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采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专用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进行细化和完善。

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算术、加权平均值以及合理变动范围。

算术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

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

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

评估指标预警值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进行确定。

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

1、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对比,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2、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

3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

4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5 、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税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

6、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累计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7、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五号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评估结果的处理

1、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3、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

审核分析纳税资料的重点

1、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

类纳税申报附送的各类低扣、列支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

2、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项目、数字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适用的

税目、税率及各项数字计算是否准确;申报数据与税务机关所掌握的相关数据是否相符。

3、收入、费用、利润及其他有关项目的调整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申请减免缓抵退税、亏损结转、获利年度的确定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并正确履行相关手续。

4 、与上期和同期申报纳税情况有无较大差异。

5 、税务机关和税收管理员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数据。

一、疑点问题分析

疑点分析是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疑点分析指标筛选出异常地区或行业的具体异常企业名单,制定检查方案,下发基层税源管理部门进行纳税评估的过程。在疑点分析中可选择以下指标,或者根据增值税管理的需要进行扩充或增减,但对于上级国税机关已经确认的应必须选用。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商业一般纳税人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异常问

题;

二)一般纳税人(包括工业、商业以及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增

值税税负偏低问题;

(三)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增幅高于销项税额增幅10% 以上问题;

(四)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异常问题;

(五)利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抵扣不实问题;

(六)利用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抵扣不实问题;

(七)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不实问题;

(八)运费发票抵扣不实问题;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问题; (十)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问题;(十一)连续三个月零税申报企业问题;(十二)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异常企业问题:

1、税负率小于等于0.5% ;

2、销售额与上季度比增长幅度大于等于100% ;

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抵扣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运输发票)抵扣额占全部进项税额比利大于等于

60% 。

(十三)留抵税额异常企业问题。

二、纳税评估所需的数据资料及来源

(一)上级部门发布的涉税信息;

(二)征管信息系统存储的各类增值税纳税人的“一户式”信息资料。包括纳税人的登记、认定、资格审批、发票领购等基本信息,以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主要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商贸企业增值税进销项税额明细表》)和企业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三)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所采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 数据;

(四)国税机关获取的第三方信息资料;

(五)主管国税机关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资料。

三、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及使用方法评估人员可以同时采用以下方法中的任意几种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一般不少于两种。对于通过特定疑点确定的纳税评估对象,可根据需要自行确定评估分析方法。

(一)增值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1、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

(1)用企业存货变动情况测算当期申报销售额

工业企业:本期产品销售收入测算数=(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 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1+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成本)商业企业:进价核算方式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测算数= (期初库存商品金额+ 本期购进商品金额-期末库存商品金额)÷(1-毛利率)

售价核算方式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测算数= 期初库存商品金额+ 本期购进商品金额- 期末库存商品金额

工业企业测算公式中“期初库存产成品金额+ 本期完工产成品金额-期末库存产成品金额”计算出的是企业产品销售成本,乘以(1+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成本)计算出企业当期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测算公式中“期初库存商品金额+ 本期购进商品金额- 期末库存商品金额”,对于采用售价核算方式的企业计算出的是本期销售收入;对于采用进价核算的企业计算出的是本期商品销售成本,除以(1- 毛利率)计算出当期销售收入。若测算数大于企业实际申报的销售收入,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问题。指标提示异常时应注

意:

①销售货物未做财务处理或虽作处理但未申报。正常情况下,企业销售货物而发生的费用与当期主营业务成本是配比的。因此,对此问题应重点审查当期《利润表》“主营业务成本和“营业费用”本月数,计算出本月营业费用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率,同时审查上期《利润表》本月数,计算出上期比率,并进行对比分析,若本月比率突然增高,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②发生视同销售行为而减少的存货未计销项税。重点审查当期《资负债表》“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对外投资”、“其它业务支出”等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负债表》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增加额。若有,则说明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③发生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转出。企业当期减少的存货也可能存在不需做销售、不需计提销项税,而是发生了非正常损失的情况。因此,还应审查《资产负债表》“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数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增加额。若有,则应审查《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栏中有无相应数据。若无,则说明企业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已基本明确的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进一步落实。

④以货抵债未计销售收入。企业发生以货抵债业务未按规定作销售处理时,一般通过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帐户直接冲减库存。分析企业是否存在此问题,应审查当期《资产负债表》“应付帐款”、“其它应付款”栏次期末

余额,特别是其它应付款,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当期有无异常冲减额。若有,还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产(商)品功用、财务核算特点、流动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流资较少,“其它应付款”、“应付帐款”余额长期较大的企业,而本期又有冲减额,存在此问题的可能性就较大,要在评析结论中说明,将之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⑤以物易物未计销售收入。企业发生“以物易物”这种交易行为,一般不涉及货币资金的流动,只是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发生一定的变化,库存总额不变。从能够掌握企业的资料情况看,只能对商业企业进行分析。判断有无此行为,应审查《库存商品明细表》,看本期增加的商品中有无超出其经营范围的部分。

(2)用企业资金动态测算销售收入是否异常销售收入测算数=(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和其它应税行为收到的资金- “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贷方发生额+ “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借方发生额)÷(1+ 本期销售综合税率)

本期销售综合税率= 本期应纳增值税额÷本期不含税收入总额

“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贷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企业前期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而在本期收到的货款;“应收帐款”及“预收帐款”当期借方发生额反映的是企业本期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未收到的货款,这两部分货款虽未实际收到,但按政策规定应作销售处理。此公式反映的是企业本期收到的全部资金减去前期销售货物在本期收到的资金,加上本期销售而未收到货款的部分,即为本期全部含税销售收入。

如果测算数大于企业实际申报数(应税销售额+免税货物销售额+出口货物免税销售额),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问题。企业收到销售资金不作销售时,一般通过挂往来帐的手段进行隐蔽。因此应重点审查《资产负债表》“其它应付款”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进行对比分析,看本期有无增加额,增加额是否异常。若有,还应结合以下问题进行分析。

①企业直接销售原辅材料、半成品、下脚料等未计销售收入。

根据平时掌握的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分析,如该企业生产的半成品有无独立的功用,有无发生过直接对外销售半成品的情况;企业的经营范围有无转售外购原辅助材料业务,或是否曾经发生过转售业务;若为工业企业,还应看是否属产生大量副产品或下脚料的企业等。若有以上情况,则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将之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调查环节落实。

②企业收取的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未计销售收入。按现行政策规定,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

2、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评估指标

税负率= (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

将税负率与相应的预警值进行比较,低于预警值的要列入疑点范围。

税收负担率属综合类分析指标,影响该指标的因素较多,涉及进项和销项的方方面面,因此,指标提示异常时,应结合其它指标异常情况和其它评估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3、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

(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 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其中:

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 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

×100% ;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 本期工(商)业增加值- 基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 。其中: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 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

真实性进行评估。

4、进项税金控制额分析指标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 (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

×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本期运费支出数×7% 。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纵向比较;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横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税申报表中的本期进项税额核对,若前者明显小于后者,则可能存在虚抵进项税额。具体分析应注意:

(1 )购进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

重点审查当期《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栏目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对比分析,看本期有无异常增加额,若有,则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疑点问题转下环节落实。

(2)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未按规定转出进项税;

重点审查本期《资产负债表》“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对外投资”、“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等栏次期末余额,并与上期《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对比分析,看本期有无异常增加额。若有,再审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出”栏有无相应数字,若无,则说明

企业可能存在此问题,应在评析结论中说明,作为主要疑点问题转约谈、实地

调查环节落实。

另外,还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判断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副产品有无属免税

项目的情况,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这部分产品消耗的购进应

作进项税转出。若有,则应审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转

出栏”有无数据,若无,则说明企业有可能存在此问题。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

(一)销售(营业)收入比值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 、政策因素等等。

(二)销售(营业)成本率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 、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

4 、市场因素;

5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三)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 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的变动情况。评估期与基期的销售(营业)成本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 、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 、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 、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四)期间费用收入比值

计算公式:期间费用收入比值=[ 评估期期间费用/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的期间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比较,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虚列管理费用;3、虚列财务费用;4 、虚列营业费用等等。

五)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

计算公式: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 评估期期间费用/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

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 基期期间费用/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 100%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 评估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 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 ×100 %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与基期的期间费用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变动情况,以测算期间费用的增减变化。评估期与基期期间费用收入比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小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大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 、隐瞒收入;2、虚列管理费用;3、虚列财务费用;4 、虚列营业费用等等。

(六)利润率计算公式:评估期利润率= 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利润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该指标如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 、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 、隐瞒收入;5、政策因素;6、市场因素等等。

(七)利润率差值

计算公式:评估期利润率= 评估期利润总额/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利润率= 基期利润总额/ 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利润率差值= 评估期利润率- 基期利润率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利润总额占销售收入比例的变化情况,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的变化情况。该指标如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

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 、虚列成本;2 、虚增费用;3、隐瞒收入;

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等等。

(八)所得税贡献率

计算公式:所得税贡献率=[ 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100 %

指标分析:分析应纳所得税额占收入比例情况。该指标与同行业比较,若高于预警值的,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的,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 、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3 、隐瞒收入;4、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

5 、市场因素;6、政策因素;7、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等等。

(九)所得税贡献率比值

计算公式: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 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

基期所得税贡献率=[ 基期应纳所得税额/ 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所得税贡献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贡献率/基期所得税贡献率)× 100%

指标分析:分析评估期与基期的应纳所得税额占收入总额比例的变动情况。评估期与基期的所得税贡献率应基本持平,如该指标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虚增费用;

3、隐瞒收入;4 、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5、市场因素;6、政策因素;7、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等等。

(十)所得税负担率

计算公式:所得税负担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

×100 %

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所得税税负,与同行业水平相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的,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政策因素;2 、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3 、弥补亏损等等。评估企业如为亏损企业,该指标等于零。

(十一)所得税负担率比值

计算公式:

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评估期应纳所得税额/评估期利润总额)× 100%

基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应纳所得税额/基期利润总额)× 100 %所得税负担率比值=(评估期所得税负担率/基期所得税负担率)× 100%指标分析:分析测算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变化情况,如该指标大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如小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政

策因素;2 、税法与会计差异调整的正确性。

三、纳税评估指标综合评分方法

纳税人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是对纳税人遵从税法的程度进行综

合评价的方法。此方法是以行业预警值为参照对象,利用纳税人申报资料计算出企业所得税指标体系,并与预警值进行对照,偏差程度越大得分就越高,对分数值达到一定程度的纳税人进入审核分析环节。

具体评分步骤包括:

1、按照所列的指标数据,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需要测算的数据。

2、纳税人申报差异综合评分采用百分制,根据每个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分值分配,具体分值如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主观经验进行调整):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

销售(营业)成本率??????????????13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

期间费用收入比值???????????????13

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9 利润率???????????????????8 利润率差值?????????????????7 所得税贡献率????????????????12 所得税贡献率比值???????????????8 所得税负担率?????????????????5 所得税负担率比值???????????????5

3、计算各企业总分值。

先按照指标体系计算出某纳税人每项指标的数值,然后根据计算 的数值与预警值的偏离程度来确定该项指标的得分, 再将各指标分值

汇总,即为该纳税人总得分。具体方法为(可根据实际情况和主观经 在上述的 11 项指标中,销售(营业)成本率、销售(营业)成本 率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 4 项指标应测算正 偏差;其余 7 项指标应测算负偏差。 (注:减免税企业、农产品收购 企业、废旧物资行业的销售(营业)收入比值、销售(营业)成本率、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值、期间费用收入比比值 5 项指标应测算正、负双向偏差。 )

4、根据纳税评估的异常指标和分值,确定需进入审核分析环节的 纳税评估对象。 可对总分值进行如下划分: 总分值为 0 -50 分的企业, 基本无问题; 总分值为 50-70 分的企业, 需一般评估; 总分值为 70

-100 分的企业,需重点评估;评估人员可按指标说明中的分析目的 确定的分析方向,进行审核分析和核查取证。

验进行调整): 偏离程度计算公式

为:偏离程度 值/ 该指标预警值(绝对值)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 5% (含),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 5%-1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 10%-2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 20%-3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 30%-40% 偏离预警值程度为± 40%-50% 的 100% 。

= 纳税人某指标数值 - 该指标预警 得该项指标总分的 10% ; 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 20% ; 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 40% ; 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 60% ; 含),得该项指标总分的 80% ; 含)及以上的,得该项指标总分

四、审核分析的主要内容

1、经营额变化幅度分析;

2、经营额与应纳税额变化幅度的分析;

3、成本费用利润率变化分析;

4、负债率变化分析;

5、销售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增减变化的分析;

6、其他指标(开办费、工资费用、广告费、宣传费、业务招待费、捐赠款、职工人数等)分析。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附件2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为更好地利用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总局确定了部分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并定期下发指标体系信息及异常企业清单。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总局报送书面分析及《XX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附表1)。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动态监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总局按季将商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二)数据来源 1、从CTAIS提取商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信息; 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与劳务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数据。 (三)计算方法 清分出本季度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中商业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名单,生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附表2)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附表3)发各地进行核查。 (四)分析方法

总局按季将各地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进行通报(附表2、表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监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连续多期跟踪核查变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销售额突增和开票量突增的情况。 二、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一般纳税人管理,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总局按年对上年1至12月累计(会计年度)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80万、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00万的小规模企业的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析核查。 (二)数据来源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信息,根据CTAIS中登记、认定信息提取。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征收率”、第4栏“应纳税额”、第6栏“减免税额”数据。 对于已按总局[2005]141号规定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已经进行CTAIS升级的,从CTAIS提取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三)计算方法 本月应税销售额=(第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6栏“减免税额”合计)/第3栏“征收率”; 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木制品生产加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手册

木制品生产加工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指南 黑龙江省地处祖国东北边陲,拥有大、小兴安岭和完达山脉等2007 万公顷的森林土地面积。是我国最大的林区和木材商品生产基地,林木蓄积量14.3 亿立米,全省森林覆盖率43.6%。同时,是我国乃至整个东北亚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发挥着贮碳、制氧、涵养和调节水源等重要的生态效益。丰富的森林资源曾为我省和全国的经济建设做出过重大的贡献。目前,我省的各类木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计有户,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户,要紧分布在大兴安岭、黑河、伊春、牡丹江、哈尔滨等几个地市,分不隶属于省森工总局、大兴安岭林管局、伊春林管局和各地点林业局系统。投资主体有国有森工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有限公司、个人独自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 生产加工企业原材料来源有各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生产调拨、俄罗斯进口、企业自行采购等几个要紧渠道;原材料种类要紧有落叶松、红松、白松、樟子松、桦木、柞木、杨木、椴木、水曲柳、榆木、色木等品种;生产的产品要紧有各种规格的锯材、刨光材、集成材、家具料半成品、卫生筷子、雪糕柄、食品签、细木工板、胶合板、高中密度板、刨花板、实木复合地板等;产品除满足国内生产、生活消费市场外,相当一部分产品进入国外市场。 我省的森林资源几十年来受打算经济的阻碍,由于过度开发和无序生

产,造成森林资源锐减、森林材质下降的林业“两危”现象。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进展的决定》,实施了“天然林爱护工程”的进展战略。我省各地也采取了“实施生态战略,进展特色经济”、“林权制度改革”、“原木不出局、就地深加工、延长产业链”等一系列振兴林产工业的新举措,培植了可持续进展的强劲后续经济税源。 现就以普遍拥有的锯材加工行业为主,其他精深加工产品行业为辅的8个细目行业纳税指标体系作以讲明。 附件1: 锯材加工行业增值税纳税指标体系讲明 我省木制品行业中锯材加工是传统的、基础的工业产业,企业原料供应、生产经营、销售市场连续性、稳定性较好。各地锯材产品平均产销率90%以上。随着“原木不出局、延长产业链”经济策略的实施,锯材加工行业将会长期存在和稳步进展,是一项重要经济税源进展行业。 一、行业特点及工艺流程 (一)行业特点 1、原材料——材种要紧有落叶松、樟子松、桦木、杨木、白松、红松、水曲柳、柞木、椴木、榆木、色木等。原料来源有林业局统一调拨优等材、一般原木、火烧木、薪碳材,企业自行购买、收购的山场采伐剩余物和贮木场造材截头剩余物,原材料价格逐年上升。

纳税评估方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 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方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白酒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白酒制造行业纳税评估模型 一、行业介绍 (一)行业定义 白酒制造指以高粱等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制成的,酒精度(体积分数)在18%~ 60%的蒸馏酒产品的生产。主要产品分类:按香型分为酱香型、清香型、米香型、浓香型(大曲香型)、其他香型;按固液结合法划分为半固半液发酵法白酒、串香白酒、勾兑白酒。白酒制造业是我国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重要税收来源。从总体趋势来看,虽然最近几年白酒产量有所降低,规模相对有所缩小,已经由快速扩张时期发展到相对稳定期,产量主要集中在山东、四川、江苏、河南和安徽主要产区和骨干企业。 (二)工艺流程 白酒酿造的工艺流程简单,主要经过选料配料、入池发酵、蒸馏、勾兑,即成产成品。工艺流程图:

主料为高粱、大麦、小麦、玉米、糯米、豌豆、大米等农产品,辅料主要为稻皮,以大曲、小曲或麸曲以及酒母为糖化发酵剂。 (三)行业特点 1.原度酒的生产特点:一般是以高粱、小麦、大米、糯米等农产品中的一种或几种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或麸曲以及酒母为糖化发酵剂,主要经过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等工艺过程而制成的蒸馏酒,酒精度(体积分数)一般在60%左右。 2.产成品的生产特点:以原度酒或酒精加纯净水进行勾兑,然后用含活性炭的净化机进行净化,并加香精搅拌,再通过化验、过滤、最后罐装、包装销售。 3.白酒产品使用不同曲药的特点:大曲药酒发醇期长,出酒率低;小曲药酒发醇期短,出酒率相对相高。 4.影响白酒产品出酒率的因素众多。白酒产品的投入产出比例(即出酒率)受原材料质量、生产技术水平、人员设备能力、气候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5.白酒产品的营销特点,主要表现在品牌种类繁多,产销数量巨大,价格水平参差不齐,多采用设立关联销售公司的方式进行营销。 二、税收征管难点 (一)由于白酒生产企业从价计征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征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相同,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规避消费税税基,以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销售白酒给其关联的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由销售公司统一按照市场价对外销售,使生产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转移到了流通环节,导致商品流通企业增值税税负明显提高,利润增加,而生产企业增值税税负相对较低,且大都处于亏损状态。 (二)白酒生产企业原辅材料进货渠道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来源广,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法 参照总局提供的纳税评估指标,本着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准确性的原则,省局确定了11个纳税评估指标,并针对这些指标提供了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对纳税人进行综合评分,分值作为筛选评估对象的参考数据,综合其他因素,确定纳税评估对象。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确定 筛选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要依据税收宏观分析、行业利润率、行业贡献率和行业税负等数据,结合企业所得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和税收管理员掌握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参照纳税人所属行业、经济类型、经营规模、经营期、信用等级等因素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对比分析。 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对象除按申报差异综合评分法确定的应进行评估的纳税人外,应对以下纳税人重点予以关注: 1、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纳税人; 2、房地产等重点行业; 3、享受减税、免税且经营规模较大的纳税人; 4、减免税期满后利润额与减免期相比变化异常的纳税人; 5、有审核审批和后续管理事项的纳税人; 6、存在关联交易的纳税人; 7、省、市级所得税重点税源纳税人; 8、其他需作为重点评估对象的纳税人。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 依托征管信息系统,以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提取的数据为基础,

省局初步设置了11个指标,为纳税评估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各市局可结合工作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 1、销售(营业)收入比值(11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收入比值= [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收入的变化情况。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高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低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隐瞒收入;2、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3、市场因素;4、政策因素等等。 2、销售(营业)成本率(13分) 计算公式: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指标分析:分析纳税人销售(营业)成本占销售(营业)收入的比例。与同行业预警值进行比较,若低于预警值暂视为正常,若高于预警值,则可能存在以下原因:1、虚列成本;2、隐瞒收入;3、关联企业间的非正常交易;4、市场因素;5、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划分;6、会计核算法的调整;7、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调整正确性;8、政策因素等等。 3、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9分) 计算公式: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评估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 [基期销售(营业)成本/基期销售(营业)收入] ×100% 销售(营业)成本率比值=[评估期销售(营业)成本率/基期销售(营业)成本率]×100%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 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模型: 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100% 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2)政策性因素。出口企

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化等特殊情况。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应纳税额增长率弹性系数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 其中: %100?-=基期应纳税额 基期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增长率 %100?-= 基期工业增加值基期工业增加值当期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 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工业增加 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 及使用方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征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通用指标及功能 (一)收入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 ×100%。 如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少计收入问题和多列成本等问题,运用 其他指标进一步分析。 (二)成本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功能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分析单位产品当期耗用原材料与当期产出的产成品成本比率,判断纳税人是否存在帐外销 售问题、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100%,其中: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超出预警值范围,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 扣除范围等问题。 (三)费用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100%,其中: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与预警值相比,如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列费用问题。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基期营业(管理、财务)费用×100%。 如果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与前期相差较大,可能存在税前多列支营业(管理、 财务)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率=(本期营业费用+本期管理费用+本期财务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 ×100%。 分析纳税人期间费用与销售成本之间关系,与预警值相比较,如相差较大,企业可能存在 多列期间费用问题。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其中: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 额+费用总额。 与预警值比较,如果企业本期成本费用利润率异常,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税前列支费用评估分析指标:工资扣除限额、“三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 经费)扣除限额、交际应酬费列支额(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 开办费摊销额、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额、广告费扣除限额、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财产损 失扣除限额、呆(坏)账损失扣除限额、总机构管理费扣除限额、社会保险费扣除限额、 无形资产摊销额、递延资产摊销额等。 如果申报扣除(摊销)额超过允许扣除(摊销)标准,可能存在未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擅自扩大扣除(摊销)基数等问题。 (四)利润类评估分析指标及其计算公式和指标功能 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基期主营业务利润×100%。 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基期其他业务利润×100%。 上述指标若与预警值相比相差较大,可能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问题。 税前弥补亏损扣除限额。按税法规定审核分析允许弥补的亏损数额。如申报弥补亏损额大

纳税评估主要财务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主要财务分析指标 *纳税评估 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叛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行为。 *纳税评估工作 1、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 2、重点税源和重大事项的纳税评估也可由上级税务机关负责 3、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由其申报所在地税务机关实施。 4、汇总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由对其监管的当地税务机关实施。 5、合并申报缴纳外商所得税的,由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实施。 *纳税评估工作的时间 原则上在纳税申报到期之后进行 评估的期限以纳税申报的税款所属当期为主 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往期或以往年度 *纳税评估的工作内容: 1、根据宏观税收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结果以及相关数据设立评估及 其预警值

2、综合运用各类对比分析方法筛选评估对象 3、对所筛选出的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并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4、对评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 税务约谈 调查核实 处理处罚 提出管理建议 移交稽查部门查处等方法进行处理 5、维护更新税源管理数据,为税收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监控提供基础信息等*纳税评估指标: 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 分为 通用分析指标 特定分析指标 *通用分析指标: 1、收入类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收入)/基期主营业务 收入*100% 2、成本类 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是否存在账外销售、是否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 是否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 主营业务成本变动率(不正常时,可能存在销售未计收入、多列成本费用、扩 大税前扣除范围等)=(本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基期主营业务成本 *100% 主营业务成本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3、费用类(存在多计费用问题) 主营业务费用变动率=(本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费用)/基期主营业务 费用*100% 主营业务费用率=主营业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管理、财务)费用变动率=(本期-基期)/基期*100% 成本费用率=本期三项期间费用/本期主营业务成本*100%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总额+费用总额 4、利润类(存在多结转成本或不计、少计收入) 主营(其他)业务利润变动率=(本期-基期)/基期*100% 5、资产类

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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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 【标 签】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总局核价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总局核价,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9﹞416号 【发文日期】2009-08-05 【实施时间】2009-08-0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消费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第六条规定,现将由税务总局核价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及相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的白酒(具体生产企业及品牌、规格见附件),核定比例暂统一确定为60%。 二、 纳税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该品牌、规格白酒销售单位上月平均销售价 格×;核定比例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出厂价格大于按本公式计算确定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的,按出厂价格申报纳税。 三、纳税人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 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当月该品牌、规格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主管税务机关应做好纳税人计算确定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辅导工作。 五、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计算确定的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和消费税应纳税额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白酒消费税纳税评估,税务总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附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白酒生产企业及品牌、规格名单(略) 关联知识: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试行)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 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税负即税收负担率,是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率,它比较直观地体现了一个企业实现税收的能力和负担水平。行业内全部企业的应纳税总额与课税对象总额之比,即行业税负。 行业税负反映了行业内企业的总体负担水平。行业中单个企业的税负在一定时期内对行业税负的背离,造成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差异。而税负对比分析法是税务部门对企业税负背离行业税负进行有效监控的方法之一。它是通过企业税负与行业税负的对比,对税负异常的企业围绕关联指标展开分析,以发现企业税收问题的一种方法。 税负对比分析法的适用范围很广,基本上对所有行业均可适用。 模型: 税负差异率=(企业税收负担率-行业税收负担率)宁行业税收负担 率X100% 税负对比分析法属于综合分析法,影响因素较多,涉及税基的多个方面。因此,用该法发现企业税负异常时,应结合其他分析方法进行多角度分析。 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季节性因素。企业生产经营受季节的影响变化,本期进入销售淡季,造成应税销售收入降低,同时,为销售旺季准备生产,购进货物大幅增加,造成购销失衡等。 ( 2)政策性因素。出口企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 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业本期出口销售额占销售总额的比例突然增加,直接免抵税额增加,应纳 税额减少,税负降低。(3 )价格因素。受市场竞争影响,企业经营的货物 价格本期大幅度下降,增值额减少,税负降低。(4)经营范围发生较大变 化等特殊情况。 二、工业增加值评估 (一)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评估模型 应纳税额与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 应纳税额增长率 其中: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2.评估方法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一般情况下,应 纳税额与 工业增加值弹性系数为 1 ,对弹性系数v 1的,可根据造纸行业 一定时期的发展状况,确定一定区间作为预警值。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 则企业可能有少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 法,并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 评估。 (二)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与评估方法 1.工业增加值税负评估模型 工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二〔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宁同行业工业增加 值税 负〕x 100%。其中: 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二本企业应纳税额宁本企业工业增加值 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二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宁同行业工业增加值 2.评估方法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业增加值税负 工业增加值增长率 当期工业增加值 基期工业增加值 基期工业增加值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及分析方法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采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专用分析指标两大类,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进行细化和完善。 纳税评估指标预警值:是税务机关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算术、加权平均值以及合理变动范围。 算术预警值:应综合考虑地区、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 等因素,考虑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 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纳税 评估指标预警值可以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进行确定。 纳税评估的分析方法 1、对纳税人申报纳税资料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对比,以确定进一步评估分析的方向和重点; 2、通过各项指标与相关数据的测算,设置相应的预警值,将纳税人的申报数据与预警值相比较; 3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财务会计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与同行业相关数据或类似行业同期相关数据进行横向比较;

4 、将纳税人申报数据与历史同期相关数据进行纵向比较; 5 、根据不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和勾稽关系,参照相关预警值进行税种之间的关联性分析,分析纳税人应纳税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 6、应用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中所掌握的情况和累计的经验,将纳税人申报情况与其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对照,分析其合理性,以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7、通过对纳税人生产经营结构、主要产品能耗、五号等生产经营要素的当期数据、历史平均数据、同行业平均数据以及其他相关经济指标进行比较,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 评估结果的处理 1、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或存在的疑点问题经约谈、举证、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具有偷税等违法嫌疑,无需立案查处的,可提请纳税人自行改正; 2、对纳税人评估中发现的需要提请纳税人进行陈述说明、补充提供举证资料等问题,应由主管税务机关约谈纳税人; 3、对评估分析和税务约谈中发现的必须到生产经营现场了解情况、审核账目凭证的应经所在税源管理部门批准,由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4、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要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 审核分析纳税资料的重点 1、纳税人是否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手续和时限履行申报纳税义务。各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

附件1 纳税评估分析指标一、增值税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 ①本期销项税额 ②免抵退销项税额=免抵退销售额*适用税率

③进项税额=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转出+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备注:进口料件模拟进项=当期进口料件金额*适用税率 ④存货变动影响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适用税率 属于农副产品的存货变动率=(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1-扣除率)*扣除率 ⑤销售总额=内销销售

额+免抵退销售额 ⑥存货变动额=存货期末金额-存货期初金额 ⑦综合税负率=(①+ ②-③+④)/(⑤+⑥)*100% 4.预警值(标准值)情况:设定预警值,根据税政确定的指标。 5.疑点提示: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对销项税额的

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注:个别县局认为分子还要加上(期初留抵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二)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 1.适用类型:生产性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单位产成品原材料耗用率=本期投入原材料÷本期产成品成本×100%(公式中的原材料指构成产品的主要、必要的原材料;

本期投入原材料指数量或金额)。 4.预警值(标准值):下达任务时说明。 5.疑点提示:如高于预警值,或与往年同期相比较高,可能存在人为虚增原材料数量金额,人为扩大损耗率,存在帐外销售问题、存在错误使用存货计价方法、存在人为调整产成品成本或应纳所得额等问题。 6.数据来源:财务报表,管理采集录入。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1.适用类型:商业、生产、加工、其他非商业纳税人。 2.是否必要指标:必要。 3.指标计算公式: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纳税评估考试题

***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010年下半年主题岗位练兵模拟试题 (时间:15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小题只有1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番号填在空格内。每小题1分,共20分) 1、分析纳税人资产综合利用情况时,采用的资产类评估分析指标是( C )。 A 、资产负债率 B 、总资产周转率 C 、净资产收益率 D 、存货周转率 2、税务约谈的主要对象是( B )。 A 、企业法人代表 B 、企业财务会计人员 B 、企业投资方代表 D 、企业管理人员 3、在对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进行配比分析时,出现( B )情况,表明纳税人可能存在多列成本费用、扩大税前扣除范围等问题。 A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 B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负 C 、比值<1且相差较大,二者都为正 D 、比值为负数,且前者为负后者为正 4、在约谈过程中,纳税评估人员应将发现的问题或疑点的详细情况列入( D )。 A 、《纳税评估约谈举证记录》 B 、《纳税评估拟办意见书》 C 、《纳税评估分析表》 D 、《纳税评估工作底稿》 5、在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纳税评估时,以下指标属于二类评估分析指标的是( C )。 A 、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 B 、所得税税收负担率 C 、成本费用利润率 D 、存货周转率 6、某企业20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列明的流动资产总额为7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为50万元,短期投资6万元,应收票据8万元,应收账款398万元,存货119万元,待摊费用32万元,一年以内的长期债权投资53万元,其他应收款3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00万元。则该企业速动比率为( A )。 A 、1.94 B 、2.33 C 、1.83 D 、1.65 7、某企业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数据中营业费用为87万元,管理费用为58万元,财务费用为46万元,该企业2008年度三项费用分别为55万元、42万元、40万元。对三项费用列支情况设置的预警值分别为 20%~30%、10%~20%、10%~20%。则费用列支正常的是( D )。 A 、都不正常 B 、营业费用 C 、管理费用 D 、财务费用 8、某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单位产品耗电18度,9月份的用电量为54000度,9月初库存产品为200件,月末库存产品为300件,其申报的销量为2000件。则运用单位能耗评估分析法推算该企业的实际销量与申报销量之间的差为( C )件。 A. 700 B 、800 C 、900 D 、1000 9、基层税务机关及其税源管理部门要根据所辖税源的规模、管户的数量等实际情况,结合自身纳税评估工作能力,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对( A ),要保证每年至少重点评估分析一次。 A 、重点税源户 B 、纳税信息等级较低的税源户 C 、有税务违章行为的税源户 D 、财务核算不正规的税源户 单位: 姓名: 考号: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附件2 增值税纳税评估疑点分析方法 为更好地利用税收征管系统数据信息,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税源动态,加强对纳税人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管理,进一步提高增值税管理质量,实现增值税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总局确定了部分增值税数据分析指标体系,并定期下发指标体系信息及异常企业清单。基层税务机关应根据不同的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并及时向总局报送书面分析及《XX 地区疑点核查企业核实情况统计表》(附表1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情况的核查 (一)目的 建立预警管理机制,加强对纳税人动态监控,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购买一般纳税人资格,逃避税务机关对新办企业的审查、骗购专用发票进行虚开。总局按季将商业企业中一般纳税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信息进行通报,组织各地进行核查。 (二)数据来源 1、从CTAIS提取商业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变更信息; 2、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货物与劳务第2栏“应税货物销售额”和第3 栏“应税劳务销售额”数据。 (三)计算方法清分出本季度税务登记变更信息中商业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

变更企业名单,生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商业一般纳税人信息统计表》(附表2)分地区按销售额降序排列,取前50名生成《XX 地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附表3 )发各地进行核查。 (四)分析方法总局按季将各地一般纳税人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清单进行通报(附表2、表3),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跟踪监控。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与企业法 定代表人进行约谈,并连续多期跟踪核查变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有无销售额突增和开票量突增的情况。 二、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核查 (一)目的建立预警管理机制,严格一般纳税人管理,维护增值税链条完整。总局按年对上年1至12月累计(会计年度)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80 万、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达到100 万的小规模企业的情况进行通报,组织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分析核查。 (二)数据来源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信息,根据CTAIS 中登记、认定信息提取。 从CTAIS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第3栏“征收率”、第4 栏“应纳税额”、第6 栏“减免税额”数据。 对于已按总局[2005]141 号规定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并已经进行CTAIS升级的,从CTAIS提取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三)计算方法 本月应税销售额=(第4栏“应纳税额”合计—第6栏“减免税额”合计)/ 第3栏“征收率”; 使用新修订《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直接提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中第1栏“应征增值税货物 及劳务不含税销售额”本月数(或本年累计数)。 取1--12月“本月应税销售额”累计》180万元的商业企业、》100万元的工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DOC-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DOC-国家税务总局

附件2 纳税评估分税种特定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增值税评估分析指标及使用方法 (一)增值税税收负担率(简称税负率) 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 计算分析纳税人税负率,与销售额变动率等指标配合使用,将销售额变动率和税负率与相应的正常峰值进行比较,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销售额变动率低于正常峰值,税负率低于正常峰值的和销售额变动率及税负率均高于正常峰值的均可列入疑点范围。运用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查询系统对纳税评估对象的抵扣联进行检查验证。 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进行毛益率测算分析、存货、负债、进项税额综合分析和销售额分析指标的分析,对其形成异常申报的原因作出进一步判断。 与预警值对比。销售额变动率高于正常峰值及税负率低于预警值或销售额变动率正常,而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以进项税额为评估重点,查证有无扩大进项抵扣范围、骗抵进项税额、不按规定申报抵扣等问题,对应核实销项税额计算的正确性。 对销项税额的评估,应侧重查证有无账外经营、瞒报、迟报计税销售额、混淆增值税与营业税征税范围、错用税率等问题。 (二)工(商)业增加值分析指标 1.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分析 应纳税额与工(商)业增加值弹性系数=应纳税额增长率÷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其中: 应纳税额增长率=(本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基期应纳税额×100%; - 2 -

工(商)业增加值增长率={本期工(商)业增加值-基期工(商)业 增加值}÷基期工(商)业增加值×100%。 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工(商)业增加值是指 工资、利润、折旧、税金的合计。弹性系数小于预警值,则企业可能有少 缴税金的问题。应通过其他相关纳税评估指标与评估方法,并结合纳税人 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2.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分析 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差异率=〔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 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100%。其中: 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工(商)业 增加值; 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同行业应纳税额总额÷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 应用该指标分析本企业工(商)业增加值税负与同行业工(商)业增 加值税负的差异,如低于同行业工(商)业增加值平均税负,则企业可能 存在隐瞒收入、少缴税款等问题,结合其他相关评估指标和方法进一步分析,对其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三)进项税金控制额 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本期销售成本+期 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额)×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本期运费支出 数×7%。 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的本期进项税额,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计 算的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比较;与该纳税人历史同期的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 纵向比较;与同行业、同等规模的纳税人本期进项税额控制额进行横向比较;与税收管理员掌握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情况进行比较,查找问题,对 评估对象的申报真实性进行评估。 具体分析时,先计算本期进项税金控制额,以进项税金控制额与增值 - 3 -

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报告书(doc 71页)

企业增值税纳税评估报告书(doc 71页)

增值税纳税评估讲义 第1章纳税评估概述 1.1纳税评估的产生和背景 一、纳税评估的产生和发展 纳税评估是一项国际通行的税收管理制度,起源于西方的税务审计制度,目前大部分西方国家已建立了纳税评估体系和税收评估模型。我国纳税评估工作起步较晚,其产生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阶段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模式全面启动,一些省市税务机关开始了纳税评估的实践探索。1998年开始实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办法》,提出“审核评税是指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以及日常掌握的各种税收征管资料,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纳税人一个纳税期内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通过对纳税资料的审核、分析,及时发现并处理纳税申报中的错误和异常申报现象”,标志着我国纳税评估实践的正式开始。 (二)发展阶段 1999年青岛市国税局将外资企业的“审核评税”扩展到内资企业,在实践中率先提出了“纳税评估”的概念,之后纳税评估工作陆续在部分省市税务系统推行。

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纳税评估工作开始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我国纳税评估产生的背景 纳税评估是税收制度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税收征管改革逐步深入的必然结果。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是新时期强化税源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手段,是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推进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不断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必由之路。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纳税评估 税收征管承担着全面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保障税收收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依据税法和政策,通过各方面管理工作,使税款实征数不断接近法定应征数,保持税收收入与经济协调增长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方面,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纳税环节日趋复杂,致使税源变化规律、纳税申报质量难以掌握,税收征管难度增大;另一方面,税收征管理念、操作方式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对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纳税评估的方法监控税源,符合现代化管理的理念,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推进依法治税需要纳税评估 通过科学、有效的税收征管形式和手段,努力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维护良好的税收管理秩序,确保各项税收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护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税的客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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