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修改版)

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修改版)
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修改版)

新和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建设美丽新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阿克苏地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阿行署办…2016?4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污染源综合治理、全面依法监管和落实责任等措施,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为地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

2016年,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60%以上,首要污染物PM10年均值浓度较2012年下降3%,与地区年度目标保持一致。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新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章焕然(环保局局长)

成员:王晓明(公安局局长)

梁理军(发改委主任)

孙于兵(畜牧局局长)

刘俊华(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军(商信委主任)

庄永宏(财政局局长)

杨杰(文体广电局局长)

杨福军(卫生局局长)

李朝志(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成云(住建局局长)

张建军(林业局局长)

玉山江.白克力(农业局局长)

周新智(教育局局长)

刘军(安监局局长)

阿斯古丽〃吾斯曼(气象局局长)

艾合买提〃阿皮孜(交通运输局局长)

艾买尔江〃买买提(油管办主任)

李永弘(供电公司经理)

刘江(供排水公司经理)

周安定(目标考核办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办室主任由章焕然同志兼任。

四、大气污染

(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严控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禁扩建和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项目。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予以清理。建立年度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清理台账,分类处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的禁止开工,正在建设项目的停止建设。对确需建设的项目在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臵换的基础上,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补办相关手续。

2.加快淘汰污染严重和工艺落后产能。制定年度淘汰工作方案和综合整改方案,对新和县英买力作业区燃气发电机组实施淘汰。

3.严格环境准入和优化空间布局。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作为审批项目环评的前臵条件,对超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大气环境质量恶化的区域,不得建设新增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在大气重点控制区内严禁建设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对重点控制区内已建排污企业要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搬迀或改造。所有工业建设项目合理布局,全部进驻工业园区,实现产业相对集中,污染

集中治理,加强园区环保监管,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二)推广清洁生产

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新改扩建项目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以上。钢铁、水泥、焦化、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企业全面编制完成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方案包括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2016年底,完成星河实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并通过验收。

(三)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

1.对城镇煤炭消费总量进行严格控制,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地源热等清洁能源推广力度,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重。在大气环境重点控制区划定煤炭等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止大气环境重点控制内原煤散烧,无条件实行集中供热的区域,采用清洁能源进行供热。

2.加强煤炭质量管理,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 现有煤矿加快建设与改造,逐年提高原煤入选率。

3.提升燃油供应品质,全面供应国四与国五油品。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辖区加油站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四)实施燃煤锅炉整治

1.全面整治辖区燃煤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拆除淘汰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覆盖区域内各种燃煤锅炉、炉窑及茶浴炉,年内累计完成

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

2.集中供热供气管网未覆盖区域10吨以下燃煤锅炉改用电、地源热等清洁能源,不得新建每小时10吨以下燃煤锅炉。在大气环境重点控制区内,禁止新建燃煤设施。

3.在工业园区及产业集聚区,利用热电联产机组或园区规划的集中供热锅炉实现集中供热、集中供蒸汽。对已有集中供热热源和天然气管网的工业园区,严禁新建燃煤锅炉。

(五)加大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力度

1.加强火电、水泥、钢铁、热力供应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高效除尘设施建设及运行管理。重点督促星河实业脱硫工程规范建设并正常运行。加大燃煤锅炉、工业窑炉、水泥、焦化等行业现有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露天堆放产品、原料,大型煤堆、料堆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2.全面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根据《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要求,对有机化工、印刷包装、表面涂装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源的调查统计。加强有毒有害废气污染控制,加大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力度。2016年底,全面完成我县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

(六)强化扬尘污染控制

加大施工工地环境管理。大力提倡文明施工,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工程施工现场须全封闭设臵围挡墙,严禁敞开

式作业, 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施工场地釆取围挡、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大力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和“绿化工程”,减少城区及周边的裸露地表。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严防清扫道路等造成的人为扬尘污染。严禁漏天焚烧垃圾、树叶、秸秆等废弃物。

(七)矿山开采扬尘综合整治和植被恢复

制定清理整治城镇周边无证采矿、采砂和采石企业工作方案,加大日常检查和执法力度,依法关停城镇周边无证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针对城镇周边矿业权灭失的砂石、粘土矿等制定治理恢复方案。2016年,完成新和县清源沙石料厂的关停及城镇周边矿业权灭失的矿山治理恢复任务,40%的城镇周边采砂取土行为统一规划、集中开采。

(八)推进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

加大城镇绿化和森林建设的力度,推进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扩大城镇建成区绿地规模,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大城镇防风林工程建设、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建设力度。城市周边禁止开荒,降低风起扬尘。

(九)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及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黄标车”淘汰工作,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部署,年内对运营的“黄标车”全部实施强制注销淘汰,有序推动其他“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阿克苏地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和外地转入机动车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机

动车尾气环保定期检测工作,进一步规范辖区机动车黄绿标发放工作,加强对外地转入车辆的管理,对未达到国IV标准的车辆严禁在地区注册登记。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和新能源汽车,对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积极推广使用新能源。加强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在城镇道路新建、改扩建等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行人过街设施、自行车停车设施等建设,全面提升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安全性、方便性,促进交通发展方式转变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十)积极推进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

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推广使用太阳能、地源热等技术和装备。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对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经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十一)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切实落实污染治理资金。有关企业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污染治理,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行业资金支持。县人民政府、园区(开发区)管委会应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资金投入,合理安排年度专项资金用于大气污染治理。

(十二)加强大气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执法

1.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县级环境监测站建设,加大环境监测用房、人员编制、经费等方面投入,完成县级环

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地、县两级联动环境执法机制,提高环境监管、环境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水平。建设完善的大气自动监测网络,逐步实现监测自动化、质控系统化、数据网络化、信息交换便捷化,着力提高大气主要污染物监测和汇总分析能力。重点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装臵并与地区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推进在线监控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

2.进一步加大对排污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落实《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及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对未达标或不符合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影响群众健康、破坏生态环境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违法行为。按照“应征尽征”的原则,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推动排污单位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3.完善空气质量预警体系。进一步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行大气环境质量监测信息、气象信息共享。加强对重污染天气的联合预警,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体系,逐步提高对灾害性污染天气的预警能力。年内完成我县大气空气自动站建设。

4.严禁焚烧秸秆。严格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制,对机场、高速公路等重要交通设施沿线、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树叶等行为。

5.实行台账管理。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清洁生产、煤炭管理与油品供应、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建筑节能与供热计量、大气环境管理等重点任务,建立台账,准确、完整记录各项任务及其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逐月进行动态更新。

6.实行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项目,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建立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园区(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大区污染防治的组织实施,县环保、发改、经信、财政、科技、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住建、国土资源、园区、水利、农业、林业、安监、工商、质监、气象、油区、招商、农机、旅游、道路运输等部门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工作分工和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形成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严格落实责任。县人民政府是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制定本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和企业。同时,全面负责辖区所有污染源的治理,将相关任务责任划给街道办事处、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并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本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安

全。

(三)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协调机制,不定期召开相关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洽工作各项措施。

(四)完善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末通过县考核办扣除相应分值,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五)加大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行为准则,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 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加强学校环境教育,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大气环境保护、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目标分解:

(一)继续对超年限运行的老旧机动车及高污染排放的黄标车辆进行强制淘汰,完成2000年以前老旧机动车淘汰任务,争取“十三五”前两年淘汰辖区内所有黄标车。

责任单位:公安局责任人:张明远

责任单位:交通局责任人:艾合买提阿皮孜

公安局负责制定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方案,对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进行公示,并已于淘汰。

交通局负责大型道路客、货运输车辆和城市公交、出租

车中的黄标车进行淘汰,制定年度实施方案、计划。对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不予以发放道路运输运营证。

(二)进一步摸清辖区内所有养殖场(小区),建立指标体系,从重查找问题及原因,对养殖辖区现状和污染治理设施是否达标,对粪便随意堆放,散发恶臭的,督促畜禽养殖小区按照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展污染治理工作。

责任单位:畜牧局责任人:孙于兵

进一步摸清辖区内的养殖场(小区)数量,存栏数,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制定治理方案,建立整治台账。

(三)清理整治城市周边无证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情况和矿山植被恢复情况。依法关停城市周边无证采矿、采石和采砂企业,加大日常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矿山植被恢复工作,推进城镇周边矿业权灭失的砂石、粘土矿治理恢复。

2016年实现30%以上城镇周边矿业权灭失的矿山得以治理恢复,40%城镇周边采砂取土行为统一规划、集中开采。

2017年实现40%以上城镇周边矿业权灭失的矿山得以治理恢复,50%城镇周边采砂取土行为统一规划、集中开采。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责任人:刘俊华

统一规划辖区内的采土和采石区域,制定整治实施方案、计划,对无证开采粘土、砂石的砖窑、沙场进行治理。对破坏植被和破坏环境的企业、个人,督促依法履行矿山植被恢复工作。

(四)严格控制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以及燃煤锅炉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新建项目一律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有企业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提标改造,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组织对落后产能、工艺进行清查,对列入关闭淘汰名单的单位实施关闭,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其它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提出关闭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发改委责任人:梁理军

责任单位:商信委责任人:王军

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人:章焕然

发改委负责加大产业调整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高准入门槛,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少、环境效益好、污染物排放少的项目,防治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项目进入。

商信委负责组织开展落后产能、工艺清查,对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提出关闭实施方案,编制粘土砖厂关闭实施方案、年度计划。

环保局负责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现有除尘设施实施除尘升级改造。加大对星河实业脱硫设备监督管理,确保脱硫设备稳定达标运行。重点推进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英买燃气机组的关闭淘汰。

(五)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制定完善天然气、煤制天然气利用政策。优化

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划定和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建成区面积的80%,禁燃区内禁止原煤散烧。抓好天然气入户、集中供热、城市污水设施建设、建筑节能等重点工程,编制辖区燃煤锅炉清单,摸清纳入淘汰范围燃煤小锅炉的基本情况;根据集中供热、清洁能源等替代能源资源落实情况,编制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合理安排年度计划。

责任单位:城建局责任人:郑成云

负责划定和扩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制定完善天然气、煤制天然气利用政策和新增居民用天然气方案、计划,编制辖区燃煤锅炉清单,编制燃煤小锅炉淘汰方案,合理安排年度计划,2016年,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75%。2017年,累计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总任务的95%。继续推进新和县宝地热力有限公司10蒸吨燃煤锅炉淘汰和20蒸吨锅炉消烟、除尘、脱硫改造项目。

(六)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地方,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通过政策补偿等措施,逐步推行以天然气或电替代煤炭。

责任单位:发改委责任人:梁理军

负责制定煤改气,改用电供暖的方案,通过政策补偿等措施,推动清洁能源的普及使用。

(七)建立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制定地区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责任人:章焕然

制定重点行业挥发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并负责实施。

(八)编制完成钢铁、水泥、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推行方案,方案中应包括行政区域内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计划。重点行业3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2016年底,完成星河实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并通过验收

责任单位:商信委责任人:王军

负责编制清洁能源生产推行方案,继续做好新增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九)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等行业国控、区控重点工业企业和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包括供暖锅炉与工业锅炉)安装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增设烟粉尘监控因子,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快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严格按照考核年度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实现稳定达标;强化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控制,大型堆场应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臵,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臵。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局责任人:章焕然

责任单位:城建局责任人:郑成云

环保局负责对宝地热力有限公司20蒸吨供暖锅炉的监控。加强对已建成的星河实业堆煤场、泓宇洗煤自动喷淋装臵进行监督。

住建局负责治理辖区内煤炭交易场所,制定实施方案,

年度计划,对未安装喷淋装臵的交易场所,进行关闭。

(十)建筑工地、道路等城市扬尘主要来源的污染控制情况,施工工地出口设臵冲洗装臵、施工现场设臵全封闭围挡墙、施工现场道路进行地面硬化、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等。实施道路机械化清扫,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责任单位:城建局责任人:郑成云

责任单位:公安局责任人:张明远

城建局负责制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辖区内机扫率达到85%以上,建立清扫台账。

公安局负责对运渣运输车辆进行监管,禁止无密闭措施运渣车辆进入城区,制定渣土运输车辆监管措施。

(十一)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继续推进道路绿化、居住区绿化、立体空间绿化。

责任单位:城建局责任人:郑成云

负责制定年度城区内的绿化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城镇绿化覆盖率比上年增加1%以上。

(十二)城市防风林工程建设、沙化土地治理工程建设情况。城市周边禁止开荒,降低风起扬尘。加大城市周边绿化建设力度,使区域生态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每年实施城镇防风林工程建设,每年对沙化土地进行了治理。

责任单位:林业局责任人:张建军

负责制定防风林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沙化土地治理建设方案,计划。

(十三)结合城市道路建设,完善步行道和自行车道。

城市道路建设要优先保证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出行。除快速路主路外,城区道路均应设臵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主干路、次干路及快速路辅路设臵具有物理隔离设施的专用自行车道,支路宜进行划线隔离,保障骑行者的安全。通过加强占道管理,保障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基本路权,严禁通过挤占步行道、自行车道方式拓宽机动车道,已挤占的要尽快恢复。居住区、公园、大型公共建筑(如商场、酒店等)要为自行车提供方便的停车设施。通过道路养护维修,确保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路面平整、连续,沿途绿化、照明等设施完备。

责任单位:城建局责任人:郑成云

负责编制城区内道路步行道和自行车道规划方案。

(十四)新建建筑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推广。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城镇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按计划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实行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和经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应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责任单位:城建局责任人:郑成云

负责县域内的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性标准及绿色建筑推广,确保新建建筑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均达100%。

(十五)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资机制,保障

大气污染防治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明确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人:庄永宏

负责安排专项资金,采取补助、奖励等方式,支持重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确保财政、企业和社会大气污染治理投入之和占国民收入总值的比例不小于1.5%。

(十六)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组织的具体责任,严格实施考核和责任追究。对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开展实地核查,严肃查处禁烧区内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

责任单位:农业局责任人:玉山江.白克力

负责建立秸秆焚烧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责任主体,严禁违法焚烧秸秆。

(十七)严把国家产业政策关口,提高门槛,积极引进科技含量高、能源消耗少、环境效益好、污染物排放少的项目,防止能耗高、污染重的落后项目进驻

责任单位:商信委责任人:王军

责任单位:发改委责任人:梁理军

商信委负责根据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控制盒违规在建项目分类处理证明材料。按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目录2010年本》、

的要求,制定年度淘汰工作任务,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的小型工业企业进行,制定综合整改方案,实施分类治理。

发改委负责对过剩产能、工艺落后、装备水平低的建设项目,严禁审批。

(十八)建立部门联合准入机制,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电、供水。

责任单位:发改委责任人:梁理军

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人:章焕然

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人:刘俊华

责任单位:商信委责任人:王军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责任人:李永弘

责任单位:供水公司责任人:刘江

(十九)目标管理考核部门,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4?76号)进行阶段性考核,并建立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问责制,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实行行政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责任单位:目标考核办责任人:周安定

(二十)加大对绿色学校、绿色企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创建活动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舆论宣传,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责任单位:教育局责任人:周新智

责任单位:妇联责任人:姆瓦南木达依木

责任单位:文体广电局责任人:杨杰

各单位负责制定年度宣传方案、宣传计划。

(二十一)发改委和电力部门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提高高耗能产品差别电价标准。

责任单位:发改委责任人:梁理军

责任单位:供电公司责任人:李永弘

(二十二)环保局负责组织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指导、考核;对排污单位进行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督促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进行治理;组织协调承担项目的竣工验收;对违法排污单位依法进行处罚;对实施的项目按要求进行档案建立、档案审核等。

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人:章焕然

(二十三)城建局负责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严禁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和产业园区规划。

责任单位:城建局责任人:郑成云

(二十四)环保局负责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人:章焕然

(二十五)发改委、财政局负责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发改委责任人:梁理军

责任单位:财政局责任人:庄永宏

(二十六)环保局负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环

境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环境信息等能力建设力度,达到标准化要求。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建设。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推进执法机制创新,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人:章焕然

(二十七)环保局负责全面摸清对大气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各种污染源底数,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提高预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人:章焕然

(二十八)气象局负责实现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联合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建立会商机制,加强会商研判,提高监测预警准确度,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责任单位:气象局责任人:阿斯古丽.吾斯曼

(二十九)监察局负责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制定方案,对存在监督缺位、执法不力、徇私枉法等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责任单位:监察局责任人:艾尼玩.吾守尔

(三十)环保局负责定期公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环保局责任人:章焕然

(三十一)环保局负责在关闭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整改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要求, 整改我县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薄弱环节的监督管理,明确目标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深挖根源,对症下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补齐工作短板,确保2016年底前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二、主要问题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落后;扬尘综合整治工作乏力;油气回收等VOC台理工作滞后;排污许可证管理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落后产能淘汰专项整台 1. 严格源头控制。严禁产能过剩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 禁止新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家底。2016年5月20日前,对全县水泥、砖瓦、小化工、石材加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进行全面清查, 摸清底数。2016年6月30日前,关停淘汰我县主XX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砖窑、小石材加工厂。(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国土局、环保局) 3. 推行清洁生产。2016年6月30日前,组织全县重点行业的企业制定清洁化改造工作方案, 列出改造项目清单和实施计划。2016年12 月31 日前完成改造任务5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改局、 经信局) (二)开展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专项整台 1.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规定, 在

禁燃区内禁止新建高污染燃料锅炉,禁燃区外不准新建每小时10 蒸吨以下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环保局、质监局) 2. 限期淘汰停用禁燃区内燃煤锅炉。2016年6 月30日前,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改造完毕。(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环保局、质监局) 3. 加强煤炭市场监管。2016年6月30日前, 组织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和煤质专项检查, 依法查处无照经营、销售高硫高灰分劣质煤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工商局、质监局) 4. 实现清洁能源替代。2016年6月30日前,XX区禁燃区内的经 营性饮食服务单位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全部淘汰或改造清洁能源。(责任单位:县食药局、环保局) 5、开展生物质燃料锅炉整治。2016 年6 月30 日前, 对全县无环保设施或排放不达标的生物质燃料锅炉进行全面整治, 整治后仍然不达标的依法关停。(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质监局、经信局)(三)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1. 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按照《县扬 尘污染管控方案》规定的管控要求, 对全县所有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 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 严格控制预拌混凝土污染。2016年6 月30 日前, 完成预拌混凝土规范化管理整治, 对全县所有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开展逐一拉网式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 一律停工整改, 直至验收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3. 严格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16年6 月30日前, 组织开展全县土路、破损路面维修整治。加强市政道路清洁保洁, 按照“五位一体”作业模式, 提高清扫和洒水频次。(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开发区管委会、物流园管委会) 4. 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2016年6月30日前,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 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运输车无资质、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 方案

苏州工业园区星塘街北延工程 (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项目经理部 二○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4) 三、组织机构 (4) 四、环保概念 (4) 五、落实措施 (4)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5) 七、现场管理措施 (8)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为星塘街北延工程(苏虹路-唯澄路)一标段, 工程南起苏虹路交叉口,上跨园区综合保税区西区、娄江及G312,止于沪宁铁路南侧。本标段工程内容包含:星塘街主线高架桥344.55m,NW匝道桥631.024m、WN匝道桥281.47m,RFW 人非桥689.64m,RFE人非桥655.51m,G312人非辅道S线 599.634m,G312南半幅拓宽(含地面桥加宽)1275.6m,G312北半幅拓宽(GK9+724.684以东部分)322.116m,驳岸恢复工

程及排水工程等。 二、编制依据 2.1根据相关《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方案》 2.2《苏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3《苏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4施工现场总平面图及相关手册、图集。 三、组织机构 3.1项目部成立现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振忠 副组长:吴劭、王建云、许明博、陈石、张浩 组 员:李明、陈倩、郑嘉铭、杨世荣、田慈善、吴建东、陈忠华 3.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充分认识治理施工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性,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个人,确保按方案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环保概念 环境保护是指人类为解决现实的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方法和手段有工程技术的、行政管理的,也有法律的、经济的、宣传教育的等。 五、落实措施 落实目标责任制:建筑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要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经理要亲自抓,并派专人负责扬尘作业的控制管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防治扬尘和大气污染的意识,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 六、大气污染物控制方法及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阳晨.秀水湾16#、17#楼工程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 扬 尘 治 理 专 项 方 案 四川竹凌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 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 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 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 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绿色防尘网),确保不扬起尘土。 (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 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 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倒。 在场地堆放作回填时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平整压实后,用密 目网及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5)脚手架清理、拆除扬尘污染的控制 脚手架外侧应按行业规范要求全部采用2000目/10CM的密目网及逆行那个围挡封闭,并由专人检查、维护,严禁设置好的密目网擅自拆除。在试用期间应采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 向外、向下散落。清理架体内的建筑垃圾和废料时,应采用喷淋等措施,禁止直接掀翻、拍 打底笆板。拆除前,应先进行清理出脚手架中的杂物,并对积灰较多的密目网洒水湿润。(6)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砂浆拌制操作间四周应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商品砂浆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 面无积灰现象。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戴口罩,做到轻搬轻放。砂浆拌制时严 格按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 水沟、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应积极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逐步淘汰搅拌机现 场搅拌。 (7)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设置封闭的目的建立落实责任制,制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负责人,负责木工机械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间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在清理,并装袋 运至制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理。 (8)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生活区域场地的适合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安排专人每日对生活区进 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对路生活区面进行洒水。施工现场道路实行全天候喷淋措施以保持 路面的湿润;道路安排专人每日对施工道路进行3-4次的清扫,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分 类及时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9)运输车辆尘土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 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池到达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 派专人进行定期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0)线槽、石材切割加工的扬尘污染的控制

2020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020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决定对屠甸轻纺工业园区内涉及废气排放的污染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园区实际,以“企业自查,镇区检查,部门督察”为主要形式开展环境专项行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xx”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围绕有效使用废气治理设施的总体要求,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落实整治方案,努力提高大气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镇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重点及内容 (一)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以企业自查自纠为基础,全面排查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将植绒、印染及化工企业作为重点放控企业,基本摸清辖区内此类企业的数量、废气排放总量及废气治理设施情况。 (二)进一步加强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企业监管。通过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的突击检查行动,排查违法排污企业,集中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机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及化工废

气等各类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进程,做好企业生产车间的密闭及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及回收等工作。 (三)切实加大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对未进行环评和环保部门审批的不法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于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于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企业自查阶段(11月15日前)。通过新闻媒介、标语横幅、宣传资料等途径和形式,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取得企业和群众对涉废气治理设施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各涉废气排放的印染、植绒和化工企业,对本单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自查(附表1《大气污染企业专项检查企业自查表》),并在11月31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告镇环保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突击检查阶段(12月10日前)。以企业自查报告表为基础,摸清辖区内植绒、印染和化工行业的分布数量,规模产能,废气治理设施和应急设施建设,环保部门验收意见等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环保小组针对印染、植绒和化工三类重点行业,特别是对群众信访较集中的企业,进行讨论并建立重点防控企业名单。以重点防控企业名单为基础,由镇政府牵头,环保所全过程参与,开展针对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及化工废气污染治理设施使用情况的专项突击检查,并完成现场勘察情况记录(附表2《大气污染企业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检查工作重点围绕以下三方面进行:一是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的规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方案 一、职责要求 1、提高环境准入,强化源头管理(责任单位:监督科) (1)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我区严格禁止新建火电、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废气高排放企业,不得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 (2)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项目建设要求。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应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后才能投入使用;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应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收集率应大于90%。 2、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落后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淘汰无溶剂回收设施的干洗设备;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有害物质含量、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超过200克/升的室内装修装饰用涂料和超过700克/升的溶剂型木器家具涂料;淘汰其它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削减。

3、加强城市能源清洁利用(责任单位:污控科、监察的大队) 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巩固提高工作,确保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覆盖率达100%。禁燃区内禁止燃烧原(散)煤、洗选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以及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柴油、煤油、人工煤气等高污染燃料;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限期拆除或改造成使用管道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 4、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加强扬尘控制,深化面源污染管理。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地铁建设工地和市政道路施工工地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理和执法检查。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企业露天料堆场、工业废物堆场等的无组织排放控制,减少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量。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 5、严格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责任单位:监察的大队) (1)推进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严格新建饮食服务经营场所的环保审批;推广使用管道煤气、天然气、电等清洁

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及责任分工(修改版)

新和县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努力建设美丽新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新疆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阿克苏地区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阿行署办…2016?43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标,以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等为重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布局、加快污染源综合治理、全面依法监管和落实责任等措施,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着力解决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为重点的大气污染,为地区实现空气质量持续好转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 2016年,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全年60%以上,首要污染物PM10年均值浓度较2012年下降3%,与地区年度目标保持一致。 三、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我县空气质量持续好转,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新和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杨博(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章焕然(环保局局长) 成员:王晓明(公安局局长) 梁理军(发改委主任) 孙于兵(畜牧局局长) 刘俊华(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军(商信委主任) 庄永宏(财政局局长) 杨杰(文体广电局局长) 杨福军(卫生局局长) 李朝志(园区管委会主任) 郑成云(住建局局长) 张建军(林业局局长) 玉山江.白克力(农业局局长) 周新智(教育局局长) 刘军(安监局局长) 阿斯古丽〃吾斯曼(气象局局长) 艾合买提〃阿皮孜(交通运输局局长) 艾买尔江〃买买提(油管办主任) 李永弘(供电公司经理)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之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什么不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八章129条,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那么,经过此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究竟有哪些不同? 8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大气污染防治法》),新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大气污染防治法》自1987年制定以来,分别于1995年、2019年进行过两次修订,而此次则为第三次修订。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共设八章129条,除总则、法律责任和附则外,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标准和限期达标规划、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相较于修订前的七章66条,修订内容几乎扩充了近一倍之多。那么,经过此次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究竟有哪些不同? 理顺大气污染防治思路 在8月2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童卫东指出,《大气污染防治

法》是新环保法通过以后修改的第一部单项法,主要体现了四个方面的进步。 第一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强化了地方政府的责任,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省级政府进行考核,省级政府可以制定办法对地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同时,未达标的城市要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向同级人大报告,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改善大气质量方面的责任。 第二是坚持源头治理,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的角度完善相关的制度。 第三是抓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童卫东指出,现在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源于燃煤、工业、机动车,而该法对这些方面都作了有针对性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对重点区域联防联治、重污染天气的应对措施也做了明确要求。 第四是加大了处罚的力度。据童卫东介绍,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条文有129条,其中单法律责任条款就有30条,制定了大量具体的有针对性的措施,并配以相应的处罚。而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这部法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据悉,该法取消了现行法律中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企业事业单位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限额,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 同时,该法还明确,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建设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项目部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一、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房屋拆除、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生产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物粒,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二、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砂石、灰土、灰膏、建筑垃圾、水泥、工程渣土、裸露地表、建筑材料等。 三、为了防止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依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湖南省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扬尘防止管理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各施工企业应切实加大项目的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控制施工产生的扬尘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争达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 四、施工扬尘防治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熟悉扬尘控制标准并制定方案,督促项目部完善现场围挡、大门,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硬化,易扬尘的部位固化或覆盖,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运输、渣土清运、裸露土方覆盖,拆除工程控尘等。主要产污环节的扬尘防治措施必须到位,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严禁开工建设。 五、施工现场控制扬尘污染的实施措施主要有: (1)施工区域的围挡封闭和大门开设 开工前,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围挡应有效隔离施工现场和阻碍扬尘扩散,围挡面向道路或公共场所一侧应进行一定美化,并张贴警示牌、公示牌等。 大门开设宽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且满足交通需求,开设位置应不影响交通流和当地出入,大门应全封闭、牢固,出入有值班岗位。 (2)施工地面、道路硬化处理和易扬尘固化覆盖 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图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放、生活区、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樱花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已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对于易扬尘的部位,应进行固化处理,或覆盖处理,确保不扬起尘土。(3)出入冲洗和进出尘土防治、运输防尘控制 出入口应设置冲洗设施,进出车辆和机械应进行冲洗,严禁将尘土带出施工现场。 车辆和机械进出应覆盖,材料进出应覆盖,严禁掉落抛洒。 (4)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土方开挖前,应办妥渣土清运手续。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的防止车辆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对堆土位置及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根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运行,严禁偷到、乱

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

防治大气污染的建议书 随着我市空气质量总体呈下滑态势的严峻形势,近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动员大会,掀起"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高潮,为全力推进大气污染整治力度,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努力打造美丽幸福新家园。经过认真分析问题,实现对大气污染产生的有效防治,我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面对大气污染的严峻形势,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民生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切实担负起环境保护的责任。加强领导,广泛宣传,集中力量推进环境防治工作,深入开展"五城同创"和国家环境城市的创建工作,不断彰显"滨水、生态、文化"城市特色,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由于这项工作涉及范围较广、任务较重,部门较多、难度系数较大,要充分发挥领导组及办公室的总揽协调作用,做好协调调度、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工作,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形成合力,综合治理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列出排放清单,分解各项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落实防治责任,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不断完善环境整改措施,全面改善大气质量。 3、突出重点,严格执法 大气防治要注重远期和近期结合、治标和治本统一、重点和一般兼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可以围绕重点,开展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几个方面工作:一、全面治理中心城区扬尘污染。在施工工地、拆迁现场、主要干道、混凝土搅拌站、物料堆场等处落实除尘、抑尘措施。二、大力力整治燃煤小锅炉污染。按要求逐步完成所有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三、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建立市县两级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中心。提高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全面落实"黄标车"区域限行措施。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积极发展绿色交通,加快公共交通服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X年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关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典型事例的整改方案》(办发〔X〕3号),为切实抓好我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积极争取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主动权,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行PM2.5+PM10联合控制,X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55 微克/立方米以下、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1.7%以上,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二、组织机构 攻坚战由市环境空气质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整治工作组: (一)办公室:设在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由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X等同志兼任,成员由从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园林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协调攻坚战各项工作,组织开展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攻坚战进展情况。 (二)建筑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

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港口码头、物料堆场、取弃土场、混凝土搅拌站、水泥粉磨站扬尘污染。 (三)道路扬尘整治工作组:由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局长任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各城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城投公司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街道保洁、道路硬化、绿化和市政设施维护、停车场等扬尘污染控制。 (四)“三车”整治工作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任组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政园林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三车”(渣土运输车、沙石等建筑材料散装运料车、预拌混凝土运输车)造成的扬尘污染。 (五)餐饮油烟及垃圾焚烧整治工作组:由市行政执法局、各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各园区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整治餐饮业不按规定经营造成油烟污染问题、垃圾(或秸秆)焚烧造成的污染问题,查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 (六)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工作组: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任组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环境保护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管控移动污染源排放,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落实大货车禁行、黄标车限行措施,合理分流车辆,取缔非法停车场,制定鼓励政策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总结 篇一: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 ********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 治理方案 编制:公司环保科 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 ********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XX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公司研究决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顾、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地点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XX年实现

全公司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领导机构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行动进程,使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特成立临沂瑞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传训 副组长:王建 成员:侯宝金唐勤马庆春周成齐玉山王玉福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环保科,主任由侯宝金担任,主要负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的具体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工作情况。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力争利用1年时间或更长时间,使全公司环境空气治理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或者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让在厂全体职工每天都呼吸上新鲜空气。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1、对于我公司燃煤工业锅炉,优先燃烧清洁燃料,从源头上控制燃料燃烧产生的SO2和烟尘等。 2、煤炭要洁净利用,即对煤炭进行洗选、加工、成型、气化、液化等,将污染型的煤炭转化为清洁的燃料,再用作

2017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

2016年新版《大气污染防治法》试题1 1、《大气污染防治法》自( B )起施行。 A、2015年8月29日 B、2016年1月1日 C、2015年1月1日 D、2014年4月24日 2、( C )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公民应当增强大气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 C )。 A、大气环境保护权利 B、大气环境保护职责 C、大气环境保护义务 D、大气环境保护责任 4、( B )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A、县级政府 B、国家 C、市级政府 D、省级政府 5、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源头治理,( B )先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结构。 A、建设 B、规划 C、治理 D、政策 6、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 )。 A、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B、环保验收

C、治污 D、申报 7、在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 A )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A、新建 B、改建 C、扩建 D、乱建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科学( D ),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并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 A、建设 B、管理 C、运行 D、选址 9、对超过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地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该地区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并( C )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A、严格审批 B、禁止审批 C、暂停审批 D、允许审批 10.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经( D ) A、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B、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批准 1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规定,到2017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 C )以上。 A、15% B、25%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改善x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可吸入颗粒物(PM10)防治和细颗粒物(PM2.5)防治为重点,以控制和减少电力、水泥、焦化、电石、铁合金、炭素等行业烟气、粉尘排放为难点,全面推进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配合,区域协作与属地管理相协调,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推动产业转型、生态转型,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新x步伐。 二、主要目标 经过努力,到x年,全区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改善,重污染天气进一步减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按照《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发〔x〕135

号)要求,全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分别比x年下降10%,年平均浓度控制在63微克/立方米和47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控制在50微克/立方米以下。 三、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1、加快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国电x第一发电有限公司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脱硫设施改造。国电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4#机组完成脱硫设施改造。x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树脂分公司(原西部热电)1#机组新建脱硝设施,2#机组新建脱硝设施。3家电厂进行低氮燃烧及除尘改造,并增上脱硫、脱硝设施,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x)要求,烟尘排放浓度不超过30mg/m3,SO2排放浓度不超过 2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超过100mg/m3。加强大中型燃煤锅炉烟气治理,规模在20蒸吨/小时及以上的全部实施脱硫。 强化水泥行业氮氧化物和粉尘治理,x市惠磊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分公司、xx金力实业有限公司、x博宇水泥有限公司、x市腾升工贸有限公司等5家水泥企业熟料生产线全部实施低氮燃烧改造工程,现有水泥窑及窑磨一体机除尘设施全部改造为袋式除尘器,破碎机、磨机、包装机、烘干机、烘干磨、煤磨机、冷却机、水泥仓及其它通风设备需采用高效除尘器,原材料、产品必须密闭贮存、输送,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计划方案

《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文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 2013-9-12 9:20:16 我要投稿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关于印发《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直管县(市)委、县(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省委 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关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善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省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协作相一致、总量减排与质量改善相同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突出抓好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污染治理,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创新驱动、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到2017年实现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的总目标,为首都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大幅度减少。力争再利用5年时间或更长的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让人民群众呼吸上新鲜空气。 2.具体指标: (1)到2017年,全省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25%以上。首都周边及大气污染较重的、、、和定州、辛集细颗粒物浓度比2012年下降33%,、下降30%,、、下降25%以上,、下降20%以上。 (2)到2017年,全省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净削减4000万吨。

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doc

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防治大气环境污染,有效保护人民健康,维护人民环境权益,决定对土豆纺织工业园废气排放污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这项工作的实际效果,结合园区实际情况,以“企业自查、乡镇检查、部门监督”为主要形式开展专项环保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有效利用废气治理设施的总体要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扎实推进、重点突破,全面实施整治规划,努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有效保护人民健康,促进我市经济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焦点和内容 (1)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将植绒、印染和化工企业作为重点治理企业,基本摸清辖区内企业数量、废气排放总量和废气处理设施。的情况 (2)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废气污染控制设施的监管。通过镇政府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的突击检查行动,查处非法排污企业,重点解决一批影响可持续发展和危机人群健康的环境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有机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逐步推进印染定型机废气、植绒废气和化学废

气=0等各种有机废气的污染防治过程。 (3)有效加大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查处力度。所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企业将被暂停整改;对于污染控制设施运行异常和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所有企业将停止生产和控制;对于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将停止生产并整改。 三个、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企业自查阶段(XXXX结束)。在企业自查和乡镇检查的基础上总结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企业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意见的整理和汇总,并向乡镇政府办公室报告书面总结报告。同时,环保部门继续督促违法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完成部门监管,消除影响人民生产生活的环境危害和不利因素。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四个“要求”。 1。在突击检查中发现废气处理设施不运行的,应当立即恢复设施运行,因故障等原因不能恢复的,应当限期修复并投入使用;二是要求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限期整改;第三,对于没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要求其收回或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2)五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全地区。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环保责任感、紧迫感,动员全社会参与整治行动。二是调查到位,全覆盖。建立重点防治企业抽查名单必须覆盖全地区,不印染、植绒和化工应省略整个过程。检验过程中禁止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方案》(X 发〔X〕3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方案》(X〔X〕89号)和《X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X〕7号)精神,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稳定和改善空气质量,保障民众身体健康,提升城市形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X年,全区空气质量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55微克/立方米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综合治理工业大气污染 1.严控颗粒物排放。X年底前,对颗粒物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每小时20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完成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和脱硫设施建设。加强企业管理,规范废弃物堆放,落实防尘抑尘措施。继续加强全区非煤矿山集中整治和生态修复。严格控制钢铁、火电等颗粒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和项目建设。 2.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重要内容。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加强汽车维修露天喷涂污染控制,积极开发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

3.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X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对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高效利用资源能源,实现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二)强化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1.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X年底前,全区完成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宾馆饭店及相关服务企业不得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适时开展高污染禁燃区划定工作。 2.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开展建筑工地、道路、物料堆放扬尘综合整治、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围挡、道路硬化、材料堆放遮盖、进出车辆冲洗、工程立面围护、建筑垃圾清运等措施。落实物料堆放、储煤场防风抑尘措施。增加城市道路施工洒水频次,推广吸尘式除尘器或吹吸一体式除尘设备。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X年底前,基本实现机械化吸尘保洁作业。 3.加强餐饮油烟治理。X年底前,制定餐饮服务业布局规划,合理布设餐饮经营点。对新建的商住建设项目必须规范建设油烟收集及排放通道,未建设的项目不得同意验收、交付使用;严禁擅自改变商住建设项目的房屋使用功能,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功能用于餐饮服务业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不得予以行政许可;对净化设施不正常运行的,区住建委要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对屡查屡犯的餐饮经营

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 为建设美丽南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X〕37号)、《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X-XX 年)》(浙政发〔XX〕59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X-XX年)》(湖政办发〔XX〕49号),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与目标 以能源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废气污染整治、城乡废气治理等为突破口,坚持源头治理、综合防治,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构建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局面。通过实施本行动计划,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到XX年,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转,重污染天气较大幅度减少,细颗粒物()浓度比XX年下降27%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调整能源结构。 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通过逐步提高接受外输电比例、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XX年,全区煤炭消费总量同比XX年平均下降10%以上。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

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除热电联产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igcc)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区环保分局配合) 2.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XX年底前,XX区基本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不再审批新增燃烧高污染燃料工业锅炉,禁燃区内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造使用清洁能源。XX年底前,除集中供热锅炉外,全面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禁止进口、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南浔古镇管理委员会、南浔镇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配合) 3.推进集中供热和清洁能源替代。制定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建设方案,积极推行集中供热模式,建设和完善热网工程。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XX年底前,全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全面实现集中供热,热网覆盖区域内分散燃煤锅炉全面淘汰。(区发改经信委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XX年底前,全区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人民政府、南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负责,区发改经信委、区环保分局配合)XX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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