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及防爆电气设备的选用

一、概述

众所周知,易燃气体或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遇到火花、电弧或危险高温就会被点燃,会形成燃烧或爆炸。

石化和化工企业经常要加工和处理易燃性液体或气体,石化工业的原料中有相当多的品种是易燃性的,如常用的原料中的石油、天然气、氢气是易燃性物质;半成品中的烷类、烃类化合物多数是易燃性物质;成品中的汽油、柴油等也是易燃性物质。这些易燃性物质在被加工、贮存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从管道、反应器、贮罐中逸出或漏出,与空气中的氧气混合后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如果当时现场有点燃源,就会形成爆炸。爆炸产生高温和冲击波,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的巨大损失。

由于上述特点,石化企业的防爆安全就成为企业的头等大事。为了防范这种工程爆炸,需在工程中采取相应的措施。工程上采用的防爆安全措施一般分两类,第一类称为一次防爆措施,如建筑物的防爆设计,通风设施等。第二类称为二次防爆措施,如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等。这些措施都需要增加工程的投资,其设备费用、安装费用都高于普通电气产品,且平时的运行和维护都比普通电气设备难度大。如何在设计中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合理地按级选用防爆电气设备,事关企业的安全和工程投资的合理。

二、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如果对于一个炼油厂或其中的一个装置,由于它的原料、产品有易燃性物质,就把整个厂区或装置都认定为爆炸危险场所,是极不经济的,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易燃性物质的出现形成了一个潜在的爆炸性环境。所谓潜在的,就意味着它们并不是时刻出现的,有的出现频率高,有的出现频率低。在这种情况下,就存在危险性大的场所和危险性小的场所。因此,就有必要对这些危险场所进行的“场所分类”。按照场所中气体环境出现的频率和存在的时间的长短,将场所的危险程度分类,以便按照危险区域类型采用不同的防爆措施。

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首先要查找和确定释放源,根据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然后还应结合释放源所在处的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1)查找和确定释放源

在每个工程项目中,每一台加工设备(如罐、泵、管道、容器等),其内部含有易燃性物料,就应视为潜在释放源,如易燃性气体或液体的排入口、取样点、泄漏的阀门等,都是释放源。设备中含有的易燃性物料不会向环境中释放的,如全部焊接的管道等,则不可视为释放源。在场所分类中,首先应按易燃物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释放源的等级。根据规范规定共分为三级: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如:固定顶贮罐的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汽的自由排气孔或其它孔口等。

2.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第一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正常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3.第二级释放源:预计在正常下不会释放,即使释放也仅是偶尔短时释放的释放源,或划为

第二级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不能出现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的密封处;正常运行时不能释放易燃物质的法兰、连接件和管道接头;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安全阀、排气孔和其它孔口处;正常运行时不能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由上述两种或三种级别释放源组成的释放源,称为多级释放源。

(2)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是根据爆炸性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分为0区、1区、2区。

1.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

正常运行时连续或长时间出现或短时间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设备环境中已充满爆炸性气(液)体,该场所已随时处于危险状态下,只要稍有微小火花即可能爆炸起火,通常此场所尽可能不使用电气设备。若不得不使用,只有EExi本质防爆结构被允许。

例如:油罐内部液面上部空间。

2.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

设备环境中,在正常操作下,爆炸性气体已具危险性,在修理或维护时之泄漏即形成危险的场所。3.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

正常运行时不出现,即使出现也只可能是短时间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蒸气或薄雾的区域。爆炸性气(液)体已被控制住而使用,但若异常撞击破坏结构,可能使危险气(液)体溢出而发生危险的场所。

例如:油罐外3m内。

然后应根据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当通风良好时,应降低爆炸危险区域等级;当通风不良时应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

在生产装置中0区是极个别的,大多数属于2区,在设计中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时,应采取合理措施尽量减少1区。

(3)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

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除了按照规范条文的规定以外,还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1.易燃物质的泄出量;

2.释放速度;

3.释放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浓度;

4.易燃液体的沸点,液体混合物初沸点;

5.爆炸下限;

6.闪点;

7.通风量;等等。

这些量的增加与减少都与爆炸危险区域范围的大小有直接的关系。因这些量界定的因素较复杂。所以上述所列的影响范围大小的参数,只是采用了IEC规定,而该规定迄今为止只是一个原则性规定,无具体尺寸可遵循。由于实际生产装置的工艺、设备、仪表、通风布置等条件各不相同,在具体设计中均需结合实际情况妥善选择,才能确保安全。具体划分尺寸见有关规范GB50058-92。

三、防爆电气结构及使用之防爆场所

防爆电气:为了避免电气产生的火花及过热温升引起危险,特别在危险场所制作的电气设备。防爆电机主要用于煤矿、石油天然气、石油化工和化学工业。此外,在纺织、冶金、城市煤气、交通、粮油加工、造纸、医药等部门也被广泛应用。防爆电机作为主要的动力设备,通常用于驱动泵、风机、压缩机和其他传动机械。

一般防爆电气构造及其适用之防爆场所如下表所列:

四、防爆标志说明

防爆电气设备按GB 3836标准要求,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内容包括:

防爆型式+设备类别+(气体组别)+温度组别

1 防爆型式

根据所采取的防爆措施,可把防爆电气设备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正压型、油浸型、充砂型、浇封型、n 型、特殊型、粉尘防爆型等。它们的标识如表1所示。

表1 防爆基本类型

2设备类型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分为:

I类: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II类: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II类隔爆型“d”和本质安全型“i”电气设备又分为IIA、IIB、和IIC类。

3 气体组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传爆能力,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越大,其危险性越高。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能力可用最大试验安全间隙表示。同时,爆炸性气体、液体蒸气、薄雾被点燃的难易程度也标志着其爆炸危险程度的高低,它用最小点燃电流比表示。II类隔爆型电气设备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进一步分为IIA、IIB和IIC类。如表2所示。

表2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组别与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之间的关系

4 温度组别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引燃温度是能被点燃的温度极限值。

电气设备按其最高表面温度分为T1~T6组,使得对应的T1~T6组的电气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不能超过对应的温度组别的允许值。温度组别、设备表面温度和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如表3所示。

表3 温度组别、设备表面温度和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引燃温度之间的关系

5 防爆标志举例说明

为了更进一步地明确防爆标志的表示方法,对气体防爆电气设备举例如下:

如电气设备为I类隔爆型:防爆标志为ExdI

如电气设备为II类隔爆型,气体组别为B组,温度组别为T3,则防爆标志为:ExdIIBT3。如电气设备为II类本质安全型ia,气体组别为A组,温度组别为T5,则防爆标志为:ExiaIIA T5。

对使用于矿井中除沼气外,正常情况下还有II类气体组别为B组,温度组别为T3的可燃性气体的隔爆型电气设备,则防爆标志为:ExdI/IIBT3。

另外,对下列特殊情况,防爆标志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

(1) 如果电气设备采用一种以上的复合型式,则应先标出主体防爆型式,后标出其他的防爆型式。如:II类B组主体隔爆型并有增安型接线盒T4组的电动机,其防爆标志为:ExdeIIBT4 。

(2) 如果只允许使用在一种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环境中的电气设备,其标志可用该气体或蒸气的化学分子式或名称表示,这时,可不必注明气体的组别和温度组别。如:II类用于氨气环境的隔爆型的电气设备,其防爆标志为:ExdII(NH3)或ExdII(氨)。

反过来,利用表2,制造厂可以按照防爆电气产品的使用环境决定产品的温度组别,按照温度组别设计电气设备的外壳表面温度或内部温度。防爆电气设备的用户可以根据场所中可能出现的爆炸性气体或蒸气的种类,方便地选用防爆电气产品的温度组别。例如,已知环境中存在异丁烷(引燃温度460 ℃),则可选择T1组别的防爆电气产品;如果环境中存在丁烷和乙醚 (引燃温度160 ℃),则须选择T4组的防爆电气产品。

6 国际上常用的防爆电气设备标志举例

* NEC为美国电气规程。NEC 500表示为适合于北美危险场所划分体系。

五、防爆电气选用

在选择使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前,应首先明确以下内容:

1.燃炸危险场所环境的类别,是燃炸性气体环境还是燃炸性粉尘环境。不同的爆炸性介质其电气设备的防爆结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们通常在说的防爆设备大多指的是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使用的,如dⅡBT4、dⅡCT6等等,而用于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应为防尘结构,

标志为DP,主要用于可燃性非导电粉尘和可燃纤维的11区环境或尘密结构,标志为DT,主要用于爆炸性粉尘10区环境和其它爆炸性粉尘11

2.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爆炸级别,即ⅡA、ⅡB、ⅡC。这是相应于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分极。其级别根据产生爆炸性气体的介质不同而不同,如丙烷属ⅡA、乙烯属ⅡB、乙炔和氢属ⅡC等。从ⅡA到ⅡC随着防爆电气设备的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的逐级减小而其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3.环境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组别或引燃温度。这是易燃性物质的气体或蒸汽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的规定条件下被热表面引燃的最低温度。从组别T1到T6随着引燃温度的降低,其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逐级提高。

4.周围环境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要求。如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霉菌等不同环境条件,在防爆电气设备选型时应同时考虑。

在考虑以上几条基本要求后,可选择能满足要求的防爆电气产品。对有些必须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而其防爆要求又不能满足场所要求的时候,可采用正压通风的措施来达到防爆的要求。有关正压通风的具体要求详见国标G50058-92。

六、防爆标准

GB50058-92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设计规范》。

GB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 级正式版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

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实用版

YF-ED-J5169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 选型实用版 Management Of Personal, Equipment And Product Safety In Daily Work, So The Labor Process Can Be Carried Out Under Material Conditions And Work Order That Meet Safety Requiremen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实 用版 提示:该安全管理文档适合使用于日常工作中人身安全、设备和产品安全,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使劳动过程在符合安全要求的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防止伤亡事故、设备事故及各种灾害的发生。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防爆电气设备分为哪几种类型? 防爆电气设备的新旧类型名称和标志如表 6—6所示。 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需设置清 晰的永久性凸纹标志:“Ex”以示“防爆”。 小型电气设备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志牌铆接或 焊接在外壳上,也可采用凹纹标志。 铭牌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铭牌的右 上方有明显的标志“Ex”;②防爆标志,并顺

序表明防爆型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标志;③防爆合格证编号(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者,需在编号之后加符号“x”,如具有抗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其合格证号栏标出XXXX—x);④其他需要标出的特殊条件; ⑤有关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规定的附加标志;⑥产品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 2.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什么?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它是以隔爆外壳所具有的耐爆性和不传爆性来防爆的。所谓耐爆性,就是外壳能承受壳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燃烧和爆炸时所产生的很高压力。这种压力的大小与混合物的种类、浓度、初始压力、容器的容积大小和形状

(完整版)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怎样划分火灾及爆炸危险场所等级 火灾危险场所,按其危险程度可分为三级区域: 21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贮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2区在生产过程中,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23区存在固体状可燃物质,并且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物质的物态,可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根据发生爆炸危险的可能性和后果,按爆炸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的不同,可将爆炸危险场所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可能出现的场所。 2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划分如下: 10区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11区正常情况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上述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和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卢机) 第四章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 第一节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爆炸性粉尘或易燃纤维等统称为爆炸性物质。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薄雾、粉尘或纤维状的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点燃后,燃烧将在整个范围内迅速传播的混合物,称为爆炸性混合物。 一、爆炸性物质的分类 爆炸性物质可分为三类: Ⅰ类:矿井甲烷; Ⅱ类: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含蒸气、薄雾); Ⅲ类:爆炸性粉尘(含纤维)。 二、爆炸性混合物的分级和分组 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性,是由它的爆炸极限、传爆能力、引燃温度和最小点燃电流决定的。各种爆炸性混合物按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分级,按引燃温度分组,主要是为了配置相应电气设备,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14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 划分(正式版)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

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 0级区域(简称0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 1级区域(简称1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 2级区域(简称2区),是指在正常情况下,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

防爆电器设备选型要点 我国现行的关于爆炸环境电气设计和设备制造的标准有: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3836.□-2000《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设备》和GB12476.□-2000《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经过比较,1992年的标准与2000年的标准略有差异。据资料介绍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正在修订中。 根据国标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爆炸危险环境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爆炸性气体环境按照释放源级别划分为0区、1区、2区;爆炸性粉尘环境按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分为10区和11区。不同的环境对电气设备选型有不同的要求。 1.防爆危险区域划分 国标GB50058-1992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如下: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 间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国标GB50058-1992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危险场所划分如下: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2.国标GB50058-1992防爆环境电气设备的选择的规定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设备选择见国标GB50058-1992第2.5.2 – 2.5.5条;爆炸 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设备选择见国标GB50058-1992第3.4.2条,但由于该条规定的“DP”、“DT”标记已经被修改,因此还需要对照国标《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GB12476.1-2000的“前言(5)”和“条文26标志”的规定选用电气设备。由于篇幅较长,本文未予原文引用。 还需要说明的是国标GB50058-1992与国标GB12476.1-2000一个是设计标准,一个是设备制造标准,是略有差异的,但是目前都属于有效标准。请设计者阅读中国电力出版社:《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三版第十一章第三节,表11-12、表11-13、表11-22、表11-25、表11-26、表11-28等内容进行分析比较。 2.1 爆炸性气体环境 需要按照爆炸性气体环境选择的电气设备有: 旋转电机类:鼠笼型感应电动机、绕线型感应电动机、同步电动机、直流电动机、电磁滑差离合器(无电刷); 低压变压器类:变压器、电抗线圈、仪表用互感器;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最新版)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702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最新版)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

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⑴10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1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粉尘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应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二、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三、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粉尘环境 二、11区有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然出现爆炸性粉尘混合物的环境 火灾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以及危险程度及物质状态的不同按下列规定进行分区: 一、21区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二、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三、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爆炸性粉尘危险区域划分应根据爆炸性粉尘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进行分区,原分为10区、11区。现有标准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等同IEC61241标准,将危险区域划分为20区、21区、22区,10区与20区对应,11区与21区、22区对应 原则上是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0区;存在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1区;存在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2区。 按以上规定划分区域等级后,再根据采取排气通风等措施调整区域划分。 20区:空气中的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出现于爆炸性环境中的区域。 可能产生20区的场所示例:

常用电气设备的防火防爆(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2348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常用电气设备的防火防 爆(正式版)

常用电气设备的防火防爆(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纵观我国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严峻形势,提醒人们要加强防火与防爆。要实现安全用电,避免或减少电气事故发生,做好电气防火与防爆尤为重要。电气防火防爆的相关常识及措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电气火灾与爆炸的成因 (1)电气设备和线路过热 由于设计、选材、施工、制造不当而形成线路和设备固有缺陷等原因,或操作与使用方法不正确而造成的短路、过载、铁损过大、接触不良、机械摩擦、通风散热条件恶化等,都可能使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

出现整体或局部温度过高,即出现过热现象,从而引燃易燃易爆物质而发生电气火灾或爆炸。 (2)电弧和电火花 电力线路和电气设备发生短路或接地故障、接头松脱、炭刷冒火、过电压放电、感应电或静电放电、熔断体熔断、电器触头通断等情况下都会产生电弧和电火花。电弧和电火花不仅可以直接引燃或引爆易燃易爆物质,而且电弧还会导致金属熔化、飞溅而构成引燃易燃物品的火源。因此,存在火灾与爆炸危险的场所,电弧和电火花是导致火灾与爆炸的关键因素。 (3)照明和电热设备使用不当 使用照明和电热设备时,忽视其安全要求,由使用不当而导致点燃或引爆一些易燃易爆物体,也是引起火灾和爆炸的重要原因。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999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正式版)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型及其选型(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防爆电气设备分为哪几种类型? 防爆电气设备的新旧类型名称和标志如表6—6 所示。 在防爆电气设备外壳的明显处,需设置清晰的永 久性凸纹标志:“Ex”以示“防爆”。小型电气设备 及仪器仪表可采用标志牌铆接或焊接在外壳上,也可 采用凹纹标志。 铭牌必须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铭牌的右上方有 明显的标志“Ex”;②防爆标志,并顺序表明防爆型

式、类别、级别、温度组别等标志;③防爆合格证编号(为保证安全指明在规定条件下使用者,需在编号之后加符号“x”,如具有抗低冲击能量的电气设备,在其合格证号栏标出XXXX—x);④其他需要标出的特殊条件; ⑤有关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规定的附加标志;⑥产品出厂日期或产品编号。 2.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原理是什么? 具有隔爆外壳的电气设备称为隔爆型电气设备。它是以隔爆外壳所具有的耐爆性和不传爆性来防爆的。所谓耐爆性,就是外壳能承受壳内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燃烧和爆炸时所产生的很高压力。这种压力的大小与混合物的种类、浓度、初始压力、容器的容积大小和形状等因素有关。一般要求外壳能承受1~1.5MPa的内压力而不产生永久性变形。厂家一般按

爆炸危险场所分区

气体场所划分为三个区域:0区,1区和2区; 粉尘场所分为三个区域:20区,21区和22区。 可燃性气体,蒸汽和薄雾气体场所 0区爆炸性环境中的爆炸性混合物以气体,蒸汽或薄雾形式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使用在0区的电气设备须按照EN50284和IEC60079-26中对д类,种类(气体)电气设备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测试和标识。 1区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可能会出现气体,蒸汽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1区是防爆电气设备的典型应用场所。标准EN50014~ EN50020,EN50039以及 IEC60079-0,-1,-2.-7,-11,-18,-25对1区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规定。 2区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环境中不太可能出现气体,蒸汽或薄雾形式的爆炸性混合物,假 如出现也只是偶然发生并且短时间存在的场所。通常情况下,”短时间”是指持续时间不多于2个小时。 标准EN50021和IEC60079-15对2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相应的规定,同时也必须满足通用的绝缘电阻,冲击能量和耗散功率等要求。 粉尘场所 20区 EN50281-1-1标准对用于20区的电气设备壳体结构及设计做了相应规定。IEC60241-11对在20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做了补充要求,包括本质安全防爆等方面的内容 20区应用种类1(粉尘)电气设备。 21区磨坊,煤炭,谷物仓库以及包装生产线及其四周是典型的21区场所。在21区中,可能会发生因粉尘泄漏等原因而形成爆炸性粉尘混合物。此外,电气设备表面粉尘堆积也是工厂安全生产的隐患,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21区须使用种类2(粉尘)防爆电气设备。 22区在正常运行时,爆炸性粉尘混合物不太可能出现,只有在故障状态下才可能发生的场所。22区须使用种类3(粉尘)防爆电气设备。假如是爆炸性环境中的粉尘是导电性粉尘,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 分 Orga nize en terprise safety man ageme nt pla nning, guida nee, in spect ion and decisi on-mak ing, en sure the safety status, and unify the overall pla n objec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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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划分 简介:该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组织实施企业安全管理规划、指导、检查和决策等事项,保证生产中的人、物、环境因素处于最佳安全状态,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爆炸危险场所,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 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 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电气设备的防火和防爆措施及方法

电气设备的防火和防爆措施及方法 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是指由于电气原因引起的火灾和爆炸事故。各种电气设备的绝缘材料大多数属于易燃物质,运行过程中导体通过电流会发热,开关切断电流时会产生电弧,由于短路、接地或设备损坏等可能产生电弧及电火花,将周围易燃物引燃,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其在火灾和爆炸事故中占有很大比例。电气火灾和爆炸事故除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外,还可能造成系统大面积或长时间停电,给国民经济造成重大损失。因此,电气防火和防爆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引燃是指可燃物的局部受到高温热源的作用,而引起可燃物燃烧并且逐步扩大到全部的现象。通常情况下,火灾中的大部分是由引燃产生的。有些时候,火灾和爆炸是伴随着发生的。爆炸是指物质发生剧烈的氧化和分解反应,使其温度和压力急剧增加的现象。爆炸也是一种特殊的燃烧现象。 可燃气体、液体和粉尘与空气混合,遇到明火和热源产生爆炸。其混合物的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而最高浓度称为上限,通常以体积百分比表示。 1电气火灾和爆炸原因 电气火灾和爆炸,除了设备的缺陷或安装不当等设计、制造和施工方面的原因外,还有在运行中产生的热量和电火花或电弧等直接原因。 1.1电气设备过热 电气设备过热主要是电流的热效应造成的。电流通过导体时,由于导体存在电阻,电流通过时就要消耗一定的电能。这部分能量以发热的形式消耗掉,并加热其周围的其他材料。当温度超过电气设备及其周围材料的允许温度,达到起燃温度时就可能引发火灾。 引起电气设备过热主要有以下原因: 1)短路:线路发生短路时,线路中电流将增加到正常工作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使设备温度急剧上升,尤其是连接部分接触电阻等处。如果温度达到可燃物的起燃点,就会引起燃烧。 引起线路短路的原因很多,例如电气设备载流部分的绝缘损坏。这种损坏可能是长期运行,绝缘自然老化,或者强度不符合要求,或者是绝缘受外力损伤等引起短路事故,也可能是运行中误操作造成弧光短路。还有小动物误入带电间隔造成短路,鸟禽跨越裸露的相线之间造成短路。发生短路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切除故障部分,以保证线路安全。 2)过负荷:由于导线截面和设备选择不合理,或运行中电流超过设备的额定值,超过设备的长期允许温度,都会引起发热。 3)接触不良:导线接头连接不牢靠、活动触头(开关、熔丝、接触器、插座、灯泡与灯座等)接触不良,导致接触电阻很大,电流通过导致接头过热。 4)铁心过热:变压器、电动机等设备的铁心过饱和,或非线性负载引起高次谐波造成铁心过热。 5)散热不良:设备的散热通风措施遭到破坏,设备运行中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有效地散发,从而造成设备过热。发热量大的一些电气设备安装或使用不当,也可能引起火灾。 1.2电弧和电火花 电弧和电火花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例如电气设备正常工作时或正常操作时也会发生电弧和电火花。直流电机电刷和整流子滑动接触处、交流电机电刷与滑环滑动接触处在正常运行中就会有电火花,开关断开电路时会产生很强的电弧,拔掉插头或接触器断开电路时都会有电火花发生。电路发生短路或接地事故时产生的电弧更大。还有绝缘不良电气等都会有电火花、电弧产生。电火花、电弧的温度很高,特别是电弧,温度可高达6 000℃。这么高的温度不仅能引起可燃物燃烧,还能使金属熔化、飞溅,构成危险的火源。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原则实用版

YF-ED-J957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原则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爆电气设备选型的原则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选择防爆电气设备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设备选型原则 选择爆电气设备必须与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程度相适应。 所谓爆炸性混合物的危险程度是指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级别、点燃温度的组别而言。选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与爆炸性混合物的传爆级别、组别、危险区域的级别相适应,否则就不能保证安全。此外,如同一区域内存在两种以上不同铖险等级的爆炸性物质时,必须选择与危险程度最高的爆炸等级及自然温度等级相

适应的防爆结构。 在非危险区域中,一般都是选用普通的电气设备,但是,装有爆炸性物质的容器置于非危险区域时,在异常的情况下,亦存在危险的可能性。比如,或因容器腐蚀溢出危险性物质,或因运转工人误操作放也危险性物质,或因异常反应而形成高温高压,使装置、容器受到破坏而泄漏出爆炸性物质等。 因此,必须考虑意外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2.选择合适的防爆类型 选择防爆结构必须适用于危险区域。什么性质的危险区域就必须采用什么样的防爆结构。防爆性能是因结构的不而不同,故必须根据爆炸性物质的种类,设备的种类、安装场所的危险程度等选择相适应的防爆类型。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爆炸危险场所,就是指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质,并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火灾危险场所,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使用、加工、储存或转运闪点高于场所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或者有可燃粉尘、可燃纤维,或者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并在可燃物质的数量上与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场所。 一、爆炸与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与分级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与分级 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2、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就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与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①0级区域(简称0区),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级区域(简称1区),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③2级区域(简称2区),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与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①10级区域(简称10区),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②11级区域(简称11区),就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类与分级 火灾危险场所只有一类,但由于在这个区域内火灾危险物质的危险程度与物质状态不一样,又将其分成三个不同危险程度的区。 21区:指具有闪点高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在数量与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2区:具有悬浮状、堆积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虽不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但在数量与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 23区: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在数量与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在火灾危险环境中能引起火灾危险的可燃物质分为下列四种: 1、可燃液体:如柴油、润滑油、变压器油等。 2、可燃粉尘;如铅粉、焦炭粉、煤粉、面粉、合成树脂粉等。 3、固体状可燃物质:如煤、焦炭、木等。 4、可燃纤维:如棉花纤维、麻纤维、毛纤维、木质纤维、合成纤维等。

油库加油站爆炸气体和火灾危险环境及区域划分(通用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油库加油站爆炸气体和火灾危 险环境及区域划分(通用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油库加油站爆炸气体和火灾危险环境及区 域划分(通用版) 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的意义在于,确定易燃油品设备周围可能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范围,要求布置在这一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具有防爆功能,使可能出现的明火或火花避开这一区域。为了对防爆电气提出不同程度的防爆要求,将爆炸危险区域划分为不同的等级。 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及区域划分 对于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环境。 1.在大气条件下,有可能出现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等易燃物质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闪点低于或等于环境温度的可燃液体的蒸气或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在物料操作温度高于可燃液体闪点的情况下,可燃液体有可能泄漏时,其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分区 爆炸性环境的分区是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确定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50058)将爆炸性气体环境划分为三级危险区域,见表3—1。 (二)危险物质释放源 可释放出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物质所在位置或地点称为危险物质释放源。《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CB50058)将危险物质释放源分为三级。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会长期释放或短期频繁释放易燃物质的释放源。类似下列情况的,可划为连续级释放源。 (1)没有用惰性气体覆盖的固定顶储罐及卧式储罐中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2)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燃液体的表面; (3)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气的自由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 级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418-46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

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附录 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附件加油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1、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定义应符合现行国家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火灾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规定。 (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3)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注:正常运行指正常的开车、运行、停车、易燃物质产品的装卸,密闭容器盖的武装,安全阀、排放阀以及所有工厂设备都在其设计参数范围内工作状态。 2、汽油和液化石油设施的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以下的坑或沟应划分为1区。 3、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1): (1)加油机壳体内部空间划分为1区。 (2)以加油机中心线为中心线,以半径为4.5m的地面区域为底面和以加油机顶部以上0.15m半径为3m的平面为顶面的圆台形空间划分2区。

注:采用加油机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图1 汽油加油机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4、油罐车卸汽油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图2): (1)油罐车内部的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分为0区。 (2)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和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的球形空间划分为1区。 (3)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分为2区。

图2 油罐车卸汽油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5、埋地卧式汽油储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图3): (1)罐内部油品表面以上的空间划分为0区。 (2)人孔(阀)井内部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1.5m(0.75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m 的球形空间划分为1区。 (3)距人孔(阀)井外边缘1.5m以内,自地面算起1m高的圆柱形空间、以通气管管口为中心,半径为3m(2m)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分为2区。 注:采用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汽油罐通气孔管管口爆炸危险区域用括号内数字。

防爆电气设计 安装及选型标准

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 在进行防爆区电气设计工作之前,应对爆炸危险性场所进行环境危险区域进划分,根据环境中存在的爆炸物形态可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 火灾危险环境。在进行区域划分前应由熟悉设备工艺性能的技术人员提出易燃性 介质及其释放源,由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有关规范,来划分爆炸危险区域。 场所分类对工程设计很重要,为了尽量准确地划分区域,在根据有关标准和规范 划分的同时,还应参考以往的经验和行业的特点。既要保证生产装置的安全可 靠,又要避免人为提高爆炸危险区域等级,而造成工程投资浪费。爆炸危险场所 的划分首先要查找和确定释放源,根据释放源的等级,划分爆炸危险区域,然后 还应结合释放源所在处的通风条件调整区域划分。 (一)、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 1、查找和确定释放源 在每个工程项目中,每一台加工设备(如罐、泵、管道、容器等),其内部含有易燃性物料,就应视为潜在释放源,如易燃性气体或液体的排放口、取样点、 泄漏的阀门等,都是释放源。该类设备中含有的易燃性物料不会向环境中释放 的。如全部焊接的管道等,则不可视为释放源。在场所分类中,首先应按易燃物 质的释放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确定释放源的等级。根据规范规定共分为三 级: ○1.连续级释放源:预计长期释放或短时频繁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连续级释 放源。 如:固定顶贮罐的上部空间和排气口;油、水分离器等直接与空气接触的易 燃液体的表面;经常或长期向空间释放易燃气体或易燃液体的蒸汽的自由排气孔 或其它孔口等。 ○2.第一级释放源:预计正常运行时周期或偶尔释放的释放源,可划为第一级 释放源。 如:正常运行时,会释放易燃物质的泵、压缩机和阀门等的密封处;正常运 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安装在贮有易燃液体的容器上的排水系统;正常 运行时会向空间释放易燃物质的取样口。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参考文本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 级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参考文本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 爆炸危险场所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气体爆炸危 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两类。 (二)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 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而划分为不同危险等级的区域。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⑴0级区域(简称0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 ⑵1级区域(简称1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 ⑶3级区域(简称3区,下同)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注:正常情况是指设备的正常起动、停止、正常运行和维修。不正常情况是指有可能发生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等级 爆炸性粉尘和可燃纤维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按其危险程度的大小分为两个区域等级。 ⑴10级区域 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

附录二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附录二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范围典型示例图 1.必须在结合具体情况,充分考虑影响区域登记和范围的各项因素及生产条件(易燃物质的释放量、释放速度、沸点、温度、闪点、相对密度、爆炸下限、障碍等条件),运用实践经验加以分析判断前提下,才能使用以下是历来确定范围(图中释放源除注明外均为第二级释放源)。 2.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的确定参考示例图见图1~40。 3.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1及图2): 一、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 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地坪上的高度为7.5m及半径为7.5m,顶部与释放源的距离为7.5m的范围内划为2区; 图1释放源接近地坪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 图2释放源在地坪以上时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通风良好的生产装置区 三、以释放源为中心,总半径为30m,地坪上的高度为0.6m,且在2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2区。 4.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通风不良且为第二级释放源的主要生产装置区,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3): 一、封闭建筑物内和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 二、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15m,高度为7.5m的范围内划为2区,但封闭建筑物的外墙和顶部距2区的界限不得小于3m,如为无孔洞实体墙,则墙外为非危险区; 三、以释放源为中心,总半径为30m,地坪上的高度为0.6m,且在2区以外的范围内划为附加2区。

图3易燃物质重于空气、释放源在封闭建筑物内通风不良的生产装置区5.对于易燃物质重于空气的贮罐,其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宜符合下列规定(图4及图5): 一、固定式贮罐,在罐体内部未充隋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区,浮顶式贮罐在浮顶移动范围内的空间划为1区; 二、以放空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空间和爆炸危险区域内地坪下的坑、沟划为1区; 三、距离贮罐的外壁和顶部3m的范围内划为2区; 四、当贮罐周围设围堤时,贮罐外壁至围堤,其高度为堤顶高度的范围内划为2区。 图4易燃物质重于空气、设在户外地坪上的固定式贮罐 图5易燃物质重于空气、设在户外地坪上的浮顶式贮罐 6. 易燃液体、液化气、压缩气体、低温度液体装载槽车及槽车注送口处,其爆炸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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