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4份

2、委托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4份

3、被委托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4份

4、被委托企业食品生产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4份

5、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一式4份(委托加工合同应明确生产加工的食品全部交由委托方进行销售)

6、委托加工产品食品标签标注式样一式4份

食品生产许可证

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产品类别

委托产品名称

委托企业名称(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人

被委托企业名称(盖章)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申请日期年月日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填写模板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填写模板 D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产品种类(产品单元) 申请人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或预核准名称 住所有营业执照的,按营业执照上住所填写;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 知书的按预先核准通知书上地址填写;其他情况按住所所在地有 权使用证明材料填写 生产场所地址按生产场所所在地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填写。填写申请企业实际 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 乡、镇)、号(村)等,即:××市(地)××区(县)××× 乡(镇)×××路(街道)×××号(村) 联系人张××(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包括座机和联系人手机 传真××××-×××××××× 电子邮件×××××××××@ ×××××× 申请日期××年××月××日 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 (根据实际申请的需要在□打“√”) (格式文本,自行下载,按法律规定和后附注意事项填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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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陈述 1. 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 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 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 份。 5.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间布 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附设备设施清 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产品出厂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 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 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附一览表3份。 9. 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 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 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 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 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月产量可以 达到、年产量可以达到。 本申请人承诺:愿意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申 请 人 签 名 / 盖 章 : — 5 —

委托加工生产食品合同书(最新完整版)

委托加工生产食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纸箱、封箱胶带、袋子等所有包材由甲方提供。 四、结算方式

食品生产许可证流程

哪些食品实行“QS”认证 乡镇及乡镇以上政府所在地以及街道、社区所辖区域在集中交易市场以外有食品经营项目的销售门店,不得销售应当取得而未取得“QS”认证的食品。 实行“QS”认证的28大类食品目录如下: 1.白酒:白酒。 2.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 3.大米:大米。 4.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 5.酱油:酿造酱油,配制酱油。 6.食醋:酿造食醋,配制食醋。 7.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肉丸、肉饼),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8.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乳菌、酸牛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9.饮料:瓶(桶)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饮用水)、碳酸饮料(碳酸饮料、充气运动饮料)、茶饮料、果(蔬)汁及果(蔬)汁饮料、含乳饮料及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 10.调味品:糖(白沙糖、绵白糖、赤砂糖、冰糖、方糖)。味精。 11.方便面:油炸方便面、热风干方便面。 12.饼干:酥性饼干、韧性饼干、发酵饼干、薄脆饼干、曲奇饼干、夹心饼干、威化饼干、蛋圆饼干、蛋卷、粘花饼干、水泡饼干。 13.罐头:畜禽水产罐头、果蔬罐头、其他罐头。 14.冷冻饮品: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 15.速冻面米食品:生制品、熟制品。 16.膨化食品: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 17.糖果:糖果、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8.茶叶:绿茶、红茶、乌龙茶、黄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紧压茶。 19.葡萄酒及果酒: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 20.啤酒:熟啤酒、生啤酒、鲜啤酒、特种啤酒。 21.黄酒:黄酒[其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v/v)小于24%(v/v)。 22.酱腌菜:酱腌菜(指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腌制、脱盐、切分、调味、分装、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腌渍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 23.蜜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完整版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委托加工与食品标识相关法规

委托加工与食品标识相关法规 第五节委托加工备案第四十五条从事委托加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的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必须分别到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第四十六条委托企业必须是合法经营的企业,被委托企业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第四十七条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向所在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一)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四)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五)委托加工产品标注式样。第四十八条省级许可证办公室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 5 日内,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第四十九条委托加工企业必须履行备案承诺,不得随意改变委托合同和产品标注方式。第五十条委托加工备案不得向企业收费。第六章证书和标志第九十条委托加工企业必须按照备案的标注内容,在其产品或者包装、说明书上进行标注。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或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企业不具有其委托加工的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五十九条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双方必须分别到所在地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提交双方营业执照和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委托加工已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除符合前款要求外,被委托方必须是已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其生产加工的食品应当全部交由委托方进行销售,备案时还应当提交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委托加工食品的包装或者标识上还应当按照产品标识标注的规定,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和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第九十四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处 3 万元以下罚款。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有此行为且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一)委托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加工已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的; (二)(二)未按本细则规定实施出厂检验的; (三)(三)违反规定使用过期的、失效的、变质的、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其他污染的食品或者非食用的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 (四)(四)利用新资源生产食品、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的原材料生产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新品种不能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 (五)五)未按本细则规定进行委托加工食品备案或者未按规定在委托加工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注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新)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第十四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识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 标志。委托生产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可以标注委托企业或者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编号。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7718-2004 5.1.5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5.1.5.1.3 受其他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

12)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

关于印发《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 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质检食监函〔20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规定,总局制定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地在执行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 二OO六年一月十三日 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 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的有关要求,现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其审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管理工

作,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导和督促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开展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以及汇总工作;各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和审核获证企业年度报告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地)级和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也可以按照区域监管责任制划定的辖区范围,负责受理和审查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将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情况上报省局。在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发现企业存在重大问题的,应当立即上报省局。 二、获证企业年度报告采取企业自查申报,受理部门对企业自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抽查主要针对必备条件现场核审一般不合格项较多、季节性生产、日常监督检查中问题较多的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和产品质量。产品的抽样和检验按照实施细则中发证检验的要求进行,抽查结果要逐级上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地在组织对获证企业年度报告审查工作中,每年实地抽查企业数应大于获证企业总数的10%。 三、获证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的1个月内向所在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企业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情况的年度报告。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时须附以下资料。 (一)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度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2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规定

1 委托加工中如何标示生产者名称地址 1、GB7718-2011中4、1、6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4、1、6、1、3 受其她单位委托加工预包装食品的,应标示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名称与地址;或仅标示委托单位的名称与地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2、《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八条食品标识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生产者名称与地址应当就是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三)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与地址;对于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委托企业具有其委托加工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与被委托企业的名称,或者仅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与地址; 3、《国家食药总局就《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四就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新的《办法》取消食品生产者向监管部门进行委托加工备案的规定。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法规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与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 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回复 (质检食监便函[2006]23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您局《关于对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加工的食品标识标注有关问题的请示》(鲁质监食发[2006]114号)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一、食品委托加工生产的应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总局79号令)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进行管理。 二、有证企业委托其她有证企业生产加工的,须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与许可证编号。可不标注被委托方的有关信息,由委托方承担食品质量安全责任。

食品委托生产协议书(完美版)

食品委托生产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自愿、平等、充分协商,就本协议食品的委托生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及订单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品种及标的详见本协议附件3《委托生产食品明细表》。具体每批次生产的产品数量等以甲方签发的书面订单为准。 1.甲方应当提前_ 15 天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乙方落实订单。订单包括具体品种、规格、数量、款式、交货时间、物流方式等内容。 2.乙方在收悉订单后,应当在__3__天内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甲方确认订单。 除非经过双方同意,否则在订单被乙方确定接纳后,甲方不能中止订单而乙方必须履行订单。 第二条产品设计及包装 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商标(品牌)图样,提出内外包装设计及印刷标

准等要求及相关设计资料,由乙方对包装装潢进行初步设计,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代为制作。乙方代为制作时,每批次具体制作的数量等均需发送甲方予以确认,以便于双方对包装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如适用于该包装物的产品因甲方原因停止委托生产,导致已制作的包装物剩余,经双方盘点后由甲方按乙方制作该剩余包装物的成本价承担全部费用,剩余包装物则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三条委托生产费及完成额度奖励政策 1.每笔订单的委托生产费双方以本协议附件3《委托生产食品明细》确定的产品价格具体确定。具体支付方式及要求见本协议附件4《委托生产费支付协议》。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之前_10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委托生产费,相关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承诺在协议期间甲方累计委托生产额度达到相应标准时给予完成额度的相关奖励。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7。 第四条质量及安全标准 1.本协议委托生产全系产品的原材料和包装均由乙方采购(特别约定由甲方提供的除外),委托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工序也均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如国家对相关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及规定进行调整和提高,乙方须自行严格按调整和提高后的标准执行)进行生产、包装。乙方负责对本协议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委托加工备案注意事项

三、企业提出备案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 2、委托方和被委托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3、公证的委托加工合同和公证书复印件(需提供原件确认); 4、被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产品明细(副页)复印件 (分别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复印无效); 5、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标注委托方生产 许可证编号时); 6、委托双方应填写附件一《申请人述》,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 以上材料一式四份,委托方和被委托方各存一份,委托 方和被委托方所在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各存一份(委托 双方企业均在日照市围的提供一式三份)。 四、备案受理机关一次备案期限不超过6个月,企业的委托加工备案合同期限超过6个月的,需分段另行延续备案手续。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有效时限不能满 足备案6个月的,备案期限以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及其材料的 有效时限为准。 五、对已从事委托加工备案的企业,备案期满后继续申 请办理备案手续的,除提交初次申请办理的有关材料外,还 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有效委托加工生产情况说明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2、委托加工的每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复印件各1份(加盖双方企业公章); 3、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管证明,监管证明应包 括以下容:委托加工企业是否纳入监管围、委托加工企业是 否履行备案承诺、是否按备案标注方式进行标注、被委托企 业是否按规定保存委托加工产品的相关记录及留存样品、是 否具备生产委托加工产品的资质等。 六、委托加工食品标识标注应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等有关要求,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1、有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 及生产者(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可选 择标注。 2、无证企业委托有证企业:标注委托方名称、地址以 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3、委托企业名称和被委托企业名称为同一字号。 七、委托加工合同应包括以下基本容: 1、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2、合同中应有委托加工产品标注方式条款; 3、依照《合同法》应包括的容。如当事人的名称和住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范本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 企业名称 (盖章) 注册地址 生产地点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年月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制 填写说明 1、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该申请书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企业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4、产品名称及其品种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或相应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填写。 5、年总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等经济指标均按上年度填写。 6、按照《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附齐以下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2)企业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需标注关键设备和参数)各1份;

(3)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1份; (4)企业质量管理文件1份。 7、填写附件时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8、该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企业公章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 9、该申请书一式两份(公章复印无效)。质检总局、省局各存1份。 10、该申请书用于首次许可证申请和期满换证申请。 企业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编号期满换证申请时填写 法人代表经济性质或企业负责人 营业执照编号卫生许可证编号企 企业代码建厂时间业 企业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数基 22占地面积米建筑面积米本 固定资产(现值) 万元流动资金万元情 年产总值万元年销售额万元况 年缴税金额万元年利润万元 主导产品名称 是否通过HACCP是否取得出口食品卫体系认证、验证生注册证、登记证(证(证书号) 书号) 产品名称 及其品种 申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1为了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按照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治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依据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9号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治理方法》以及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的所有企业、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企业),不论其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任何企业不得生产或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 1.3 实施生产许可证治理的食品添加剂分为19个单元169个品种,详见附件1(增补或调整品种时,另行通知)。 2治理机构和检验机构 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治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为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下设的办事机构。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差不多有机原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托付,负责起草和组织宣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报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等,并承担全国许可证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宜。中国食品添加剂应用工业协会派人参与审查部上述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食用化工产品审查部: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14号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标准版)

委托加工合同 甲方(委托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方(加工方): 公司地址: 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红糖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产品品类与规格 1.1 品类:牌红糖 1.2 规格: 第二条原料与辅料的供应 2.1 加工产品所需原料与辅料由乙方负责生产。 2.2 乙方生产的原料与辅料须达到加工甲方委托产品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包装材料供应 3.1 委托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全部由甲方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销 售的需要,自行设计产品标识图案、外包装图案及产品商标图案,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 3.2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应达到包装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并由乙 方免费用于包装加工的产品。 3.3 包装材料上应印制甲方商标、销售电话,并应注明甲方为委托 方。 3.4 包装材料上印制的生产地址为乙方的生产地址,并注明乙方为 加工方。 3.5 乙方不得在委托加工的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 用甲方的包装材料或包装材料单一的或组合的图案。 3.6 包装材料如有剩余,乙方应全部退还给甲方。 3.7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如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所有责任由甲方 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8 甲方须在乙方开始生产原辅料后五日内将包装材料运送至乙方

生产地,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9 甲方供应的包装材料只能用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乙方不得用 于包装委托加工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 第四条委托加工订单 4.1 甲方可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向 乙方提交委托加工产品的订单。 4.2 甲方应在订单中明确产品的数量、要求及交货的最后期限。4.3 甲方要求的交付产品期限应当是合理的且能够满足乙方加工产 品的需要。 4.4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单后,应以快递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确 认甲方提交的订单。 4.5 如乙方对甲方的订单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向 甲方提出;如乙方对甲方订单提出异议,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甲方提交的该次订单;甲方收到乙方异议并修改订单后应再次向乙方提交,再次提交的订单为新订单。 4.6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订单后三日内既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确认 订单,则视为乙方拒绝接受该次订单,甲方可另行委托他人加工。 4.7 如乙方在确认订单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否则应 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加工费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第五条付款方式 5.1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加工费双方可根据市场价格另行协商,或在 甲方提交的订单中明确约定,但每吨至少应当高于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即甲方支付的加工费≧乙方生产原辅料的成本+1000元)。 5.2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订单后二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笔订单的所有 加工费。 5.3 甲方支付的加工费包含使用乙方生产的原辅料的费用。 5.4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加工费后开始生产原辅料并加工委托的产 品。 第六条交货地点及方式 6.1 乙方应在委托加工订单中约定的最后交货期限之前将委托的产 品加工并包装完毕。 6.2 交货地点为乙方仓库。 6.3 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安排的运输车辆即视为乙方交货完毕。 6.4 产品装车由乙方负责安排,如因装车产生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证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基本知识 按照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食品企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分两种情况。 一、新设立企业取证程序 (1)拟设立的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获得预先核准通知书。 (2)凭预先核准通知书和法人身份证向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代码管理中心申请赋码获得预赋码通知书。 (3)填写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4)依据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按照2010版通则的要求,在审查的时候会对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审核,这和企业的硬件设施一样严格。 (5)在网上提出向质监部门提出申请。 (6)接受申请的质监部门会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要求,受理,发受理通知书 材料不符合要求:补正通知书 符合不受理情形:发不受理通知书 (7)审查 审查组织机构组成审查组:2-4名审查人员 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核查时间1-2天

审查依据:食品生产许可办法、审查通则、审查细则 审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申请材料以及生产现场所具备的条件,共计两大类37项。 在这37项中,如果有任何一项被判定为不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审核不通过; 在这37项中,由1-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总体结论为基本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通过; 在这37项中如果有超过8项被判定为基本符合,那么总体结论为不好符合,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审查不通过。 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这大约需要2个月左右的时间,在接到不予许可决定书后企业才可重新进行申请。 (8)整改验收 当任何一个至八个项目审查结论为基本符合的,申请人应对基本符合项进行整改,整改应在10日内完成,当地县级质监局验收。 (9)汇总审核材料 市局对申请材料、审查员核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材料上报省质监局。 (10)审批发证 省局对各市局上报的材料再次进行审查、必要时对企业现场进行复查,合格的准予许可,发生产许可证和准予许可决定书;对不合格企业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合格的企业申请人市局会通知你去领取生产许可证。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简易版_7

It Is Necessary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To Restrict Parties, And To Supervise Both Parties To Keep Their Promises And To Restrain The Act Of Reckless Repentance.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简易版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协议文件应用在明确协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约束力和可作为凭证,且对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都有约制性,能实现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的行为。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委托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 银行户头号码:____ 增值税号码:____ (以下称“委托方”) 加工方: ____有限公司 地址: ____(邮编:____) 电话: (__)____ 传真: (__)____

银行:____ 银行户头号码: ____ (以下称“加工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合称为“双方”。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_茶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一、每月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以传真方式给加

(完整word版)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

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烘烤类、蒸煮类糕点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具体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烘烤类、蒸煮类糕点产品,加工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交付时间、价格等事项,以“销售单”(销售单模板见附件,以下销售单附件等同)为准。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甲方须每次提前三天时间以“销售单”向乙方下定购计划。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相关手续及商标注册使用证复印件。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内外包装及其他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委托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甲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确定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等有效的资质。 2、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项目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3、按照甲方确定的规格、数量、生产标准、质量等进行生产,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要求。 4、乙方在收到订单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传真)或电话方式向甲方确认订单。 5、乙方当面验收甲方提供的包装袋或礼盒及样品等,验收不合格的包装产品拒收,若因验收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6、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甲方商标、及包装等丢失损坏,应承担相应赔偿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7、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保证在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下不单方面拒绝甲方的加工要求,为甲方加工生产所需的资质和生产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资质和生产条件更改时及时告知甲方。 8、乙方使用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若产品的安全、质量出现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由于甲方库存环境影响而造成产品质变和销售过期产品出现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 第四条、交货及付款方式: 1、甲方须向乙方缴纳定金5000元,合同失效之日退还。 2、甲方按每半月结算货款给乙方,在每半月最后一天对账。 3、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由甲乙双方商讨一致后,由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收到货物清点后以实际数量在乙方销售单上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商讨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商品数量以实际“销售单”为准。 第六条、保密与竞业禁止: 乙方承诺除履行本合同内容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经营模式、产品信息、服务流程、品牌标识及本合同所述条款,不得许可他人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从事贬损、诋毁等有损于甲方商业信誉的负面宣传。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知

食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须知 一、项目名称 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备案 二、办理依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至第五十条 三、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食品生 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 四、办理条件 1.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均需取得有效营业执照(注:经营范围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且按规定进行年审); 2.被委托企业取得了委托加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 3. 对于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委托获证企业加工时,委托方除提供营业执照外,还需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4.委托加工产品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 5.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委托加工合同应明确委托加工产品全部由委托企业负责销售;委托加工合同可不进行公证,但合同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产品质量责任的承担方,委托企业应负责全部委托加工产品的销售,委托加工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委托加工的合同期限。]; 6.委托加工产品标识标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申请人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1.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四份。食品生产企业提交《食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主要是针对辽宁省).其

他省也可能不同,如《广东省委托加工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情况备案登记表》]; 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四份); 3.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一式四份]; 4.被委托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式四份); 5.委托加工产品标注的样式(四份);(标签标注信息必须同相关证照信息一致) (1)有证企业(委托方)委托另一相同产品有证企业(被 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企业可选择以下两种标注方式:①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②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2)无证企业(委托方)委托有所委托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被委托方)进行生产,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说明书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地址,以及被委托方的名称和生产许可证标记、编号;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四份,不同地区区别对待); 六、办理程序 1.申请。被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办理部门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办理部门签署意见后,委托企业向所在地办理部门提交被委托方所在地办理部门已签署意见的备案申请材料。 2.接收。备案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齐全的,办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接收材料回执;申请事项不属于备案范围、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证告知书,不予接收申请材料。 3.备案。接收申请材料的,办理部门在5-10个工作日核实申请材料;符合备案条件的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委托书: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食品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加工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北京金鹿家园国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外郎营村委会西南2000米 法定代表人:韩凤侠 电话: 加工方(乙方):张北县草原绿野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张北县张北镇食品工业园区(西梁村207线北)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鹿肉事宜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加工产品: (1)罐焖鹿肉(总重量270g)包括:鹿肉40g、汤188g、固性物40g(约定的重量为268g、做的是270g); (2)罐焖鹿肉汤(总重量268g)包括:汤260g,固性物8g。 2、本次加工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原材料(即生鹿肉),具体重量以甲乙双方 3、乙方在为甲方生产加工过程中的所有工序、全部产品的原材料和包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使用标准等)进行生产和包装。 二、合同期限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后日内完成加工并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加工费及结算方式

1、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加工好的产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数量计算加工费。每加工一罐产品(1)甲方 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依法缴纳。 2、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凭乙方正式等额有效的发票,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账户。 3、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___ 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_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食品要求自行设计产品包装,负责提供该产品的备案质量标准、加工工艺、产品配方等相关资料,并加盖鲜章。 2、甲方有权利对产品加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查,如乙方发生违法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予以纠正。 3、甲方应对乙方加工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有需要可以适当的给与指导。 4、甲方应及时提供原材料;乙方将加工后的产品运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工作。 5、甲方应向乙方按时支付加工费用。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加工费用。 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产品进行加工,保证加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相关标准。 3、乙方必须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负责,在加工产品前,应保证加工场地及工作人员符合生产、卫生等标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乙方必须按食品相关规范进行生产,如因乙方操作问题而产生的事故,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本次加工事项中所涉运输事宜(包括取原材料及交送加工产品)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同时,乙方需保证原材料及加工产品在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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