件,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并定期对各类安全事件进行技术分析。

连锁企业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精选、)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1.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严格规范处方审核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处方药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总部远程审方室及本公司下属药店需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3.职责:门店处方药销售人员、审方室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基本条件 4.1.1本连锁公司执行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服务,总部设置远程审方工作室,配备符合远程审方数量的执业药师,通过远程网络审方系统为连锁门店提供在线审方和指导合理用药服务。 4.1.2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工作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应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质量管理(组织、人员、文件、控制);统一信息系统(同一信息平台、数据联网、资料共享);统一药品配送(门店所有药品完全由总部统一配送,不得自行购进药品)。 4.2总部与门店的设施配备: 4.2.1总部远程审方室应根据执业药师在岗人数,设置独立的远程审方室,配置相应数量的远程审方设施设备: (1)审方室与连锁门店应配置可支持远程审方的计算机系统; (2)审方室应配置与审方系统相匹配的指纹确认设备系统。 4.2.2连锁门店的配置 4.2.2.1配置与远程审方系统相匹配的处方扫描、拍照设备和传输设备。 4.2.2.2连锁门店配置与远程审方系统相匹配的视频设备,便于门店员工或顾客与审方室执业药师沟通咨询。 4.3数据连接

4.3.1连锁门店计算机配置安装与总部配套的远程审方管理软件的管理端口。 4.3.2连锁总部的远程审方管理软件与门店联网,应保障信号连接顺畅,确保网络传输容量和速度能够满足门店正常运转以及远程审方、考勤、图像、数据上传以及在线咨询等。 4.4人员配备与管理 4.4.1处方审核人员为注册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 4.4.2本公司总部开展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的门店目前有7家,并且在同一区域内。配备了四名已注册的执业药师和执业中药师,其中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药师各两名。 4.4.3每一连锁门店配备2名药师(有经营中药饮片的,其中1名为中药师),负责处方复核。 4.4.4从事远程审方服务的执业药师应注册到零售连锁企业总部,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4.4.5从事远程审方服务的执业药师应熟悉《佳烨管理软件》、熟练计算机操作规程,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4.6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上下班实行指纹刷卡系统考勤,工作时间应保证与门店营业时间同步,确保营业时间内有执业药师在岗,为消费者提供处方审核并指导合理用药。 4.7处方审核过程管理 4.7.1门店收到处方后,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通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上传到总部审方室,并通知总部审方员。处方应当经过远程审方室执业药师审核,并签署通过或不予通过的意见,经指纹确认后发送门店: (1)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 (2)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或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后调配。对不予通过的处方,应在该处方上注明原因。 4.7.2履行电子处方远程审核职责的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凭唯一登录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佳烨管理软件》处方远程审核系统,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4.7.3远程审方系统应做到先审核后销售。注射剂、含特殊成分复方制剂、抗生素类等处方类药由执业药师审核后方可进行调配。必须凭处方销售的含特殊药品复方

IDC管理规程-

智慧大藤峡数据中心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接应智慧大藤峡水利枢纽数据服务需求,提升智慧大藤峡数据中心服务效能,强化数据中心安全、保卫、消防、环境等基础管理工作,促进数据中心机房现场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电子化,提高数据中心机房环境基础设施智慧运营能力,特编制本规程。 第二条智慧大藤峡数据中心管理目标:保障智慧大藤峡水利枢纽数据服务需求接应效能,提高数据中心环境基础设施安全、高效、智慧运营能力,确保智慧大藤峡水利枢纽数据信息安全。 第三条数据中心管理总体要求:数据中心现场管理责任明确,资源信息清晰,机房现场管理制度健全,现场环境整洁、有序、规范,消防、安防管理合规,机房准入、作业电子化管理手段到位。 第四条数据中心管理的主要内容:数据中心现场设施配置、现场环境管理、准入准出管理、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数据机房资源(机架、空间、电源、空调等)管理等环境资源公共资源设施管理。 第五条对涉及数据中心新建、改建、扩建和整治的相关项目管理,除应符合本管理要求所列规定外,还应符合城建、环保、消防、人防、抗震、电力引入及使用等有关规范要求。 第六条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正式投产之前,其房屋建筑、消防、安防、动环配套设施等应通过正式验收并向数据中心管理部门移交与基础设施管理相关的竣工资料和工程档案。需要移交的竣工资料和工程档案清单见附件1. 第七条本规程适用于智慧大藤峡数据中心附属核心业务机房、动力中心机房、值守人员工作室(间)及其他附属设施的管理。 第八条本规程仅从通信机房的安全管理、现场作业管理、环境管理、消防管理、用电管理、设施管理等方面规范机房管理要求。凡与设备、业务直接相关的配置、维护及操作作业管理要求,见相关维护规程和管理办法。 第九条本规程由智慧大藤峡数据中心运营管理部门归口并负责解释。

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等6 个制度

目录 1、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2) 2、执业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4) 3、处方审核权限设置管理制度 (5) 4、药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6) 5、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岗位职责 (8) 6、远程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操作规程 (9)

题目远程审方系统管理制度 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 起草日期2014-04-15 审核日期批准日 期 生效日期版本NO:1 页数 2 第一条、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严格规范处方审核是确保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前提。 第二条、依据: 1、《药品管理法》; 2、新《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 3、《处方药管理办法》; 4、“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第三条、范围:适用于总部远程审方室及本公司下属药店需按处方销售的药品。 第四条、职责:执业药师对本规定的实施负责。 第五条、内容: 1、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执行GSP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宗旨,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药学服务。 2、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 3、审方室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工作时间与门店同步,营业时间内远程审方室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 4、门店药师收到处方后,不得对处方上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者代用,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通过公司远程审方系统将处方上传到总部审方室,并通知总部审方员。 5、履行电子处方远程审核职责的执业药师由公司分配登录

名和个人密码,登录和使用电子处方远程审核系统,并妥善保管个人的登录信息,严禁将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4、总部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5、审查处方主要是审查处方填写完整性、用药剂量是否合理、用药方法是否恰当、有无配伍禁忌,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退回处方医生进行修改更正后重新审核,符合规定,确认。 6、审核完毕后,做出接受或拒绝(拒绝需说明理由)决定,并将信息通过系统反馈给门店。 7、门店处方调配人员按照审方员的审核决定,已通过审核确认的处方予以调配,未通过审核确认的处方不予以调配并向顾客说明理由。 8、调配处方后需经过门店药师核对方可销售。 10、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当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11、门店人员应收集、保留处方(或病历卡)、并做好登记销售台账。 12、门店断电或者远程审方系统临时瘫痪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实施远程审方,各门店在第一时间及时解决和处理,未恢复正常运行前,无驻店执业药师门店暂停销售处方药。 13、远程审方系统中处方登记、处方审核、处方照片按规定保存2年,相关数据进行每日备份; 14、门店药师协助审方员开展远程审方和在线药学咨询工作。 15、审方员应对本职工作负责。

远程接入管理规范含流程及表格.pdf

远程接入管理规范 6.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网络远程接入的管理,保障在安全可控的前 提下实现远程维护、使用业务、获取数据等目的,制定本办法。6.2 组织及职责 6.2.1网络安全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网络部或者负责本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职能部门等。 6.2.2远程接入点管理部门 指公司部署的拨号、VPN等远程接入手段的维护部门,如:负责维护机房、 通信网、业务网的网络部门、各系统的业务支撑部门 6.2.3远程接入需求人员 指为实现业务、管理、维护等目的而提出接入需求的部门或 人员,如相关 维护人员、设备供应商的相关人员等。 6.3 远程接入管理流程 6.3.1 远程接入申请阶段 远程接入需求人员按照远程接入管理部门制定的远程接入 申请表格式要求,填写申请表,申请方填写内容至少包括:申 请单位、申请单位联系人、申请单位负责人、拟接入的系统、 申请目的描述(如访问哪些数据、进行什么维护等等)、申请开通时间、接入有效期,然后提交远程接入管理部门。

6.3.2接入需求审批阶段 远程接入管理部门联合远程接入需求拟访问系统的维护人员,对接入申请进行评估审核,对于信息不全、描述不够清晰的申请,应要求提供者补充完善;对于需求目的不合理的申请,应予以拒绝,并对其说明理由; 对合理的远程接入申请,应分配并配置相应接入点设备及拟访问系统中的帐号,并通知需求人员; 远程接入管理部门对接入情况进行备案,以备查询、审计。 6.3.3远程接入阶段 远程接入管理部门及所访问系统维护人员应在需求人员接入过程中,监控其重点或者高危操作情况,及时发现违规操作。 6.3.4远程接入终止阶段 访问完毕后,远程接入应按照远程接入点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声明并终止接入;如出现违反权限规定的操作,应及时终止该接入人员的连接,并对其提出警告或者处理要求。 开始 远程接入需求人员按照远程接入管 理部门制定的远程接入申请表格式 未通过 远程接入管理部门联合远程接入需 管理部门及所访问系统维护人员监

远程审方审核报告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报告 远程审方内审 (2015年度) 常德市麒麟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2015年度远程审方审核报告 第1页共5页

第2页共5页 审核工作安排 通知各位审核小组成员定于3月1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开会对远程审方室的内审计划 审核范围: 1、远程审方室远程审方系统系统管理制度。 2、处方审核、保存管理制度。 3、远程审方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4、处方审核权限设置规定。 5、远程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操作规程。 6、远程审方药师岗位职责。 7、人员任职资质(含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 8、公司运营发展规划可执行性。 安排与分工: 审核小组组长:刮小平 组员:刘志辉、彭军、涂先青、李舒平、黄清玲、曾庆福、肖宇。 刘志辉、彭军:主要负责审核远程审方系统系统管理制度。 曾庆福、陈珊:远程审方药师考勤管理制度。 李舒平、黄清玲:处方审核、保存管理制度。 刘志辉、彭军、肖宇、涂先青、曾庆福:处方审核权限设置规定,远程处方审核和药学服务操作规程,远程审方药师岗位职责,人员任职资质(含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 各组就审核分配任务详细审核后提出意见,审核小组再统一讨论确定。 审核过程记录 刘志辉、彭军:依据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条例和要求,远程审方室必须尽快成立并投入运 行,公司的远程审方系统从制度方面对远程审方室的设置,人员配备排班等方面进行比较详细的规定,符合要求,审核通过。

曾庆福、陈珊:远程审方药师考勤管理制度,保证每班有执业中药师和西药师同时上班,有休息时间,指纹考勤管理相比公司其他部门更严格,审核通过。 李舒平、黄清玲:处方审核、保存管理制度,针对门店和公司远程审方的登记和处方保存做出了明细要求,双方核对、登记、保存,符合要求,审核通过。 刘志辉、彭军、肖宇、涂先青、曾庆福:针对中药处方的审核必须又专职执业中药师审核权限的锁定,操作规程的可操作性及便捷性审核,基本符合要求,要求门店驻店药师尽快掌握并严格按照处方药管理要求执行。人员资质通过电脑核对无误,要求各远程审方员牢记岗位职责并履行。

远程审方操作规程

远程处方审核和药事服务操作规程 一、目的:为符合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零售药店营业时间内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为公众提供药学服务的要求,确保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据:《青海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及审方系统指导原则》和《青海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远程药事服务系统配置要点》。 三、范围:公司远程审方室人员、各门店药师 四、责任:审方执业药师和各门店药师。 五、内容: (一)人员:公司远程审方已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配备了执业药师,负责远程审方和药事服务工作。同时,还对各门店药学服务质量进行巡查。 (二)、审方及药事服务

1、审方:通过远程审方系统提供在线审方;服务:通过现场及在线提供药学服务。 2、各门店计算机系统对处方药销售进行默认锁定; 3、门店药师接处方,初审; 4将处方拿到审方台或药事服务区,打开远程审方系统,同时向顾解释告知“处方审核,请稍等”。 5、、高拍仪处方抓拍、上传到审方室。 6、通过视频通话。简单汇报有关病人情况。 7、审核:审方员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要求仔细审方,审核合格的处方,执业药师审核确认后发送门店,由门店及时调配,为顾客做好服务工作。不合格处方,执业药师不予以确认,写明原因并执行退回处方操作,门店拒绝调配。向顾客说明理由,必要时经处方医生重新更正处方 8、调配处方后由门店药师复核后方可销售给顾客。 系统自动保存处方。 9、门店药师协助审方员开展远程审方和在线药学咨询工作。 10、如遇审方系统临时瘫换或断电等无法正常实施执业药师远程审方时,应及时解决和处理,并暂停销售处方药。 远程审方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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