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在学习了MBA关于招投标的知识后,我对招标投标都有了一定的概念和了解,对其涉及到的三法一条例也有了初步的认识。由于个人工作中的合作单位曾涉及到招投标,我又进一步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探讨,结合其实际工作流程、融以黄老师的课程知识,浅谈一下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通过对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试图解决或避免的方式。

在通常参与招标的项目中,经过了前期的客户拜访,技术交流,确定了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相应规格,客户说上会讨论后就可以确定了,这时项目就开始进入招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究竟哪些地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或者是操作性较强的,我大概列举了以下几点:

1、如何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在实际的项目中,我们做的事情往往是搞定技术型客户,把我们的技术指标写入招标文件中。但是选择什么招标方式我们全部交给客户让他们来定。虽然说招标公司会听客户的,但是如果一旦招标方式选择不恰当,如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地方选择了公开招标,这个结果有可能就是客户也无法控制招标结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和客户一起选择合适招标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各种招标方式的

前提条件作了明确定义。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详细阐述了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对应的招标方式。而在这些方式中和公开招标的一个最大区别点在于,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无法确定,而其他的招标方式只要三家供应商即可。而两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均没有对供应商做出明确的解释,这个供应商既可以理解为产品的生产厂家,也可以理解为集成商。

所以在运作项目的时候能不采用公开招标的尽量不要采用,因为不确定的投标人回来带很对不确定的因素。我们最好圈定竞争范围,在有限的范围中招标。

2、如何合理的限制潜在投标人

在一般的标书中在比较招标公告之后就是投标人须知这个部分。而这个部分中也是比较适合埋放地雷的。在大部分的标书中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个表项中列出,比如注册资金要求,认证要求等。这个表项中的要求是一个总体上的要求。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详细说明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面的总则中加以补充或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同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

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从以上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本身的要求来制定一些参与门槛的。这点也是各个供应商大肆利用的一点。在设置门槛的时候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理有据,否则很有可能被质疑。虽然可以利用一些小手段将被质疑的可能性降低,但是不排除有被投诉的可能性。所以在设置门槛的时候就要考虑清楚如何去设置门槛。例如一个100万的项目要求注册资金是1000万,这个门槛就不合理了。虽然注册资金1000万可以将竞争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从法律角度上讲就有违反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至潜在投标人。合理的做法是项目金额有多大,要求注册资金大于这个金额,但小于这个金额的三倍之间的一个值就可以了。比如100万左右的项目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左右就比较合适了。

对于如何判定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在《条例》中有明确的定义。《条例》第二十六条: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行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一)不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同样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信息的;(二)不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的;(三)以获得特定区域、行业或者部门奖项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的;(四)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审查或者评审标准的;(五)要求提供与投标或者订立合同无关

的证明材料的;(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者生产供应者的;(七)限制投标人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的;(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

3、如何利用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时间限制是一个普遍关心,而且会经常遇到的问题。一般代理商给你个技术要求让你修改,然后他拿去放进标书里面。等我们做完了,给他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过一段时间一打听,这个项目是谁谁谁中标了。

这种情况是相当的常见,那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状况的呢?是代理商的关系不够深修改不了标书,还是其他原因呢?我们来看看法律上是如何对这一点进行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从法律意义上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天以前招标方可以对招标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注意一定是必要的澄清或者是修改。在制作招标文件的时候,参与制定的供应商已经把可能的退路都想好了,所以除非能够找到比原来的理由更站得住脚的理由,否则招标文件不会轻易地被修改。所以不要轻信代理商能够改标书的话,标书是一个有法律

约束的文件,任何修改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诸如上面例子中的情况,如果过两天都要投标了,这个时候发生改标书的情况的几率已经是很低的了。

当然为了更加的规范招标行为,减少一些确实因为不合理的要求没有被去掉而导致部分潜在投标人无法投标的情况。在《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十五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但是目前《条例》还没有正式的实施,还不能作为法律依据。

4、如何规避投标保证金中的陷阱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但是在目前的各项法律中对投标保证金都没有做出明确的要求。所以目前的项目中投标保证金都是由招标方自行规定。一般来说会有三种写法。

第一种:本项目投标保证金XXX万。这种写法对大家都有好处。一般来说投标保证金为项目金额的2%左右。通过这这种写法的投标保证金可以大概预估出项目的标底。

第二种: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2%。这种

是比较危险的写法。因为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果我们按照项目2%的金额递交了投标保证金,那么会在开标前一天或几天可能被竞争对手知道我们的投标价格。遇到这种写法的处理方式为按照比2%多一些比如4~5%左右向招标方递交投标保证金。

第三种: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投标报价的2%。这也是相当危险的写法。同第二种一样会提前暴露我们的投标价额。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我们可以在投标的当天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为了规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限制,《条例》对投标保证金的类型,金额上限做了明确的规定。在第十九条中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应当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但是现在《条例》还没有正式实施,所以在今后的一段时间之内投标保证金还会按照如上三种方式来递交,只能提前做好相应的规避措施。

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思考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的一项主要任务。我市招投标工作自1996年启动以来,招投标制度从无到有,从局部推进到全面实施;招投标活动从隐蔽到公开、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有序,规范程度不断提高。实践证明,政府投资工程采用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最佳办法。近年来,我市对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取得了较大的成果,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正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等原因,使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作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我市近年来的实践以及推进工程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经验,就如何加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进行探讨。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

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 (二)资格审查阶段存在问题。建筑市场“僧多粥少”,公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常常多达数十家,招标人采取资格预审的方法,对投标申请人和项目经理以及拟派出的技术人员的资质和业绩等进行审查、比较。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目前一般采取“随机抽签法”和“评分排名法”选择不少于9家申请人参加投标。在采用“评分排名法”时,招标人的资格预审条件中常常有意或无意带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另一方面,对投标人特别是外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等材料的真实性无法查实,导致了假证、假业绩泛滥,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摘要:随着国家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的工程项目也在不断增多,要想使工程 质量得到保证,做好招投标工作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样选取的施工单位会具有 相应的施工资质,从而使工程施工质量得到保证。本文从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问 题引入,并对其进行了分析,给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希望能够给工程招投标 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帮助。 关键词:招投标;过程;问题策略 1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问题 1.1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目前,投标工作通常有专门的投标人来辅助它们完成,但是,因一些招标人 员缺乏专业意识,进而阻碍了招标工作的顺利开展,出现许多的弊端,例如滥用 权利私自更改合同内容。另外,一些代理人通过缩小招标范围,同时,导致信息 泄露,加大了竞争者的竞争压力,降低了大多数公司的报价,导致公司的投标不 成功。同时,造成该行业的动荡不安,违反了公平和正义的原则,侵犯了他人的 合法权益。 1.2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就目前的建筑行业来看,承包制度仍然存在着许多弊端,许多承包商并不具 备法律资格。一些没有投标资格的承包商通过不正当的途径来购买资质,进而打 破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使得市场的公正性遭到严重的藐视。另外,一些交易者会 故意提高标价,私自修改合同,导致项目出现问题,失去投标的机会。 1.3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应加强法律法规,完善对不正当行为的惩罚方式。当前,我国招标投标管理 制度仍存在着很多的不足,由发改委统一领导,对整个行业进行垄断。即使一些 大型的企业设备很完善,但没有承接工程项目的机会。行政监督主体多样化,导 致监管制度分散交叉,必须加大市场监督力度。 1.4 我国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分转包存在问题 转包是指中标承包商将中标项目整体交付他人实施的行为。分包是指中标承 包商将总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委托第三方承建单位实施的行为。分包的具体原因如下:(1)项目对施工人员有很大的需求,但是中标承包商不能完全满足施工人 员的要求,这就需要就劳务部分寻求第三方参加方支持。但是,技术管理更为复杂、管理环节增加等因素,易导致项目出现安全隐患问题。(2)该项目的施工 面积很大,需要大量的当地资源,承包商必须和本地的施工单位进行合作。(3)项目的建设十分复杂,要花费大量时间,如果想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承包 商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施工速度。因此,承包商会将项目中的非关键非主体 部分分包出去共同完成,同时,也会面临着许多问题,比如出现问题时双方互相 推脱等。 2招投标相关问题应对策略 2.1加强建设单位法制及责任意识 为了完善国内相关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首先必须强化和提高施工单位的 法律意识,鼓励施工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此为 基础,结合具体的实际案例,对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制 意识和责任意识。另外,将招投标工作分解到每一个工作人员,一旦招投标过程 中出现违规的现象,针对违规现象所造成的损失,必须追责到人,依法处罚。这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程序上钻空子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有的地方投标者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谓建设管理费,才准许投标, 有的还不出具税务局制发的发票,只用白条。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 10个标能中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 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 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且拒绝银行保函 ,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 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 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 (一般为合同价的 10% 。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 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

招投标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分析与探讨

招投标过程中的常见问 题分析与探讨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招投标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分析与探讨 公开招标之所以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关键是其最能体现出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开标是招标方式的特有环节,也是最能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的环节,更是供应商惟一能够相互了解投标信息的环节。由于在此环节中,开标一览表中的信息都必须当场公开,一旦出现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供应商的质疑。特别总结出在开标环节中遇到的问题,以及如何处理的方法,以供参考。 问题一: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 某招标采购单位在正式开标前,请采购人的纪检部门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向各投标人公布了检查结果,各投标人对检查结果均无异议。中标结果公布后,有供应商质疑,认为纪检部门代表无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该招标采购单位组织开标时程序有问题,中标结果应作无效处理。 处理:维持原中标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十八号令》)第40条规定: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该规定并没有明确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必须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者公证机构检查,未禁止

纪检部门代表或其他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权利。因此,纪检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从采购程序上而言,并没有问题。 无论是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公证机构,还是纪检部门代表、其他人员,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结束、宣布检查结果后,招标采购单位最好能主动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可以当场提出,重新检查,否则视同检查结果有效。 问题二:未单独递交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单独将开标一览表递交给招标采购单位,而是将其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处理:对照招标文件,看其中是否规定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如有规定,则认定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不再唱标;如未规定,则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唱标时可打开投标文件正本,直接唱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虽然开标时尚未涉及到评标环节,但开标环节出现的问题构成评审环节的内容,招标采购单位应将问题提交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按上述处理意见出具书面的结论。 依据:《十八号令》第56条第2项规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问题三:把投标函错当成了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将应装有开标一览表的小信封递交给招标采购单位。但在打开小信封唱标时,发现信封中没有开标一

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肖根全王彬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招投标市场出现了一片蓬勃发展的景象。但由于市场尚未规范,竞争激烈,相继暴露出一些问题,虽非主流,但长久下去不予根治,将会影响到市场的健康发展。近日来,按照有关领导指示精神,对当前北京的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系统调研,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归纳如下。 一、目前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 1、投标企业恶性竞争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对工程施工过程、

工程质量、工程安全、施工环境等都有严格规定。如政府规定的对:防风防沙、文明施工、路面硬化、场地绿化、噪音治理以及施工标准等方面的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四区建设等都会造成实际施工中成本的提高。 然而在招标投标中,面对越来越激烈的竞争环境,一些施工企业在投标竞争中,采取大幅度降低工程报价,甚至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进行竞争,在中标后还要与招标单位签订不合理的让利协议。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的好坏除了与施工企业的施工水平有关,与工程成本也是有很大关系的。而低价中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施工企业中标后的施工行为,当施工企业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中标后,便会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尽可能地挽回损失,在购买材料时以次充好,施工时不按规范操作、偷工减料等等,给工程质量埋下了隐患。由于经济利益无法保障,往往会出现人力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技术人员外流,材料供应不足,工人工资不能及时支付,无法按期完成工程,出现三角债等影响社会安定,导致国家、社会公众的利益受到损失的情况出现。 工程的建设成本越来越高,而在招投标中投标方的中标价却是越来越低,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作为建筑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难以回避、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2、投标保证金和工程担保金问题 有关规定明确要求投标保证金为标底的2%,最高不超过50万,但在目前很多工程招标时,招标方往往随意定价,金额远远超出法律

大数据分析工具面临的四大最常见的难题

大数据分析工具面临的四大最常见的难题 无论从实际数据量方面来看,还是从业务重要性方面来看,大数据都很大。尽管大数据如此重要,还是只有38%的企业准备好处理不断涌入的大数据。 原因何在?如今的数据具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而且来自许多不同的数据源。更为重要的是,除非有需要的那些人易于获得大数据,除非能迅速获得洞察力,否则大数据分析工具的用处并不是很大。 下面是大数据分析工具面临的四大最常见的难题: 1. 需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处理更多的数据。 你可曾知道,每天生成的数据多达2.5 x 1018字节?你能说出贵企业的所有数据源吗?面对众多的传感器、社交媒体、事务记录、手机及更多数据源,企业完全淹没在一片数据汪洋之中。 你是不是借助分析工具来从容地应对数据和决策?咱们还是实话实说吧:要是花很长的时间才获得洞察力,连最先进的分析工具对你也不会有太大的助益。 要是缺乏具有弹性的IT基础设施能够迅速处理数据、提供实时洞察力,你可能要花太长的时间才能做出关键的业务决策。 2. 确保合适的人员可以使用分析工具。 你是否觉得贵企业很难将分析结果转化为实际行动? 数字时代的消费者期望从第一次搜索一直到购买都有定制的体验。尽管许多公司通过奖励计划、网站跟踪、cookie和电子邮件收集了大量的数据,但要是无法分析数据,无法提供消费者具体需要的

产品或服务,还是会错失商机。 如果合适的人员无法使用合适的工具,你拥有多少海量的客户数据都无济于事。 3. 高效地处理数据质量和性能。 每个人之前都碰到过这种项目:项目实在太庞大了,持续时间又长,结果项目越来越庞大,实际上无力跟踪性能指标。这就变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在没有洞察力的情况下贸然做决策,洞察力被长年累月的工作隐藏起来。 设想一下试图在没有任何可靠或一致数据的情况下跟踪需求、利润、亏损及更多指标。是不是听起来觉得近乎不可能?确实如此。 现在不妨设想一下这种基础设施:与你的业务目标相一致,并且提供可以信赖的实用、实时的业务洞察力。是不是觉得听起来好得多? 4. 需要可灵活扩展,适合贵公司业务的大数据解决方案。 是否觉得你所有数据的潜力完全被遏制、有待发挥出来?不管数据位于何处,要是它没有合适的基础设施来支持,数据就没有太大的用处。 关键是共享式的、安全有保障的访问,并且确保自己的数据随时可用。想在合适的时候让合适的人员获得合适的洞察力,你就要有一套灵活、可扩展的基础设施,能够可靠地将前端系统与后端系统整合起来,并且让贵公司的业务顺畅运行起来。

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我国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与应对策略 摘要:近年来,由于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当前我国的招投标领域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造成当前招投标领域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很多方面,归结起来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反差:一是高利润回报与低违规成本;二是招投标业务高速发展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高隐蔽交易与低水平监管针对问题分析,我们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以增强招投标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开性为方向,健全完善公平、公正的竞争择优机制。二是以加大投标企业与中介机构违规成本为重点,健全完善招投标惩处激励机制。三是以整合机构力量为抓手,健全完善招投标监管机制。四是以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为后盾,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前言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 项目建设中已经广泛实施。为贯彻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我国从80年代初期开始实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它有效地推动我国建设市场与国际市场的接轨。多年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制度,它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以及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方法的方面成效显著。但是,由于建筑市场发育尚不规范,管理体制的束缚以及经验不足等原因,建筑工程招投标在具体操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针对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一些个人见解,望能对今后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正文 1.目前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 1.1地方保护主义盛行,招标有失公允。一些地区、部门为确保本地、本系统建筑企业中标,采取歧视性资质审查、限制信息发布地点和范围,或者制定不公平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措施,排斥外地或其他投标人。 1.2招标文件不规范,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情况。倾向性表现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注明品牌、设备型号等,或者制定有倾向性特殊技术指标。在 1.3招标人规避公开招标。主要表现为:a.肢解工程,规避中心招标; b.主体工程招标附属工程规避招标; c.以种种理由将应公开招标的项 目直接发包,或采用工程联系单的方式随便增加工程量,变相规避招标;d.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 1.4投标人串标、围标现象。某些部门滥用权利,在招投标前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再指定几个施工队伍前来投标,制造公开招标的假象;或者,投标人私下交易,组成临时联盟,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一家投标,几家陪标,事后再进行利益分配。甚者,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专业围标集团,专门组织一些施工单位投标,中标后再私下交易。 1.5投标人挂靠、工程私自转包分包问题。一些施工企业出钱购买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甚至盗用或借用他人证件参加投标,骗标。或者,有的企业中标后,又将工程直接转包、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推卸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在当前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一)招标投标的法定时间难以保证。由于对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法定时间意识淡薄,或者为了限制投标人参与、规避监督,个别招标项目公告时间不够,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招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的招标时间难以保证。比如:某旗县电业局兴建电力调度中心大楼,在国家采购与招标网上只公告了3天,报名时间不足5天,使得一些潜在投标人没有机会参与,报名只有3家企业,后来经监察部门予以纠正,报名企业达到10多家,从而保证了有效竞争。 (二)围标、串标或招标单位内定中标人现象普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监察过程中发现,一些投标企业相互串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排挤,使得个别招标工程仅仅有三家单位投标;招标人收受投标人的好处,内定中标单位,一些建设项目上级暗中指定施工单位,由下级运作招标投标程序,还有开发商自己开发,自行施工的工程找人陪标等现象。 (三)专家库人才缺乏,评标专家素质急需提高。目前存在的专家库人才匮乏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招投标工作,特别是县(市)级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少(每个行业只有1至2名),外聘专家费用较大,开展招投标工作在专家方面有一定难度。以某旗建立的评标专家库为例,具有高级专业职称,能够参与评标工作的专家仅有39人,但是分布在近20个行业部门中。2009年6月,该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旅游公路招标评标,从毗邻三个旗县才聘请到4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参与评标委员会。 (四)地方保护依然存在,多头管理导致招标投标不规范。有的地方招商引资来的项目,不进入有形建设市场公开交易,而是自行确定队伍,扰乱招标投标秩序;在公共建设工程方面,政府采购部门、建设部门都有权组织招投标,这样,由于管理权限相互交叉,使招投标工作难以规范实施。据不完全统计,在旗县(市)级有农牧业、水利、林业、土地等近十个部门对30多个项目和工程自行招标,由于这些部门的招标业务水平有限,致使招标工作很不规范。 (五)不按中标价签定合同以及“小合同、大结算”。建设工程中,个别投标企业为了中标,压低投标价格进行投标,中标以后再串通发包人不按照中标价签订合同,私自变更设计,提高工程造价。 (六)工程项目的后续监管存在盲区。行政监督部门注重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管,而忽视了对中标工程的施工、验收和结算过程监督,导致投标承诺与施工现场不一致,转包和分包工程,不合理地变更设计以及高价结算等现象发生,这些现象都需要严格后续监督和纠正。 (七)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规范,有徇私舞弊现象。招标代理机构为了承揽业务,挂靠他人资质以及与投标人串通一气,帮助串标、围标;还有,签订代理合同不够规范,档案管理较为混乱等问题。 关于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的几点建议: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抓住招标投标监管这条主线。利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加强招标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备案、管理和规范,重点开展对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转包、分包以及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和规避招标等行为专项整治,不断创新招标投标方法,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根本上解决影响招标投标的问题。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目前在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投标单位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严格监督招投标各方的行为。本篇文章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带来的危害性,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招投标工作问题对策 近年来,我国先后制定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并建立了各级有形建筑市场,实施规范的招投标制度,整顿建筑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现象,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一些地区还存在招投标中违规操纵,互相串通,暗设陷阱等诸多不规范的竞争和不规范的运作,给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埋下隐患。这一问题应引起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招投标管理办法,尽可能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一、招投标各参与方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设单位作为投资主体,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采取一系列手段来保护自身利益,有些时候搞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给投标企业带来极大损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没有依法上报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给投标单位串通投标提供了机会。(2)在资格预审确定投标单位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斥性。 (3)招标文件不规范,招标文件文本费过高,而且售后不退,不开发票,给投标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巨额的投标保证金很难要回,有些建设单位要求投标单位垫资,垫资越多,评标分数越高。(4)评标不公正、不科学,评标只看报价,报价最低者中标。评标过程不公开,暗箱操纵,不当场宣布评标结果;定标前谈判压价和违规分包,定标后在签合同时还要过分压价。(5)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使真正具有实力的投标者远离标底而被淘汰。 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

招投标过程经常遇到的十四个问题

招投标过程经常遇到的十四个问题 写在前面 招投标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十几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这些问题是不需要提问的,但是对于新手,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这里我们这里一一解答一下。希望对于新手能够起到帮助。 1、问:用户的招标书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答:标准的国内竞争性招标书的格式是参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范本的中文版本,它的基本结构是固定的:◆投标须知 ◆投标人资格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评标 ◆授予合同 ◆合同条款 但在有些地方项目中,招标书的内容只包含这个范本中的部分内容,但其中投标须知、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是必须具备的。 2、问:投标须知都包含哪些内容? 答:投标须知是向投标者告之关于投标的商务注意事项,是使投标商清楚了解投标的注意事项,投标须知中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投标书数量、投标地址、截标日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和评标的考虑因素等。 3、问:投标人资格都从哪些方面规定? 答:一般对公司规模,业绩和厂商资信有具体的要求,不能达到的厂商则被视为没有投标资格, 在有些投标项目中,投标商的良好资质将在评标中将起到加分的作用。 4、问:在招标文件中,都要求了哪些内容? 答:其中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等,正规的招标书中会要求对标书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逐条应答, 还有一些对招标项目的解释和澄清,所有这些内容都应逐条详细阅读并作出应答,因为用户的需求是完全从招标书中体现的,

是否能真正把握用户需求了解清楚,标书是最直接的途径。 5、问:用户对投标书的要求都有哪些? 答:◆对投标文件的组成作出具体规定:构成内容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和顺序 ◆投标报价的格式:报价表的格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格式,密封形式 ◆投标文件的费用:费用分担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澄清:关于澄清内容的交流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6、问:在招标书中关于评标的描述包括什么内容? 答:评标依据:说明对投标书进行评审的基本原则; 评标小组构成:形成评标小组的人员情况,一般会包括用户代表、招标公司代表、专家代表等构成; 招标人澄清:关于中标条件的说明,一般是声明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没有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评标因素:声明影响评标结果的关键因素,如价格、服务、质量等,从而让投标在这几个方面详细应答,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7、问:授予合同时招标方和中标方的注意事项? 答:中标通知如何发送 合同的签订的生效 合同变更数量权利 拒绝投标的权利 增加订货的选择权 8、问:合同条款的内容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交货时间 付款方式 交货、运输和验收 服务 保修 技术支持 9、问:什么是投标保证金,如何操作?

当前招标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当前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市场经济国家.采购招标形成的最初起因就是政府和公共部门或政府指定的有关机构的采购开支主要来源于法人和公民的税赋和捐赠.必须以一种特别的采购方式来促进采购尽量节省开支、最大限度地透明和公开以及提高效率目标的实现。经过200多年的发展.招投标制度作为一种成熟而高级的交易方式在工程承包发包、政府采购等领域已广泛实施.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它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施招标投标既是一项“阳光工程”.又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举措。但是.随着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招标投标领域案件也时有发生。最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就当前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对解决途径进行了探讨。 一、当前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从参与的角度划分.可分为“五方主体”.分别是: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监督部门。这五方主体在招投标活动中有着各自不同的职能或利益.他们之间有时存在矛盾.有时又会有共同利益.每一次招投标活动的结果都取决于这五方主体间的博弈。在当前的招投标活动中.这五方主体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一)招标人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人的委托行为不规范;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都规定:招标人(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招标活动中.不少地方都是实行招标人自行选择代理机构的方式.这种方式确实是方便了招标人.但从监督的角度看存在不少问题:在这种完全自由的选择权下.不少招标人为达到目的.指定自己的“老关系户”;在选择代理机构时.不看代理机构的业务水平、不看服务水平、甚至不看代理价格的高低.唯一衡量的标准就是是否听话。在“争饭吃、抢饭吃”的竞争压力下.一些社会代理机构不得不屈从于招标人的“权威”。在进行的各种专项检查中.不少地方都发现很多采购单位选择的代理机构基本上都是固定的.每家代理机构固定为几家采购人服务.这样既不利于代理机构改进工作.又容易造成‘商业贿赂’情况的产生。 2、招标人搞虚假招标.明招暗定。招标人在招标前与投标人私下谈妥低价条件.基本内容确定后才开始招标.并找来一些企业“陪标”;招标过程中.或利用招标条件设置“门槛”.不根据工程实际要求提出若干不合理的投标入门条件;或在招标条件上暗做手脚.“量身”设立倾向性条款.为意向中投标单位开方便之门。更有甚者.个别招标人先行施工.在工程进行中或者完工后再行招标.在今年上半年查处的一起虚假招标案件中.发现我市某局在其阅览室装修项目全部完工后.才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监督部门介入调查后叫停了该项目.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和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是建筑市场的核心,也是工程建设领域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虽然经过多年建设工程项目的执法监察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建设工程招标活动日趋规范,但目前工程项目承发包中虚假招标、串标、陪标、操纵招标的问题仍然没有得以根治。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大大小小的建筑企业层出迭起,有能力承揽高精工程的企业却寥寥无几,而在建筑市场上技术含量较低的一般工程数量又极其有限。因此施工企业为争夺有限市场,不惜采取违规的手法,就出现了“围标、串标”的现象,同时,“围标、串标”的高获利性与低风险性是“围标、串标”现象愈演愈烈的原因。现就招投标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总结如下; (一)多种形式规避招投标。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目的就是在建设市场中引入竞争机制,这也是国际上采用的较为完善的工程项目承包方式。对于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但在招投标实践中,也出现了某些竞争不公平、操作不规范的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规避公开招投标。一是依法招标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和部门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往往以项目时间紧、节约费用为推脱,或以领导交办工程、应急必需工程为由,随意简化程序和变更招标方式。二是将整体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使其达不到法定的招标工程

规模标准,再直接发包给承建单位,如将办公楼基建工程肢解为写字楼、健身楼、住宿楼、食堂等若干项目对外单独发包。三是将招标工程沦为“钓鱼工程”,主体工程进入有形建筑市场,后期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二期工程则搞场外交易,放长线钓大鱼。 建议措施:1、加大宣传相关法律法规。2、加大在建项目现场检查与监督。3、严惩重罚,杀一儆百。 (二)投标人围标串标,排斥他人。围标串标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妨碍了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严重阻碍了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一是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串通。招标人在开标前用各种方式与投标人串通,主要包括泄漏标底、透露其它投标人的相关信息、与投标人私下商定、预先内定中标人范围等。二是投标单位相互串通,围标串标。由于部分企业从事建筑行业时间很长,长期工作中与行业其他企业逐步形成利益联盟,一旦有项目招标,这个利益共同体就相互串通,事先商定中标单位,待招标时其他几家参与企业走过场,让预定单位中标。三是租借资质,一人多投。一家企业租借了数家企业的资质后,在投标阶段很容易形成围标之势,其他投标人根本无法与之抗衡。 建议措施:1、提高门槛,设置报名条件。要求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等公司正式人员亲自报名、亲自开标。

招投标过程经常遇到的十四个问题

招投标过程经常遇到的十四个问题 招投标过程中经常遇到的十几个问题,一般情况下,这些问题是不需要提问的,但是对于新手,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地方,这里我们这里一一解答一下。希望对于新手能够起到帮助。 答:标准的国内竞争性招标书的格式是参照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范本的中文版本,它的基本结构是固定的: ◆投标须知 ◆投标人资格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评标 ◆授予合同 ◆合同条款 但在有些地方项目中,招标书的内容只包含这个范本中的部分内容,但其中投标须知、招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是必须具备的。 答:投标须知是向投标者告之关于投标的商务注意事项,是使投标商清楚了解投标的注意事项,

投标须知中包含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投标书数量、投标地址、截标日期、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和评标的考虑因素等。 答:一般对公司规模,业绩和厂商资信有具体的要求,不能达到的厂商则被视为没有投标资格,在有些投标项目中,投标商的良好资质将在评标中将起到加分的作用。 答:其中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等,正规的招标书中会要求对标书的技术规范要求进行逐条应答, 还有一些对招标项目的解释和澄清,所有这些内容都应逐条详细阅读并作出应答,因为用户的需求是完全从招标书中体现的, 是否能真正把握用户需求了解清楚,标书是最直接的途径。 答:◆对投标文件的组成作出具体规定:构成内容 ◆投标文件的编制:格式和顺序 ◆投标报价的格式:报价表的格式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格式,密封形式

◆投标文件的费用:费用分担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澄清:关于澄清内容的交流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形式 答:评标依据:说明对投标书进行评审的基本原则; 评标小组构成:形成评标小组的人员情况,一般会包括用户代表、招标公司代表、专家代表等构成; 招标人澄清:关于中标条件的说明,一般是声明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没有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评标因素:声明影响评标结果的关键因素,如价格、服务、质量等,从而让投标在这几个方面详细应答,以满足用户的需求。 答:中标通知如何发送 合同的签订的生效 合同变更数量权利 拒绝投标的权利 增加订货的选择权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有形建筑市场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工程招投标已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但在施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亟需以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1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规避招投标的现象比较严重。建设单位有的以资金不足为由,将整体工程肢解成几块或若干段,以若干家挂靠单位名义承包,最后形成一家单位施工的变相挂靠发包;有的以联合开发的名义,要求承建方带资兴建,使招投标流于形式;还有的以追加工程量或附属工程为借口,待工程验收时远远超出原定造价,存在逃避招标的嫌疑;有的以创新招投标模式规避招投标,歪解曲解BT、BOT、PPP、EPC、DB等承包模式的操作流程。 对招投标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建筑工程招标工作之所以会出现混乱的局面,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很多建筑施工单位没有给工程招标工作以足够的重视。在招标的过程中他们只是一味地降低标价以取得工程的承 包权,却忽视了工程的成本没有按照竞标的规定流程来走,这样势必会造成工程质量的下降。关于工程竞标机制我国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很多建筑企业对相关规定根本就不

了解,缺乏对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竞标活动。 工程招投标的不正当竞争 陪标与串标现象主要表现在工程招标前,有些投标人已经联系相关单位获得中标资格,或者招标人将中标资格给某个投标人,这种内定的行为使招投标沦为一种形式,其他的.投标人成为中标者的陪衬。陪标与串标现象的另一个表现是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或者在投标项目中轮流以低价或高价中标。陪标与串标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招投标制度,以暗箱操作的方式损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利益,损害了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14年,中国建筑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违法陪标案开庭审理,中建一局安徽分公司原副总经理姜某某串通其他几家投标单位人员多次陪标,从中收取好处费高达220万元。 代理机构的管理体制没有理顺。 作为监督机构的招投标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利益关系。代理机构为获取更多利益,往往借助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能进行不正当操作,一些政府部门的管理人员对代理机构的违规行为进行庇护,从而扰乱了中介市场。 工程项目合同履行随意性大。 有的中标单位在工程开工后,以各种理由把投标文书中记载

2016年数据分析面试常见问题

1、海量日志数据,提取出某日访问百度次数最多的那个IP。 首先是这一天,并且是访问百度的日志中的IP取出来,逐个写入到一个大文件中。注意到IP是32位的,最多有个2^32个IP。同样可以采用映射的方法,比如模1000,把整个大文件映射为1000个小文件,再找出每个小文中出现频率最大的IP(可以采用hash_map进行频率统计,然后再找出频率最大的几个)及相应的频率。然后再在这1000个最大的IP中,找出那个频率最大的IP,即为所求。 或者如下阐述: 算法思想:分而治之+Hash 1.IP地址最多有2^32=4G种取值情况,所以不能完全加载到内存中处理; 2.可以考虑采用“分而治之”的思想,按照IP地址的Hash(IP)24值,把海量IP日志分别存储到1024个小文件中。这样,每个小文件最多包含4MB个IP地址; 3.对于每一个小文件,可以构建一个IP为key,出现次数为value的Hash map,同时记录当前出现次数最多的那个IP地址; 4.可以得到1024个小文件中的出现次数最多的IP,再依据常规的排序算法得到总体上出现次数最多的IP; 2、搜索引擎会通过日志文件把用户每次检索使用的所有检索串都记录下来,每个查询串的长度为1-255字节。 假设目前有一千万个记录(这些查询串的重复度比较高,虽然总数是1千万,但如果除去重复后,不超过3百万个。一个查询串的重复度越高,说明查询它的用户越多,也就是越热门。),请你统计最热门的10个查询串,要求使用的内存不能超过1G。 典型的Top K算法,还是在这篇文章里头有所阐述, 文中,给出的最终算法是:

第一步、先对这批海量数据预处理,在O(N)的时间内用Hash表完成统计(之前写成了排序,特此订正。July、2011.04.27); 第二步、借助堆这个数据结构,找出Top K,时间复杂度为N‘logK。 即,借助堆结构,我们可以在log量级的时间内查找和调整/移动。因此,维护一个K(该题目中是10)大小的小根堆,然后遍历300万的Query,分别和根元素进行对比所以,我们最终的时间复杂度是:O(N)+ N’*O(logK),(N为1000万,N’为300万)。ok,更多,详情,请参考原文。 或者:采用trie树,关键字域存该查询串出现的次数,没有出现为0。最后用10个元素的最小推来对出现频率进行排序。 3、有一个1G大小的一个文件,里面每一行是一个词,词的大小不超过16字节,内存限制大小是1M。返回频数最高的100个词。 方案:顺序读文件中,对于每个词x,取hash(x)P00,然后按照该值存到5000个小文件(记为x0,x1,…x4999)中。这样每个文件大概是200k左右。 如果其中的有的文件超过了1M大小,还可以按照类似的方法继续往下分,直到分解得到的小文件的大小都不超过1M。 对每个小文件,统计每个文件中出现的词以及相应的频率(可以采用trie树/hash_map 等),并取出出现频率最大的100个词(可以用含100个结点的最小堆),并把100个词及相应的频率存入文件,这样又得到了5000个文件。下一步就是把这5000个文件进行归并(类似与归并排序)的过程了。 4、有10个文件,每个文件1G,每个文件的每一行存放的都是用户的query,每个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浅谈招标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方式 在学习了MBA关于招投标的知识后,我对招标投标都有了一定的概念和了解,对其涉及到的三法一条例也有了初步的认识。由于个人工作中的合作单位曾涉及到招投标,我又进一步与该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探讨,结合其实际工作流程、融以黄老师的课程知识,浅谈一下在招标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一些问题以及通过对政策法律法规的解读试图解决或避免的方式。 在通常参与招标的项目中,经过了前期的客户拜访,技术交流,确定了项目的技术要求和相应规格,客户说上会讨论后就可以确定了,这时项目就开始进入招标阶段。在这个阶段中,究竟哪些地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或者是操作性较强的,我大概列举了以下几点: 1、如何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 在实际的项目中,我们做的事情往往是搞定技术型客户,把我们的技术指标写入招标文件中。但是选择什么招标方式我们全部交给客户让他们来定。虽然说招标公司会听客户的,但是如果一旦招标方式选择不恰当,如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地方选择了公开招标,这个结果有可能就是客户也无法控制招标结果。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和客户一起选择合适招标方式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对各种招标方式的

前提条件作了明确定义。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二条详细阐述了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用对应的招标方式。而在这些方式中和公开招标的一个最大区别点在于,公开招标的潜在投标人数量无法确定,而其他的招标方式只要三家供应商即可。而两部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均没有对供应商做出明确的解释,这个供应商既可以理解为产品的生产厂家,也可以理解为集成商。 所以在运作项目的时候能不采用公开招标的尽量不要采用,因为不确定的投标人回来带很对不确定的因素。我们最好圈定竞争范围,在有限的范围中招标。 2、如何合理的限制潜在投标人 在一般的标书中在比较招标公告之后就是投标人须知这个部分。而这个部分中也是比较适合埋放地雷的。在大部分的标书中对潜在投标人的要求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这个表项中列出,比如注册资金要求,认证要求等。这个表项中的要求是一个总体上的要求。潜在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详细说明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后面的总则中加以补充或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十八条第二款同时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谈现在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摘要:招投标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关系着建筑质量的好坏,还关系着建筑成本 的高低,当然还与其他很多问题都有很重要的关系,因此,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问题;对策 引言:现在某些招投标活动中,建设单位为了获得一些符合自己利益,视法律法规于不顾,采取违规操作,明招暗定,搞虚假招标的行为。投标单位能够在竞标中获胜,也采取了违规行为,扰乱公平竞标市场秩序。有些地方监督部门不能发挥其应在招投标过程中起到的监督作用。因此,招投标的问题还是值得大家注意的。 正文: 一、招投标过程中各方的问题 1. 建设单位的主要问题 ①规避公开招标。国家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超过一定限额的工程必须进行招标;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应当公开招标。”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利用法规非强制性要求公开招标这一规定,打擦边球,采用邀请招标,甚至议标。因此,选定与建设单位合 作过的施工单位,彼此比较了解,便于管理"但这也是滋生工程腐败的“温床”产生不正当 竞争的“黑洞”。 ②招投标工程“甩项”现象普遍存在。调查显示,建设单位一般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投 标而附属配套工程,变更追加工程,主要材料、备等未进行招投标。使被”甩项”部分工程失去了应有的监督,缺少了一道竞争环节,人为降低工程投资。 ③编制招标文件的深度不够。招标文件是编制标底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是工程管理的纲 领性文件。有的建设单位不充分调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不事先预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风险,盲目按照固定模式套编招标文件"。这样,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风险均由 建设单位承担,甚至导致工程投资失控。 ④工程标底质量管理缺失。工程标底是项目商务标的的评审依据,由于对工程标底保密 的要求,如今建设单位对工程标底已不再进行审核,从而造成这个环节质量管理的缺失。 2、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投标单位作为竞争者,处于被动地位,一切都要响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为了竞争取胜,也采取了一些违规行为,扰乱建筑市场秩序。 (1)为了参与竞争,多方找关系先入围,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再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使投标费用很高,不中标就造成很大损失。 (2)现行招标办法要求招标单位不少于7家,这样投标单位就互相串通,彼此达成协议, 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损害建设单位的利益,损害国家和社会的 利益,削弱、限制了正当的竞争,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3)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有些投标单位不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中标后再转包或分包,获得工程利益,使工程项目质量得不到应有的保证。 (4)投标企业高估冒算现象比较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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