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肇庆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加大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结合本公司在建工程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现制定本公司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通知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近期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在建施工任务的安全持续稳定进行。

三、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架构:

组长:梁炳荣

副组长:苏辉初

组员:沈秀诚、彭锦华、谢伟刚、黎东、黄建安、陈远南、赖能、陈丽锦、刘锦新、叶绍江、潘静、张劲欣、黄伟棠、蔡永欢、古文质、谭汉新、伍碧云、陈婉雅

四、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在建工程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以及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要求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五、检查内容:

1、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重点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部组织机构建立及相关人员到位情况;

(2)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的执行情况;

(3)“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工程项目的安全投入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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