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GB 17149.1—1997

前言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不同种类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的总则。凡符合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定义,并具有相应临床表现者均可按本标准的原则进行诊断和处理。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大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北京协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辨、蔡瑞康、刘玮、薛春霄、黄畋、袁兆庄。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化妆品皮肤病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皮肤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149.2—1997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3—1997 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5—1997 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6—1997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7—1997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 定义

本标准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采用下列定义:

3.1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contact dermatitis induced by cosmetics

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或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3.2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photosensitive dermatitis induced by cosmetics

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和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

3.3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 skin discolouration induced by cosmetics

接触化妆品的局部或其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色素异常改变,或在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消退后局部遗留的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

3.4 化妆品痤疮 acne induced by cosmetics

经一定时间接触化妆品后,在局部发生的痤疮样皮损。

3.5 化妆品毛发损害 hair damage induced by cosmetics

应用化妆品后出现的毛发干枯、脱色、折断、分叉、变形或脱落(不包括以脱毛为目的的特殊用途化妆品)。3.6 化妆品甲损害 nail damage induced by cosmetics

长期应用化妆品引起的甲剥离、甲软化、甲变脆及甲周皮炎等。

4 诊断原则

根据下列条件,综合分析进行诊断。

4.1 发病前必须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

4.2 皮损的原发部位是使用该化妆品的部位。

4.3 排除非化妆品因素引起的相似皮肤病。

4.4 必要时进行可疑化妆品的皮肤斑贴试验(见GB 17149.2)或光斑贴试验(见GB 17149.6);如需进一步做化妆品系列变应原的皮肤斑贴试验,见附录A或附录B。

5 诊断标准

不同类型的化妆品皮肤病,其诊断标准分别见:

GB 17149.2—1997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3—1997 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5—1997 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6—1997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7—1997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6 处理原则

6.1 停用可疑致病的化妆品。

6.2 根据临床类型及病情按一般皮肤病的治疗原则对症处理。

6.3 避免再次接触已经明确的致病物质。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化妆品斑贴试验浓度及稀释剂

A1 皮肤斑贴试验是用来诊断化妆品接触性皮炎的有效手段之一。皮肤斑贴试验结果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在排除假阳性和假阴性反应后,斑贴试验阳性者可诊断为化妆品皮炎。具体试验方法见GB 17149.2—1997附录A。

A2 化妆品斑贴试验时,可按其不同性质选用下列稀释剂:蒸馏水、白凡士林、植物油、70%乙醇及丙酮。A3 选择化妆品斑贴试验浓度原则上应低于其刺激浓度,对下列各类化妆品建议采用以下浓度及稀释剂进行斑试:

表A1 化妆品斑贴试验浓度及稀释剂

附录B

(标准的附录)

表B1 化妆品变应原斑贴试验浓度及稀释剂

附录C

(提示的附录)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C1 本标准仅适用于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不适用于生产、职业性接触化妆品及其原料所引起的病变;也不适用于化妆品中某些化学物质,经皮肤吸收而引起的系统性不良反应。C2 皮肤斑贴试验或光斑贴试验是协助诊断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或光感性皮炎的重要依据之一,试验阳性者可诊断为化妆品皮炎或化妆品光感性皮炎;试验阴性者应结合病史、临床表现综合判断。必要时进行其他相关的特殊检查。

C3 诊断化妆品皮肤病应紧密结合临床资料,对一时无法确诊者,可以采取暂停使用化妆品,进行动态观察,对具体病例作具体分析。

C4 化妆品品种繁多,化妆品所致皮肤病临床表现各异,凡未列入本标准范围内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损伤,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全面分析。

(注: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请预览后才下载,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几个皮肤病临床评分表

白癜风活动程度评分(VIDA ) 这是一个6分的评分表。 VIDA 评分基于主观判断。白癜风活动指皮疹扩大或新皮疹出现。 +4 - 活动小于等于 6 周;Activity of 6 weeks or less duration; +3 - 活动 6 周到 3 月;Activity of 6 weeks to 3 mon ths; +2 - 活动 3-6 月;Activity of 3 - 6 mon ths; +1 - 活动 6-12 月; Activity of 6 - 12 mon ths; 0 - 稳定 1 年以上; Stable for 1 year or more; and -1 - 1年以来或更长时间稳定且自然复色 VIDA 评分低意味着活动度程度低。 荨麻疹 荨麻疹活动性评分 荨麻疹活动性评分 根据风团数量计分 (UAS) Urticaria activity score (UAS)包括计算风团数量和瘙痒程度。 1-3 分: 0 -小于10个小风团(直径< 3 cm); 1 - 10 - 50个小风团或少于10个大风团(直径> 3 cm); 2 -多于50个小风团或 3 -几乎躯体全部受累。 瘙痒严重程度评分 0-3分: 无; 轻度; 中度; 重度 10- 50个大风团; 0, 1, 2, 3, (MASI) Melasma area severity in dex (MASI)用于评价黄褐斑的严重程度, 黄褐斑 黄褐斑面积及严重程度评分 黄褐斑面积及严重程度评分 评分方法如下: 前额评分=0.3 X (D+H)X A 右颧部评分=0.3 X (D+H)X A 左颧部评分=0.3 X (D+H)X A 颏部评分=0.1 X (D+H)X A MASI 总分=以上分值总和

完整word版,《中医外科学》皮肤疾病知识要点!

1,病因病机 (1)病因:外因,风、湿、热、虫、毒;内因,主要为七情内伤、饮食劳倦和肝肾亏损。 (2)病机:因气血不和,脏腑失调,邪毒结聚而致生风、生湿、化燥、虚、致淤、化热、伤阴等。 2,主要的他觉症状 (1)原发性皮损,原发性皮损是皮肤病在其病变过程中直接发生及初次出现的皮疹,有斑疹、丘疹、风团、疱疹、脓疱等 ①斑疹;为局限性皮肤有明显的颜色变化,不隆起,也不凹陷,面积大而成片者称为斑片,分为红斑、色素沉着斑、色素减退斑 ②丘疹;为高出皮面的实性丘形小粒,直径一般小于0.5cm,多为风热、血热所致,其数目不一,有散在分布的,亦有相互融合而成扁平隆起的片状损害称为斑块,一般直径大于2cm,介于斑疹和丘疹之间,稍有隆起的皮损称为斑丘疹;丘疹顶部有较小水疱或脓疱时称为丘疱疹; ③疱疹,为内有腔隙,含有液体,高出皮面的损害,疱疹常发于红斑之上,多属湿热和热毒所致④风团,为皮肤上局限性隆起,常突然发生,迅速消退,不留任何痕迹,发作时伴有剧痒; ⑤结节,为大小不一,境界清楚的实质性损害,质较硬,深在皮下或高出皮面,多由气血凝滞所致;

⑥脓疱,疱内含有脓液,其色浑浊或为黄色,周围常有红晕,疱破后形成糜烂,溢出脓液,结脓痂; (2)继发性皮损,继发性皮损是原发性皮损经过搔抓、感染、治疗处理和在损害修复过程中演变而来。有鳞屑、糜烂、溃疡、痂、抓痕、皴裂、苔藓样变、疤痕、色素沉着、皮肤萎缩 ①鳞屑:为表皮角质层的脱落,大小、厚薄不一,小的呈糠秕状,大的为直径数厘米或更大的片状; ②糜烂:为局限性的表皮缺损,系由疱疹、脓疱的破裂,痂皮的脱落等露出的红色湿润面,多属湿热为患。 ③溃疡:为皮肤或黏膜深层真皮或皮下组织的局限性缺损 ④痂:皮肤损害处的渗液、滋水、渗血或脓液与脱落组织及药物等混合干燥后即形成痂⑤抓痕:由搔抓将表皮抓破、擦伤而形成的线状损害,表面形成血痂,皮肤瘙痒,多有风盛或内热所致 ⑥皴裂:为皮肤上的线性裂口,多由血虚风燥所致 ⑦苔藓样变:为皮肤增厚、粗糙、皮纹加宽、增深、干燥、局限性边界清楚的大片或小片损害,常为一些慢性瘙痒性皮肤病的主要表现,多由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 ⑧色素沉着:为皮肤中色素增加所致,多呈褐色、暗褐色或黑褐色。 3,外用药物使用原则 (1)根据病情阶段用药;

皮肤科SCI杂志归纳

刊名:The Journal of investigative dermatology 中文刊名:皮肤病学研究杂志 出版周期: Monthly, <, Nov. 1975-> 出版商: Nature Publishing Group, 出版国:United States 语种:English ISSN: 0022-202X 影响因子:2010年:06.270↑2009年: 05.543↑2008年:05.251↑2007年:04.829↑2006年: 04.535↑2005年:04.406↑2004年:04.238↑2003年: 04.194↑2002年:03.746↓ 中文简介:《皮肤病学研究杂志》刊载皮肤正常与异常功能的研究论文、评论、病例报告和简讯。每年附补充篇一期。(文种:英文) 分类:R75,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R75,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英文关键词:dermatology;;

1.J Invest Dermatol 2. Leprosy review 中文关键词:皮肤科; 刊名:Leprosy review 中文刊名:麻疯病综论 缩写刊名:Lepr Rev 起止年: 1930 出版周期: Quarterly 出版商: British Leprosy Relief Association 出版国:England 语种:English ISSN: 0305-7518 影响因子:2010年:01.162↓2009年: 01.165↑2008年:00.952↓2007年:01.333↑2006年: 00.847↑2005年:00.833↑2004年:2003年:00.907↓2002年:01.017↑ 中文简介:《麻疯病综论》刊载麻疯病的研究和临床方

皮肤病分类

皮肤病分类

————————————————————————————————作者:————————————————————————————————日期:

皮肤病分类 一、皮肤病的种类 皮肤病常见分类和症状: 1.真菌病:常见的有手脚癣、体股癣及甲癣(灰指甲);

2.细菌性皮肤病:常见的有丹毒及麻风; 3.病毒性皮肤病:常见的有水痘、扁平疣及疱疹; 4.节肢动物引起的皮肤病:如疥疮; 5.性传播疾病:如梅毒、淋病及尖锐湿疣; 6.过敏性皮肤病:常见的有接触性皮炎、湿疹、荨麻疹及多型红斑;药物反应,如磺胺类、青霉素等过敏引起的皮肤病; 7.物理性皮肤病:常见的有晒斑、多型性日光疹及鸡眼; 8.神经功能障碍性皮肤病:常见的有瘙痒症、神经性皮炎及寄生虫引起的皮肤病; 9.红斑丘疹鳞屑性皮肤病:常见的有银屑病、牛皮癣、单纯糠疹及玫瑰糠疹;10.结缔组织疾病:常见的有红斑狼疮、硬皮病及皮肌炎; 11.疹性皮肤病:常见的有天疱疹、类天疱疹及掌跖脓疱病; 12.色素障碍性皮肤病:常见的有黄褐斑、白癜风、文身; 13.皮脂、汗腺皮肤病:常见的有痤疮、酒渣鼻及臭汗症。 夏天炎热而潮湿,以足癣为代表的各类皮肤病很容易发作,但夏季也恰恰是治疗皮肤病的大好时机。夏天的温度和湿度很适合细菌生长,因此正是各类皮肤病致病菌大量繁殖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选择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对付皮肤病,可以缩短三分之一的治疗时间,将治疗对患者的影响减到最小、费用降到最低。 据介绍,夏季最多见的皮肤病包括足癣、甲癣等足部真菌病和荨麻疹、皮炎湿疹等过敏性皮肤病。许多患者认为足癣等皮肤病迁延难愈,因此放弃了治疗。对此,如果不及时接受治疗,足癣等真菌性疾病有可

皮肤病小知识

一 皮肤病的传染性是大众所关心的问题。皮肤病的传染分直接接触和间接接触传染两种。不论是哪种方式,并非接触后就一定会被传染,这是因为人体具有一定免疫力,只有在免疫力下降时,如在劳累、体质虚弱、慢性疾病期、长期使用免疫抑制剂及激素、肿瘤等条件下,被传染的机会则会大大增加。 二 过敏十分常见,忌口却要因人而异。可以采用食物排除法和记录法来寻找致敏源。排除法:先吃已知不过敏的清淡食物3周,然后每4-5天增加一种食物,如果发生过敏症状,即可找到致敏原。记录法:将所吃食物的种类、时间,与过敏症状发生的关系做详细记录,通过分析来找致敏源。要注意症状发生前12-24小时内的饮食。 三 年龄与某些皮肤病有着密切关系。由于各种年龄的人有各种不同的生活条件和环境及生理特点,某些疾病较易或只能发生于某些年龄。例如,血管瘤及婴儿异位性皮炎易发生于婴儿,脓包疮及头癣最常见于儿童,酒渣鼻及痤疮常见于青年或中年,而皮脂溢性角化病、恶性肿瘤及全身瘙痒病最易出现于老年时期。 四 很多皮肤病往往都有着季节性的特点。如脂溢性皮炎、湿疹、荨麻疹等春季多发;痱子、夏季皮炎及股癣、足癣等浅部真菌病多半于天气闷热及皮肤潮湿多汗的夏季发生或加重;蚊、螨等虫咬皮炎出现于夏季和秋季;冻疮、寒冷性多形红斑发生于寒冷季节,而鱼鳞病及银屑病等常在冬季加重。 五 皮肤病患者穿戴也是有讲究的。湿疹患者宜穿棉质衣服,如尼龙、冷衫等质地就不宜穿着;对金属过敏的患者应避免接触金属饰物,包括皮带扣,牛仔裤上的金属扣;花斑癣、体癣等患者应穿宽松透气的棉质衣裤;足癣患者应穿凉鞋,布鞋等;颈部神经性皮炎患者可选圆领柔软布料上衣,少佩戴项链等饰物。 六 皮肤白斑是指皮肤、粘膜处出现比正常肤色浅的斑片,但不是所有的白斑都是白癜风。皮肤白斑分先天性和获得性。先天性白斑一般出生或生后不久便有,通常分布比较局限,颜色较浅,随着皮肤生长扩大,稳定后不会消退也不会向周围明显扩大。单纯糠疹、花斑癣、日光性白斑、炎症之后也可表现为色素减退斑。

中西医结合治疗化妆品皮肤病100例疗效观察

中西医结合治疗化妆品皮肤病100例疗效观察 发表时间:2017-03-20T17:25:13.810Z 来源:《中国蒙医药》2017年2月第2期作者:朱正 [导读] 化妆品皮肤病是一种由接触化妆品所导致的皮肤及附属器的病变。 永州市新田县同济微创外科医院湖南新田 42570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中西医结合治疗化妆品皮肤病的临床治疗效果。方法选取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在我院进行治疗的100例化妆品皮肤病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50例患者。其中对照组患者采取纯西医治疗,观察组患者在西医治疗的基础上加中药联合治疗,一周为一疗程,四个疗程后分析治疗效果。结果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 72.0%,其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患者的平均治愈时间明显低于对照组患者,其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中西医治疗化妆品皮肤病,治标治本,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且治愈时间缩短,未出现不良反应,值得在临床治疗中被广泛推广。 【关键词】中西医结合;化妆品皮肤病;临床疗效 化妆品皮肤病是一种由接触化妆品所导致的皮肤及附属器的病变,主要由化妆品中所含有的化学原料、有害金属、化妆品受污染或个人敏感肤质引起的[1]。化妆品皮肤病的主要临床表现为皮肤干燥、瘙痒、脱屑、水肿等,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及身心健康[2]。本文研究运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化妆品皮肤病,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现汇报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期间在我院进行治疗的100例化妆品皮肤病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每组各50例患者。观察组中包括男性患者15例,女性患者35例,年龄21-38岁,平均(25.7±4.3)岁,发病时间1-15天,对照组中包括男性患者16例,女性患者34例,年龄22-39岁,平均(26.1±4.2)岁,发病时间2-16天。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在性别、年龄、发病时间等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方法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均停用化妆品,避免外界刺激。针对对照组患者采取纯西医治疗,针对观察组患者在西医治疗的基础上加中药联合治疗。 1.2.1 纯西医治疗对照组患者采取纯西医治疗,急性期红肿明显外用炉甘石洗剂,渗出多时医护人员为患者制作冷敷药液,以苯海拉明注射液、3%硼酸溶液和2%利多卡因注射液混合。患者将药液开放性冷敷,每天3次,每次20分钟,同时口服地氯雷他定片,每次5mg,每天睡前服用1次。当患者急性水肿症状消退后,不再冷敷,将苯海拉明注射液与维生素B注射液加入到100g基质中做成外敷药膏,每天2次涂抹在面部。亚急性期有少量渗出或者无渗出是均选用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999皮炎平)外敷,每天2次;慢性期选用莫匹罗星软膏(百多邦)外敷,每天2次;另有感染时均加用莫匹罗星软膏。 1.2.2 中西医结合治疗观察组患者在西医治疗的基础上加中药联合治疗,在西医治疗的基础上,加服中药汤剂。中药药方包括白鲜皮、生地黄各15g,苍术、牛蒡子、金银花各20g,连翘、甘草各10g,牡丹皮、荆芥、黄岑、防风、苦参各25g,熬制汤剂400ml,每天早晚各服用一次,能够起到清热解毒、祛风除湿、疏肝理气、活血化瘀、抗敏骨等作用。中西医结合治疗化妆品皮肤病能够内外兼治,从根本上改善患者的过敏体质。 观察组与对照组患者在服药期间禁止进食辛辣刺激的食物,禁止使用热水与肥皂水洗脸,多进食清淡的食物,并多饮水[3]。 1.3 疗效观察四个疗程以后观察患者的皮损消退情况等判断治疗效果。当患者所有的症状消失,皮损消退情况超过95%时,则为治愈;当患者症状基本消失,皮损状况消退70%-95%,则治疗显效;当患者症状好转,皮损消退50%-70%,则治疗有效;当患者症状无明显减轻甚至加重,皮损消退<30%时,则治疗无效。总有效率=治愈率+显效率+有效率。 1.4 统计学分析利用专业的统计学软件SPSS15.0对本次试验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当P<0.05时,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治疗效果比较观察组的治疗总有效率为96%,明显高于对照组的72.0%,其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详见表一: 讨论 纯西医治疗化妆品皮肤病,包括硼酸、苯拉海明和利多卡因开放性冷敷及口服地氯雷他定片,可以消炎、抗菌、止痒,改善患者皮肤皮损状况,短期效果较好,但是容易对皮肤或身体产生其他影响。中西医结合治疗化妆品皮肤病,以清热、解毒为主,加强对皮肤屏障的修复。中药药方中的金银花、牛蒡子、白鲜皮、苦参、苍术、黄岑、生地黄等药物可以与西药内外结合,温经活血,改善患者的过敏体

皮肤病分类

皮肤病分类 一、皮肤病的种类 皮肤病常见分类和症状: 1.真菌病:常见的有手脚癣、体股癣及甲癣(灰指甲);

2.细菌性皮肤病:常见的有丹毒及麻风; 3.病毒性皮肤病:常见的有水痘、扁平疣及疱疹; 4.节肢动物引起的皮肤病:如疥疮; 5.性传播疾病:如梅毒、淋病及尖锐湿疣; 6.过敏性皮肤病:常见的有接触性皮炎、湿疹、荨麻疹及多型红斑;药物反应,如磺胺类、青霉素等过敏引起的皮肤病; 7.物理性皮肤病:常见的有晒斑、多型性日光疹及鸡眼; 8.神经功能障碍性皮肤病:常见的有瘙痒症、神经性皮炎及寄生虫引起的皮肤病; 9.红斑丘疹鳞屑性皮肤病:常见的有银屑病、牛皮癣、单纯糠疹及玫瑰糠疹;10.结缔组织疾病:常见的有红斑狼疮、硬皮病及皮肌炎; 11.疹性皮肤病:常见的有天疱疹、类天疱疹及掌跖脓疱病; 12.色素障碍性皮肤病:常见的有黄褐斑、白癜风、文身; 13.皮脂、汗腺皮肤病:常见的有痤疮、酒渣鼻及臭汗症。 夏天炎热而潮湿,以足癣为代表的各类皮肤病很容易发作,但夏季也恰恰是治疗皮肤病的大好时机。夏天的温度和湿度很适合细菌生长,因此正是各类皮肤病致病菌大量繁殖的季节。在这个季节选择适合自己的治疗方法对付皮肤病,可以缩短三分之一的治疗时间,将治疗对患者的影响减到最小、费用降到最低。 据介绍,夏季最多见的皮肤病包括足癣、甲癣等足部真菌病和荨麻疹、皮炎湿疹等过敏性皮肤病。许多患者认为足癣等皮肤病迁延难愈,因此放弃了治疗。对此,如果不及时接受治疗,足癣等真菌性疾病有可

能引发淋巴管炎、丹毒或蜂窝织炎等疾病,甚至危及生命。科学研究表明,皮肤病的最佳治疗时间是每年的4~9月。“因为秋冬季处于休眠状态下的细菌自我保护力较强,会对药物作用的发挥起到一定影响。相反,在万物生长最旺盛的春夏季,选择适合自己的有效治疗方法,可以缩短三分之一的治疗时间。” 二、皮肤病的症状 黄褐斑是面部黑变病的一种,是发生在颜面的色素沉着斑,很多女性朋友,尤其是生完宝宝的女性朋友会被黄褐斑困扰,那么出现黄褐斑怎么治疗呢?其实黄褐斑的治疗方法有很多,例如常见的饮食就可以辅助治疗,然后再加上药物治疗。 湿疹是一种常见的过敏性炎症性皮肤病。湿疹症状主要是以皮疹多样性,对称分布、剧烈瘙痒、反复发作、易演变成慢性为主。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任何部位,任何季节,但常在冬季复发或加剧。 皮炎是一种常见皮肤病,皮肤出现脱皮、剥落、变厚、变色,及碰触时会发痒等现象。包括常见的夏季皮炎、隐翅虫皮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接触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等。针对不同类型的皮炎症状表现是不一样的脱发是头发脱落的现象。引起脱发的原因有生理性及病理性之分。生理性脱发指头发正常的脱落。病理性脱发是指头发异常或过度的脱落。

皮肤病知识背诵

1. 表皮主要构成细胞:角质形成细胞 2. 表皮由外胚层分化而来,属复层鳞状上皮,分五层:A. 基底细胞层B.棘细胞层:4-8层多角形细胞C.颗粒层:1-3层梭形细胞D.透明层:2-3层扁平境界不清,无核细胞。E.角质层:5-20层无生物活性的扁平、无核细胞 3. 皮肤附属器:毛发、皮脂腺、汗腺和甲 4 .原发性皮损:由皮肤性病的组织病理变化直接产生,对皮肤性病的诊断具有重要价值。(1)斑疹:皮肤黏膜的局限性颜色改变,与周围皮肤平齐,无隆起或凹陷,大小可不一,形状可不规则,直径一般小于1cm。直径达到或超过1cm时,称斑片。分红斑、色素沉着斑、色素减退(或脱失)斑及出血斑 (2)斑块:为丘疹扩大或较多丘疹融合而成、直径大于1cm的隆起性扁平皮损,中央可有凹陷。见于银屑病等。 (3)丘疹:为局限性、实质性、直径小于1cm的表浅隆起性皮损。特殊皮损:斑丘疹、丘疱疹、丘脓疱疹 (4)风团:为真皮浅层水肿引起的暂时性、隆起性皮损。皮损可成红色或苍白色,周围常有红晕,一般大小不一,形态不规则。可由化脓菌或非感染性炎症引起。见于荨麻疹。 (5)水疱和大疱:水疱为局限性、隆起性、内含液体的腔隙性皮损,直径一般小于1cm,大于1cm者称大疱,内容物含血液者称血疱。 (6)脓疱:为局限性、隆起性、内含脓液的腔隙性皮损,可由细菌(如脓疱疮)或非感染性炎症(如脓疱型银屑病)引起。 (7)结节:为局限性、实质性、深在性皮损,成圆形或椭圆形,可隆起于皮面,亦可不隆起,需触诊方可查出,触之有一定硬度或浸润感。 (8)囊肿:为含有液体或粘稠物及细胞成分的囊性皮损。一般位于真皮或更深位置,可隆起于皮面或仅可触及。 5. 继发性皮损:是由原发性皮损自然演变而来,或因搔抓、治疗不当引起。 (1)糜烂:局限性表皮或粘膜上皮缺损形成的红色湿润创面,常由水疱、脓疱破裂或浸渍处表皮脱落所致。因损害较表浅,愈后一般不留瘢痕。 (2)溃疡:局限性皮肤或黏膜缺损形成的创面,可深达真皮或更深的位置,可由感染、损伤、肿瘤、血管炎等引起。愈后留有疤痕。 (3)鳞屑:为干燥或油腻的角质细胞的层状堆积,由表皮细胞形成过快或正常角化过程受干扰所致。 (4)浸渍:皮肤角质层吸收较多水分导致表皮变软变白,常见于长时间浸水或处于潮湿状态下的皮肤部位,如湿敷较久、指趾缝等皱褶处。 (5)裂隙:也称皲裂,为线状的皮肤裂口,可深达真皮,常因皮肤炎症、角质层增厚或皮肤干燥导致皮肤弹性降低,脆性增加,牵拉后引起。好发于掌跖、指趾、口角等部位。 (6)瘢痕:真皮或深部组织损伤或病变后,由新生的结缔组织增生修复而成。分为增生性和萎缩性。 (7)萎缩:为皮肤的退行性变,发生于表皮、真皮、皮下组织。因表皮厚度或真皮和皮下结缔组织减少所致。表皮萎缩为局部表皮菲薄,成半透明羊皮纸样,有细皱纹;真皮萎缩为局部皮肤凹陷,皮纹正常;皮下组织萎缩为皮下脂肪组织减少所致的明显凹陷。 (8)痂:由皮损中的浆液、脓液、血液与脱落组织、药物等混合干涸后凝结而成。 (9)抓痕:也称表皮剥脱,为线状或点状的表皮或深达真皮浅层的剥脱性缺损。多伴有渗出、脱屑或血痂。常见于瘙痒性疾病。 (10)苔藓样变:因反复搔抓、不断摩擦导致的皮肤局限性粗糙增厚。表现为皮嵴隆起,皮沟加深,皮损界限清楚。、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GB 17149.1—1997 前言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实施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不同种类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的总则。凡符合本标准中所规定的定义,并具有相应临床表现者均可按本标准的原则进行诊断和处理。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南京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大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北京协和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辨、蔡瑞康、刘玮、薛春霄、黄畋、袁兆庄。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化妆品皮肤病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妆品皮肤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7149.2—1997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3—1997 化妆品痤疮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4—1997 化妆品毛发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5—1997 化妆品甲损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6—1997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GB 17149.7—1997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 定义 本标准所称的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使用化妆品所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采用下列定义: 3.1 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contact dermatitis induced by cosmetics 化妆品引起的刺激性或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3.2 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photosensitive dermatitis induced by cosmetics 由化妆品中某些成分和光线共同作用引起的光毒性或光变应性皮炎。 3.3 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 skin discolouration induced by cosmetics 接触化妆品的局部或其邻近部位发生的慢性色素异常改变,或在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消退后局部遗留的皮肤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 3.4 化妆品痤疮 acne induced by cosmetics 经一定时间接触化妆品后,在局部发生的痤疮样皮损。 3.5 化妆品毛发损害 hair damage induced by cosmetics 应用化妆品后出现的毛发干枯、脱色、折断、分叉、变形或脱落(不包括以脱毛为目的的特殊用途化妆品)。3.6 化妆品甲损害 nail damage induced by cosmetics 长期应用化妆品引起的甲剥离、甲软化、甲变脆及甲周皮炎等。 4 诊断原则

皮肤病种类大全

皮肤病种类大全 病毒性皮肤病 单纯疱疹、带状疱疹、寻常疣、跖疣、扁平疣、疣状表皮发育不良、传染性 软、水痘、水痘样疹、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麻疹、传染肚红斑、幼儿急诊、传 染件单椽细胞增多症、病毒性肝炎(小儿丘疹性肢体端皮炎、乙型肝炎抗原血症)、 手足口病; 细菌性皮肤病 脓疱疮、深脓疱疮、葡萄球菌性烫伤样皮肤综合症、毛囊炎、疖与疖病、痈、 蜂窝织炎、丹毒、化脓性汗腺炎、甲沟炎、急性淋巴结炎、下疳型脓皮病、面部 脓皮病、麻风、皮肤结核、皮肤炭疽、类丹毒、急性女阴溃疡、猩红热; 真菌性皮肤病 花斑擗、头癣、须廯、体癣、股癣、手足癣、甲癣与甲真菌病、叠瓦癣、掌黑癣、马拉色菌毛囊炎、念珠菌病、癣菌疹、孢子丝菌病、着色真菌病、红癣; 寄生虫及动物引起的皮肤病 虫咬皮炎、虱病、隐翅虫皮炎、桑毛虫皮炎、松毛虫皮炎、螨虫皮炎、疥疮、 匍行疹、尾蚴皮炎、丝虫病、蛔虫病、蛲虫病、滴虫病、弓形虫病、皮肤黑热病、 皮肤阿米巴病、水蛭咬伤、毒蜘蛛咬伤、毒蛇咬伤、蜂蜇伤、蜱虫皮炎、水母皮炎; 性传播疾病 梅毒、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软下疳、性病性淋巴 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艾滋病、生殖器念珠菌病、细菌性阴道病、阴道毛滴虫痫; 过敏性或变应性皮肤病

接触性皮炎、湿疹、特应性皮炎、自身敏感性湿疹、郁积性皮炎、尿布皮炎、传染性湿疹样皮炎、口周皮炎、汗疱疹、颜而再发性皮炎、荨麻疹、丘疹性荨麻疹、药物性皮炎、激素依赖皮炎; 职业性皮肤病 工业职业性皮炎、稻田皮炎、油彩皮炎、职业性痤疮; 物理性皮肤病 日光性皮炎、多形性日光疹、慢性光化性皮炎、植物日光性皮炎、放射性皮炎、烧伤、热激红斑、痱子、夏季皮炎、冻疮、皲裂、摩擦红斑、摩擦性苔藓样疹、鸡眼、肼胍、足跟瘀斑、压疮; 神经精神性皮肤病 瘙痒症、神经性皮炎、痒疹、结节性痒疹、色素性痒疹、神经官能性表皮剥蚀、拔毛癖、断发癣;咬甲癖、人工性皮炎; 红斑、丘疹鳞屑性皮肤病 多形性红斑、环状红斑、银屑病、副银屑病、单纯糠疹、玫瑰糠疹、连圈状糠秕疹、石棉状糠疹、扁平苔藓、光泽苔藓、念珠状红苔藓、硬化萎缩性苔藓、线状苔藓、剥脱性皮炎;结缔组织疾病 红斑狼疮、硬皮病、皮肌炎、混合性结缔组织病、重叠结缔组织病、嗜酸性筋膜炎、干燥综合征; 疱疹性皮肤病 大癌疮、类大疱疮、妊娠疱疹、线状IgA大疱性皮扶病、获得性大疱性表皮松解症、角层下脓疱病; 营养及代谢障碍陛皮肤病 维生素A缺乏症、维生素A过多症、维生素B1缺乏症、维生素B2缺乏症、维生素B12缺乏症、叶酸缺乏症、烟酸缺乏症、维生素C缺乏症、维生素D缺乏症、

皮肤病学临床

皮肤病学(临床)

————————————————————————————————作者: ————————————————————————————————日期:

《皮肤病学》复习思考题 第一章皮肤结构与生理功能一、选择题 1.位于表皮最深层的是 A.基底细胞层 B.棘细胞层 C.颗粒细胞层 D.透明细胞层 E.角质细胞层 2.位于表皮最外层的是 A.基底细胞层 B.棘细胞层 C.颗粒细胞层 D.透明细胞层 E.角质细胞层 3.下述哪种细胞具有免疫活性 A.黑素细胞 B.朗格汉细胞 C.麦克尔细胞D.角质形成细胞 E.未定类细胞 4.下述哪个部位皮肤吸收能力最强 A.前额 B.大腿内侧 C.阴囊 D.前臂 E.上臂屈侧 5.在毛发结构中,毛球下端向内凹入部分称 A.毛干 B.毛根 C.毛乳头 D.毛基质 E.毛囊 二、填空题 1、真皮的纤维主要包括纤维、纤维、纤维。 2、皮脂的主要作用有: 、、防止。 3、皮肤的附属器包括、、、及。 三、名词解释 1.瘙痒: 四、论述题 皮肤的主要生理功能有哪些? 第二章皮肤病症状与诊断 一、选择题 1.下述哪项为皮肤病自觉症状 A.红斑 B.紫斑 C.色素脱失斑 D.烧灼 E.丘疹 2.下述哪项为继发性损害 A.风团 B.脓疱 C.结节

D.浸渍 E.斑块 3.下述哪项为原发性损害 A.鳞屑 B.抓痕 C.糜烂 D.水疱 E.裂隙 4.皮肤病最常见的自觉症状是 A.疼痛 B.瘙痒 C.麻木感 D.红斑 E.鳞屑 5.皮肤粘膜检查时光线要求为 A.紫外线 B.日光灯 C.自然光线 D.白炽灯 E.红外线 6.红斑与紫斑的鉴别要点是 A.外观颜色 B.直径大小 C.形态 D.表面温度 E.压之是否褪色 7.皮肤组织退行性变所引起的皮肤变薄称为 A.鳞屑 B.糜烂 C.萎缩 D.苔藓样变 E.瘢痕 8.关于皮肤组织病理检查皮损选择,下述哪项错误 A.通常选择成熟而经过治疗的典型损害B.对水疱等应切取早期损害部分 C.较大损害应切取活动性的边缘 D.同时存在几种皮损,应分别取其皮损检查 E.水疱或脓疱应完整切取 9.采用滤过紫外线检查,白癣病发呈 A.亮绿色荧光 B.暗绿色荧光 C.红色荧光 D.亮红色荧光 E.珊瑚红色荧光 10.皮肤或粘膜深层真皮或皮下组织的局限性缺损称 A.浸渍 B.糜烂 C.溃疡 D.裂隙 E.瘢痕 二、填空题 1.皮损的性质和特点是诊断皮肤病的主要依据。分性损害和性损害两大类。 2.现病史中对初发皮疹应了解其部位、类型、、数目以及发生的、速度和情况。 3.浅部真菌病常采取、、和等标本。 三、名词解释 1.他觉症状: 2.水疱: 3.抓痕: 4.裂隙: 5.结节: 四、论述(简答)题 1.简述皮肤病触诊的主要内容。

《中医外科学》皮肤疾病知识要点!

《中医外科学》皮肤疾病知识要点!

1,病因病机 (1)病因:外因,风、湿、热、虫、毒;内因,主要为七情内伤、饮食劳倦和肝肾亏损。 (2)病机:因气血不和,脏腑失调,邪毒结聚而致生风、生湿、化燥、虚、致淤、化热、伤阴等。 2,主要的他觉症状 (1)原发性皮损,原发性皮损是皮肤病在其病变过程中直接发生及初次出现的皮疹,有斑疹、丘疹、风团、疱疹、脓疱等 ①斑疹;为局限性皮肤有明显的颜色变化,不隆起,也不凹陷,面积大而成片者称为斑片,分为红斑、色素沉着斑、色素减退斑 ②丘疹;为高出皮面的实性丘形小粒,直径一般小于0.5cm,多为风热、血热所致,其数目不一,有散在分布的,亦有相互融合而成扁平隆起的片状损害称为斑块,一般直径大于2cm,介于斑疹和丘疹之间,稍有隆起的皮损称为斑丘疹;丘疹顶部有较小水疱或脓疱时称为丘疱疹; ③疱疹,为内有腔隙,含有液体,高出皮面的损害,疱疹常发于红斑之上,多属湿热和热毒所致④风团,为皮肤上局限性隆起,常突然发生,迅速消退,不留任何痕迹,发作时伴有剧痒; ⑤结节,为大小不一,境界清楚的实质性损害,质较硬,深在皮下或高出皮面,多由气血凝滞所致;

⑥脓疱,疱内含有脓液,其色浑浊或为黄色,周围常有红晕,疱破后形成糜烂,溢出脓液,结脓痂; (2)继发性皮损,继发性皮损是原发性皮损经过搔抓、感染、治疗处理和在损害修复过程中演变而来。有鳞屑、糜烂、溃疡、痂、抓痕、皴裂、苔藓样变、疤痕、色素沉着、皮肤萎缩 ①鳞屑:为表皮角质层的脱落,大小、厚薄不一,小的呈糠秕状,大的为直径数厘米或更大的片状; ②糜烂:为局限性的表皮缺损,系由疱疹、脓疱的破裂,痂皮的脱落等露出的红色湿润面,多属湿热为患。 ③溃疡:为皮肤或黏膜深层真皮或皮下组织的局限性缺损 ④痂:皮肤损害处的渗液、滋水、渗血或脓液与脱落组织及药物等混合干燥后即形成痂⑤抓痕:由搔抓将表皮抓破、擦伤而形成的线状损害,表面形成血痂,皮肤瘙痒,多有风盛或内热所致 ⑥皴裂:为皮肤上的线性裂口,多由血虚风燥所致 ⑦苔藓样变:为皮肤增厚、粗糙、皮纹加宽、增深、干燥、局限性边界清楚的大片或小片损害,常为一些慢性瘙痒性皮肤病的主要表现,多由血虚风燥、肌肤失养所致。 ⑧色素沉着:为皮肤中色素增加所致,多呈褐色、暗褐色或黑褐色。 3,外用药物使用原则 (1)根据病情阶段用药;

《化妆品与皮肤病因果关系的评判》编制说明

上海市地方标准《化妆品与皮肤病因果关系的评判》修 订编制说明 一、项目背景 (一)任务来源 上海市地方标准《化妆品与皮肤病因果关系的评判》第一版发布于1998年。2015年,《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出台,对一些相关检测方法做了更新;2016年,《上海市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对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为更好地帮助本市化妆不良反应评价工作的进行,2018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了标准修订需求,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当年立项。 (二)预期目标 首版《化妆品与皮肤病因果关系的评判》适用于化妆品皮肤病的诊断,并且有相应诊断实验的流程规定。但是时隔20余年,该版标准在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地修订和完善,一方面充分发挥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近20年的实践经验,根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更新进行改进,同时也借鉴国外相关的法规和标准进行完善,最终以地方推荐性标准来推动化妆品行业在本市的健康发展。值得一提的是,

目前国家层面以及其他省市尚未发布同类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因此,本标准有望在国内其他地区推广使用,以更好地保护人民健康和安全。 (三)主要起草单位情况 为确保编制标准的顺利推进,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联合上海市疾病预防中心、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标准修订起草组,成员中还包括了曾参与1998年版标准起草的皮肤科专家,涵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日化企业 二、标准编制原则 (一)坚持实践性的原则,注重标准的实用价值 起草小组在标准修订过程中,与很多皮肤科医生进行过仔细沟通,对相关的诊断工作的思路、流程和记录进行深入了解,同时对相关诊断调查表进行多次调研,并与相关传报的医生一起进行调整,以期尽可能全面收集问题,完善病史收集资料。标准结合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临床工作实际要求,强调可操作性,让皮肤科一线医生可以参照标准进行诊断治疗。 (二)坚持问题导向原则,注重标准内容的全面完整 针对目前化妆品产品类型的不断增加,成分组合变得愈加复杂,化妆品不良反应类型也不断增多,标准起草组特地邀请了1998年版

正确使用化妆品与皮肤病因果关系的评判标准的说明

附录A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A.1 化妆品皮肤病是指化妆品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主要包括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触性皮炎、化妆品色素异常性皮病,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病、化妆品甲病、化妆品唇炎、化妆品接触性荨麻疹和化妆品激素依赖性皮炎等九种类型。 A.2 本文件适用于化妆品引起的皮肤病评判。而非化妆品引起的接触性皮炎、湿疹、黄褐斑、白癜风、寻常痤疮、毛发病变、甲病变以及唇炎等各种类似损害皮肤病均不适用。 A.3 评判目的在于明确化妆品与皮肤的因果关系,以利于解决有关化妆品皮肤病的纠纷。评判资料应完整真实。评判时应遵循综合分析、集体审议和科学公正的原则,评判必须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评判委员会具体执行。 A.4 评判化妆品皮肤病应在详细的化妆品接触史、临床表现、必要的实验室检查,与化妆品有关的质量信息和及时完整的随访资料等信息收集完整的前提下,进行全面综合分析评判。 A.5 在评判化妆品皮肤病时,必须按化妆品与皮肤病因果关系评分标准表准确客观地逐项评分,然后计算出总积分,再根据总积分进行因果关系等级评判。 A.6 应正确理解因果关系等级评判术语。肯定:应确认是化妆品皮肤病;很有可能或可能:可考虑是化妆品皮肤病,还应积极寻找收集信息;可能无关:基本可排除是化妆品皮肤病;待评价:需要更多相关信息才能进行相关评价和判定;无法评价:无法对化妆品和皮肤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评价。 A.7 化妆品皮肤病评判应明确致病化妆品及该化妆品与皮肤病因果关系的相关程度,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进行可疑致病化妆品成份的查找。 A.8 实验室检查在化妆品皮肤病评判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实验室检查包括封闭型皮肤斑贴试验、开放型皮肤斑贴试验和光斑贴试验等,是化妆品接触性皮炎和光接触性皮炎特异性的诊断试验,对化妆品色素异常性皮病也有很高的诊断价值。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其它试验。 A.9 完整的化妆品皮肤病评判应包括病名、病因和因果关系相关程度。如暂时不能明确者应及时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化妆品皮肤病法定监测机构及其授权单位报告。 A.10 化妆品皮肤病应注意与非化妆品引起的湿疹,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黄褐斑、白癜风、寻常痤疮、斑秃、雄激素源性脱发、头癣、甲真菌病、唇炎以及物理性、化学性、营养代谢性和遗传性等其他原因引起的皮肤粘膜及附属器疾病相鉴别。 A.11 化妆品皮肤病处理是以停止使用和彻底清除可疑致病化妆品,根据临床类型和病情进行对症处理和适当护理为原则。同时按标准填写化妆品皮肤病病例调查表,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化妆品皮肤病法定监测机构及其授权单位报告。

常见皮肤病

一、银屑病 寻常型银屑病初起为红色丘疹或斑丘疹,以后逐渐扩大或相 互融合,表面覆盖银白色鳞屑,可出现多个 细小出血点。 人类对银屑病还未完全阐明,但对银屑 病的认识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以下几点是我们必须要了解的: 1.目前认为本病是一种与遗传、感染、情绪、过敏等因素相关的免疫性疾病。 2. 该病无传染性,也不是不治之症, 精神紧张、情绪抑郁等会使病情加重。 3.目前治疗银屑病的方法很多,但是还没有任何一种方法对所有患者均有效。不要相信任何广告特别是邮购药品,其疗效是短暂的,后果可能会使轻者加重疾病,重者危及生命。 4.细心寻找使疾病加重或复发的个体因素,如食物,有的患者在进食狗或羊肉后加重,有的在进食鱼、虾等水产品后加重,有的在饮酒后加重,个人的体验非常重要,尽量避免可能使疾病 加重的个体因素。但也不要过多“忌口”。 5.本病尚无特殊的预防方法和可以 “根治”的治疗方法。在医师的指导下坚持 针对皮肤的治疗,如窄波中波紫外线照射和外用药物,擦药时应

按摩数次帮助药物吸收。尽可能不用内用药物。 6.不治比乱治好。 7.如有感染病灶如复发性扁桃体炎、齿与齿龈或齿槽感染等及时向皮肤科医师咨询。 8.本病一般无内脏损害,预后良好。出现关节症状应尽早就诊,因为“银屑病性关节炎”的致畸性超过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 二、湿疹 根据临床瘙痒剧烈、多形性损害、有渗出 倾向、好发四肢屈侧及容易反复发作的特点, 容易诊断。对密集分布的红色丘疹、丘疱疹伴 剧烈瘙痒,应早期治疗。由于早期湿疹大多属于急性期或亚急性期,因此外用药治疗应循序相应的原则。 注意事项: (1) 湿疹最忌四个字:烫、抓、洗、馋。湿疹很怕刺激,即使再痒,也不能用热水烫洗和搔抓,否则只会加重病情。千万不 要过度搔抓,身边还可以备些止痒药膏,痒了 适度抹搽。湿疹患者还要管住嘴,虽然没必要 什么都忌,但要自己注意观察,会引发或加重湿疹的食物一定不要贪嘴。 (2)有过敏体质的人,除了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尽量避免接触

化妆品皮肤过敏的基本常识

化妆品皮肤过敏的基本常识 一、皮肤基础知识 敏感 (一)、定义: 敏感的定义:皮肤感受力强、抵抗力弱、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起明显反映,容易引起肌肤过敏。 过敏的定义:皮肤一时的症状,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皮肤红、肿、痒、热、痛。(二)、敏感皮肤的特征: 敏感性皮肤最直接的定义就是“易受刺激而引起某种程度不适的皮肤”,易受刺激是主要关键,这种皮肤一般都比较白,毛孔也较细小,换句话说是视觉上很好的肤质。 敏感皮肤一般薄而细腻(呈粗糙状者极少),有时可见红斑、脱屑、红肿等现象。表皮干燥缺水,皮脂膜薄,隐约可见红血丝,会产生不均匀的潮红。 皮肤对季节、气候的变化适应性差,遇冷热变化、刮风、日晒等情况,会出现皮肤发痒,起皮疹。 容易对食物、药物、化妆品过敏。敏感程度易随自身健康的变化而变化。 敏感地带:眼圈、唇边、关节部位、颈群容易缺水。 (三)、敏感的原因: 1、先天性:遗传,先天性的敏感肤质跟血液有关。 2、后天性:①化妆品:劣质、变质、刺激性较强的化妆品和某些药物化妆品。 ②化学制品:塑料、橡胶、染料、油漆、香精、酒精等及有些染发精、冷烫精、洗发、护发品易引起皮肤过敏,甚至引起角膜发炎。 ③药物:如磺胺类药物,避孕类药物等。 ④食物:如鱼、虾、奶等。 ⑤其它因素:花粉、尘埃、动物毛、金属、衣料常是敏感皮肤的致敏源。有的人对冷热空气、紫外线过敏。 (四)、过敏的特征: 1、轻度:局部红、起红疹、痒。 2、重度:产生肿胀、脱皮、脱水、黄色液体渗出。 3、严重:有生命危险,大面积脱皮、全身乏力。 (五)、过敏的原因: 1、内因: ①皮肤结构被损; ②皮肤免疫与防护功能下降。 2、外因: ①遇风、遇寒、遇热、遇辣、遇日晒、遇激动、遇手抓、遇压迫、遇海鲜、遇化妆品、遇叮咬、遇尘土、遇花粉、遇冷水等; ②各种假冒伪劣化妆品或不适合自己的化妆品; ③中草药或化学药品脱皮后; ④长期外擦含激素药膏或化妆品;

几个皮肤病临床评分表

白癜风活动程度评分(VIDA) 这是一个6分的评分表。 VIDA评分基于主观判断。白癜风活动指皮疹扩大或新皮疹出现。 +4 –活动小于等于6周;Activity of 6 weeks or less duration; +3 –活动6周到3月;Activity of 6 weeks to 3 months; +2 –活动3-6月;Activity of 3 - 6 months; +1 –活动6-12月;Activity of 6 - 12 months; 0 –稳定1年以上;Stable for 1 year or more; and -1 –1年以来或更长时间稳定且自然复色 VIDA评分低意味着活动度程度低。 荨麻疹 荨麻疹活动性评分(UAS) 荨麻疹活动性评分Urticaria activity score (UAS) 包括计算风团数量和瘙痒程度。 根据风团数量计分1-3分: 0 –小于10 个小风团(直径< 3 cm); 1 –10 - 50个小风团或少于10个大风团(直径> 3 cm); 2 –多于50个小风团或10- 50个大风团; 3 –几乎躯体全部受累。 瘙痒严重程度评分0-3分: 0, 无; 1, 轻度; 2, 中度; 3, 重度 黄褐斑 黄褐斑面积及严重程度评分(MASI) 黄褐斑面积及严重程度评分Melasma area severity index (MASI) 用于评价黄褐斑的严重程度,评分方法如下: 前额评分=0.3 ×(D+H)×A 右颧部评分=0.3×(D+H)×A 左颧部评分=0.3 ×(D+H)×A 颏部评分= 0.1 ×(D+H)×A MASI 总分= 以上分值总和

皮肤病的种类及治疗

第一节皮肤解剖学 皮肤位于人体表面,是机体最大的器官,本身也具有多方面的功能。皮肤总面积约为1.6m2,其总重量约占体重的16%。皮肤的厚度根据部位有所不同,通常约0.5~4mm。 皮肤表面由许多皮嵴和皮沟形成,皮嵴部位常见许多凹陷小孔,称为汗孔,是汗腺导管开口部位。皮沟深浅不一,将皮肤划分为许多三角形,菱形或多角形皮野。 皮肤颜色根据不同人种、性别、色调有所不同。即使同一人体的皮肤,在各种部位也深浅不一。 皮肤还附有毛发,皮脂腺、大小汗腺及指(趾)甲等附属器。 毛发,可分为毛球、毛根、和毛干。毛发分布很广、通常可分为硬毛、毳毛两种。硬毛又分长毛与短毛两种。 皮脂腺:通常可分为三种类型:①附属于毛囊,开口于毛囊。②与毳毛有关,其导管直接开口于体表。③与毛发无关,称为独立皮脂腺。 汗腺:又分作大小汗腺两种、①小汗腺、几乎遍及全身。其导管多在表皮内呈螺旋状直行,开口于皮肤表面。②大汗腺,仅分布在腋窝、包皮、阴囊、小阴唇、会阴等处。多在皮脂腺开口的上方开口于毛囊。 指(趾)甲:是由致密而坚实的角质所组成,可分甲板、甲根。位于甲体下的基底组织部分称为甲床。位于甲根下的基底组织称为甲母质。 第二节皮肤组织学 皮肤由三部分组成,由外往里依次为表皮,真皮、和皮下组织。 表皮(Epidermis) 表皮由两大类细胞组成。即角朊细胞(keratinocytes)与树枝状细胞(dendritic cells)。 1. 角朊细胞 可以产生角质蛋白、根据角朊细胞的不同分化过程及细胞形态分为四层,即基底细胞层、棘细胞层、颗粒细胞层及角质层。 ①基底层:仅一层基底细胞,呈长柱状或立方形,核较大,卵圆形,细胞嗜碱性兰染。基底细胞呈栅栏状排列于其下的基底膜上。它是生发细胞,代谢活跃,不断有丝状分裂,产生子细胞以更新表皮。基底细胞内尚含有多少不等的黑素,其含量多少与皮肤的颜色是一致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