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珠海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

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6〕379号)及《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水资源〔2017〕10号)要求,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的“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质,围绕我市建设城乡共美的幸福之城,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实施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巩固和

发展我市城市节水工作成果,切实发挥我市“节水型城市”示范作用,为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阔步迈进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量水而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优先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利用。

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制度创新,科学节水。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节水科技问题研究,加强节水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节水新工艺和新技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同时,按照轻重缓急,重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双控”措施有效落实,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

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6.8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20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2立方米以内,主要高耗水工业用水效率达到本行业先进水平,农业总用水量控制在1.29亿立方米以内。

二、强化目标责任

(四)健全指标体系。

建立和完善市、区两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体系。严格落实省下达的市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区、镇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用水定额、计划用水和用水效率考核管理,依法依规制定用水定额实施细则,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在国家级节水城市定位的契机下,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单位。

(五)强化目标考核。

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突出“双控”要求,依据《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分年度对各区(功能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实绩考核体系。加强对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督察,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核算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压力和承载负荷,以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刚性约束作用。2018年完成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9年初步建立监测预警机制。

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对水资源承载负荷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按照用水定额从严核定许可水量,暂停审批新增取水,通过实行水资源统一配置,推进再生水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水权交易,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促进水资源和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

(七)严格取水许可管理。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我省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意见》(粤水资源﹝2016﹞27号),对涉及大规模开发利用水资源或者对水资源产生重大影响的规划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重点包括城市总体规划、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型旅游开发区、产业园区等区域规划,以及石化、化工、钢铁、造纸、纺织、食品、电镀、制革等行业规划,从规划的源头合理配置水资源。区域规划应当编制水资源论证专题,其他规划在规划报告中设立单独章节进行水资源论证。

加强重点取水户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市级、区级重点监控用

水单位名录,加强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用水工艺、水消耗情况等进行监控管理,加强对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取用水计量、节水管理制度、水平衡测试等事项的监督管理。

(八)统筹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

加快重点水资源工程建设,加强农村水资源工程建设,强化节水措施,提升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和保障能力,基本形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保障体系。

以过境客水为主要供水水源,充分利用本地已建的各类水源工程,加固、配套、扩建、新建一批重要供水工程以及重要水源工程,加快实施平岗-广昌原水供应保障工程以及第四条对澳供水管道工程建设;建设广昌-南沙湾-梅溪水库供水管道;完成南区水厂、西区水厂和乾务水厂扩建工程以及水厂水质提升工程,尽快开展海岛供水工程和外伶仃岛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珠中江供水一体化前期工作、白龙河防洪排涝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前期工作。以行政区(功能区)为主体,进一步夯实农村水利基础,完善农村灌排工程体系,有效应对洪潮内涝和咸潮干旱的威胁,保障粮食安全。开展木头冲水库、先锋岭水库、正坑水库、大水坑水库等除险加固和一批小型水库管理设施配套;对缯坑水库、南山水库、茶泠迳水库、王保水库、大枝园水库、黄绿背水库、南新水库等加快开展安全鉴定工作,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修复、改善内河水生

态系统,并考虑污水处理回用,强化节水措施,实施与水资源相适宜的产业发展布局和实施差别化供水策略。

(九)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以我市获得“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为契机,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加强需水管理,以节水促减污、节水促经济转型为目标,注重节水减排,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树立全民节水意识,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保障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永续支撑。尽快编制完成《珠海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珠海市节约用水办法》,并抓好宣传和落实工作。

强化农业节水。加强灌区骨干渠系节水改造、末级渠系建设、田间工程配套和农业用水管理,在灌区配套改造的同时开展监测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现精准灌溉,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以上。积极推广使用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等高效节水技术,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区域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强化工业节水。加快推进全市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技术高新区、工业园区实行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工业园区废污水零排放,把全市现有工业园区建设成各具特色的生态工业园区。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降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水资源消耗和污水排放量,建设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程,鼓励企业和园区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企业中的用水大户、污染大户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配备符合要求的用水、排水计量器具,要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和查漏维修维护工作,主要用水车间和主要用水设备的计量器具装配率达到100%,加强水计量数据的应用与管理,进行系统节水改造,减少废污水排放,促进清洁生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创建更多的节水型企业,到2020年,全市8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节水型企业的标准。

加强城镇节水,全面快速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深入建设,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20年,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加快开展节水器具和节水产品的推广和普及工作,严格淘汰现有住宅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公共用水器具强制实行使用具有节水标识的节水器具,2020年全市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创建更多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节水型家庭。鼓励非常规水源利用,鼓励利用海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源。根据《关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珠规建质〔2015〕151号),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或以上标准。新建宾馆、学校、居民区、公共建筑等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和再生水利用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开展万山区外伶仃岛水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开发集雨水、岛水、海水处理为一体的海岛多元供水技术及模块化集成装备,为海岛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提

供新模式。提高市政中水利用率,至2020年全市中水回用率不低于20%。依托我市“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定位,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推广雨水集蓄回灌技术,根据《珠海市西部中心城区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专项规划》及《珠海市横琴新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示范区建设规划》,在西部中心城区及横琴新区先行先试,建设一批雨水调蓄设施。

(十)强化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建设。

加快完善我市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完成重要取水户取用水监控设施建设,推进区镇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现全市80%以上的河道外许可水量和50%以上的用水总量取水在线监控;加快我市与省级水资源管理过程信息互联互通,实现部门间信息的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健全取用水计量器具检定工作。加强征收水资源费计量管理,根据在线监测的取水量征收水资源费。

(十一)稳妥推进水权试点工作。

落实《珠海市水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用水总量控制为前提,以建立和健全能够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经济价值的交易制度为核心,以水权明晰、计量准确、价值可估为条件,形成政府储备水权的竞争性出让、行政区域之间水权交易、用水户之间水权交易三种交易类型。“十三五”期间,开展水权交易试点研究,强化市级和区级审批工业企业许可水量核定;探索水权确定和登记形式,研究制定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方案,为建立水权交易计量监督、交易信息化管理和建立水权交易监督管理体系、水

权交易法规体系、水权交易技术论证体系做好各项准备。

(十二)加快理顺价格税费。

合理制定、调整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并按国家、省部署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工作,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确保水资源管理工作资金来源。

(十三)大力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

“十三五”期间,市、区水资源管理机构结合水资源建设管理的实际需求,组织申报水资源科研课题。根据省水资源科技创新项目与资金管理的政策和要求,完善水资源科技创新项目立项、资金分配、实施、验收、成果评价运作机制;完善水资源科技成果奖励激励机制;积极争取本级和上级财政经费支持,多方筹措实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推广应用资金。

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行新技术成果应用。对因采取新技术而减少投资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政府投资水资源项目,节省的费用可按一定比例返还建设单位作为奖励。通过举办科技展览、科技培训、技术交流会、产品推介会等多种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技术服务。推进水资源新技术运用。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

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区政府

(管委会)要组织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水利、发展改革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五)加大支持力度。

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双控”重点任务的落实。根据市场要求,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十六)夯实管理基础。

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进程,认真贯彻《珠海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十七)强化公众参与。

全面推广全民节水行动,开展全市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计划,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缺水区域和水功能区水质严重不达标区域,对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取排水量较大的建设项目取排水审批要充分听取受影响的公众意见,强化公众参与机制。

充分运用网络、手机APP等手段,定期持久地开展基本水情、节水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