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一、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1、2007年

调控特点:限外限贷,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调控对象: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投机性需求

2007年年初,楼市走出一波上攻行情,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调控。

3月,商务部发布《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同月,央行开始当年首次加息(全年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0次),房企融资成本逐渐增大。

信贷成本的增加并没有阻挡房价上涨的脚步,地王纪录频频被刷新。为了进一步遏制房价上涨,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俗称359号文,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同时提高10%。随后的12月,央行、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改变了359号文对购买第二套房一刀切的做法,保护了有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359号文显著抑制了投资需求,而不断加息也大大削弱了市场购买力。国房景气指数在2007年11月达到高点后掉头向下,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开始反弹。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1月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12月1日起施行。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2004年版《目录》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政策特点简析

2007年的调控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量价齐升的背景下出台的,有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限制二套房贷两个主题。

其中,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范围限制更多的是出于产业安全的考虑,在国内

开发企业已经相当成熟,房地产市场形势一片大好的情况下,对外资投资房地产尤其是住宅地产的限制有利于防止行业出现大的波动,但由于外资在房地产业中占比并不大,因此该措施对市场影响不明显。

二套房贷提高首付和利率的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带来了相当明显的影响,当然,我们必须看到,这一效果是在2005-2007年货币供应增加量维持在稳定水平的背景下实现的。在通货膨胀预期较低的时期,首付和利率提高使购房者实际增加的资金负担较重,因而对市场成交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影响。

2007年调控政策中基本没有出现有利于增加市场供应的条款,表明此时政府对市场供应短缺造成房价高涨的可能性不太重视。

2007年房地产主要调控政策及其对象

主要政策主要内容调控对象

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

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

外资房地产企业

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

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

40%,利率同时提高10%

改善性、投资投机性需求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

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

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

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

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将“普

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2004

年版《目录》的鼓励类别中删

除。

外资房地产企业

2、2008年

调控特点:先压后保,房地产业因祸得福

调控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购房需求

政策回顾

对于中国房地产业而言,2008年由于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出现而变得非常特

殊。这一年的政策风向转得很快,上半年还在对开发企业采取多种限制措施、收紧银根,相关部门还表示要综合运用税收、信贷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到了下半年,随着美国次贷危机影响显现,国内出口和投资实际增速下滑,经济增长出现回落,房地产调控方向也从打压迅速转为支持。全年市场行情则由于金融危机大背景的影响而显得空前惨淡,但当年政策风向的转变为次年房地产市场的大涨奠定了基础,房地产业实际上是从金融危机中因祸得福了。

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其中第六条尤其引人瞩目:“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提高了房地产企业预交的税金额,差异在于预缴计税基数确定标准的变化:“预计毛利率”修正为“预计利润率”。总的税务负担没有加大,但预缴的力度加大,对开发商的现金流要求提高了。6月,央行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使之达到17.5%,继续收紧银根。

9月起,政策风向突变。9月16日-12月23日,央行连续5次下调存贷款利率,先后4次下调存款利率。10月,财政部出台一系列刺激楼市需求的政策,包括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等;11月,国务院出台刺激内需十大举措,总投资约4万亿元刺激经济,将房地产业称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1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改善型住房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并把征免期限由5年改为2年。至此,国家对房地产业的紧箍咒完全解除,转而变为大力支持房地产市场需求。

政策特点简析

直到2008年年中,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基调仍然是打压,而主要措施集中在对开发企业行为的管制上,从土地出让金缴纳、所得税预缴、银行贷款能力

等各方面对开发企业都有影响。

2008年下半年的政策转向是全方位的,从降息到降低购房首付款比例,从相关税率下调到巨额投资,无一不对房地产市场起着刺激作用。除此之外,原有的对开发企业行为的严格规定虽未明文取消,但在实际执行中已经名存实亡。

2008年房地产主要调控政策及其对象

主要政策主要内容调控

对象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

偿收回;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

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对闲置土地特

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

房地

产开发企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提高了房地产企业预缴的税金额房地

产开发企

财政部出台一系列刺激楼市需求的政策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

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

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

增值税;首次购房首付比例下调至20%,贷款利率

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等

各类

购房需求

国务院出台刺激内需十大举措将房地产业称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房地

产行业

国务院明确若干购房和住房转让优惠政策

改善型住房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

房的优惠政策。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

行减免政策,把征免期限由5年改为2年。

改善

性需求、

住房转让

者、投资

投机性需

3、2009年

调控特点:楼市忽成脱缰野马,政策急收收效甚微

调控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购房需求、市场供给

政策回顾

2009年,当众多行业尚未从金融危机中复苏之时,房地产市场却迎来最辉煌的一年。随着优惠政策的陆续执行,经济刺激计划和宽松的货币政策成为支持房地产市场回暖的重要推手,加上房地产市场本身潜在的大量刚性和投资性需求,各地楼市迅速回暖,上演了地王频出、量价齐升、一房难求的火爆场面。而这一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出了与2008年恰好相反的曲线。上半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业的扶持力度,放松的程度为日后的局面留下了隐患;下半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由回暖转变为高烧,政策导向再次发生转变,开始逐步收紧前期放松的政策,但如同覆水难收,超量流动性推动的大量自住性和投资投机性需求前赴后继,市场形势并未随着政策收紧而相应转冷。

1月,四大国有银行宣布: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同月,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做了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讲话,提到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合理价格促进销售;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这是自2004年以来执行35%自有资本金贷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调,已恢复到1996年开始实行资本金制度时的水平。

9月开始,随着市场高热迹象越来越明显,政策的风向也开始发生转变。9月2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发生,严厉打击囤积土地行为。

12月的紧缩性调控政策更为密集,当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此举旨在对炒房现象进行遏制;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增加供给、抑制投机、加强监管、

推进保障房建设等四大举措(国四条),具体包括:(1)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2)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3)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房预售等制度;(4)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等五部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五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调整后的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其中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转让将全额征收营业税。

政策特点简析

2009年的政策随着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也出现了急剧的变化。上半年的扶持性政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利率折扣优惠促进购房消费,二是以降低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的形式为开发企业资金松绑,事实上,当时很多地方政府还对开发企业采取了缓缴土地出让金、延长开发期限等措施。这些措施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也许好得让政策制定者后悔。

下半年的政策基调急转直下,主要仍是从市场需求和开发企业两方面对市场进行调控:一方面通过取消税收优惠等手段遏制投机炒房行为,另一方面则提高了开发企业拿地首付款比例,从而再度收紧了对开发企业的资金限制。在国四条中还提出了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任务,表明中央开始考虑保障性住房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增加市场供应方面的特殊地位。与扶持性政策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同,年底的限制性政策未能有效遏制房地产市场的高烧势头,甚至连主要打击目标——投资投机性需求都未能有效遏制,这也促使2010年成为有史以来最严厉的调控年。

2009年房地产主要调控政策及其对象

主要政策主要内容调控对象

住建部部长题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今年住房

提到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

时,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支持房

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以合理价

格促进销售。

各类购房需

求、房地产开发企

和城乡建设工作》的讲话

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

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

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房地产开发

企业

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

地方政府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

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

供、供而未用等现象发生,严厉打击囤积土

地行为。

房地产开发

企业

调整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

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

恢复到5年,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转

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住房转让者、

投资投机性需求

国四条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

房;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土地招拍挂和商品

房预售等制度;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

市场供给、各类购房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五

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

过一年

房地产开发

企业

4、2010年

调控特点:政策持续高压,市场继续抬头

调控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投机性需求、市场供给

政策回顾

为抑制房地产市场泡沫和房价过快上涨,2010年中央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国资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

会、财政部、央行等中央部委都参与了2010年的房地产调控。总体而言,2010年的房地产调控力度空前,方法更趋多样化。

第一轮调控(1-4月)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由此拉开了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序幕。但随后几个月的市场并未降温,从而直接导致了“国十条”的出台。“国十条“即《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从督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五大方面提出了十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国十条的限贷、限购令是其最严厉也最震撼的条款。

第二轮调控(9-12月)

随着国十条的出台,5月的商品住宅成交量应声而降。但是,成交量下跌的趋势只持续了两个月,7月即开始回升,8月成交面积环比增长又达到了38.16%,9月更是高达54.62%。强劲的市场回暖终于逼出了第二次调控。9月29日,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针对房地产市场的新调控政策,史称“9.29新政“,也被称为“新五条”,其核心内容主要是:1、房价过高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2、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3、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4、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5、对有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政策特点简析

2010年的整体政策基调无疑是相当紧的,在具体手段上也比以往的调控政策丰富得多,从土地市场监管、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增加有效供给、货币政策调节等多方面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了全方位的调控,在对违规开发企业的处罚方面也

有相当大的力度。“新五条“在”国十条“出台仅5个月后就取代后者成为”史上最严厉调控“,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去年的房地产市场是何等坚挺,而调控决心是何等坚决。然而,“新五条“的效果似乎不及”国十条“那样立竿见影。在通货膨胀压力剧增的大背景下,无论是自住性需求还是投资投机性需求都将房屋看作抗御通胀最好的资产,调控效果也就因此大打折扣。

2010年房地产主要调控政策及其对象

主要政

主要内容调控对象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增加保障房和普通商品房有效供给,抑制投

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市场供

给、投资投机

性需求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

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利率不

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首付

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增加居住用地

有效供应;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开发企

业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

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改善性和

投资投机性需

求、市场供应、

房地产开发企

新五条房价过高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停发放三套及以上房贷;加快推

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

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

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有土地闲置、拖延开

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企业

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停止

对其发放贷款和贷款展期

改善性和投资投机性需求、市场供应、房地产开发企业。

5、2011年初

调控特点:超级限购令与房产税双管齐下

调控对象:投资投机性需求、市场供给、地方政府

政策回顾

2011年1月注定将成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房地产调控月。本月,空前严厉的“新国八条”与传说已久的沪渝房产税相继出台,在短期行政手段和长期税收手段两大方面加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新国八条”内容要点

主题要点

1进一步落

实地方政府责

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2加大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

设力度

各地要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努力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3调整完善

相关税收政策,

加强税收征管

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各地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为依法征税提供基础。

4强化差别

化住房信贷政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

5严格住房

用地供应管理

各地要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落实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的要求。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大力推广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供应中低价位普通商品

住房用地。对已供房地产用地,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进行开工建设的,及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6合理引导

住房需求

原则上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7落实住房

保障和稳定房

价工作的约谈

问责机制

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或没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向国务院作出报告,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对于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不到位,房地产相关税收征管不力,以及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滞后等问题,也纳入约谈问责范围。

8坚持和强

化舆论引导

对各地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从国情出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上海、重庆征收房产税暂行办法要点

征收范围计税依据税率免税范围

上海在沪居民

家庭新购且属

第二套及以上

的住房,人均超

出60㎡的部分;

非在沪居民家

庭新购住房

参照应税

住房的市场价

格确定评估

值,按规定周

期进行重估。

试点初期暂按

应税住房市场

0.4%、

0.6%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无

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

的;在新购一套住房后的一

年内出售该居民家庭原有

唯一住房的;子女成年后因

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

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

交易价格的70%计算家庭唯一住房的;符合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

重庆存量及新

增独栋别墅、新

购价格是主城

区均价2倍及以

上高档公寓、在

渝无户口、无工

作、无投资人员

在渝购买的第

二套及以上住

暂为房产

交易价。条件

成熟时,以房

产评估值作为

计税依据

0.5%、1%、

1.2%

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免

税面180㎡;新购独栋商品

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

100㎡;农民在宅基地上建

造的自有住房;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因素

政策特点简析

“新国八条”几乎涵盖了房地产市场的各个方面,从需求方面的限购限贷到二手房转让的税收,甚至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力度也成为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其中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首先是政策加强了增加市场供给方面的调控力度,主要通过推进保障房建设和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两个渠道来实现;其次,各项条款中唯一一条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规定是关于督促闲置土地尽快开工的,并没有对开发企业的自有资金比例、预售方法等方面作出更严格的规定。

房产税的调控对象主要是投资投机性需求,通过增大持有房产的成本,压缩投资投机的获利空间,从而达到抑制此类需求的目的。由于目前出台的沪渝房产税覆盖范围还不是很大,所以对市场的直接影响还是有限的。但是,从发达国家

的经验来看,房产税的影响随着时间流逝将体现得越来越明显,如果在征税范围和执行城市上有进一步的扩展,则对投资投机性需求产生长期抑制作用。

二、房地产调控背景、目的与对象分析

1、调控的宏观背景和房地产市场背景

2007年以来历次调控政策的风向转变时机不仅与房地产业本身的景气程度有必然的联系,与整体宏观经济状况也有很大的关系。房地产业作为中国的支柱产业,在整体经济发生困难的时刻是要被抬出来拉动经济的,而在宏观经济基本面良好的情况下,房地产业又往往会成为重点调控的对象。

从下图可以看出,代表房地产市场景气程度的国房景气指数与代表宏观经济状况的PMI和宏观经济景气指数走向基本一致。打压性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大都出台在整体经济状况较好的时候,而当经济状况降入谷底之时,扶持房地产业的政策就相继出台。

2、调控目的分析

虽然我们在界定政策风向时,会使用“打压性”政策一词,但实际上国家调控的目的并非打压整个房地产行业,更不是要把房地产业打垮。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如同调皮的孩子,玩得过火了会挨顿揍,但不会被家长彻底放弃。据我们观察,国家对房地产业的调控主要有两大目的,一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二是适当消除房地产市场泡沫,降低宏观经济系统性风险。

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直接调控目的集中在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上,这与“稳定

压倒一切”的方针是分不开的。房价快速上涨对财富阶层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影响,但会把越来越多的中低收入人群排除在有能力购房人群之外。而中低收入人群占到了人口的绝大多数,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关键。这部分人的收入涨幅远远低于房价涨幅,逐步失去购房的希望,这很容易引起极端不满的情绪从而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在房价飞速上涨的形势下,国家一再出台打压性调控政策是必然的。在整体经济形势较为稳定、通货膨胀压力较大的背景下,较为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更少了些顾忌。但是,即使房价不涨或者涨得很慢,总还是有一部分低收入人群买不起房,这部分也是最容易闹事的人,所以国家要通过大量建设保障房来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以确保社会稳定。

房地产调控较为间接但也同样重要的目的在于消除房地产市场泡沫,降低资产泡沫高涨对整体经济带来的系统性风险。远有日本、香港,近有美国、爱尔兰,房地产市场非理性繁荣带来的大量资产泡沫不仅会造成房地产业本身崩盘,还可能引发金融系统危机乃至全面经济危机,导致难以收拾的后果。殷鉴不远,中央自然不会希望也不能容忍这种情况发生。防止泡沫突然崩盘的主要办法就是逐步地挤压泡沫,使其缓慢缩减而不是突然爆破。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和价格一再攀高固然有刚性需求的支撑,但随着投资投机性需求所占比例的逐步增大,市场泡沫的积聚也日益明显。国家调控的重要目的之一也正在于为市场降温,挤出一部分投资投机性需求,从而减少市场泡沫,降低相应的风险。

3、调控对象的变化及其原因2011年1月出台的“新国八条”堪称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但值得关注的地方不仅仅是它的严厉程度。在解读政策时我们会发现,其调控的对象和方法与前两年相比已有所变化。“新国八条”的调控重点在于增加住宅市场的有效供给、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以达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目的,这与以前调控政策更多地打压房地产开发企业形成了较为鲜明的对比。

2007-2011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各项要点对比

政策基调主要措施调控对象调控效果

2007打压限制外资投资房地产;提高

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和利

率外资房地产企

业、改善性和

投资投机性购

明显

房者

2008先打压后

扶持收回闲置土地,提高房地产

企业所得税预征率;降低首

套房首付和利率;减免二手

房转让契税、营业税等

房地产企业、

购房者

不明显

2009先扶持后

打压加大房贷利率折扣;降低房

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比例;

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征免

期限由2年调整为5年;将

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

提高到五成

房地产企业、

购房者

扶持政策效果

明显,打压政

策效果不明显

2010打压限购令、限贷令、增加保障

房和住宅用地供给、惩罚违

规开发企业房地产企业、

投资投机性购

房者、市场供

不明显

2011打压限购令、限贷令、增加保障

房和住宅用地供给、地方政

府问责制、房产税投资投机性购

房者、市场供

应、地方政府

待观察

调控重点的变化体现了国家引导房地产市场发展思路的转变。以往从资金等方面对开发企业进行严控并未能解决房价不断上涨的问题,相反的,对开发企业的打压使得市场供应量震荡下行,从而进一步加剧了市场供不应求的问题。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来看,平抑价格的方法一是增加供给,二是减少需求。最近的“新国八条”等政策的内容体现了这两方面的考虑。“新国八条“的重点落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增加市场有效供给;二是通过限购令、限贷令等打压市场需求,尤其是投资投机性需求,而对开发企业进行打压的条款已基本消失。中央显然意识到增加市场有效供应、遏制过量的投资投机性需求才是解决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关键。

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 2016新年伊始,楼市在各项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中拉开去 库存大幕。 春节前后,楼市已经迎来三轮政策利好。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首先送出“信贷大礼”,决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首 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付三成。 紧接着,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 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 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自部委的“政策包”密集出台,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甘肃、江西、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房价补贴、政府回购等多种形式加速去库存,市场环境上涨趋势明显。 但2016年930之后,为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地产政策有了明 显转向,尤其是国庆假期19个城市连发限购限贷新政。 一、2016年房地产政策汇总 (一)利好政策

1、税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通知,2月22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①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并且新政策不再区分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房屋建筑面积是否超过144平方米)。 ②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政策仅对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对外销售免征营业税。 2、鼓励租售并举 有关部门针对房屋租赁情况,给予补贴政策,鼓励机构投资者菜板库存房成为租赁市场房源,从而减少库存。2015年年底的中心经济事情会议明确指出,要成长住房租赁市场,鼓舞鼓励自然人和各种机构投资者采办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供给者,鼓励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买房。 3、居住证新政

2018年度-2-18看二十年来的房地产政策

2018-2-18看二十年来的房地产政策 作者:元甲原创家族财富密码1.国内房地产市场进入调整期大家对房地产都很关注,现在对很多人来讲,房子不简单是住宿的功能,还关系到很多人的资产盈亏和投资选择。从2010年至2016年的数据看,国内主要城市的房价一直在上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中,北京房价上涨了81.67%,上海房价上涨了79.95%,广州房价上涨了52.98%,深圳房价上涨了148%。包含了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和重要三线城市的百城价格指数则显示,6年间,房价平均上涨了43%。天津、重庆、杭州、南京、武汉、厦门和青岛的价格分别上涨36.5%、10%、22.3%、69%、52.7%、124.68%和12%。近二十多年的房地产情况来看,房价呈一直上涨趋势。房地产政策也是不断地调整,时而放松,时而收紧。从1998年实行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开始,至今二十年,国内房地产市场在政策的调控下经历了六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8年至2002年的房地产野蛮生长阶段,犹如刚出笼的小牛犊,房地产的发展肆无忌惮,四处“攻城占地”,也产生了中国首批房地产富豪。第二阶段是2003年至2008年的政府主动介入降温阶段,因为房地产市场化改革,初期发展过于野性,政府开始用行政的手段和经济政策适度约束其发展。第三阶段是2008年制2009年的政府借助地产带动经济发展阶段,由于

美国次债危机对全球经济的影响,国内制定了4万亿投资计划,出台了一系列利好固定资产投资的政策,房地产借东风而上,迅速扩张。第四阶段是2010年至2012年政府首次实行买房限购的行政手段控制房价波动,拟制主要城市的房价上涨趋势。第五阶段是2013年至2016年,其中2013年至2014年,政策是主要是遏制投机性房地产交易,但是房地产市场依然是扩张;2015年至2016年,目标是去库存,放松金融的手段刺激购房需求,房产成交放量增长,新一轮房价飞速上涨,引发抢房。现阶段,在限购限贷限首付各种行政和金融监管手段下,需求受到抑制,房价进入调整期。二十年来国房景气指数如下:每次房地产开发投资的震荡,都和政策直接相关。从上图显示情况来看,房地产开发是一个由政策决定的市场。2017年,国房景气指数相对平稳,略高于100,这一阶段房地产开发进入调整期。2.二十年来的房产调控(1)1998年至2002年这是房地产商业化时代的开端,受紧缩环境影响,房价未出现急剧上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真是开启了中国的商业房地产时代。文件明确停止以前的福利分房,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发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也就是进入房地产商业化时代。同时配套的文件还有《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当时,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还在,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的特征与实践意义

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的特征与实践意义在房地产投资信托最发达的美国,REIT的经营和管理由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受托人委员会或董事会通常由三名以上的受托人或者董事组成,其中大多数受托人必须是“独立”的,也就是说,该受托人与REIT的投资顾问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受托人和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REIT 的业务发展计划并指导其实施。从本质上讲,REIT产品是一种资产运营型的共同基金,国内有些媒体的报道将其称为房地产投资基金,严格说来并不妥当,因为这个称呼在美国通常是指另外一种形式的房地产基金,这种基金一般不直接从事具体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而是主要投资于房产类证券、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来实现间接的房地产投资。而REIT主要通过直接运营房地产物业,获得资产运营收益作为基金回报。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比较优势及特征REIT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个方面:一是发行信托受益凭证或者股票,由机构投资者(如人寿保险公司或其他养老基金组织等)和个人投资者认购,REIT通常对认购者会有一定要求,如上海国投此次发行的“新上海”国际大厦项目资金信托计划要求投资者加入信托计划的单笔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5万元:二是从金融市场融资,如银行借入、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美国法规对这一部分的融资比例有着严格的限制,以控制其财务风险。房地产投资信托和传统的房地产投资方式相比,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主要分列如下:①REIT是一种房地产的证券化产品,通常采用股票或者受益凭证的形式,使房地产这种不动产流动起来,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在国外可以上市交易,甚至投资者在持有股份一年之后可以要求投资信托公司回购其股份。②REIT将所募集的资金委托专业人士集中化管理,进行多元化投资组合,选择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进行投资,根据投资组合的原理,可有效降低投资风险,获得相对理想的投资回报率,从而避免厂直接投资于单一化房地产资产带来的高风险。③传统的房地产投资往往需要投资者投入数额巨大的资金,同时可能担负着较大的债务风险,因而普通的中小投资者对之只能望而却步,难以介入。RHIT的出现改变了这种状况,它将房地产资产拆细证券化,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个进入房地产投资的较好渠道,使得房地产投资变得大众化。中小投资者在担负有限责任的同时,有机会间接获得原本可望而不可及的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高收益。④作为一种金融工具,REIT由于其本身的特点而成为一个很好的资金融通渠道,目前国外通行的BEIT 运行机制如股份公司制、有限责任制、自由进入和退出机制、专业化管理、投资组合、税收优惠和规范有效的监管制度等保证了REIT可以集中大量的社会资金(包括普通中小投资者的闲散资金),从而产生规模经济效应,获得较高投资回报,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因而是一种较好的金融投资工具。作为一种信托产品,REIT同样具有信托的四大特征即所有权和受益权分离、信托财产独立性、有限责任和信托管理连续性等,这里要讲的是除此以外REIT 还具有的自身的几个特征:[!--empirenews.page--] ①REIT的经营期限可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作为公众公司,REIT有义务定期向外界公布各期的财务报表,因而其财务运作受到公众监督,具有较高的透明度。②法律对REIT的结构、资产运用和收入来源有严格的规制要求,如美国相关法规规定,REIT必须有股东人数和持股份额方面的限制,防止股份过于集中;每年收益的90%以上要分配给股东;所募资金的大部分必须投向房地产方面的业务,75%以上的资产由房地产、抵押票据、现金和政府债券组成;同时至少要有75%的毛收入来自租金、抵押收入和房地产销售所得。③在发达国家,REIT不属于应税财产,而且免除了公司税项,获得了优惠的税收待遇,避免了双重纳税。抵押型REIT的风险主要有利率风险、筹资风险和信用风险。REIT在利率相对较低的时候发放抵押贷款,一旦利率上升的时候,就会损失投资收益,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利率风险。抵押型房地产投资信托往往会通过短期证券类金融工具筹资,这就有可能形成筹资困难的潜在风险,特别是一些投资于资金周转较慢的房地产业的REIT,可能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局面。信用风险的大小视REIT投资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发放机构房屋抵押贷款支撑证券或者个人住房建造抵押贷款支撑证券的信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汇总表.doc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2001年-2007年) 时间政策要点 2001-5-31 《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 通知》(国发[2001]15号) 针对国有土地资产通过市场配置的比例不高, 透明度低;划拨土地大量非法入市,隐形交易; 随意减免地价等实际情况,从严格控制建设用 地供应总量、大力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 卖、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地价管理等方面提 出了严格要求 2002-7-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 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11号 令) 提供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具 体操作方式,规定经营性用地出让必须实行招 标拍卖挂牌交易,禁止以协议方式出让 2003-7-30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 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2003]70号) 对各类开发区随意圈占大量耕地和违法出让、 转让土地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2003-8-1 (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 使用权规定》 对协议出让的行为进行具体规定,并对协议出 让最低价进行了规定 2003-9-2 《关于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各类开 发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建 规[2003]178号) 纠正开发区违反规划批准使用土地和项目建设 的行为 2003-9-24 《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 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356号)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调控,严格实行土地 供应的集中管理,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控制高 档商品房的土地供应 2004-3-31 《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 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 察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4]71号) 针对各地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中规避招标 拍卖挂牌或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的问 题,发出最后通谍,要求:在2004-8-31后, 不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用协议方式出让 经营性土地使用权。 2004-10-21 《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 决定》(国发[2004]28号) 决定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在严格土地 执法、加强规划管理、保障农民权益、促进集 约用地、健全责任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全面系 统的规定 2005-3-26 《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 知》(国办发明电[2005]8号) 要求抓紧清理闲置土地,促进存量土地的合理 利用,提高土地实际供应总量和利用效率。对 已经批准但长期闲置的住宅建设用地,要严格 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或采取其他措施进 行处置 2005-5-9 《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 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 要求严格土地转让管理,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 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严禁转让,依法制 止“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加大对闲置土地的清 理力度,切实制止囤积土地行为,严格执行法 律规定,对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满 1-未动工开发的,征收土地闲置费;满2-未动 工开发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006-4-19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 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83号) 要求出让人和受让人应就建筑工程完工期、投 资总额、容积率、土地闲置情形作出具体约定

房地产投资具有哪些特征

房地产投资具有哪些特征 关于房地产投资,很多投资商虽然在业内摸爬滚打多年,但依然对房地产投资的特征不甚清楚。房地产投资是一个复杂的活动,很难用一个词来形容它的特征。下面就来谈一谈房地产投资的特征情况。 房地产投资的高风险性 由于房地产投资占用资金多,资金周转期又长,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因此投资的风险因素也将增多。加上房地产资产的低流动性,不能轻易脱手,一旦投资失误,房屋空置,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企业就会陷于被动,甚至债息负担沉重,导致破产倒闭。 房地产投资的强环境约束性 建筑物是一个城市的构成部分,又具有不可移动性。因此,在一个城市中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和布局。城市的功能分区,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城市的生态环境等等都构成外在的制约因素。房地产投资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的要求,把微观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投资效益。 房地产投资的低流动性 房地产投资成本高,不像一般商品买卖可以在短时间内马上完成轻易脱手,房地产交易通常要一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而且投资者一旦将资金投入房地产买卖中,其资金很难在短期内变现。所以房地产资金的流动性和灵活性都较低。当然房地产投资也有既耐久又能保值的优点。房地产商品一旦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将产权登记入册,获取相应的产权凭证后,即得到了法律上的认可和保护,其耐久保值性能要高于其他投资对象。 投资理财房地产投资对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房地产投资对象是不动产,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不仅地球上的位置是固定的,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某些附属物一旦形成,也不能移动。这一特点给房地产供给和需求带来重大影响,如果投资失误会给投资者和城市建设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投资决策对房地产投资更为重要。 房地产投资的高投入和高成本性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投资一宗房地产,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元的资金。这主要是由房地产本身的特点和经济运行过程决定的。 房地产经济运作中交易费用高 一般而论,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涉及的管理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也多。这使得房地产开发在其运作过程中,包括广告费、促销费、公关费都比较高昂,从而也增大了

2003~2013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汇总

2003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摘要】完善稳定房价,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加强市场监管,一直都是中国房地产调控的核心宗旨。 2003年(1项政策) 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2004年(2项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抑制房地产过热的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6项政策)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涉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 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 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治高度,建立政府负责制。 三是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用地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房和经济住房的土地供应,并督促建设; 四是严格控制被动型住房需求,主要是控制拆迁数量; 五是正确引导居民合理消费需求; 六是全面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 七是积极贯彻调控住房供求的各项政策措施; 八是认真组织对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督促检查; 2005年5月,七部委意见,调控加强、细则出台(新国八条)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与特点分析 一、近几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回顾 1、2007年 调控特点:限外限贷,抑制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 调控对象:外资房地产企业、投资投机性需求 2007年年初,楼市走出一波上攻行情,由此引发了新一轮的调控。 3月,商务部发布《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明确提出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同月,央行开始当年首次加息(全年加息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10次),房企融资成本逐渐增大。 信贷成本的增加并没有阻挡房价上涨的脚步,地王纪录频频被刷新。为了进一步遏制房价上涨,9月27日,央行与银监会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俗称359号文,要求第二套住房首付不得低于40%,利率同时提高10%。随后的12月,央行、银监会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规定“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执行”,改变了359号文对购买第二套房一刀切的做法,保护了有改善性置业需求的消费者。359号文显著抑制了投资需求,而不断加息也大大削弱了市场购买力。国房景气指数在2007年11月达到高点后掉头向下,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开始反弹。 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于2007年11月联合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自12月1日起施行。指导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地开发建设”从2004年版《目录》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 政策特点简析 2007年的调控政策是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一轮量价齐升的背景下出台的,有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和限制二套房贷两个主题。 其中,对外资投资房地产的范围限制更多的是出于产业安全的考虑,在国内

房地产投资分析复习知识点

一、绪论 【房地产投资】是指国家、集体或个人,将一定的资金投入到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去,以期获得资本增值的一种经济行为。 【房地产投资三要素:】①时机②地段③质量 【房地产投资的特点】1、投资数额巨大、回收期长2、投资不确定因素多、风险较大3、流动性较差4、具有保值增值性5、受政府政策影响较大6、依赖金融部门的支持7、具有专业性8、投资具有相互影响性 【房地产投资的目的】销售收益;现金流量收益;避税收入 【房地产投资的作用】1、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2、促进家庭合理消费 3、改善城市环境; 4、抵御通货膨胀影响 【房地产投资的影响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政治和行政因素、 政策法律因素、技术因素 【房地产投资分析的特征】客观性、全面性、责任性 二、基本原理 【投资要素原理】收益、成本(利率、税收)、预期 【边际成本递减递增规律】边际成本=总成本的变化量/产量变化量 【规模收益理论】三阶段:规模收益递增阶段,规模收益递减阶段,负收益阶段【风险回报原理】1、风险-收益等价曲线、成正比2、投资风险-效用分析,通过比较效用值的大小来决定方案的取舍。效用值具有客观性、主观性。 三、房地产投资市场 【房地产市场的功能】价值评价的功能、调节供求的功能、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政府宏观管理的基础 【影响房地产市场供给的因素】房地产价格、开发商目标、生产要素价格、建筑技术、房地产开发建设能力、房地产开发建设资金来源及数量、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因素】人口数量和结构的变化、房地产价格、家庭收入、 城市化进程、宏观调控、消费者预期 【房地产租价比】房地产租价比是房地产年租金与市场交易价格之比。 这个比值低于4.5%,则说明房价存在泡沫,高于5.5%,尚存在升值空间。 四、房地产投资环境 【房地产投资环境】是指影响和制约房地产投资项目的各种外部条件的总和,包括自然、政治、社会和经济因素等。特点:多样性、综合性、动态性 【房地产投资环境分析方法——综合评价法】 五、资金的时间价值 【资金时间价值】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而增加的价值,称为资金的时间价值。(等额资金在不同时间点上所表现出的价值差别)表现为:利息、利润【利息I】是指占用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利率:单位时间内的利息与本金之比。【现金流量】把各个时间点上实际发生的资金流出或流入叫做现金流量。 【等值】是指在不同的时间点上,数量不等的资金具有相等的价值。 【复利终值】是指投资若干年后包括本金和利息在内的未来值。也称本利和,一般用F表示。计算公式:F=P?(1+i)n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

2003年-2013年中国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2003年 (1项政策) 2003年8月份,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保利地产9.98-0.20-1.96%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2004年 (2项政策) 2004年3月,831大限提高拿地“门槛”,调控开始 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又联合发文,严令各地须在当年8月31日前将协议出让土地中的“遗留问题”处理完毕,否则国土部门有权收回土地,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是为“8.31”大限,此举是中央政府从土地供给抑制房地产过热的举措。 2004年10月,央行10年来首次宣布上调存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4年10月29日起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并放宽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和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 2005年 (6项政策) 2005年3月,房贷优惠政策取消,调控涉及消费层面 央行决定即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宣布取消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或地区,个人房贷首付比例从20%上调到30%。 2005年3月,房地产税改革深入,调控涉及交易环节 财政部副部长肖捷在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表示,中国目前房地产保有和交易环节税费偏轻,今后将重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 2005年3月,国八条出台,调控上升到政治高度(老国八条) 国务院出台八点意见稳定房价,一是高度重视稳定住房价格,二是将稳定房价提高到政

房地产投资分析概念

房地产投资分析中常用的基本概念 一、关于投资价值 一个开发项目的投资价值在于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大于其投入的成本费用,并在一定的利润水平之上;一个置业项目的投资价值在于其持有期内各年净现金流量的现值大于其投入的初始现金支出。 1、交易价格 交易价格是指实际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历史价格,即实际发生的成交价,是由买卖双方通过议价过程决定的。 因此,实际交易价格常常是人们预测未来交易价格的基础。 2、最可能销售价格 最可能销售价格是对未来交易中成交价的一种可能性估计。它是指现行的市场条件下,按照目前某一物业的销售条件,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对该类物业未来交易价格所做的预测。 3、市场价格 市场价格是评估人员常用的术语,是指在一个具备公平销售所需要的一切条件下的竞争开放市场中,某一物业公开销售时的最可能价格。 市场价格概念给出的前提是假定买卖双方的议价能力相等(包括态度上的理智、知识水平的相近等),而最可能销售价格却认识到交易过程中议价能力的相对差异。 4、交易区间 卖方在出售物业时将为该物业的交易价格设置一个较低的价格下限,而买方则为此设置一个较高的价格上限,实际成交价格将总是落在这两个极限之间,这就是交易区间。 5、投资价值 投资价值是预期的未来收益的价值,它是潜在购买者愿意为某一物业支付的最高价格,或者是潜在卖方愿意接受的最低价格。也可理解为,投资价值是根据项目所能产生的税后现金流量和投资者所能接受的最低收益率,计算得到的投资者购置该资产所支付的最大款额。它只是一个预期价值。其中夹杂着许多个人因素,包括:投资者对该物业未来产生利润或收益能力的预期; 投资者对物业可能持有期的假定; 投资者对物业销售价格的判断; 投资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不同; 投资者融资前景的差异; 投资者对市场其他投资机会的考虑; 投资者对于风险的态度等。 6、投资价值与市场价值的不同 投资价值从广义上说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值得投资;二是指从某个特定的投资者的角度来衡量的经济价值。

关于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分析

关于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分析 针对近期部分一线城市房价暴涨的问题,政协委员认为房地产应该落实分类调控、分地施策的方法。下面看下2016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分析详细内容。 目前房地产调控因城施政的方向非常明确,从全局来看,中国应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房地产去库存也是主要任务。但是,个别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也应出台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2016新年伊始,楼市在各项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调整中拉开去库存大幕。 春节前后,楼市已经迎来三轮政策利好。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银监会首先送出“信贷大礼”,决定在不实施限购的城市对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两成,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可付三成。 紧接着,2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住建部联合财政部发布通知,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个人购买前两套住房给予降低契税优惠;对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来自部委的“政策包”密集出台,地方政府也纷纷跟进,甘肃、江西、山西、山东、安徽等多地都已出台楼市政策,采用信贷杠杆、税费减免、优化落户、房价补贴、政府回购等多种形式加速去库存。 “房地产是个区域性很强的市场,和工业企业的‘去产能’有所不同,是一种结构性市场,各地差异化很严重。”住建部住房政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云昌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各地应该根据中央的意图,因地制宜,“一城一策,如果这些税费优惠政策能落实,加上金融部门的支持,对去库存应该会有很好的推动作用。但最终效果如何,还有待观察市场氛围和政策的落实程度,但不太可能出现强烈的市场反转。” 政策松绑寻找新平衡 这次调整不仅取消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并且对于改善型、二套购房的群体也实行减税政策,优惠幅度几乎创下历史之最。更多相关房地产行业分析内容请咨询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6-2021年中国武汉房地产产业运行态势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 此次调整选择了契税和营业税的双降,也即购买环节和出售环节同时降税。 契税方面,新的调整意味着,原来购买首套住房,分别要交1%、1.5%、3%的契税,即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是1%,90平方米以上普通住房是1.5%,非普通住房是3%。新政之后,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额不变,其他最多只交1.5%。

中国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1978年-2013年)

历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表 1978-1983年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992年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房地产投资的六大特征

房地产投资的六大特征 同一般投资相比,房地产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1、房地产投资对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房地产投资对象是不动产,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不仅地球上的位置是固定的,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某些附属物一旦形成,也不能移动。这一特点给房地产供给和需求带来重大影响,如果投资失误会给投资者和城市建设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投资决策对房地产投资更为重要。 2、房地产投资的高投入和高成本性。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投资一宗房地产,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元的资金。这主要是由房地产本身的特点和经济运行过程决定的。房地产投资的高成本性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 一是土地开发的高成本性。 由于土地的位置固定,资源相对稀缺程度较高以及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土地所有者在出售和出租土地时就要按照土地预期的生产能力和位置、面积、环境等特点,作为要价的依据,收取较高的报酬;同时作为自然资源的土地,不能被社会直接利用,必须投入一定的资本进行开发,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土地开发的成本提高。 二是由于房屋建筑的高价值性。 房屋的建筑安装成本,通常也高于一般产品的生产成本,这是由于房屋的建筑安装要耗费大量的建筑材料和物资,需要有大批技术熟练的劳动力、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要使用许多大型施工机械。此外,由于建筑施工周期一般较长,占用资金量较大,需要支付大量的利息成本。再加上在房地产成交时,由于普遍采用分期付款、抵押付款的方式,使房地产的投入资金回收缓慢,因此,也增加了房屋建筑物的成本量。 三是房地产经济运作中交易费用高。 一般而论,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涉及的管理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也多。这使得房地产开发在其运作过程中,包括广告费、促销费、公关费都比较高昂,从而也增大了房地产投资成本。 3、房地产投资的回收期长和长周期性。 整个房地产投资的实际操作,就是房地产整个开发过程。对每一个房地产投资项目而言,它的开发阶段一直会持续到项目结束,投入和使用的建设开发期是相当漫长的。房地产投资过程中间要经过许多环节,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获得、建筑物的建造,一直到建筑物的

1993年-2010年我国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五大阶段

我国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的五大阶段 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 号文件、18号文件等。透过历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我们不妨做个清晰的研判。 第一阶段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时间:1993-1996年 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 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 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 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 问题:此次调控给房地产业一记重创。“国16条”一出,海南房地产热浪应声而落,数千家开发商卷款逃离,留下遍地烂尾楼。后经统计,海南省当时闲置土地18834公顷,积压资金800亿元,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而一海之隔的北海,沉淀资金甚至高达200亿元,烂尾楼面积超过了三亚,被称为中国的“泡沫经济博物馆”。泡沫破裂后,海南等地房地产市场元气大伤,进入持续数年的低谷期。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房地产投资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房地产投资的特征 同一般投资相比,房地产投资具有以下特征: 一、房地产投资对象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房地产投资对象是不动产,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都具有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 房地产投资相关书籍。不仅地球上的位置是固定的,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某些附属物一旦形成,也不能移动。这一特点给房地产供给和需求带来重大影响,如果投资失误会给投资者和城市建设造成严重后果,所以投资决策对房地产投资更为重要。 二、房地产投资的高投资量和高成本性 房地产业是一个资金高度密集的行业,投资一宗房地产,少则几百万,多则上亿元的资金。这主要是由房地产本身的特点和经济运行过程决定的。房地产投资的高成本性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 1、土地开发的高成本性。 由于土地的位置固定,资源相对稀缺程度较高以及其具有不可替代性,土地所有者在出售和出租土地时就要按照土地预期的生产能力和位置、面积、环境等特点,作为要价的依据,收取较高的报酬;同时作为自然资源的土地,不能被社会直接利用,必须投入一定的资本进行开发,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土地开发的成本提高。 2、是由于房屋建筑的高价值性。 房屋的建筑安装成本,通常也高于一般产品的生产成本,这是由于房屋的建 3、是房地产经济运作中交易费用高。

一般而论,房地产开发周期长、环节多,涉及的管理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关系也多。这使得房地产开发在其运作过程中,包括广告费、促销费、公关费都比较高昂,从而也增大了房地产投资成本。 三、房地产投资的回收期长和长周期性 整个房地产投资的实际操作,就是房地产整个开发过程。对每一个房地产投资项目而言,它的开发阶段一直会持续到项目结束,投 入和使用的建设开发期是相当漫长的。房地产投资过程中间要经过 许多环节,从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获得、建筑物的建造,一直到 建筑物的投入使用,最终收回全部投资资金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房 地产投资的资金回收期长,原因包括: 一是因为房地产投资不是一个简单的购买过程,它要受到房地产市场各个组成部分的制约,如受到土地投资市场、综合开发市场、 建筑施工市场、房产市场的限制,其中特别是房屋的建筑安装工程 期较长。投资者把资金投入房地产市场,往往要经过这几个市场的 多次完整的运动才能获得利润。 二是由于房地产市场本身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市场,其复杂性不是单个投资者在短期内所能应付得了的。所以,一般投资者必须聘请 专业人员来进行辅助工作,才能完成交易。这样,又会增加一定的 时间。 三是如果房地产投资的部分回收是通过收取房地产租金实现的,由于租金回收的时间较长,这样更会使整个房地产投资回收期延长。 四、高风险性 由于房地产投资占用资金多,资金周转期又长,而市场是瞬息万变的,因此投资的风险因素也将增多。加上房地产资产的低流动性,不能轻易脱手,一旦投资失误,房屋空置,资金不能按期收回,企 业就会陷于被动,甚至债息负担沉重,导致破产倒闭。 五、环境约束 建筑物是一个城市的构成部分,又具有不可移动性。因此,在一个城市中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规划和布局。城市的功能分区,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调研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调 研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南昌航空大学科技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作业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 的问题调研 姓名: 班级: 1483032 指导教师:王锦明 调研时间: 2016年7月 调研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 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调研此次调查由我在2016年7月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通过网上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及周边房地产项目披露的相关资料进行查阅分析,为了解我国房地产调控政策实施效果及存在问题,现将此次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我国房地产业起步晚,从1998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起,才真正进入了房地产商品化时代。从1998年到现在仅有11年时间,房地产市场发育很不成熟。我国正处于城市化、工业化高速发展的时期,城市化、工业化必然会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使房地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是由于房地产

市场起步晚、不成熟,因而出现了大量问题,引发了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 政策回顾 我国对房地产的重要宏观调控分别发生在1993年、1998年、2003年、2005年、2008年、2010年。代表性调控政策包括国十六条、国八条、国六条、(新)国十条、23号文件、18号文件等。 1993-1996年:我国第一次对房地产业进行宏观调控 现状:首次出现房地产热——房地产开发公司急剧增加,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以炒地皮、炒钢材、炒项目为主的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尤其是海南、广西北海等地,房地产开发过热,形成了较严重的房地产泡沫,经济运行出现严重过热态势和通货膨胀。 对策:1993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意见》,提出整顿金融秩序、加强宏观调控的16条政策措施(通称“国16条”);1994年系列出台《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住宅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颁布。 效果:随着各项措施的落实,全国房地产开发的增长速度明显放缓,通货膨胀得到遏制。经济由热转冷,房地产市场也沉寂下来,商品房和商品住宅的价格迅速回落。经过3年努力,中国经济终于在1996年成功实现“软着陆”。

房地产调控政策一览

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1998年7月3日,国发(1998)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点评:对城镇居民生活产生巨大影响的住房暴涨序幕正式拉开,主要角色陆续到位——虚伪的相关政府部门、贪婪的开发商、精明的投机客、朴实的自住购房者。 2001年刺激消费繁荣房地产市场——4月19日,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为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费政策的通知》规定:.................... 点评:只要出台政策,名头都很动听!地产商小弟有困难,政府大哥当然两肋插刀、义不容辞;兄弟情深,可见一斑;到底是什么维护了这段感情,现在大家已然明了 2002年土地使用权转让规定,规范土地市场.——2002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签发11号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文件叫停了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协议出让方式,要求从7月1日起,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公开交易。 此前,北京市近90%的土地是通过协议方式转让的,11号令的颁布,被业界称为"新一轮土地革命"的开始。土地市场开始了从划拨、协议“暗箱操作”走向招拍挂“阳光操作”的“乾坤大挪移”。 点评:暗箱操作似乎并未被“挪移”,但土地却获得了一个身价倍增的极佳途径:拍卖——价高者得!明确告之普通百姓:没钱你就别想使用土地!土地财政这块肥肉已经递到了政府嘴边!作为土地的唯一供应者,政府想要多吃肉,只能限制供应土地,伺机拉高地价!政府作为商人会很合格! 2003年4月121号文件拉响宏观调控警报 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规定对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商品房的借款人,适当提高首付款比例,不再执行优惠住房利率规定。此份文件是中国第一轮房地产牛市启动之后,中央政府第一次采取抑制房地产过热的措施,表明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态度由支持转为警惕。 点评:中国从来不缺少规定,却从来缺少执行!各种规定在聪明的执行者面前均化为无形。 2003年8月国务院明确将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出产业 点评:中国是世界上极少数把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的国家之一,开发商从此有了坚实的依靠,现在来看,国之误、民之哀! 2003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又称18号文件),将房地产业定位为拉动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之一,明确提出要保持房地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要根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进程、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变化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对于高档、大户型商品住房以及高档写字楼、商业性用房积压较多的地区,要控制此类项目的建设用地供应量,或暂停审批此类项目。 点评:开发商的又一尚方宝剑,限制开发商的行为就是与中央对着干!上面红字部分是谎言。

历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集合(1978年-2013年)

历年国家房地产调控措施集合(1978年-2013年) 1978-1983年 政策目标:修改十年规划指标,调整、改革、整顿。 政策内容:允许私人建房,城市居民可以自购自建。开始住房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下放管理权。 1984年 政策目标:发展房地产业。 政策内容:发布城建综合开发暂行办法,推行商品化试点。 1985-1987年 政策目标:防止盲目发展商品住宅。 政策内容:加强商品房住宅计划管理,公有住房补贴出售。 1988年 政策目标:扩大房地产业发展,实现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修改《宪法》,允许土地批租;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9年 政策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 政策内容: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秩序;压缩固定资产规模,紧缩银根。 1990年 政策目标:加强治理整顿;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大规模清理在建项目;颁布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的通知;紧缩银根;发布《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991年 政策目标:规范产地产业发展: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治理整顿;房地产市场建设全面起步;房改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 1992年 政策目标:加快房地产业发展。 政策内容:引进外资;宣布“治理整顿”结束;房地产价格;扩大市场调控范围;下放权力;发放开发消费贷款。 1993年 政策目标:理顺房地产业,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政策内容:开始进行宏观调整;控制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规范市场行为,调节房地产经营收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的通知》。 1994年 政策目标: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 政策内容:发布《国务院关于继续加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入调控、消化、稳定的发展阶段;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构全面检查;整顿金融秩序。 1995年 政策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 政策内容: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宏观管理;颁布《房地产管理法》、《增值税法》;整顿金融秩序;开始实施安居工程。 1996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