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基本流程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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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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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抗菌药物管理(AMIS)测试用例清单 (1)

1.1F N-001抗菌药物药品信息及医生抗菌药物权限配置 (1)

1.2F N-002门诊抗菌药物流程 (2)

1.3F N-003住院抗菌药品 (3)

目录I

1抗菌药物管理(AMIS)测试用例清单

1.1 Fn-001抗菌药物药品信息及医生抗菌药物权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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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Fn-002门诊抗菌药物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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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Fn-003住院抗菌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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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杭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附件1: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 注: 1.以上各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漏项,否则药学部不予发药; 2.申请医师必须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科室主任签名; 3.本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盐酸去甲万古霉素。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管理制度 *******医院 2016.12 目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三、抗菌药物处方权管理规定 四、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公示制度 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诫勉谈话制度 八、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制度 九、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十、抗菌药物采购供应目录调整办法 十一、目录外抗菌药物临时采购使用管理制度与程序 十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评价标准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卫生部令第84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42号)为主要依据,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管理及部门职责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行责任制。院长是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及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情况作为科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目标考核及晋升、评先树优等的重要指标。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即: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病原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安全性、疗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病原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三)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

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上述特点,按临床适应证,正确选用抗菌药物。 四、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病原菌种类及抗菌药物特点制订 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在制订治疗方案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品种选择:根据病原菌种类及药敏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医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及申请表

绥阳县人民醫院 特殊使用级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绥阳县人民醫院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绥阳县人民醫院 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科室:

2019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刘大钺

抗菌药物耐药在美国和欧洲每年造成约5万患者死亡,估计全球每年至少70多万 患者死于抗菌药物耐药。面对耐药问题,如不采取行动,预计到2050年,全世界每年将有1000万人死于抗菌药物耐药 ,死亡人数可能超过肿瘤 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共同面临的危机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WHO Global Strategy for Containment of Antimicrobial Resistance. WHO 2011. BAD BUGS, NO DRUGS: As Antibiotic Discovery Stagnates. A Public Health Crisis Brews. IDSA 2004 Antibiotic Resistance Threats in the United States 2013. US CDC 2013.

应对抗菌药物耐药:全球均已行动起来

WHO:2019年全球的10项威胁 1、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 2、非传染性疾病 3、全球流感大流行 4、脆弱的环境 5、抗菌药物耐药性 6、埃博拉等高位病原体 7、薄弱的初级卫生服务系统 8、疫苗犹豫 9、登革热 10、艾滋病

卫健委的政策与行动 2004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06年 围手术期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预防应用抗菌药物指南指南 2008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 2009年 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 全国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1-2013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 2012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 关于建立加强“两网”建设的通知 2015年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016年 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 2017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遏制细菌耐药的通知 2018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9年 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各项管理规定,根据我院临床诊疗活动的特点,针对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分级使用及围手术期应用,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负责对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2、负责对限制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3、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4、按照院职能部门的安排,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奖罚措施 1、各科室必须按照此补充意见,办理审批手续,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凡没有按照此补充意见执行的,每份病历扣罚科室200元。 2、接到整改通知的科室必须在2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医教科,对于未按时整改的科室,院周会通报,每份病历扣罚责任科室200元。 3、由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违规问题没有发现,每发现一例扣罚责任人200元。 4、管理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200元奖励。 **医院 二〇一四年*月*日

附件: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3、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应用基本原则 附件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抗菌药物合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对混合感染或不能作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使用不当也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耐药菌株更多,故不宜盲目联合用药。 一、联合用药的适应症 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依临床经验联合用药治疗,使药物的抗菌谱扩大,待确诊后再调整。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 3、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性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慢性尿路感染等。 4、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用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合用时可减少前者的应用量,减轻毒性。 5、感染部位药物不易渗入者,如结核性脑膜炎。 二、联合用药的原则和规定 1、用一种抗感染药可控制的感染,无须联合用药。 2、有明确联合用药指征者,一般限于两药联用,极必要时才三药联用。 3、联合用药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明显的抗菌活性,其余的不应有明显的耐药性。除极少数情况外(如抗结核病时),不宜长期采用固定组分的联合用药,而且尽量缩短联合用药的时间。 4、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三联及以上,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紧急情况和节假日可以顺延3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的应用涉及临床各科,正确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是提高疗效、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以及减少或减缓细菌耐药性发生的关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是否正确、合理,基于以下两方面:(1)有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2)选用的品种及给药方案是否正确、合理。 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根据患者的症状、体征及血、尿常规等实验室检查结果,初步诊断为细菌性感染者以及经病原检查确诊为细菌性感染者方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由真菌、结核分枝杆菌、非结核分枝杆菌、支原体、衣原体、螺旋体、立克次体及部分原虫等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亦有指征应用抗菌药物。缺乏细菌及上述病原微生物感染的证据,诊断不能成立者,以及病毒性感染者,均无指征应用抗菌药物。 二、尽早查明感染病原,根据病原种类及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品种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及病原菌对抗菌药物敏感或 耐药,即细菌药物敏感试验 (以下简称药敏)的结果而定。因此有条件的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必须在开始抗菌治疗前,先留取相应标本,立即送细菌培养,以尽早明确病原菌和药敏结果;门诊病人可以根据病情需要开展药敏工作。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可根据患者的发病情况、发病场所、原发病灶、基础疾病等推断最可能的病原菌,并结合当地细菌耐药状况先给予抗菌药物经验治疗,获知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后,对疗效不佳的患者调整给药方案。 三、按照药物的抗菌作用特点及其体内过程特点选择用药; 各种抗菌药物的药效学(抗菌谱和抗菌活性)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临床医师应根据各种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南垣股份公司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页脚内容2

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指标计算方法说明

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等指标计算方法说明 (1)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就诊使用抗菌药物人次X 100% 。 同期就诊总人次 目的:在总体水平上,考查抗菌药物使用情况,明确抗菌药物的范围。 就诊使用抗菌药物人次:指使用的抗菌药物人次,无论其用了几种抗菌药物,即一个患者挂一次号就诊时使用了抗菌药物,就计为:就诊使用抗菌药物1人次。 同期就诊总人次:指在同一个抽样时间段内,患者就诊总人次,即在同一个抽样时间段内挂号的患者人次。 统计:将每次就诊使用抗菌药物的例数除以就诊总人数乘100。 (2)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 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出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总例数X 100%。 同期总出院人数 目的:测算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 此项是以患者使用抗菌药物例数计算的,一个病例中无论其使用了几种抗菌药物(包括不同剂型),都只计为1例使用抗菌药物例数。 (3)I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使用率 使用率=1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例数X 100% 。 同期I类切口手术总例数 目的:测算I类切口手术病例预防用药的水平 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例数:只指用于预防用药的I类切口手术病例同期I类切口手术总例数:是按I类切口手术例数统计 (4)接受外科手术及内科介入手术,术前0.5-2.0 小时内给药率 术前0.5-2.0 小时内给药率= 术前0.5-2.0 小时内给药例数X 100%。 同期外科手术及内科介入手术总例数 (5)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 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 使用了抗菌药物的出院患者中送检例数 x 100% 。

抗生素应用指南

前言 由细菌、病毒、支原体、衣原体等多种病原微生物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遍布临床各科,其中细菌性感染最为常见,因此抗菌药物也就成为临床最广泛应用的药物之一。在抗菌药物治愈并挽救了许多患者生命的同时,也出现了由于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导致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的增多,细菌耐药性的增长,以及治疗的失败等,给患者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抗菌药物的不合理应用表现在诸多方面:无指征的预防用药,无指征的治疗用药,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的选择错误,给药途径、给药次数及疗程不合理等。为提高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及减少细菌耐药性,特制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指导原则》对感染性疾病中最重要的细菌性感染的抗菌治疗原则、抗菌药物治疗及预防应用指征以及合理给药方案的制订原则进行阐述,并列出常用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及注意事项,各种常见细菌性感染的病原治疗,以期达到提高我国感染性疾病的抗菌治疗水平,减缓细菌耐药性的发展,降低医药费用的目的。 《指导原则》共分四部分,一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二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三是“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四是“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对上述内容有以下几点说明。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抗菌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不是教材或参考书,也不涉及具体的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主要限于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抗菌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3、本《指导原则》中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在临床治疗中必须遵循,各类抗菌药物的适应证和注意事项以及各种感染的病原治疗则供临床医师参考。 4、为加强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本《指导原则》对抗菌药物应用中的管理也提出了要求,应当遵循。 5、本《指导原则》仅涉及国内临床常用抗菌药物的部分品种,重点介绍各类药物的抗菌作用、适应证和注意事项,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详细内容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6、本《指导原则》中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的感染性疾病,其他未涉及的感染仍应参考有关专业书籍。 7、在医疗工作中临床医师仍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订个体化给药方案。 8、“病原治疗”中除本《指导原则》所列通常选用的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细菌耐药性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抗菌药物。 中华医学会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流程.doc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科主任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相关规定 (一)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二)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须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见附件1,由会诊人员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或科主任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三)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四)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在向科主任汇报后可以越级使用抗菌药物,但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事后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三、具体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用流程如下: 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 临床科室提出申请会诊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诊 讨论并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感染科、

信息科、感染疾病科、检验科及临床科主任组成,设立管理工作组办公室,由医务科、药剂科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下设办公室:医务部: 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AMS)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与技术规范,制定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对抗菌药物的购用及需采购目录以外抗菌药物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并根据监督结果,分析、改进抗菌药物购用工作。 (三)根据相关指南,制定抗菌药物处方集、感染性疾病诊治与抗菌药物应用指南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临床科室门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特殊使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流程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海南省老年病医院 琼干疗﹝2013﹞53号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流程。 一、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临床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当严格掌握用药指征,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相应处方权医师开具处方。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人员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二、临床科室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相关规定 1、住院患者确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由临床科室提出会诊申请,由指定的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家进行会诊,确定是否使用,包括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品种、使用剂量、疗程及预后等。 2、经会诊确需使用的,临床科室需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见附件1,由会诊专家签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方可使用。 3、使用过程中,严密观察,对于已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立即停药,并积极救治。 4、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按要求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三、具体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如下: 科室提出会诊申请 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剂量等 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如是我院“抗菌药物目录” 以外的特殊使用级药,还需填写《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 采购审核表》(见附件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 执行处方或医嘱并及时向医院汇报相关治疗 四、请注意“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与“特殊需用(临时采购)药品申请表”的区分。 附件1: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表 附件2:海南省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时采购审核表 附件3:特殊需用(临时申购)药品申请表

抗菌药物临床的应用管理制度

舟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令第84号[201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二、医务处负责全院各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目录详见附件1。 四、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院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院感科负责对本院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六、临床药师负责对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七、检验中心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汇编)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为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监督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相关科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相互协作,完成工作任务。 一、明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责任制 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管理部门:医务科 二、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 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抗菌药物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填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按要求上报。 管理部门:药剂科 三、建立完善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操作体系 按要求定期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并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开展培训时由医务科负责具体工作。 管理部门:医务科、药剂科 四、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医师经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具备医师职称的授予非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主治医师职称的授予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副高以上职称的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管理部门:医务科、药剂科 2、药师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培训,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管理部门:药剂科、医务科 3、明确抗菌药物分级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工作形式:由医务科下发抗菌药物分级目录,组织各科室医师认真学习或集中学习。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明确的限制使用和特殊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精品文档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2013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规定,为加强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特制定该规定: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不得在门诊使用。 二、接受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前应做好血常规、PCT、细菌涂片或细菌培养等检查,且微生物送检率不低于80%。 三、各临床科室对严重、难治性感染性疾病及用药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二重感染等,应及时向医务科提出会诊申请。对患有严重感染性疾病需使用特殊使用级类抗菌药物(如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患者,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不得擅自使用,应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四、会诊成员由医务科组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感控科等相关专家会诊、讨论、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方法、时间以及其他注意事项。对于容易涉及医疗纠纷的病例,可邀请医务科人员在场旁听,在会议上提出规避医疗风险及纠纷的措施并记录。 五、紧急情况下必须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使用前应完善血常规及PCT、细菌涂片、细菌培养三种检查中至少一种,并经科主任审核同意后,允许使用1天。次日上午(如遇周日,可顺延至下周一)须填写《院内多学科综合诊疗会诊申请表》,发至医务科,由医务科组织相关会诊成员前往会诊。 六、临床科室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并由科主任开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医嘱,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可编辑

精品文档 七、科室主管医师需认真记录各专家会诊意见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中,一式两份打印,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保存在《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 八、对未经申请擅自使用特殊技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按《2013年永州市中心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相关奖惩措施予以处罚。 附: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流程(见下页) 可编辑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最新版】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方案 一、进一步优化抗菌药物管理模式 (一)制订和实施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各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各项要求,制订系统的、可操作的抗菌药物管理技术规范并认真落实。要树立科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理念,明确改善感染性疾病转归和提高医疗质量的管理目标。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抗菌药物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领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发挥多学科专业团队优势,做好具体管理工作。 (二)推进感染性疾病多学科诊疗。各医疗机构要重点针对疑难感染性疾病加强重症医学、感染性疾病、临床药学、临床微生物等学科的联系协作,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提高感染性疾病综合诊疗水平。要研究建立多学科诊疗的工作机制和标准化操作流程,在保证诊疗质量的同时,提高工作效率。 二、着力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能力 (三)广泛开展抗菌药物知识培训。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医疗机构要建立规范合理的培训考核制度,制订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对相关医务人员开展感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医

院感染防控等培训及考核。重点加强对医师的培训,提高对感染性疾病诊疗规范、临床路径的依从性。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方可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不得单纯依据医师职称授予处方权限。 (四)高度重视相关学科建设。通过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技术支撑体系。要落实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要求,在2020年以前设立以收治细菌真菌感染为主要疾病的感染病区或医疗组,加快感染性疾病诊疗能力建设。加强临床药师培养和配备,转变药学服务模式,充分发挥临床药师在感染性疾病诊治中的作用。认真执行微生物标本采集、送检相关的卫生行业标准与专家共识,提高细菌真菌感染的病原学诊断水平。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水平。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上述要求纳入医院评审,促进工作落实。 (五)提高基层抗菌药物使用水平。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结合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对县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支持。通过进修培训、对口支援、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医务人员学习执行相关诊疗规范、临床路径,提高合理用药意识,促进基层规范诊治感染性疾病。 (六)做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基础措施,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计算步骤

抗菌药物使用强度的计算步骤 1.确定抗菌药物的限定日剂量(DDD) 限定日剂量(Defined Daily Dose , DDD定义:为药物主要适应证的平均每日维持剂量(成人)。来源: (1)WHO制定的限定日剂量值(2)其中未收载的药品可按《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新编药物学》或药品说明书取该药品的平均剂量作为限定日剂量。 如:某药品,1日3次,每次0.1?0 .3g,取平均剂量0.2g X3 次,贝卩DDD为0.6g 2.将限定时间段内各种抗菌药物的销售数量均折合成与DDD值相同 的计量单位(g、mg或万IU) 如:某药品,一年销售2000盒,每盒10粒,每粒0.2g,贝卩该药品 的销售数量为2000X 10X 0.2=4000g 3.求得用药频度(Defined Daily Doses , DDDs) 公式:用药频度(DDDs二某药品年消耗量/该药品的限定日剂量 (DDD 可以利用用药频度分析评价药物在临床的地位。DDDs大,反映

患者(处方)对该药的选择倾向性大,用量越大;反之说明患者(处方)已较少使用。 DDDS提供了一种与药物价格和成分无关的计量单位,从而可以 估计药物消耗的趋势并在不同群体和医疗机构之间进行比较。上例中:用药频度(DDD)s =4000g/0.6g=6666.67 (无单位数值) 4.将限定时间段内所有抗菌药物的用药频度求和,得到累计抗菌药物消耗量 5.计算同期用药总人天数 公式:同期收治患者人天数二同期出院患者人数x同期患者平均住院天数 6.计算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指每100 人天中消耗抗菌药物的DDD 数) 公式: 注:不计入累计DDDs的部分: (1)外用抗菌药物:如氧氟沙星滴耳剂、妥布霉素滴眼液、硝酸咪康唑乳膏等外用制剂; (2)抗病毒药物不计入累计DDD,s 不计算在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内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总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总结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总结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陕西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文件精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网络监测要求,为进一步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我院结合实际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成立了由院长任主任委员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明确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二、建立完善了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工作纳入医疗质量与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和各项责任内容,切实将各项管理要求落实到实处。 三、制定并向市卫生局报备了我院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严格按照目录采购药品,未采购抗菌药物供应目录以外抗菌药品。四、加强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全员培训。药师医师经培训合格后,分别授予药师抗菌药物调配权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 五、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授予相应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在电子信息系统设定。六、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 七、严格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排名、内部公示和报告制度,对抗菌药物使用排名前位或发现严重问题的医师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予以批评教育,情况严重的予以通报。对使用量异常增长的抗菌药物、半年内使用量始终居于前列的抗

菌药物、经常超适应症、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企业违规销售的抗菌药物、频繁发生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进行统计排名,并予以内部公示。 八、按时完成并上报抗菌药物网络监测要求内容。并对我院抗菌药物网络上报情况及存在问题按季度作出点评分析通报。具体评价分析如下: 1、门诊抗菌药物使用率逐月好转、相对稳定,个别一月出现超标现象。使用率如下: 2、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有所下降,但离规定标准还有一定距离。使用强度如下: 3、住院病人网络抽查病例综合评价分析如下: (1)抗菌药物使用率均超过规定标准。有待进一步加强管理。 (2)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逐步规范,合理使用的例数逐月有所增加。 (3)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2015年1-4月份使用率接近规定标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严格掌握适应症。 (4)非手术病人抗菌药物使用大多比较合理。 (5)药物选择不当:主要表现为未按规定选用预防用药,(如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临床应用,应严格掌握适应症。) (6)溶剂用量过大:主要表现为β—内酰胺类药物溶剂用量过大,0.9%氯化钠250l。 (7)单次剂量过大:主要表现为预防用药超过规定标准。 (8)疗程过长:主要表现在i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超过48h. (9)给药次数不适宜:主要表现在β—内酰胺类药物一日一次,应为一日多次给药。(头孢曲松例外)。 (10)更换用药无依据:无实验室药敏实验或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用药指导。 (11)联合用药不适宜:主要表现为联合性预防用药无指征。 (12)手术预防用药,用药时机掌握不当。应在术前0.5-2h,剖宫产应在脐带结扎后。 4、管理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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