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证书管理办法

【目的】

为激励员工继续学习,提升自我技能,创建学习型组织,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和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此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实用范围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正式员工。

【证书的定义及分类】

学历证书:本办法所指的在职学历教育取得的相关证书,员工在职期间参加的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教育,不包括脱产进行的学历教育。

专业技术及职业资格证书:是按国家统一规定,参加相应专业考试,由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初级、中级、高级,常见证件如: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等。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中级工(四级)、初级工(五级),常见证件如:客户服务管理师、维修电工等。可登录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查询报考条件及考试时间等相关信息。

其他资格证书:行业协会或政府机构对持证上岗的要求,颁发的资格证书。

【管理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申请参加考证培训的员工为公司的正式员工;

2、申请学历继续教育获取的证书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大专(含)以上学历教育,且须为不脱产教育培训;

3、申请参加资格证书认证及必须与公司的业务相关(详见附件:证书清单),且培训时间为业余时间。

二、申报流程

1、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日常实务呈批表》,并附承办学校(单位)招生(申报)通知、收费标准等相关文件。经所在职能部门或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同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必须申请获批后方可参加学历、考证培训。未经批准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或考证培训的员工不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任何待遇,公司不承担任何学习费用。员工因参加学习/考试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有请假手续的按事假处理,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并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申请人考试通过后,持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与费用报销手续,签订《培训合同》。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保存于人力资源部,离职时可取回。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均须按照《培训协议》承担违约金。

三、费用及服务期管理

1、经公司审批同意参加学历教育或考证培训的学习费用,统一由员工个人先垫付,在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及有效发票,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报销。报销范围、标准如下:

2、服务期从员工获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之日算起,服务期标准如下:

员工若在服务期内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个人负担费用=培训合同内总费用*N/M(其中,M为服务期总的月份数,N为员工离职时距服务期满的月份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四、奖励标准

1、员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除享受费用报销外,不再享受本条款内规定的奖励。

2、对于获得相应等级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备注:物业管理师参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等级享受津贴。

五、资格证书津贴发放原则

1、资格证书津贴仅限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资格证书。

2、试用期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不享受资格证书津贴待遇。

3、同一类别证书按持证的最高等级发放津贴,不累加计算津贴。即专业技术资格类证书及职业资格类证书均按照员工所持最高等级职称发放津贴,同一类别证书不累加计算津贴。如同时持有初级、中级、高级职称的,

按照高级职称发放津贴。

4、一人同时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的,可累加计算津贴。如:同时持有职业资格等级中的高级技师证和专业技术资格等级中的中级职称证的,可累加计算津贴.

5、员工专业技术和职业资格证书的注册应遵循唯一性原则,即同一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在同一特定时期只能唯一注册于本公司。如员工自行将持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或挂靠、使用于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将不能享受本办法内规定的相关奖励。

6、所提供的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可登录到考试网址上查询,查询无效的不能享受本办法内规定的相关奖励。

7、各项目应严格执行上述津贴标准,补贴原则上由各项目承担。员工离职当月停止发放津贴。

六、资格证书津贴报备程序

1、已持证员工: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由持证者本人填写《员工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津贴申请表》,按表内流程审批并提交证书原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2、新领证人员:在领取证书后,由持证者本人填写《员工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津贴申请表》,按表内流程审批并提交证书原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3、新员工:新员工在办理转正手续次月,由持证者本人填写《员工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津贴申请表》,按表内流程审批并提交证书原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4、所有报备的资格证书通过审批后次月开始发放津贴。

七、证书管理

1、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并统一保管,员工可留存复印件。

2、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在参与投标及项目管理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员工相关证书。持证员工须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及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其他配套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等),确保公司工作顺利开展。

3、违规情况处理:

公司持证人员享受资格证书津贴,均须遵守本管理办法。若有下列违规情况,公司有权利对违反规定人员作出相关的处罚:

(1)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公司重要的资源,由公司统筹管理及使用。持证人员享受公司津贴后,均不得将此证书挂靠外单位谋取利益。若发生此类情况,一经查实,持证人员需全额退回已享受之津贴待遇,且视同与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员工弄虚作假骗取资格证书津贴的,一经发现,需全额退回已发放之津贴,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作出辞退处理。

(3)项目违规发放资格证书津贴的,如没有经过报备程序,须追回违规发放的津贴并予以项目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

(4)持证人员作为公司员工,须支持公司业务的开展工作。公司因工作需要须员工提交相关证书及配套证件的,持证员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若发生两次及以上无故拖延和拒绝提交证件的情况,公司有权取消该员工享受津贴的资格。

企业数字证书业务受理表

企业数字证书业务受理表

责任书 为了保障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申请者的合法权利,保证证书的合法使用,证书申请者(以下简称申请者)和湖北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CA)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申请者的权利与责任 1.申请者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所签发的证书失实,带来任何损失时,由申请 者承担一切责任; 2.申请者应当妥善保管所颁发的证书和介质保护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因申请者过 失而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申请者承担;如遇证书(介质)遗失或被窃、介质保护密码被窃等,应立即向湖北CA办理挂失等业务,从湖北CA正式受理起24小时内,所有使用该证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者承担; 3.若申请者主要信息发生变化、终止使用证书等,应立即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等。因未及 时通知湖北CA办理注销或变更等而造成的损失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4.在证书失效前30天必须向湖北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湖 北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5.申请者在使用证书时,可以根据应用的需要查询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和是否被列为为" 黑名单"。 二、湖北CA的权利与责任 1.湖北CA对所有申请者,须进行身份标识和鉴别,以查验其身份的真实性、可靠性,若 发现申请者资料存在虚假,将注销已签发的证书并拒绝提供服务; 2.对于证书的存储介质在保修期内出现任何故障,本公司负责及时维修和更换; 3.湖北CA发放的证书保证申请者在网络上身份的真实性、信息的保密性、信息传输过程 中的完整性以及信息发送方的不可否认性,可用于网络中的验证身份、电子签名和信息加解密等,若申请者将其用于其他用途,湖北CA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湖北CA有权主动注销所签发的证书: ●申请者已不能履行或违反了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证书中的相关重要信息发生了变更 5.湖北CA有权要求申请者更换证书。申请者在收到相应更换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 到湖北CA办理变更手续,若逾期没有变更证书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申请者承担。 三、责任书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申请者和湖北CA双方各保留一份; 2.责任书如有修订而涉及申请者的权利、义务时,湖北CA将以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69424464.html,的方 式通知申请者; 3.申请者如无异议,则视为同意;如有异议应向湖CA提出,湖北CA维护申请者的合法权 益; 4.申请者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责任书的各项条款,申请者在申请(受理)表上 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责任书的约束,本责任书即时生效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鼓励公司员工学习深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证书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职称、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 职业资格证书包括从业资格证和执业资格证。 从业资格是指从事某一专业(工种)学识、技术和能力的起点标准。如建筑行业的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安全员、材料员、劳务员、造价员“九大员”证书及会计员、统计员、电工等。 执业资格是政府对某些责任较大,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实行准入控制,是专业技术人员依法独立开业或独立从事某种专业技术工作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必备标准。如:注册一二级建造师、注册一二级建筑师、环保工程师、环评师、结构师、给水排水工程师、监理师、暖通工程师、电气工程师、造价师、会计师、统计师等。 第四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员工各类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主管部门,负责考证书的日常保管、协调使用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已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证书原件必须交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保管及统筹使用;公司员工持有的证书,必须

注册到公司或公司指定单位。 第六条公司专业技术岗位的员工必须持证上岗。员工已持证但未提交公司统一保管者,按300元/月处以罚款,若超过3个月仍未提交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不予转正。 第七条各部门、员工如需使用证书的,需填写《员工专业证书使用申请表》进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签字领用。 第八条关于员工职称、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及报考费用、奖励问题。 (一)公司员工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年审(含继续教育)的费用由公司统一支付,若员工在该证件年审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则本次年审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并在员工离职工资中扣除。 (二)公司鼓励员工利用工作、生活空余时间学习深造,提高自身修养和专业素质。凡在本公司工作期间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准入证书,每证奖励1000元。凡通过考试取得与公司经营方向一致,并服务于公司开展业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业职称等级证书,初级每证奖励1000元、中级每证奖励2000元、高级每证奖励5000元。 员工备考期间,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给予一定的备考时间。 员工新获取专业证书(含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参加培训和报考的费用(含报名费、基本资料费、培训费、考试费)予以凭票报销(每

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

企 业 数 字 证 书 青岛市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 http:// https://www.360docs.net/doc/369424464.html, 客服电话:96701688 传真:(0532)85938183 本表一式二份,签章生效。 申 请 表 (受理单位盖章) 注意事项: 1. 企业新申请的数字证书必须激活后才可使用,激活后请及时修改密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2. 企业在初次领取数字证书时,由市政府免费配发一个网上政府邮箱,邮箱初次登录后请及时修改密码。 3. 企业免费领取的数字证书如人为损毁或丢失,需重新申请办理,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4、本申请表一式二份,表中所列内容除受理审批栏和已由系统自动生成内容外,全部由用户用碳素笔或黑色水笔如实、完整填写,并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CA )签发的数字证书用于标识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的用户身 受理号 KEY 号 申请者 资 料 ★ 用户 填写 印章信息声 明受理审批受理员填写 受理点: 受理员: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山东CA数字证书用户协议 份,并保证通过用数字证书加密功能保障信息传输中的安全,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实现信息的保密性、不被篡改、完整性和交易行为的不可抵赖。为确保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能正确标识用户身份,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山东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本协议中涉及的发证机构指山东CA及其授权的注册机构、注册分支机构、受理点。 二、除非特别说明,本协议中的用户包括个人用户、单位或组织用户。 三、用户在应用密钥或使用数字证书时,因应用系统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四、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及证明材料。如因故意或过失未向山东CA提供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信息,导致山东CA签发证书错误,造成相关各方损失的,由用户承担相关责任。 五、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进行用户的信息录入、身份审核和证书制作等工作,用户在申请数字证书时应遵照山东CA及其授权的各发证机构的规程办理手续。 六、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在进行用户身份验证或证书制作时,将完全遵守山东CA安全操作流程。 七、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及时为通过审核的用户签发证书,如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数字证书签发错误、延迟、中断、无法签发,或暂停、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时,不对用户承担任何责任。 八、用户在获得数字证书时应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如无异议则视为接受证书。 九、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Internet/Intranet/Extranet)上标识用户身份、信息加解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数字证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对于数字证书用于其他用途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责任。 十、用户应当妥善保管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数字证书及其密码,不得泄漏或交付他人。如用户不慎将数字证书丢失,或因用户过错导致数字证书和密码被他人盗用、冒用,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十一、山东CA保证其使用和发放的密钥算法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会被攻破。如果发生被攻破情况,经山东CA确认后,山东CA依法对证书用户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山东CA 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十二、数字证书有效期一般为一年,有效期从申请之日起计算。如用户仍需要继续使用数字证书,必须在数字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内到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办理更新手续,更新手续遵循山东CA的规定。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十三、随着技术的进步,山东CA有权要求用户及时更新数字证书。用户在收到更新通知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发证机构更新证书,若用户逾期没有更新证书,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负责。 十四、如发生本协议第十一条规定情况,或者用户不希望继续使用数字证书时,应当立即到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挂失或吊销数字证书,其手续遵循山东CA的有关规定。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接到吊销申请后,于24小时内吊销证书并在证书吊销列表中公布或根据用户要求立即吊销并签发公布。在公布之前,由原数字证书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用户自负。 十五、在网上交易和网上作业中,交易双方使用证书时应通过有效途径验证对方证书的有效性。如果由于山东CA 的原因导致身份认证错误,造成用户或他人损失时,山东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和《山东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十六、单位用户终止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被授权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携带单位终止证明文件及原数字证书,向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请求吊销数字证书。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仅负有在年检更新时审查单位用户数字证书效力的义务,如有单位用户终止却未到山东CA发证机构办理吊销手续的,对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十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有权吊销其所签发的证书: ●用户申请证书时,提供不真实材料; ●与证书中的公钥相对应的私钥被泄密; ●证书的更新费用未按规定及时缴纳; ●用户不能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十八、如因本协议修订而引起用户及发证机构权利义务变更时,山东CA会通过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69424464.html,进行通知。用户如果因此而需要吊销证书的,应当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CA授权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逾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用户同意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十九、本责任书不适用于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签发的测试证书。用户使用测试证书所导致的后果,山东CA及其授权的发证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十、用户未按照山东CA及其服务机构提供的使用说明或用户手册的指示进行操作,造成的应用系统登录失败或其它应用失败,山东CA及其服务机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建议用户经常浏览山东CA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69424464.html,,了解山东CA的有关规定、通知及其他相关的信息,认可《山东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 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在申请表上签名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张掖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资质证书管理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公司又好又快地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资质证书管理。 第三条:员工取得的资质证书必须是与公司业务相关或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类证书。 第二章相关定义 第四条:员工资质证书:本办法所称资质证书包含员工岗位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执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员工岗位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员工岗位资格证书包括各类特种作业证书、上岗证书、培训证书。 第六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本办法所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后取得的技能等级证书,包括初级工(国家五级)、中级工(国家四级)、高级工(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资格证书。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政工、档案、图书资料等。 第八条: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等。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需按本办法规定对所管资质证书原件、负责对部分执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工作,负责员工的岗位资格证书取证及证书年审办理。 第十条:各部门、各项目办、各子公司根据本办法规定借用资质证书原件、开具员工领取资质证书原件的证明。 第十一条:员工根据本办法规定,领取本人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 第四章管理内容 第十二条:证书原件管理

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公司职称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各类职称证书管理工作,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鼓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保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和公司使用、员工晋升的需要,特制定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证书管理办法。 第二条 证书的分类: (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二)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通过全国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 (四)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系列,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岗位证书。 第三条 资格证书由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是对证书持有人专业水平科学评价的证明,是就业、聘任、任职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凭证。 第四条 职称、资格证书、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的保管 (1)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二级建造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经济师、试验工程师的证书原件由经营公司统一保管、使用;基层单位保管复印件并建立台账; (2)高级技师、技师、人力资源管理师、政工师、律师、房地产评估师、房地产经纪人的证书原件由基层单位保管建立相应台账; (3)特殊岗位、特殊工种证书由基层单位保管并建立相应台账。 第五条 公司鼓励员工自学考证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于取得市政、路桥、港航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一级建造师证、造价工程师证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二)对于取得正高级职称者,一次性奖励15000元/人,取得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取得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其他专业高级工程师、建筑工程和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试验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取得其他专业工程师者,一次性奖励2000元/人; (三)对于取得二级建造师证书者,一次性奖励800元/人。 第六条 职称、资格证书使用补贴

员工证件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证书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公司各专业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劳动合同期内各类个人证书实行统一管理。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书是指公司出资为员工办理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包括证书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证书的管理。 3.职责 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资部)是员工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分类保管员工的各类证书。 负责对员工证书登记台帐,进行有效管理。 负责建立证书管理的维护信息,并根据证书期限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负责员工取证、复审的培训管理。 4.证书管理 证书的考试或评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资格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等职称)。 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

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证书注册、年检 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 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书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在职员工证书管理 凡是通过包含由公司出资的取证培训员工所取得的证书,该证书原件由人资部统一登记保管,员工个人允许保留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人资部盖受控发放章标识,再次复印无效,领取复印件时应填写领取台账。 员工证书的原件原则上不准随意外借,确有必要使用员工证书原件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所借用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丢失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 (2)赔偿因无法提供证书原件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各部门需要向相关方面出示相关员工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时,应当确认相关证书的有效性,必要时可与人资部联系确认。因各部门对证书复印件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由该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交通部办公厅文件 厅人劳字[2002]293号 关于印发《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章) 二OO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根据《<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航运船舶实施办法》(交人劳发[2002]2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联合印制,印制时间和数量由交通部人事劳动司商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确定。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负责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劳动司、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具有船员适任证书签发权的海事机构具体负责相应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办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分为初级证书和中级证书,初级证书包括员级和助理级。 第五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船员应参加适任证书考试和评估,经考试和评估合格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后,方可向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海事机构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取得 有效适任证书的船员,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的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第六条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与船员适任证书的对应关系见附件一。 第七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船员所在单位或本人向适任证书原发证机关申请。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必须持有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 第八条申请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向海事机构提交下 列资料: (一)《船舶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申请表》(式样见附件二).; (二)身份证复印件;

员工证件管理制度

员工证书管理制度 1.总则 为规范公司员工证书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公司各专业管理的需要,公司对劳动合同期内各类个人证书实行统一管理。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书是指公司出资为员工办理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包括证书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证书的管理。 3.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以下简称人资部)是员工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3.1.1负责分类保管员工的各类证书。 3.1.2负责对员工证书登记台帐,进行有效管理。 3.1.3负责建立证书管理的维护信息,并根据证书期限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3.1.4负责员工取证、复审的培训管理。 4.证书管理 4.1证书的考试或评审 4.1.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关资格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等职称)。

4.1.2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4.2证书注册、年检 4.2.1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 4.2.2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书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4.3在职员工证书管理 4.3.1凡是通过包含由公司出资的取证培训员工所取得的证书,该证书原件由人资部统一登记保管,员工个人允许保留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人资部盖受控发放章标识,再次复印无效,领取复印件时应填写领取台账。 4.3.2员工证书的原件原则上不准随意外借,确有必要使用员工证书原件的,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所借用的员工资质证书原件丢失的,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1)赔偿用于取证的全部费用。 (2)赔偿因无法提供证书原件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4.3.3各部门需要向相关方面出示相关员工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时,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证书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证书管理的范围: 由公司出资由员工考取获得的、公司出资进行延期审核以及持有人享受公司奖励、津贴的证书、 二、证书的日常管理 1、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基层人力资源部门保管,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证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保管,其他证书由持证人员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2、公司员工新考取获得证书的办理以及证书的延期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专人办理,并进行统一登记、原件扫描保存、建立证书信息台帐并按期公布证书的使用情况。 3、由公司出资员工考取获得证书,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证书持有人要按要求参加后续教育,确保证书能按时复审,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 4、证书管理员要严格审查证书借用情况,严格保守证书信息,禁止证书信息外泄。证书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活动,不能用于个人及与公司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三、证书的使用、借用管理 1、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所持证书有优先使用权,使用本单位员工证书的手续如下: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使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使用期一个月以内由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批;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报单位书记审批。 ④审批同意后,经办人领用证书,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公司领导特批使用的证书,也需有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作为凭证。 2、借用其他单位员工持有的证书,要征得证书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借用手续如下: ①借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借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预计归还日期、借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核,审核属实后上报书记; ④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做最后审批; ⑤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领取证书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企业职业证书管理办法

职(执)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员工证件管理,特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事业部和子公司。 三、证书类别 本办法所指的“资格证书”指员工岗位“任职资格”所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指如下类别: 1、通过由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管理部门组织的考试并取得相应级别职业资格鉴定证书,包括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建设部、财务部(详见附表一); 2、通过政府相关机构组织的执业资格考试并在集团注册的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详见附表二) 3、通过各类职称评审并取得相应证书的。(详见附表三) 四、管理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各类证书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员工面试或入职时登记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证书并妥善保存原件。 2、负责对员工证书登记台账,对证书使用、借出、离职归还情况进行逐笔登记。 3、负责员工证书期限信息登记,根据证书期限情况在公司年度培训时及时向持证员工管理单位提供证件有效期限准确信息。 五、证书管理细则 (一)证书的取得 1、新员工入职时需主动至人事部门登记本人所持有证件,并将原件交

由人事部保管供公司使用,员工个人保留证书复印件。 2、人力资源部定期发布各类考试报名信息,公司鼓励在职员工定期关注各类考试或职称评审信息并考取相关证书。 3、员工在职期间参加考试取得相关证书产生的考试和取证费用,员工可申请在公司报销,员工所获证书由公司保管,待员工离职时随档案一同发放,涉及违约金的,以签署的相关协议规定执行。 4、因公司各类工作需要,须及时联络其他中介机构或熟人介绍挂靠的证书。 (二)证书使用 1、集团及各单位因办理相关资质需要使用内部员工相关证书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统一提供;各单位需要借咨询公司资质证书的由各单位自行洽谈,集团人力资源部可进行协助,相关费用统一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复核及备案。 2、员工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准随意外借,确有必要使用员工证书原件的,须报事业部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借用手续。 3、在职员工需借用证书原件的需先收取押金200元,并按期归还。所借用的员工资质证书丢失的,借用人需承担用于补证的全部费用。因员工借用证书或私自借用在外注册等原因导致公司需用而无法使用者,由员工个人外借证书满足公司需要,产生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拒不执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解聘岗位职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4、公司登记保管并使用员工证书的按照公司标准给予员工一定补贴。 5、公司所保管员工证书仅为公司资质评审或升级的合法之用,不可为其他非法用途,切实保护员工的利益;资格证书的持有人有义务协助集团及时办理证书注册登记、资质升级、年检等事宜。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

员工证件管理办法(试行) 为做好公司员工资格证件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员工证书管理要求 1、及时地、完整地按规定收集、接收员工资格 证件; 2、员工证件的保管无差错、无丢失; 3、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需使用的员工证件; 4、建立员工证件扫描件图文库,提供给公司相 关部门或人员共享; 5、证件管理台帐完整、准确、帐物相符,证件 交接严谨,凭证保存完整,借出证件及时收回。 二、员工证书管理的基本规定 1、要求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将执业注

册(资格)证书原件交公司保管。无执业注册(资格)证书的,保管其职称证书;无职称证书的,保管其毕业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职(执)业注册(资格)证书作为员工获得相应岗位工作的必要条件,公司已经在员工工资中予以考虑,本职工作的执业资格证书无证书津贴。 3、新员工执业注册(资格)证在试用期内未转入公司,试用期顺延至提交有效转注手续日;员工执业资格证在约定期内未转注入公司的按无执业注册(资格)人员薪酬标准下调薪酬或解聘。 4、业务部门借出证件压证的由借证部门负责收 回。 5、合同期未满离职的,所持执业资格证书不得转至其他单位。

6、非在职员工的非公司资质条件要求的证件公司不予保管。 三、员工证书管理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员工证件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 2、负责员工证件管理中出现问题的解决。 (二)人事专员职责 1、接收、保管员工证件及执业印章(不含明确 需发给员工本人使用的执业印章); 2、扫描员工证件并发送给员工资质培训专员; 3、员工证件的借用、收回、发放、退还,监理 员、省监理工程师、造价员、招标从业人员执业印章、胸卡的发放; 4、建立证件管理台帐,保管证件交接凭证;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单位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登录公积金网上政务大厅的办理流程 一、业务申请 (一)已有四川CA“e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的用户 (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能正常使用) 填写《“E证通”公积金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并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开通。 (二)无四川CA“e证通”数字证书的用户,请按以下办理: 提交下列资料(均加盖公章,证照为最新年检有效) ①《“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原件1份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业务受理 新办数字证书的地点、方式,由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四川“CA”认证中心根据情况确定后告知单位。 新办用户当月提交资料,请于次月凭电话通知,由经办人本人前来领取“e 证通”数字证书。 三、相关费用 已有证书开通业务免费 证书开户费:200元/个(2011年免开户费) 企业数字证书服务费:400元/年(2011年免费) KEY解锁:免费 证书变更:20元/次 遗失补办、损坏更换:80元/个 (解锁、证书变更、遗失补办、损坏更换请到四川CA数字证书窗口办理:

地址:草市街2号(四川省/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电话:86936568 附件1:“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附件一: “e证通”数字证书业务申请表 注意事项: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一旦递交则视作承认并遵守《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2、『新办』、『更新』、『变更』业务需携带以下资料(均加盖公章): ①单位证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③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3、『解锁』『注销』『补办』业务办理需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e证通”数字证书用户责任书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用于标识网络用户的身份,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作为权威的、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为用户提供数字身份认证服务。 “e证通”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业务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经“e证通”签名的电子文档与手写签名及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户使用“e证通”经授权后可以进入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能够降低开展网上业务的成本, 提高数字证书的使用效率,但同时也可能会使单位内部原本分权管理的核心信息无法实现分权管理。为合理使用“e证通”,在享受“e证通”好处的同时降低使用风险,特订立如下条款,四川CA和用户共同遵守执行: 一、用户知晓证书只能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应用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 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请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 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 和信息而导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无论是否已经接受证书,证书申请者自动成为证书用户。 五、用户因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单位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等资料信息在证书有效期内变更的, 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在证书签发日起30日内发生变更的,四川CA提供免费变更服务。 六、用户应妥善保管证书和证书私钥。如因用户原因致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 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注销自手续办妥时起生效,注销生效前发生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七、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注销证书。证书注销生效前,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 一切责任。 八、四川CA承诺,由于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签发错误或证书私钥破译并对用户造成损失的,由四川CA向 用户承担赔偿责任。 九、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四川CA无法履行相应义务,四川CA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注销所签发的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 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超过证书的有效期限使用证书的; 4、没有按照规定缴纳证书费用或其它相关费用的; 5、使用证书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为一年,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更新证书的,须在证书期限届满前30天以内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用户所提交的鉴证资料有效期先于证书的有效期届满的,用户应在原资料有效期届满前更新资料,否则四川CA有权注销用户的证书,若因此而造成损失,由用户承担。 十二、如果用户单位解散,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注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注销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证件管理规章制度 员工的证件管理是很多公司想要了解的内容那员工的证件如何管理呢?下面是百分网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员工证件的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证件管理满足企业资质审验及工程的需要公司对各类个人证件实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劳动合同期内所有公司需要的人员的证件由公司统一保管 本制度所提及的证件是指员工所持有的各类职称、职业资格及执业注册等证书 本制度包括证件的日常管理、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证件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二、日常管理 1.证件的考试或评审(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统一组织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称考试(评审)报名、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并统一为考试(评审)通过的人员办理职称证书(特指工程师职称、会计师职称) (2)凡由各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考试(社会报名的除外)由公司统一组织报名、材料初审、上报及复核工作统一为成绩合格人员办理资格证书(特指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证) 2.证件注册、年检

(1)公司负责员工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注册、注册证书年检工作并对以公司名义申办的各类职(执)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注册持证人应按照要求向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料配合注册、年检、继续教育、延续注册等工作的完成(特指建造师、造价工程师、安全三类人员、八大员) (2)公司员工取得的各类证件原则上不允许在本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注册 三、人员流动时的证件管理 1.流动到公司以外的员工 (1)证件是由公司组织取得(包括安全三类人员证书、八大员证书、职称证)按照员工取得各类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员工收取相应费用(包括单位支付的各项奖励费用、学费、培训费、资料费、考试费、评审费、证件年审费、证件工本费、培训期间的福利和薪酬及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结清后将证件退还本人 1)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不满一年的全额支付上述费用; 2)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一年以上但不满两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65%; 3)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两年以上但不满三年的支付上述费用的30%; 4)取得该证件后工作三年的不用支付上述费用 (2)证件是由员工在入职后自己取得但公司给予奖励(包括建造师证、造价师证、会计证):按照员工取得证件后工作时间的长短向

公司资质管理办法

公司资质管理规定 资质证书是各企业行业的准入证。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资质证书各等级所从事的工程范围、规模、人员配备、资金及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等均进行了强制性要求。为保证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企业资质等级、为扩大经营规模做好铺垫,特制定资质管理制度规定。 一、证件种类 1.1 企业资格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法人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审计报告、合同业绩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1.2 企业荣誉证书、优质工程证书、文明工地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 1.3 企业人员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年度安全考核证书、“五大员”岗位合格证书、特殊工种上岗证书。 1.4 员工职业资质证书和个人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等)。 1.5 以后取得的企业各类资质、资格和荣誉证书。 二、证件工作使用范围 1、各种资质证件由资质管理处统一管理,资质证件的年度检审、变更、换证等事务,由其负责及时办理。负责建立企业证件登记台帐。负责对资质类证件升级、增项、年检、核查、延期工作。对各类资质证书、人员证件有效期进行汇总登

记,及时准确的掌控证件年检、延期情况;办理资质所需报表的填写上报;资质要求的人员配备、年检、注册、证件管理等工作。 2、记载证件名称、数量、批准时间、批准部门、证书经营范围、有效时间、年检时间。 3、严禁任何人擅自拷贝资质证件电子版、复印资质证件,更不得涂改、出租、出借、伪造、转让或出卖资质证件,违反上述规定者,追究其当事人责任,严肃处理。 4、对收集的资质管理进行分析、筛选,充分理解上级主管单位下发文件的要求,对不理解部分要主动与主管单位负责人去沟通、交流,对不能达到之要求要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可擅自做主,而造成不必要的延误或损失。 三、证件使用 1、建立企业证书借用使用登记表。 2、公司资质、证书实行集中保管、统一使用,资质、证书管理部门对资质、证书的安全存放和规范使用负责。 3、资质证书外出参加经营活动时,资质管理处须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并须随时随身携带公司资质证件,因工作需要确有不便的,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借出。 4、内部使用:在公司招投标经营活动中需使用资质证件的,须经公司主要领导授权后,由资质管理处安排专人负责办理。使用流程:申请使用-领导授权-专人负责。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司证书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证书管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一、证书管理的范围: 由公司出资由员工考取获得的、公司出资进行延期审核以及持有人享受公司奖励、津贴的证书、 二、证书的日常管理 1、证书由公司人力资源处及基层人力资源部门保管,其中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造价师证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保管,其他证书由持证人员所属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保管。 2、公司员工新考取获得证书的办理以及证书的延期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专人办理,并进行统一登记、原件扫描保存、建立证书信息台帐并按期公布证书的使用情况。 3、由公司出资员工考取获得证书,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和使用,证书持有人要按要求参加后续教育,确保证书能按时复审,保证证书的持续有效。 4、证书管理员要严格审查证书借用情况,严格保守证书信息,禁止证书信息外泄。证书只能用于与公司有关的活动,不能用于个人及与公司无关的活动,特殊情况除外。 三、证书的使用、借用管理 1、各单位对本单位员工所持证书有优先使用权,使用本单位员工证书的手续如下:

①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使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经办人签字、部门领导签字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使用期一个月以内由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批;使用期限超过一个月的,报单位书记审批。 ④审批同意后,经办人领用证书,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公司领导特批使用的证书,也需有领导签字的书面材料作为凭证。 2、借用其他单位员工持有的证书,要征得证书单位的同意才能使用,借用手续如下: ①借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注明借用原因、工程项目名称要写全称、借用证书名称、借用时间、借用期限、预计归还日期、借用单位领导签字确认同意; ②证书管理员审核证书使用情况是否属实,属实后上报证书管理部门领导; ③证书保管部门领导审核,审核属实后上报书记; ④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做最后审批; ⑤证书持有单位书记审批同意后,由经办人领取证书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企业/机构证书业务申请表(专用) 申请须知: 1.请用黑色水笔填写或电脑A4纸打印,本表共两页。 2.各项业务均需经办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鲜章)。 数字证书服务协议

数字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包含数字证书使用者身份信息和公开密钥的电子文件,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四川CA”)是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和国家密码管理局批准的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机构,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为用户提供数字证书相关的电子认证服务。 “易证通○R”是四川CA推出的在政府职能部门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等业务系统中使用的,可以实现“一证多用”的数字证书。“易证通○R”经授权后可以在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网上业务系统中使用。 本协议中的用户指数字证书持有人以及申请使用数字证书的实体。 为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四川CA和用户就数字证书的申请和使用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用户知晓证书用于在网络上标识用户身份及相关的数据加密和电子签名,不作其他任何用途,但各政府职能部门 的网上业务系统可以根据该功能对其用途进行定义。用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作业中的活动均视为用户所为,用户对使用数字证书的行为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相关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二、用户在申请证书时应遵照四川CA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 三、用户同意四川CA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核实用户信息且四川CA有权合法收集、处理、传递和应用用户资料,并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对用户资料保密。 四、用户申请证书时应向四川CA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资料和信息。如用户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和信息而导 致四川CA签发证书错误的,由用户承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证书申请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申请者应在获得证书时及时验证此证书所匹配的信息,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反对证书或者证书中的内容,则视为接受证书。 五、用户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个人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在证书有效期内 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四川CA,并终止使用证书。 六、四川CA根据认证业务规则(CPS)要求将用户证书信息发布到LDAP服务器上,用户如不同意发布证书信息的,应 当场以书面形式提交拒绝发布通知书,如用户未当场以书面形式明确拒绝,四川CA将视为用户同意发布证书信息。 七、证书一律不得转让、转借或转用。因转让、转借或转用而产生的相关后果应当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因用户原因致 使证书私钥泄露、损毁或者丢失的,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如证书私钥在证书有效期内泄露、损毁、丢失或可能泄露、损毁、丢失的,用户应及时向四川CA申请办理吊销手续。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用户应确保其应用系统能为数字证书提供安全的应用环境,若因网络、主机、操作系统或其他软硬件环境等存在 安全漏洞,由此导致的安全事故及相关后果,四川CA不承担责任。四川CA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如因四川CA原因导致证书被篡改、伪造,四川CA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方法参照四川CA《电子认证业务规则》(CPS)。九、用户终止使用证书时,应当立即申请吊销证书。证书吊销申请受理后24小时内生效,期间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数字 证书造成的一切责任。 十、下列情形之一,四川CA有权吊销证书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四川CA造成损失的,用户应当向四川CA承担赔 偿责任: 1、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不准确的; 2、证书相关信息有变更或证书私钥已经丢失或可能丢失,未终止使用该证书并通知四川CA的; 3、用户未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证书的有效期自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用户在证书期限届满前60天即可向四川CA提出证书更新请求,否则,期限届满后证书将自动失效,四川CA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十二、如果单位证书用户单位解散、注销或个人证书用户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死亡,法定责任人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证书,向四川CA请求吊销用户证书。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其证书在吊销生效前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十三、本协议公布于四川CA的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69424464.html,),如有修订而涉及用户权利义务时,四川CA会在网站上公告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用户如因此而需要吊销或变更证书的,应当于公告或收到电子邮件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CA提出申请。否则视为接受本协议的修订。 十四、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与四川CA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四川CA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用户确认已经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用户在申请表上签名盖章即表明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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