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论文截取一

1.巨大的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由现收现付制转变成部分积累制,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原先退休费由国家与企业全部承担,转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分担费用,但是,任何制度的转轨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产生的直接原因,在新老制度转轨的过程中,养老金权益必然会重新调整和分配,而隐性债务的偿还就会落在那些养老保险权益受到调整的人身上,造成了养老权益分配的不合理,从而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

2.养老基金筹集和运营方面不当

(1)基金的筹集不当。由于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很多企业对基本养老保险热情度不高,那么就更不会主动开办补充性的养老保险,因此很多企业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只是流于形式,并未落到实处。而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致使养老基金收缴率下降。

(2)基金的运营管理不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通过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获取利息的方式而实现基金的保值与增值,但是如果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基金是很难获取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因此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手段过于单一,很难获取高额的投资收入。在监管方面,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乏统一的规划,重复监管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缺乏相应的法

律法规,致使监管体系不完善。

3.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工作,它关系到企业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和员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实现,良好的养老保险统筹制度能够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和劳动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没有建立各省市之间可操作的劳动者转移衔接调整制度,这就使企业为职工所缴养老保险费用不能随职工转移,从而使劳动者失去领取这部分养老金的资格,造成劳动的流入省和流出省之间养老费负担的不公平。除此之外,较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严重阻碍了各地区之间人才的流动,同时也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利用率低下,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发挥,加重了政府的负担,从而引起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

4.人口老龄化的冲击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和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断提高,因此,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也不断加快,中国将成为继日本之后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快的国家,人口老龄不但影响了我国人均GDP的数量,也减少了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的供给量。老龄人口的迅速增加给我国养老保险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无疑将会影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浅析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谢庆究

二、论文截取二

1.养老保险制度整体被分割 ,各自为政 ,各行其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企业职工及农民实行多头管理 ,例如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由人事和卫生部门主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劳动部门主管 ;农村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主管。而且实行的养老保险视保险对象不同而从模式到待遇标准都存在着极大的差别。例如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基本由国家全包 ,企业职工实行社会保险 ,而农民则仍然依赖于传统的大家庭保障形式和土地保障形式。

2.对改革前退休者和在职职工的显性化后的隐性负债仍然悬而

未决 ,而且有日渐扩大的趋势。据测试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隐性负债总额大约在 GNP的 40 % - 50 %左右 ,这将是养老保险制度未来运行中的最大隐患。

3.对于养老保险中央只负责大的方向和政策 ,具体的改革方案

和计划都是由地方政府决定。除了 1995年 3月《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的通知》以及 1997年7月《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以外 ,未有其它统一的方法规定各地在缴费和待遇标准等具体政策方面千差万别 ,进展程度也参差不

齐 ,地区间缺乏沟通和配合 ,造成管理成本上升和实施效率的下降 ,既不利于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 ,也不利于今后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

的统一。

4.养老保险的权利与义务不协调。由于历史的原因 ,尤其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由行政保障向市场保障的转变过程中 ,养老保险在企

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所享有的保障权利和承担的保障义务方面

存在着严重的脱节。国有企业尤其是老企业的负担明显高于其它企业;企业所承担的义务又明显高于个人。国有经济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如下表所示:

此外在国有企业中各企业之间的负担也千差万别 ,据资料统计 ,在13个于 1996年完成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 ,

负担率最高的是吉林省 ,为 26. 6% ,最低的是北京市 ,为 19 %。这种差异对于处于老工业区的改革进展缓慢、尚存在大面积亏损、对退休金制度的保费收缴存在着很大困难的国企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且养老保险中个人所负担的费用较少 ,个人帐户的操作运行缺乏透明化、制度化 ,职工预期享有的保障待遇不明确 ,许多职工对保障与自身

利益关系尚不了解 ,自我保障意识不强 ,从而出现了许多在养老保

险实行过程中的扭曲现象 ,给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带来了诸

多的困难和不便。

5.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低且缺乏增值机制。由于中国财政管理体制的高度分散化 ,使得各个省、市、县都有自己的财政收入来源(通过名目繁多的收费以及预算外资金的形式存在 )。对于地方来说 ,养老保险金是通过投资获得预算外收入的一个潜在来源 ,因此地方

都想把这份资金留住 ,因此对于养老金的社会统筹地方是无任何参

加积极性的。同样 ,相对于地方统筹 ,各地的企业也是没有任何积极性的。因此造成的结果就是只有存在养老金赤字的省、市、县的

企业才会加入统筹 ,以期救济 ,真正有养老金盈余的省、市、县的企业便会在强制加入统筹前通过迅速花掉或转移盈余 ,提高养老待遇 ,降低缴费率 ,或是同意 (甚至强迫 )职工提前退休的方法来把负担

转给上一级统筹单位。所以我国的养老金收缴率逐年下降。与此同时 ,需要调剂基金给予“救济”的企业却不断增多 ,调剂额不断增大 ,由于基金征缴与调剂的反差过多 ,致使累积率本来就低的养老保险

基金更是捉襟见肘 ,收不抵支了。再加上国企改制以及普遍存在的经营困难等问题 ,今后征收会越来越难 ,养老金征缴制度的改革已

提上日程。我们的改革也需要急鞭策马 ,大胆而稳步地进行。

《中国养老保险问题研究》郭琪

养老保险改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养老保险改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如何建立公平、高效、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体系,是一个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劳动者权益保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从上个世纪50年代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到近年来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规定》可以看出,中国对劳动人民的劳动保障体系已初步完善。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体制改革的政策,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度逐步过渡到了部分积累制度,这样,更有效地保障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 一、养老保险改革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 经过二十多年的努力,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发生了制度性变化,但是,从全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情况来看,出现了很多令人担忧的迹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入不敷出、企业拖欠基本养老费、企业离退休职工不能按时领取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步履艰难等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养老保险制度的纵深推进和健康发展。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原因,但归结起来,主要还是基本养老保险存在的制度缺陷,是导致基本养老保险步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突出表现为立法滞后并微弱。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层面除《劳动法》的部分条款外,主体依靠《国务院关于统一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决

定》和《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行政规章来调整和规范,养老保险基本法尚未出台,由于这些行政法规、规章和通知、地方条例等约束力不如法律,所以用它来规范养老保险关系显得极为脆弱,而且由于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较强,经常变动,存在明显的地方差异,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对养老保险事业的管理无法做到依法行政,对养老保险行为的是与非不能依法确认,处罚也缺乏力度,保险有争议时,裁定也无“法”处理,工作缺乏了法律依据,仅靠行政手段对单位和个人的征收工作也缺乏约束力,使得劳动者对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失去信心。这样,由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法律规范应有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也不利于中央宏观的调控。 (二)养老保险资金缺口巨大。 养老保险基金的积累,是为了十几年后,甚至几十年后人口老龄化做准备的。据有关部门统计,“十五”时期我国各项保险基金缺口共达1000亿元,此外,目前我国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空帐已将近2000亿元,这2000亿元到将来职工退休时迟早都得支付。如此巨大的资金缺口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原因,第一,企业缴费能力低,养老保险覆盖面和基金征缴率不够高。第二,计划经济时期欠帐多,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时,职工已有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而计划经济时期没有提留“劳动保险”基金,这是一笔历史遗留的隐性债务,共约30000亿元。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

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组成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经济还不发达,为了使养老保险既能发挥保障生活和安定社会的作用,又能适应不同经济条件的需要,以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此,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的法规政策强制建立和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全国养老保险暨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 企业和职工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因其他原因而退出劳动岗位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向退休职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企业补充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职工所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其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今两种养老保险的层次和功能上的不同,其联系主要体如今两种养老保险的政策和水平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由劳动保障部门管理,单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应选择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机构经办。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筹

集方式有现收现付制、部分积累制和完全积累制三种。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费可由企业完全承担,或由企业和员工双方共同承担,承担比例由劳资双方协议确定。企业内部一般都设有由劳资双方组成的董事会,负责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事宜。 个人储蓄性 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账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总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企业缴费 缴费数额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 四川农村养老保险 平均工资总额的20%缴纳(部分省市略有调整),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缴纳;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例如:2010年4月份陕西省公布的2009年度全省社平

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关于养老保险的补缴政策 律师解读养老保险补交政策: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法律明确,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单位,应按国家和省规定,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以下简称“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但补缴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按规定参保补缴后,其已办理退休手续由单位负担其养老保险费用的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统筹。 未全员参保续保和整体参保单位在进行社保登记后,可补缴至本文下发前,以后应按规定正常缴费。 未参保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补缴。未参保人员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允许其参保缴费,从参保之月起计算实际缴费年限。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的,可延续缴费满15年后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的,可按本文规定补缴。 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 未参保缴费的单位或人员和2005年底以前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补缴建立个人账户以前养老保险费的,按相应年份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其中,补缴1989年底以前养老保险费的,以1990年全国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单位和个人按当年缴费比例补缴。 滞纳金和补缴利息 通知明确,补缴单位缴费部分加收滞纳金,补缴个人缴费部分补缴利息。补缴的1995年底以前单位缴费部分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补缴1996年1月至2005年底单位缴费部分,按11%账户规模将本息划入个人账户后剩余部分连同滞纳金并入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其中,补缴单位缴费部分按日加收2‰滞纳金,其中,中断6个月以内的时间,不收取滞纳金,超过6个月的时间按日加收滞纳金。

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社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以养老保障为主、其他保障相辅助的社会保障框架,这对保障职工的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实际执行不合规、管理尚不规范、基金积累缺口等问题逐渐显现,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已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养老保险是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予以保障的一种重 大社会政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逐步显现,已给社会传统的养老保险制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当前要扩大资金渠道,健全管理,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之真正成为“惠及子孙,关乎国运”的民心工程。本文将就养老保险工作中遇到问题谈几点粗浅的想法。 一、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1.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 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同时也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我国养老保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通过社会统筹资金来支付老职工的养老金,偿还养老金债务。但是,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抚养比率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导致为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费用不断攀升,致使养老保险基金开支大幅度增长。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统筹资金不足以支付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特别是在一些老年人口赡养率很高的老工业城市,企业缴纳社会统筹的负担很重。 2.征缴扩面步履难度大 在基层养老基金实际扩面中,由于一些民营企业、灵活就业行业的管理者与用工人员利益分配的局限性,加上用工个人对养老保险参保政策理解不透,投资经营者只顾眼前生产发展和原始资本的积累考虑,对政府养老金扩面工作采取避而不谈或搪塞应付等“软对抗”办法,使得扩面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制度难以贯彻到位。 3.缴费基数偏低 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工作不到位。一些企业只考虑自身利益,

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论文截取一 1.巨大的养老保险的隐性债务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由现收现付制转变成部分积累制,这样的养老保险制度使原先退休费由国家与企业全部承担,转变为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分担费用,但是,任何制度的转轨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转轨成为养老保险隐性债务产生的直接原因,在新老制度转轨的过程中,养老金权益必然会重新调整和分配,而隐性债务的偿还就会落在那些养老保险权益受到调整的人身上,造成了养老权益分配的不合理,从而阻碍了我国养老保险的发展。 2. 养老基金筹集和运营方面不当 (1)基金的筹集不当。由于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很多企业对基本养老保险热情度不高,那么就更不会主动开办补充性的养老保险,因此很多企业的补充性养老保险只是流于形式,并未落到实处。而且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偏高致使养老基金收缴率下降。 (2)基金的运营管理不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主要通过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获取利息的方式而实现基金的保值与增值,但是如果在通货膨胀的条件下,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的基金是很难获取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因此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手段过于单一,很难获取高额的投资收入。在监管方面,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缺乏统

一的规划,重复监管现象较为严重,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且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致使监管体系不完善。 3. 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低 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社会保障工作的重点工作,它关系到企业养老保险的跨地区转移和员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实现,良好的养老保险统筹制度能够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和劳动力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目前我国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较低,没有建立各省市之间可操作的劳动者转移衔接调整制度,这就使企业为职工所缴养老保险费用不能随职工转移,从而使劳动者失去领取这部分养老金的资格,造成劳动的流入省和流出省之间养老费负担的不公平。除此之外,较低养老保险统筹层次严重阻碍了各地区之间人才的流动,同时也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利用率低下,影响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正常发挥,加重了政府的负担,从而引起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社会风险。 4. 人口老龄化的冲击 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和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不断提高,因此,我国人口老龄化速度也不断加快,中国将成为继日本之后世界上人口老龄化最快的国家,人口老龄不但影响了我国人均GDP 的数量,也减少了劳动力市场的劳动力的供给量。老龄人口的迅速增加给我国养老保险资金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无疑将会影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浅析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谢庆究

2015年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2015年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 企业职工怎么补缴养老保险,本文介绍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提供最新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流程、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范围。养老保险新政策推荐>>>2015年全国养老保险新政策最新消息(图解)2015年安徽职工养老保险最新政策补缴养老保险利息计算方法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以山东省为例,2015年最新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用人单位,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因不可抗力,造成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连续6个月以上的。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6个月以上,职工仅发生活费的。其它因法定事由可以缓缴的情况。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其中,医疗、生育保险缓缴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对于首次缓缴期不足一年的,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恢复正常经营,可在缓缴期满前60日内,再次提出缓缴申请。连续申请不得超过两次,且两次缓缴期限累计不超过1年。医疗、生育保险首次缓缴期满,不再受理再次缓缴申请。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到达退休年龄或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补缴范围这次

享受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优惠政策的,包括未参保企业和人员及中断缴费的企业和人员。不包括按规定核定了缴费基数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和人员,对已核定过缴费基数的历史欠费的滞纳金,仍由地税部门按规定确定和征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补缴流程图◎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实行 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企业职工补缴养老保险补缴基数和缴费比例未参保或中断 缴费的企业和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分两个阶段:一是补缴有劳动关系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1995年底以前(建立个人账户前)的,按中断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其中1989年底以前各年度以1990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1996年1月以后(建立个人账户后)的按中断当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或100%为基数。补缴时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为中断当年缴费比例。二是补缴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1993年1月至1995年12月(建立个人账户前) 按中断缴费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补缴1996年1

怎么计算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怎么计算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国家相关政策简介: 1.一般地个人交纳,按照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金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是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 2.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都要参加企业。城镇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计发办法计发。改革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

施后参加工作、(含,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是目前计算养老待遇的最新规定. 关于养老保险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国家规定,退钱的时候只退给个人自己扣交的钱,单位为他交的钱全部都为国家做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个人补缴养老保险政策介绍 ■补缴范围: ◎关于未参保单位和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后,未核定过缴费基数、未缴费人员为未参保人员;单位一直未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为未参保单位。 ◎关于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后,核定过缴费基数,也曾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再申报缴费基数,也不再缴费的,为中断缴费企业和人员。 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 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整体未参保单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尚未参保缴费的各类企业和职工。 整体未参保单位参保补缴,应全员参保补缴。单位全员补缴后,由原单位负担养老保险费用的退休人员,从全部补缴资金到账后的 下月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从纳入统筹的次年起参加基本 养老金调整。纳入统筹时原单位负担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2007年底 的实际发放额加2008年以后调待全省平均增加额核定(2008年全省 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43.5元,核定2007年原单位实际发放退休人员 养老金时,应核实2007年1-12月实际发放额,取月平均数。下同)。

因终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规定一次性结清有关保险待遇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不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 遇人员),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可按从事个体经营或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标准补缴或重新缴费满15年后按月享受养老保险 待遇,原一次性结清待遇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现已达到或超过领 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固定工、劳动合 同制职工也可按此办法补缴。 一、养老保险补交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 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 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2.2010年12月31日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均具有城镇户籍。 二、养老保险补交条件 a.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 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 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 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b.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 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 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个人账户制度设计欠合理,既不够公平,也缺乏效率 目前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设计欠合理,权利与义务不对等,效率与公平未能有效结合。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各方面: 1.养老保险“统账结合”(指统筹部分进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所缴的基金的结合)的个人账户制度在结构上欠合理,即个人账户“统账”不分,不能体现个人账户的法律主体地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在制定养老保险政策时,必须制定责权明确,产权明晰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政府、企业和个人本是三个不同的经济利益主体,个人账户中的“统账”不分既不能理顺职工个人与企业和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能理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还不能理顺企业集团内部不同经济利益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严格来讲,企业按比例上缴的养老保险费应属于社会统筹基金,是一种公共财产;而个人账户应属于个人基金,是一种私人财产,这两种基金应严格区别开来,不能混淆。可是,目前,个人缴费比例是 5%,而个人账户的建账(或提取)比例为11%(即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样,个人账户增加了6个百分点,而社会统筹账户少收6个百分点。可见这样的个人账户不是一个正规的个人账户,而是一个公私混合账户,这里的“个人”就有一点名不符实。 2.按照现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规定执行的结果是一定比例的统筹基金(单位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结合形成的个人账户不但不能体现参保个人独立的经济法人地位,而且,一旦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在社会保障部门未按规定记足个人账户时,个人有权提出申诉,企业和政府就成了被告,形成被动的局面。不仅如此,由于企业全额缴费与企业欠缴(即由于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没有分开核算,所欠缴部分是统筹基金还是个人基金并不清楚)在记账上是一个样(即都按11%比例记账),从而形成了企业多缴或欠缴养老保险费在计算职工待遇上不受影响。因为,现行政策没有因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而扣职工个人账户的严格规定。这造成了吃社会统筹的“大锅饭”的现象。 3.从目前制度实际运行情况看,无论企业多缴费还是职工个人多缴费,按政策规定账户规模都为1l%,不能扩大,所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不愿意多缴费,尤其是个人。实际上,个人账户只是计算待遇的一种方法,且目前为“空账”,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资本账户,这就会导致企业与职工产生信任危机,不利于基金征缴。 (二)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设计不够合理,既损害了公平,也损害了效率 首先是制度分割,覆盖面窄。由于国家在设计养老保险制度方案时,没有把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范围,因此,在城镇三大社会系统组织中的三类人群的养老保险制度各不一样。机关公务员及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仍实行由国家财政统包。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虽然实行了社会统筹,个人缴费,但在具体政策和业务操作上,与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性:(1)基本政策不统一,包括实施范围、缴费工资基数(双基数)、缴费比例。(2)与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衔接。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只处在社会统筹阶段,个人缴费未与计发待遇挂钩,还没有建立职工个人账户,人员流动频繁,而基金无法转移。(3)养老金计发办法与企业不一致,养老金调整也不一样。(4)退休审批权与业务经办相分离。即退休审批权在人事部门,而业务经办和养老金发放在社会保障部门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着统筹层次低、覆盖面不高,待遇不统一等现象。部分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仍游离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在全社会分担风险的功能,存在着制度起点上的不公平,阻碍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和效率的提高。

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作者:卢悦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6期 【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占我国人口70%的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日益突出与紧迫。解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对推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本文分析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矛盾,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措施。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基金管理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1.6%,中国已进入老龄化时代。人口老龄化意味着我国养老保险的压力越来越大,占我国人口70%的农民的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是亟待解决。 一、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一)立法工作总体滞后,层次不高:至今我国仍没有一部从整体上专门规范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最高层次的规范即民政部的《基本方案》和农业部的《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其他的主要是地方政府规章。地方立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但由于中央统一立法缺位,一些本该统一的制度也是形式各异。一些地方性办法由于缺乏法律保障,造成各地对养老保险的建立、撤销,保险资金的筹集、运用以及养老金的发放等都未有效地限制,缺乏约束力。这既不符合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全国统一规划,也不符合法制化的要求。 (二)参保率低,覆盖面狭窄: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1998以来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基本呈递减趋势,即使在参保人数较高的1998年,参保人数也只是8025万人,参保率仅仅达到10%,其中还存在"保小不保老"、"保富不保贫"等倾向。从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人员结构来看,也主要以中青年人群为主,真正该保的老年人并未享受到应有的权利。此外,由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比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开展,能参保的多是有收入保障的农民,低收入和贫困农民往往被排除在养老保险之外,使得该制度既无法体现社会保障性质,更无法体现济弱扶困的社会公平原则。 (三)保障功能差:现行保险费征缴实行的是低标准、多档次,由农民自由选择。由于制度设计和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考虑,绝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最低档次。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条件下,如以每月投保2元计,缴费10年后个人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元7角,缴费15年后每月可领取9元9角。这点金额显然无法养老,完全体现不出应有的保障功能。

怎么计算每 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怎么计算每月养老保险缴费金额 1 第一,了解你们单位是怎么购买五险的? 2 第二:是按照社平工资标准的100%买的还是60%买滴? 3 第三:计算公式 4 1、单位每月缴费计算公式为; 5 单位每月应该缴费数额= 重庆社平工资数*100%(或者60%)*20% 6 2、个人每月缴费计算公式: 7 个人应该缴纳的数额=重庆社平工资数*100%(或者60%)*8% 8 如果你们单位是按照60%缴费的,你可以和老板商量,或者办理缴费的人商量,自己出其余的钱,买足100% 举例:假如社平工资为1700元, 编号不同缴费比例每月 实际缴费数额 社平工 资数额 缴费 标准 缴费 比例 月缴费金 额 1 单位按照全额社平 工资每月缴费 1700 100% 20% 340 2 单位按照60%的社 平工资每月缴费 1700 60% 20% 204 3 个人全额每月缴费1700 100% 8% 136 4 个人60%每月缴费1700 60% 8% 5 方案一 (个人补足40%全额缴 费由单位缴纳) (单位全额缴费数340-单位按60%缴费204)+ 自己全额缴费136=272元

单位每月将204元发放给你,你自己每月到6 方案二 保险金缴纳保险费 说明:社平工资是一个变数,每年以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数为准五险:是指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五种 五险缴费标准:养老(单位缴20%,个人缴8%)生育(单位缴)工伤(单位缴)医疗(单位缴10%、个人2%*基数+3)失业(单位%、个人%。 公积金(今年最高不超12%以前年度不超10%,单位个人各一半) 国家相关政策简介: 1.一般地个人交纳,按照当地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金工资为基数,缴费 比例是20%,其中8%记入个人帐户; 2.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是:国务院2005年12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 于完善企业职工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文件规定: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都要参加企业。城镇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计发办法计发。改革计发办法。为与做实个人账户相衔接,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 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同时,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

关于新人社发〔2014〕85号文件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政策的解读

关于新人社发〔2014〕85号文件 补缴养老保险费有关政策的解读近年来,我区出台多项养老保险惠民政策,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养老保障历史遗留等问题,特别是从2011年7月我区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后,全区养老保险群体性上访问题趋于平稳,结构型矛盾得到缓解。但随着社会保险法的贯彻实施,部分群众反映的中断补费、漏保补费等利益诉求呈现多样化,为此,我们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多次征求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呈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们与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4〕85号)。现就政策出台背景、意义、政策要点和工作要求等问题说明如下: 一、涉及的主要群体和诉求 (一)自治区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制度以后,为规范参保补费行为,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等方式,才能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补缴。这种做法虽对规范参保缴费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与《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原则不相适应。随着《社会保险法》的实施,要求参保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从养老保险政策调研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收集到群众反映养老保险当前的热点、难点及突出问题。是

三类群体,主要诉求:一是中断缴费的参保人员要求补缴养老保险;二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国有身份职工要求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三是与各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并已脱离原单位的城镇劳动者要求参保补费。 二、出台政策的意义 (一)出台补费政策是不断解决、努力满足群众的利益诉求,发挥社会保障稳定器、安全网的作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政策障碍,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大惠民政策。 (二)出台补费政策是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扩大参保覆盖面,实现人人享有养老保障的目标;有利于加快推进建立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步伐,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体现公平,切实维护参保缴费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使群众从养老保险政策优化、完善中更多获益。 三、主要政策要点 (一)第一条第一款: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中断缴费和未按规定缴费,要求补缴其养老保险费的,可按同期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进行补费,并按规定加收利息。 政策要点: 1.补费对象:主要是指企业已参保职工,未按规定足额缴费、中断缴费或未按养老保险起始时间参保的问题,即涉及补基数和补缴费年限两种情况。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存在问题及对策

调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存在问题及对策 参保人群越多,缴费人数越多,基金收入和基金积累才会增加,社会保险抵 御风险能力也就越强。 资阳市乐至县是农业县,企业多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规模小,设备数量少,资产数额低,经营普遍困难,居民收入不高。县社保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吃力,清缴历年欠费也成效不足。 存在的问题 一是到龄退休人数反超年新增扩面人数,养老金支付压力大。乐至县参保人数总体上保持在4万人以上,略有增加,但年新增参保缴费人数不及到龄退休人数增长快。2017年,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4.3万人,超过参保缴费人数。 二是养老金收支缺口逐年增大。2015年至2017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征收金额每年相差无几,而养老待遇发放金额逐年增加,2016年较2015年待遇发放金额涨幅8%,2017年较2016年涨幅12%。尽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后,确保了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但养老保险基金运行不够平稳,收支缺口大,征收压力大。 三是养老金征缴问题突出,形势严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按照上一年省平均工资计算的,省平工资逐年增加,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金额越来越高。部分个体参保人员经济上无法承担,断保严重,2017年中断缴费人数达25123人。此外,群众自我保障观念淡薄,对社保政策了解不深入。五险统征后,企业及企业职工缴费负担增加,企业职工五险缴费比例达10%,参保单位缴费比例将近30%,部分参保单位为降低负担,存在瞒报、谎报现象。 加之县域企业经济效益差,存在选择 性参保和欠费现象,扩面压力越来越大。 对策和建议 加大政策宣传,增强参保意识。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抽调专人下企业 宣讲、接受电话咨询、办公现场解答 等方式,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 就业人员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进一 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通过宣 传《社会保险法》,让广大群众都知 晓了解参保缴费、退休年龄及待遇计 算等政策法规,促使企业积极履行法 律义务,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群 众参保意识。要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 险与企业养老保险衔接的相关规定, 纠正用人单位以职工参加城乡居民养 老保险为借口不履行社保义务的认识。 宣传企业养老保险省内、跨省转移经 办流程,年限计算等政策,方便职工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改进养老金计算方式,实现养老 待遇可期可量。乐至县曾经有甲乙两 位同时退休、年龄相同、年限相同、 缴费档次相同的参保人员,甲参加工 作更早,甲的视同年限比乙长两年, 而乙比甲多缴费两年,两人同样的累 计年限,算出来交钱更少的甲待遇更 高,这严重的打击了乙的参保热情。 建议结合顶层设计,统筹考虑调整养 老金计发办法,给连续缴费人员鼓励, 让参保人员可以预期自己的养老待遇 和每年增长幅度,从而放心参保,长 期缴费,刺激参保热情。 加大稽核力度,促进企业规范化 参保。成立专门的稽核小组,常态化 到参保企业开展实地稽核。一是宣传 社保法律法规,促进各企业树立依法 参保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申报行为, 要求各单位提供齐全完整、合法有效 的材料,同时经办人员严格缴费人数、 工资基数核定,从申报源头上杜绝少 报、漏报、瞒报现象。三是加强监督 限期整改。对稽核过程中发现的缴费 基数过低、未按时缴纳社保费、选择 性参保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 促限期整改。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增加社保覆 盖面。一是建议积极探索进城务工人 员、就业不稳定行业的参保政策;二 是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积极参保、 长期参保,巩固和提高参保率;三是 加强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如工商、税务、 建设、旅游、卫生、文化、交通等部 门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时,均要督促 未参保单位及时到社保机构办理登记 申报和缴费手续。工商、民政部门和 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及时向社保经办 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 公安机关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通报 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 注销等情况。多方合作,强化参保征 缴力度。 降低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费 率。建议适当降低企业的养老保险缴 费率,不搞一刀切,对不同地区和不 同工资福利待遇的地区可以采取不同 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率。减轻企业的 负担,能够提高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 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基本养老保险 覆盖率。 (作者单位:资阳市乐至县社保局)张雪妮 37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该同志系我公司职工,公司已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人员失业保险、计划生育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特此证明 公司名称: 公司印章 年月日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意见: 社保中心印章 年月日 意见: 医保中心印章 年月日 二、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单位应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年度的统计年报、工资发放表、单位用工合同(劳动合同鉴证花名表)、不在本单位参保的人员或返聘退休人员需提供参保证明或退休证明。相关业务科室必须严格审核,认真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按程序进行审批。

三、需出具参保缴费证明的职工统一由单位办事人员办理,由相关科室按要求填写《职工参保缴费证明》,按程序审批。 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单位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应及时出具有关证明,加盖企业养老保险经 办机构单位公章。 一、办事项目和政策依据 (一)办事项目 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二)政策依据 二、办理原则 参保单位、单位负责人评先或其他部门要求对本单位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须审核原因和理由,认为可提供证明时,给予办理单位缴费的证明手续。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有关单位要求提供参保缴费证明的资料和理由及书面申请; 2、单位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表(一式两份)。 四、办事流程 1、参保单位填写《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表》。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对养老保险缴费正常的单位办理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有欠费的单位,参保单位补缴欠费以后,社会保 险经办机构可给予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五、办结时间: 缴费正常的,当天办理。有欠费的,补缴欠费以后的`当天办理。 六、办理地点 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二楼大厅社会保险登记1号窗口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编号:FS-DY-20879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一: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18位): 户口性质: 联系电话:手机号: 家庭住址及邮编: 存档号: 扣款京卡卡号或邮储银行账号: 补缴事由: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 补缴档次:第1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第2档: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第3档:补缴年度缴费基数下限 补缴起止期限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

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___年___月起至___年___月止,小计___个月;第( )档 总计:_____个月 个人确认:以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 本人签字:填写日期: 存档机构意见及盖章:以上内容已审核,同意补缴。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社保中心意见及盖章: 经办人:办理日期:盖章: 补缴养老保险申请报告二: XXXX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发表时间:2014-12-11T16:43:56.093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4年第12期供稿作者:许文君 [导读] 深入了解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切决定着我国社会发展与命运。 许文君(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 摘要:近年,人们进一步意识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性。以电力企业为例,其养老保险的发展与不断完善,尽管深化了电力企业职工队伍建设,但是电力企业养老保险依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养老金待遇呈下降趋势,已经引起了退休职工的强烈不满。因此,本文首先分析了电力企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了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对策。 关键词:电力企业;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独立子女政策的贯彻和落实,我国长期出生率逐步下降,死亡率也逐步降低,延长了人均的预期寿命。然而,在这种情况的背后,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就被称为“老龄化社会”,使得我国的养老保险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为了解决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本文从电力企业入手,进一步探讨了当前我国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一、电力企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在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电力企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一方面,深化了电力企业改革;另一方面,促进了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同时也加强了电力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然而,电力企业养老保险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严重影响了电力企业的正常发展,下面从三个方面分析了当前电力企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1 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存在差距一般情况下,在城镇上,几乎全部纳入保险制度体系内,主要原因在于制度在设计上的分割,没有把机关、事业单业养老保险制度纳入其中,直接造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存在较大差距。从缴费方面来看,机关人员、部分事业单位等,根本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甚至单位和个人也从来没有缴费,但是电力企业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要按照单位的18%缴费,以个人8%的缴费比例缴纳保险费用。从养老金待遇方面来看,当前只改革了企业职工养老金的计发办法,而现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计发水平与调整办法都高于企业,使得二者在养老金待遇方面存在的差距越来越大。 1.2 退休年龄的规定造成了退休待遇差距现行养老保险制度中,明确了个人缴费年限与养老待遇水平相关的激励机制,但是电力企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仍然很明显。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规定了男女职工、就业缴费年限之间存在的差别,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 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需满55 周岁,以及在女工人岗位年满50 周岁;对于特殊工种者来说,要求退休年龄男满55 周岁,女满45 周岁,比如:从事下井、高空、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者。当然,这种情部造成了不同性别、不同工种职工在参保过程中的“不公平”现象,在电力行业特别突出,尤其是女职工在退休年龄方面的争议较大,再根据近几年来的退休人员数据,也能看出退休年龄所造成的待遇差别是相当大的。 1.3 离休人员执行当地标准造成的不平衡当前,根据我国对离休人员的相关政策,在电力企业中,许多离、退休老干部等人员,几乎都参照各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标准执行,企业养老金待遇已经被取消。事实上,严格根据省政策的一些规定,关于正常养老金待遇调整的基金必须从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拨出,但是当前各地机关、事业单位又出台了一系列的地区补贴活动,由此形成了另一种结果:首先,难以找到企业执行标准,而且各地的标准和时间无法统一;其次,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要求由企业承担,给电力企业带来了许多负担。同时,电力行业离退休人员以前执行行业的统一标准,现在又要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当地标准,由此造成了电力行业离休人员之间的不平衡。 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对策2.1 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的机制现阶段,养老保险基金存在许多不足,以及养老保险的支付缺口,已经成了许多国家所面临的普遍问题,同时在转轨的国家中,也陆续出现了“拖欠养老金”的不良现象。不难看出,在养老保险制度转轨阶段,政府或财政没有尽到责职,如果不及时采取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补助,将难以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缺口,不但不利于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因此,为了完善基本的养老保险,必须建立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的机制。首先,进一步调整财政预算不支出结构。所谓公共财政,主要指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模式之一。然而,近些年来,在我国财政支出方面,用于养老保险的基金越来越多,且呈上升趋势,而从总体上看,这项基金所占的比例还是比较小的。所以,从现在开始,需要有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政府保障支出。其次,通过资本市场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可以充实养老保险基金,弥补社会保障基金,这一切都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这部分资产不但可以通过产权市场出让出售,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还能通过国有股市上流通出让部分股份来实现。再次,开征新的税种,专项用于社会保障,即通过发行社保障长期债券,以此解决统筹帐户基金支付不足的问题。这样,一方面减轻了统筹部分养老金支付的压力,一方面保证了个人帐户基金的保值增值。 2.2 企业要严格控制提前退休目前,我国企业提前退休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二是违反政策的规定,比如:有许多企业强迫职工提前退休,以至于大量职工未老先退。毫无疑问,提前退休对于养老保险金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多支付养老金;另一方面减少了缴费收入,这种一增一减的情况,将会对基金支付造成巨大压力。 2.3 需要适度开征社会保险税一般来说,通过开征社会保险税进行筹集资金,往往比缴费更具有约束机制,也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背景下的公平性,促进了劳动者跨行业、跨地区的流动,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可靠性及稳定性。 2.4 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制度所谓企业年金,指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属于高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内容。例如,在2003 年,湖南电力公司制定了企业年金制度,提高了电力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满足了职工高层次的养老保险需求,同时还稳定了电力职工队伍,极大地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2.5 做好养老保险会计核算工作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还需要做好做好养老保险会计核算工作。对地养老保险而言,其主要功能是为了保障职工的退休生活,企业参与养老保险,就表明了企业对职工退休后支付一定养老金所做出的承诺。一般来说,养老金计划不但具有既定缴费的特征,而且具有既定受益的特征,但是经济实质要界定哪一种类型的养老金计划,但是还无法判断企业是否未对未来支付水平进行承诺。可见,基本养老保险计划属于既定受益型的养老金计划。现阶段,在一些大型的、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可以采用既定受益制养老金会计。因此,在进行养老保险会计核算工作中,政府应当允许企业自由地选择养老金计划类型,坚决杜绝强制的统一为既定缴费计划的类型。 三、结束语总之,深入了解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一切决定着我国社会发展与命运。其实,2001年,中国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社会保障制度的滞后性,已经成为我国未来发展的重大隐患之一。因此,不断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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