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索赔

工程停工索赔
工程停工索赔

xxx有限公司

xxx工程索赔报告

一、总论

前言:2013年5月,xxx公司参与了由xxx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投资建设xxx工程招投标,且我公司获得中标,建筑面积为xxx平方米,工程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执行河北省2012年定额计价方式进行预决算,施工合同中明确工程款的支付方式为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支付钢结构材料总价30%的预付款,以后按照工程进度节点拨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签订后我公司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公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公司投入了近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2013年6月中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3年6月30日前,施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市场价的工资待遇,保证工工需要钢材(包括钢结构材料)、木材等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和钢结构加工厂。进场施工资月月兑现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选招了各工种优质民工达120人(包括钢结构加工人员),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根据工程需要又投资搭建了办公、库房及职工休息用房,从2013年6月13日开始按照施工计划开始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索赔事项概述:2013年6月13日开始,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施工质量和工期要求及我公司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按照合同规定合同签订后应当拨付钢结构材料款的30%,施工单位也一直要求拨付此部分的施工预付款,并且甲方一直承诺拨付,施工单位在等待预付款的拨付的过程中也完成了工程的基础部分。基础施工完毕理应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节点期,施工单位也一直要求拨付此款项,在等待两项工程款的拨付期间施工也没有间断。施工单位在2013年9月15日接到甲方口头通知工程因为某种原因要求停工,施工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停止施工并在现场等待复工的时间,之后很长时间没有复工信息,直到2016年3月8日接到甲方通知,计划启动该工程。从停工到计划复工时间长达两年六个半

月(至2016年3月31日止),导致我公司在人、材、机等多方面的损失和多项合同构成违约而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多项直接和间接损失。

索赔要求:由于我公司向贵公司索赔的事由是贵公司单方合同违约造成,故索赔要求包括下列方面:

(1)人工费。包括:A、现场民工等待复工期间产生的民工工资;B、管理人员工资;

c、现场打更人员工资。

(2)材料费用。包括租赁材料(槽钢)、购买材料(木料、钢结构用钢材)、已成型钢结构加工费及钢结构材料合同定金四方面。(因停工木料放置时间过长已不能再利用而造成损失)。

(3)施工机械损失费。(钢筋半成品及型钢加工机械)。A、租赁钢筋加工机械;B、购置的钢结构加工机械。

(4)工地管理费。租赁临建房屋设施投资损失;

(5)利息。垫付工程款资金利息损失;

二、索赔根据部分

索赔事件发生情况:我公司从2013年6月13日正式进场施工至2013年9月15日,除我司与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正常往来的工作联系外,三方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特别是我公司在接到贵公司的相关指令后,均在合理范围内予以处理,没有任何违约或其他原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期。2013年9月15日,监理工程师及贵公司事前没有透露任何信息的情况下,贵公司突然通知工程暂停,导致我公司在施工组织和材料准备、人员安排等方面没有任何时间和机会避免和减少损失,致使我司损失巨大。

索赔事件处理情况:我公司获悉工程暂停通知后,立即通知集团公司并召开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会议,会议研究决定:服从贵公司的指令,但同时提出因此造成的我公司的损失应由贵公司承担,便委托现场项目经理与监理工程师和贵公司联系,客观反映我公司因此而面临的诸多问题和造成的损失,我公司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十分不理解,特别是120余民

工及劳务负责人获悉此消息后,到项目部提出要求:立即结算并支付所有工资,如果不立即结算并支付,应按照劳务合同约定,补偿被减民工一个月工资并支付返家或展转他处的单边路费。我公司获悉消息后,为了稳定民工情绪,立即抽调相关人员到现场办公,最后与民工达成协议,在9月底前结清工资。但由于资金紧缺,民工工资问题一直持续到10月底才陆续解决了一部分,在此期间民工与项目部时常发生矛盾,并要求支付等待工资期间所发生的工资。我司在处理本事件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化解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影响问题,协调了各方面关系,也支付了许多额外费用,我公司认为在避免和减少损失方面,已竭尽全力。在事件发生后,我公司并没有给贵公司增添麻烦,在处理事件时不存在任何过错和不当行为。

索赔要求的合同依据:xxx工程施工合同。

三、计算部分

索赔总额:依据本事件产生的原因和涉及的范围,我公司按照建筑行业施工索赔及项目部实际损失分为5大项,共计索赔总额为:4266867.00元

各项计算单列如下(详细计算清单见索赔计算书):

(1)人工费损失合计为:1196000.00+73600.00+54000.00+277500.00=1601100.00元(2)材料费损失合计为:

1387500.00+131780.00+66560.00+118872.00+225000.00+50000.00=1979712.00元

(3)施工机械费损失为:97125.00+45325.00+45325.00+38000.00=241500.00元

(4)工地管理费损失为:277500.00元

(5)工程垫付金利息损失为:167055.00元

各项计算依据:

(1)人工费损失:1601100.00元

A、农民工现场等待工资及等待复工信息期间索要的工资:130人x200元/天(市场均价)x46天(9月15日--10月31日)=1196000.00元:

B、管理人员工资:1)全体至2013

年10月底8人x200元/天x46天=73600.00元;2)管理人员值班2人/昼夜(2013年11月1--2014年3月15日)2人x200元/班x135昼夜=54000.00元。C、打更人员2人/昼夜(2013年9月15日--2016年3月31日)2人x150元/班x925天=277500.00元。

(2)材料费损失:1979712.00元

A)租赁费用:30#槽钢62吨(护坡钢板桩用):300根x5元/天/根x925天=1387500.00元

B)材料购置费用:方木:5990根x22元/立方米=131780.00元

多层板:520张x128=66560.00元

钢结构材料购置款利息:71.175x0.065/12/30x925=118872.00元(注:已购进钢结构材料195吨x3650元/吨=711750元,不在本次赔偿范围之内,视后期工程如何进行再定是否构成索赔)

C)已制作完成的钢结构其加工费:150吨x1500元/吨=225000.00元

D)材料购置合同定金:钢结构厂房C型钢、屋面墙面板定金50000.00元(没计利息)

(3)施工机械损失:241500.00元

钢筋加工机械租赁费:钢筋切断机3台:3x35元/天x925天=97125.00元

钢筋弯曲机3台:3x22元/天x925天=61050.00元

钢筋调直机一套:49元/天x925天=45325.00元

钢结构埋弧焊设备两套:2套x19000元/套=38000.00元

(4)租赁临建房屋损失:277500.00元

5mx60m=300平方米x1元/天x925天=277500.00元

(5)前期投资损失:167055.00元

本工程的所有前期投资为100万元,按照当年贷款基准利率6.5%计算,至2016年3月31日(925天)利息为167055.00元,超过此期限,利息损失继续计算。

综上所述,我公司按照贵公司的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服从贵公司工程暂停的要求;但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属于贵司责任范畴,且我公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公司因此而受到的直接损失,没有考虑间接损失(利润损失),尚没有将(1)其它非大宗材料的损失;(2)为了本工程而放弃其他工程的利润损失;(3)为了减少索赔事件影响造成其他损失而支出的费用列入索赔范畴,我公司认为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公司提出本索赔内容,我公司的态度是诚恳的,要求是合理的,希望贵公司在接本报告书后,立即着手研究解决。以便尽快协商完成尚没有完成的施工内容,望贵公司予以审查并尽快书面答复或组织面谈。

此致

xxxx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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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索赔

由于建设方的原因,某栋号工程在主体施工阶段停工7天,请问该如何进行索赔?首先索赔工期;第二索赔机械。以上两项都容易确认,最后是人工索赔,签证比较麻烦 主要是工期索赔,其次是停窝工、机械租赁、三纲工具租赁等索赔 1、把合同工期延长7天,或把竣工日期推后7天 2、停窝工:停工工日单价*现场工人数*7,另加管理费。(应扣除法定节、假日) 机械:现场停滞机械数量*停滞单价(或租赁单价)*7 三钢:现场停滞三钢数量*停滞单价(或租赁单价)*7 索赔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的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程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28天内未予答复或对承包人做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6﹞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以上条款向承包人提出索赔。g过时就失效了;没有证据也无法追索了。是28天。

停工损失计算

停工损失计算原则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停工待命期间窝工费=待命人员人数×待命人员工资 待命人员人数:即在业主正式下达停工令前,已停止施工的部位待命作业人员数量(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待命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2、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注:需监理人员签认) 留守人员工资:建议采用当地造价信息上公布的人工市场价。 3、现场管理费:包括留守管理人员的工资、房租费、水电费、交通费、办公费等。计算方式可采用整个工程造价中现场管理费总额除以总工期,再乘停工时间,也可以采用分项计算法,即,留守管理人员工资=人数×工资标准,房租费、水电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计算,交通费和办公费估列等。 4、放假人员放假费用=放假人员人数×放假工资 放假人员人数需监理签认,放假工资建议采用人工市场价一定的比例(如60-70%)。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周转材料折旧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三、工程维护费: 1、临时设施的维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维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财务费用: 1、贷款利息:指由于业主计价欠拨款,造成项目资金紧张,项目部贷款施工,因停工增加的贷款利息额。 2、保函手续增加费:指因停工造成工期延长,而增加的施工企业履约保函和民工工资保函费用(注:本费用为预估费用,停工如果不会造成实质性工期延长,则不计此项费用)。 项目部在计算停工损失时,应做到不重计、不漏计,计算相对合理,计算依据充分、完善,不任意夸大损失额度(各项费用中应含税)。

“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最新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包死价”工程合同索赔成功案例最新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案例简介 1、签订合同: 一九九九年九月一日,某电建公司(以下简称“电建公司”)与某电厂公司 (以下简称“电厂公司”)签订了《发电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发包 方将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发包给电建设公司,电建公司依照 施工合同和图纸履行了施工义务,电厂公司依约向电建公司支付工程价款。合同约定合同价款包死价,即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项目,按批准概算确定的工程项目和费用项目的概算价8762万元作为合同价。 2、履行合同: 合同签订后电建公司严格按照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全面履行了施工义务,并按约定将建成且经验收合格的两台机组分别移交给了电厂公司投产使用。 3、结算争议: 电建公司与电厂公司合同约定的概算价是当时双方当事人确定包死合同价 的依据,从而也确定了概算价下的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实物工程量。但在合同的实 际履行过程中,电厂公司所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与签订合同时初步概算设计的工程量 存在根本的区别,施工图设计无论从工程量、工程范围、还是工程造价上都大大突 破了初步设计,合同原约定的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因业主的变更,施工方电建 公司无法满足施工图的设计要求,如按施工图施工则势必要变更合同,而按合同约 定施工即无法按电厂公司提供的施工图施工。事实上,电厂公司的实际图纸等大量要求改变了原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电建公司只好按实际施工图设计的新内容进行工 程建设施工,无条件满足发包方电厂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全面的施工。 工程竣工结算时发包方与承包方在结算合同价上出现了严重分歧:电厂公司 认为,既然合同是包死价,结算只能按照包死价进行结算;电建公司认为,合同虽 然约定是包死价,但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发包方已经变更了原来初步设计的工 程量等项目,改变了原来合同约定时的工程量等项目,届工程变更,应按照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工程量进行如实结算。双方故此产生结算争议。 在长达四年的结算过程中,电厂公司自己委托鉴定单位进行了单方审价,且要求在原包死的范围内审价,而拒绝按变更后的工程量据实结算,在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给承包方电建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无奈电建公司依据合同的约定,于2004年7月向仲裁委申请了仲裁。 二、案件仲裁过程 1、收集证据:该电厂工程从1999年9月开工,至2001年底竣工,结算工作一直 延续到2003年年底。在此期间,双方形成了大量的工程结算资料,包括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图纸会审纪要、工程联络单、项目部施工会议纪要、设备到货记 录、设备检验及交付使用记录、施工统计报表、工程量增减及其签证手续、质量验 收手续(中间工程、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交接手续、付款 凭证等资料。由于此案是针对整个工程结算进行仲裁,工作量大而繁杂,资料的前期收集整理及后期的补充工作从2003年12月开始至2005年11月,历时近两年,先后动用了人员有50余人次,全力收集整理开庭证据及其它相关资料。 2、正式向仲裁委申请:2004年6月,电建公司正式就此案向仲裁委申请仲裁, 电厂公司随后提出反请求,双方涉案标的达一亿伍千万元。仲裁委受理双方的仲裁申请后,通知双方当事人举证,并于2004年11月12日第一次开庭就本案进行了审理。承包方举出变更的证据证明,施工图设计的实际工程量大大超出签订合同时的

工程建设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工期索赔的依据和条件 工期延误是指工程建设的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因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当支付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因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应当顺延工期,补偿承包人停工、窝工的损失。但是,不是所有工期延误的情况下,承包人都可以提出工期顺延和费用索赔。按照形成工期延误的原因,工期延误可分为以下六种情况:1、甲方原因;2、甲方风险;3、工期变更;4、自然风险;5、第三方风险;6乙方原因。其中前五种情况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可以请求顺延工期,前三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费用索赔,只有第一种情况,承包人可以获得利润索赔。水利监理英才网 计划进度和定额工期是工期延误的参照物。 一、甲方原因 指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包括: 1、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 2、发包人拖延提供施工条件。拖延提供场地、图纸等。 3、发包人逾期提供甲供材料。 4、发包人未办理建设行政审批手续,导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停工的。 以上前三种情况,必须达到了导致承包人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如果承包人预期支付工程款,虽然达到了无法施工的程度,但是,承包人没有实施停工,而是垫资继续施工的,法院未必同意工期顺延。甲方违约,未造成全面停工的,要对工期顺延及费用索赔进行合理分析。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可以主张,工期顺延、费用索赔和利润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甲方风险 1、不利地下条件。 2、甲方指定分包以后,由分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 甲方指定分包,如果由甲方直接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则承包人无需承担因分包人造成的工期质量责任。如果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则甲方、分包人和承包人按照过错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可以主张工期顺延和费用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停工损失计算参考原则

停工损失费用计算说明 一、停工人工费的计算: 1、工人退、进场费 工人退、进场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工人退、进场费=退、进场人数×退、进场人员回家路费 2、留用工人的现场值班费 留守工人费用=留守工人人数×留守人员工资 留守工人:指的是停工期间,为维护工程不遭受破坏及现场看守施工材料所必需留守的人员。 3、下场工人遣返费 工人遣返费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合同未约定可参照: 工人遣返费=遣返人数×遣返人员返回路费 二、机械设备、材料费的计算: 1、机械设备退、进场费 机械设备拆卸费:按照实际消耗人工费、机械费计算 机械设备运输费:机械设备退场至某地点公里数×运价费用计算 2、租赁设备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3、自有大型机械设备闲置费=∑各机械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台班费 闲置台班数量=闲置天数×闲置系数(闲置系数=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365天),机械年平均工作台班数有相关定额,也可以到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索要相关资料。 闲置台班费:一般《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中有规定。 4、周转材料租赁费:按实际发生付款凭证或租赁合同单价计算。

5、自有周转材料摊销费:可以按租赁制考虑,租赁单价参考当地造价信息相关数据,也可以按摊销费计算=(材料购进原值-材料报废后残值)÷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三、停工项目安全质量保护措施费 1、临时设施的保护费:即便道、搅拌站等临时设施的日常维护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机械使用费。 2、正式工程的保护费:如有些工程停工期间需持续抽水等费用。 四、停工项目重新开工时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 原则上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一般赶工措按照以下原则计算: 1、赶工时间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批复的节点工期计算; 2、赶工期额外投入的人工费=额外投入人工数×日工资×赶工时间; 3、赶工期额外投入的机械费 (1)自有机械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机械设备数量×台班费×赶工时间; (2)租赁机械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根据租赁合同计算。 4、赶工期额外投入的材料周转费 (1)特殊自购周转材料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周转材料原值×(1-实际摊销次数所占定额摊销次数的比例)-残值; (2)大众自购周转材料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周转材料原值×摊销次数所占定额摊销次数比例; (3)租用周转材料额外投入增加的费用根据租赁合同计算。 5、其他费用包括:工人夜餐费、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

索赔案例分析(1)知识交流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1、某工程施工单位在吊装屋架时,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一榀屋架掉落,建设单位要求对该屋架检测,经检测该屋架仍可使用,请问发生的检测费应由谁承担? 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安全施工的内容有如下条款:“承包人按工程质量、安全及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的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因此,如果屋架损坏,进行修复或重新购置及由此发生的其它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而如果要对掉落的屋架进行使用,则对其进行的检测是必要和必须的,因为此时该产品有可能已成为不合格产品。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材料设备供应有如下条款:“承包人根据专用条款的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此时,对屋架进行的质量检测应被视为承包人对其采购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的一种行为(或措施)。 因此,现场工程师有权对工程材料提出检验,如合格则二次发生的检验费应由业主承担,如不合格则由承包方承担。但是从该案例看,施工方存在重大失误,导致屋架存在质量隐患,工程师有权对该构件提出二次检验,发生的检验费不论合格与否都应由承包方承担,承办单位不能进行索赔。 2、工程是一个厂区60万平方场地平整项目,当时按邀请招标,无设计图无具体工程量,采用清单计价单价包干承包,并订立了施工合同。 问题:我方施工合同仅提出单价包干,单价固定,工程量不定,但无包干范围说明,未提措施费税金等项目(明显与当地省建设厅的文件要求不符)。且当时投标文件所列的清单单价为人机材管理费税金包干,因为没具体工程量所以没做措施费税金,现建设单位要求按单价包干结算无税费,我方要求税费,涉及金额XXX万元。 我方考虑中解决办法:A:参照相关清单计价规范及我方投标文件提出增加税费是否可行 B:参照相关索赔规范的做法,对甲方提出的结算书提出异议,双方协商,如无效则争取当地造价咨询公司出具书面鉴定报告,是否可行?答:施工方投标文件提出增加税费不可行,因为既然“当时投标文件所列的清单单价为人机材管理费税金包干”就说明单价是完全单价,是取完税的单价,所以没有调整的可能,即使找造价咨询公司,也要遵从合同约定。如双方协商不成,也可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提请调解,也可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单位是公路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有一个圆管涵投标图只有数量没有图纸,我单位按常规圆管涵报价,后中标进场施工后发现施工图的圆管涵是非规则圆管涵,厂家需要完全重新定做,其单价远远高于我们的中标价,致使我单位蒙受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向业主索赔吧,索赔的依据是什么呢?业主可能会说标前答疑时为什么没有提出来,或者当时投标时故意搞得不平衡报价,怎么回应呢? 答:可以索赔,属于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当给予施工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索赔依据:发包方没有图纸,招标文件也未说明是“非规则圆管涵”,而标前答疑时未提出是回为没有发现,不平衡报价要有证据证明。 4、简单的说就是某项工作A根据计划应在2007.7.1开始实施,但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开工时间延迟了30天,即2007.8.1日才开始开工,但是由2007.7.4日开始,因为业主方临时供电不及时导致现场停工20天,也就是说即使承包方解决了问题,由于业主不能及时供电,承包方也无法施工,作为业主方向承包商索赔工期应该是多少天?答:索赔30天。前一件事情的延误时间与后一件事情的延误时间有重叠的话,以前一件事情结束的时间为准。 5、原投标施工图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现由于规划调整场地限制无法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故改用商品混凝土,可否进行索赔。监理意见为:情况属实。答:可以索赔。索赔依据:因规划调整场地限制而引起施工条件的变化,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料的风险,此风险应由业主承担。 6、现有一改造工程,合同上第一部分的协议书第三条、合同工期的约定如下:开工日期:06.9.23(暂定,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06.11.22(暂定,以监理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合同工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1 2#3#商住楼暂停索赔报告 致: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2#3#楼,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3#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2015年4月28日完成2#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工作。2015年4月19日,我项目部收到贵方下发工程暂停通知,贵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对2#、3#楼的图纸进行更改,要求2#、3#楼施工完四层楼面混凝土后,工程暂停。从全面停工到现在已经有三个多月。由于未确定工程何时复工,以及暂停后贵方无相关款项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款,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部分民工、材料、机械、设备仍然滞留在工地现场。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补偿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421405 元。此项损失计算至2015年8月30日为止。如果贵公司在2015年8月30日前未对工程的未来走向做更明确的决定或仍然无资金解决相关问题,各种损失费用仍然按照此计算公式增加。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如下: 额外支出费用补偿表:表1 1 2 暂停后每月发生的费用:表2

2 3 工程复工后应商谈的项目: 表3 分项费用详细计算:一、目前需要补偿的项目有:1、工人窝工费 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生活区入住等待 3 4 工作面的工人人数为180人,窝工人数按30%计算。 工人窝工损失费:180人×30%×120天×180元/天=11664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 由于业主方所下发的通知是工程暂停,且未拨付资金解决工人的工资、材料款等问题,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留在现场稳定工人及各个材料商的情绪,尽力解决相关问题。暂停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见附表1. 3、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 工程复工后,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 190人×100元=19000元 4、停工初期项目现场清理费用 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序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doc

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和计算 1、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 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 2、索赔的计算 1). 可索赔的费用 (1)索赔费用的构成,见表6-2-6 注:这部分内容新版教材做了修改,将06版教材中的“贷款利息”改为“延期付款利息”。 例题:某建设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中约定,主导施工机械一台,为施工单位自有设备,台班单价为900元/台班,折旧费为150元/台班,人工日工资单价为40元/工日,窝工工费为10元/工日。合同履行中,①因场外停电全场停工2天,造成人员窝工20个工日;②因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完成该工作需要5天时间,机械5台班,人工20个工日,材料费5500元,则施工单位可向业主提出直接费补偿额为( )元。 A.5800 B.11300 C.34000 D.495000 答案:B 解题要点:①场外停电造成的停工: 人工窝工费:20×10=200元;机械费:2×150=300元. ②业主指令增加一项新工作: 人工费:20×40=800元;机械费:5×900=4500元;材料费:5500元。 直接费补偿额=200+300+4500+800+5500=11300元。 (2)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的内容,可以合理补偿承包人的条款如表6-2-7所示。

例题:依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某建设项目业主与甲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包合同,合同中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合同工期为500天。合同履行过程中,①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致使开工日期推迟50天,②因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停工20天,③因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停工15天,④因季节性大雨停工5天,⑤因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停工10天,上述事件均未发生在同一时间,则甲施工单位可索赔的保函手续费为( )万元。 A.7.2 B.6.8 C.2.4 D.8 答案:C 解题要点:本题考核的是费用索赔中,保函手续费的索赔。首先要清楚,保函手续费是工程延期时增加的费用,其次要分清楚哪些事件引起的工期延误是可以索赔的,并且是可以索赔费用的: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发包人提供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共计20+10=30天。原工期500天保函手续费为40万元,因此工期延长30天增加保函手续费为30×40/500=2.4万元。 2). 费用索赔的计算,见表6-2-8 3). FIDIC合同条件中的有关索赔条款, 如表6-2-9所示

(完整版)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

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 来源:作者:时间:2010/10/22 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在这几年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常会 遇到停工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由于当时合同签定不够严谨,双方未对停工损失进行约定,停工后双方未办理经济签证,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又对停工损失的计算达不成协议,因而给停工损失的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下面 机械设备停工损失报告 在这几年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工作中,常会遇到停工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由于当时合同签定不够严谨,双方未对停工损失进行约定,停工后双方未办理经济签证,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又对停工损失的计算达不成协议,因而给停工损失的计算带来一定的难度。下面就如何计算因非承包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损失谈谈看法。 一、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 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此类停工一般都要办理经济签证,签证上要有具体的停工、复工时间及人员、机械数量,因而停工损失的计算比较简单。 人工停工费的计算,发包方的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按停工期间的现场停工工人计算。 机械停工的计算,根据有关规定,其机械停置费按第一类费用中的( 1)折旧费,

(2)大修理费 (3)经常修理费, (4)机上人工 四项费用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每天只计一个台班)。 造价工程师在审核此类停工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对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停工,首先要审核引起停工的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是否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一致。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会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现场地质勘察报告,承包方也会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并在投标书中声明。对承包方因为其对发包方提供资料的误解或对风险的预见不足造成的停工,即使有签证,造价工程师也应拒绝赔偿。只有现场地质条件确与发包方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出现的情况又是有经验的承包方所不能预见的,这时才能对因地质条件变化而停工造成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进行补偿,但不计利润,并且对处理该情况所采取的具体措施支付费用。 2.对于因地下构筑物和文物等障碍物引起的停工,障碍物必须是施工图纸和发包方提供的资料中未进行说明的,且是承包方不能预见的,造价工程师才能对停工引起的人工窝工、机械闲置和处理费用予以确认。 二、长期停工的损失计算 长期停工常常是由于发包方因无力支付工程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造成的。这时,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支付在合同终止前已完工

2021年工程索赔计算实例

工程索赔计算实例 带来工程索赔计算实例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大家在今后的工程索赔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个索赔计算实例 一、案例背景 NKDWS是一个日处理十五万吨水的水处理厂项目,由世界银行贷款。 合同金额为200万美元,工期为29个月,合同条件以FIDIC第四版为蓝本。 合同要求在河岸边修建一个泵站,承包商在进行泵站的基础开挖时,遇到了业主的勘测资料并未指明的流沙和风化岩层,为处理这些流沙和风化岩层,相应造成了承包商工程拖期和费用增加。为此,承包商要求索赔: (1)工期:17天 (2)费用:12504美元 二、索赔论证 承包商在河岸边进行泵站的基础开挖时遇到了流沙,为处理流沙花了10天的时间,处理完流沙后,又遇到风化岩层,为了爆破石方又花了一周的时间。 按照业主提供的地质勘探资料,河岸的基土应为淤泥和泥碳土,并未提及有流沙和风化岩层。 合同条件第12.2款规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如果遇到了

现场气候条件以外的外界障碍或条件,如果这些障碍和条件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预见到的,工程师应给予承包商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补偿。 上述流沙和风化岩层,如果业主不在地质勘探资料中予以标明,在短短的投标期间,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是无法预见到的。 故承包商要求索赔相应的工期,多支出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 三、索赔计算 1. 工期索赔计算 处理流沙: 10天 处理风化岩层: 7天 小计: 17天 由于上述事件,承包商在这17天除了处理流沙和风化岩层处,无法进行其正常工程施工,故承包商要求补偿工期:17天 2.费用索赔计算 (1)处理流沙的费用 人工费:1240美元 施工机械费:1123美

浅谈施工索赔的一点心得体会

浅谈施工索赔的一些技巧 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根据国外资料,在正常的情况下,工程索赔得到的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10%-2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在国际承包工程的竞争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认真编写好索赔文件,使之提出的索赔项目符合实际,内容充实,证据确凿,有说服力,索赔计算准确,并严格按索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外,必须掌握索赔技巧,这对索赔的成功十分重要,同样性质和内容的索赔,如果方法不当,技巧不高,容易给索赔工作增加新的困难,甚至导致事倍功半的下场。反之,如果方法得当,技巧高明,一些看来似乎很难索赔的项目,也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做到有理、有据、按时外,掌握好一些索赔的技巧是很重要的。 一、做好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 1.施工企业中标后,应及时、谨慎地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应尽可能的考

虑周详,措词严谨,权利和义务明确,为索赔提供合同依据和法律保障。 2.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 的重要组成都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3.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 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4.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5.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 等。 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二、主动创造索赔机遇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在签证中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

2#3#商住楼暂停索赔报告 致: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2#3#楼,于2015年3月26日完成3#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2015年4月28日完成2#楼四层梁板的混凝土浇筑工作。2015年4月19日,我项目部收到贵方下发工程暂停通知,贵方根据市场的需求,对2#、3#楼的图纸进行更改,要求2#、3#楼施工完四层楼面混凝土后,工程暂停。从全面停工到现在已经有三个多月。由于未确定工程何时复工,以及暂停后贵方无相关款项支付民工工资及材料款,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部分民工、材料、机械、设备仍然滞留在工地现场。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我方要求补偿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421405 元。此项损失计算至2015年8月30日为止。如果贵公司在2015年8月30日前未对工程的未来走向做更明确的决定或仍然无资金解决相关问题,各种损失费用仍然按照此计算公式增加。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项目如下: 额外支出费用补偿表:表1

暂停后每月发生的费用:表2

表3 工程复工后应商谈的项目: 分项费用详细计算: 一、目前需要补偿的项目有: 1、工人窝工费 从2015年4月30日至2015年8月30日期间,生活区入住等待

工作面的工人人数为180人,窝工人数按30%计算。 工人窝工损失费:180人×30%×120天×180元/天=1166400元 2、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 由于业主方所下发的通知是工程暂停,且未拨付资金解决工人的工资、材料款等问题,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留在现场稳定工人及各个材料商的情绪,尽力解决相关问题。暂停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见附表1. 3、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 工程复工后,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 190人×100元=19000元 4、停工初期项目现场清理费用 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序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2元/m2×18417.55m2=36835.10元 5、地下室及裙楼模板工程的投入费用 地下室及裙楼模板工程一次性摊销,详见结算书。 6、钢管及扣件租金增加费用 钢管总用量为200000米 扣件总用量为100000只 钢管每米日租金:0.015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扣件每只日租金:0.01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一、索赔案例背景资料 工程项目在珠江新城,东面为30米华穗路,北面为20米华利路,西面为20米规划路,南面为10米规划路,商住楼为1栋12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950m2.业主已提供三通一平,资金已到位,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本工程采用直接与xx股份公司议标,采用单价包干合同,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工程于2004年1月开工,开工后工程基本顺利,2004年5月结构封顶,6月份上旬完成砌体工程。在6月底停工,停工原因是合同单价过低,在施工期间钢筋等主要材料价格上涨过快。由于xx股份公司为外地首次来广州施工企业,不了解广州当地价格水平,同时也未考虑材料涨价风险,合同价格定得过低,建议业主按实际钢筋价格上涨水平调整合同单价。由于xx股份公司的要求与业主差别较大,最终xx股份公司选择退场,业主重新选定xx建安公司进场施工,xx股份公司施最终诉诸于法律。 二、案例分析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

失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具有三个基本特征:其一,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可以向承包人索赔。其次,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对方索赔。再次,索赔是一种未经对方确认的单方行为,其对对方尚未形成约束力,这种索赔要求能否得到最终实现,必须要通过确认(如双方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后才能定夺。 本案例中施工单位因钢材价格上涨要求索赔,调整合同价格,经查在土建合同第六章工程价款与支付中有以下结算规定: 1、本工程计费面积9950平方米,按880元/平方米单价包干,本合同造价暂定为人民币875.6 万元。 2、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周围地下管网、现场条件、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安全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需施工组织中的所有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不再另外计取。 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负责缴纳。 4、在合同确定的施工图纸设计基础上,变更修改分部分项工程带来的费用变化在±2%范围内时,结算时不予考虑。超过±2%时及增加工程(签证工程、图纸外、超出附件一范围的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 失费的索赔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关于土木工程施工中停工损失费的索赔 作为施工单位,在土木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工程大面积停工现象。工程停工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工期损失。施工单位应该怎样向工程业主索赔停工损失费呢笔者在工作中遇到的几次停工索赔案例浅析如下。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施工方有权向业主提出停工索赔。一、因为业主单方终止施工合同而造成的工程停工。二、因为业主资金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进度款不能正常支付。三、因为业主意图使设计大面积变更或设计资料不全而造成的停工。四、因为战争、地震等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的工程停工。 在施工中经常遇到的是前三种情况。此时,若工程终止后不能再继续进行,施工单位将撤离施工现场,施工方有权就以下费用向业主索赔: 第一、工程撤离现场的直接费。包括以下内容:1、工人撤场费,包括工人撤场的路费及旅途餐费(转场或遣返回乡)。计算方法:工程停工时在施工人数*(单人路费十单人餐费)。2、施工现场的周转材料转移费,包括施工方自有或租赁的各种周转材料。计算方法:工程停工时在场周转材料数量*单件转移费用。3、施工机械转移费,包括施工方自有或租赁的所有施工机械。计算方法:停工时在场机械数量*(单台机械拆除撤场费十单台机械转场运费)。 第二、工程撤离现场的间接费。包括工程撤场时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及行政办公费用。计算方法:直接费*本地区现场经费费率 第三、预期利润。因为工程停工撤场,施工单位在本工程将无法实现预期利润,施工单位可就预期利润问题向业主索赔。索赔数额: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中标书向业主提出索赔数额,具体数额可同业主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有关单位仲裁或申诉。 工程停工后,根据业主要求,若影响工程进行的因素消除后工程可以继续进行。这是施工中最常遇到的情况。此时,施工单位将在施工现场停工待命。就此,施工单位有权向业主提出以下索赔: 第一、停工待命人工费的索赔。因为停工原因消除后工程还要继续进行,所以,施工工人不能离开现场。此时,将造成人员的大量窝工。费用计算如下: 离工期间工人工资数额*窝工人数*窝工工日。窝工期间工人的工资数额可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停工期间周转材料的租赁费。施工单位有不少周转材料是向租赁单位租来的,停工期间的材料租赁费对施工单位的损失很大,一定要详细计算。为计算清楚,可列表计算。如下表:(以模板等周转材料为例) 若以上材料是施工单位自有的,根据北京市的规定,亦按租赁制考虑。若在其它 地区施工。可进行材料摊销,摊销公式:某种材料在停工期间的损失费=[(此材料购进原值-此材料报废后残值)/此材料预期使用时间]*停工时间。 第三、停工期间机械费的计算。有不少大型机械是施工单位从租赁站租来的,停工期间的机械费,亦可按租赁制编制。以下表为例: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索赔案例 案例1 某工程项目施工采用了包工包全部材料的固定价格合同。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5月20日至5月26 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1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问题: 1.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2.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3.若承包商对因业主原因造成窝工损失进行索赔时,要求设备窝工损失按台班计算,人工的窝工损失按日工资标准计算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应怎样计算? 4.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和利润损失费人民币2千元/天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7.2万元。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索赔款额多少万元? 分析:

问题1:答: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 3.造成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2:答:因砂场地点的变化提出的索赔不能被批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 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问题 3:答:不合理。因窝工闲置的设备按折旧费或租赁费计算,不包括运转费部分;人工费损失应考虑这部分工作的工人调做其他工作时工效降低的损失费用,一般用工日单价乘以一个测算的降效系数计算。 4、答: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19天,费用索赔额为32万元人民币。原因是: 1.5月20日至5月26 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5月27日至6月9日是由于业主迟交图纸引起的,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14天。成本损失索赔额为14天×2万/天=28万元,但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利润要求。 3.6月10至6月12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为3天。但无承包商的费用索赔。 4.6月13 日至6月14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自然条件变化,为业主应承担的风险,

工地停工索赔报告模板格式

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ProjectManager:XXX电话:XXXXXXX传真:XXXXXXX 编号: 日期:XXXX年X月XX日 发信人:XXX 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项目 工地负责人 收信人:江苏融侨中央花园工程管理部 主题:关于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工程停工索赔及相关事宜。 事态描述: 2008年11月15日我方根据甲方口头通知要求暂停主楼的施工,年底前确保地下室工程的主体结束,现承包的融侨中央花园9#地块B标工程已全面停工。我方根据施工现场同期记录及工程监理例会纪要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4条之规定,,我方要求补偿损失费共计1732337元。 鉴于此我方深信,贵方会对我方所承受的额外开支予以合理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细目如下。

分项费用详细计算: 一、目前需要补偿的项目有: 1、工人窝工费 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期间,生活区入住等待工作面的工人平均人数为180人,窝工人数按30%计算。 工人窝工损失费:180人×30%×50天×60元/天=162000元 管理人员窝工损失费:15人×50%×50天×150元/天=56250 2.劳务人员二次进退场路费 因此影响,劳务工人需要二次进场,因此这笔费用对我方来说是一项额外损失。所以应给予补偿。195人×100元=19500元 3.停工初期项目现场清理费用 因工程是在其施工期间,各工种一律停止施工后,项目工地现场开始清理。主要包括封闭主要通道,保护部分已完工程,清理和集中施工材料和机具,清理施工区域内的所有建筑垃圾等。 2元/平方米×15000平方米=30000元 4、地下室模板工程多层板的一次性投入费用 地下室多层板模板用量为14000张多层板,每张单价为60元,共计140000×60×60%=504000元5.地下室模板工程木方一次性投入费用 地下室模板工程用木方350立方×1400元/立方米×60%=294000元 6.钢管及扣件租金增加费用 钢管总用量为150000米 扣件总用量为60000只 钢管每米日租金:0.013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扣件每只日租金:0.009元(现市场租赁价格) 租期暂按60天计算 租金增加费用为(150000*0.013+60000*0.009)*50天=124500元 7.塔吊的闲置费用 两台塔吊因主楼部分未予施工,一直闲置,按两个月计算,18000元/月租金×2台×2个月=72000元 8、土建工程包清工合同撤销补偿费用 按建筑面积每平米10元计算,31008.74*10元=310087元 9.各种材料商供货合同的撤销补偿费用

工程变更索赔的流程及依据

工程变更索赔的流程及依据 关于变更的分类 变更可以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建议,业主也可提出变更建议。 由上至下变更 业主提出的变更。业主通知监理、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变更期间的损失; 业主工程部搜集信息并分析,同时要求设计单位共同研究方案,重大问题需专家论证时由原设计院负责邀请。与业主主管领导沟通同意后确定方案; 设计院依据方案在规定时间提供设计变更图; 业主计财部据此编制补充单价,并与相关监理、施工单位协商形成一致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出具补充变更工程量清单; 业主以正式文件形式下发至监理部,监理部下发变更令至相关的监理、施工单位执行; 业主工程部负责变更方案的落实与协调工作。 由下至上变更 A.正常程序变更 现场各种原因产生变更(无论承包人提出还是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包括合同内及合同外变更,正变更及负变更,承包人收集资料及准备,同时通知监理工程师、业主工程师;

承包人以书面报告或变更申请单形式(附相关资料,包括现场图片资料),报监理部,经业主丘北指挥部审批后执行; 也可邀请监理、业主现场工程师、设计代表现场办公,形成变更会议纪,四方会签确定变更方案,无需设计单位出变更图的可按变更方案执行,需要出变更图的,待设计变更图出图后执行。业主、监理、设计单位认为不需要变更的继续执行原设计; 对于变更设计,不论是几类变更,都应该经设计、监理、业主同意或批复,严格遵守“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禁止擅自做主“先施工、后变更”,违反其原则,后果自负。 B.非正常程序变更 对于可以先执行后报批的变更,承包人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部工程部现场核查。对有关环节必须有相关人员签认,各项目分部必须保存现场资料图片等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费用自己承担; 项目分部在实施变更同时必须以书面报告或变更申请单形式报 监理及业主工程师签认。 项目经理部的变更索赔流程 施工图出图前的变更,此项工作由项目经理部根据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结合合同文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内容,研究设计变更内容和变更的策略,同时和设计院沟通,争取在设计出图时达到变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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