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刑事物证鉴定机构出具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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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

鉴定文书()公()鉴()字[20 ] 号

鉴定机构全称

本鉴定机构声明:

1、本鉴定文书的鉴定意见仅对受理的检材和样本有效。

2、如对本鉴定文书的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疑问,请与本鉴定机构联系。

3、未经本鉴定机构的书面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部分复印本鉴定书(全部复印除外)。

鉴定机构名称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X公物鉴〔20 〕号

一、绪论

(一)委托单位:

(二)委托人:

(三)受理日期:20 年月日

(四)简要案情:

(五)检验对象:(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等信息)

(六)鉴定要求:

(七)检验日期:20 年月日

(八)检验地点:

二、检验

(一)衣着检验:

(二)尸表检验:

(三)解剖检验:

(四)其他相关检验结果和材料:(含病理组织学检验、毒物学检验、生物学检验等结果,病历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论证

(根据检验所见,对确认的死因、死亡机制、死亡方式、致伤物特点、成伤机制、个体识别等进行论证)

四、鉴定意见

附件:(附件名称,附件可含文字材料及照片等)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第1 页共2 页

X公物鉴〔20 〕号

鉴定人:职称姓名(打印)签名或盖章

职称姓名(打印)签名或盖章

二〇年月日

声明:

1、本鉴定仅对送检材料负责。

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第2 页共2 页

11、《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格式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Nanjing City Intermediate People's court 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 (2008 )公(刑物)鉴(化)字[20 08] 号 一、绪论 1、委托单位:南京市公安局 2、受理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3、案情摘要:2008年5月1号六时许,被告人严宇以勒索财 物为目的,在孙昊的协助下将被害人赵爽从晨曦饭店强行带到世 纪大酒店5003房间。期间严宇非法关押被害人长达五日,并且对 其施加暴力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5月6日上午九点被害 人趁严宇熟睡之际逃跑,在向外逃跑的过程中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被告人严宇随即向公安局投案自首。 4、检验对象:赵爽,男,25岁 5、鉴定要求:死因鉴定 6、检验日期:2008 年 09月 20日 7、检验地点:南京市殡仪馆 二、检验 尸体检验: 1、尸表检验:一般情况:尸长162cm,发育正常,营养一般, 肤色淡黄。尸体现象:尸斑暗红色,位于头枕部、项、背、腰骶、 四肢低下处未受压部位,指压不褪色。腹部尸绿形成。 头(面)部:顶部发长1.8cm,色花白。头皮未触及明显异常。双侧眼睑及结膜苍白,双侧角膜混浊,瞳孔不可透视。双侧外 耳及外耳道干净。鼻外形未见异常,鼻腔干净。右下唇内侧见唇粘 膜裂伤,创口不规则,长约lcm,对应体表外侧见一横行不规则裂伤,长约2cm。右下第一前磨牙缺失。

颈(项)部:右侧颈部见穿刺孔。气管居中,双侧甲状腺未触及肿大。 躯干和四肢:尸体左季肋及左上腹部见穿刺孔,腹部略膨隆。右侧腹股沟见针孔。右手背、左手背见陈性针孔。外阴部及肛门:外阴及肛门处干净,左右臀部见针孔。 2、解剖检验:头部:头皮、帽状腱膜及双侧颞肌未见异常;前、后囟门闭合,硬脑膜外及硬脑膜下未见出血等异常;颅骨、颅底未见骨折。 颈部:右颈部穿刺口对应皮下及肌肉出血,余颈部皮下软组织及颈部肌群未见异常,颈椎未见骨折,舌骨、喉头软骨未见骨折。 胸腹部:胸腹部皮下未见异常。左侧第3-5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右侧第3-6肋骨骨折并肋间肌出血,胸骨平第3肋处骨折。左侧膈肌高度平第5肋,右侧膈肌高度平第4、5肋间。双肺有弹性回缩,左肺与胸壁粘连,右肺与胸壁无粘连。两侧胸腔可见血性积液(左侧约150ml,右侧约200ml)心包腔内见血液及血凝块,约160ml;腹部稍隆起,腹壁脂肪厚1.2cm,上腹部腹壁内见一6cm ×4.5cm范围的出血,膈肌局部出血;小肠上段肠管胀气,肠管浆膜及粘膜面未见异常;大网膜黄色透明,肠系膜及系膜淋巴结未见异常;腹腔积血,量约860ml。 主要脏器检查:脑:全脑重1420g,大脑质软,脑沟变浅,脑回增宽;蛛网膜及蛛网膜下腔未见异常。大脑切面未见出血。脑基底动脉管腔通畅。小脑、脑干表面及切面未见异常。垂体表面及切面未见明显异常。 心脏:重340g,心外膜脂肪增多,上、下腔静脉间见一破裂口,长度约1.8cm,三尖瓣内膜靠近心耳处见-1.8cm的裂伤(图4);左冠状动脉管壁局部增厚,管腔II-III级狭窄,右冠脉管壁及管腔未见明显异常;左室壁厚1.2cm,右室壁厚0.3cm;各瓣膜未见异常,周径分别为:三尖瓣l1才cm,肺动脉瓣8cm,二尖瓣9.3cm,主动脉瓣7.5cm。 肺脏:左肺重710g,大小为26.5cmx20cmx6cm,切面水肿液溢出;右肺重920g,大小为26cmx20cmx7cm,肺门包膜破裂,肺叶间、包膜下出血,切面近肺门处肺组织片状出血。气管及其分支粘膜光滑,气管内少量粘液。

猝死尸体的检验

猝死尸体的检验GA/T170-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7年5月15日发布,1997年7月1日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猝死尸体检验的内容、步骤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法医解剖。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A/T147-1996 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148-1996 法医病理学检材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 3 总则 3.1 本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使猝死尸体检验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步骤及其注意事项,为今后的复核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 3.2 猝死的法医解剖需全面、系统,需要时并取材作病理切片检查,观察各脏器的病理变化;并通过毒物化验排除急性中毒。通过各项法医学检查,再对猝死死因作综合分析。 4 术语 4.1 猝死 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患有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发生突然的、出人意外的非暴力死亡(自然死亡)。猝死的时间限度,目前一般指从开始发病(或病情突变)到死亡在24小时以内者。 4.2 即时死 部分猝死者,死亡过程十分急骤,自出现症状到死亡仅几十秒钟。 5 猝死尸体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5.1 向死者家属、亲友或医务人员详细了解死者的既往病史、家族史、诱因、发病时间和死亡时间等。关于猝死的发病经过和症状表现,有的有目击者,能提供所见情况;有的则无目击者(如一人独居,夜间睡眠中猝死),只能调查死者的过去病史。 5.2 现场勘察,注意现场有无搏斗现象,有无电击迹象,有无药物或毒品残留,有无呕吐物或排泄物等,需要时应取材作毒物化验。 先详细了解死者的案情和病史及注意现场勘察,对周密考虑剖检时应选择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至关重要(如疑为气胸者,开胸前应先做气胸试验;疑为静脉空气栓塞者,则应在开颅、开腹、解剖颈部前做空气栓塞试验)。否则,在案情不清的情况下仓促解剖,将造成尸检后仍死因不明。 5.3 准备福尔马要固定液、保存巨体标本和组织块的标本缸、玻瓶及质量较好的塑料袋等。 5.4 应准备采集毒物化验检材用的器材。疑为急性传染病猝死的案例,还须准备采集细菌培养和病毒分离检材所需器材。 6 尸表检验 6.1 对猝死尸体须注意尸表检查,以发现有无微小的损伤、注射针孔、电流斑等。 6.2 注意有无抢救时复苏术所致的体表损伤。 7 尸体解剖

法医学重点(参考)

法医学重点 第一章绪论第一节概述 1.法医病理学的研究对象是尸体 2.(选择)法医病理学研究检验目的是: ①确定死亡原因(首要任务) ②判断死亡方式③推断死亡时间④推断致伤物⑤个人识别⑥医疗 事故鉴定⑦推断损伤时间⑧损伤和疾病关系 3.法医物证学:其研究和检验对象是源于人体的生物性检材,主要是 各种人体成分及其分泌物与排泄物,其中最常见的是血液(血痕),其次是精液(斑),阴道液(斑),唾液(斑),毛发,牙齿及骨骼等. 第三节法医学的工作内容(选择) 4.法医学的工作内容: ①现场勘验②活体检查③尸体剖验④物证检 验⑤书证检验(一定要有公章) 5.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和痕迹。 第五节法医学发展史及展望 6.现存最早的系统古代法医学著作是《洗冤集录》,为中国古代伟大 的法医学家宋慈所撰。 7.1598年,意大利巴勒莫大学教授Fortunato Fedele出版了《医师 的报告》,这是欧洲第一部全面而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第二章死亡与死后变化第一节死亡 8.死亡方式:心脏性死亡,呼吸性死亡,脑死亡(原发性,继发性) 9.死亡过程:濒死期,临床死亡期(全身各器官组织并未全部死亡,可

进行器官移植),生物学死亡期(全身所有的组织细胞相继死亡) 10. ①非自然死亡(暴力性死亡) ②自然死亡(非暴力性:生理性死亡,病理性死亡) 生理性死亡:也称衰老死,指由于机体的自然衰老,体内各组织器官的生理功能逐渐减退直至衰竭尤其是脑,心或肺的自然衰竭以致不能维持生命而导致死亡. 病理性死亡:指由于各种疾病的发展,恶化而引起的个体死亡. 11.(选择)死亡原因:是指直接或间接促进死亡的损伤或疾病. 根本死因:引起死亡的初始原因(原发性自然疾病或暴力性损伤) 直接死因:感染,出血,栓塞,中毒,全身衰竭 辅助死因:根本原因外的自然疾病或损伤 诱因:精神因素 联合死因:两种或两种以上 12.(简答或填空)死亡方式: ①自杀死:蓄意的自己对自己施加暴力手段终止自己的生命的死亡事件. ②他杀死:用暴力手段剥夺他人生命的死亡事件 a.非法他杀死:即故意杀人,是法医学实践中最常见的. b.合法他杀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他杀(死刑,正当防卫,合法 堕胎,引产) c.过失伤害死:家庭纠纷,斗殴,虐待老人或儿童,监狱内对犯人 的伤害.

法医病理鉴定意见书尸检报告

东西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 病理鉴定意见书江西医学律师网整理东西方 医大司法鉴定中心[2012] 病鉴字第002 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邬东人及赣州市仁仪医院委托鉴定事项:死因鉴定 受理日期:2012 年01 月04 日鉴定材料:冷藏尸体鉴定日期:2012 年01 月04 日鉴定地点:赣州市殡仪馆在场人员:邬心鹿,邬之城被鉴定人:邬友渊,男,43 岁 二、案情摘要。 根据委托方介绍:邬友渊于2011 年12 月26 日上午9 时许在兴国县里仁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后被送入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救治,在该院行CT 检查及治疗后转至赣州市仁仪医院,入住胸外科,于2011 年12 月30 日17 时35 分出现昏迷,经抢救无效后于19 时10 分死亡。为查明死亡原因,我鉴定 中心对邬友渊的遗体进行解剖及病理学检查。

三、病志摘要。 摘自赣州市仁仪医院住院病历(322243) :邬友渊于2011 年12 月26 日,因“外伤致胸痛、胸闷4 小时余”入院,入院时神志清楚,精神偏差,平车推入病房,查体欠合作,痛苦面容,胸部可见广泛皮肤擦伤痕,两肺呼吸音粗,可闻及湿性哕音;入院前在兴国县妇女儿童医院头颅、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左侧肋骨多发性骨折;心包积液;肝挫伤?;头部CT平扫未见明显异常。入院后行胸部B超检查提示: 心包腔积液声像。胸部、上腹部CT平扫提示:1、左下肺挫伤,双侧胸腔少量积液,双下肺膨胀不全,以右侧比较明显;2、左侧多发肋骨错位骨折;3、心包少量积液;4、肝脏挫裂伤并血肿形成;5、腹腔积液;脾周积液,不排除脾脏损伤,请随诊。血常规检查示:白细胞数目偏高。入院后给予生命体征监测及中心静脉压监测,给予吸氧、抗感染、止血及镇痛等对症支持治疗。12 月30 日17 时35 分患者突然出现昏迷,大汗淋漓,口唇发绀,呼吸困难,瞳孔散大。经抢救无效于19 时10 分死亡。死亡诊断:(1) 胸部外伤,双侧血胸;(2) 左侧多发性肋骨骨折;(3) 心包积液;(4) 肝脏挫裂伤;(5) 呼吸心跳骤停。 四、检验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学尸体解剖》(GA/T147-1996) 、《法医学尸表检验》(GA/T149-1996) 、《法医病理学检材的提取、固定、包装及送检方法GA/T148- 1996 》和《东西方医科大学法医病理尸表作业指导书》(NYSJ-JS-

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

2015-11-20实施 法医学尸体解剖规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101002——2015 2015-11-20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法医学尸体解剖程序及技术要求 (2) 5尸体解剖记录 (6) 6尸体解剖报告 (7) 7常见案例检查方案 (8)

前言 本技术规范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有关规定,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病理学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法医学尸体检验、死亡原因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卫生部《尸体解剖规则》和欧盟部长委员会提案《法医学尸体解剖协调规则》、美国法医协会《法医学尸体解剖执行标准》。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忆九、官大威、秦志强、张国华、刘宁国、张建华、黄平、邹冬华、李正东、邵煜。

法医物证学教学大纲2015.4.29

《法医物证学》教学大纲 适用成人教育法医学专业 一、课程简介 《法医物证学》是法医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法医物证检验的基本理论与技能,为学生今后从事法医物证的检验、教学和研究奠定基础。法医物证学是法医学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内容,因此,是法医学专业必修课程。目前使用教材为《法医物证学》(第三版),侯一平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0.5。本课程主要包括:①法医物证分析的遗传学基础,多态性遗传标记及分析技术;②常见生物性检材的提取、包装和送检;③常见生物性检材的检验和个人识别;④亲子鉴定;⑤法医DNA数据库等。 本课程要求学生熟悉本门学科的研究对象、任务、内容及在法庭科学中的地位、作用与意义;掌握亲权鉴定与个人识别的鉴定原则、基本理论、检验方法及检验结果的评价。使学生在结束学习后能基本承担常规法医物证检验工作。 本课程在二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必修课,总学时为39学时,其中理论课30 学时,实验课9学时。 二、课程目标 (一)基本理论知识 《法医物证学》是以生物物证为研究对象,以提供科学证据为目的,研究应用生命科学技术解决案件中与人体有关的生物检材鉴定的一门学科,是法医学的重要分支学科,其研究内容属法医学中的物证检验部分,是法医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之一。其内容主要包括:物证及法医物证的基本概念;物证分析的遗传学基础;DNA多态性分析;表达产物水平遗传标记;亲子鉴定;法医物证检材的提取、包装和送检;血痕、精斑、唾液及唾液斑、混合斑、人体组织等常见生物性检材的检验与个人识别;法医物证鉴定证据意义的评估;法医DNA数据库等。 (二)基本技能 通过实验教学结合理论知识使学生进一步掌握本学科的研究对象、任务、内容及其在法庭科学中的地位、作用与意义。通过对常见生物检材确证试验、DNA

法医学案例分析及答案

案例分析3 作业要求 1. 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判断。上述资料中未提及或未做特别说明的均视为无异常。 2. 答案书写时分别出具法医病理学诊断、分析说明和鉴定意见,案情材料等不用在重复抄写。 3. 法医病理学诊断:资料中涉及的损伤或病变均应以法医病理学诊断方式列出。 4. 分析说明:要求依据所提供的材料对死亡原因进行论证。论述力求条理清楚,观点明确,层次分明。(提示:本案例涉及中毒与疾病分析,请查阅吗啡、海洛因中毒资料) 5. 鉴定意见:对死亡原因进行鉴定。(提示:包括死亡原因和死亡机制,要求简明、扼要)。 注意: 1.发现存在结果(分析说明)串通情况的,按“不通过”结果处理。 2.最后一次课结束时由各班班长将本班学生的名单及答案一并交给上课老师。未交答案者视为本课程考核不通过。 3.学生学号逐一写出,并记录应交人数、实交人数、未交人的原因,请留下班长的联系电话。所交的答案要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 一、案情简介 死者李某,男,36岁。某日21:50许,被其朋友发现突然昏倒在某旅馆卫生间内,呼之不应,遂对其进行胸外按压并拨打“120”急救。约20分钟后“120”到达现场,医生检查发现:口唇发绀,脉搏触不到,呼吸、心跳停止,两侧瞳孔缩小,直径均为0.2cm,对光反射消失。予胸外按压、心内注射强心针,抢救无效后,宣布临床死亡。 据调查材料反映,李某既往有吸毒史3年,生前患有艾滋病。曾因犯罪服刑1年,于死亡前1月余刑满释放。死亡前7天因纠纷被他人用热水瓶砸伤右上肢及腰背部并致局部烫伤,伤后感局部疼痛,无其它不适。死亡当日8:30许与其朋友外出。现死者家属怀疑李某被伤害致死,故申请尸体解剖检验。

司法鉴定意见书(样本)

甘肃立明司法鉴定所 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甘XX所[2014]临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中级人民法院 委托事项:曾某某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鉴定 受理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材料:1.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1份(住院号:******); 2.X线片、CT片6张; 鉴定日期:2014年7月28日 鉴定地点:本所法医临床鉴定定点医院 鉴定人:张义、宋鹏飞 被鉴定人:曾某某,男性,1988年3月9日出生,27岁,住址:XXXXXX。 在场人员: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XXX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华公交认字[2014]第XX号)记载:2014年4月5日0时许,曾某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沿S 20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21km+300m处时,与前方右侧路边头北尾南停放的陕D5166 6号半挂车相撞受伤,伤者被送往当地医院行相关检查后前往XXXX人民医院住院进行治疗,经过该院手术及相关对症支持治疗,患者病情好转出院。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特委托本所为被鉴定人曾某某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后期医疗费法医学鉴定。 三、检验过程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103003-2011)对被鉴定人曾某某进行检验。 2、书证检查: (1)根据XXXX人民医院入院记录记载:姓名:曾某某,性别:男,年龄:27岁,职业:农民,住院号:311371,病史叙述者:家属,可靠程度:可靠。主诉:车祸致右上臂肿痛、畸形、活动受限6小时。现病史:患者家属代诉。患者于入院前6小时因车祸致右上臂受伤,当时自觉右上臂剧烈疼痛、弯曲畸形,肿胀明显,活动受限,右手腕及手指背伸功能受限,伴有头痛、头晕,右眼部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留学不止,右手拇指掌指关节背侧可见一长约3厘米的伤口。流血不止,右手示指末节背侧皮肤缺损,流血不止,无胸闷、气短、无腹痛、腹胀,无昏迷、昏厥等症状。受伤后就诊于当地医院,行X线及头颅CT检查后示:“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额叶脑挫裂伤”,给予右眼部、右手拇指伤口清创缝合术,建议来我院手术治疗。遂来我院,经检查后以”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3右额叶脑挫裂伤”收住我科。患者自受伤以来,神志清,精神差,不思饮食、休息差,未解大小便。体格检查:T:37.3℃,P:88次/分,R:21次/分,BP:117/72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精神差,被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动体位,体查欠合作,对答切题。皮肤、粘膜无苍白,无黄染、蜘蛛痣。各浅表淋巴结未触及肿大。头颅五官无畸形,眼睑无水肿,结膜无苍白、无充血,巩膜无黄染,左瞳孔等大等圆,Φ3.5mm,对光反射存在,右眼睑上、下缘可见多处不规则伤口(已缝合),右眼肿胀明显,无法睁眼,瞳孔对光翻身无法查,口唇湿润,无苍白无紫绀。咽部无充血,扁桃体无肿大。颈部项强直,气管居中,甲状腺无肿大。无颈静脉怒张。胸廓对称,无畸形。胸式呼吸对称。肋间隙无变窄或增宽,胸壁无肿块皮下捻发感,触觉语颤正常;两肺叩之呈清音;呼吸音清晰,无干湿性罗音,无胸膜摩擦音;心尖搏动位于右锁中线第五肋间,无抬举感及震颤;心界不大;心率:88分,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腹部平坦,无胃肠型及蠕动波。腹式呼吸对称。无腹壁静脉曲张,腹肌无紧张,全腹部无压痛、无反跳痛,肝脾肋下未触及,未触及包块;肝浊音界存在,脾浊音区正常,肝区无叩击痛,右、右肾区无叩击痛,腹部移动性浊音阴性;肠鸣音如常。肛门及外生殖器无异常;脊柱无畸形,双下肢无凹陷性水肿;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入院诊断:1.右肱骨中、下1/3骨折2.右桡神经损伤3.右

法医物证学

《法医物证学》之非主流考前突击复习完整版 Chapt2 1、何谓遗传标记? 个体的单位遗传性状作为标志用于法医物证分析时,这种遗传性状就成为遗传标记GM。 2、何谓基因、基因型和表型? 1)基因型:是指个体一个或多个基因座上等位基因的组合,是生物体可见性状的实际基因组成。 2)表型:是指生物体某特定基因所表现的性状。表型由基因型决定。 3、Hardy-Weinberg平衡定律的前提条件和意义 1)前提条件:群体无限大、随机婚配、没有突变、没有大规模的迁移和没有选择因素的影响。 2)结论:群体中的基因频率和基因型频率在逐代传递中保持不变。 3)意义: 4)反映基因频率和基因型频率的关系(纯合子基因型频率=基因频率的平方,杂合子=该两基因频率乘积 的二倍) 5)群体样本的检验 4、非父排除概率(P23) PE是指孩子的非亲生父亲的男子,能够被某个遗传标记系统排除的概率。 PE用于评估某一遗传标记系统在亲权鉴定案件中的实用价值。 5、何谓个人识别概率?(P22) 个人识别概率(DP)是指在群体中随机抽取两个体,两者的遗传标记表型不相同的概率。 DP是评价该遗产标记系统识别无关个体效能大小的指标,DP越高,效能越强。 Chapt3 1、何谓DNA多态性?(P37) 1)在基因组DNA中,由不同碱基结构的等位基因所形成的多态性叫做DNA多态性。 2)按照DNA遗传标记的结构特征,DNA多态性可分为长度多态性和序列多态性。 2、何谓VNTR?(P37) 小卫星DNA中的可变数目串联重复序列称为VNTR。 3、何谓STR? 微卫星的可变数目串联重复序列称为短串联重复序列,STR。 Chapt4 1、RFLP 2、Amp-FLR 3、DNA指纹图谱的基本特征? 1)遗传方式:孟德尔规律、所有片段独立遗传 2)个体的组织同一性:稳定一致 3)群体遗传学特征:

司法鉴定报告书模板

XXXX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对xxx伤残鉴定意见书 XX法[20xx]临鉴字第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人:XXXXXXXXX 委托鉴定事项:对XXX进行伤残程度评定 受理日期:20XX年X月XX日 鉴定材料:1、XXXXXXXXX委托书1份 2、XX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1份 3、DR、CT、MRI片共XX张 4、XXXXXX身份证复印件1份 在场人员:XXX XXX XXX XXX 鉴定地点:XXXXXXXXXX 鉴定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被鉴定人:XXX、男、汉族、出生年月:19XX年XX月XX日 现住址:河南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二、检案摘要 根据送检材料及委托书记载:20XX年X月XX日被鉴定人XXX因 交通事故受伤,伤后到XXXX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20XX年X月XX日我所接受XXXXXXXXXXX委托对XXX进行伤残等级鉴定,X月XX日对其进行活体检查。 三、检验过程 1、查阅XXXX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号:152342)记载: 入院日期:2013年6月30日 主诉:外伤后头痛头晕并双下肢疼痛2小时 体格、专科检查摘要:T:36.3℃,P:86次/分,R:19次/分,BP:100/60mmHg;神志清,精神差,左枕部肿胀、压痛;胸廓无畸形、压痛;左小腿中段及右股部中上段肿胀、压痛,可触及骨擦感;左手背有一约9cm长纵形裂口,部分深达骨膜,皮肤挤皮下组织向两侧潜行剥离,宽约4cm,左腕部背侧约6×5cm大小范围内有多条不规则裂口,皮缘不整,部分伤口深达骨膜,皮肤与皮下组织有剥离,皮瓣厚薄不均,皮肤有部分缺失,创面污染重,有玻璃碎块及沙粒残留,手指活动尚好;四肢肌力、肌张力正常。头颅SCT:1、枕骨左侧骨折;2、蛛网膜下腔出血;3、左枕部头皮损伤。X线片:右侧胫腓骨骨折、左侧股骨骨折。 入院诊断:1、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①脑挫裂伤;②蛛网膜下腔出血;③枕骨骨折;④左枕部头皮挫伤;2、右侧胫腓骨骨折;3、左侧股骨骨折;4、左手背皮肤撕脱伤;5、左腕部挫裂伤。 诊疗经过: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左手及左腕部伤口给予清创缝合,抗生素应用,术前检查无手术禁忌症后在麻醉下行“左股骨骨折切开复位髓内钉内固定术、右胫骨骨折切开复位外固定架固定术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 篇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1、委托书: ①案情摘要或交通事故认定书:案情摘要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情况,及致伤工具、致伤方式和被鉴定人案发当时的损伤情况等。在委托书中写清楚或另外单独提交; ②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被鉴定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包括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职业、文化、民族、婚姻、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 ③鉴定目的和要求: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什么鉴定。 2、病历资料: 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X光片、各种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等。 3、以往鉴定书复印件。 4、伤情鉴定及刑事医学鉴定必需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并办理鉴定手续;伤残鉴定等民事赔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或当事双方共同委托;保险鉴定由保险公司委托。 篇二: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法医临床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

法医物证学考试题(答案)

法医物证学考试题 姓名记分 一、选择题(单选):每题1.5分 1.下列哪一项不是人类遗传多态性现象。() A.蛋白酶多态性 B.糖的多态性 C.抗原多态性 D.DNA多态性 2.有关理想群体的条件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群体无限大 B.婚配随机进行 C.有自然选择 D.没有新的突变 E.没有群体的大规模迁移 3.下列方法中,哪一种不能确定人类精斑。( ) A.精子找出法 B.P30测定 C.抗人精环沉试验 D.中和法 4.下列常见的检验中,哪一种不属于RBC酶型。() A.ACP B.PGM C.ESD D.HP 5.法医学常见的检材是( ),占80%以上。 A.血痕 B.精斑 C.唾液 D.毛发 6.琼脂糖免疫扩散试验中所用琼脂糖浓度为() A.2% B.0.2% C.20% D.0.05% 7.唾液中含有大量水溶性ABH血型物质,常用()法测定。 A.吸收试验 B.中和试验 C.解离试验 D.淀粉-碘试验 8.亲子鉴定最主要依据( )。 A.孟德尔遗传规律 B.妊娠期限 C.性交能力及生育能力 D.当事人的口供 9.下列哪项不是免疫扩散试验的优点。() A.可估计抗原含量 B.适用于混浊检材 C.易于保存、拍照 D.操作简单、快速 10.下列毛发中哪一种多呈S状弯曲或呈螺旋状。( ) A.腋毛 B.睫毛 C.阴毛 D.头发 11.人体几乎所有骨骼都有性别差异,但最明显的是()。 A.颅骨 B.下颌骨 C.骨盆 D.四肢长骨 12.精子的HE染色中,哪项正确( )。 A.头为蓝色,尾为红色 B.头为红色,尾为蓝色

C.头为紫红色,尾为紫蓝色 D.头尾均为蓝色 13.有关检材的提取方法中,哪种是错误的。() A.小件物品整件提取 B.体液用纱布提取并烤干 C.要带空白对照 D.勿用手摸,防止污染 14.解离试验中,所用RBC悬液浓度和抗体分别为()。 A.2-3%,256倍 B.1-2%,8倍 C.0.2%,256倍 D.0.5%,16倍 15.抗人精环沉试验中,哪项不对()。 A.抗人精效价为1万倍 B.抗人精加于浸出液之上 C.做空白、已知对照 D.黑色背景斜光下观察 16.有关ACP,哪项正确()。 A.ACP试验阳性可肯定精斑 B.广泛存在于各种组织 C.血液中含量最多 D.所有酶中稳定性最好 17.中和法测精斑ABO血型时,加A、B、O的所有凹均凝集,则该精斑血型为()。 A.AB型 B.A型 C.O型分泌型 D.O型非分泌型 18.作精斑检验时,哪项正确()。 A.只能作中和试验 B.ABH为水溶性,故不能作解离试验 C.可用中和、解离、吸收法等 D.抗人精阳性便可作DNA检验 19.毛发检验中,哪项正确()。 A.开棺验尸的毛发可作酶型 B.带毛囊的毛发可作PCR检验 C.毛干可作血清型检验 D.不压扁也可作解离试验 20.沉淀反应中,若抗体过剩,则()。 A.会出现后带现象 B.会加快凝集过程 C.不会对凝集产生太大影响 D.会出现前带现象 二、判断题:(每题1分) 1.MN系统是由双等位基因共显控制,所以没有无效基因。() 2.临床及文献中常说的Rh阳性是指C抗原阳性。( ) 3.作DNA检验血液时,应加抗凝剂,一般加肝素抗凝。() 4.PCR即聚合酶链反应,由变性、退火、引物延伸三个基本反应组成的循环性过程。( ) 5.现场办案中,为检验一较大范围有无血痕,可将联苯胺倒在检材上,检验是否有阳性反应。() 6.抗人血清沉淀素和抗人Hb沉淀素血清反应阳性均可证明检材中含有人血。() 7.血痕凝集素检验中,若检出α、β凝集素,则可定为“O”型,若α、β均未检出,则可定为AB型。() 8.毛干由毛小皮、皮质、髓质组成,人毛与兽毛的主要区别是:人毛髓较兽毛发达,兽毛皮

法医学尸体解剖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法医学尸体解剖 GA/T 147—199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6-07-25批准1997-01-01实施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任嘉诚、徐华、杨玉璞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医学尸体解剖的内容、步骤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医学院校系统进行司法解剖。 2 总则 2.1 目的 本标准的制定是使法医学尸体解剖有一个完整统一的方法和步骤,为今后的复核及国际交流奠定基础。2.2 法医学尸体解剖环境及器械要求 2.2.1 法医剖验应在具有一定条件和设备的尸体解剖室进行。尸体解剖室设备要求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2.2.2 如需在现场就地进行尸体剖验(如发生在农村,偏远山区的案件),应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包括携带全套解剖器械,固定液及盛装检材容器),选择光线充足而又比较僻静的地方,应用便携式解剖床或临时搭成的尸体解剖台,并应尊重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如现场无充足的光源,又不具备上述条件,法医应拒绝剖验,以免造成误、漏诊。 2.2.3 法医学尸体解剖应具备的基本器械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2.2.4 解剖器械必须干净、整齐,避免交叉污染。 3 尸体剖验 3.1 法医学尸体解剖分类 3.1.1 系统解剖,包括颅腔、胸腔、腹腔的剖验。如根据案件需要仅作一腔的解剖时.应按本标准执行。

3.1.2 局部解剖,包括脊髓腔、关节腔、四肢、背臀部及会阴部的剖验,可根据案件需要时进行。3.1.3 法医学尸体解剖术式,在进行系统解利时,尸体均取仰卧位。术者位于尸体右侧操作。根据不同要求,可以选择不同的术式。 3.1.3.1 直线切法:切线从下颌下缘正中线开始,沿颈、胸腹正中线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切开皮肤及皮下组织。 3.1.3.2 T字弧形切法:切线从左肩峰经胸骨上切迹至右肩峰作弧形横切口,在其中点向下作直形纵切口,绕脐左侧至耻骨联合上缘。 3.1.3.3 Y字形切开法:切线分别从左、右乳突向下至肩部,再向前内侧切开至胸骨切迹处会合,胸腹部切口同上,剥离颌下及胸前皮肤。将皮瓣上翻盖于颜面部,暴露颈前器官。 3.1.3.4 脑与脊髓解剖术式见3.6所述内容。 3.1.3. 5 无论选择何种术式,必须在尸体外表检验后方可进行。如遇有损伤切线应绕过损伤处,以保留损伤的原始状况。 3.1.4 在进行解剖时,法医应随时将剖验所见口述,指定在旁的记录者笔录或携带声发录音机录音,术后根据笔录或录音进行文字整理,必要时加以绘图说明损伤位置、形状、大小和方向,为了使解剖记录全面详尽,除阳性所见外,也应写明某些阴性情况。 3.1.5 剖验中对有损伤或病变的器官,应充分暴露清楚后,在原位进行拍照,切取后将脏器冲洗置于清洁背景上,旁置比例尺并拍照,必要时进行细目特写照相(如损伤或病变区域、管腔内异物、阻塞等)。对于某些损伤(如皮肤咬痕、工具所致损伤等)应垂直拍取原大照片,便于比对鉴定。具有创道的损伤,应在原位用探针贯通创道进行拍照,以说明损伤的连贯性和创道方向。 3.2 胸腹腔剖验 3.2.1 胸腹腔的切开 3.2.1.1 将胸部皮肤、皮下脂肪和胸大肌紧贴肋骨面向两侧剥离。 3. 2.1.2 检查软组织有无出血、水肿,胸骨及肋骨有无骨折,骨折的部位及形态,周围组织有无生活反应。 3.2.1.3 用镊子提起腹膜并切一小口,左手食、中指插入小口中,用刀在两指间切开腹膜,沿肋弓切断连于胸壁下缘的肌肉,扩大腹腔。 3.2.1.4

法医复习资料

法医复习资料 名词解释 1、法医学:是应用医学、生物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 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2、个人识别能力:确定某活体或尸体的身份。 3、父权排除概率:指的是,通过检测某一个遗 传标记系统,能将不是生父的假设父亲排除的机 会,它是衡量一个遗传标记排除非父能力的一个 客观标准,表示在所有非父被控为生父的男子 中,用该标记否定父权有多大的可能性 4、保险杠损伤:是指车辆保险杠撞击人体时, 在距地面50~60cm高处的人体下肢形成横带状表 皮剥脱、皮下出血和骨折。 5、婴儿猝死综合征:指外表似乎完全健康的婴儿突然意外死亡。

6、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治疗活动 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7、尸僵:人死后各肌群发生僵硬将关节固定而使尸体呈强直状态称为尸僵。 8、皮肤金属化:又称金属异物沉积,是指电极金属在 高温下熔化或气化后,金属微粒沉积于、受损皮肤表面或深部皮下组织的现象。 9、尸体现象:人体死后受物理、化学及生物学 等各种内外因素的作用,尸体上发生的各种变化 (称为尸体变化)使尸体表面和内部器官组织呈 现与活体不同的征象。 10、机械系损伤:当机体收到机械性暴力作用后, 器官组织结构被破坏或功能发生障碍 11、八字不交:指缢死者缢绳的着力部位在颈前部, 多在甲状软骨与舌骨之间,绕向颈部左右两侧, 斜行向后上方,沿下颌骨角,经耳后越过乳突, 升入发际,达头枕部上方而形成提空,俗称八字 不交” 12、亲子鉴定:就是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 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

法医物证学各章知识整理

第二章法医物证分析的遗传学基础 法医物证学:是以法医物证为研究对象,以提供科学证据为目的,研究应用生命科学技术解决案件中与人体有关的生物检材鉴定的一门学科。 法医物证的特点:①法医物证的稳定性受环境条件的影响;②法医物证属于“科学证据”。 法医物证学→生物检材→遗传标记→个人识别 遗传(heredity):生物繁衍过程中,子代与亲代相似的现象。 变异(variation):生物繁衍过程中,子代与亲代有所不同的现象。 遗传标记(genetic marker,GM):个体的单位遗传性状作为标志用于法医物证分析时,这种遗传性状就称为遗传标记。 遗传标记显然具有以下特点:①特定性---遗传多态性②稳定性---终身不变、对环境的耐受性③反映性---可检测性 遗传性状:生物体表现出来的形态特征和生理生化特性称为性状。如果性状的产生是由遗传因素决定的,称为遗传性状。 单位遗传性状是指可检测的、由遗传决定的、并能够以一定的规律从亲代传给下一代的形态学、生理学及分子生物学特征。 基因:能够表达特定功能的产物,并决定生物特定性状的一段DNA序列。 基因座(locus):基因在染色体上的一个特定位置 等位基因:同一个基因座上的基因可以有不同类型,它们之间存在一级结构的差异,这种有差异的基因称为等位基因 复等位基因:对群体而言,一个基因座上具有3个或3个以上的等位基因,称为复等位基因,如ABO血型、TH01 基因型:个体一个或多个基因座的等位基因的组合,是生物体可见性状的实际基因组成。基因座上的等位基因都是成对存在的。 纯合子:成对的等位基因相同。杂合子:成对的等位基因不同。 表型:是指生物体某特定基因所表现出的性状。 法医学含义:1、表型是基因型决定的2、表型是个体基因型检测的结果。3、型检测的结果可以对未知基因型进行推断。4、DNA水平的检测结果也是表型。5、表型可能和真实的基因组成之间存在偏差 孟德尔分离律:指在生殖细胞通过减数分裂形成配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并独立地分配到不同配子中 自由组合律:在配子形成时,不同基因座上的非等位基因随机地自由组合,形成子代基因型 先决条件:各基因座间没有遗传连锁关系。 要求:选择符合自由组合律的遗传标记 位于不同染色体上 在同一染色体上相距较远的位置 通过群体调查证实没有遗传连锁关系(基因座独立性检验) 母系遗传(线粒体DNA):(1) 遗传物质位于细胞质中,不受核移植的影响(2) 无有丝分裂和减数分裂的周期变化(3) 子代只表达母方的特征 应用:母系进化研究,缺乏父亲的亲子鉴定,其他 男性伴性遗传(Y染色体DNA):(1)Y染色体非重组部分的DNA序列(2)连锁遗

《1例活埋6年尸体的法医学检验鉴定》

《1例活埋6年尸体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关键词】 法医人类学;活埋尸体;白骨化 【中图分类号】 d919. 2【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7—9297(xx)01—0s10一o2 利用活埋方式进行杀人的案件近几年来渐有报 道+对被杀多年的尸体(尸骨)的个体识别及死因和 损伤机制的检验鉴定.仍是法医需要解决首要的问 题。 作者通过检验成功破获案件1例,现予以报道。 案件资料 xx年5月初,某市破获一起6年前将一人手 脚捆绑后活埋的杀人隐案。根据指认埋 尸地点,在一水沟北坡处挖掘出带衣服的骨骼。将 挖出的全部尸骨按照人体解剖结构拼接,判断系一 具人体尸体骨骼。经对骨骼实验室清洗处理,晾干 后进行详细检验。 (一)尸体位置、姿势及衣着

挖掘出尸骨的中心现场位于某家属区北侧一东 西向水沟的北坡,深距土层面1.8m,上面水深0. 3m+土质潮湿。因系挖掘机挖掘,其尸体原始体位姿 势已无法判定。上身依次为。蓝色中山装(袖口有一 长63cm的尼龙绳捆扎),蓝色方格鸡心领手工毛 衣,蓝色圆领秋衣,形态不完整,易扯烂;下身依次 为:灰黑色长裤,双膝盖处有一铁丝捆扎,并有条形 黄色铁锈附着(右下口袋有上海牌手表一只、左下口 袋有铝质钥匙一把),棕色长裤(两侧膝盖各补有20 cm×18cm蓝色长方形补丁、臀部补有23cm×18 cm的蓝色长方形补丁),土黄色毛线裤,扎黑色带眼 皮带。左脚自踝部缺失,右脚绿色线袜1只,袜子内 有骨骼。残留部分后跟(布质)的黑色鞋胶底1只。所有衣物颜色减弱.腐烂变污,稍用力即被扯破。 (二、)骨骼大体情况 经清理发现整个尸体呈白骨化。骨骼大体形态 完整但解剖位置移位。软组织全部崩解,无任何软 组织及成形器官组织残留,表面呈污黄色,质轻,较 干燥.所有软骨消失,无任何肌腱附着。关节面破坏 严重。颅骨1个,整体完整,上颌存留牙齿8枚(左 5右3),无义齿和镶牙。颅骨外板污黄,骨缝清晰;左 右锁骨;肩胛骨;尺、桡骨;胸椎11个,腰椎5个;骶

司法鉴定书模板、样式、案例

XXXXXX司法鉴定所临床法医学鉴定意见书 XX司鉴所[20XX]临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委托单位:XX市公安局XX分局XX派出所 委托鉴定事项:损伤程度 受理日期:20XX年XX月XX日 鉴定材料:1.委托书1份; 2.病历资料复印件1份。 3.影像学胶片若干。 鉴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鉴定地点:XXXX医院 在场人员:办案警官、XX家属 被鉴定人:XXXX(男,身份证号:00000000000000000) 二、检案摘要 据鉴定委托材料介绍:2008年06月09日,XXX受伤,伤后到XXXX 医院诊治。现因案件处理需要,XX派出所委托我所对XX之损伤程度进行法医学鉴定。 XXX医院住院记录(住院号:000001)2008-06-09记载: 主诉:外伤致全身多处流血、麻木、活动受限1小时余。 现病史:患者家属代诉患者约1小时前与人发生争执,被人用刀

具砍伤全身多处,即刻觉伤处剧痛,见多处皮肤伤口流血,肢体活动受限伴麻木。伤后无昏迷、头痛、呕吐,无肢体苍白,有麻木感。急至我院就诊,摄片未见明显异常,为求进一步诊治,急诊予以伤口简单包扎后拟“多处刀砍伤”收住院。 体格检查:T37.0℃,P84次/分,R22次/分,BP111/61mmHg。平卧位,查体合作,神与清。专科检查:腰背部及左前臂、左小腿敷料包扎,表面见血性渗出。打开见右腰背部第11~12肋处见长约25cm伤口,深及肋骨,可见活动性渗血。左前臂中段前内侧见斜行裂口,长约7cm,深及肌层,见肌肉断端外露,少量渗血,左腕活动受限;左侧桡动脉、左足背及胫后动脉均可扪及搏动,左足感觉麻木,足趾背伸不能,末梢血运尚可正常。上述创口挫伤不重,中度污染,未见明显喷涌状出血。余肢体肌力感觉及末梢血运正常。 入院诊断:多处刀砍伤:1.左侧腓总神经、胫神经损伤,2.左膝部、左前臂锐器伤,肌肉断裂,血管神经损伤待排;3.右腰背部锐器伤,胸腹腔脏器损伤待排。 2008-06-09 22:00-01:10手术记录:手术名称:清创缝合、血管神经探查、左腓总神经及胫神经吻合术加肌肉缝合术。手术经过:……先行左腘窝手术,延长切口,清除伤口内污染组织及凝血块,结扎出血点,探查血管神经后游离腓总神经断端,修剪平整后,间断缝合,完毕后间断缝合左胫神经部分断裂段,检查吻合口平整。……缝合左股二头肌及左腓肠肌外侧头,……包扎后行屈膝、踝关节中立位石膏固定。3.延长左前臂伤口,清除伤口内污染组织及血凝块,结扎出血点,探查血管神经后,缝合左尺侧腕屈肌,……包扎后石膏固定。术中诊断:左腘窝刀砍伤,左腓总神经断裂,左胫神经部分断裂,左肱二头肌及左腓肠肌外侧头断裂。左前臂刀砍伤,左尺侧腕屈肌部分断裂。术中出血约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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