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13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13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2020注会-税法-讲义-第13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节概述

考点: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熟悉)

【提示】《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是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海关征收的关税及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适用《征管法》。目前还有一部分费由税务机关征收,如教育费附加。这些费不适用《征管法》,不能采取《征管法》规定的措施。

【提示】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遵守主体

(一)税务行政主体——税务机关

(二)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

(三)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二节税务管理

考点2.1:税务登记管理之重点内容

(1)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①未涉税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②涉税但未领票、无欠税、无处罚者,“承诺制”容缺办理——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即时岀具清税文书。

③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2)一般注销视信用情况“承诺制”容缺办理——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在为其办理税务注销时,进一步落实限时办结规定。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①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②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③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

办的企业。

④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⑤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3)(新增)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符合以下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打印相应税种和相关附加的《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经纳税人确认后,进行批量处理:

①非正常状态期间增值税、消费税和相关附加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的;

②非正常状态期间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需补办的申报均为零申报,且不存在弥补前期亏损情况的。

(4)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5)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新增):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复印件)。

③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④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关注3】停业、复业登记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考点2.2:账簿、凭证管理

1.关于对账簿、凭证设置的管理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相关链接】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P603新增)。

P608,无力设账的举措: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

2.关于对财务会计制度的管理

对财会制度的管理要求有两个备案(制度、软件)和一个抵触处理办法(会计从税)。

3.关于账簿、凭证的记录和保管

账簿、会计凭证和报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除另有规定者外,根据《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考点2.3:发票管理

1.发票管理的基本规定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指定的企业印制,未经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2.发票发放领用的服务与监管的要求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对发票发放领用的服务与监管提出新的要求:

(1)及时为纳税人提供清晰的发票领用指南。

(2)简化发票申领程序。其中规定: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的,主管税务机关不需要事前实地查验。

(3)不断提高发票管理信息化水平。

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推广与应用

2015年11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对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开具和使用提出具体规定。

规定了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4.网络发票管理

网络发票与电子发票不是等同概念。

网络发票是指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标准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公布的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网络发票只是传统发票开具方式的变化,其发放、使用、存储和管理依旧是纸质发票实物管理。作废开具的网络发票时,应收回原网络发票全部联次。

考点2.4:纳税申报管理

第三节税款征收

考点3.1:税款征收的七项原则

(一)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

(二)税务机关只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征收税款。

(三)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或者延缓征收税款或摊派税款。

(四)税务机关征收税款必须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五)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或开付扣押、查封的收据或清单。

(六)税款、滞纳金、罚款统一由税务机关上缴国库。

(七)税款优先的原则。

【提示】税款优先原则,具体有三个方面的优先:

1.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2.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执行。

3.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税务机关或者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行政部门决定处以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考点3.2:税款征收制度——税款的征收方式

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委托代征税款、邮寄纳税、其他方式。

考点3.3:税款征收制度——延期纳税

P618(二)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特殊困难的主要内容:一是因不可抗力;二是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规定期限内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

2.税款的延期缴纳,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方为有效。

3.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同一笔税款不得滚动审批。

4.批准延期内免予加收滞纳金。

考点3.4:税款征收制度——滞纳金

P618(三)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掌握)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是从缴款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其滞纳天数应包含实际缴纳或解缴税款之日。

【案例】某按月缴纳资源税的企业2020年11月销售资源产品应纳资源税10000元,该企业于2020年12月22日实际缴纳税款,计算应加收的滞纳金金额。

【答案及解析】该企业应于2020年12月15日(含)前缴纳税款,但该企业在12月22日才交税,滞纳天数不含15日当天,要从12月16日算起,到12月22日止,包含22日当天,共计滞纳7天,则应加收滞纳金=10000×0.5‰×7=35(元)。

新增: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应缴纳的欠税及滞纳金不再要求同时缴纳,可以先行缴纳欠税,再依法缴纳滞纳金。

考点3.5:税款征收制度——减免税收制度

考点3.6:税款征收制度——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

1.税额核定制度——核定征收

根据《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包括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2.税收调整制度

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调整计税收入额或者所得额:

(1)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2)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3)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考点3.7:税款征收制度——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

P623(七)税收保全措施

P625(八)强制执行措施

考点3.8:税款征收制度——欠税清缴制度主要措施:

1.严格控制欠缴税款的审批权限——权限集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税务机关。

2.限期缴税时限——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3.建立欠税清缴制度

(1)离境清税制度。

扩大了阻止出境对象的范围。

(2)建立改制纳税人欠税的清缴制度。

《征管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大额欠税处分财产报告制度。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者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4)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5)建立欠税公告制度。

考点3.9:税款征收制度——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考点3.10: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征管(新增)

【解释】为了协调《税收征收管理法》与《企业破产法》两部法律之间规定的冲突,更好保护其他债权人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发展,自2020年3月1日起,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的税收债权适用下列规定处理:

1.税务机关在人民法院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税收债权。范围包括企业所欠税款(含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下同)、滞纳金及罚款;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也应一并申报。

2.税收债权金额的计算:企业所欠税款、滞纳金、罚款,以及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为截止日计算确定。

3.受偿顺序: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处理税收债权,税收债权(税款)不再执行《税收征管法》的优于担保债权的规定。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按照普通破产债权申报。即: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因特别纳税调整产生的利息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与其他普通债权处于同等地位,按照比例进行分配受偿。

《无欠税证明》开具服务(新增)

《无欠税证明》是指税务机关依纳税人申请,根据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所记载的信息,为纳税人开具的表明其不存在欠税情形的证明。

纳税人因境外投标、企业上市等需要,确需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

【解释】所称“不存在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下列应缴未缴的税款:

(1)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2)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3)税务机关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

(4)税务机关根据《征收管理法》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5)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

第四节纳税检查

考点4.1:税务检查的方法

全查法;抽查法;

顺查法;逆查法;

现场检查法;调账检查法;

注意职责规定:批准级别不同。一般调以前年度的账,3个月内归还;若调当年的账,30日内归还。

比较分析法;控制计算法;审阅法;核对法;观察法;

外调法;盘存法;交叉稽核法。

考点4.2:税务检查的职责(熟悉)

(一)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检查时的权利主要有:

P631,重要。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在交通要道和邮政企业的查证权、查询存款账户权。

(二)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三)税务机关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

(四)税务机关派出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必须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第五节违章处罚考点5.1: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考点5.2:对纳税人偷税、骗税、抗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申报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1.偷税

(1)行为特征

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属于逃税罪。

(2)处罚规定:

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将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逃税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③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④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骗税

行为特征: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3.抗税

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

处罚规定: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触及刑法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4.虚假申报

行为特征: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0元以下的罚款。

5.不进行申报

行为特征:纳税人不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

处罚规定: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拓展】第一个问题,偷(逃)税是税法考试的经常性考点之一,考生要特别注意偷税的绝对额和相对额会直接影响对偷税行为和逃税罪的区分。

(1)绝对额——不含教育费附加及非税款项。

(2)相对额——关于偷税比例的认定:

偷税比例=偷税税额÷(偷税税额+已纳税额)×100%

第二个问题,初犯改过不判刑。

考点5.3:违反税务代理的法律责任

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节纳税担保

【注意几个问题】

担保范围

——不能作为保证人的7种情况

2年内有违法行为;信誉低;有欠税;有担保关联;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可抵押财产的8种情况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事业单位等的教育设施等;扣押查封的财产;禁止流通和不可转让的财产。

第七节纳税信用管理

考点7.1:纳税信用管理的基本规定

考点7.2:纳税信用等级修复的条件(新增)

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考点7.3:纳税信用等级修复的申请(新增)

1.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且失信行为已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可在失信行为被税务机关列入失信记录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但失信行为尚未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的,纳税人无需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纳税人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并进行纳税信用评价。

2.符合上述第(2)、(3)条条件的,纳税人可在纳税信用被直接判为D级的次年年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失信行为纠正情况调整该项纳税信用评价指标的状态,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但不得评价为A级。

3.非正常户失信行为纳税信用修复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纳税年度自公历

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八节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新增)

所称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检举人可以实名检举,也可以匿名检举。

所称税收违法行为,是指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中心的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网络检举途径,设立检举接待场所和检举箱。税务机关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除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外,举报中心自接收检举事项之日起即为受理。

考点8.1:不予受理的检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

(2)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

(3)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

举报中心可以应实名检举人要求,视情况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解释不予受理原因。考点8.2:检举事项的处理

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2)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3)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4)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5)前述第(3)条规定以外的检举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举报中心应当在检举事项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查处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中心转来的检举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案情复杂无法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可以延期。

第九节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新增)

受送达人同意采用电子送达的,签订《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

电子送达,是指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特定系统(以下简称“特定系统”)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受送达人”)送达电子版式税务文书。

经受送达人同意,税务机关可以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税务文书。电子送达与其他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可以据此办理涉税事宜,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税务文书电子送达确认书》包括电子送达的文书范围、效力、渠道和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受送达人需要纸质税务文书的,可以通过特定系统自行打印,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打印。

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含简易程序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阻止出境决定书以及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过程中使用的税务文书等暂不适用本规定。

[财经类试卷]注册会计师税法(消费税法)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

注册会计师税法(消费税法)模拟试卷11及答案与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相应的答案代码。答案写在试题卷上无效。 1 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轮胎 (B)电池 (C)卡丁车 (D)酒精 2 下列选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 (A)涂料 (B)电动汽车 (C)子午线轮胎 (D)酒精 3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外购一批木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税额8.5万元;将该批木材运往乙企业委托其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取得税务局代开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业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03万元,支付不含税委托加工费5万元。假定乙企业无同类产品对外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 )万元。 (A)2.62 (B)2.67 (C)2.89

(D)2.95 4 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 (B)销售啤酒的百货商场 (C)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外贸公司 (D)委托加工卷烟的企业 5 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销售自产地板两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3万元;另将同型号地板200箱赠送福利院,3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A)16.8万元 (B)18.9万元 (C)18.98万元 (D)19.3万元 6 卷烟批发企业甲2015年1月批发销售卷烟500箱,其中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300箱、零售专卖店150箱、个体烟摊50箱。每箱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3 000元。卷烟批发环节的消费税税率为11%,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 (A)32 500元 (B)336 000元 (C)195 000元 (D)325 000元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二)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业务中,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委托加工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B.委托加工鞭炮,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并收取加工费,委托方提供部分辅助材料 C.委托加工小汽车,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提供加工劳务收取加工费 D.委托加工游艇,主要材料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并生产应税消费品 【答案】A 【解析】选项ABCD: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纳税人在财务上是否作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所以,选项A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委托方,而选项BCD的消费税纳税人是受托方。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2.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 A.生产金银首饰的工业企业

B.零售卷烟的商业企业 C.生产汽车轮胎的工业企业 D.零售超豪华小汽车的4S店 【答案】D 【解析】选项A:金银首饰只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卷烟在生产销售环节和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C:汽车轮胎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自2016年12月1日起,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将超豪华小汽车销售给消费者的单位和个人为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纳税人。 【知识点】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3.下列行为中,既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 A.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奖励给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B.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 C.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自产的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 D.外贸企业进口金银首饰 【答案】B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

注册会计师《税法》试题及答案(3)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5000~10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则王某应纳税额为( )元。 A. 525 B. 520 C. 545 D. 570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税法与税收的表述正确的有(ABC)。

CPA注会综合阶段税法课件讲义

一、项目或行为性优惠(续) (四)农林牧渔 1.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简单加工的蔬菜也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 (3)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3.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农产品批发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五)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注册会计师-税法 全真模拟试题20(含答案及详细解析)

注册会计师-税法 全真模拟试题20(含答案及详细解析) 第 1题:单选题(本题1.5分) 2018年3月,某企业对已使用过3年的不动产进行改建,该不动产原值500万元,改建增加原值300万元,改建中发生进项税20万元(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改建工程当月完工,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企业此项业务不能抵扣进项税 B.该企业此项业务2018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20万元 C.该企业此项业务2018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8万元 D.该企业此项业务2019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8万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纳税人2016年5月1日~2019年3月31日购进货物和设计服务、建筑服务,用于新建不动产,或者用于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并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的,其进项税额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换行符>该企业此项业务2018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20*60%=12(万元); <换行符>该企业此项业务2019年3月可抵扣进项税=20*40%=8(万元)。 <换行符> 第 2题:单选题(本题1.5分) 下列关于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的说法正确的是()。 A.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一律按金银首饰纳税 B.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委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 C.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包装物的价格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以新首饰的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旧首饰的作价不得扣除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选项A,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选项B,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选项D,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第 3题:单选题(本题1分)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该包括()。 A.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 B.单独列明的支付给境外的佣金 C.企业至离境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 D.出口关税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练习(一)

1、甲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的试点抵扣单位,2019年2月销售70吨酸奶,取得收入2200万元,原乳单耗数量为1.068,原乳平均购买单价为0.3万元/吨,已知甲企业采用投入产出法计算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则甲企业当月准予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为( )万元。 A.2.40 B.2.9 C.3.09 D.2.04 【答案】C 【解析】投入产出法: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扣除率)×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70×1.068=74.76(吨),当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74.76×0.3/(1+16%)×16%=3.09(万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2月支付高速公路通行费暂未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取得了通行费发票,上面注明的金额为67500元。则企业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元。

A.7425 B.6689.19 C.1966.02 D.0 【答案】C 【解析】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2018年1月1日~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67500÷(1+3%)×3%=1966.02(元)。 【知识点】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3、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2月生产货物用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00000元,当月外购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3200元。当月从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租入一台机器,取得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租赁费20000元,该机器既用于生产货物,又用于企业职工食堂。当月为接送员工上下班购置一辆乘用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100000元。则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A.16000

2017注册会计师 CPA税法 增值税总结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掌握的一个税种。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计算题、综合题都会出现,分值在20分以上。 二、本章教材变化——重大变化 1.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内容:应税行为及具体范围、确认条件、差额计税、不动产的分期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项目调整、四个特殊领域纳税、税收优惠、发票管理等【政策依据】财税〔2016〕36号、财税〔2016〕140号、总局公告2016-14、总局公告2016-15、总局公告2016-16、总局公告2016-17、总局公告2016-18 2.进口: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3.出口: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使(领)馆及其馆员境内购买货物和服务退税 三、本章内容讲解 (一)增值税概述: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增值额和货物进口金额为计税依据而课征的一种流转税。 从实际操作上看,是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货物、应税劳务、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二)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三)我国增值税特点: 1.消费型增值税:1994年——2008年12月31日为生产型增值税; 2.采用间接法计算税额,以票扣税为主; 3.对纳税人划分两类管理; 4.对货物、劳务、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征收增值税分阶段进行: 增、营并存→分步骤营改增→全面增值税。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1

前言 《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17:30~19:30 一、《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考试题型: 二、《税法》科目教材的基本结构及重要程度 2012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是,取消2011年《税法》教材的第14章“国际税收协定”,使整体结构由十七章调整为十六章。 16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

四、习题班讲课思路: 第一部分: 考情预测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第三部分:考题与经典习题(按题型,不按教材顺序) 来源:考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其他 第四部分:跨章节练习 第一章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模拟169有答案

(A)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模拟169 一、单项选择题 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的税种是______。 A.城镇土地使用税 B.城市维护建设税 C.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 D.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 答案:C [解答] 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选项A,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选项B。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选项D,增值税(不合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 根据现行增值税的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______。 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 B.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 C.供电公司销售用电设备 D.酒吧向顾客销售自制啤酒 答案:C [解答] 选项A,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征收营业税;选项B,集邮公司销售集邮商品,应当征收营业税;选项D,酒吧向顾客销售自制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3. 下列关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领购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10万元 B.辅导期纳税人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税务机关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C.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纳税人因增购专用发票发生的预缴增值税有余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纳税辅导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月内,一次性退还纳税人 D.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201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税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用鼠标点击相应的选项。) 1.下列占用耕地的行为中,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是()。 A.公立医院占用耕地 B.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D.民用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2.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资金 3.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A.企业之间发生的管理费支出 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租金支出 4.下列合同中,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是()。 A.工程项目论证合同 B.会计制度咨询合同 C.税务筹划咨询合同 D.经济法律咨询合同 5.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6.下列车船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是()。 A.纯电动汽车 B.燃料电池汽车 C.符合规定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 D.使用新能源的混合动力汽车 7.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最低计税价格是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的 B.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企业生产成本价格核定的 C.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平均计税价格 D.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 8.下列增值税纳税人中,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是()。 A.商业银行 B.财务公司

CPA税法汇总

CPA税法汇总

————————————————————————————————作者:————————————————————————————————日期:

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4) 第二章增值税法 (4) 第三章消费税法 (4) 第四章营业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9) 城市维护建设税 (9) 教育附加 (10) 烟叶税 (10) 第六章关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船舶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源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增值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房产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城镇土地使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契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耕地占用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辆购置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车船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印花税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国际税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五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44_0901_j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 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 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 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 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 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 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 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 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 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

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与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答案】ACD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doc

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 考友们都准备好202X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了吗?本文“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跟着来了解一下吧。要相信只要自己有足够的实力,无论考什么都不会害怕! 202X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题(6) 一、单项选择题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成(D )。 A.中央税法与地方税法 B.税收实体法与税收程序法 C.国际税法与国内税法 D.税收基本法与税收普通法 2.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D )。 A. 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中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B.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税收实体法 C.税法中,关于纳税期限、征收滞纳金和罚款的规定是对税收法律关系的直接保护 D.国际税法就是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法 3.下列各税种中,不能由地方政府制定实施细则的是(D )。 A.城市维护建设税 B.房产税 C.车船税 D.消费税 4.假设某人取得一项收入,其应纳税所得额为38000元;若规定计税依据不超过20000的部分,20%;超过20000~30000元的部分,24%,超过30000~40000元的部分,30%;超过40000元以上的部分,40%。则该人应纳税额为( A)元。 A. 8800 B. 12280 C. 19200 D. 18880 5.全国范围内开征的地方税的开征停征权属于(A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B.国务院 C.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D.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下列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是(D )。 A.个人所得税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增值税暂行条例 D.税收征管法 7.下述关于税法方面的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海南省、民族自治地区可以按照全国人大的授权立法规定,按规定制定税收法规 B. 对于同样的课税对象数量,按全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比按超额累进方法计算出的税额多,即有重复计算的部分,这个多征的常数成为速算扣除数 C.《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是税收行政法规 D. 现行流转税中,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8.下列关于税法的立法权的划分,陈述不正确的是( D)。 A.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授权,国务院有税法的解释权 B.经国务院授权,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税收条例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收条例实施细则的权力 C.经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本地区地方税法的解释权和制定税法实施细则、调整税目、税率的权力 D.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可以层层下放 9.王某2009年3月份取得收入7800元,若规定免征额为20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20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全真模拟试题(二)》(1)-注册会计师试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全真模拟试题(二)》(1)-注册会计师试题 一、判断题( 每小题1分,答对得1分,答错倒扣1分,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共15分,正确的以○表示,错误的以表示) 1.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具体是指税务机关有权征税,纳税人有义务纳税。( ) 2.外商企业出口货物可予退(免)税。( ) 3.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中也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是: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 5.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就销售货物取得的销售额和运输该货物取得的营业额一并计算征收增值税。( ) 6.对在中国境内开采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税法规定征收资源税规定征收资源税,但对进口煤炭的单位和个人,则不征收资源税。( ) 7.企业发生亏损,可以在今后5年内弥补亏损,是指以5个盈利年度的利润弥补亏损。( ) 8.外商投资企业从其投资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息),可以不计入本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与该投资有关的可行性研究费用、投资贷款利息支出、投资管理费用等投资决策实施中的各项费用和投资期满不能收回的投资损失等,不得冲减企业纳税所得额。( ) 9.林某与张某合著一本书,共取得稿费2000元,若林某分得1200元,张某分得800元。那么,林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6元,张某则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10.如果一份合同由两方或多方当事人共同签订的,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 1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应就其超过20%的部分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 12.进口关税税率是一种差别比例税率,分普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 ) 13.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以及关税、船舶吨税及海关代征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征管法》。( ) 14.税务争议案件的复议审理由司法机关进行。( ) 15.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的,不得从新货物销售额中减除收购旧货物的款额。( ) 二、单项选择题(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一个答案,将其英文小写编号填入横线内,每小题1分,共15分) 1.增值税核算中的应税销售额不包括( )。 a.收取的集资费 b.收取的包装物租金 c.收取的补贴 d.收取的销项税额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真题

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稅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稅种中,属于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得就是()。 A 、 关税 B 、 消费稅 C 、 个人所得稅 D 、 土地增值稅 2、下列收入中,应当征收增值税得就是()。 A 、 增值稅纳稅人收取得会员费收入 B 、 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得过网费收入 C 、 燃油电厂从财政专户取得得发电补贴收入 D 、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出售资产取得得收入 3、下列行为中,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稅得就是()。 A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B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个人消费 C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D 、 将购进得货物用于非增值稅应税项目 4、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稅征税范围得就是()。 A 、 轮胎 B 、 电池 C 、 卡丁车 D 、 酒精 5、我国汉代征收“算缗钱”,具体征收方法为:对商人与高利贷者,按照交易额或 者贷款额征收,每二缗征一算,稅率6%;对手工业者,按照出售产品得价值征稅, 每四缗征一算,稅率3%……下列稅种中,与“算缗钱”性质最接近得就是()。 A 、 B 、 C 、 D 、 某公司2015年8月将自有办公用房出租,并一次性预收两年得租金收入48 万,该办公用 房9月交付承租人使用,该公司8月应缴纳得营业稅为()。 关税 营 业稅 消 费稅 增 值稅 6、

A、B、C、D、0、48万元 0、8万元 1、44万元 2、4万元

7、甲县某烟草公司去相邻得乙县收购烟叶,2015年8月9日支付烟叶收购价款 80万元,另对烟农支付了价外补贴。下列纳稅事项得表述中,正确得就是()。 A 、 烟草公司应在9月10日申报缴纳烟叶税 B 、 烟草公司8月收购烟叶应墩纳烟叶稅17、6万元 C 、 烟草公司应向甲县主管稅务机关申报墩纳烟叶税 D 、 烟草公司收购烟叶得纳税5C 务发生时间就是8月10日 8、位于市区得甲企业2015年7月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稅与消费稅共计50万元, 被稅务机关查补增值稅15万元并处罚款5万元。甲企业7月应缴纳得城市维护 建设税为()。 A 、 B 、 C 、 D 、 下列稅费中,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稅完税价格得就是()。 单独核算得境外技术培训费用 报关时海关代征得增值稅与消费稅 由买方单独支付得入关后得运输费用 进口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得保险费 10、某煤炭开釆企业2015年4月销售洗煤5万吨,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5000万元,另取得从洗煤厂到码头不含增值稅得运费收入50万元。假设洗煤得 折算率为80%,资源稅稅率为10%,该企业销售洗煤应缴纳得资源稅为()。 A 、 B 、 C 、 D 、 11. 下列情形中,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稅清算得就是()。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得 房地产开发项目尚未竣工但已销售面积为50%得 转让未竣工结算房地产开发项目50%股权得 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1年仍未销售完毕得 12、下列关于房产稅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得表述中,正确得就是()。 A 、 纳税人出租房产,自交付房产之月起缴纳房产稅 B 、 纳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月起繳纳房产稅 C 、 纳稅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稅 3、25万元 3、 5万元 4、 55万元 4、9万元 9 、 A 、 B 、 400万元 404万元 505万元 625万元 A 、 B 、 C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