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与周边环境中得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得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得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得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得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得迹象;

4、周边建筑得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得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得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她必须进行危险报警得情况。

3 混凝土结构工程

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与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得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得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得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2 模板与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与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得临时固定措施。《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

5、4、3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

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得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6、5、2 大模板得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得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得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得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否则应采取另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得稳定。没有支撑架得应存放在专用插放架上,不得倚靠在其她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版面对版面相对放置,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得操作间距,当长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钢筋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0版

5、1、1 当钢筋得品种、级别或规格需做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得规定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与重量偏差检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与产品得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与进场复试报告。

5、2、2对有抗震要求得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得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得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得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度得实测值得比值不应小于1、25;

2、钢筋得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比值不应大于1、3;

3、钢筋最大力伸长率不小于9%。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得品种、级别、规格与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628-2010

3、0、6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合格证规定得范围内施焊。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10

3、0、6 施焊得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质量证明书;焊条、焊丝、氧气、溶解乙炔、液化石油气、二氧化碳气体、焊机应有产品合格证。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得规定抽取试件并作力学性能重量偏差检验,检验

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得规定。

4、1、3 在钢筋工程焊接开工之前,参与该项工程施焊得焊工必须进行现场条件下得焊接工艺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准予焊接生产。

5、1、7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电弧焊接头、电渣压力焊接头、气压焊接头、箍筋闪光对焊接头、预埋件钢筋T型接头得拉伸试验,应从每一检验批接头中随机切取三个试件进行试验并应按下列规定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合格:

1)3个试件均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

2)2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一试件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得1、0倍。注:试件断于热影响区,呈延性断裂,应视作与断于钢筋母材等同;试件断于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应视作与断于焊缝等同。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进行复验:

1)2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一试件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得1、0倍。

2)1个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

另两个试件断于焊缝或热影响区,呈脆性断裂。

3、3个试件均断于焊缝,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均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得1、0倍,应进行复验。当3个试件中有一个试件抗拉强度小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

准值得1、0倍,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拉伸试验不合格。

4、复验时,应切取6个试件进行试验。试验结果,若有4个或4个以上试件断于钢筋母材,呈延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另2个或2个以下试件断于焊缝, 呈脆性断裂,其抗拉强度大于或等于钢筋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得1、0倍,应评定该检验批接头试验复验合格。

3、3预应力工程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级别、规格、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4、4 张拉过程中应避免预应力筋断裂或滑脱;当发生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断裂或滑脱得数量严禁超过同一截面得预应力筋总根数得3% ,且每束钢丝不得超过一根,对多跨双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

2对先张法预应力筋构件,在浇筑混凝土前发生断裂或滑脱得预应力筋必须予以更换4、2、3 无粘结预应力筋混凝土结构得混凝土中不得掺用氯盐。在混凝土施工中,包括外加剂在内得混凝土或砂浆个组成材料中,氯离子总量已水泥用量得百分率计,不得超过0、06% 。

3、4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年版)

7、2、1 水泥进场就是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必要得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定。

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

检验数量:按同厂、同级、同品种、同批号且连续进场得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臭氧不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与进场复验报告。

8、2、1 现浇混凝土得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对已经出现得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得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观察与检查技术处理方案)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7、2、3、2 混凝土细骨料中氯离子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钢筋混凝土,按干砂得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0、06% ;

2)对预应力混凝土,按干砂得质量百分率计算不得大于0、02% ;

8、1、3 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严禁加水;混凝土运输、输送、浇筑过程中散落得混凝土严禁用于混凝土结构浇筑。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03

6、2、3 下列结构中严禁采用含有氯盐配置得早强剂及早强减水剂:

1、预应力混凝土结构

2、相对湿度大于80%环境中使用得结构、处于水位变化部位得结构、露天结构及经常受水林、受水流冲刷得结构;

3;大体积混凝土;

4、直接接触酸、碱或其她侵蚀性介质得结构;

5、有装饰要求得混凝土,特别就是要求色彩一致得或就是表面有金属装饰;

6、经常处于温度为60℃以上得结构,需经蒸养得得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

7、薄壁混凝土结构,中级与重级工作制吊车得梁、屋架、落锤及重锤混凝土基础等结构;

8、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得结构;

9、骨料具有碱活性得混凝土结构。

9、2、4 轻骨料混凝土拌合物必须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

4、钢结构工程

《钢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755-2012

11、2、4 钢结构吊装作业必须在起重设备得额定起重量范围内进行。

11、2、6 用于吊装得钢丝绳、吊装带、卸扣、吊钩等吊具应经检查合格,并应在其额定许用荷载范围内使用。

8、3、1 吊车梁与吊车桁架不应下挠。

10、3、4 单层钢结构主体结构得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H/1000,且不应大于25、0mm,主体结构得整体平面弯曲允许偏差(L/1500,且不应大于25、0mm)。

11、3、5 多层钢结构主体结构得整体垂直度允许偏差(H/2500,且不应大于50、0mm,主体结构得整体平面弯曲允许偏差(L/1500,且不应大于25、0mm)。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5、1、1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得钢材;

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得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得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得焊接工艺参数、预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得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7、1、5 抽样检查得焊缝数如不合格率小于2%时,该检验批应定为合格;不合格率大于5%时,该检验批应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率为2-5%时,应加倍抽检,且必须在原不合格部位两侧得焊缝延长线各增加一处,如在所有焊缝中不合格率不大于3%时,该批验收应定为合格,大于3%时定为不合格;

筒仓工程得避雷引下线应在筒体外敷设,严禁利用其竖向受力钢筋作为避雷线。

5 砌体结构工程

6、1、10 小砌块应将生产时得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2、3 墙体转角处与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与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得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得混凝土灌实。

3、9、6 钢筋混凝土构造柱与底部框架—抗震墙房屋中得砌体抗震墙,其施工应先砌墙

后浇筑构造柱与框架梁柱。(GB 50011-2010)

6 《木结构工程》

5、2、2 结构用层板胶合木得类别、强度等级与组坯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得规定,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与产品标识,同时应有满足产品标准规定得胶缝完整性检验与层板粘接强度检验合格证书。

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3、0、6 屋面工程所用得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与性能检测报告,材料得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与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由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得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与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

不得有渗漏与积水现象。

8 防水工程《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4、1、16 防水混凝土结构得施工缝、变形缝、后浇带、穿墙管、埋设件等设置与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4、8 涂料防水层得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要求得90%。

5、3、4 采用掺膨胀剂得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速、抗渗性能与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0 装饰装修工程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 110-2008

3、0、5 现场粘结得外墙饰面砖工程完工后,应对饰面砖粘结强度进行检验(拉拔试验)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4、9、3 有防水要求得建筑地面工程,铺设前必须对立管、套管与地漏与楼板节点之间进行密封处理,并应进行隐蔽验收;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10、11 厕浴间与有防水要求得建筑地面必须设置防水隔离层,楼层结构必须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房间得楼板四周除门洞外应做混凝土翻边,高度不应小于200mm,宽度同墙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施工时结构层标高与预留孔洞位置应准确,严禁乱凿洞。

4、10、13 防水隔离层严禁渗漏,排水得坡向应正确、排水畅通。

6、1、12重型灯具、电扇、、及其她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得龙骨上。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33-2001

7、2、4 金属、石材幕墙与主体结构连接得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按设计要求埋设,预埋件应牢固,位置准确,预埋件得位置误差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复查。无明确要求时,预埋件得标高偏差不应大于10mm,预埋件位置偏差不应大于20mm。

7、3、4 金属板与石板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对横竖连接件进行检查、测量、调整;

2、距离可踏面高度900mm以下得窗玻璃

3、与水平夹角大于75°得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得顶棚;

4、7层及7层以上建筑外开窗。

11 建筑设备工程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得,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得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与设备硬座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与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得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得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4、2、3 生活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与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后方可使用。

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赢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与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

5、2、1 隐蔽或埋地得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得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8、2、1 管道安装坡度,当设计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水同向流动得热水管道与汽、水同向流动得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应为3‰,不得小于2‰;

2、气、水逆向流动得热水管道与汽、水逆向流动得蒸汽管道及凝结水管道,坡度不应小于2‰;

3、散热器支管得坡度应为1%、坡度应利于排气与泄水。

8、5、2 盘管隐蔽前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得1、5倍,且不小于0、6Mpa。

8、6、1采暖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未注明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蒸汽、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1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得试验压力不小于0、3Mpa;

2、高温热水采暖系统,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4Mpa;

3、使用塑料管及复合管得热水采暖系统,应以系统顶点工作压力加0、2Mpa,作水压试验,同时在系统顶点得试验压力不小于0、4Mpa;

8、6、3 系统冲洗完毕后应冲水、加热,进行设运行与调试。

9、2、7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再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10、2、1 排水管道必须满足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11、3、3 管道冲洗完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与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得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得热状态定压检验与调整。

6、2、1 当塑料排水管道沟槽回填至设计高程后,应在12-24h内测量管道竖向直径变形量,并经计算管道变形率。

4、1、1 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得施工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得结构、屋面、地面防水层与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得能力。

5、0、8 室内燃具得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时应考虑人得动作、门得开闭、窗帘、家具等对燃具得影响;

2、直排式与半密闭式热水器不应安装在无防护装置得灶、烤箱等燃具得上方;

3、室外式燃具不应安装在室内。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6、2、1 在风管穿过需要封闭得防火、防爆得墙体或楼板时,应埋设预埋管或防护套管,其钢板厚度不应小于1、6mm。风管与防护套管之间,应用不燃且对人体无危害得柔性材料封堵。

6、2、2 风管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风管内严禁其她管线穿越;

2、输送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安装在易燃、易爆环境得风管系统应有良好得接地,通过生活区或其她辅助生产房间就是必须严密,并不得设置接口;

3、室外立管得固定拉索严禁拉在避雷针或避雷网上。

6、2、3 输送空气温度高于,应按设计规定采取防范措施。

7、2、2 通风机传动装置得外露部位以及直通大气得进出口,必须设置防护罩。或采取其她安全设施。

7、2、7 静电空气过滤器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良好。

7、2、8 连接电加热器得风管法兰垫片,应采用耐热不燃材料。

8、2、6 燃油管道系统必须必须在设置可靠得防静电接地装置,其管道法兰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或在法兰处用铜导线进行跨接。

8、2、7 燃气系统管道与机组得连接不得使用非金属软管,燃气管道得吹扫与压力试验应为压缩空气或氮气。当燃气供气管道压力大于0、005MPA,焊缝得无损检测,以质量不低于二级为合格。

11、2、1 通风与空调安装完毕,必须进行系统得测定与调整。系统调试应包括:

1)设备单机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2)系统无生产负荷下得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11、2、4防排烟系统联合试运行与调试结果(风量及正压),必须符合设计与消防得规定。《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3、1、7 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

9、1、4 不间断电源输出端得中性线(N极),必须与由接地装置直接引来得得接地干线相连接,做重复接地。

15、1、1 三相或单相得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9、1、2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应小于6mm,大型花灯得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得2倍做过载试验。

21、1、3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具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套灯具得导电部分对地绝缘电阻值大于2兆欧;

2、在人行道等人员来往密集场所安装得落地式灯具,无围栏防护,安装高度具地面2、5m 以上;

3、金属构架与灯具得可接近裸露导体及金属软管得接地(PE)接零(PEN)可靠且有标识。

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相两(三)孔插座,左零右火。

2、同一场所得三相插座,界限得相序一致。

3、接地或接零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4、1、1 电力线缆与信号线缆严禁在同一线管内敷设。(GB 50606-2010)

4、9、1 电梯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与脱落得装置。

安全 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得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得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与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1、10 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5、3、2 TN系统中得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中间处与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重复接地装置得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得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得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

5、4、7 做防雷接地机械上得电气设备,所连接得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得重复接地与机械得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得要求。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7、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与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得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得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双色线必须用作PE

线,严禁混用。

8、2、11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得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毫安,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得乘积不应大于30毫安·s。10、2、2 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1 隧道、人防工程、高温、有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得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潮湿与易触及带电体场所得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

3 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得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得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2 高处施工作业

《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 50693-2011

3、3、12 坡屋面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屋面周边与预留洞口部位必须设置安全护栏与安全网或其她防止坠落得防护措施;

2 屋面坡度大于30%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3 施工人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与穿防滑鞋;

4 雨天、雪天与五级风及以上时不得施工;

5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并加强火源管理。

3、1、1 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得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得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二、分层施工得楼梯口与楼段边,必须设置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1、3 搭设临边防护防护栏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0、5-0、6m。坡度大于1:2、2得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挂安全立网,。除经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二、栏杆柱得固定及其与横杆得链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得1000N外力。当栏杆有可能被碰撞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三、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密封,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高度不低于180mm得挡脚板或400mm得挡脚笆。接料平台两侧得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

3、2、1 板与墙得洞口,必须设置牢固得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她防坠落得防护措施。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各10m,设一道安

全网。

4、2、5 钢筋绑扎时得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绑扎钢筋与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与马道。

二、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与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与张挂安全网。

三、悬空大梁钢筋得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得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工程建设标准)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信息机房建设验收标准

目录 一.机房建设标准概览 (1) 1.机房内环境要求 (1) 2.尘埃数量 (1) 3.照明 (1) 4.供配电系统 (1) 5.建筑结构 (2) 6.防雷接地 (2) 二.国家规范标准相关条款 (2) 1.国标名称 (2) 2.机房验收规范 (3) 2.1.室内装饰装修 (3) 2.1.1.吊顶 (3) 2.1.2.隔断墙 (3) 2.1.3.地面处理 (4) 2.1.4.活动地板 (4) 2.1.5.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5) 2.1.6.门窗及其他 (5) 2.1.7.施工验收 (5) 2.2.供配电系统 (6) 2.2.1.电气装置 (6) 2.2.2.配线及敷设 (7) 2.2.3.照明装置 (8) 2.2.4.施工验收 (8) 2.3.防雷与接地系统 (9) 2.3.1.防雷与接地装置 (9) 2.3.2.接地线 (10) 2.3.3.施工验收 (10) 2.4.空调系统 (10) 2.4.1.空调设备安装 (10) 2.4.2.其他空调设施的安装 (11) 2.4.3.风管、部件制作与安装 (11) 2.4.4.空气调节系统调试 (12) 2.4.5.施工验收 (13) 2.5.综合布线 (13) 2.5.1.线缆敷设 (13) 2.5.2.施工验收 (15) 2.6.监控与安全防范 (16) 2.7.消防系统 (18) 3.工程竣工验收与交接 (19) 三.附录 (20)

一. 机房建设标准概览 1.机房内环境要求 2.尘埃数量 机房内尘埃的粒径大于或等于0.5μm的个数是否小于或等于18000粒/cm3(相当地50000粒/英尺3) 3.照明 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8m处,照度是否不低于300lux,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不低于200 lux。 事故照明:计算机机房、终端室的照度在距地面0.8m处不是否低于5 lux。 4.供配电系统 频率:50Hz 电压:380V/220V 相数: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单相三线制 电源参数依据计算机性能允许的变动范围:

电力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 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不单独摘录。 3.《火力发电厂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设计规程》DL 5053-1996 6.2.2 发电厂的楼梯、平台、坑池和孔洞等周围,均应设置栏杆或盖板。楼梯、平台均应采取防滑措施。 6.2.4 上人屋面应设置净高大于1.05m的女儿墙或栏杆。 6.2.5 凡离地面或楼面高1m以上的高架平台,应设置栏杆。 6.2.6 发电厂烟囱、微波塔和冷却塔等处的直爬梯必须设有护圈,其高度超过100m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置间歇平台。 6.2.7 当发电厂煤场需设置地下受煤斗时,斗口处必须设有煤箅子。 7.2.2 产生有害物质场所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7.2.2.1 加氯间宜布置在独立的建筑物内,当与其他车间联合布置时,必须设隔墙,并应有通向室外的外开门。室内采暖设施不宜靠近氯气瓶和加氯机,照明和通风设备的开关应设在室外。 7.2.2.2 加氯间应设有漏氯检测仪及报警装置。 7.2.2.3 液氯瓶、联氨贮存罐应分别存放在单独的房间内。 7.2.2.4 联氨必须采用密闭容器贮存。 7.2.2.5 联氨设备周围应有围堰和冲洗设施。 7.2.2.6 加联氨的蒸汽,不应作生活用汽。 7.2.2.7 加氯间及充氯瓶间、联氨仓库及加药间、电气检修间的浸漆室、生

活污水处理站的操作间,均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操作间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 7.2.2.8 调酸室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通风换气次数不宜少于每小时5次。 7.2.3 SF6电气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及检修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7.2.3.1 SF6电气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及检修室,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室内空气不允许再循环。室内空气中SF6含量不得超过6000mg/m3。SF6电气设备配电装置室应设事故排风装置。 7.3.3 卸酸、碱泵房,酸、碱库及酸、碱计量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7.3.3.1 酸、碱贮存设备地上布置时,周围应设有防护围沿,围沿内容积应大于最大一台酸、碱设备的容积。当围沿有排放措施时,可适当减小其容积。 7.3.3.2 酸、碱贮存间、计量间及卸酸、碱泵房必须设置安全通道、淋浴装置、冲洗及排水设施。 7.3.3.5 盐酸贮罐及计量箱的排气,应设置酸雾吸收装置。 7.3.3.6 卸酸泵房、酸库及酸计量间,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 8.1.1 发电厂各类工作场所的噪声控制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的《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等规定,其噪声限值见表8.1.1。 表8.1.1 电厂各类地点的噪声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城乡规划部分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通知 建标[2000]179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强制性条文》汇集了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0年8月19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7、支护结构出现开裂; 8、周边地面或临近建筑突发较大沉降或出现严重开裂; 9、基坑底部、侧壁出现管涌、渗漏、或流沙等现象。 8、0、7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立即进行危险报警,并应对基坑支护结构与周边环境中的保护对象采取应急措施。 1、监测数据达到监测报警值的累计值; 2、基坑支护结构或周边土体的位移值突然明显增大或基坑出现流沙、管涌、隆起、陷落或较严重的渗漏等; 3、基坑支护结构的支撑或锚杆体系出现过大变形、压屈、断裂、松弛或拔出的迹象; 4、周边建筑的结构部分、周边地面出现较严重的突发裂缝或危害结构的变形裂缝; 5、周边管线变形突然明显增长或出现裂缝、泄漏等 6、根据当地工程经验判断,出现其她必须进行危险报警的情况。 3 混凝土结构工程 模板工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0版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与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3、2 模板与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与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钢筋混凝土筒仓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69-2011 5、4、3滑模工艺施工,应在现场操作面随机抽取试样检查混凝土出模强度,每一工作班不少于一次;气温有骤变或混凝土配比有调整时应相应增加检查次数。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 74-2003 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材料制作并应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与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6、5、2 大模板的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大模板现场堆放区应在起重机的有效工作范围内,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不得放在松土、冻土或凹凸不平的场地上。 2、大模板堆放时,有支撑架的大模板必须满足自稳角要求;否则应采取另外措施,确保模板放置的稳定。没有支撑架的应存放在专用插放架上,不得倚靠在其她物体上,防止模板下脚滑移倾倒。 3、大模板在地面堆放时,应采取两块大模板版面对版面相对放置,且应在模板中间留置不小于600mm的操作间距,当长期堆放时,应将模板连接成整体

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JL01总监办 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复核 广州诚信公路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河高速公路广州段JL01总监办

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管理处穗路广河【2011】59号文件《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本项目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本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建设管理提升年活动情况,特制定本施工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加快转变公路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得总体要求,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促进告诉公路建设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二、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建立科学系统的施工标准化体系,将标准化要求贯穿工程施工各个环节,促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现场管理更加规范,人员技术更加精湛,材料加工、施工工艺更加精细,试验检测更加可靠,参建单位和参建人员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工程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参建人员一流、管理水平一流、材料制备一流、施工工艺一流、作业环境一流、建设成果一流。 (二)具体目标:项目驻地建设、施工工艺和现场管理100%达到标准化要求,工程实体关键指标全部达到规范要求。 三、活动内容

工地标准化、施工标准化、管理标准化,专业内容涵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工程、交通工程。 (一)工地标准化 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监理驻地和中心试验室,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施工、项目驻地、试验室和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建设各类拌和站、预制加工场、材料堆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二)施工标准化。 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各省(区、市)实际情况,细化路基、路面、桥涵、隧道、绿化及防护、交通安全与机电等各项工程的施工标准化要求,优化施工工艺,严格工艺管理,提高施工效率和实体工程质量。规范质量检验与控制,强化各类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做到检测项目完整齐全、检测频率符合要求、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的过程控制和验收,确保工程各项指标抽检合格率达到规范要求。 (三)管理标准化。 严格执行公路建设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在工程管理中查找薄弱环节,健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把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作业

机房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营业部机房工程建设规范标准 第一章机房场地环境要求 1.1目标 根据相关规范或标准,建设安全、可靠、合规的机房场地环境。 1.2相关规范或标准 ●《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 ●《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管理规范JR/T 0023—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9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 2887-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计算站场地安全要求GB 9361-88》 1.3规范细则 1)机房工程承建商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相应的施工资质证书,包括装修工程、系统集 成、强电施工资质、网络集成等。 2)机房应选择在具有防震、防风、防强电磁干扰和防雨等能力的建筑内,避让主干电 力电缆穿越场所,无供水和消防管网经过。 3)应避免设在建筑物的高层或地下室,以及用水设备的下层或隔壁。 4)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中间位置。 5)机房实际使用面积要满足使用需要,不能过度拥挤。 6)机房净高应按机柜高度的要求确定,宜为2.4~3.0m。 7)计算机机房楼板荷重依设备而定,宜采用B级:≥300kg/m2,设备放置地应考虑地 面承重,应尽量选择有主干墙、承重墙的位置放置,必要时进行地面加固。 8)具有机房独立使用的空调的安装条件(室外机组安装位置、方便排水等)。 9)开机时机房温度15-25℃(不得凝霜)。 10)相对湿度45-65%。 11)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300 lx。 12)计算机系统停机时机房内噪声在机房中心处测试应小于65 dB(A)。 13)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0.15 MHz~1 000 MHz时不大于126dB。 14)机房内磁场干扰场强不大于800 A/m(相当于10 Οe)。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第一篇建筑设计 条文宣贯、专题报告、答疑 一、“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审批原则和实施要点 4、“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的特点和实施难点 5、“建筑设计篇”2013年版主要修改内容 二、主要条文宣贯: 1、第1章基本规定(《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6条强条) 2、第2章室内环境(采光、隔声、空气质量的三部标准的部分强条) 3、第3章各类建筑的专门设计(《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剧 场建筑设计规范》的部分强条) 4、第4章专项设计(《无障碍设计规范》、《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和《住宅设 计规范》的有关强条) 三、专题报告: 1、“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今后的发展方向 2、建筑设计规范与“强制性条文”的关系 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与其他设计规范的关系 4、如何执行建筑设计强条中有关室内环境的量化指标 5、关于建筑日照计算与住宅室内环境质量控制 6、栏杆的防护高度与“可踏面”的有关问题 7、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与无障碍建筑的设计 8、建筑设计如何选用“无障碍电梯”和“可容纳担架电梯” 四、典型问题答案: 1、建筑设计的“安全疏散”与建筑防火的“逃生”有何不同? 2、如何确定建筑的形式和建筑的层数? 3、如何计算走廊、通道净尺寸及窗地比指标? 4、如何处理建筑设备相关标准改版对建筑设计的影响?

“建筑设计”强制性条文概况: 1、工程建设标准分类及其相互关系 按文件形式分为: 建设标准(《派出所建设标准》等,控制投资,较少对外) 技术规范、规程(《住宅设计规范》等,工程技术标准中的大部分) 产品标准(《住宅厨房、卫生间排气道》等,产品的选用、安装) 管理办法、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强度高、数量少)按等级分为:国家标准GB 行业标准JG(协会标准CECS) 地方标准(北京DBJ) 企业标准QB (ISO国际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需根据实际情况应用转化到各个等级中)按执行强度分为: 强制性标准(有一定比例的强制性条文) 推荐性标准(编号带/T,推荐性不等于“宜”) 在建工行业还有:标准图集 通用图集 技术措施 实施导则 (作为“准”标准文件,各个等级都有。如“国标图”和“地方通用图”)(建筑设计的《设计手册》、《设计资料集》、《设计指南》不在标准体系中)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背景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第279号令,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这是国务院对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做出的重大决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次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明确提出“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加强标准实施监督、保证工程质量,提供了法律依据。

标准化建设文件

2.1.11施工管理标准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升行业文明施工形象,决定开展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加快转变公路建设发展方式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规范管理,构建以项目管理为基础的施工标准化体系,促进工程施工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和行业文明形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使项目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标准化意识明显提高,标准化要求贯穿工程施工各主要环节,促进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管理行为更加科学,人员素质更加过硬,场地建设更加有序,施工工艺更加规范,材料加工更加可靠,试验检测更加真实,职工精神面貌和行业形象显著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活动内容 施工标准化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和工程综合管理标准化。总体原则在项目上推行定置管理,即定置必有图、有图必有物、有物必有区、有区必挂牌、有牌必分类、图物必一致。 (一)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 工地建设管理标准化主要包括驻地和施工现场的标准化。按照标

准化要求建设施工、监理驻地和试验室及施工便道,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提高施工管理效率。按照标准化要求建设各类拌合站、预制加工场地和材料存放场地,实现混合料(混凝土)集中拌制,钢筋、碎石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充分发挥集约化施工的优势,规范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识及其他各类临时设施设置,消除隐患,文明施工。 1、驻地建设标准化 (1)办公区建设 项目部驻地办公与住宿必须分隔设置。办公区各科室门口悬挂明显的标示牌,标示牌尺寸统一;办公场所地面要硬化处理;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试验室配套齐全、布局合理、整洁有序;电脑、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宽带上网等各类办公设施配置齐全、性能满足工程需要,同时要布局合理、整洁有序;会议室面积施工、监理单位一般不小于50平方米,并配备3P以上空调。 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部会议室设立八图和各部门人员岗位职责,分别为施工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安全保证体系框图、廉政保证体系框图、天气记录框图、工程平面框图、进度曲线框图、形象进度框图和各部门人员职责,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工程师、试验工程师等,图表尺寸为75×55cm,工程平面图、进度曲线图、形象进度图的宽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彩底、黑字,可结合企业文化统一定制,分类张贴上墙。 (2)生活区建设

(工程建设标准)机房建设标准

第1.0.1条为了使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确保电子计算机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及保障机房工作人员有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陆地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方m的电子计算机机房的设计。本规范不适用于工业控制用计算机机房和微型计算机机房。 第1.0.3条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一节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 第2.1.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在多层建筑或高层建筑物内宜设于第二、三层。 第2.1.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水源充足、电子比较稳定可靠,交通通讯方便,自然环境清洁; 二、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仓库、堆场等; 三、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 四、避开强电磁场干扰。 第2.1.3条当无法避开强电磁场干扰或为保障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可采取有效的电磁屏蔽措施。 第二节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 第2.2.1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组成应按计算机运行特点及设备具体要求确定,一般宜由主机房、基本工作间、第一类辅助房间、第二类辅助房间、第三类辅助房间等组成。 第2.2.2条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根据计算机设备的外形尺寸布置确定。在计算机设备外形尺寸不完全掌握的情况下,电子计算机机房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当计算机系统设备已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S (2.2.2-1) 式中A——计算机主机房使用面积(m2); K——系数,取值为5~7; S——计算机系统及辅助设备的投影面积(m2)。 2.当计算机系统的设备尚未选型时,可按下式计算: A=KN (2.2.2-1) 式中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4.5~5.5(m2v/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二、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面积的总和,宜等于或大于主机房面积的1.5倍。 三、上机准备室、外来用户工作室、硬件及软件人员办公室等可按每人3.5m2~4m2计算。 第2.3.1条计算机设备宜采用分区布置,一般可分为主机区、存贮器区、数据输入区、数据输出区、通信区和监控制调度区等。具体划分可根据系统配置及管理而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湾项目筹建处 管 理 制 度 编写部门:安质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细则 ZD-094-AZ17 版次 生效日期 编 写 审 查 批 准 修改原因 1 2012-08-08 / / /杰 第一次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筹建处)工程建设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华能集团公司要求强制执行的有关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 第三条凡筹建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基建项目的建设,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 (四)《实施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第81号令); (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1年版); (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2002年版); (八)《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交通部(JTS257-2008); (九)《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交通部(JTS205-1-2008)。 第三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过程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工程部、安质部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各施工、监理单位是所负责建设范围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主体。 第八条在建设项目全过程,各施工、监理单位要重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工作,统一认识,积极配合,确保基建工程强制性条文的顺利执行。 第九条为了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与监督检查落实到位,筹建处成立强制性条文

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市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实现全域成都中小学教育高位均衡,成都市政府于近日向公布2012年成都市城乡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关于中小学教师编制调整工作 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规定的城市标准师生比,即小学1∶19、初中1∶13.5、高中1∶12.5进行核定。其中,小学专任教师编制数不低于学校总编制数的90%,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编制数不高于学校总编制数的10%;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编制数不低于学校总编制数的85%,职员、教学辅助人员和工勤人员编制数不高于学校总编制数的15%。全市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按照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川编发〔2011〕70号)规定的标准师生比,即1∶3.5进行核定。编制核定后,每三年集中调整一次,在此期间,市委编办可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任务增减情况,每年对动态管理编制进行一次微调。市和区(市)县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并建立与“教师县管校用”要求相适应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定期调整、动态管理机制。市教育局要建立市、区(市)县、学校三级教籍管理系统,对全市在编教师实行实名制管理。 关于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精神,到2015年,全市公办小学专任教师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5%,公办初中专任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比例达90%,公办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取得研究生学历比例达8%。针对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由市教育局制定切实可行的素质提升计划,全面提升教师师德和师能。对本方案实施后5年内,在成都大学、成都广播电视大学等高等院校完成学历提升的公办中小学教师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公办小学教师获得专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初中教师获得本科学历的1800元/人、公办高中教师获得研究生学历的6000元/人。要严把教师进口关,新补充的小学教师必须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新补充的初中和高中教师必须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高中教师具备研究生学历的不低于20%。同时建立相应的不合格教师退出机制。全市公办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奖励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 关于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提升工作 工作目标。执行《成都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试行稿)》,即生均设备值小学约3600元、初中(含九年制学校)约3900元、高中约5800元,以提高全市公办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分3年实施,2012年、2013年分别完成30%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提升工作,2014年完成余下40%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标准提升工作。青白江区、邛崃市、金堂县、蒲江县和新津县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其余区(市)县所需资金由各区(市)县自行承担。 关于中小学校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 根据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中小学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7793—2010),对全市公办中小学校教室进行光环境改造。按“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和投、建、管三分离的原则组织实施,确保在2012年9月1日前完成。中心城区按市上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改造,其余区(市)县的改造工作由成都传媒集团负责实施。中心城区所需资金由各区自行承担;二圈层区县(不含青白江区)所需资金按市、区县4∶6比例分担,青白江区和三圈层县(市)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都江堰市已完成改造工作的除外。 关于中小学校运动场标准化改造工作 根据《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相关标准,对全市具备改造条件的约370个公办中小学校运动场进行标准化改造。 按照突出重点、分批改造的原则,2014年之前完成。先期改造规模较大的中小学运动场。中心城区按市上统一要求自行组织实施改造,其余区(市)县的改造工作由市级投融资平台公司统一组织实施。中心城区所需资金由各区自行承担;二圈层区县(不含青白江区)所需资金按市、区县3∶7比例分担,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文清单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及强制性条 文清单 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目录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 主体土建工程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江西省靖安县境内,下库坝址距县城约40km,为周调节抽水蓄能电站。电站装机容量为1200MW(4×300MW),安装四台单机容量为300MW 的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动机组。本工程属大(1)型一等工程,主要永久性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永久性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枢纽主要包括上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系统、地面开关站及下水库等工程项目。 主体工程量:明挖土方198万m3,明挖石方118万m3,石方洞挖88万m3,石渣填筑(含砌石)101万m3,粘土填筑43万m3,混凝土(含喷混凝土)62万m3,钢筋、钢材万t,锚杆万根,帷幕灌浆万m,固结灌浆万m,回填灌浆万m2。 本标段为江西洪屏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包2(C2标)引水系统土建工程。输水系统:输水系统连接上、下水库,为二洞四机布置方式,由上库进/出水口、引水上平洞、引水调压井、引水上竖井、引水中平洞、引水下竖井、引水钢岔管、引水支管、尾水支管、尾水混凝土岔管、尾水调压井、尾水隧洞和下库进/出水口等组成,单条输水管道总长度约为2642.7m(指4#输水系统长度,下同),其中单条引水隧洞长约1372.4m,引水上平洞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开挖洞径为7.6m,衬砌后断面直径6.0m;从引水上竖井的上弯段起点以下均采用钢管衬砌,钢衬内径5.2m;尾水系统中除尾水支管采用钢衬外,其它均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衬砌后断面直径6.5m。 二、编制目的 为规范本标段建设期间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文明施工和施工工艺得到有效控制,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促进项目健康发展,实现工程建设成为优质工程,特制订本实施细则,确保工程达到安全、质量和工

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 不断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

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 尊敬的段董事长、尊敬的卢总经理,尊敬的集团公司各位领导,尊敬的公司杨董事长、刘总经理,尊敬的公司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上午好! 受公司委托,今天由我向大会作题为《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的经验交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留下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以标准化管理为基础,全面落实“六位一体”管理要求,是又好又快推进项目建设的根本保证。宁安项目在宁安铁路建设的实践中,与时俱进,紧紧把握铁路建设新形势、新特点,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项目综合管理水平。上场以来,在征拆工作举步维艰、图纸到位严重滞后的情况下,分别在3月份、7月份、9月份、11月份荣获了宁安公司组织的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称号,率先预制了宁安铁路全线第一块CRTSⅠ型无砟轨道板,连续两次在信用评价活动中获得第二名;在创先争优方面,连续两次获宁安公司创双优“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在并行段的施工组织中,创造了短短60天完成3.5公里线下主体施工任务的奇迹,宁安公司发贺电嘉奖表扬;在上海铁路局标准化项目部、厂、站、工地建设活动中,指挥部,江宁制梁场、定坊特大桥钢筋加工厂,一分部砼拌合站,并行段路基、牧龙河特大桥等分获标准化项目经理部优胜杯、标准化工地优胜杯荣誉称号;在管理创新方面开创了客运专线“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的先河;在架子队建设方面,通过充分发挥架子队管理的“四大法宝(工作联系单、当

日任务考核单、看板管理、碰头会制度)”作用,加快了自控型专业化架子队建设的步伐。 一、与时俱进,立足科学发展,全面领会标准化管理 一是要准确了解什么是标准化管理 标准化管理就是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针对特定的人群,制定出的符合当前社会劳动平均水平,从而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的共同的和重复使用规则的社会活动的综合管理。具体到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就是实现对项目管理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科技创新和环境保护的全面受控。 二是要深入了解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的内涵 1、管理制度标准化 将铁路建设管理制度及企业内部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通过制度形式,规范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综合管理在项目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管理要求,形成科学成熟,简洁高效的管理模式,为最终实现既定目标提供行为规范。 2、人员配备标准化 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知识以及协调能力的人员,实现岗位设置满足管理要求,人员素质满足岗位要求,使项目管理机构成为实现建设目标的合格团队。 3、现场管理标准化 按照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综合管理原则,把各种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对现场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把现场布置、检查内容和检

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机房建设标准要求 一、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置选择 1.电力供给稳定可靠,交通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清洁; 2.远离产生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贮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3.远离水灾火灾隐患区域,远离强振源和强噪声源,避开强电磁场干扰。4.对于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在确定主机房的位置时,应对设备运输、管线敷设、雷电感应和结构荷载等问题进行综合考虑和经济比较;采用机房专用空调的主机房,必须具备安装室外机的建筑条件。 5.电子信息系统主机房建设面积(尚未确定设备规格的情况下)的计算公式:A=KN。 K——单台设备占用面积,可取3.5-5.5(㎡/台); N——计算机主机房内所有设备的总台数。 6.电子信息系统辅助区面积宜为主机房1倍。 二、电子信息系统办公区面积计算 1.短期或临时用户工作室的面积可按3.5~4m2/人计算;

2.长期工作人员的办公面积可按5~7 m2/人计算。 三、环境要求 1.温度、相对湿度及空气含尘浓度 2.噪声、电磁干扰、振动及静电 (1)有人值守的主机房和辅助区,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时,在主操作员位置测量的噪声值应小于65dB(A)。 (2)当无线电干扰频率为0.15~1000MHz时,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无线电干扰场强不应大于126dB。 (3)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磁场干扰环境场强不应大于800A/m。 (4)在电子信息设备停机条件下,主机房地板表面垂直及水平向的振动加速度不应大于500mm/s2。 (5)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绝缘体的静电电位不应大于1kV70%。

四、建筑要求 1.一般规定 (1)建筑平面和空间布局应具有灵活性,并应满足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工艺要求。 (2)变形缝不应穿过主机房。 (3)主机房和辅助区不应布置在用水区域的垂直下方,不应与振动和电磁干扰源为邻。围护结构的材料选型应满足保温、隔热、防火、防潮、少产尘等要求。(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须设有技术夹层和技术夹道,建筑设计应满足各种设备和管线的安装和维护要求。当管线需穿越楼层时,必须设置技术竖井。 2.防火与疏散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十忌” 我国建设部从2000年开始,在现行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对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利益的条款进行摘录,编制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水利工程、电气工程等15部分,并在全国实行。2002年,由于房屋建设的设计、施工规范全面修改,房屋建筑部分的强制性条文也相应进行了修订。建设部同年以建设部令81号《实施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对参与建设活动各方责任主体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做出了具体规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强制性条文(简称“强条”)实施以来,对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强化人民环境意识,防公害意识,杜绝重大质量事故、质量隐患,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是,对“强条”贯彻力度不够,实施不全面、掌握不准确的现象仍普遍存在。在这里,我将以一名监理工程师的身份,结合工程实际,总结出实施“强条”十忌,与同行交流,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忌:轻视程序性、管理性“强条”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标准》中对施工验收程序,施工管理提出6条强制性要文。其中3.03条第四款规定:“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而在实际施工中,很多施工单位在检验批、分项工程上很少进行自检。同过去一样,由资料员“闭门造车”,将检验批、分项工程资料填好,待一定时机交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在分部验收上,除基础、主体两个部分外,其它分部也基本上不进行自检,只是事后由资料员填上相应的表格交监理签字。 又如6.0.3条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按此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企业应组织本企业的质量、技术部门相关人员与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员一道,共同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系统的核查,确认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交自评报告及竣工申请报告。但实际上,现在很少工程能做到有公司一级对单位工程组织自检自评,一般好的情况是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一班人进行自检自评。 以上情况表明,施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削弱,特别是公司对项目的管理能力正在削弱。而一些挂靠企业,质保体系更是形同虚设。对于以上轻视程序上、管理上“强条”规定的现象,监理人员有责任做好如下工作:(1)应提请建设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将施工方质量保证体系的具体要求写进合同。(2)施工单位进场后,应要求其对照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的要求,认真核查项目部的实际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如不能满足要求,如实向建设书面报告,并责成施工方限期完善质量保证体系。(3)在实际的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中,如施工单位不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监理人员应拒绝验收,并向施工方提出整改(自检)要求,指出这是“强条”的规定。如施工方接到通知后,仍不能建立有效的自检机能,监理机构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直至建议更换施工单位。 二忌:建设单位为节约造价,降低桩基检测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条”5.1.5条指出:“工程桩应进行承载

《工程建设国标》计算机房建设标准

计算机机房建设标准 机房环境、电源及防雷接地应满足《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 72:97)的要求。计算机机房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间内所有设备应有足够的安装空间,其中包括计算机主机,网络连接设备等。 ★设备间的地面面层材料应能防静电。 ★设备间至少提供离地板255CM高度的空间,门的高度应大于210CM,门宽应大干90CM,地板的平均荷载应大于5kN/m2。凡是安装综合布线硬件的地方,墙壁和天棚应涂阻燃漆。 ★设备间应采用全封闭房间,防止有害气体(如SO2、H2S、NH3、N O2等)侵入,并应有良好的防尘措施。 ★设备间室温应保持在10℃至25℃之间,相对温度应保持60%至8 0%。 ★设备间应安装符合法规要求的消防系统,应使用防火防盗门,至少能耐火1小时的防火墙。

★机房内的尘埃要求低于0.5um;对于开机时机房内的噪音,在中央控制台处测量时应小于70dB。 ★机房内无线电干扰场强,在频率范围为0.15—1000MHz时不大于12 0dB。机房内磁场干扰场不大于800A/m。 ★计算机房内的照明要求在离地面0.8m处,照度不应低于200lx,其它房间的照明不应低于5lx,主要通道及有关房间可根据需要设置,但其照度要求是在离地面0.8m处不低于1lx。 ★设备间应采用UPS不间断电源,防止停电造成网络通讯中断。UPS 电源应提供不低于2小时后备供电能力。UPS功率大小应根据网络设备功率进行计算,并具有20-30%的余量。设备间电源设备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已防止对设备的不良影响和冲击。 ★防雷接地可单独接地或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接地要求每个配线柜都应单独引线至接地体,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单独设置接地体时,不应大于2欧姆;采用同大楼共用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欧姆。 机房建设所涉及系统 ★机房装修系统 ★机房布线系统(网络布线、电话布线、DDN、卫星线路等布线) ★机房屏蔽、防静电系统(屏蔽网、防静电地板等)

2017年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2017年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总 结 教育局2017年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度,xx县教育系统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建设学校8所,经我局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评审,8所学校通过评审,其中二级7所、三级1所。现将“安全标准化提升”工作总结如下: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责任,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作为推动学校安全管理的新抓手,按序时进度适时进行督查指导,对各校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对照“评审标准”,找出差距,制定目标,逐项落实;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三是按照评估细则的要求,补缺补差,健全资料,规范管理,力求资料建设标准化。我局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活动中,将“提升”工作与中小学布局调整、中小学校舍安

全工程、薄弱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等工程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并成立了领导组织,制订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工作动员会,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为全县学校开展“提升”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宣传教育 各校把加强学校安全教育摆上重要位置,继续开展好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等“六进校园”活动。以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周、生产日为契机,开展安全演练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一是集中教育。集中组织学生安排专门的安全教育内容,让学生系统的学习有关自救自护的知识,进行自救自护演练,提高学生应急避险的能力。二是校本教育。各学校利用会议、宣传栏、广播、黑板报、知识长廊等有效形式宣传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安全、学校内外活动安全知识、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食品卫生与甲型流感教育,使学生具备一定的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三是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我县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卫生局、综治办等部门通力合作,聘用政治素质好、品行优秀、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民警任职综治副校长,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我县目前共聘请法制副校长25名,他们经常深入各校开展各种交通安全、法制、毒品讲座,以典型案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_pdf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上海市勘察设计协会组织了结构专业业务学习,要我讲述近几年中参加结构设计质量检查、住宅设计监理中所遇见的“常见病”。我想同时结合自己院里审图中所遇见的“常见病”一讲与大家进行一次交流。企盼通过这次交流能促进我们更好地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一步保证与提高结构专业设计质量。 以下谈及的“常见病”有些是由于个别设计人员基本力学概念模糊。有些是由于个别设计人员经验不足、也有些是由于个别设计人员工作责任性不强所造成的。 一、地基与基础: 1.施工图设计前结构设计人员必须具备工程所在地的工程地质详勘报告,这是结构设计的依据性资料,同时应认真查阅详勘报告中的如下内容: (1)勘探孔间距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A.天然地基:30~50m 同时,还要求布置一定量的小钻孔。一般为控制地基持力层顶面起伏与厚度变化、查明填上及表层不良地质现象时,小钻孔问距取10—15m;为控制暗洪边界时,小钻孔间距取2—3m。 B.桩基:20—35m。 C.一般单幢的高层建筑的勘探是不应少于4个。 (2)勘探孔应沿建筑物周边或主要基础柱列线布置。 (3)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在地基压缩层计算厚度以下1—2m。 (4)主要土层的原状土试样数不应少于6件。主要土层是指持力层及压缩区范围内的

筑龙网 W W W .Z H U L O N G .C O M 土层。 (5)当建筑物地基范围,一般考虑地面以下15m 深度范围内,存在饱和砂土或饱和砂质粉土时,应通过标准贯入试验或静力触探试验进行土层液化可能性的判别,判定整个地基的液化危险性等级,并分段给出液化强度比Fle。 (6)检查各土层的主要物理力学指标是否有异常情况。如含水量与密度;压缩模量与标贯击数、比贯入阻力等是否匹配。 如对上述内容有异疑时,应通过建设方要求勘察单位进行补充说明或补勘。 2.地基基础承载能力: (1)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地基承载力时,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抗震设防时,应计入地震作用效应组合。一般天然地基的基底面积、桩基的总桩数都是由静、活荷载组合来估算的,但常常需要复该风荷载及地震作用下的天然地基的边缘层力或边桩、角桩的承载力,尤其是对高宽比较大的房屋。 (2)对于具有软弱下卧层的地基除应进行基础持力层承载力验算外,还应进行软弱下卧层的承载力验算。即《上海地基基础设计规范》中4·2·5条的内容,当持力层h1与基础宽度6之比小于0.25时,按下卧层指标计算地基承载力,计算时采用实际基础的埋置深度。当0.25≤h1/b≤0.7时,要考虑软弱下卧层对持力层地基承载力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当条形基础间距较近时基础宽度应取等效基础宽度b1代替b。这部分的内容在《条文说明》的第51页有详细介绍。 (3)对于桩身大部分位于阏淤泥质上中且持力层为第5层灰色粘性上的预制桩(包括微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计算中,应取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中桩侧极限摩阻力与桩端极限端承力指标的下限值。 (4)可液化地基中的低承台桩基,在单桩竖向承载力抗震验算中,桩周液化土层的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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