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工作职责(doc 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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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和支持起诉案件。实践中,以民事行政抗诉为主,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2004年临淄民行科支持起诉的中国银行临淄支行诉淄博永发实业公司等三起案件,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临淄支行胜诉。2005年博山区院民行科对两起法官渎职案件进行了初查,对其中一起立案侦查。

二、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发展情况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历史。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并不是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才有的制度。新中国成立伊始,各项法律法令中就有了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的规定,并在五十年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1949年12月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即全面规定检察署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高人民检察署受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之直辖,直接行使并领导下级检察署行使下列职权:……2、对各级司法机关之违法判决提起抗议。……5、对于全国社会与劳动人民利益有关之民事案件及一切行政诉讼,均得代表国家公益参与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以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权和参诉权,并对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这些职权在程序上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全国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也开展了大量的民事行政检察的实际工作。1954年,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和北京9个省、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案件2352件,既有提起诉讼的,也有参与诉讼的案件。以后,随着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

改,包括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制度在内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才逐步发展起来,全国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也相继成立。从新中国建国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的发展可以看出,现在的民行检察不管是从监督的范围上,还是从监督的可操作性上都比以前削弱了而不是加强了。

(二)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民行科自1993年建立,2001年3月民行科与技术科合并,2006年民行科与技术科分离。我院民行科创建已有十多年的历史,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受客观原因限制,直到2003年工作才真正开展起来。多年来,我们的民行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一方面由于我县经济不发达,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另一方面由于民行工作开展的比较晚,宣传力度很不够,很多人都不知道我们检察院有个民行科更谈不上对民行科工作职责有什么了解,再加上与全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平时沟通不够及时、到位,造成很多律师、法律工作者思想上认为检察院民行科门槛比较高,以致于很多案源提供不上来,民行工作一度处于被动状态。今年以来我们立足实际,认真分析了近年来民行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难点,把解决民事行政申诉案源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在院领导的支持下,制定了针对性强的改进措施,从多种途径拓宽案源渠道,宣传民行工作。第一,召开了律师协调会。在县司法局基层科同志的帮助下邀请了全县所有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负责人进行座谈,分管副检察长季学锋同志对民行科的工作职责及双方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详细阐释,各所负责人各抒己见对民行工作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大家一致达成共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强联系和配合,双方形成合力,努力纠正当前民事行政审判中的司法不公,还老百姓真正的公道。会后民行科人员又进一步走访各律师事务所,大力争取他们对民行工作的支持。第二,专门制做了工作联系卡。到各个乡镇司法所进行发放,详细介绍和宣传民行科的工作职责,以求发现有价值的案源线索;第三,与人大、政法委、纪委建立联系,从多种渠道寻找案源。第四,先后与其他兄弟区县院的

民行科取得联系,认真学习他们拓宽案源方面先进的工作方法和成功经验。

通过以上措施,今年民行科案源明显增多。共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9件,其中立案审查14件,审查终结14件,全部作了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处理,完成了年初市检察院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指标。同时经我们提请抗诉的三起案件法院作了开庭审理,其中一起买卖饲料款纠纷案法院再审后获得改判,办案效果明显。

虽然今年民行检察工作完成了任务,但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

三、当前民行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立法不完善是制约民行检察监督发展的根本原因。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总则规定“检察机关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但这些规定过于原则。它们只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规定了抗诉权和提请抗诉权,没有明确的诉讼程序规定。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抗诉的民事案件应当在多长期限内作出再审与否的决定,法律未作规定。这造成检察机关抗诉后,法院对之可以任意拖延。

2、抗诉程序设计先天不足,检察资源配置不合理。

基层院没有抗诉决定权,导致案件涌入上级检察机关。而基层从事民行检察的人数占全国民行人员的80%以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三级检察机关只占20%,却要承担全部的抗诉案件。案件分布失衡成为制约民行抗诉规模化发展的瓶颈。民行检察的发展要求将案件向下分流,充分利用基层院的人力资源。

3、司法环境不和谐,法院不愿接受监督,从上到下普遍排斥检察监督。

(1)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单方面发布司法解释,排斥检察机关对其监督。

据不完全统计,自民行检察制度确立至今,最高人民法院在单方面就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范围作出限制的批复就有12个,而且这些批复全是专门针对检

察监督范围而下发的。例如:1999年2月13日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只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没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可以对调解书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调解书提出抗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关于检察院对调解书抗诉应否受理的请示

在实践中,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民事案件占相当大的比例,调解错误情况也是存在的。今年我们就受理了三起法院以调解方式审结的民事案件,因为无法律规定,只好劝当事人去法院申请再审。

(2)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抗诉的案件,久拖不审、久审不决。不利于及时纠正错误的裁判,导致很多当事人对抗诉失去耐心,这也是当前民行检察案源不足的重要原因。

(3)法院改判难。不能正确对待抗诉,认为检察院刻意责难他们,挑毛病,甚至从观念和体制上排斥检察监督。司法实践中,有不少法院在检察院抗诉后,明知原判决错误,就是不予改判。其原因在于不愿在对抗中承认错误,逞强斗气,更有甚者认为只要改判就意味着原审法官品质出了问题。在这种心态下,法院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是不愿改判的。

4、民事行政抗诉案源在减少。

(1)民行抗诉案件办理时间长、环节多,使部分当事人对民行部门失去耐心。现行《民事诉讼法》对基层检察院只赋予了一审案件提抗权,但上级院因基层院的案源不足而以交办的形式赋予基层院对二审案件的建议提抗权,由此一审案件在经过基层检察院受理审查后,还须报市院审查,而二审案件要经过县、市、省三级院的审查手能决定是否抗诉,程序复杂,耗时漫长,一件案件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以上,方能引起人民法院再审,致使当事人对到检察机关申诉失去耐性。

(2)法院系统内部改革的深化客观上也减少了一部分案源。现在法院内部

自上而下也在不断强化自身的改革,在加大对法官道德修养、业务素质培养力度的同时也在不断加强对案件质量的考核,甚至将考核与个人职务升迁、奖金福利挂钩,这些规定提高了法院审判案件的质量,避免了一些错案的发生,从而减少了一部分民行检察案源。

四、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对策

1、加大宣传、拓宽案源,让民事行政检察家喻户晓。加大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了解,使人民群众自觉把民事行政检察当成自己合法权益的守护神。一是利用报纸、电台、网络、上街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做好经常性的普及民事行政检察知识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二是做好典型案件的宣传工作,选择标的额大、改判效果好、具有一定代表性的提请抗诉案件进行宣传,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充分体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社会效果。三是加强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及本院各业务科室的联系,从律师、法律工作者代理的案件及本院查办的案件中发现案源。四是加强同党委、人大、政府等机关的信访部门联系,从信访部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中发现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来源。

2、狠抓办案,提高民事行政检察案件质量、缩短办案周期。

对每一起抗诉案件都要做到严审查,细取证,要抗得准、抗得稳,让再审法官在铁的事实面前认识到原审的错误,从而达到改判的目的。办案中要坚持单个审查与综合审查相结合,在查清事实上下工夫,同时要提炼抗诉理由,使抗诉理由准确充分,逻辑严密,说理透彻。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尽量缩短办案周期。

3、加强协调、理顺关系,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顺利开展酿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虽然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实现公平、正义和维护社会稳定,但每改判一件案件,必然会影响到审判人员的形象和威信,因此需要加强与法院

的联系,沟通思想,统一认识,争取法院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操作规程,使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使民行检察工作与审判工作既互相监督又互相配合。另一方面,要进一步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建立定期汇报制度,主动向党委和人大汇报民行检察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部署和工作情况,特别是对办案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寻求党委、人大的领导和支持,使党委、人大成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的坚强后盾,从而使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4、适当运用调解手段,合理解决纠纷,化解矛盾。

调解是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同样应借鉴到民行检察工作中。有目的、有针对性、适当地运用这种方式,可以使当事人双方更容易接受,更为有效地解决问题。在审查申诉案件的同时,对于有错误的裁判、或者可抗可不抗的案件,通过分析当事人的心理状态,结合实际,把握纠纷和争议的核心问题,运用有效的调解手段加以处理,以利于安定社会秩序,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5、继续推进检察建议的开展。

这里所讲的的检察建议特指高检院2001年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检察建议的第一种情形,即指对个案再审的建议。这项工作的开展有很多成功的案例,对民行检察监督意义重大,基层院有了可以监督的手段,节约了诉讼成本,并可以证明"同级抗"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现实的。

6、提高民行干警的整体素质,尽快适应形式的需要。

作为一名合格的民行干警必须不断改善自身的知识结构,进一步拓宽知识面,对民事、经济、行政法律知识做到耳熟能祥,通过办案逐渐提高综合分析论证能力。同时,还要加大培训力度对新出台的民事、经济、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要组织集体培训,做到随时弃旧更新。

五、民行检察工作发展趋势

虽然民行检察工作历经艰难,但是多年在民行干警的不断努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正在蓬勃发展。

2006年11月18日全国民行检察工作座谈会上指出,今年前三个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充分履行民行检察职责,积极探索监督新方式,加强法律监督能力,民行检察工作呈现出履行法定职能与创新监督方式并重的发展势头。截至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8315件,立案27733件,同比上升2.57%;提出抗诉8507件,同比上升5.23%。法院审结抗诉案件4483件,其中改判2166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16件、调解777件、维持原判1155件、其他169件,原判改变率74.2%。办案效果均好于往年。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民行检察部门积极稳妥地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首先,继续对再审检察建议的运用进行深入探索。今年1月至9月底,全国检察机关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097件,同比上升13.9%。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475件,采纳率为47.6%。再审检察建议正在成为一种广为接受的有效监督方式。其次,积极探索对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海南、四川、河南等地开展了执行监督的试点,从申诉人反映的执行不公案件入手,发现和纠正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再次,各地继续进行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等工作的探索,并认真开展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

2007年,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重点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民行抗诉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二是继续进行民行检察新方式的探索,为司法体制改革和相关法律修改提供实践基础,如继续推广再审检察建议的运用、探索对民行裁判执行活动的检察监督等;三是积极协助和参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的调查研究以及相关理论研究;四是改革现有民行检察工作机制,规

范民行检察执法行为。

四川、海南等10个省级检察院介绍了当地开展民行检察探索工作的经验。

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国家法院对一般案件的审理上,受法官自身素质的制约以及其他一些外部干预,法院判决错误现象还是存在的。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制度对于人民群众树立司法公正意识的作用还是实实在在的。现在的社会条件下,民事行政检察制度维护了司法公正,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能够实现它作为一项制度的法律价值,就是其存在的最大的法理基础。

二、民事行政检察将成为检察业务建设的第三次辉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WTO的加入,民事行政纠纷必然会越来越多,当前,存在于民事、行政裁判领域中的不公,是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突出的问题,是司法腐败的重要表现。党的十六大指出,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检察机关必须加大法律监督的力度,保证司法部门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民行检察部门作为审判活动的监督者与人民群众的最直接切身利益有关。民行检察工作就是关心老百姓身边的事,这项工作做好了,就是人民群众看的见、摸的着的"三个代表",对于凝聚民心、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和动员人民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的作用。在民事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越来越来受到重视的今天,广东省院检察长张学军提出了"第三次辉煌"即民行检察业务的大发展。

检察官与辅助人员的职责划分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之探析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我国检察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人事改革。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简单讲,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以检察官专业化为理论基础,核心在于突出检察官的司法属性,维护其独立的司法人格,形成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权力运行模式和资源分配模式,其最终目的是去除司法人员身份泛化的弊端,实现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更好的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司法权威。”但是,目前我国除了在上海部分地区试点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度外,大部分地区仍在继续原来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B区检察机关是我国基层检察机关的组成部分,其现行检察人员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具有代表性。笔者结合长期在B区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分析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必要性,以期对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所裨益。 一、我国现行检察人员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以B检察院区为例,我国现存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行政管理色彩严重 1.我国检察机关内部检察人员管理混同,行政管理色彩浓重,检察职能与行政职能不分,检察官和其他行政工作人员一样,采取行政职级管理。一方面,使检察官与行政人员之间的界限模糊,无法突出检察官在检察院的主体地位,不利于增强检察官的荣誉感、责任心。另一方面,检察制度附属于行政管理制度的现状,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服从和依赖,无法凸显检察官的司法属性,使得检察官在行使职权时,难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制约着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打击检察官工作积极性。 2.地方党政机关干预办案,检察官难以独立行使职权。由于检察院的人事管理权(人员编制、录用任免、工作考核、职务晋升等)、财政经费等均受地方党政机关控制,检察机关与地方党政机关存在依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一方面,使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一旦涉及地方利益,往往受到诸多干扰,阻碍司法独立。另一方面,这种依附关系容易助长检察官的“官本位”思想,无法确立检察官的“案本位”思想,不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 检察院内部资源配置不合理,检察队伍庞大,但办案人员急缺,比例十分不协调。以B区检察院为例,B区检察院除领导外工作人员总数共计93 人,而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只有48人,所占比例仅为51%。其余部门工作人员(包括政治处、行政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科、预防科、法警队、技术科等)占了49%,这一部分人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不属于办案人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中,有部分人员未通过司法考试,不具有办案资格;而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人员中,含有部分具有办案资格的检察官、助理检察官。让没有办案资格的人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让有办案资格的人员从事非业务性工作,都是一种司法资源的浪费,影响了检察权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B区检察院没有专门的书记员,办理案件的检察官除了审查案件还要做大量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含量底的工作,如:送达告知文书、制作庭审记录、接待当事人、整理卷宗等等,这样的人员配置结构,必然造成办案效率低下,办案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职业保障水平低 目前,我国检察机关职业保障现状是:高要求、低回报、同酬、不同工。 1.进入检察系统不仅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往往还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相比,检察系统对任职条件、专业素养要求更高,但是其工资福利、职业保障却和其他公务员一样,甚至不如一些行政机关公务员。检察官工资和其他公务员一样与职级挂钩。实际情况是,检察机关的职级数远远低于同级党政机关,检察管晋升困难重重,使得部分检察官放弃检察事业,投身党政机关,造成检察人员不断流失。 2.同样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不同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不一样,检察业务

检察官誓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全文 (2010年2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第一条为加强检察官队伍建设,增强检察官职业使命感、职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初次担任检察官职务、检察官晋升等次,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郑重承诺对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自觉接受监督。 第三条宣誓分为集体宣誓和个人宣誓。 宣誓开始时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人着检察制服,面向国旗,立正站姿,举起右拳,宣读誓词。 集体宣誓由领誓人领读誓词。 领誓人一般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或者政工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检察官誓词如下:“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制统一。宣誓人:xxx” 第五条检察官宣誓,由各级人民检察院政工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举行重要政务、检务活动时组织的重温誓词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新闻报道:高检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宣誓规定(试行)》检察官任职晋升实行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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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审判人员职务犯罪和支持起诉案件。实践中,以民事行政抗诉为主,受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2004年临淄民行科支持起诉的中国银行临淄支行诉淄博永发实业公司等三起案件,通过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临淄支行胜诉。2005年博山区院民行科对两起法官渎职案件进行了初查,对其中一起立案侦查。 二、我院民行检察工作发展情况 (一)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发展历史。自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的民事行政检察制度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民事行政检察制度并不是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以后才有的制度。新中国成立伊始,各项法律法令中就有了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权的规定,并在五十年代发挥了很大的作用。1949年12月的《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试行组织条例》即全面规定检察署的民事行政检察职能"最高人民检察署受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之直辖,直接行使并领导下级检察署行使下列职权:……2、对各级司法机关之违法判决提起抗议。……5、对于全国社会与劳动人民利益有关之民事案件及一切行政诉讼,均得代表国家公益参与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一次以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诉讼中的起诉权和参诉权,并对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这些职权在程序上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全国检察机关在实践中也开展了大量的民事行政检察的实际工作。1954年,辽宁、安徽、江西、山东、河南、山西、陕西、甘肃和北京9个省、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案件2352件,既有提起诉讼的,也有参与诉讼的案件。以后,随着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修

食品检验员竞聘上岗演讲稿范文

食品检验员竞聘上岗演讲稿范文 尊敬的领导、评委,亲爱的员工们: 大家上午好! 我是XX车间的员工XXX。今天,我的竞选目标是食品检验员。 实不相瞒,对这一职位,我是垂涎已久。因此,今天,我不是凑凑热闹,而是有备而来。我自信,我的竞争优势是无人能比的。 从小,我就喜欢美食。长大后,就学着做各种各样的饭菜。上初中后,每次的生物、化学考试,我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只因为一点:我对食品感兴趣。 因此,在20xx年高考毕业后,我毅然而然地选择了自己喜爱的专业,到郑州科技学院,学习“食品加工”。 三年来,我认真学习、刻苦努力,在专业课考试和实验操作测评中,均取得了非常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任课老师和辅导员的好评。而且,我在实验操作测评中表现出来的全神贯注和一丝不苟精神,受到了院领导的交口称赞。

xx年暑假,我一直在天津市伊利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实习。整整两个月,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大量的操作经验:不经对配料、制作等方面有所了解,还亲自参加制作;并且在质量检测方面也投入了大量的时间。 两个月中,我得到了车间主任数十次的表扬。到最后返校离开时,车间主任非常不愿我离去。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由于父母年纪已高,我决定就在河南本地工作。所以,尽管天津市伊利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车间主任,多次劝说,让我还到那里工作;我依然没有去,而选择了中国著名企业——我们双汇集团。 食品质量的最后把关,全在质检员手中;因此,质检员的“质量”决定了公司产品的质量。而公司产品的质量,又决定了公司的效益。公司的效益又决定了公司的命运。因此,质检员的责任重大,选择一个富有能力、工作认真的质检员则显得尤为重要。 我是一个不很聪明,但非常认真、一丝不苟,又善于学习的人。尤其是做自己爱做的事情,我会全身心投入其中。这一点,我的专业课老师、院领导,还有实习期间的车间主任都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有哪些 一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组织形式。主诉检察官应当从检察员中选任。优秀的助理检察员可以参加主诉检察官的考试和考评,考试和考评合格的,经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检察员后,可确定为主诉检察官。主诉检察官承办案件,应从实际出发配备助手和书记员。 主诉检察官是从检察员中选择任命的。在案件的审理中,会实行主诉检察办案责任制,这项制度是从2000年开始全面推行的。那什么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它的主要内容又有哪些呢?小编将就这个问题为您提供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在检察长领导下,在公诉部门实行的以主诉检察官为主要责任人的检察官办案制度。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审查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

制的工作方案》的规定。从2000年1月起,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部门全面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组织形式。主诉检察官应当从检察员中选任。优秀的助理检察员可以参加主诉检察官的考试和考评,考试和考评合格的,经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检察员后,可确定为主诉检察官。主诉检察官承办案件,应从实际出发配备助手和书记员。 二是主诉检察官的选任。主诉检察官的选任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公开进行,有条件的可以在本院及所属检察院进行。选任时实行资格考试与考评相结合。资格考试分为书面考试和能力测试。书面考试原则上由省级院统一组织;能力测试由分州市级以上检察院组织实施。通过主诉检察官上岗资格考试的人员,经本院检察官考评委员会考评合格的,由本院检察长确定为主诉检察官。拟任主诉检察官的人员,应当确定三个月至六个月的试用期。分、州、市院以上公诉部门负责人(正职),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已任命为检察员的,应当视为自然取得主诉检察官资格,可以不参加主诉检察官资格考试。 三是主诉检察官的职责。主诉检察官承办案件时,对于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检察长、检察委员会行使的职权,以及检察长、

监察岗位竞聘演讲稿3篇

监察岗位竞聘演讲稿3篇 监察岗位竞聘演讲稿 3 篇尊敬的领导: 大家好! 很高兴能够有机会,参加安全监察岗位的竞聘,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以一个平常的心,利用这次机会向组织、领导展示自己,我相信,我能行! 20 年的生产一线工作,使我对电力的各个生产专业、各个生产环节有了比较透彻的了解,有着一定的事故判断、分析和处理能力,也养成了尽心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好习惯,严细求实的好作风。 同时,也加深了我与生产一线的职工的密切关系,了解和掌握了他们的思想动态;可以对安全生产不利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前采取措施,提早预防,奠定了基础。 如果这次岗位竞聘成功,并不能说明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就是完全适应这一岗位的,而是领导对我考验的开始,深知肩上的重任,所以,必须继续坚持学习,深刻理解各种法规、规程的要求,熟悉掌握规程的内容,锻炼过硬的安监本领,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在安全监察工作中才能得心应手,驾驭自如。

我会在安全监察科长的直接领导下,尽职尽责,当好科长的参谋和助手,努力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经常深入工作现场,对安全工作实施有效监察,杜绝习惯性违章,避免事故的发生。做到坚持原则、严格监察、秉公执法,为我局的安全生产做出自己的贡献。 就安监日常工作,我认为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做到: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好三级领导和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不能简单的将岗位责任制代替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应该让全体从业人员认识到安全生产并不是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和班组安全员的事,只有将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每一个岗位,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工作才能抓到位,如果没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因而如何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也就无从谈起。 2、坚决杜绝习惯性违章大家知道,违章多为习惯性。而且习惯性违章屡见不鲜、屡纠屡犯,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究其根源,我认为有如下几点: ⑴一些职工认为师傅为之、大家为之、我也可为之,因而认为其是合理的;⑵一些职工以习惯性违章不好改为托词,不下决心去纠正;⑶对习惯性违章的危害性和引发后果的必

《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述评

《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述评《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述评 2011年7月,中组部、高检院联合印发《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废止了原来的《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明确了检察官等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积极意义 从检察官整体的角度出发,这个检察官职务序列,至少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 其一,提高了检察官职务与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关系。二高检察官(副厅)以下,对应的公务员级别普遍向上浮动了一级。 检察官等级检察官级别公务员职务公务员级别 首席大检察官四级至二级副国四级至二级 一级大检察官八级至四级正部八级至四级 二级大检察官十级至六级副部十级至六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十三级至八级正厅局十三级至八级 二级高级检察官十四级至九级副厅局十五级至十级 三级高级检察官十七级至十一级正处县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级高级检察官十九级至十三级副处县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检察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正科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二级检察官二十三级至十六级副科 三级检察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副科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四级检察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科员 五级检察官二十五级至十八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其二,职务序列暂行规定附件一《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官职数比例暂行规定》,确定的职数比例总体上高于过去的实际比例。例如,省级院三高(正处)和四

高(副处)的比例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55%;分州市院三高、四高(含副检察长)职数总和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28%,最高32;县检察院一级至三级(正副科)检察官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60%,设有派出机构的,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70%。 二、对相关人事管理政策的影响 其一,对检察人员分类改革的影响。执行这个职务序列,必须确定检察官编制。目前还没有作出规定。而过去检察人员分类改革的思路是严格控制检察官编制比例。按照这个职务序列,减少检察官编制,就意味着相应地减少领导职数。 其二,在新的职务序列中,检察官等级和公务员级别对应程度很高,甚至无法称其为单独的检察官职务序列,这可能会使得制定检察官工资序列失去根据或意义。 三、对各级院检察官的影响 其一,高检院大检察官、一高检察官占检察官总数的比例没有明确,正厅以上检察官职数比例没有因此而增加。现任副厅级检察员既不会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大多也不会因此晋升公务员职级。 其二,地方各级检察院普通检察官将因为厅、处、科级检察官比例增加而受益。按照新的序列,县检察院普通检察官大多能够达到科级,分州市院检察官中层干部退休达到处级都不再困难。 其三,地方各级检察院副检察长在级别上的比较优势将不复存在。以前,县检察院正科级检察官人数寥寥,按照新的序列,将会有相当比例的正科级检察官。从这个角度看,新的序列旨在解决大多数检察官晋升空间不足问题。 四、基本评价 其一,二高(副厅)以下检察官的公务员级别起点提高了一个层次,但是,考虑到各级院检察官准入门槛相同这一因素,还不是足够理想。基层院和高检院、省级院虽然从理论上准入门槛差不多,实际上录用时竞争激烈程度还是存在很大差异。

怎样做一名合格检察官

怎样做一名合格检察官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法律尊严的职责,在促进 法治建设中有着重要的职能作用.而检察官作为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担负着依 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 行侦查以及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因此怎样做一名合格检察官对我国的法治建设至关重要. 我认为一名合格的检察官首先应该刻苦钻研,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在业务上力求做到精通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及相关的法律,这样才能体现自身的业务素质。如果不具备优秀的业务素质,对法律的研究上没有过人的本领,怎样才能做好本职工作呢?因此检察官要具备丰富的文化科学知识和高超的专业技能,以及丰富的社会经验,一个合格检察官只有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熟练的业务技能,才能定纷止争,惩严扬善,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息和赞同. 其次是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从严治检,加强监督,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在以江总书记为中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执行党的正确的方针、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按照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并把它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法”是一种行为准则,是一种社会人都必须普遍遵守的制度规范,而“情”只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一种由大脑在外界刺激下产生的感知觉,做一名合格的检察官就要经受住考验,在法的天平中永远站在公正的一边,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宗旨观念,爱检敬业,以人为本,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作风正派是体现检察官素质的又一方面,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是密不可分的,穿上这一身神圣而庄重的检察官服,我们就接过党和人民赋于我们的使命,在我们的身上,寄托着人民对检察官的殷切希望,我们更要树立高尚的敬业精神和全民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秉公执法,清政廉洁,不徇私情,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做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合格检察官。 无规矩不成方圆,所以纪律,是一切工作之本。它是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都必须有严格的纪律来保障实施。从严治检必须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依法管理。检察官法则是规范检察官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从立法的角度为检察官的行为规定的一个严格的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检察官法办事,才能促进检察官不断的进步。 一个合格的检察官还要学会与不同的人交流、协作,努力营造宽松顺畅的工作氛围以提高组织协调的综合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也是检察官应当具备的。因此要学会在紧张的工作中进行心理调试,要善于总结,勤于思考,全面公正的认识自己和他人。 我们知道从医要有医德,从商要有商德,同样做官要有官德,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检察职业的神圣性决定了其职业道德的崇高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内容为:“忠诚,公正,清廉,严明”八个字。这要求检察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要树立“立检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立足本职,爱岗敬业。 忠诚于党;忠诚于国家;忠诚于人民;忠诚于事实法律,事实和法律是客观实在的,忠诚于事实和法律,就是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忠诚于人民的检察事业。人民检察官的人生目的和理想就是献身检察事业,清正廉尽职尽守,乐

工作心得:检察官错案责任追究制

工作心得:检察官错案责任追究制 司法体制人员分类改革,检察官序列单独成行,根据权责相一致的原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被视为确保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强调并实施检察官办案责任追究,成为司法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如何界定错案责任与建立追究制度,使其在检察实践与法治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作用,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一、“错案”追究历史与现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相继出台的《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也将司法责任制作为改革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求明确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从人类司法文明的历史进程来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经历了一个从有到无的过程。在古罗马初期,错案追究制度就已存在,当时甚至允许不服判决的当事人同法官决斗。在罗马帝政以后,设立上诉制度,一经败诉,原审法官要受到刑事处分。在古代中国同样如此,司法官吏听讼断狱出入人罪,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都要受到法律制裁。秦代“治狱不直者筑长城”。《唐律》集我国古代法律之大成,其“断狱律”对司法官吏断狱责任作了十分详细的规定。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司法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占据相当重要的地位,以致有学者指出:“法治的含意与其说在于所谓法的权威高于一切,还不如说在于司法的特殊位置”。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率先在全国法院系统推广错案责任追究制。其间,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建立冤案、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后,错案责任追究制作为各级司法机关的改革重头戏在全国各地迅速建立起来。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对检察人员错案追究出台了操作性方案,在实施十年基础上,200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人员

检验岗位竞聘演讲稿范文主管岗位竞选演讲稿

检验岗位竞聘演讲稿范文主管岗位竞选演讲稿竞选演讲稿首先要将职务责任搞清楚才能写好。你都没有告诉我们是什么职务的主管。一般来说竞选演讲要将自己的长处充分表达出来,而且能说明你的长处完全能胜任竞选岗位,这里当然要准确表达你对岗位的理解了。这里附上一个企业经理的竞选演讲。祝你竞选成功! 企业经理竞聘演讲 各位领导: 首先,感谢公司提供了这个展示自己、让大家认识我、了解我的机会。“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这是 ___必然,也是时代发展的要求。这次竞聘对我个人是一个重要的激励和挑战,将有益于我个人素质的提高。此次竞争,无论成功与否,我都将一如既往的听从组织的安排,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我竞聘的岗位是基隆店门店经理。下面我将分三个部分进行我的竞聘演讲。 一、个人简介

我叫高强,现年 30岁,专科学历,现任职国美电器基隆店门店经理。xx年6 月到国美电器工作至今,曾经在文化店,天化店,基隆店工作,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店面维护、行业单位客户团购开发及门店管理各项工作。工作三年多来,在分部领导的带领下,在同事们的支持配合下,我认真的做好各项维护、开发及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公司总部及分部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部门的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尤其在春节期间的销售工作,我们门店不断创新,应用各种新思路、新办法,及时迅速的完成各项开发任务,受到分部领导的好评。 二、对岗位的认识 我竞聘的岗位是国美电器基隆店门店经理。随着我国深化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家电市场竞争机制的逐步形成,国际、国内家电业的市场环境已经趋于合理且竞争日益加剧。必须建立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优质服务为运营控制,在不断满足顾客需求的竞争环境中良性发展,才能真正把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做久”。因此,在当前竞争激烈的环境下,我们企业如何保障顾客利益最大化,以人本+文本+客本为策动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述评

《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述评 2011年7月,中组部、高检院联合印发《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废止了原来的《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明确了检察官等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积极意义 从检察官整体的角度出发,这个检察官职务序列,至少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 其一,提高了检察官职务与公务员职务的对应关系。二高检察官(副厅)以下,对应的公务员级别普遍向上浮动了一级。 检察官等级检察官级别公务员职务公务员级别 首席大检察官四级至二级副国四级至二级 一级大检察官八级至四级正部八级至四级 二级大检察官十级至六级副部十级至六级 一级高级检察官十三级至八级正厅局十三级至八级 二级高级检察官十四级至九级副厅局十五级至十级 三级高级检察官十七级至十一级正处县十八级至十二级 四级高级检察官十九级至十三级副处县二十级至十四级 一级检察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正科二十二级至十六级 二级检察官二十三级至十六级副科 三级检察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副科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四级检察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科员 五级检察官二十五级至十八级科员二十六级至十八级 其二,职务序列暂行规定附件一《地方各级检察院检察官职数比例暂行规定》,确定的职数比例总体上高于过去的实际比例。例如,省级院三高(正处)和四高(副处)的比例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55%;分州市院三高、四高(含副检察长)职数总和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28%,最高32;县检察院一级至三级(正副科)检察官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60%,设有派出机构的,不超过检察官总数的70%。 二、对相关人事管理政策的影响 其一,对检察人员分类改革的影响。执行这个职务序列,必须确定检察官编制。目前还没有作出规定。而过去检察人员分类改革的思路是严格控制检察官编制比例。按照这个职务序列,减少检察官编制,就意味着相应地减少领导职数。 其二,在新的职务序列中,检察官等级和公务员级别对应程度很高,甚至无法称其为单独的检察官职务序列,这可能会使得制定检察官工资序列失去根据或意义。 三、对各级院检察官的影响 其一,高检院大检察官、一高检察官占检察官总数的比例没有明确,正厅以上检察官职数比例没有因此而增加。现任副厅级检察员既不会获得更多的晋升机会,大多也不会因此晋升公务员职级。

如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如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检察官有以下职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对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3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4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5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6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推行检察官责任制的核心是“放权”即打破传统办案机制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但责任无人负责、错案责任无人承担的现象,赋予检察官一定的独立办案权,强化检察机关的司法性。实践证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启动和推进有效地推动了检察制度改革的总体进程,其实施有利于落实检察院内部竞争机制,有利于发挥检察官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了工作责任,办案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实践也证明实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刑事诉讼制度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实践工作的迫切需要。但由于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仍有大量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需要研究和探讨,实践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导致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度没有发挥

其应有的作用。 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核心问题——责权的统一。首先追求责权利的统一是实行改革的初衷但结果却暴露出了权责难以对应,风险和利益难以一致的问题。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关键在于“放权”,而赋予检察官多大的权力才能保障其充分地行使职权是实践中难以把握的问题。检察官在办理案件中应当承担什么责任,应承担多大的责任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各地实践中对这一问题研究地也不到位,导致出现实体、程序方面的违法问题仍然没有由检察官承担相应责任的现状存在。再次在享有权力承担责任的前提下要给予检察官相应的待遇无法落实,行政职级、津贴都不能兑现,交通、通讯方面无物质保障,利益机制难以有效运作这些都已经严重地阻碍了检察官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针对目前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推行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解决好以下问题: 一、各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要提高认识,明确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推行对检察改革的重大意义,真正地予以落实与完善。例如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六项公诉改革中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重要的一项,其推行的重大意义表现在工作效率提高了,以往办案中请示、汇报、讨论的烦琐程序没有了,超审限办案的顽疾解决了,办案人员责任心明显增强。以往是审而不定、定而不审、责任集体担的状态,现在责任明确、具体迫使办案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案件质量,提高了选任优秀的检察官承办案件赋予其一定的职权,要

检察官竞职的演讲稿

检察官竞职的演讲稿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检察官竞职演讲稿篇一 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现为养老保险科职员。局里这次开展竞争上岗,这对年轻人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一个机遇。为此,首先,我要感谢领导和同志们给我提供了这个展示自己、推介自 己的舞台!其次,我将十分珍惜和好好把握这次提高自己、锻炼自己的机会。 1998年大学毕业后,我先后在县交通局任秘书、长运公司任办公室副主任、团支部书记,2003年经公务员考试进入县检察院。在检察院的两年多来,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及同志们 无私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改造个人主观世界,忠于职守、服从命令、廉洁勤政,认真地履行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3 年被评为市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县政法系统执法为民先进个人。 荣誉是大家对我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我无言的鞭策。为此,今天,我站在这里参加中层竞选,就是希望自己能承担更多的责任,

为检察院的发展做更多的事情,在有可能的情 况下更好地实现人生价值,不辜负大家对我的信任、支持和帮助。 参加此次竞选,我认为自己具有以下可取之处,请领导、同事们考虑: 一、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我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能牢固树立公正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做 到了立场坚定、公正廉洁、积极进取,对检察工作保持着满腔热情。 二、责任心强,协作能力好。对工作,我从不消极怠慢,一向勤勤恳恳、认真负责,能办实事,有一颗全心全意为大家服务的心。我富有合作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善于学习,工作业绩好。虽然投身检察事业,我是半路出家,但我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不断熟悉检察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很快适应新的岗位,较好地完成了各项 本职工作,其中信息工作还连续两年超额完成市院下达的考核指标。 四、具有一定的综合行政部门工作经验。因为我不具备相应的法律职务,所以,我竞争的是综合行政部门的岗位。而自1999年至今,我一直在综合行政部门工作,近7年的工作实践 使我熟悉了综合行政部门的工作特点,使我增强了工作能力,也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我想,有7年的积累作基础,我有信心胜任

工作心得: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检察官助理责任的思考

工作心得:司法责任制改革中检察官助理责任的思考 随着检察改革推进,“检察官助理”作为一项制度创新应运而生。这一全新的司法角色发挥何种作用,承担何种责任,成为改革亟待解答的重要理论与现实问题。当前各改革试点单位对此规定不一,反映了该问题的复杂性和各地认识的不统一性。正如高检院张德利专委指出,在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员额数量受到限制的情况下,科学合理地确定检察官助理的职能定位十分重要。检察官助理制度是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办案责任制与员额制改革的基础性配套制度。研究检察官助理责任,有利于完善检察人员责任体系,完善检察办案组织,完善检察官助理管理制度,激发检察官助理群体责任心与荣誉感,从而保障检察改革顺利推进。 一、检察官助理责任的不同观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各试点地区纷纷出台地方实施细则,就检察人员司法责任做出规定。就检察官助理责任,各地规定不尽一致,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相应责任 最高检《意见》是检察改革最权威的文件,对试点工作具有基础性指导作用。《意见》第32条规定“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承担司法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该条是确定司法责任的基础条款,明确了承

担司法责任的主体是检察人员,承担司法责任的依据与范围是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检察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案件的质量终身负责。 关于检察官助理责任,《意见》将其在检察辅助人员责任中统一做了规定。《意见》第38条规定“检察辅助人员参与司法办案工作的,根据职权和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检察官助理与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和司法警察一道作为检察辅助人员,其责任应适用该条规定,即根据职权和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文将该种对检察官助理责任的规定,归纳为“相应责任”。 与最高检《意见》相一致,大部分试点地区做出概括性规定,检察官助理作为司法辅助人员承担与职权分工相应的责任。但也有部分地区,通过列举方式,具体规定了检察官助理负责的范围与事项,但仍未明确责任性质。例如,《XX检察机关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暂行规定(试行)》第4条规定:“办案组织内其他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检察辅助人员在主任检察官的领导下,负责案件侦查、审查、撰写有关报告、制作收发转递法律文书、对案件进行登记归档等具体事项,并对自己负责的具体事项承担责任。” “相应责任”的观点,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将司法责任承担主体规定为“检察人员”,但并未明确检察人员的具体范围,特别是是否包含检察官助理;二是,将检察辅助人员作为一个整体,就其责任做了统一规定,但并未明确责任具体的性质与范围等内容,这种规定方式与检察辅助人员包含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技术人员、司法警察等众多人员类型,行使职能各异的现状相适应,但忽略了各类人员的特殊性,部分地区即使列举了负责的范围与事项,但仍难以确定其责任性质;第三,该观点实际只是为确定检察官助理责任提供了依据与方法,即依据其

稽查员岗位竞聘演讲稿

稽查员岗位竞聘演讲稿 S u m m a r y o f w o r k f o r r e f e r e n c e o n l y 姓名:XXX 职务: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稽查员岗位竞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我非常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生最大的快乐不在于拥有什么,而在于追求什么的过程!”一直以来,我也把不断挑战、不断追求、不断超越,作为人生的目标。今天,正是在这句话的激励下,我坚定地走上了这个逐梦的讲台,参加信用社稽查员的竞聘。希望以我的能力赢得这一岗位,以我的自信赢得大家的掌声! (个人简历由自己添加) 今天,我之所以满怀信心地来参加这次竞聘,是因为我觉得凭借以下优势,我是能够干好信用社稽查工作的: 首先,我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我**年参加工作,我曾先后从事***、***工作,不同的工作经历锻炼了我丰富的工作经验。尤其是***的工作经历,使我对我社稽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对稽查员有了一个更加全面的理解。我想,这是我的经历,也是我的优势,更是我做好稽查员工作的有力跳板,我会背加珍惜我的经历,争取把这种经历转化为工作中的能力。 其次,我具有良好的综合素养。我政治上坚定,能够严格要求自己,严谨自律,积极靠拢党组织;同时,我具有钢一样的坚毅性格、令行禁止的严明纪律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在工作中,我能够不畏困难,不惧压力,敢于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快速高效,尽善尽美地做好工作,不达目的,绝不轻言放弃! 再次,我热爱信用社工作。人们常说:热爱是最好的老师。而我在信用社工作*年来,对信用社工作具有浓厚的感情,我已经深深地爱上 第 2 页共 5 页

检察官个人述职报告3篇

检察官个人述职报告3篇 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为业务部门陈述以主要业绩业务为主,少有职能和管理部门陈述。下面就是我给大家带来的检察官个人述职报告3篇,希望大家喜欢! 检察官个人述职报告一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 2020年,我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院党组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业绩"工作思路,认真抓好所分管的各项检察工作,所分管的六个部门在全市检察系统目标考评中,有三个被评为第一名,二个评为第二名,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我深知:"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一年来,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加强自己的品德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自觉学习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检察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恪守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时时刻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并结合当前在检察系统开展的"创优"活动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活动,加强学习牢固树立了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同时,为提高指导业务能力和领导水平,我不断加强自身法学理论知识,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执法水平,把先进的司法理念与临川

检察工作的实际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检察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检察工作。 二、落实"一岗双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我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官肩负着法律监督职责,又处在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一年来,我认真履行与院里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作风建设,并且自己做出表率,在办案和履行职责中,能认真按照廉政责任状的要求,遵守检察人员办案纪律及政法委的有关禁令,自觉抑制不正之风侵袭,不办人情案,不接受案件当事人的吃请和礼品,做到公正执法,一身正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作为分管检察长,年初按照院里的统一安排,与分管科室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经常组织分管科室进行各种廉政建设的学习讨论,教育干警自觉地用党纪法规严格要求和规范自己、制约自己,使自己的言行与有关廉政准则的要求相符,与所从事的事业要求相符,以提法警的廉政意识。一年来,所分管科室干警无一人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三、尽心尽责抓好分管科室工作 二00三年,我分管院办公室、渎职侵权科、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技术科、监所科工作。在工作中,我按照院里检察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思路,找准自己位置,当好检察长的助手和参谋。搞好班子团结,形成合力,协助检察长抓好所分管的各项检察工作。 1、办公室工作。充分发挥了办公室的参谋助手和协调枢纽作用,为我院的各项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政务保障和后勤保障。实现了检察统计工作电脑化。财物工作、密码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严格执行

检察官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

检察官职业道德学习心得体会篇一 检察官职业道德,既是对检察官的基本素质要求,也是检察官这个群体的共同价值追求。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要用“心”。 一、要有高度的责任心。责任,作为一种信念,一种态度,一种职业涵养,它是职业道德最重要的体现。责任催生良知,责任推动敬业,有了责任心,就会有“忠诚”,有对检察事业的全身心投入;有了责任心,就会牢记“公正”,时刻不忘人民群众的期盼和需求,匡扶正义;有了责任心,就会保持“清廉”,充满激情,产生对检察职业的认同感和荣誉感;有了责任心,就会讲究“文明”,抛弃甚至远离那些简单机械甚至粗暴的方式方法,用运用群众语言和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执法办案,让群众信服。我们要时刻谨记,“检察官”是一种特殊的称谓,它有着特殊的任命程序,这充分说明了检察官职业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人民检察官来自人民,本身也是人民中的一员,就更应该满怀感情和良知,牢记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把执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我们要时刻清醒,检察机关作出的捕或者不捕、诉或者不诉、立案或者不立案的每个决定,对我们而言似乎就是流水作业,时间长了甚至会变得有些麻木,然而,我们要看到,我们的每个决定,对案件当事人来说,有时会影响当事人一辈子,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整个家庭或是整个家族的发展和兴衰;对整个社会来讲,牵动无数老百姓关注的目光,向公众传递的是一种是非、一种公平,给予的是一种导向,检察官职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时刻明白,一些符合依法从宽处理条件的案件、一些可以促成刑事和解的案件,虽然需要增加矛盾

化解促和、释法说理、回访帮教等多项程序,工作量成倍增加,但我们时刻不能忘记自己的职责,不能忘记群众的渴求,饱含感情和责任,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把 工作做深、做细、做到位 二、要有朴实的平常心。平常心是一种心态,一种品质,更是一种境界。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最重要的,而其中保持良好的平常心态,则是修身中的关键。当前,经济社会丰富多彩,生活方式多种多样,浮躁、比攀、拜金主义、现实主义等社会心理普遍地影响着所有人。我们检察干警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不知不觉的也就有了奖金、福利的高期望值,职级待遇的殷切期盼,“官本位”的不懈追求等等。这些现实问题,不可回避,也无法回避,唯一的对症就是保持平常心态。我们是公务员,是人民检察官,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执法者先要守法,一切奖金、福利的发放必须依法依规,不能超越规定,更不能耍特权;我们要知足,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就决定了不能像个体户老板一样想当然,公务员这个身份发不了财,但也不至于穷困潦倒,知足而长乐。关于职级待遇,不是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想怎么解决就可以怎么解决的,它是有条件限制的,也受指标数量的制约,而且必须要有党委的同意和组织部门的批准,时机未到,不能牵强。再者,中国千百年来形成“重当官”的“官本位”传统文化思想的认可,并要有一定的机遇,由于职位有限,这方面人才是极少数;另一方面,不可忽视并需大力培养的就是专业化人才,这种人才不受数量限制,个人的主观努力和专长是关键;还有一种复

检察院竞聘演讲稿

检察院竞聘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踏着春风来了,来。我相信,我完全有能力胜任副检察长的工作。我如果能担任副检察长,我会发挥我的优势,做好如下工作: 一、顺应民意,不徇私情,为民做主,依法办事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因此担负着监督实施社会主义法律的责任。 二、认真做好侦查工作,加大对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查处的力度 人民检察院除了实施司法监督的职能外,还担负着一些犯罪的侦查工作。要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查处力度,第一是要重视举报线索,凡是有价值的举报线索一定要“咬住”不放;第二是要不怕各种阻力,要有大无畏的精神,不管案件牵扯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能因惧怕某种权势半途而废。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扎实工作,不做表面文章 社会主义法律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因 大家好,我衷心的感谢院党组给我这样一个检察院竞聘报告机会,同时也感谢同志们对我的信任和支持。 我现任民行科副科长,竞争民行科科长,我的竞争优势有:

第一、忠于党,热爱检察事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第二、竞争民行科科长,我有一定的民行检察工作经验,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第三、多岗位锻炼,有从事管理工作的经历,积累了一定管理经验。 第四、热爱学习,有比较全面的综合知识和从事检察工作法律专业知识 此外,在检察院中层竞职演讲稿工作,积极钻研、勤于思考,不断总结提高,有较强写作和调研能力。如##年,本人负责,民行科全体干警参加,高质量的完成了院党组的安排支持起诉问题调研科题。《关于基层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困惑和分析》调研文章,在检察机关服务城乡统筹研讨会征文中获得三等奖。 金无赤足、人无完人,虽然我上面谈到一些优势,但也还存许多缺点,在今后的工作一定努力改正。 假如今天我将竞争上民行科科长职务,本人的工作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民行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全面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各项任务。 当前的首要工作目标是:坚定不移、不折不扣、不移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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