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在用车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评述

国内外在用车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评述
国内外在用车排放标准及检测方法评述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浅谈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

浅谈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 发表时间:2010-01-21T13:50:50.543Z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09年9月下供稿作者:石明辉 [导读] CO是一种化学反应能力低的无色无味的窒息性有毒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9670,它的溶解度很小 石明辉(邢台市环保局河北邢台054000) [摘要]机动车业的发展和普及,为人们的生活带来许多方便。但是,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排气污染对城市环境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对机动车污染现状的分析,探讨如何控制机动车排放物的措施和方法。 [关键词]机动车尾气污染危害控制措施 随着我国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类机动车的使用数量在不断增加,这对我国的空气环境质量带来很大的影响,如何让人们即享受到经济发展后的交通便利,又能有效地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危害,越来越成为摆在各级环境保护工作者面前的严峻问题。 一、机动车尾气排放中的主要污染物的危害及产生机理 机动车尾气成分非常复杂,有一百种以上,其主要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NOx)、碳氢化合物(HC)、铅(Pb)、苯并芘(B8P)等,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环境,对人体也有巨大危害。 1、一氧化碳(CO) CO是一种化学反应能力低的无色无味的窒息性有毒气体,对空气的相对密度为0.9670,它的溶解度很小。吸入过量的CO会使人发生气急、嘴唇发紫、呼吸困难甚至死亡。长期吸入CO对城市居民身体健康是一个潜在威胁。其生成主要受混合气浓度的影响,在局部缺氧或低温条件下,燃烧中的碳不能完全氧化生成C02,而CO作为中间产物生成。 2、氮氧化物(NOx) NOx是在内燃机汽缸内大部分气体中生成的,NOx的排放量取决于燃烧温度、时间和空燃比等因素。氮氧化合物进人肺泡后,能形成亚硝酸和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刺激作用,增加肺毛细管的通透性,最后造成肺气肿。 3、碳氢化合物 碳氢化合物尽管在汽车尾气中含量不多,但其构成成分中含有一种已被世界公认的强致癌物质。 4、铅 汽车主要靠燃烧汽油(柴油)行驶.而汽油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液体,为了防止爆炸,人们往往在汽油里添加一种抗爆剂——四乙基铅。汽车尾气中的铅很容易通过血液长期蓄积于人的肝、肾、脾、肺和大脑中,进而产生慢性危害,尤其是铅,一旦进入人的大脑组织,便紧紧粘附在脑细胞的关键部位,从而导致人的智能发育障碍和血红素制造障碍等后果。 二、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和方法 1、使用清洁能源型交通工具进行替代 (1)使用电力或太阳能动力来机车代替机动车。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的兴起,部分减少了城市摩托车的使用量,使很多城市的机动车尾气排放量有所降低。但电力机车存在一次充电行驶公里短,载货量小的不便,使电力汽车在使用上并不普及。如果在一定的活动区域内,发展使用电力汽车,或通过增加电动公交车以及电动出租车的使用会对机动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具有很大的改善; (2)开辟地铁,施行电力牵引行驶,尤其在大城市人口稠密的地区,开辟地下通道,同时可解决乘车难问题以及减少大气环境污染; (3)建立无车区,建立永久性的行人专用区和禁止汽车行驶的住宅区; (4)使用具有高速、安全、平稳、无震动、不污染环境、节省能源等诸多性能的磁悬浮列车。 2、加强行政管理,减少和消除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1)不断提高我国的汽车排放标准,强化新车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新车采取“三不’措施:不准出厂、不准销售和不准上牌:促使各汽车企业加紧对节能减排汽车的开发。 (2)完善机动车的尾气检测体系,促进机动车的维护保养 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查和机动车的定期维护保养对于减少汽车污染非常重要。通过建立严格合理的机动车的尾气检测管理体系,发挥其应有的功效,监督在用机动车的实际尾气排放情况。如《河北省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标管理实施方案》规定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到达国Ⅰ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其中5年以内的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1年;超过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10年以内的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一年;超过10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 6年以内的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有效期为2年;超过6年的,有效期为1年;超过15年的,有效期为6个月;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有效期为1年;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正面年份为下次环保定期检验的年份,被打孔的月份为下次环保定期检验的月份。就是对在用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测,以保证在用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3、提高燃油质量 燃油质量是影响汽车尾气污染的关键因素,应尽快建立清洁油品质量标准和有效监管体系。要鼓励兼并或关闭小的炼油企业,防止不合格的燃油流向市场。因此,应当全面提高燃油质量,研制清洁油品、加强监管体系,有效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三、机动车尾气净化措施 发动机尾气净化措施是指将汽车尾气由原有毒气体变成为无毒气体,再排放到大气中,从而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机动车车尾气净化措施有很多种,其中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是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减少污染的有效手段。现如今,三效(元)催化剂已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应用。三效(元)催化净化器起着对发动机做功产生的废气进行净化的作用,它是利用其滤芯中的钯、铂、铑3种元素,通过氧化法或氧化还原法过滤废气中的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3种污染物,使尾气排放合乎要求。 三元催化净化器安装在汽车发动机的排气装置上,当汽车废气通过净化器的通道时,元催化器中的净化剂将增强CO、HC和NOx三种气体的活性,促使其进行一定的氧化-还原化学反应,其中CO在高温下氧化成为无色、无毒的二氧化碳气体;HC化合物在高温下氧化成水

2020机动车国五标准实施规定最新

2020机动车国五标准实施规定最新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五阶段)》(GB18352.5-2013)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 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17691-2005)中第五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五标准)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根据油品升级进程,分区域实施机动车国五标准 (一)东部11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 月1日起,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全国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轻型汽油车、重型柴油车(客车和公交、环卫、邮政用途), 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三)全国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重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四)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 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 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 三、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对新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车辆的,严格依法处罚;并积极 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推动油品升级,确保燃油质量。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GB 汽车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 (Ⅲ, Ⅳ) (GB 18352.3—20052007-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轻型汽车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LPG或NG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型式核准规程。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根据GB 17691(第Ⅲ阶段或第Ⅳ阶段)规定得到型式核准的N1类汽车。 解读中国轻型汽车第Ⅲ、IV阶段排放标准GB18352.3-2005 https://www.360docs.net/doc/233356514.html, [ 2005-8-30 11:28:29 ] 来源:中国汽车动态网? 李怀斌 [推荐] [大中小] [关闭窗口] 今年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其 中与广大汽车生产企业最为密切的是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第Ⅲ、Ⅳ号排放标准),轻 型汽车第Ⅲ号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第Ⅳ号排放标准自2010年

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 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 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 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 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 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 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它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2.2 本标准实施后再行发布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其适用范围规定的污染源不再执行本标准。 1.2.3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地感线圈车辆检测器安装要点

地感线圈车辆检测器安装指南 一、检测器安装 检测器应尽可能安装在防潮防湿的干燥环境里,并与其它设备或装置保持一定间隔,以便接线和维护。 二、线圈安装指南 检测器能否正常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所连接的感应线圈。线圈的几个重要参数包括:线圈材料,线圈形状及尺寸和线圈施工质量。 线圈安装 由于 SJ400T 型车辆检测器的电感自调谐范围较大,所以检测器对于感应线圈的电感量(包括馈线)适应范围较宽,馈线长度最长可达 500米,有利于工程应用。线圈和馈线推荐使用整根电缆(无接头)。 ⑴线圈材料:一般可选用聚乙烯 AWG16~22 多芯高温护套线,不使用 PVC 绝缘线。 ⑵线圈形状及开槽方法:线圈一般为矩形,四角 45 度倒角避免尖角割伤线圈电缆。 ①道路地面开槽方法俯视图(见图) ②线槽截面图(见图)

⑶线圈施工步骤: ①路面画线,根据检测对象,确定线圈尺寸,避免尖角损坏电缆绝缘; ②设置锯缝:深度一般为 50~80mm 应保证槽内最上层电缆距地面 30mm以上,槽宽一般为 4~8mm,应大于电缆直径,切割馈线走线槽,去掉槽内锐角,清理碎渣,检查槽底是否平整; ③整个电感线圈(包括矩形线圈和馈线)的电缆应无接头,在槽内自下而上逐层排线,压紧,直至完成设计总匝数; ④馈线(从矩形线圈到检测器)须双绞后延伸至检测器,每米至少绞合20 次; ⑤线圈电缆必须每隔 20~30cm 用长 3cm 左右的塑料泡沫棒固定,这样可防止电缆在填缝时浮起; ⑥填缝:槽内缝隙须填实与道路成为一体,防止线圈在有车经过时发生颤动,对于水泥路面可用水泥、沥青或环氧树酯,而对于沥青路面只能用沥青作为填缝材料。 ⑷线圈周长与线圈匝数参考表: ⑸线圈电感量参考表(馈线电感量计算方法:约为 0.72uH/m)

我国发布四项汽车排放标准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98 我国发布四项汽车排放标准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我国发布四项汽车排放标准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我国正式发布四项汽车排放国家标准,并将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我国新车排放要求达到欧洲90年代初期水平,比现行国家标准尺度加严80%。 这四项标准分别是《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GB14761-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GB17691-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GB3847—1999)、《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GMW692-1999〉。 目前的轻型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国家标准是在1989年首次提出的,1993年标准编号作了调整,限值末作改动。然而从1989年至今我国汽车的保有量增长了一倍半,在不少城市汽车的污染已成为主要污染源之一,而且汽车污染所占的分担率正在逐年上升,首都北京的污染已严重影响到我国的国际声誉。 1998年7月1日国家机械工业局加严了新车的污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附件1 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三阶段型式核准 排放限值的新机动车型和发动机型(第83批) 序号 企业名称 发动机型号 型式核准号 一、摩托车 1 东莞市大裕摩托车有限公司 YH125-3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 2 04750007-01 2 广州番禺豪剑摩托车工业有限 公司 BT125-2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20-01 BT125-4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9-01 BT125-5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1-01 BT125-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2-01 HJ110-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8-01 HJ125-2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6-01 HJ125-4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9-01 HJ125-5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17-01 HJ125-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3-01 HJ125T-8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6-01 HJ125T-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5-01 HJ150-5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8-01 HJ150-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4-01 KA110-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08-01 KA125-2A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33-01 KA125-4B两轮摩托车 CN MT G3 Z2 05620023-01 —3—

电感线圈式车辆检测器线圈施工规范

电感线圈式车辆检测器线圈施工规范 规范化线圈施工是保证系统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环节,由于环形线圈车辆检测器是一种高精度的测量传感器,对线圈参数指标的要求很高,严格的工程质量把关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这里特别提醒集成商和工程商一定要重视线圈质量,因为封路手续、路面切割费用、线材消耗、线圈寿命等均非常消耗人力和物力,为了对甲方的工程质量负责,降低自身的维护成本,尽量做到一次成功,避免返工现象的发生。 1线圈材料 一般可选用聚乙烯AWG16~22,截面积≥1.5m㎡的多芯高温防腐蚀专用地埋感应电缆,不推荐使用PVC绝缘线。 2 线圈形状及开槽方法 线圈一般为矩形,每个线圈的4个拐角处应45度倒角避免尖角割伤电缆,4个三角区域锯缝开槽时不可切通,否则经车辆反复碾压该部分可能成为浮块而造成道路损坏。 ①矩形线圈线槽截面示意图 ②道路地面开槽方法俯视图

对于交通流量参数检测系统和测速系统,通常每个车道需布置前后2个线圈,注意2个线圈的尺寸、匝数应基本保证一致,中心距一般≥4m,否则可能影响系统测速精度。如果检测截面需多个感应线圈,则所有线圈的尺寸和匝数也应尽量保证一致。 3 线圈施工步骤 (1)检测域选取 根据工程项目要求选取道路检测截面,现场选取昼夜时间段,使用预制感应线圈、数字万用表和电感量表逐个测量检测域内电磁干扰信号强度,如果检测域内电磁环境符合有关指标要求,可确定此段路面为适合的检测点;如果不符合,则需查找干扰源并处理好后方能确定。 (2)路面画线 根据车道宽度和检测对象要求,确定线圈规格尺寸及匝数,进行路面画线,拐角处45度倒角,避免尖角损坏电缆护套。 (3)锯缝开槽与清理 槽深以下线后最上层电缆距地面30mm为宜,矩形线圈线槽深度一般为50~80mm,宽度为4~6mm,由电缆直径决定。馈线线槽须按规范走向路径切割,宽度一般为8~12mm,略大于双绞电缆直径。线槽切割完成后,应去除槽内锐角、清理碎渣、烘干,保证槽底平整。 (4)铺装线圈电缆 从槽内自下而上逐层排线、压实,直至完成设计总匝数,每个感应线圈(包括矩形线圈和馈线两部分)推荐使用整根电缆,中间无接头。如果馈线较长(超过50米)确实需要转接时,尽可能在路边离线圈较近的地方接线,馈线应采用截面积较大(≥1.5m㎡)的多芯铜导线双绞而成,屏蔽双绞线效果更好,接头

国家检测要求及分析方法

一、国家对VOCs监测环保政策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中强调,急需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持久性有机污染(POPs)等重点领域的预防与应急、监测与预警系列技术研究。重点开展支持环境质量在线监测、污染源排放在线监测、环境应急与预警、采样及前处理等的先进环境科学仪器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并进行技术示范和验证,提升我国环境科学仪器的研制能力和水平,促进和带动我国环境科学仪器产业发展,提高改善环境质量及环境应急与处置的科技支撑能力。 二、我国VOCs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目前国内外制定了部分VOCs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2.1我国室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GB/T18883-2002)有5项VOCs 的标准(碳氢化合物4种,含氧化合物1种); 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GC16297-1996)有13种VOCs的标准(碳氢化合物4种,含氧化合物7种,卤代烃2种); 2.3我国地表水质量标准中(GB3838-2002)有VOCs28种(碳氢化合物6种,含氧化合物17种,卤代烃5种); 2.4美国国家一级饮用水标准中有VOCs23种(苯系物5种,卤代烃18种)。 因此,水、气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中都有对各类VOCs的限制。 三、VOCs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目标物

最近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四个VOCs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分别在2013年3月1日和7月1日执行。 3. 1 HJ 639-2012:水中55种VOCs的分析(碳氢化合物15种、卤代烃40种),吹扫捕集–GC/MS方法 3.2 HJ 642-2013:土壤和沉积物中36种VOCs分析方法(苯系物9种、卤代烃27种),顶空–GC/MS 方法 3.3 HJ 644-2013 环境空气中34种VOCs的分析(苯系物9种、卤代烃25种),吸附管–热解吸GC/MS方法 3.4 HJ 645-2013 环境空气中21种卤代烃的分析,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浸泡解吸/GC/ECD方法 国家环境监测标准分析方法中的目标物有苯系物等碳氢化合物和卤代烃。 四、环境空气中广泛存在各类VOCs 环境空气中的VOCs来源广泛,不但有天然源、人为源的释放,还有光化学反应的二次生成来源。 大气与水、土壤等基质不同,流动性很大,大气中的污染物会漂移到很广、很远的区域。环境空气自动站VOCs的监测表明,无论在大城市、边远小城市、甚至远离城市的环境背景监测点,都能检测出80~100余种的各类VOCs。 环境空气中既然普遍存在各类VOCs,各类VOCs又具有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双重危害,我国相关的空气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包含

最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最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 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 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 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 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

我国发布四项汽车排放标准

编号:SM-ZD-15932 我国发布四项汽车排放标 准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我国发布四项汽车排放标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我国正式发布四项汽车排放国家标准,并将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至此,我国新车排放要求达到欧洲90年代初期水平,比现行国家标准尺度加严80%。 这四项标准分别是《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测试方法》(GB14761-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GB17691-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试方法》(GB3847—1999)、《汽车用发动机净功率测试方法》(GMW692-1999〉。 目前的轻型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国家标准是在1989年首次提出的,1993年标准编号作了调整,限值末作改动。然而从1989年至今我国汽车的保有量增长了一倍半,在不少城市汽车的污染已成为主要污染源之一,而且汽车污染所占的分担率正在逐年上升,首都北京的污染已严重影响

部分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

部分符合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车型 自2005年12月30起,拟在北京市销售并列入国家达标车型公告的新定型(包括全新产品及产品扩展与更改)须安装车载诊断系统(OBD);2005年12月30日前已定上市销售并发布在环保车型目录中车型可延迟安装,2006年12月1日后,停止在北京销售未安装OBD的新车。 重型汽车用发动机与轻型汽车具体配置详见我局环保车型目录,可在北京市环保局网站查询(https://www.360docs.net/doc/233356514.html,)

一、达国Ⅲ排放限值的轻型汽车 注:带OBD 1、东风汽车有限公司 天籁(TEANA)EQ7350AB 天籁(TEANA)EQ7230AB 颐达(TIIDA)DFL7160AB 骐达(TIIDA)DFL7161AB

二、达国Ⅲ排放限值的轻型汽车 注:不带OBD 1、北京奔驰-戴姆勒·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 欧蓝德牌BJ6450M2M 欧蓝德牌BJ6450M2A 欧蓝德牌BJ6450M4M 欧蓝德牌BJ6450M4A 切诺基牌(JEEP2700)BJ2021ED 梅赛德斯-奔驰牌BJ7300 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0 切诺基牌(JEEP2500)BJ6420EC 帕杰罗速跑牌BJ6463U 帕杰罗速跑牌BJ2025B 帕杰罗速跑牌BJ2025U 帕杰罗速跑牌BJ2025AU 2、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索纳塔系列车型 BH7200MW BH7200AW BH7200LM 伊兰特系列车型 BH7180AW BH7160MW BH7160AW 途胜系列车型 BH6431BW

BH6430BW BH6430NW BH6430MW NF御翔系列车型 BH7330AW BH7240MW BH7240AW BH7202MW BH7202AW 3、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 雅阁(ACCORD)牌HG7240(ACCORD 2.4 i-VTEC) 雅阁(ACCORD)牌HG7201(ACCORD 2.0 i-VTEC) HG7202(ACCORD 2.0 i-VTEC M) 雅阁(ACCORD)牌HG7301(ACCORD 3.0 V6 VTEC) 雅阁(ACCORD)牌HG7201A(ACCORD 2.0 i-VTEC) HG7202A(ACCORD 2.0 i-VTEC M) 雅阁(ACCORD)牌HG7240A(ACCORD 2.4 i-VTEC) 雅阁(ACCORD)牌HG7301A(ACCORD 3.0 V6 VTEC) 飞度(Fit)牌HG7130(SALOON CVT)HG7131(SALOON)飞度(Fit)牌HG7150(SALOON CVT)HG7151(SALOON)飞度(Fit)牌HG7152(VTEC CVT)HG7153(VTEC) 飞度(Fit)牌HG7132(i-DSI CVT)HG7133(i-DSI) 奥德赛(ODYSSEY)牌HG6480 4、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上海桑塔纳3000轿车SVW7182CQi SVW7182DQi 上海桑塔纳3000汽油和LPG两用燃料轿车SVW7182AQi 上海桑塔纳3000 LPG单燃料轿车SVW7182BQi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1996-12-06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适用于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车流量检测技术综述

车流量检测技术综述 胡明亮1,李飞飞2 ,钟德浩3 (1、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南昌330003) (2、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泰井管理处,江西南昌330003) (3、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瑞赣养护中心,江西南昌330003) 摘要:车流量检测是交通管理与控制的基础。在综述了车流量检测的传统方法、技术特点和 存在的问题后,重点分析了基于视频图像的车流量检测技术,并对其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信息工程;视频图像;车流量检测;数字图像处理 0 前言 城市智能交通已逐步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建设来缓解日益严重的交通问题已成为交通领域的研究热点。车流量检测系统是智能交通(ITS)的基础部分,在城市道路建设、国道高速公路建设、隧道桥梁建设以及交通流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逐渐发展起来了以空气管道检测技术、磁感应检测技术、波频检测技术和视频检测技术等[1~2]为代表的多种交通检测技术[3]。车流量检测主要是通过各种传感设备对路面行驶车辆进行探测,获取相关交通参数,以达到对公路各路段交通状况及异常事件的自动检测、监控、报警等目的。 较其它方法而言,基于视频图像的检测技术涉及到视频采集、通信传输、图像处理、人工智能以及计算机视觉等多个学科,具有安装维修灵活、成本低、应用范围广、可拓展性强和交通管理信息全面等优点,并已经在国内外高速公路和公路的交通监控系统中得到应用。常用的基于视频图像的车辆检测算法有:灰度法、背景差法、相邻帧差法、边缘检测法[4]等。随着图像处理技术、计算机视觉、人工智能的发展和硬件处理速度的提高,基于视频图像的车流量检测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本文对各种车流量检测方法进行了综述,并对基于视频图像的车流量检测研究工作进行了展望。 1 传统车流量检测方法 按照车辆信息获取方式的不同,实际应用当中已经产生了空气管道检测技术、磁感应检测技术和波频检测技术。 1.1 空气管道检测技术

污水处理及检测方法

国联质检Untied Nations Quality Detection 权威检测 污水处理及检测方法---国联检测提供 国联污水检测中心专家介绍,污水处理按照其作用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 1、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大、自净能力强、污水处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况。污水检测中心专家解释到。 2、生物法:污水检测中心专家介绍,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处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3、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处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的方法。污水检测中心专家介绍,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 污水检测涉及项目: 第一类污染物 总汞、烷基汞、总镉、总烙、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苯并(a)芘、总铍、总银、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 第二类污染物 PH、色度、悬浮物、BOD5、CODcr、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总氰化物、硫化物、氨氮、氟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铜、锌、粪大肠菌群等 部分检测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是按行业来制定的: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2008)》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2002)》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5-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2006)》

【CN110008932A】一种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车辆违章压线检测方法【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1910309083.5 (22)申请日 2019.04.17 (71)申请人 四川九洲视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621000 四川省绵阳市科创区九洲大 道255号2号综合楼 (72)发明人 王成中 文建斌 龚卓丽 赵锦兰  (74)专利代理机构 四川省成都市天策商标专利 事务所 51213 代理人 刘兴亮 (51)Int.Cl. G06K 9/00(2006.01) G06K 9/34(2006.01) G06K 9/46(2006.01) (54)发明名称 一种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车辆违章压线检测 方法 (57)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车辆 违章压线检测方法,包括步骤1:获取图像进行滤 波和均衡化处理,削弱噪声影响,使图像灰度分 布均匀;步骤2:采用Canny边缘检测算法对步骤1 处理后的图像进行边缘检测,并采用阈值进行图 像分割;步骤3:使用混合高斯背景模型进行包括 背景学习、背景像素匹配、处理不连续轮廓以及 填充前景空洞区域的背景建模;步骤4:使用 Hough变换获取步骤3中所得模型中的直线信息, 并将直线图像与原图像Canny算子检测的轮廓图 像进行与运算;步骤5:使用图像的矩进行特征提 取,利用矩特性,根据车道线检测时欲获得的直 线长度、角度,筛选出目标直线;步骤6:通过车道 实线的遮挡情况、压线物轮廓特征判断是否违章 压线。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4页 附图1页CN 110008932 A 2019.07.12 C N 110008932 A

工业废气检测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

工业废气检测相关标准及法律法规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 空气和废气检测项目 检测产品/类 别 检测项目/参数 检测标准(方法)名称及编号(含年号)序号名称 空气和废气1苯系物 环境空气苯系物的测定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 法 HJ 584-2010 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 版第六篇第二章第一条(一)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 色谱法 2甲醛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第一法酚试剂分光光度法 GB/T 18204.26-2000 空气质量甲醛的测定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T 15516-1995 电化学传感器法《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167-2004 3氨 《公共场所空气中氨的测定方法》GB/T 18204.25-2000 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2009 4二氧化硫 环境空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HJ 482-200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T

5可吸入颗粒物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二章第二条中流量采样重量法 环境空气PM10和PM2.5的测定重量法 HJ 618-2011 6总悬浮颗粒物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 15432-1995 7氮氧化物环境空气氮氧化物(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 479-200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 43-1999 8二氧化氮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 Saltzman GB/T 15435-1995 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第三条定电位电解法 9硫化氢 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 版第三篇第一章第十一条和第五篇第四章第十条亚甲基蓝分 光光度法 居住区大气中硫化氢卫生检验标准方法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 11742-89 10总烃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HJ 604-2011 11氰化氢国家环保总局编《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第三篇第一章第九条和第五篇第四章第七条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12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测定气相色谱法HJ/T

节能减排车辆有哪些标准

节能减排车辆有哪些标准 节能减排车辆的尾气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 轻型汽车的排放标准在1999年7月发布,2001年修订。 第一阶段: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等效采用欧盟93/59/EC指令,参照采用98/77/EC指令部分技术内容,等同于欧I,从2001年4月16日发布并实施; 第二阶段:GB18352.2—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等效采用欧盟96⑽69/EC指令,参照采用98⑽77⑽EC 指令部分技术内容,等同于欧Ⅱ,从2004年7月1日起实施; 第三阶段:GB18352.3Ⅻ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部分等同于欧Ⅲ,将于2007年实施;

第四阶段:GB18352.3Ⅻ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部分等同于欧Ⅳ,将于2010年实施。 中国轻型汽车Ⅲ、Ⅳ号排放标准在污染物排放限值卜与欧Ⅲ、欧Ⅳ标准完全相同,但在实验方法上作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也与欧Ⅲ、欧Ⅳ标准有很大差别。 重型汽车的排放标准 重型汽车的排放标准,包括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标准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标准。 1.重型压燃式发动机标准 (1)GBl7691-200l《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

量方法》,于2001年4月16日发布,参照欧盟91/542/EEC指令。 第一阶段:相当于欧I水平,型式核准试验自2000年9月1日起执行,生产一致性检查自2001年9月1日起执行; 第二阶段:相当于欧Ⅱ水平,型式核准试验自2003年9月1日起执行,生产一致性检查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2)GB17691-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修改采用了欧盟指令2001/27/EC的有关技术内容,于2005年5月发布,分别于2007年、2010年、2012年1月1日实施。 2.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标准 GB14762-2002《车用点燃式发动机及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于2002年11月发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