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

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

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

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

(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

(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

(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

(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

(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

(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

(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第四章银行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

第十条企业按照《中国**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建立集团公司网上银行帐户体系的要求设置银行帐户。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帐户体系

(一)集团公司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集团一级账户的一般账户,作为集团公司的总帐户,该账户用于归集、运用集团公司资金。

(二)集团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集团公司本部二级账户,作为集团公司结算帐户,该账户用于归集(拨付)集团公司直接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的资金及办理日常结算业务。

(三)集团公司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委托贷款贷款(还款)过渡账户,该账户用于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归集(拨付)集团公司直属的控股公司、分公司所管理的控股公司资金。

第十二条各企业在当地协办行的账户设置

各企业以本企业名称在协办行设立“收入账户”和“支出账户”。

(一)“收入账户”用于上划个企业资金。该账户除划转资金到集团公司在承办行的集团一般账户外,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支出(退票除外)。日终资金上划后,该账户余额为零。

(二)“支出账户”用于拨付各企业资金,该账户除通过网上银行从其在承办行的集团公司一般账户调入款项外,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收入(退票除外)。

第十三条除集团公司核准的银行帐户外,各企业不得擅自开立银行账户。各企业“收入帐户”不得发生坐支情况。

第十四条资金上划及拨付

(一)资金上划。结算中心于每个工作日16:30,全额上划各企业收入账户的资金;

(二)资金拨付。结算中心于每个工作日9:00,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向各企业支出账户拨付资金。

第十五条企业办理支付结算业务,不得签发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结算凭证,套取结算中心资金。

第十六条结算中心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票,不得拒绝受理企业正常结算业务,不得泄漏企业商业秘密。

第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责令限期纠正错误;性质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结合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给予经济考核或行政处分。

第五章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内部核算单位会计核算

内部核算单位是指集团公司直属内部核算单位、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内部核算单位。

(一)上划资金核算

1.收入上划时,集团公司根据银行收款单:

借: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发电厂

2.内部核算单位根据银行付款单:

借:内部往来

贷:银行存款

(二)下拨资金核算

1.结算中心下拨内部核算单位经费资金时,集团公司根据银行付款单:

借:内部往来—××发电厂

贷:银行存款

2.内部核算单位收到结算中心下拨经费资金时,根据银行收款单:

借:银行存款

贷:内部往来

(三)利息核算

1.集团公司拨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2.内部核算单位根据结算中心出具的计息单和银行收款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四)内部核算单位的还贷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按照《中国**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全资、控股子公司会计核算

全资、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所管理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一)发放贷款核算

1.借款方根据银行收款单: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委托贷款—××公司

2.贷款方根据银行付款单:

借:委托贷款—本金

贷:银行存款

(二)回收贷款核算

1.借款方根据银行付款单:

借:短期借款—委托贷款—××公司

贷:银行存款

2.贷款方根据银行收款单:

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本金

(三)利息核算

1.借款方支付利息时,根据银行出具的结息单及付息凭证:

借:财务费用—委托贷款利息

待摊基建支出—委托贷款利息(基建)

贷:短期借款—委托贷款—利息

同时:借:短期借款—委托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2.贷款方根据委托贷款银行出具的计息单和收款凭证:

借:委托贷款—利息

贷:投资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同时:借:银行存款

贷:委托贷款—利息

如有依据按月核算利息收入的,应按上述原则分月核算。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04年6月10日发布的《中国**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中国**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办法》同时废止。

集团公司如何建立结算中心

集团公司如何建立结算中心 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现代企业正逐渐向集团化发展。为了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并控制资金风险,集团公司往往会成立资金结算中心以实现对资金的管理。本文对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的作用、组织架构、资金管理模式进行了探讨,并对对资金稽核和资金预算管理提出了建议。 一、集团公司设立结算中心的作用 (一)归集资金,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 结算中心可以将集团各子公司资金进行统一归集,使原本分散在各账户上的闲置资金集中起来,从而发挥更大的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如资金充裕,资金集中归集后能增加对外投资的信誉和实力,在资金相对匮乏时,可利用集团优势,增加对外融资能力。 (二)资金集中结算,降低资金管理风险 集团所属成员单位对外收付款及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交易,通过结算中心完成,降低了成员单位资金管理风险,同时又能保障对外资金及时结算,特别是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资金及时结算。 (三)集团成员单位之间进行资金调控,平衡资金 通过结算中心,可以将资金较宽裕的成员单位资金通过内部贷款借给资金相对紧缺的成员单位,在短期内缓解成员单位资金紧张的问题,从而在集团层面起到资金平衡的作用,促进集团整体发展。 二、建立结算管理中心的注意事项 (一)建立结算中心组织架构 建立结算中心首先应构建其组织架构。结算中心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广义的结算中心指的是集团企业对资金集中管理的一种模式,其组织架构通常包括董事会、战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结算中心等。狭义的结算中心一般根据集团企业根据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需要设立,负责集团企业资金结算、资金调剂、资金筹集等工作。其组织结构由资金结算中心、资金调度中心、投资融资中心几个部分组成。其中资金结算中心主要负责内外资金收入和支付,银企直联行的外部账户开立、变更、注销的管理等工作。资金调度中心主要负责资金预

集团资金结算中心组建方案

集团资金结算中心 组建方案

目录 前言 (3) 一、资金结算中心概述 (3) 二、组建资金结算中心的必要性 (4) 三、组建资金结算中心的可行性分析 (6) 四、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运作方案 (9) (一)总体思路 (9) (二)功能定位 (9) (三)组织架构 (11) (四)管理内容 (12) 1、资金计划 (12) 2、账户管理 (13) 3、资金结算 (15) 4、内部贷款 (19) 5、融资业务集中管理 (20) 6、收益分配 (21) 7、风险防范 (21) 五、资金结算中心组建步骤 (22)

前言 随着集团公司规模不断扩大,集团内部以单个企业为主体、各自为政、分散管理的传统资金管理模式弊端日益凸显,已不能适应集团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因此,建立与集团公司特点相适应的内部资金管理体系,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整体使用效益成为当前集团公司财务工作的当务 之急。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一种较为成熟的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为众多企业集团所采用。本着“集中、高效、可控”的目的,NC资金项目组在2012年筹建集团公司实施资金管理模块的基础上,对集团所属有关企业进行了调研,对结算中心项目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并分别咨询了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业务部、银企互联部门有关人员的意见,也征询了商业公司、地产公司、超市等所属企业的意见。在调研和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项目组做了深入研究和综合,形成此组建方案。现将资金结算中心组建方案报公司,请公司领导审示。 一、资金结算中心概述 资金结算中心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置的,以管理、协调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资金为主要业务的职能机构,它受集团委托,代表集团执行与资金管理有关的各项业务活动。通过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加快推进国有大型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鉴于中央企业集团公司有很大一部分是行政手段捆绑而成的,不是通过市场竞争天然形成的现实情况,如何理顺基于现代产权制度下的集团公司的管理模式,如何确定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框架是一个现实的问题。2003年国资委成立以后,就加快推进中央企业集团公司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心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建立一整套科学决策机制,规避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中,资金的集中管理是财务风险控制的一个重要的手段,随着集团公司的功能逐步到位,明确的母子公司的管理体制能够有效利用集团公司的资源,其中资金集中管理是一个重要手段。 一、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受法律、政策及管理工具、技术手段的制约,我国集团企业的管理幅度、监控能力和时效性并不尽如人意。企业的资金管理出现了很多弊端和与企业的发展阶段不合理的情况,突出表现在:一是资金运动不透明,违规操作多。集团资金分散存放在不同商业银行的几十个或几百个的结算账户上,使集团资金在途数量极大、极度分散,部分资金甚至被违法存放在小金库中,使资金出现浪费与流失。二是监管力度和时效性不足。集团企业的决策者无法实时收集资金信息,不能随时掌握集团整体资金状况,造成决策延误,控制失效。三是集团企业内部上下游企业之间容易形成内部拖欠“三角债”。四是资金短缺与闲置并存。经常出现在集团整体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部分集团下属成员单位由于局部资金短缺仍向商业银行借款的现象,从而加大了集团整体财务费用的支出。五是很多大中型公司的预算是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因为没有先进的工具和方法,导致预算管理非常困难、复杂,一些公司甚至放弃了预算这一重要的管理控制方法。六是信息不对称。走向集团化的大企业,子公司散布世界各地,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或多或少地存在管理者无法全面真实地掌握经营数据的问题,使决策信息数据的收集出现高成本和信任风险。 但是随着集团企业发展壮大,迫切地希望能在下列条件满足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一是不改变集团企业下属成员单位在多家商业银行开立多个结算账户的现状,以减少集团资金集中过程中内部不必要的人为因素的可能干扰;二是集中后的集团资金仍然存放在多家商业银行的集团指定账户上,以减少集团企业对一家商业银行的依赖;三是在集团资金集中管理过程中,一方面要达到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集团下属成员单位资金运用的便利性和时效性,并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以实现,以满足降低集团资金管理成本的目标和适应国家有关金融监管机构关于设立集团资金异地管理分支机构的有关政策;四是应从资金管理的各个环节上规范企业现金流预算、资金结算、银行授信、应收/付票据、信贷管理、外汇等资金行为,使之成为一个管理整体,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的资金整体使用效益。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所面临着的一个迫切问题就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集团企业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使资金得到最高回报和创造最大价值,从而实现整合优势。加强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加快信息技术的运用,的确已成为我国集团企业管理中需要重点推进的一项工作。 二、国有大型集团企业现行资金管理的模式 1.国有大型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管理的运作平台。集团企业资金集中管理往往需要设立一个专门的内部金融管理机构,承担所有的资金(投融资、结算、预算等)管理事宜。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资金内部控制和管理,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公司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资金管理和核算。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资金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和运营资金。日常费用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财务部另行制定管理办法及报销制度。 (一)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投资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二)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许的主体借入的资金。 (三)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应收款项、存货等。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领导下的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各部门按照制度规定的授权及职责,履行资金管理权责。 第七条财务部是公司资金核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预算的管理 第八条根据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公司于每年末按照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下年度经营计划做好公司下年度整体的资金预算,公司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做好本单位资金预算,公司的资金预算应与公司的整体资金预算保持一致。 第九条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总经理,由公司统筹计划使用。 第十条资金预算的编制及审批 (一)每年末,各部门须根据资金预算和生产经营状况,编制下年度的《年度资金预算计划》,并于每个财务年度的最后一月报送财务部由总经理审批。

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总公司的“战略决策中心、指挥协调中心、管理控制中心”的管理职能,规范和加强资金结算中心的管理,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结算中心是根据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在总公司内部设立的,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融通和结算的内部监督、服务机构。 第三条.资金结算中心的运行应遵循“资金集中管理,帐务分帐核算”的原则,即由总公司统一进行资金管理,各法人企业的财务核算由其内设的财务部独立核算。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隶属于总公司财务资产管理部,其业务受财务资产管理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结算中心管理的企业的财务会计事项. 二、结算中心的任务和职能 第六条.资金结算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为成员企业办理资金结算和融通,监督和控制企业的资金收支,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收益。资金结算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资金融通为以企业整体的名义进行的外部融资和在成员企业之间的内部资金融通。 第七条.结算服务职能:统一办理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经济业务结算工作。按总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或办法及时、准确、优质的做好结算中心成员单位的内部和外部结算服务工作。 服务范围:所有成员单位所涉及到的货币资金收入、支出以及成员单位之间往

来结算等经济事项。 第八条.监督控制职能:结算中心办理每一笔结算业务时通过审核原始凭证等手段来监督、控制各成员单位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杜绝不正常开支,以促使各单位有效的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内部资金调配职能:调剂总公司内企业资金余缺,减少企业外部贷款,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条.外部融资功能:发挥企业整体规模效应,开拓筹资渠道,获取授信优惠和扩大授信额度,以联合授信的名义统一管理企业外部贷款,支持企业的发展。 第十一条.投资管理职能:根据总公司董事会的长期战略决策所确定的投资计划和长期资产构建计划,筹集资金进行投资。 第十二条.信息反馈职能:结算中心通过日常的核算资料,准确的反映各单位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及时为总公司和各单位的各级管理层提供经营决策和资金信、贷信息。 三、结算中心资金管理 第十三条. 银行账户管理:资金结算中心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再在兰开设一般账户统一交由结算中心管理,成员各单位可以保留本单位基本结算户和预储税款账户,用以满足各单位备用金限额内的日常支付和税款的支付,但是基本结算户和预储款账户的来源只能从结算中心账户按照规定划转,除此之外成员各单位一律不得再自行开设新的账户。 第十四条. 现金管理:各成员单位取得的现金收入必须存入结算中心一般户中。现金的支出只能从各单位基本结算户中支付并且必须经由成员单位主管

借款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借款及销帐过程的管理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借款业务的基本程序。二、范围本程序管理文件规范公司借款业务,适用于会计部、结算中心及发生借款的各部门。三、相关程序及制度·资金使用计划制度(p3-z4-1·现金管理制度(p3-z4-2·银行存款管理制度(p3-z4-3·费用报销管理制度(p3-z4-6·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四、业务流程1、借款环节管理涉及部门及岗位 岗位岗步骤说明借款人填制《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支票)》,注明资金用途,如为出差借款,应填写《出差报告单》,附于请示报告单之后,交部门部长。使用资金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原则上应使用支票部门部长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的借款,审核相关单据,由借款人交总经理; 对于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如已列入《周付款计划》,检查申请使用金额与计划是否一致,核实一致批准该借款;如申请使用金额超出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如该借款未列入《周付款计划》,审核有关单据,由经办人交主管副总主管副总审批金额超出《周付款计划》或未列入《周付款计划》,且在一万元以下的借款总经理审批一万元以上(含一万元)借款经办人将经授权审批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制单会计制单会计核实申请使用资金是否列入《周付款计划》,是否经授权审批,相关单据是否齐全。核实无误交会计部部长会计部部长审核借款相关单据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审核无误在单据上签字将经授权审批及会计部部长签字的《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或《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及《出差报告单》等相关单据交出纳核实单据各栏目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已经授权审批和会计部部长签字; 核实无误后,借支现金的,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填报金额支付现金; 借用支票的,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下时,按照《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支票)》填报金额签发支票交借款人;当金额在十万元以上(含十万元)时,开具《支票付款通知书》,到结算中心办理付款,详见《结算中心管理制度(p3-z4-8)》之"6-1公司付款管理"借支现金的,收取现金,在《资金使用请示报告单(现金)》上签字确认;

集团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1. 总则 1.1目的:为了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充分地发挥集团资金集中管理的规模优势,加速资金周 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财务成本,特制定《***集团资金收支结算管理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上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控股或管理的集团及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 及各级子公司”)。 1.3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国际信用证、国内信用证等各类支付手段。本办法所称账户:是 指在银行开立的所有基本账户及一般账户(含本、外币账户)。 2. 管理模式 2.1集团财务中心设置资金结算中心(简称“集团结算中心”,下同),承办集团公司资金的具体收 支结算和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集团结算中心为财务中心内设机构,在财务中心的直接领导下按以下原则开展工作。 2.1.1经营性收支执行以收定支的原则:即①集团及各级子公司经营性支出额度根据经营性收入给 予核定②集团及各级子公司付款结算方式、时段分布需与收款结算方式、时段相匹配③当经 营性收支倒挂时所属公司财务部必须至少提前30天预见到,并必须在实际用款的20天之前 向集团总部申请调整资金需求(附件一“资金计划调整审批单”)④具体各级子公司经营性收 支控制措施由集团财务中心结合各级子公司经营特征与各级子公司协调,确认后执行。 2.1.2各企业对自己的资金拥有所有权,这种权利不因资金存放地点的变化而改变,也不受任何单 位的侵犯。保持相对独立,各企业仍是独立的法人体,不因资金的集中运营而影响其独立性。 2.1.3资金有偿存借和使用:集团与各级子公司之间的资金调度,均按照有偿占用的原则支付存借款利息和费用,集团 财务中心应在符合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制定当年资金拆借利率。 2.1.4保证安全、操作方便的原则:为提高效率各级子公司负责人不参与内部资金调度审批,集团结算中心根据需要直 接负责资金调度工作(流程见附件二),集团各级子公司之间不允许直接 进行资金调度。 3. 账户管理3.1集团及各级子公司须按照公司账户的管理规定开立、使用和取消银行账户。开立新的银行账户 必须经集团结算中心审查批准后执行(流程见附件二) 3.2收入与支出分账管理。集团及各级子公司的所有结算业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所有账户统一开通网上银行业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公司、子公司、基层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的资金管理通过在财务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系统进行。 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 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 第五条结算中心职能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各企业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 (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 (四)负责各企业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 (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 (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

(八)负责向各企业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金安全; (九)负责构建资金流信息监控报告系统,监控各企业资金使用方向,实时提供资金流转情况,分析资金收支存在问题; (十)负责资金结算的其他职能。 第三章结算中心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借鉴商业银行的管理经验和手段,努力做到内部管理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建立高效、有序、规范的内部运行机制。 第七条结算中心资金日常调度和运用,在集团公司资金领导小组授权范围内实施。 第八条企业在结算中心存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企业向结算中心借款,利率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第九条结算中心岗位设置 (一)资金结算岗位:负责归集各企业资金,在批准的资金预算范围内录入拨付资金指令,整理银行单据,并与银行帐户核对无误。 (二)资金审核岗位:负责审核拨付资金录入指令是否符合批准的资金预算,审核付款,审核资金归集清单并与银行帐户系统核对无误,与结算中心台帐核对无误。 第四章银行账户设置及资金管理 第十条企业按照《中国**集团公司银行帐户管理办法》和建立集团公司网上银行帐户体系的要求设置银行帐户。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帐户体系 (一)集团公司在**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立集团一级账户的一般账户,作为集团公司的总帐户,该账户用于归集、运用集团公司资金。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内部结算中心管理办法 随着集团规模不断扩大,涉足行业不断增加,业务量不断增长,根据集团管理的需要,建立一个高度集中、统一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设立集团内部结算中心,在集团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业务的统一办理。一内部结算中心业务分工及岗位职责 (一)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实行资金收付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的综合部门,集团所属各单位的资金收付款业务,必须全部纳入内部结算中心集中办理,实现集团各项资金业务的统一收款、统一付款、集中控制、统筹安排。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描述: 1、出纳岗位: 内部结算中心是集团总现金报销机构,设现金出纳一名,负责集团所属各单 位的现金收款、报销支付业务,并编制各单位付款凭证。(现付字凭证)工 作描述: (1)办理集团所属单位的各项收款业务; (2)按集团财务收支管理规定,办理所属各单位的各项现金报销支款业务; (3)登记集团各单位的现金日记账; (4)每日进行库存现金盘点; (5)月末同所属各单位财务核对现金账余额; 2、对外结算会计: 全面负责办理集团所属各单位对外资金收、付业务。 (1)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收款业务; (2)办理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对外付款业务;

(3)负责所属单位上报资金计划的审核和汇总; (4)负责资金日报和月报的编制; (5)根据现金支付的需要,办理银行承兑贴息业务; (6)负责所属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 (7)搞好资金调配,合理使用资金; 3、融资管理与会计核算机构: (1)负责集团所属各单位所涉及的各种形式融资贷款等业务的管理,包括:账目设置、登记、日常融资结算以及与融资有关的各项事务的处理; (2)按集团所属各单位设置“现金”“银行存款”“银行承兑”等货币资金项目日记账,根据结算中心办理的对外收支业务留存的收据、资金结算单等收付凭证进行登记, (3)月末同各单位核对日记账余额; (4)办理与融资相关的其他事务; 二、业务范围及流程控制 (一)现金收款:集团出纳对所属各单位生产、经营业务现金收入,依据各单位提供原始收款凭证进行收款,并以业务发生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收款收据,其中:存根一联、结算中心存一联、转缴款人一联、业务单位财务一联。 (二)现金付款: 1、集团所属各单位主管业务部门,按规定经办的各项业务,必须取得原始 的发票; 2、业务经办人填制“现金支款审批单”一式两联,由单位领导、主管部门 领导、财务主管签字;

关于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建议准则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为加强股份公司内部各单位的资金管理与核算,充分发挥股份公司现有资金的最大效益,新华信建议在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下设立资金结算中心。该中心主要从事股份公司内部各公司的资金结算业务和内部资金管理工作。 一、成立资金结算中心的意义和作用 (一)资金结算中心成立的意义 资金结算中心作为企业内部资金的管理机构,以集中管理的方式负责整个企业的资金结算、收付和调度,保证资金安全,提高资金效益。通过资金结算中心,企业不仅能够有效控制资金流向,而且利用资金的整体优势,通过合理调剂资金、优化资金投向和结构等手段,减少资金的沉淀和浪费,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力图使资金结算中心成为企业为自己理财的“内部银行”。 (二)资金结算中心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健性,防范金融风险 企业通过结算中心,对成员单位分散的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筹措、协调、规划、调控资金,有利于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掌握资金流向,有效地监督和控制所属单位的业务运作,这对确保资金安全稳健运作,防范金融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资金运作的规范性,防范经营风险 结算中心通过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管理规定和业务操作规定,加强资金规范有序地运作,能够避免因分散管理在资金投向控制、筹措管理、对外担保等内部控制的无序性和盲目性,而给企业带来内部经营风险。 盘活了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结算中心集中分散的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规模效益,不仅确保企业各成员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而且通过利用资金的整体规模,降低财务费用,从而提高了经济效益,增加了企业的利润。 加强了企业的现代化管理 资金结算中心的成立,促使企业通过资金管理加强企业管理,促进企业规范有效运作,提高企业现代化管理的程度。 因此成立资金结算中心有其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二、资金结算中心的两种基本运作模式 目前企业资金结算中心的基本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资金结算中心操作规程完整

资金结算中心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实业公司创新提升式发展的需要,贯彻实业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要求,以创新的观念和方式做好实业公司的资金运营管理工作,达到发挥实业公司资金规模优势,提高实业公司的整体资信和资金运作能力;盘活实业公司沉淀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和提升实业公司的资金运营管理水平,促进实业公司资金运营功能的不断完善;提高实业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实业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特制定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操作规程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采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实业公司资金结算的运作管理平台,规实业公司资金运作的初步程序,明确实业公司资金结算的基本运作方式。并通过模拟商业银行职能,充分发挥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作为部银行的功能和作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及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分中心的部资金结算管理和资金结算操作规程。 第二章术语 第四条资金结算中心和资金结算分中心: 资金结算中心是指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是实业公司设置的集团资金结算的运营管理机构,并将通过集团融筹资、资金结算、调剂和运作管理及协调等逐步发展成为实业公司的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中心是实业公司的部银行,是实业公司的部独立核算单位,经营收益和风险由实业公司承担。 资金结算分中心是指进入实业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资金运营网络的成员单位。以实业公司子公司、实业公司等法人单位作为分中心成员单位,实业公司财资部代表实业公司总部、各分支机构等非法人经营单位作为分中心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资金结算分中心设成独立的运营部门,也可以在财资部部设置从事资金运营的专职岗位,负责本单位及下属经营单位和机构的资金集中结算管理和资金运营工作。 第五条资金运营网络系统:是指资金结算中心和分中心及所属单位在资金运营管理中,所采用的财务管理软件系统和银行网络系统等实施实业公司资金归集支付等资金运营活动的网络的统称。

用友ERP-NC结算中心的解决方案

用友ERP-NC结算中心解决方案 1. 方案背景 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要以资金管理为中心”、“资金是企业运营的血液”等观点的提出确立了资金管理在财务管理中的中心地位。为加强行业或集团型企业资金管理,提高对资金的调控能力和使用效益,借鉴银行资金管理模式,运用现代网络技术、理财手段,成立资金结算中心,已成为大多数企业的共识。基于此,用友ERP-NC软件提出了成熟的结算中心专项解决方案。 2. 集团企业为什么要设立资金结算中心? 资金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企业管理的核心之一。如何使资金的循环周转顺畅、迅速,进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是财务管理者们所普遍关注的问题。随着企业集团规模扩大,资金往往处于分散状态,资金的分散管理给企业集团,乃至一些希望进行统一管理的行业带来了诸多问题,因此,建立起资金的集中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2.1. 资金管理分散,监控不力 L 下级单位多头开户,集团或上级单位无法及时了解其资金状况; L 资金账外循环,资金支出缺乏有效控制,资金流向不清楚; L 内部资金的余缺调剂不力,闲置与短缺并存; L 资金贷款、担保、投资缺乏有效控制,筹投资不能统筹规划,财务费用较高。 2.2. 资金使用效率低,资金风险大 L 对应收款控制程度较弱,资金回笼及坏账准备无法科学管理; L 内部单位互相拖欠,形成三角债,陷入资金困境; L 在资金状况良好,偿付能力较强的情况下,不能科学选择合适的时点支付各类应付款项,从而既建立企业信用,又争取到较大的现金折扣; 2.3. 不利于规范财务管理,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L 资金管理预算不完整,或资金预算无法落实,形同虚设; L 资金收支没有全面合理的预测与控制,不能及时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L 缺乏资金管理的有效手段,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外信用度; 3. 应用模式分析 3.1. 资金结算中心在集团企业的应用分析 结算中心通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设立的,办理内部各成员或分子公司现金收付、往来结算和存贷业务管理的专门机构。它是一个独立运行的职能机构。 3.1.1. 资金结算中心的定位 L 从组织机构设置上看,资金结算中心应该单独设置,和会计部门平行。 L 资金结算中心不应作为一个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利益主体。因为结算中心资金管理调度的经济效益在

企业集团资金结算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资金结算中心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整体资金优势,提高资金效率,降低资金成本,防范资金风险,规范结算业务会计核算,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各子公司及下属基层单位)。 第三条******集团资金结算中心(以下简称结算中心)负责对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结算中心通过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开立的账户进行资金管理。 第二章结算中心宗旨及职能 第四条结算中心宗旨:盘活存量资金,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沉淀,发挥资金规模效益,降低资金成本,优化集团公司融资结构,为集团公司经营和发展服务。 第五条组织机构及职能 1、集团公司财务收支审核委员会 主席:董事长 副主席:总经理 成员:集团公司董事、总会计师、财务部长、结算中

心主任。 具体职责: (1)审批集团公司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和年度预算方案和收支计划; (2)审定财务结算中心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审定预算外重大财务收支报告; (4)对调整和修改年度预算方案进行审批。 2.结算中心职能 (一)负责对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资金统一进行结算与管理; (二)负责拟定集团公司现金流量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资金日常调度和收支结算工作; (四)负责成员单位新开账户的审核和批准; (五)负责结算中心的会计核算和制度建设及业务培训; (六)负责拟定存量资金的运作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七)负责构建集团公司网上银行系统,统一设置集团公司系统帐户体系; (八)负责向成员单位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确保资

资金结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2008-7-2 15:51:56 浏览:49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提升企业资信水平,拓展筹融资渠道,提高资金整体运营效益,适应集团改革发展需要,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集团公司权属企业(以下简称权属企业)。 第三条省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简称结算中心),负责权属企业资金集中结算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结算中心主要职责是搭建筹融资平台,办理筹融资业务;集中内部资金,开展内部信贷;办理内部结算,监督资金运营。 第五条结算中心坚持安全、效益、流动性原则,依法对内部单位存款保密,维护资金自主支配权,存贷计息,有偿使用。 第六条结算中心负责管理权属企业结算账户。权属企业必须在公司结算中心开设内部结算账户;在所在地银行同时开设收入专用存款账户和支出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开户申请、销户备案、年度审验的账户管理制度。 第七条实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权属企业及其所属单位资金收入必须全部进入收入专户,该账户资金只能定向上存省集团公司结算中心账户。资金支出由权属企业申请,省集团公司结算中心划拨到支出基本账户后,从该账户开支。对目前有融资能力的权属企业,资金上存后,结算中心及时划拨到其支出基本账户。 第二章内部存款管理 第八条权属企业在省集团公司结算中心的内部存款分为内部活期存款和内部定期存款。各单位收入专户上存于结算中心的存款为内部活期存款。内部活期存款可转为内部定期存款,根据开户单位需要,内部定期存款可及时解活。 第九条结算中心维护存款单位的资金自主支配权,权属企业支出基本账户资金不足时,由结算中心及时从其内部结算账户划拨。结算中心依据权属企业的资金预算及生产经营情况,核定其支出基本账户资金额度,对有融资能力的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结算中心比照国家规定支付内部存款利息,内部存款利率在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20%。 第三章内部借款管理 第十一条权属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资金不足可向结算中心申请内部借款。内部借款分为生产周转借款和项目借款。 第十二条权属企业因生产经营性资金临时短缺可向结算中心申请生产周转借款。 第十三条权属企业经省集团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投资资金不足,可通过结算中心向商业银行融资。项目借款需由相应单位提供担保。 第十四条结算中心必须严格审查借款单位资信状况,对内部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以及借款担保人的偿还能力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按期收回贷款。 第十五条内部贷款实行限额分级审批制度。限额以内由省集团公司财务部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超限额由财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审签后,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对内部借款实施跟踪检查,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算中心有权提前收回。 第十六条内部借款业务由结算中心与借款单位签定书面内部借款合同。合同应约定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第十七条结算中心根据各单位在中心存款规模(积数)以及集中程度(集中资金占现金总流量的比率)评定内部资信等级。对信用等级好的单位,结算中心优先安排内部借款。 第十八条内部借款实行规模控制。生产周转借款除外部融资外放贷规模不得超过各单位在结算中心存款平均余额的80%;对同一借款单位的借款余额不超过各单位在结算中心存款平均余额总和的10%,内部信用等级较好的单位可适当放宽。项目借款规模视结算中心融资情况确定。

调研报告:构建X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调研报告

构建X集团公司资金结算中心的调研报告 一、引言 随着X公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子公司数量逐步增加,母子公司、子公司之间内部交易日益频繁。统一规范集团公司资金的营运和集中管理,增强对子公司资金管控力度、有效降低资金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公司计划构建资金结算中心的必然要求。然而构建资金结算中心是一项复杂、系统性的管理工程,对集团公司的财务管控力度、财务管理水平、与银行合作程度、信息系统技术等都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为了更全面深入了解资金管理的先进经验,X公司先后组织对已实施资金结算中心的单位(A集团、B集团)、软件公司、服务银行三个方面都进行多次交流与沟通,对X公司构建资金结算中心提供了良好的建议与意见。以下介绍调研学习情况: 二、资金结算模式概述 资金结算模式目前主要有集中监控模式、收支两条线模式、统收统支模式等近十

种,经调研大多数企业选择主要采用是集中监控模式、收支两条线模式两种模式或以此两种为基础的混合模式: 1.集中监控模式 集团公司只监控下属公司的资金流向,不干预其资金。各子公司可以自主安排其流动资金,自主决定与公司经营有关的资金支出,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主要特点在于不改变成员单位的资金所有权与管理权,不控制其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成员单位资金信息透明,但同时缺乏管理资金的有效手段,适用于集团控制度低,资金管理要求不高或有特殊行业资金规定的集团企业。 2.收支两条线模式 收支两条线,就是成员单位收入需按规定上缴到资金结算中心,不得留存或坐支,所有支出由资金结算中心根据所上报的资金计划下拨,收支差额由资金结算中心统一调配。主要特点在于通过上划成员单位资金,充分发挥资金的集聚与规模效应,提高了集团资金的调度灵活性,增强了对外融资、对外谈判的能力,有效降低集团整体资金成本与压力,有利于更大发挥公司间资金协同效应。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总8页)

集团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总8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内部往来核算管理办法 版本号:A/0 目录 1.目的.............................................................................................................. 错误!未指定书签。 2.适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3.流程负责人.................................................................................................. 错误!未指定书签。 4.评价指标...................................................................................................... 错误!未指定书签。 5.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6.策略与原则.................................................................................................. 错误!未指定书签。 7.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8.工作制度...................................................................................................... 错误!未指定书签。 8.1内部往来核算管理................................................................................... 错误!未指定书签。 8.2内部往来核对管理 (6) 9.引用文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10记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其他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流程图........................................................................................................ 错误!未指定书签。

资金集中管理办法

资金集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体制,强化资金收支 监管,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集团整体管 理水平和管理效果的提升,根据《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 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企业国有资本 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是指银行存款和应收票据。 本办法所称银行存款,是指在银行帐户内的人民币存款。 本办法所称银行帐户,是指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帐户 和一般存款帐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及所有 二级以下单位。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 集团公司设立资金结算中心(简称“结算中心”, 下同),承办集团公司集中资金的具体收支结算和管理工作, 检查、监督、指导所属单位资金集中管理工作。结算中心是 集团公司财务部门的内设机构,在财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开 展工作。 第五条 结算中心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出集团公司集中管理的具体管理办法,经集团公 司审定后,负责组织实施;
二、及时监控所属企业的资金流动情况,特别是资金的 流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查集团公司内部借款事项,认真 评估内部借款的安全性,规避风险;
四、检查、指导、监督所属企业的资金管理工作; 五、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岗位责任制,保证资金集中管理 业务的有序开展; 六、审查、汇总资金收支预算,准确预测集团公司总体 资金需求,及时提出筹资或还款意见; 七、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不再建立资金结算中心。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落实集团公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编制资金收支预算,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建立内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内部资金管理工作秩 序; 四、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具体事宜。 第八条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集中 管理资金收支和全面监控资金收支两个方面。 “资金集中管理收支”是指,企业的资金收入和支出均

资金管理系统详细方案

XX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设立方案 (试行) 索引 一、设立主体 二、设立目标 三、管理模式及主要职能 四、机构及人员设置 五、参与集团资金统管的公司及纳入监管的银行账户 六、资金流转方案 七、网银权限设置 八、部账户及账号设置 九、部存贷款利率设置 十、会计核算科目设置 十一、业务操作容、流程及会计核算办法 十二、现有银行贷款事项及部往来的后续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十四、附件

根据XX集团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要求,设立集团资金管理中心。设立方案如下: 一、设立主体 资金管理中心设立在XX集团。 资金管理中心作为XX集团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利润中心),其所有业务受到XX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的安排与指导。其所有经济业务设立独立账套核算,同时其涉及到XX集团公司、各下属企业的业务也纳入XX集团账套、下属企业账套进行核算。并且各账套之间有对应关系。 办公地点设立在XX集团办公室。 二、设立目标 1、实施高度集中控制的资金管理体系,加强集团资金管理与控制 2、资金实现事前计划、实时控制与分析,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降低集团财务风险 三、管理模式及主要职能 将银行机制引入企业部,建立集财务管理、金融管理和企业管理三位一体 的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身兼银行和财会两种职能,承担企业外部资金结算、资金部调剂、对外融资等业务。资金管理中心实时掌握集团资金的流量、流向、存量,随时监控子公司的资金使用,同时可以灵活调配“沉淀”存量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1、账户分散、资金集中的管理模式 集团的资金管理采取账户分散、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即各下属企业在外部商业银行的现有账户不变,保持现有的资金业务处理及会计核算流程不变;资金管理中心将各下属企业的外部银行账户加以记录,资金管理中心开立部账户对应各下属企业的外部银行账户;同时将下属企业的闲散资金每日归集到资金管理中心,作为下属企业的“部存款”,资金管理中心会计、出纳按照资金计划进行支付单据的审批、拨付;各下属企业依据集团的审批处理资金业务。

2020年最新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2.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馀额的比例不得低於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後,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1.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画,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後,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後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画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出限额,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後,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2.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後,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後报董事长审批。3.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2000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後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後,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後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1.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得超过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得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2.外汇调剂。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後,方可自行办理。3.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弭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後,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1.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2.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3.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账工作。4.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