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可燃爆粉尘企业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 检查 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 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 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1条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2条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 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 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3.1、 5.3.2、5.3.3 条 4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 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 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 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 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 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 外部水流入。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 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 栓。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5条 《铝镁粉加工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7269-2003 第5.2.3、 5.2.4、5.2.5、 5.3.1、5.3.2 条 5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 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 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铝镁粉加工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7269-2003 第5.3.3条 6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行业资料:________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注意事项 根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xx)的要求,对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粮食加工、饲料加工、纺织、硫磺厂、轻工、金属加工、化工、粮库、发电、冶金等生产经营单位。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输送机、筛选机等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包括煤粉、面粉、化纤品、玉米粉、饲料粉、铝粉、锌粉、镁粉、硫磺粉、棉织品、麻织品、塑料粉、树脂及化工有机粉等。 二、粉尘场所防爆安全检查重点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5.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有下列规定: 第 2 页共 6 页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的安全措施;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采取了安全措施。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减小初始爆炸引起的破坏。 8.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粉料进出工艺设备处),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是否制定了维护管理制度;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9.是否经常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清扫方法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10.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编制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配备了相应器材;是否组织了应急演练。 粉尘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1.机械性噪声 2.机械外露运动件 3.通风不良 4.防护装置、设施缺陷4.带电部位裸露 5.静电 6.抛射物 岗位可能导发生的事故类型: 第 3 页共 6 页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

附件: 江苏省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试行)

说明: 1.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具体填写请填写具体粉尘名称,比如铝粉。 2. 所属行业:产生涉爆粉尘的行业可以分为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纺织品加工、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其他。 检查表引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简称《安法》 2、《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生产条例》 3、《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简称68号令 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简称GB15577 5、《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苏安〔2014〕26号)简称苏安〔2014〕26号 6、《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简称70号令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简称3号令 8、《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4号)简称74号令

9、《关于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检查督查通知》(苏安监〔2014〕39号)简称苏安监〔2014〕39号 10、《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简称GB50016《建规》 11、《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简称GB 50058 12、《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GB/T29304-2012)简称GB/T29304 1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简称GB 17269 1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简称AQ3009 15、《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通用要求》(GB3836.1-2010)简称GB3836.1 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简称GB/T17919 17、《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简称59号令 18、《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简称安委办〔2012〕38号 19、《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 11651-2008)简称GB/T 11651 2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0140-2005)简称GB 500140 21、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简称GB 50019 2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简称GB50057

公司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docx

****有限公司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日期:检查人: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及意见 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尘口罩、防静电鞋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 2)作业人员身上禁止佩戴钥匙等金属饰物。 (3)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 (4)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场所清洁制度: ( 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旋风分离器、 2滤筒过滤器、加粉器及管道堆积的粉尘进行清理。 (2)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3)现场张贴粉尘定期清扫制度。 场所建筑结构: 3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现场作业: ( 1)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 4 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 2)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煤油、氧气、乙炔等易燃物。 注:1、此表每月由 **** 车间安排专人进行点检,点检后及时将存在问题向车间主任进行反馈。2、点检表点检后应留存,以备安监部门检查。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及意见 5 6 7消防措施: (1)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灭火设施与灭火器应随 时可用。 (2)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不应使 用使积尘撬起的灭火方法;不应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喷涂区域应急疏散通道禁止圈占、堵塞。 电气安全: (1)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或铠装式保护,并在爆炸危 险性较小的位置敷设,严禁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2)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3)生产场所投入使用后,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4)作业场所应尽量减少插座和照明灯具。必须安装时,插座和照明灯具 应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照明灯具应是防爆灯具。 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旋风分离器、滤筒净化器简称除尘系统) (1)粉尘收尘器脉冲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2)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内设置的风机电机应是防爆电机。 (3)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使用材料应为防止产生静电的材料。 (5)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是否密封完好,有无泄露。 ( 6)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法兰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跨接线完好有效。( 7)泄爆装置是否完好可用。 注:1、此表每月由 **** 车间安排专人进行点检,点检后及时将存在问题向车间主任进行反馈。2、点检表点检后应留存,以备安监部门检查。

煤粉防爆安全检查表

煤粉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 检查表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编制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发布 2017年7月

目录 1 使用说明 (1) 2 知识要点 (3) 3 安全基础管理(通用部分) (7) 4 煤粉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检查表编制人员:吴长康。

1 使用说明 1.1本检查表适用于工贸行业具有煤粉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开展粉尘爆炸作业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1.2本检查表所指爆炸性粉尘主要有煤炭等。如煤粉等。 1.3本检查表主要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2014﹞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29304-2012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GB 17269-2003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6543-2008 高炉喷吹烟煤系统防爆安全规程 GB 17440-2008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9081-2008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18245-2000 烟草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AQ 4228-2012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 GB 19881-2005 亚麻纤维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AQ 4232-2013塑料生产系统粉尘防爆规范 1.4安全基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机构和职责、管理制度、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五个项目。作业场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建(构)筑物结构与布局、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通风除尘、作业安全六个项目。 1.5检查表按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五类目设置。

涉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检查表6

号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 (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 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1条 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2条 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 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 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3.1、5.3.2、 5.3.3条 4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且 不应向上拼接。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 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 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水 流入。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栓。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5条 《铝镁粉加工粉 尘防爆安全规 程》 GB17269-2003 第5.2.3、5.2.4、 5.2.5、5.3.1、5.3.2 条 5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 GB50016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铝镁粉加工粉 尘防爆安全规 程》 GB17269-2003 第5.3.3条 6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6.2条 二、工艺设备 7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 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粉尘防爆安全 规程》 GB15577-2007 第5.4条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新版)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加强防尘措施的科学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 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

粉尘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为了加强防尘措施的科学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发展,特制订本规范。 1、建筑结构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 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要保证生产车间粉尘吸收装置的良好运行。对生产过程,应逐步实行自动化、连续化、密闭化控制,以减少粉尘的产生。 3、清洁制度 每天上下班都要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在易扬尘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器材配备

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 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线路符合行业标准。 7、培训教育 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企业负责人、员工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应做好粉尘爆炸安全生产教育;危险岗位的职工应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8、xx 制定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安全管理员每周进行一次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9、劳动保护 企业应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督促员工正确佩戴防尘口罩,做好职业健康防护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企业应安排接触粉尘作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由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粉尘作业防护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10、预案演练 企业应配备必须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编制好《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1、检测评价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职责 为了加强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预防粉尘爆炸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粉尘作业生产、检维修活动全过程的各职能部门和各类作业人员。 3.职责 3.1 总责 1)公司全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规定。 3)各类人员必须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粉尘作业安全生产负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公司主要负责人 对公司粉尘防爆工作全面负责: 1)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3)保证公司粉尘防爆装置、设备设施等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公司粉尘防爆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粉尘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粉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安全事故。 7)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粉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3.3安全主任 1)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贯彻执行有关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协助公司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公司粉尘防爆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负责组织建立粉尘防爆安全检? 查表和粉尘防爆安全管理档案。 3)制定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指导落实,组织粉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4)履行粉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检查职责,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整改。 5)组织实施管理人员、粉尘危险岗位操作人员的粉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并记录建档。 6)指导和督促按规定为粉危害岗位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作业人员正确使用防尘装备,以避免粉尘对人员的伤害。 7)组织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建立相关的职业健康管理档案。 8)及时、如实报告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协助主要负责人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4生产车间主管: 1)根据行政分工,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可燃爆粉尘企业专项安全检查记录 受检企业名称企业地址粉尘类型 联系人联系电话检查日期 一、厂房的规定 必须确保作业场所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严禁设置在违规多层房、安全间距不达标厂房和居民区内 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参考值备注 ★1相关证照是否齐全,并具备经营范围。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令《严 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 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5、《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016-2006)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 文件或资料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是否设置独立厂 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是 □否 目测检查 *3 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是 □否 目测检查 *4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是 □否 目测检查 5 厂房是否采用单层设计。□是 □否 目测检查 6 厂房采用单层设计时,屋顶是否采用轻型结构。□是 □否 目测检查 7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时,是否为框架结构。□是 □否 目测检查 8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为框架结构时,四周墙体是 否设有足够面积泄爆口。 □是 □否 9 厂房采用多层设计,楼层之间隔板强度是否能承 受爆炸的冲击。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与其他厂房或建 (构)物的防火安全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是 □否 目测检查

二、防尘的规定 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严禁作业,并停产撤人。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参考值备注 1 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 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 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 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 爆导则》(GB/T17919-2008) 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GB50019-2003) 6、《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 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192.1-2007) 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 文件或资料 2 企业是否按相关规定,对除尘系统进行设计、安 装、使用和维护。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 文件或资料 *3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 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 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 的堆放场所。 □是 □否 目测检查 4 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压差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是□否 5 除尘系统的进出风口和灰斗温度是否符合规范要 求。 □是 □否 6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 □否 要求提供检测记 录 *7 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 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 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 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 粉尘量降至最低。 □是 □否 目测检查 8 通风系统管道及部件等是否采用金属材质或防静 电材料制造。 □是 □否 目测检查 9 通风系统管道及收尘设备结构形状是否符合规范 要求,夹角采用不容易造成粉尘沉降的圆弧设计。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通风系统的风机是否采用防爆型,相关联的电气线路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是 □否 目测检查

饲料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饲料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 检查表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编制 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科创中心发布 2017年7月

目录 1 使用说明 (1) 2 知识要点 (2) 3 安全基础管理(通用部分) (6) 4 饲料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 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检查表编制人员:吴长康。

1 使用说明 1.1本检查表适用于工贸行业具有饲料爆炸性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检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或委托专业技术机构(专家)开展粉尘爆炸作业场所专项监督检查。 1.2本检查表所指爆炸性粉尘主要有饲料等。如麦粉、米糠、玉米淀粉、鱼粉等。 1.3本检查表主要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令﹝2014﹞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GB 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T 29304-2012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 GB 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T 17919-2008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AQ 3009-2007危险场所电气安全防爆规范 GB 19081-2008 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4安全基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机构和职责、管理制度、培训教育、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五个项目。作业场所管理检查项目设置建(构)筑物结构与布局、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防雷防静电、通风除尘、作业安全六个项目。 1.5检查表按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与检查方法、检查依据、检查情况、检查结果五类目设置。 1.6检查结果为“符合”或“不符合”。检查结果如果为“不符合”,企业应按照国家法规及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粉尘爆炸场所检查表

粉尘爆炸环境和可燃气体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时间:2015年月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处置情况 备注 1 制度 明确主体责任责任人是否清楚本部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控制措施; 2 GB50016-2006 爆炸危险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作业场所通道畅通; 3 GB50058-1996 AQ4229-2003 爆炸危险场所从业人员应经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职业危害的教育培训及记录情况,清楚本部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部位了解本部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4 GB50058-1996 粉尘爆炸危险区域设置的防爆安全装置运行是否良好;通风设施运营状态;(前清、粕库、预榨) 1)粉尘检测设施运行是、否完好有效,点检记录是、否完整; 2)制定出粕岗位防火、防爆、防尘制度、以及各项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 3)粉碎机、筛选机,防尘装置运营情况; 4)粉碎机、除尘系统内的防爆安全情况; 5)集尘装置是否定期进行清理、有、无点检记录,记录是、否完整; 6)气流风管是否有泄漏以及防泄漏措施;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火种、烟火、执行情况; 8)防爆区内电气线路是、否采用镀锌管套管保护,防暴区外安装设施、设备,漏电保护器、电气开关是、否能满足防爆安全要求;标志、标识是、否清晰完好; 9)爆炸危险区域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用电及电气设备;线缆绝缘能否满足GB50058-1996要求;

5 筒仓危险作业安全标准 粉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防止粉尘外逸的措施是否有效;所有产尘点是否装有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聚积; 6 检修作业 不能完全防止粉尘泄漏的特殊地点(如散粕库、粉碎机房、包装间、预榨破碎机、前清储尘器立筒仓),是否采取了有效的除尘措施;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7 检修作业 生产、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用发火工具敲击各金属部件,浸出车间在检修状态时应使用铜质工具; 8 危险作业许可标准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是否满足下列规定: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进行风险分析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表

附件2: 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安全检查表 受检企业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一、安全基础管理 1 #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齐全,具备经营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的安 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 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规定》 3 安全培训和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 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 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 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 产主体责任规定》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依据检查情况及意见备注二、管理制度体系 4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 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 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2)作业安全: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 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 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 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 须在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 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 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3)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 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 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 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 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江苏 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 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办 〔2014〕19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5 场所清洁制度: 应包括以下内容:《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及其释义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 安全生产规范化资料

(模块/部门) 粉尘防暴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 【适用于所有生产模块】 检查日期: 检查部位: 编号:DKAQ-A QJC 【日常】-2016-02 检查方法序 号 项目检查内容文件查阅现场检查检查记录1 打磨机应为压缩气体驱动。2砂纸更换-应根据打磨轮供应商要求定期更换打磨的砂纸,无砂的砂纸易 于导致着火。 3打磨过程中应及时清扫夹具、支撑网、打磨柜内壁和打磨台面 的粉尘。 4粉尘点燃能量小于100mJ或铝镁钛等粉尘的粒径小于100 μm 时,进入可燃粉尘场所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个体防护装备。 5企业应建立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制度和台账。所有检修作业应 记录并存裆。 6企业应配备用于维护和维修作业的防爆工具 7维修前应彻底清扫作业区域地面、墙面、设备上、设备内的粉 尘。 ①如果地面粉尘难以清扫,应在维修作业区域洒水。 ②如果金属粉尘厚度超过1㎜,不应在粉尘上洒氷。?③可燃金 属粉尘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防止氢气积累 8维修作业过程中,拆除其内有粉尘的设备、管道时,应采取防止 粉尘飞扬的措施。 9维修作业过程中不应敲打设备和管道 10工艺设备及其检维修动火作业应在安全区域进行。如必须在可燃粉尘危险场所动火 维修,应进行风险分析并经过企业安全主管审批 1电气设备 爆炸性粉尘环境内,有可能过负荷的电气设备,应装设可靠的

1过负荷保护。 12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明灯具的数量。如需采用时,插座宜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照明灯宜布置在事故时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 13电气线路宜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或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敷设。在爆炸性粉尘环境,电缆应沿粉尘不易堆积并且易于粉尘清除的位置敷设。 14敷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桥架或导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墙或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15爆炸性粉尘环境20区、21区内电缆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 16爆炸性粉尘环境内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可靠接地。 爆炸性粉尘环境22区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电气连接的金属管线或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如燃气管道) 17为了提高接地的可靠性,接地干线宜在爆炸危险区域不同方向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体连接。 18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与防止直接雷击的独立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应分开设置,与装设在建筑物上防止直接雷击的避雷针的接地装置可合并设置;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亦可合并设置。接地电阻值应取其中最低值。 19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厲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1、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売; 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3、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4、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5、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

涉爆粉尘集团公司安全专家检查表2017年度版

涉爆粉尘企业安全专家检查表 检查企业:检查时间: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 建构 筑物 建构筑物结构 及安全间距是 否合规 ①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②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构 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泄压 (口)的朝向应避开人员密集场所和主要交通道 路。③厂房建筑物内设有粉尘涉爆生产加工区, 建筑物与居民区、教育、医院、商业等重要公共 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50m,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 火间距≥25m,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宜>30m。 ④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办公室、会议室、 休息室、危险化学品仓库等。 2 安全出口 与警示标 志 是否按规定设 置应急出口、 疏散通道等 ①生产经营场所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应 急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标志明显,应保持 安全通道畅通,不得堆放任何物品,应符合 (GB50016-2014)的相关规定。②爆炸危险区域应 设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其中至少有一个通向非 爆炸危险区域,其安全出口的门应当向爆炸危险

2 安全出口 与警示标 志 是否按规定设 置应急出口、 疏散通道等 性较小的区域侧开启。③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 粉尘爆炸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除尘器、风 管等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 防爆防雷 防静电粉尘燃爆性场 所防爆电气使 用情况 ①企业应正确划分爆炸危险区域,根据不同的防 爆等级,采用相应的粉尘防爆型电气设备及线路, 表面及内部无积尘。粉尘燃爆环境插座开口的一 面应朝下,且与垂直面的角度不应大于60度。② 20、21、22区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GB 12476.1、 GB 12476.2规定的防爆类型和级别要求;电气设 备的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 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③粉尘爆炸 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应进行保护接地,除尘系统的 风管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20、21、22区 照明、配电箱 柜、开盖、插 座等电器设施 是否合规 在爆炸性粉尘环境内,应尽量减少插座和局部照 明灯具的数量。如需采用时,应使用尘密型防爆 照明灯具、配电箱柜、开关和插座,插座宜布置 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局部宜布置在事 故气流不易冲击的位置。 燃爆性粉尘场 所电气管线布 设是否规范 燃爆性粉尘场所电气布线应敷设在钢管中;管线 穿墙及楼板时,孔洞应采用非可燃性填料严密堵 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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