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合同(技术部)

铁塔建设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铁塔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和承揽方式

工程内容

铁塔的定作、运输(包括塔身、平台、工作爬梯、馈线加固架、避雷针、避雷针引下线、过桥、障碍灯支架、微波天线支架、移动天线支架、增高架、旧塔微波支架和移动天线支架、楼顶塔地脚螺栓等运输到安装现场等)。

铁塔安装、调试(包括铁塔组立、障碍灯安装、过桥安装、铁塔地脚保护帽制作、增高架、增高架配重、楼顶塔基础、旧塔支架安装、天线支架接地等)。

工程地点和铁塔参数

本工程地点为句容市,按照甲方提供的铁塔参数和图纸生产、安装。

承揽(定作)方式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揽(定作)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铁塔工艺要求

铁塔的生产、安装、调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设计规范()、高耸结构设计规范()、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第四条工期要求

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日内铁塔到货开始组立,周内组立完成,由于

甲方原因(包括图纸晚交、基础不具备条件等)发生延误,工期顺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工期要求的进度表,经双方确认的进度表作为合同的重要执行依据。

工期按照双方确认的进度表实施,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竣工或未根据甲方安排通过验收,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各环节应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表进行,滞后于进度表日,即为中间环节的延误。对于中间环节延误,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量及对应的工程费,乙方不得拒绝,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定作、运输、安装、调试,均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发生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不得延误。

由于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工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审定确认,可顺延工期。

第五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塔体定作、运输、安装、调试和铁塔组立的综合价款。

铁塔数量、重量、单价、总价等见下图: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组塔数量完成本合同约定

总数量的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与实际完成铁塔数量对应的价款(依前条款约定的单价确定)的(含预付款),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合法发票。

在乙方承接的全部工程(包括楼顶塔、支架、增高架)验收合格、处理完所有遗留问题,向乙方支付至竣工的铁塔数量对应价款(依前条项约定的单价确定)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尾款在保修期届满后付清。

第七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按照第六条支付工程款项。

及时提供设计图纸。

负责指派施工现场验收代表,对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负责铁塔占地的征用或租用。

协调各方做好工程衔接和配合。

乙方义务

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保证符合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或转包。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设备、水电供给。

乙方负责办理有关该工程的报建、备案及审批手续,办理施工占地、占道许可等手续,并负责相关费用。

乙方负责施工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措施,对工程发生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乙方员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因履行本合同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如甲方因此被要求承担责任,则甲方有权就其承担的全部责任向乙方追偿。

乙方负担由于施工造成的仓储费用和赔补费用。如损坏原来建筑或设施,乙方应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

护和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乙方应文明施工,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工程完成后应清理好施工和仓储现场。

定期向甲方提供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

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对上述设施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并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的使用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乙方在每座塔开工前应向甲方递交开工报告,得到甲方许可后方可进行施工。

按照甲方要求做好设计、基础施工、监理、铁塔生产、铁塔组立、工程验收等工程各环节的衔接和配合工作。

乙方未能履行款各项义务,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质量和验收

质量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施工图设计要求。

验收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如提供检测仪器等。

施工中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乙方应提前小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手续后,才能继续施工。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竣工验收、检验方法和标准均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验收规范。

竣工验收前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申请和以下相应项目的竣工资料共套,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文件、工程竣工图、甲方总部有关铁塔建设竣工验收标准规定的全部资料。

施工中和竣工后经检查,若不符合设计要求或工程质量不合格,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并自行承担返工、整改等全部费用。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使用铁塔,并在塔上施工和安装设备。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发生工期延误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日,甲方将扣除合同总价款的作为违约金。

若乙方发生未经甲方允许的转包或分包行为,甲方有权扣除工程造价作为

违约金,同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按时付款,应按标准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条质量保证及保修

乙方提供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年(不少于年)的质量保证,因工程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保修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保修期限内,若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甲方电告或书面通知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承担全部费用。

铁塔组立验收并运行年时,乙方应免费对铁塔进行1次全面调测,并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保证铁塔符合各项技术质量标准。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情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日期:日期:

(完整版)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 GF-91-0201 ),《集团公司框架合同》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范围:【】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 1.6 开工日期(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7 交工日期(群体工程以最后一个交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 1.8 交工是指乙方将满足下列条件的成果和工程资料提交甲方: (1) 全部工作量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2) 全部设备、系统指标测试已经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3)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信息产业部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验收手册;

(4)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1.9 质量等级:【】 1.10 合同价 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 款: 金额大写:【】 其中合同总价的【2】%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小写):【】大写):【】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及支付式见第三十三条)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组成:合同文本、工程预算、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2.2 解释顺序: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件;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施工图纸和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5.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6. 行业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 国家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 3.2 适用法律法规: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信息产业部最新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图纸内容提供给第三方。 4.4 工程竣工图:工程竣工交验,乙方需提供全部工程资料和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套。

铁塔组立施工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 _工程按期圆满完工,甲方将该工程的铁 塔组立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送电线路工程 2、工程地点: 第一条:承包范围: 本工程号- 号共基铁塔的运输(包括人力运输、汽 车运输),铁塔的组立,降阻剂接地安装,乙方施工范围的塔材 总重量共计______ 吨(结算时按实际重量结算) 第三条: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协议条款及承包方式 1、按乙方施工的塔材总重量与塔材每吨单价包干,塔材包干单

价为______ 元/吨;协议总价为_______ 元 2、塔材每吨单价包括乙方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 塔材、降阻剂从甲方中心仓库至塔位的运输、按施工技术措施进 行现场布置,吊装,塔身调整,螺栓复紧及打冲,零星补刷油漆,降阻剂拌合,缠包后敷设,接地体连接接地电阻测定,接地体连接高空引下线的安装及工器具的转移。清理施工现场。塔材每吨单价一次性包干使用,不再调增。 第五条: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义务和责任 1、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施工范围内基础施工图一套。 2、甲方按施工图用量向乙方供应施工范围内的装置性材料, 乙方须当面点清,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被盗,结算时按甲方总公司材料领用制度进行处理。 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 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进度确保按甲方规定的工期进行,在工程建设中文明 施工,并米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坍塌事故,不发生3人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w 4%。。该施工范围内的

铁塔的土地租赁合同有规定吗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铁塔的土地租赁合同有规定吗 篇一:租赁合同(铁塔) 租赁合同 合同名称:【铁塔租赁合同】 出租方:中国铁塔[]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法定地址:[]] 经办人:[]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租方为自然人的,此处写明其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为发展通信事业,促进铁塔、基站等国有资产的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铁塔及配套设施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标的及用途 租赁标的:铁塔及电源开关配套、蓄电池。 用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站址资源用于安装监控设备(每站址仅可以安装x套监控设备)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地产权应明晰 2.1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铁塔及配套设施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甲方应保证对租赁标的拥有完全产权,排除任何第三方对于本租赁标的的利益要求。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该铁塔及配套设施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 起至[]年 []月[]日止。 3.2合同到期后可续签,甲方需优先乙方确认是否续签 合同。租赁期满前,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5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第四条租金价格、付款方式 4.1租金价格:双方商定,本合同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 []元/年) 4.2租赁期内,乙方租赁铁塔及配套设施产生的电费,

铁塔组立施工合同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 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承建—工程按期圆满完工,甲方将该工程的铁 塔组立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 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送电线路工程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本工程号- 号共基铁塔的运输(包括人力运输、汽 车运输),铁塔的组立,降阻剂接地安装,乙方施工范围的塔材 总重量共计吨(结算时按实际重量结算) 第三条: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第四条:协议条款及承包方式 1、按乙方施工的塔材总重量与塔材每吨单价包干,塔材包干单

2、塔材每吨单价包括乙方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 塔材、降阻剂从甲方中心仓库至塔位的运输、 按施工技术措施进 行现场布置,吊装,塔身调整,螺栓复紧及打冲,零星补刷油漆, 降阻剂拌合,缠包后敷设,接地体连接接地电阻测定,接地体连 接高空引下线的安装及工器具的转移。 清理施工现场。塔材每吨 单 价一次性包干使用,不再调增。 第五条:甲乙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义务和责任 1、工程开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施工范围内基础施工图 一套。 2、甲方按施工图用量向乙方供应施工范围内的装置性材料, 乙方须当面点清,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或被盗,结算时按甲方总 公司材料领用制度进行处理。 乙方义务和责任 1、乙方应精心组织施工,按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 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工程进度确保按甲方规定的工期进行,在工程建设中文明 施工,并米取积极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重大 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 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坍塌事故, 生3人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W 4%。。该施工范围内的 价为 元/吨;协议总价为 不发

基站铁塔基础施工承包合同(长武马方村)范本[1].doc

基站铁塔基础施工承包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中国联合网络通讯有限公司渭南市分公司委托承包基站的基础的施工 ,为了保证基站保质保量、安全的完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 ,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双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基站土建工程 二、工程地点:以上基站 工程内容及范围:完成设计院所提供图纸的全部施工内容 三、工期 基站只有三管塔基础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20日内完工。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期、包质量、包工包料(包括施工中的水、电费)、包安全。 五、工程造价: 1、本工程合同款的计算依据现行的土建(99)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 2、工程造价:基站:8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3、围墙(2.4米高)工程部分造价按实际完成量以290元/延长米计算 ,围墙门及门楼以每处2600元计算。 4、每处土建工程如果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未完成 ,则甲方将从此基站的工程费中扣除3000元。 5、以上合同造价除由于设计变更原因外不再作调整,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决算造价调整,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 ,计算依据参照本工程施工图预算书的有关标准进行 ,并由甲方提请审计 ,最终决算以审计为准。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40%的备料款。计: 36000 元整(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付款前 ,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的地方税务发票。 2、工程费的20%作为工程进度款。具体付款需要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展及工程质量情况(即工程100%完工、施工通知单返回联、无工程质量情况) ,签

发付款通知单 ,经甲方人员审核无误后 ,甲方向乙方支付 ,付款前 ,乙方必须 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地方税务发票。20%的工程进度款共计: 16000元(人民币 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2、施工完毕 ,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再向乙方支付10%的工程款 ,计: 8000 元(人民币大写:捌仟元整) ,付款前 ,乙方必须向甲方出具等额的地方税务发票。 4、工程验收后 ,甲方及时进行工程决算并报请有关部门进行审计 ,审计无 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审计确定金额后的90%(以审定金额为准) ,同时乙方提 供审计金额减去已开发票后的等额合法发票。 5、10%的保修金在工程竣工壹年期满后 ,经甲方终验无质量问题后支付。 七、工程质量要求: 1、基础所使用的钢材 ,应选用全国八大钢厂的合格产品 ,应附有进货质量 证明 ,并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2、础所使用的水泥应选用菊花、尧柏、声威、祁连山、冀东牌 ,机房防水 材料必须选用雨中情或京都牌SBS卷材。 3、乙方所用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 , 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所用的机房门、围墙门必须选用甲方指定的品牌或甲方指定厂家的 产品。 4、焊缝质量在外观上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平滑的细鳞形表面、无折皱、间断和未焊满的陷槽 ,并属基本平 滑连接。 (2)焊缝金属应细密无裂纹、夹渣等缺陷。 5、桩施工后应严格定位 ,预埋螺栓杆保证误差不大于4mm ,高度严格控制 偏差不大于4mm。 6、桩浇筑时也应采取相应措施 ,以防止断桩、缩径等不良现象发生。 八、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及《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规定的验收标准为合格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规定要求返工、修改 , 直到合格 ,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铁塔公司租赁场地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租方为自然人的,此处写明其身份证号码)法定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承租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负责人:【费士良】 法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黄浦路541号7层0701室】 经办人:【】联系电话:【】 为发展通信事业,扩大国家公众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地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楼顶的【】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轻体房作为无人值守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房屋用作乙方建设无人值守的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以及对房间进行机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楼顶的【】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基站,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4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及无人值守基站机房。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5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并提供位于【】的【】平方米房屋用于建设无人值守基站机房。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

铁塔合同(技术部)

铁塔建设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铁塔安装工程。 第二条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和承揽方式 工程内容 铁塔的定作、运输(包括塔身、平台、工作爬梯、馈线加固架、避雷针、避雷针引下线、过桥、障碍灯支架、微波天线支架、移动天线支架、增高架、旧塔微波支架和移动天线支架、楼顶塔地脚螺栓等运输到安装现场等)。 铁塔安装、调试(包括铁塔组立、障碍灯安装、过桥安装、铁塔地脚保护帽制作、增高架、增高架配重、楼顶塔基础、旧塔支架安装、天线支架接地等)。 工程地点和铁塔参数 本工程地点为句容市,按照甲方提供的铁塔参数和图纸生产、安装。 承揽(定作)方式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揽(定作)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铁塔工艺要求 铁塔的生产、安装、调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设计规范()、高耸结构设计规范()、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 第四条工期要求 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后日内铁塔到货开始组立,周内组立完成,由于

甲方原因(包括图纸晚交、基础不具备条件等)发生延误,工期顺延。 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工期要求的进度表,经双方确认的进度表作为合同的重要执行依据。 工期按照双方确认的进度表实施,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竣工或未根据甲方安排通过验收,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各环节应严格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表进行,滞后于进度表日,即为中间环节的延误。对于中间环节延误,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量及对应的工程费,乙方不得拒绝,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承担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定作、运输、安装、调试,均视为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除发生洪水、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工期不得延误。 由于其它原因可能影响工期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审定确认,可顺延工期。 第五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为塔体定作、运输、安装、调试和铁塔组立的综合价款。 铁塔数量、重量、单价、总价等见下图: 第六条付款方式 乙方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质量技术标准、组塔数量完成本合同约定 总数量的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与实际完成铁塔数量对应的价款(依前条款约定的单价确定)的(含预付款),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合法发票。 在乙方承接的全部工程(包括楼顶塔、支架、增高架)验收合格、处理完所有遗留问题,向乙方支付至竣工的铁塔数量对应价款(依前条项约定的单价确定)的,同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 尾款在保修期届满后付清。 第七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基站场地租赁合同模板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基站场地租赁合同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 站名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址:泰州市陶弘景路12号研发区R08 负责人:丁静 为促进本地区通信事业发展,扩大国家公众移动通信网的覆盖区域,鉴于甲方同意将本合同约定的场地出租给乙方用于建设移动通信基站,乙方同意承租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赁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承)租场地 1.1该场地位于,面积为:平方米。 1.2场地具有合法产权证明。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必须向乙方出示该证明,并向乙方提供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1.3场地的租赁按有关规定需要登记的,由法定责任方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场地用途 乙方利用场地建设通信基站,包括建通信铁塔以及利用所属房屋建设通信机房等。通信铁塔及其附属设施、通信机房内所有通信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均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注意不能超过所租赁土地本身所限定的期限) 3.2甲方应在上述租赁期限起算之日前10 日内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费用包括场地及施工场地、线路占地(包括安装天馈线的楼顶、外墙面和其他使用房屋共用部分)的使用费等,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年(大写,含税)。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4.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4.3甲方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上述账户信息由甲方提供,如因账户信息错误导致乙方错付或延付,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法租赁发票,如不能提供,则由甲方承担开具发票所需缴纳税费。 第五条场地使用 5.1甲方义务: 5.1.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正常使用租赁场地。因甲方原因致使上述场所必须改作其他用途的,须征得乙方同意,并由甲方另行提供一处同等条件的场所给乙方使用,由此产生的改造搬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同时甲方还应免除搬迁期间的租赁费用,并免除2个月的租赁费,作为对乙方的经济补偿。因政府整体规划导致租赁场所被动迁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1.2在租赁期内,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确保乙方进行正常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铁塔及机房建设、装修,设备搬运、安装,挖掘、填埋线路管道)和

基站铁塔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指引 注:请各位合同经办人在填写前仔细阅读各条指引,提交审核时把本指引删除。 填写施工合同时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几方面: 1、审查建设项目是否经合法审批 如属独立的办公楼、机房楼等依法应经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审查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其他小型项目的建设施工按照国家及各地方行政管理规定如需规划、环保、无线电管理机构等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应审查相应审批文件。 审核涉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合同,应当审核是否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2、合同主体的审查 《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因此,对于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的审查,除按照通用审查指引审核外,还应当审核承包方是否满足一定的资质要求。 资质是指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审核资质时应注意审核其资质证书的资质等级、有效期限等是否符合工程建设项目的要求,持证单位名称是否与承包单位名称一致等。 3、合同内容合法性的审查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工程合同不得有以下违反法律、

铁塔租赁合同模板(叠加合同修订版)

***站址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站址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租方为自然人的,此处写明其身份证号码) 法定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承租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肖达明 法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A座11层 经办人:联系电话: 为发展通信事业,扩大国家公众通信网的覆盖区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租用通信基站用房/地等事宜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租赁标的 租赁标的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楼顶的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轻体房作为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2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房屋用作乙方建设基站机房,并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以及对房间进行机房改造。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3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楼顶的平方米场地用作乙方自建基站,提供楼顶平台供乙方自行安装室外天线设备。乙方可根据基站需要安装框架或支架。甲方提供院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4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及基站机房。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1.5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的平方米空地用作乙方建设通信塔(塔),并提供位于的平方米房屋用于建设基站机房。甲方提供基站所处宗地内相应的地上或地下通信管道和楼内管道以便乙方布放相应缆线。 第二条租赁房屋、场地产权应明晰 2.1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对房屋及/或场地拥有合法权利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复印件交乙方留存。甲方应保证对租赁房屋及/或场地拥有完全产权,排除任何第三方对于本场地及/或房屋的利益要求。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因乙方建设的是国家公众通信网,应尽可能保持机房位置固定。该房屋和/或场地租赁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承诺在起租日前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房屋和/或场地交付乙方,保证乙方能够按时使用。否则,租赁期限起算时间相应顺延。 3.2合同到期后可续签,甲方需优先乙方确认是否续签合同。租赁期满前,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5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3.3 租赁期内,因非乙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使用房屋和/或场地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未履约时间比例退还乙方已预付的相应租金。 第四条租金价格、付款方式 4.1 租金价格:双方商定,本合同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含税);其中房租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含税),场地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年,(小写:元/年)(含税)。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元)(含税)。税金由甲方承担。 4.2 甲乙双方于 X年X月X日签署《合同》(乙方合同编号XXX),以下简称“原合同”)。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合同解除,尚未履行的合同内容,终止执行。经双方协商,原合同项下已支付的应退余款转入新合同,作为新合同的预付款,总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乙方付款时应扣除预付款。 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中不含税,租赁发票委托乙方代开,代开税金及手续费作为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缴纳给税务机关或其指定单位。甲方须提供相应租金金额的租赁收据。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铁塔合同

发包方/甲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承包方/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湖北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2.1 乙方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及以后的设计修改变更、甲方工程指令组织施工。 2.2 甲方有权视工程实际情况而将其中部分内容分包,此种分包连同设备安装或其它专业甲方分包工程,乙方都应积极配合且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分包管理费。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工程另行转包或拆开分包,且不准挂靠,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工程另行安排,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4 工程主要材料原则上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购买工程所需要的部分主要及辅助材料,并应保证质量和工期,提供各有关专业人员配合甲方,按照规定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进行施工。 三、工程造价取费标准 3.1 依据: 3.1.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工信部规[2008]75号。 3.1.2信产部:《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预算定额》、《安装移动通信设备预算定额》(修订); 3.1.3信产部:《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 3.2 最终结算价格以审计结果为准,监理签证不作为最终结算金额的依据。 3.3 对本年度达到招标、竞争性谈判标准的工程,通过招标和竞争性谈判选择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应按照入围投标方式,在具体工程投标中约定人工费、机械使用费、设备安装工程仪表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折扣率,工程结算工程量变化不超过2%,以中标价作为结算依据。工程结算工程量变化超过2%,以审计核实的实际工程量、甲方价格目录和中标折扣率作为结算依据。 四、工期和保修

基站租赁合同(铁塔锁定版)

合同编号: 基站租赁合同 甲方: 住址(住所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分公司 住所地: 为适应通信事业发展,优化通信基础设施,完善网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作为双 方共同遵守的依据。 一、租赁物基本情况和租赁用途 1.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租赁物位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租赁范围及位置详见附件。 2.权属情况:甲方持有该房屋所有权证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土地使用权证号:,租赁物(是/否)设定了抵押。 甲方应提供租赁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所对应的《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如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甲方应及时提供其他相应证明文件。 3.乙方承租租赁物用于基站建设、放置移动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 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间充分行使租赁物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甲 方利益。甲方同意通信运营商工作人员进岀该场地进行施工及维护,但乙方需事先通知甲方。 二、租赁期 本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应在时间将约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协议期满,如双方未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任一方未提出不再继续租赁的,本合同自动顺延,顺延时间等同于本合同的租赁期限。 三、租赁费用及交纳方式 双方商定年费用为,合计整(Y 整),其中, 税金(实际以税务局征收为准)。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甲方需配合乙方完成基站建设, 基站开通后乙方收到国家正式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甲方自负)30天内转账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 外,乙方不承担除本合同约定的费用以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其中乙方应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上述租金支付 至甲方如下银行账户,若以下账户信息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发生款项流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可根据其内部的具体管理规定决定以租赁物租金/租赁物管理费/物业管理费名义 收取本合同项下的租赁费用,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 账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甲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的,租金涨幅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费用的_____ 。在租赁期内,该租赁物如因赠 予、继承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本协议对新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四、电费采用如下方式 1.直供电方式: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通信铁塔钢桩基础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月日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建设项目 1.2工程范围:甲方委托的通信基站铁塔钢桩基础施工 1.3工程内容:钢桩制作及防腐处理、打桩施工、调整垂直度等 1.4承包范围:甲方指定位置(由单批工程委托单确定)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6开、交工日期:单项工程委托单签订日期开工,3日内完工。 1.7交工是指乙方将满足下列条件的成果和工程资料提交甲方: (1)工程全部指标已经完成,并符合通信铁塔安全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有关施工验收规范; (3)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1.8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工程包工包料承包单价:单批委托 单元(含税)每基,本价格为单项订单以上价格,如少于3基,双方在订单内另行确定单价。付款方式为:甲方发给乙方单批工程委托单后,支付总额的30%订金,钢桩及桩机运抵现场支付总额40%,施工完毕支付总额2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息支付,质保期自验收证书签署后1年。 第二条合同内容 2.1合同组成:合同文本、单批工程委托单、工程质量承诺书。 2.2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工信部最新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2.3甲方在出具单项工程委托单同时提供单项工程设计图纸。 2.4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图纸内容提供给第三方。工程竣工交验,乙方需提供全部工程资料和完整的工程竣工图纸1套。 2.5甲方在单项工程委托单中确认1名甲方代表,负责双方联系及协调工作,处理工程有关事宜。监理单位代表甲方负责工程安全、质量、进度。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模板教学内容

附件2 合同编号: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场地基本情况 1.1房屋坐落于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 1.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 号: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1.3场地位于______,面 积平方米,租赁场地的范围及位置见附件1。 1.4场地权属状况:甲方持有该场地所有权证 号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 1.5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的房屋、场地出租权:

1.5.1如本合同所约定的出租房屋、场地为甲方自有房屋/场地,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场地没有产权纠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 租赁前按揭、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应在交付房屋/场 地前办妥。如因上述未清事项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场地与第三 方产生的任何产权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5.2如本合同所约定的出租房屋/场地为甲方转租的房屋/场地,甲方应保证其将房屋/场地转租给乙方的行为已经取得了产权人的同意,并应提供关于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且甲方保证乙方获得对本合同租赁房屋/场地的使用的各项权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租 赁期限、租赁面积等都没有超出甲方取得的合法使用权利的范围。如由于甲方没有履行上述保证,致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场地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 乙方承租上述房屋/场地用于基站建设、放置移动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间充分行使承租房屋/场地 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 房屋/场地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场地按约定条件交付

铁塔基础浇筑施工6级塔施工合同

大唐山西陵川90MWP光伏发电项目 铁塔基础施工劳务合同 合同编号:HBMZ001 发包人: 地址: 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项目分包施工事宜,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唐山西陵川90MWP光伏发电项目铁塔基础施工劳务合同 2、工程地点:山西省陵川县西河底镇 3、项目规模:铁塔基础。 4、项目业主:大唐山发电有限公司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及内容:现场规范管理、发包方供材料、图纸所需全部施工。:1、基础制作。2、纯劳务施工无任何机械费用。3、无任何质保金。 三、合同价款 (一)合同计价方式 合同单价:铁塔基础施工,按每方 650元/立方(陆佰伍拾元整)的价格付款。 (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发包人预付承包人合同价款10%的进场费用;每个塔基浇筑完工拆模后支付实际工作量的全部余款。 (三)付款前开具合同全额发票。 (四)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仅是为合同履行设定的付款节点,某一节点发生合同终止、变更等意外情形时,承包人已收款金额并非达到该付款节点时为发包人提供服务的对价报酬,双方应根据实际完工数量、质量等因素协商确定应付款金额、多退少补。 四、合同工期 1、工期: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8日 1/ 4

2、因不可抗力及设计变更造成的误工、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项目当地正常季节内天气因素导致窝工不予顺延。 五、质量标准等级及检验 1、质量等级:合格 2、工程质量标准: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编号GB50300-2001),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3、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出具的施工图纸、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发包人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并随时接受检查和监督,一经发现承包人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竣工合格。 六、双方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责任 1.1必须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并指定专人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配合承包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完工后负责组织检查验收;发包方应在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如完工后发包方未在2个工作日内未进行验收则视为验收合格并把工程尾款全部给承包方付清。(如不付清按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理) 1.2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所必须的电源、水源; 1.3负责按约定支付工程款。 2、承包人责任 2.1按照确定的承包人员施工。 2.2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执行发包人现场规章制度; 接受质量、进度、安全、现场文明管理。 2.3工人进场前,必须向工人进行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承包人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2、发包人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2/ 4

铁塔建设合同

铁塔建设合同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应写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 地址:[?] 乙方:[? ] 地址:[?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1.1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 ]工程。 第二条工程内容、工程地点和承揽方式 2.1 工程内容 2.1.1 铁塔的定作、运输(包括塔身、平台、工作爬梯、馈线加固架、避雷针、避雷针引下线、过桥、障碍灯支架、微波天线支架、移动天线支架、增高架、旧塔微波支架和移动天线支架、楼顶塔地脚螺栓等运输到安装现场等)。 2.1.2 铁塔安装、调试(包括铁塔组立、障碍灯安装、过桥安装、铁塔地脚保护帽制作、增高架、增高架配重、楼顶塔基础、旧塔支架安装、天线支架接地等)。 2.2 工程地点和铁塔参数 本工程地点为[? ],按照甲方提供的铁塔参数和图纸生产、安装。 2.3 承揽(定作)方式 乙方对本工程的承揽(定作)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三条铁塔工艺要求 3.1 铁塔的生产、安装、调试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高耸结构设计规范(GBJ135-9C、、塔桅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80 96)、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 第四条工期要求 4.1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总日历天数[?]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模板

附件2 合同编号: 房屋/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场地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场地基本情况 1.1房屋坐落于__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 1.2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房屋(□是/□否)已设定了抵押。 1.3场地位于______,面 积平方米,租赁场地的范围及位置见附件1。 1.4场地权属状况:甲方持有该场地所有权证号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 1.5甲方保证具备合法的房屋、场地出租权:

1.5.1如本合同所约定的出租房屋、场地为甲方自有房屋/场地,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场地没有产权纠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租赁前按揭、抵押、债务、税费及租金等,甲方均应在交付房屋/场地 前办妥。如因上述未清事项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场地与第三方产生的任何产权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 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1.5.2如本合同所约定的出租房屋/场地为甲方转租的房屋/场地,甲方应保证其将房屋/场地转租给乙方的行为已经取得了产权人的同意,并应提供关于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且甲方保证乙 方获得对本合同租赁房屋/场地的使用的各项权利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等都没有超出甲方取得的合法使用权利的范围。如由于甲方没有履行上述保证,致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场地的,甲方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二条租赁用途 2.1 乙方承租上述房屋/场地用于基站建设、放置移动通信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设立铁塔、抱杆、桅杆、拉线塔、走线架、防雷接地系统、搭建机房等。甲方允许乙方在租赁期间充分行使承租房屋/ 场地的使用权,但不得损害甲方利益。 第三条租赁期限 3.1房屋/场地租赁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共计年。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001]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铁塔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GF-91-0201 ),〈〈集团公司框架合同》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范围:【】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 1.6开工日期(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1.7交工日期(群体工程以最后一个交工的单项工程为准):【】

1.8交工是指乙方将满足下列条件的成果和工程资料提交甲方: (1)全部工作量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安装工作; (2)全部设备、系统指标测试已经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符合信息产业部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甲方的验收手册; (4)工程文件、技术档案和交工资料齐全、完整。 1.9质量等级:【】 1.10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元 金额大写:【】 其中合同总价的【2】%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小写):【】 (大写):【】 (安全生产费的使用范围及支付式见第三十三条)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组成:合同文本、工程预算、图纸及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 2.2解释顺序: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施工图纸和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塔吊基础施工合同(备案版)

天津市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GF-2003-0213)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 分包人(全称):天津一建机施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天津新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金之谷大厦(国际商会大厦)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劲性钢结构塔基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陆拾万元(人民币),小写:暂定60万元; 最终以双方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结算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三、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2009 年 3 月21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合格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 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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